读后感的作文

时间:2024-01-30 07:52:08 读后感 我要投稿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8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一定都接触过作文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读后感的作文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必备]读后感的作文8篇

读后感的作文 篇1

  《你一定会听见的》是一篇语言优美的小品文,它里面蕴含着很多美的东西,如“理趣美”、“内容美”及“结构美”等。但是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是以亲切自然流畅有趣的语言向读者展示了我们身边丰富多彩、奇妙无穷的声音。

  首先,这篇文章的语言美体现在作者运用了大量的修辞手法。拿拟人来说吧,风儿怎么会梳头呢,蒲公英怎么会有金黄色的头发呢,蚂蚁怎么会小跑步、排列做操呢,还有孤灯怎么会有面颊,而小雪花怎么又会感到满足表现出温柔呢?这就是拟人的好处,把这些动植物甚至没有生命的路灯都人性化、情感化。小朋友们读来更觉趣味顿生。

  其次,说道趣味,这也是本文语言美的一大方面即趣味性。在描写动物的声音时,作者这样写道:“当小狗忙着啃骨头,小金鱼用尾巴泼水,金丝雀在窗沿唱歌,两只老猫在墙头吵架,三只芦花鸡在啄米吃,你总听到些什么吧?”这一段写得太妙了,不仅运用了拟人、排比的修辞手法,还准确的用动词“啃”、“泼”等动词刻画出小狗、小金鱼等动物们可爱淘气的情态,而老猫吵架的情景也不禁使人捧腹大笑。

  排比句也是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它的运用在文中多处出现,比如在描写风吹的声音时“当微风吹过柳梢,当清风拂过明月,当狂风扫过巨浪,当台风横越山岭”,这里我们还会发现词语搭配的妙用,“微风”用“吹”,“清风”用“拂”,而“狂风”用“扫”,“台风”则用“横越”,不得……

  

读后感的作文 篇2

  林肯是鞋匠的儿子,虽然他当上了总统,但是有一些傲慢、出身于名门望族的参议员瞧不起他,因为他是一个卑微的鞋匠的儿子。许多参议员都想找一个机会来羞辱他。而林肯却有礼貌的,聪明的讽刺了傲慢的参议员,并且说我做总统无法像我父亲做鞋匠那样做的那么好。顿时,所有的嘲笑声都化成了赞叹的掌声。我非常敬佩林肯总统,他能从容不迫的回复那个自以为是的参议员。虽然他是鞋匠的儿子,但他却不以这个卑微的身份而感到羞耻,从而刻意的去回避。相反,他却坦然的接受了这个现实。虽然他的身份没有别的参议员高贵,但他还是以机智、聪明的才能打败了出身名门望族的参议员,当上了至高无上的`总统。

  人不是生下来就能飞黄腾达的,往往农村的,贫苦的孩子能考上大学,而生活在蜜罐里,城市的孩子却不能考上大学,过幸福的生活,幸福和快乐是要靠双手去创造的,而不是以身份决定的。

读后感的作文 篇3

  假期里读了一本令我受益终生的名著,这本书的名字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作者是海伦凯勒。

  海伦是一个度过了生命的88个春秋,却度过了87年无光、无声、无语的女子,然而,是这么一个幽闭在盲聋哑世界里的人,竟然毕业于哈佛大学德克利夫学院,并用生命的全部力量建起了一家家慈善机构,为残疾人造福。

  海伦创造这一奇迹,全靠一颗不屈不饶的心和笑对人生的精神。她凭坚强的毅力战胜了病残,用手指“说话”,并掌握了5种文字。她接受了生命的挑战,用爱心去拥抱世界,把慈爱的双手伸向全世界。难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说: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虽然海伦凯勒的生活充满了磨难,可她却那样乐观的对待,她说:“忘我就是快乐。而我要把别人看见的光明当作我的太阳,别人耳朵听见的音乐当作我的'乐曲,别人嘴角的微笑当作我的快乐!”

  我想我们现在是多么幸福,有美丽的校园、明亮的教室、亲切的老师、健全的身体,我们真该好好珍惜所拥有的一切。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都不要怕,要乐观对待,我要以海伦凯勒为榜样,在顺境中学会珍惜已有的一切,在逆境中依旧心存快乐。

  同学们,学会珍惜吧!努力学习吧。

读后感的作文 篇4

  在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很有趣的书,书名叫《一只狗和他的城市》,这本书里的内容十分有意义,让我明白了许多的道理,我沉迷于书中,不知不觉,便读完了这本有趣的书,心中感慨万分!

  这本书,表达的是一只住在下水道的狗的自述。它生活在一个家族里,有许多的家人,爸爸、妈妈、姐姐、大哥,都非常照顾它,只有二哥,经常拿弟弟当出气筒。

  有一天,爷爷病倒了,它的遗愿是:再去一次“窗口”,爸爸无能为力,于是爷爷含恨而终了。“窗口”,这个新词第一次出现在这只天真的小狗的脑海里,于是它问:“窗口是什么?”,大家用惊恐、吃惊的眼神看着疑惑不解的它。爸爸对着它大声呵斥,姐姐赶紧制止了他们父子之间的对话,才没有让爸爸咬烂弟弟的屁股。

  它感到很疑惑,为什么爸爸对“窗口“这个词这么敏感,要发这么大的.脾气呢?这天晚上,小狗听着姐姐的摇篮曲渐渐入睡。

  第二天,二哥找到了在家族范围内静静思考的弟弟,成天游手好闲的二哥想拿弟弟找找乐子,两条狗不一儿,便相互扭打在一起,幸好姐姐及时赶到,制止了他们,才没有使它们两败俱伤,这时它发现自己,已经长出了家族的标志:一颗刚刚萌发的大牙。

  不知悔改的二哥又一次向弟弟发起了挑战,他并不知道弱小的弟弟已经长大了,长出了标志家族的大牙,这他并不知情,在相互撕咬时,弟弟反咬了一口,二哥懵了,它感到不可思议,连他唯一可以欺负的弟弟都长大了。

  夜深了,大家都睡了,只有二哥翻来覆去,睡不着,大家都没在意,不一会儿便进入了梦乡。天渐渐的亮了,大家都在,却不见二哥的踪影,大家开始寻找,可是怎么着也找不到,没过多久,姐姐在墙角边发现了二哥的两颗大牙。爸爸说:“他走了,永远的离开我们了,随他去吧!”

  小狗蹲在族人“近而远之”的窗口下,结识了一个小伙伴——一条拥有着粉红色外套的蚯蚓,蚯蚓每天会和小狗一起在窗口下谈天,教它一些关于窗口的知识,这让小狗明白了:窗口上是人类生活的地方,而我们的家就是人类开凿的下水道!它认为它的家人一定不会相信粉红色蚯蚓说的话,除了最疼它的姐姐。果然,不出它所料,只有姐姐相信它说的话。爸爸教训他不要瞎想,还让大哥天天去窗口守着,不让弟弟靠近,只要它企图往窗口的方向去,一项严明的大哥就会赶走弟弟。

  几天后,一只由蚯蚓组成的庞大的送葬队爬满了整面墙壁。它们伤心的哭泣着,有条蚯蚓伤心过度,还哭得晕了过去。弄清楚事实之后,才明白了蚯蚓们为什么这么哭得这么伤心,原来是它们家族里一条最聪明的蚯蚓死了,她就是国王的女儿——粉红色蚯蚓,因为她有提前预知的能力,许多次帮助家族度过了即将来临的灾难,大家都非常尊敬她。

  有一天,他脱离了下水道,变成了人类,他奔跑如风,甚至可以远远抛下开足马力的汽车!还何以在短短的时间内穿越一座城市!因为他吃馆子没付钱,所以被抓到了警察局,又因在人类世界没有亲人,所以被送到了“妈妈家庭”在哪里,他结识了三个玩伴分别是:调皮的胡生、乖巧的小小、萌萌的豆子,又给自己取名为大豆子,之后他为了见到那个神秘女孩六月,被校长称为“天才”,六月给他改名为红眉阿坚。后来知道同班同学六月其实就是粉红色蚯蚓,她无所不知。它们有一个体育老师叫吴道,最后凭着血缘关系,和六月的口证,证明了吴道就是他的二哥!因为在人类世界的一天就相当于在下水道的一个月,所以二哥很快就老死了!之后六月又找到了红眉阿坚的姐姐,可是姐姐变成了一个哑巴,六月说姐姐付出了很大的代价,才来到了人类世界,不就姐姐也老死了。有一天六月带着红眉阿坚来到了超级市场,有一个摊子正在贩卖狗皮,六月对红眉阿坚说:“只有有血缘关系才可以使竖起来的狗毛变得平整,红眉阿坚把手伸向一张灰黑色的皮毛,那毛果然变得平整了起来,这时他的心里异常痛苦,因为这正是爸爸的皮毛,因为被杀的时候很愤怒,所以他的毛才会竖起来。

  最后,六月把自己的生命都献给了红眉阿坚。

  一天夜里,他走出了在人类世界的家,去寻找把自己生命奉献出来的六月……

读后感的作文 篇5

  寒假里,我读了许多精彩的童话故事,如:《猜猜我有多爱你》、《洋葱头历险记》、《吃黑夜的大象》、《假话国历险记》等等。其中《吃黑夜的大象》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故事中我受到两点启发。现在,我把我的心得体会说出来和所有小朋友共分享。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无论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上,我们都要坚强的面对困难,迎难而上,绝不退缩。而不能学故事中的小动物,因为怕黑就躲起来。

  养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只有保证充足的睡眠,才能精神饱满的'迎接第二天的生活和学习。就像故事结束时说的:没有美妙的夜晚,哪来精彩的明天!

读后感的作文 篇6

  寒假期间,我看了一本课外书——《西游记》,的确让我受益匪浅。《西游记》的内容丰富多彩。读了《西游记》我深有感触,文中曲折的情节和唐僧师徒四人的离奇经历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经历各种各样的.艰难,降妖除魔,终于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正是这离奇的故事情节赢得了读者的心。致使书成为我国古代四大名著之一。 这本书里有唐僧,他诚心向佛、心地善良;猪八戒,憨厚可爱;孙悟空,胆子大,行侠仗义;沙和尚,他大公无私、永远都为大家服务,这种精神值得大家学习!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孙悟空!我一说孙悟空,大家都知道。他可是孩子眼里的大英雄,他为人勇敢善良、神通广大,一路上斩妖除魔,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所有妖怪都怕他,而且每一次唐僧被妖怪抓走了,孙悟空都会挺身而出,把妖怪打得满地找牙,并顺利地把唐僧就出来。猪八戒,他虽然贪财好吃,但唐僧被捉走时,他也跟着一起出主意,一起去打妖怪。沙和尚,他一直做后勤,毫无半点怨言。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只要有毅力,任何事情都能成功。

读后感的作文 篇7

  本书作者罗贯中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其他的三个徒弟一路上历尽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取得了真经的故事。

  《西游记》向人们展示了一个绚丽多彩的神魔世界,人们无不在作者丰富而大胆的艺术想象面前惊叹不已。然而,任何一部文学作品都是一定社会生活的反映,作为神魔小说杰出代表的《西游记》通过《西游记》中虚幻的神魔世界,我们处处可以看到现实社会的投影。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第一主人公,是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无穷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具有不屈的反抗精神。他有著大英雄的不凡气度,也有爱听恭维话的缺点。他机智勇敢又诙谐好闹。而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至尊的玉皇大帝敢斗,楞是叫响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敢斗,火眼金睛决不放过一个妖魔,如意金箍棒下决不对妖魔留情;与一切困难敢斗,决不退却低头。这就是孙悟空,一个光彩夺目的`神话英雄。孙悟空那种正义大胆、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本领高超是妖怪们的克星,横扫一切妖魔鬼怪的大无畏气概,反映了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他代表了一种正义的力量,表现出人民战胜一切困难的必胜信念。

  说到猪八戒,他的本事比孙悟空可差远了,更谈不上什么光辉高大,但这个形象同样刻画得非常好。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如好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常常要打退堂鼓,心里老想著高老庄的媳妇;他有时爱撒个谎,可笨嘴拙腮的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了点私房钱,塞在耳朵里。他的毛病实在多,这正是小私有者的恶习。作者对猪八戒缺点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虽说没有孙悟空的本领、猪八戒的活络、沙僧的勤快、白龙马的脚力,但他品行端正,会念真经,不怕“千刀万剐”,有坚定的信念;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甘心当好后勤,不好出风头。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恰好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其中我最喜欢的便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技艺高超,一路保护唐僧成功地取得了真经,他就成了我心目中的英雄。而且在他身上还有一种叛逆心理,以及他敢于和强大势力做斗争的勇敢的精神令我十分欣赏。

  书中写唐僧师徒经理了八十一个磨难有让我联想到了他们的执著、不畏艰险、锲而不舍的精神。这著实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精神。再想想自己的半途而废、虎头蛇尾,我不禁惭愧自己当初为何不能像他们一样坚持到底呢?也许这就是我所缺少的,只要我能把一件事情从头做到尾,不管我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只要我尽力去做了,这对我来说也是一种成功啊!因为我去做了,而且坚持到了最后。

读后感的作文 篇8

  同事家装修房子,我去参观,顺便看了看她的宝贝藏书,书并不多,然而这本杰克伦敦的《马丁.伊登》却深深吸引了我,我又选了几本其它的书,满载而归,觉得自己像极了“强盗”。

  因为懒惰,仅看完第一页就放弃了, 翻其它的书,仅仅作为消遣,又后悔不该浪费时间!

  重新捡起,花三天时间才读完,并没有一直专注地读,这是我读书的毛病,总是溜号。今天花了一天时间读它,只觉得被它吸引得忘记溜号,甚至忘记时间,我已经进入小说的世界,感同深受,仿佛我就是他,而他就是我,结果他死去了,而我依然“苟活”……

  马丁只是一个水手,因偶然机会进入上流社会,并爱上了上流社会的女子罗丝,在马丁心里,罗丝像仙女一样高高在上,她的世界是那么美好,他仿佛走进书里又仿佛书中的世界降临人间,上流社会不断吸引着马叮为了爱,他摒弃从前的恶习,学习上流社会的礼仪,在他暂且简单的认知里,他觉得上流社会那种用金钱堆砌起来的奢华,就是美,就是智慧,就是人类的一切美好。

  为了拉近与女神之间的距离,马丁一边卖苦力供养自己,一边苦读书,有时恨不能不睡觉。在纠正自己恼人的发音与语法时,他又渐渐的迷恋上写作。

  这期间,罗丝与马丁渐渐走到一起,日子久了,马丁觉得罗丝就是一个平凡的上流社会的小姐,更重要的她不在那么高不可攀,他觉得自己与她很近。而他马丁认为别人能做的事他也能做到;别人会做的,他甚至做的更好。正是因为他身上这种野性的不被驯服的韧劲,打动着这个上流社会的女子。他们订婚了,可是罗丝的家人没有一个人不反对,因为马丁一无所有,有的只是那些曾经遭透了的生活经历,可那恰恰是马丁的财富。

  马丁一有时间,就钻进图书馆,研究各种文化知识,和学习写作技巧。马丁的进步是突飞猛进的,从此他对于上流社会的看法也跟着彻底改变,他们不过是些思想庸俗不堪、愚蠢透顶的凡人罢了……

  马丁进入了写作世界,爱,不断激发他创作,尽管贫穷,尽管受尽苦难,尽管忍饥挨饿,尽管不被人理解,甚至靠借债度日,可是马丁依然不放弃写作。他一直写,一直投稿,遭遇挫折也从未放弃,他为了她,努力工作,每天不过睡几个小时。如此拼命,不就是为了爱,为了罗丝吗?可是,也许爱本身就是脆弱的,罗丝,不喜欢他写作,对于他为她写的东西,她不屑一顾,她只希望她的爱人过一般职员的生活,可是那些不是马丁想要的。

  最终罗丝离开他了,罗丝的父母从来就没有喜欢过马丁,一直觉得他不过是一个粗鲁、懒惰、贫穷的人罢了。

  然而,成功总是来得慢些,不过总算来了。马丁成功了,他曾经无数次被退回稿子,也被大量抢购。金钱源源不断的涌来。所有的债务早已还清,还帮助太多普通的穷人完成梦想。

  可是马丁没有因此而感觉到幸福,甚至更加迷茫。

  他怎么也想不透,他还是原来的他,作品还是原来就已经写好的那些作品,可是那些所谓的上流社会的人,亲人,还有罗丝的家人……都对他敬重有加。可他马丁并没有改变什么啊!依然固执的写作,不愿意工作。可是就是这么一个跟从前一样的他,却得到不一样的待遇。

  他的胃口没有从前那样好,反而接到大量邀请;而从前他是那样饥寒交迫,却是无人问禁。

  到底是因为社会地位,还有金钱啊!

  罗丝也受父母的唆使重又投怀送抱,可是马丁知道,那不是因为罗丝爱他,或许爱他,可是他知道那不是爱。他家人喜欢他本人?他们仅仅看上他的只是社会地位与金钱。他拒绝了这个曾经他迷恋过的女子。就像利齐说的那样,他没有病,而思想出了毛病,他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一切。

  他不再写作,不断地拿从前的作品销售。他回到喝酒、抽烟、打架、找女人的从前的生活中时,他觉得很不受用,他毕竟改变了;可是上流社会的虚伪与愚蠢,他又十分讨厌。

  也许最美好的归宿,就是死亡。

  也许光有梦想与热情是不够的,必须要坚持,付出更多的努力才能最终到达目标。可仅仅是为了完成梦想吗?

  我始终没有尝过成功的滋味,我依旧默默无闻,只因我太普通太平凡,谁也不会给予一个正在为梦想努力付出的年青人以喝彩以鼓励的。

  几百年前的'人是这样,几百年后的人依旧是这样。社会地位以及金钱才是衡量一个人的准则,让优秀的品质见鬼吧!势利鬼们高举旗帜呐喊着。我真的想要逃,可是又无法逃,到处是人。

  迷茫总会有,生命又短暂,死亡如果是最好的归宿,那么它是朋友,谁也逃不出死亡的结局,却在生的过程中,彼此伤害,彼此利用。人啊!从来都是在人们的痛处撒盐;在胜利者面前卑躬屈膝。

  我唯一不同于马丁的是,我从来没有那么玩命的工作过,亦没有享受过成功的喜悦或者说是成功的迷茫;相同的是,我们都很贫穷,但我们都一样执着。

  仅仅是为了梦想吗?可是梦想到底是什么,成功又怎样呢?有了金钱又如何,享受了又怎样。有了钱会有好的胃口与充沛的体力吗?有了钱就会有快乐与真爱吗?

  仅仅满足于那种富在深山有远亲的热闹,还不如“平淡”,可是“平淡”总会招人白眼,心会痛,身体一样不受用。

  天啊!我也迷茫了!

  马丁曾经在史文朋的诗集中发现美,又在史文朋的诗集中找到归宿。来吧,听一听吧!

  告别热恋的生命,

  摆脱希望与恐惧,

  面对冥界的众神,

  献上简短的谢忱;

  生命从来有尽期,

  长眠一去不复归,

  江河逶迤长烦恼,

  大海深处得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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