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读后感(集锦15篇)
当品味完一本著作后,你有什么体会呢?不能光会读哦,写一篇读后感吧。那么我们该怎么去写读后感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家》读后感,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家》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这本书的作者是沈石溪,他被誉为动物小说之王,他写的书我非常爱看。
其中有个古树叫母熊大白掌,沈石溪和猎人在森林里打猎,看见一只母熊,他的熊掌洁白,能卖许多钱,人抵不住金钱的诱惑,猎人便拿起去追,母熊一看就快速的逃走,但他还带着一个小熊仔,小熊仔遇见陡峭的'地方就走不动,只能母熊吊着他跑但是这样会减慢他的逃跑速度,小熊被抓了。猎人说有了小熊母熊还会回来的,果然母熊回来了,为了救他的小熊。母熊先把猎人的猎狗抓了起来,当 狗质 这样猎人就不敢开枪,眼看小熊被救走猎人还是开了枪自己的狗死了。母熊也受了重伤,母熊又一次逃走。这是猎人更恼了,让沈石溪拿腰带抽小熊并且还有浇上盐水。这非常疼。小熊在哀嚎。猎人躲进了石窝。这是一声巨吼从山顶落下一个庞然大物。是那只母熊。他已经摔得不行了。为了救自己的孩子自己死了。为了孩子留着血等到不可能等到的山顶。从天空跳下。
从这篇故事中我感受到了母爱的伟大,并且感受到了人世间的残忍为了金钱可以做出一切事情。人应该和动物和睦相处,不能伤害它们!
《家》读后感2
读完了这一个故事,感到这篇文章非常棒,而且富有哲理,每个人都会被它的内容而感动。
文章讲的是一个对音乐有狂热兴趣并很有天赋的小孩扬科,因家里实在太穷,所以连小提琴也买不起,他去看地主仆人的小提琴,不小心触动了琴弦,被人发现,被打死了的故事。
都是贫穷和社会主义的不公道埋没了一个天才啊!小扬科有着非凡的音乐才能,它能把万物发出的声音想象成音乐如果它的家庭富裕,又有人指导他的话,那他一定会成为一个伟大的音乐家,写出无数美妙的歌曲。但老天还是没有把好运赐给扬科。我想到了“好运”二字,不由得想到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多么快乐我以前总是买远现在的生活多么多么得不好,自从再网上看了这篇文章后,改变了我的想法那是一个出生在非常富有的家庭的孩子,本来应该很幸福,但他对现状并不满足,想要有花不完的钱。终有一天,他爸做生意失败了,破了产,钱都还债去了。那家人又要从头开始打工,那家的孩子只能天天吃白饭,穿旧衣服。那孩子常常对自己说“唉,回到以前该多好啊!”其实还有更多人比我们不幸,我们能这样子已经很不错了,那篇文章的`结尾是这样写的:记着,在你感到自卑,感到自己不好运的时候,你要想:还有人比我还不好运。而且要坚定而自信的对自己说一声:“我是世界上运的!”真的我是世界上运的!还有比我更不幸的,难道我们不应该珍惜这么好的条件吗?
《家》读后感3
《家》是巴金《爱情三部曲》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出版于1933年出版设为良友图书公司,主要讲述了物中主人公周如水的朋友吴仁民的经历,描写了旧社会时期各种不同的思想动态。
这是一部在那个混乱的时代而作的书,因此难免会有些浓厚的时代气息,封建、愚昧、腐朽,那些旧社会的东西依旧无法磨灭,这些东西无形的正在行凶作为就社会的残留,像一把锋利的刀刺杀这每一个人,而书中的高家,就是典型的代表。
高家是一个有钱的人家,还算有些气派,住的地方叫公馆,老爷是前清的举人,有个一官半职的,家里还有些许俾女,然而就在这样一个显赫的家里,却有着代表性的悲惨命运。
当我读完这篇长篇小说之后有了深深的感受,我觉得我是幸运的,可以在这种生活环境下成长,也庆幸有这么好的父母。我也经常把自己的作文和巴金的文章做对比,巴金的文章常以家庭为题,把人物都写得很生动形象,更可以突出人物的'个性、特点,他也会经常写一些景物,每次都把事物描写的淋淋尽致,我也会经常阅读他的文章。
我的作文也有很多不足之处,用的四字词语很少,并且还驴头不对马尾,这些作文可能只有开头好罢了,简直就是流水账,而且我也很少读课外书,有时候读课外书时也是三心二意的,每次写随笔的时候都会想好半天。当我读完巴金先生写的这篇文章之后,我一定会象巴金先生学习的,我也会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报答父母,谢谢他们给我一个这么良好的生活环境。
《家》读后感4
近期,我读了一本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这是一本动物小说,是沈石溪写的,里面有很多动人的故事:母熊大白掌、蠢熊吉帕、黑熊的代沟、北极熊飘逝的母爱……
还有许多人物动物:老猎人亢浪隆、愚蠢的熊吉帕,它的'妻子吉雅、爱吃鱼的母黑熊白围巾,它的孩子--调皮的金嘴公主、黑熊舞蹈家阿宝、善良的圆球……
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圆球,它既善良又听话,是一只乖巧的黑熊,不像粗鲁的阿宝,要是别人不顺着它,它就要发火,不肯吃饭,不肯演出,直到别人道歉。
有很多故事发生在阿宝和圆球之间:
有一次,黑熊齿轮抢了圆球的香蕉,还打了圆球,就在这时,阿宝冲了上来,把齿轮打跑了,圆球感激地把香蕉给阿宝,可阿宝不接受,抬着头,雄赳赳气昂昂地走了。
还有一次,阿宝与三只母熊占据柔软的稻草堆,别的公熊都被赶到了墙角,唯有同性的圆球可以睡在稻草堆上。
可是后来,因为圆球同元首夫人跳舞,成为了明星,而且人们把圆球认为是阿宝,所以,高导演和田甜小姐商量让阿宝和圆球换名字,这使阿宝很愤怒,从此,背面对圆球,不理它了。
哎,真可惜呀,这对好朋友竟变成了敌人。
我以后一定要和同学们团结友爱,相互帮助,尽量不吵架,成为一个人人喜爱的好孩子。当然,我们也要向善良的圆球学习,不要学粗鲁小气的阿宝,这样才能成为一个优秀的人。
《家》读后感5
在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黑熊舞蹈家》。
其中有一个章节令我感动,老猎人亢浪隆在山林里闯荡了几十年了,他经验丰富,枪法又准,再加上他养的那条大黑狗机灵凶猛,所以只要进得山去,极少有空手回来的时候。一天黄昏,亢浪隆带着作者上山打猎了,他们正在浅水湾里面洗澡,忽然看见对面的树林里钻出了一只很大的黑熊,黑熊后面还跟了一只小熊。老猎人和作者同时看见了黑熊白色的右熊掌,熊掌本来就是名贵的山珍,熊的右掌又是最值钱的,而在所有熊掌里又是白掌最为珍奇。亢浪隆让大黑狗去捉那只小熊,本来大黑熊是可以反过身来救自己的孩子的,但是前面是一片开阔地,自己贸然前进,可能会把自己的性命也搭进去,它要想一个万全之策。母熊绕到了小石山的背后,看了看陡坡,就义无反顾的`爬了上去,它前面受伤了,流了很多血,但是它只要还有一口气就会去救孩子,它爬上了陡坡,朝着房屋坠落了下来,但是老猎人和作者因为去小溪洗脸而躲过了灾难。
是母熊对自己孩子的爱鼓励它,创造了奇迹。每个母亲都爱自己的孩子,爱可以使母亲付出一切的代价。
《家》读后感6
巴金,作为现代著名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留下了不少杰出的作品,以爱情和婚姻纠葛为主要线索的《家》是激流三部曲之一,是这位文学大师的代表作。
小说《家》真实地描写了高公馆这个“诗礼世家”“同世同堂”的封建大家庭的没落分化过程,揭露了封建制度的腐朽本质,控诉了封建家族制度,封建礼教和封建迷信的罪恶,颂赞年轻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
小说觉慧,觉民,觉新三兄弟在爱情婚姻下的不同遭遇。主人公觉慧是一个充满朝气的叛逆者形象,以及其二哥觉民都是在五四思潮下的觉醒,体察到封建家庭的虚伪、黑暗和腐朽。他们追求先进的思想,关注时事,积极参加反封建活动,他们渴望自由的爱情,讨厌封建的家庭婚姻,讨厌连自己的婚姻都要被束缚,讨厌将自己的感情葬送在封建礼教中,就像觉慧与丫头鸣凤,明知道身份地位悬殊,却还是不顾世俗的眼光相互爱着,甚至当冯乐山要娶鸣凤做姨太太时,她宁愿投河自尽也要扞卫自己的爱情。
而觉民与琴都是典型的先进青年,在他们见证了觉新、觉慧惨痛的'爱情经历后决定奋力一搏,到最后终于赢得了他们的自由。而大哥觉新是一个典型的人物形象,甚至现在的话说,他有着人格分裂症,他不满旧家庭的专制,然而作为长子长孙的他,又加上受封建礼教较多的约束,他养成了委屈求全懦弱顺从的性格。他不敢大胆反抗,义无反顾,以至于不能与自己喜欢的梅芬结婚,更是将温柔贤惠,善解人意的妻子瑞珏推向了死亡地带。
《家》读后感7
“母爱,友爱,真情。”这就是黑熊舞蹈家告诉我们的。而这短短的几篇文章中,我感触最深的是《北极熊飘逝的母爱》。情节环环相扣,而结局出人意料的`悲哀。
北极熊珍宝爱子如命。当它的乳房分泌不出乳汁时,它用尖锐的爪子使劲地抓自己乳房,用乳房滴出的鲜血,来喂养北极熊宝宝北斗星。从北斗星呱呱落地的那一刻起,它就寸步不离地守在北斗星身旁。晚上睡觉时,它不再四仰八叉,靠坐在水泥柱子上,抱着北斗星,睁大了眼睛,生怕自己的小宝贝被抢了去,还要一直熬到半夜。附近的狼舍传来一声狼嗥叫,都会把它惊醒。不仅如此,有一次,北斗星不知怎么搞的,小鼻子撞到了树节疤,哇哇地叫唤起来。珍宝气极了,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咙叫,向树桩一顿撕咬,还不解气,超重量级的身体猛撞过去,树桩被拦腰撞断了。
珍宝一会儿帮北斗星赶蚊子,一会儿帮北斗星排泄,一会儿教它爬行,一会儿防范陌生的气味,一会儿又要给北斗星淋浴降温……郭大嫂便在第二只北极熊宝宝亮晶昌出生后,用牛奶代替熊奶,人工按摩帮小熊排泄。她原想,这样就能让珍宝好好休息了,可不料想却酿成弥天大祸。
故事的结尾写得很棒,没错,从某个方面来讲,郭大嫂是好心办成了坏事,扼杀了伟大的母爱。
《家》读后感8
昨天把《家》又看了一遍,以前看总是没有什么感觉,可能年龄的关系,现在再看觉得体会比以前深得多了。书中的几个人物总是浮现在眼前,让自己去思索。
觉新
觉新这个一物是老舍先生着力塑造的一个最重要的人物,也是我感受最深的一个人物形象。从他的身上,我多多少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总是想把所有的事情做,总觉得要对得起所有的人,结果呢?费尽心思,最后什么事也没有做好,对不起所有的人。梅表姐也好,瑞珏也好,家庭也好,都不是他想要的。我想这个可能是我们这些70后人的一个缩影吧,一直都是在为别人活着,而不是为自己活着。
觉慧
一个青春叛逆的代表,他是一个有思想,有目标,有理想的,他能够为自己活着,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其实在现实生活中,这样的人又能有多少呢?这样的人看起来很简单,其实做起来很难,就像在觉民的`婚事上,把敢把觉民藏匿起来;在“捉鬼”的事上,他敢于和陈姨太斗争;在学生运动的事上也于顶撞家族的最高人物高老太爷。其实真得很敬佩这样的人,敢作敢为。但是转念想一想,觉慧是不是有点自私,一个有着真爱的,是会去体会亲人朋友的感受,而不会只为自己,走自己的路而去让别人说。
我们都很羡慕觉慧,很看不起“做揖主义”的觉新,但生活中我们更多做的都是觉新。老舍先生的笔真是好,几十年前写的东西,今天看来还是那样的亲切,让人久久回味。
《家》读后感9
《家》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辛苦工作一天的爸爸,很疲惫了,可是刚回到家,儿子就向着他要钱,爸爸听了儿子的话以为儿子要拿钱去买一个傻瓜玩具或其他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非常失望,又想到自己工作一天这么辛苦,不由得发火了。
爸爸冷静下来以后,决定和自己的儿子好好沟通一下,不能这么盲从。爸爸走进儿子的房间和儿子一番交流之后,爸爸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的儿子向自己要钱是为了能够攒足二十美元换来和儿子一个小时的时间。儿子的话真是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文章中,我印象最深的句子是这样的:“因为钱不够,但现在够了。”孩子回答,“爸爸,我现在有二十美元了,我能买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吗?请明天早点回家,我喜欢和你一起吃晚饭。”这句话表达了孩子对自己父亲的爱,同时也生动、形象地写出了父亲陪伴孩子的.时间太少了,也写出了孩子缺乏家长的陪伴。
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最终感受是:鲜花因阳光雨露而美丽,生命因关心呵护而灿烂。所以,孩子更需要心灵上的关爱。
《家》读后感10
在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破耳兔的一家》,读完此书,我不禁思绪万千,深受感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破耳兔和莫利妈妈一起相依为命的故事,他们住在奥里凡特老头儿的沼泽地附近。莫利妈妈手把手、认认真真地教破耳兔逃生必要的本领、传递信息和寻找同伴。可怜的莫利妈妈持续地同敌手作战,顽强地抚养着她那唯一的孩子——破耳兔。与其说她是死在狐狸的逼迫之下,不如说是死于人类的自私心理下。因为奥里凡特老头为了让自己的地盘干净,不顾沼泽地上生命的安危,把杂草丛清除,把树砍到,而导致莫利妈妈没处躲藏,最后被狐狸逼入冰冷的水中活活冻死。
在这本书中,让我最深受感动的句子是:莫利妈妈的腿由于一直泡在冷水中,逐渐地变硬了,动作也迟钝起来,不久,心脏的.跳动也弱了下去,两眼失去了光泽,最后脚也一动不动了。
读了这本书,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无私的,每一个母亲都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第一位,把孩子抚养长大后就死去了。人类的母亲也是一样,很多很多的母亲都默默地尽力完成自己的责任,然后就悄然离去了,我们更应该用出色去回报自己的母亲。
《家》读后感11
这是“动物大王”沈石溪写的一本书,写了动物的故事。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黑熊名叫阿宝,有非常高的舞蹈天赋。而一只名叫圆球的黑熊,把它的名气抢走了。之后阿宝每天焦躁,看到圆球就呲牙咧嘴,好像想一口把圆球咬死。之后,田甜小姐把阿宝锁在笼子里。后来,马戏团一年一次的巡回演出,慰问贫困山区的农民。而阿宝在那里和在马戏团里有360度大转弯。性格温和多了,不像在马戏团里别人摸他就咬他,最后,阿宝死在了马戏团里,死在高导演的掌声和鼓励里。告诉了我们,动物跟人一样,有喜怒哀乐,也有死去的时候。
在阳光马戏团里,有一只狮子,叫幸尉,它还有一个漂亮的驯兽员,叫孙曼莉,是一个温柔的驯兽师。而翁导演要拍一部《情满非洲》把幸尉选上了,结果幸尉的`行为就改变了,想吃鲜肉,想在《情满非洲》里一样,茹毛饮血的把一匹枣红马吃掉。最后,孙曼莉成了一个夜总会表演小节目,孙曼莉再也没有去看幸尉。说明了一只狮子只要有了这样的经理,最后就会再揪不过来了。
《家》读后感12
我是一条小书虫。读了那么多的书后,其中有一本令我感触最深,那就是我的系列中的《法老的探险家》,我被书中的主人物米内迈斯那坚韧不拔的精神品质深深的打动了。
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纳克庙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玩伴兼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起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于是,一次艰险而又奇妙的彭特冒险之旅开始了……
在这次旅行中,被毒蛇攻击、遭受海上暴风雨,都是家常便饭。尤其是古埃及鸽子谷的沙尘暴,我虽是早有所闻,但在读到沙尘暴来临时,我仿佛身临其境,情不自禁地抹了抹嘴巴、擦了擦眼睛,生怕风沙灌进嘴巴、眼睛里。他们还渡过了一望无垠的翠海,克服了种种海上的磕磕绊绊。最终,他们来到了神秘的国度——彭特,在那儿满载而归。并且,米内迈斯按照自己法老朋友的托咐,带回了两只可爱的小狗。
米内迈斯不但意志坚韧不拔,还是一个勇敢善良的孩子。与平时见到只蜘蛛就下的魂飞魄散的我成了鲜明的对比。尽管团队中很少有人鼓励他,但他却依然十分镇定,没有一次连累过集体,更可幸的.是米内迈斯洗清了船长对他的误会。回到国度后,他把带来的两只小狗送给了国王,也就是他最好的玩伴——图特摩斯。从此,使他们的友谊更加深切。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不但增长了不少关于古埃及的知识,还决定学习米内迈斯那守信用、坚强的高尚品质哩!
《家》读后感13
其实并不十分喜欢《家》这部小说。虽然无论写作手法还是情节设置都十分出色,但我并不喜欢它对于思想内容的表现过于直白。觉新、觉民、觉慧三兄弟明显是那个时期三类最具代表性的青年人物形象。觉新的“无抵抗主义”、“作揖主义”是对封建势力反对却不反抗的懦弱表现。觉慧则显得有些过于激进,觉民则摇摆不定、立场不明。
小说在很多方面映射封建社会对人的压迫。例如钱梅芬的`死。同时也在很多方面表现了封建社会迷信思想对人的思想的毒害。例如瑞钰的死。小说中的人物要么引人同情,要么引人厌恶。鸣凤刚烈的性情和纯洁的爱情仿佛是有意地映射觉慧的寡情。
或许因为同样身为女子,鸣凤的爱情无法换来觉慧同等地对待让我由衷地愤慨。觉慧以事业、理想作为自己轻易摧毁一个美好女子生命与爱情的借口。我发自内心地唾弃这种行径。另一方面觉慧虽参与许多先进组织,如办报社等,或是坚持不坐轿子,但骨子里仍是由封建残余。他虽然赞美鸣凤的爱情,却不是以一个平等的地位去接受那份爱情。
或许残缺的人性,也是那时代的悲哀吧!
《家》读后感14
大家平时一定被欺骗过吧,说不定自己也欺骗过别人。但是你们知道被欺骗得后果吗?
阿宝是阳光大马戏团的一只熊。它可不是普通的一只熊,它是一只有艺术细胞的舞蹈熊,它会跳探戈,会华尔兹,会……它也是阳光大马戏团的明星熊,经常会出去表演。在马戏团中,还有一只熊,叫做圆球,圆球只是个配角。
一天某国的.元首夫人来阳光大马戏团参观,点名要求最出名的阿宝陪她跳一曲华尔兹,因为元首夫人年轻时是个舞迷。阿宝正好表演完了一场,情绪有些不佳,于是高导演便让圆球来代替阿宝。元首夫人跟圆球跳完一曲后感觉很不错,便大大的鼓励了阳光大马戏团。就这样,圆球阴差阳错的代替了阿宝。不幸的是,在那天,圆球和元首夫人跳舞的照片被拍了下来(就是说圆球被当成了阿宝)。很多人慕名而来,观看“阿宝”(圆球)的表演。
阿宝被落在了笼子里而“阿宝”则在外面接受万众瞩目。阿宝在笼子里愈发的孤单了,它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它终于了解到它被欺骗了,于是它绝食了,最后死亡。
看,这就是被欺骗的后果。欺骗,终究不是什么好事。
《家》读后感15
《法老的探险家》大概讲述了小特使米内迈斯的日记:故事发生于公元前1472年,米内迈斯是个孤儿,被他的舅舅卡玛克庙的神父收留,同时他也是法老图特摩斯的好朋友。法老和他的嫡母哈特谢普苏特女王一齐统治埃及,女王打算派出一支探险队去神秘的国度彭特,图特摩斯决定让米内迈斯参加,一场去往彭特之地的奇妙探险之旅开始了……
故事以这个叫米内迈斯的小男孩儿的日记的形式展开,形式独特新颖,每一篇日记都相当于一个小故事,长则一页半的样貌,短则十行左右,字里行间,充满着童真童趣。每篇日记能够单独成文,数篇日记又汇聚成一个长篇在历史故事。故事的情节扣人心弦,用精彩的故事再现难忘的历史,文学与历史相互交融,散发着别样的魅力。
我捧起书本,专心致志的看起来,并消化着书里的精华,我发现,作者十分喜欢写日记,而且完全把日记当成了自己每一天务必做的事,因为他觉得写日记能够缓解他的'疲劳和痛苦。
我很佩服他这种思想,把日记当成自己的朋友,不分你我的思想,我要向他学习。
看着这本书的资料,我的情绪也随着变化,书里的主人公米内迈斯开心时,我也随着他,情绪变得高兴;米内迈斯悲哀时,我也一样跟着流泪……
总而言之,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快乐,我很喜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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