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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城》读后感
读完一本经典名著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读后感了。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文城》读后感,欢迎阅读与收藏。
《文城》读后感1
时隔八年,余华再一次带给了读者一部惊艳时光的作品——长篇小说《文诚》。故事讲述了主人翁林祥福带着女儿寻找失踪的妻子小美,阴差阳错留在了溪镇,为送赎金死于土匪之手的故事。这部作品是对生命热爱的素朴表达,余华笔下的每一个人物都成为了时代的符号,而林祥福的中国性悲剧故事,弱化了悲剧性,加深了传奇性。他明知目标渺茫、意义虚无,却仍然躬行在人生信念的大地上,也给予了读者对于生命内涵和命运交错的重新思考。
清未民初,天下不太平,溪镇遭到了土匪的洗劫,为送赎金救回溪镇商会会长顾益民,林祥福毅然决然地踏上了去往刘村的不归路。书中对听到顾益民已亡的假消息的林祥福同张一斧交涉的场面进行了描写,突出了林祥福虽然只是普通百姓。但是讲义气有担当,有男性血气方刚的勇敢与情义。在临死前林祥福看见长大的女儿林百家,铁骨挣挣的硬汉却瞬间变得柔情起来。他意外地在溪镇落了脚,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儿成为了他所有的希冀,弥补了失踪的小美留下的遗憾。他在微笑,是那种怜爱满足的笑容,这也惊吓了所有的土匪。同样文段也展现了军阀混战、匪祸泛滥背后的民不聊生,人心惶惶。这些凶狠毒辣,趁火打劫的土匪,将人性中“恶”的一面揭露了出来,那种粗鄙蛮横在余华笔下被体现得淋漓尽致,从而艰苦岁月中平民百姓的痛苦和无助也暴露无疑,这也注定了林祥福的悲剧。
陈永良来溪镇谋生,遇到了林祥福,两人共同创业相互扶助,情同手足,林祥福被杀后,他找到了张一斧报仇雪恨。
文段末有描写他的一句话“在宽阔的水面上远去”顿时又令读者回忆起了林祥福十七前从北方渡至溪镇,十七年后又从万亩荡刘村渡回溪镇。生前一句:“叶落该归根,人故当还乡”,并让仆人接自己回北方的家,那份从容与淡然。陈永良和林祥福一样只是溪镇一个木匠,但是老友惨遭杀害后,他没有坐视不管而是与无法逃避的命运进行决绝的交锋。他与张一斧的打斗中,他所表现出的沉着和快狠,都为他的人物形象增添了“江湖气”与“正义感”。陈永良最后的遁迹正是余华为他精心变计的完美归宿。人物群像的塑造,精准到位,立体生动,有血有肉。
小说中最吸引读者的'就是爱情线了,第二部分中余华以第三人称视角讲述了小美的故事。她受到各种封建制度的约束,被送给阿强家当童养媳,由于救济了弟弟一吊钱被赶出家门。阿强偷了家里的钱和小美私奔。他们一路北上,最后遇见了善良的林祥福。这种情节的安排与标语正相呼应。满怀往事的小美与林祥福开始了他们的爱情故事,可是后来小美还是不得不和阿强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回到了溪镇生活,在进行雪冻祭拜时被冻死了,与初至文诚的林祥福擦肩而过。仆人田大的四个弟弟在送大哥和林祥福的遗体回北方时途经歇脚的大山正是小美的安葬之地,林祥福的灵枢与小美的墓碑仅咫尺之隔。
这场满是错过的爱情就是余华进述命运的载体。书中小到如田大这种仆人的人物都是精妙而富有感情的。他用一生在侍奉少爷林样福,丧命在接他回家的路上。他忠诚的精神可歌可泣,正是这种渺小而丰满的人物群像正突显了余华对于人物塑造的深厚功底,以及小说的成功之处。
“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阿强和小美撒下了这个谎,却阻挡不了林祥福追寻的脚步,死后遗体再次遇见为这个悲剧多留了份湿暖和爱。或许这就是余华眼中的命运,他丰盈的灵魂世界汇集在了这部《文城》当中,做到了通而不俗。正篇与补篇的结构让小说淌进了浪漫叙事和现实叙事交汇的河流之中,一个有果无实的曲折凄美的爱情航船在传奇般悲情河流中徜徉徐行,直到那页白帆落下,那两根桅杆折断,戛然而止。在迷惘里追寻,在命运里反复,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这就是余华所带给我的《文城》。
《文城》读后感2
“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心底之痛,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提到余华,大家都会马上想到他的《活着》,这俨然已成为了他独特的标签。
有人说余华已江郎才尽,出版了《第七天》后,时隔八年,这本最新著作《文城》就成为了大家鉴别他是否已江郎才尽的标杆。
小说讲述了北方汉子林祥福与南方姑娘纪小美之间的爱情故事。本书分为两个部分,上半部分讲林祥福的故事,下半部分“文城补”讲的是纪小美的故事。首先我对这个结构就感到很新奇,原本我以为“文城补”是番外,原来这也是整个故事的一部分。作者将男女主角两个不同的视角交织在一起,叙述了他们的爱情故事,每一个故事的细节又能完全对应,就像镜子的两面,读《文城》,就像一个照镜子的过程。
故事发生在清末明初,中华民族面临“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的动荡年代。在这个时代背景之下,也基本奠定了这部小说的基调——苦情。正如书的封面是以蓝色为主,这部小说也是蓝色基调,而蓝色代表着忧郁,暗喻着林祥福与纪小美有缘无份的爱情。
林祥福是北方的富N代,虽然他出生时家道中落,但祖上留下的财富依然能让他衣食无忧。可是他并非是位纨绔子弟。林祥福受母亲的影响从小就饱读诗书,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木工活酷好,心灵手巧、吃苦耐劳,能自己养活自己。总的来说,林祥福是位上进的富家子弟。
而女主人公纪小美则是出生在一个极度贫苦的家庭,父母为了养活她的兄弟,不惜将她卖给沈家做童养媳。纪小美虽然天资聪慧、清秀灵动,但最终未能逃脱被婆婆抛弃的命运。
小美的丈夫阿强有着与林祥福截然不同的性格,是个”妈宝男“。从小就活在母亲的强势之下的他,没有自己的主见和本事,只会依赖家人,织补的技艺也不长进。我想他唯一的优点就是对小美一心一意吧,为了小美和沈家断绝了联系,偷走了父母的积蓄离家出走。
小美遇上林祥福,是幸运的。最初小美只是想骗婚,但人类是情感动物,再加上林祥福自身性格的美好,为人忠厚重感情,小美与他相处日久生情也难以避免。林祥福重感情,父亲临终前为他做的小桌子和椅子到他成为男子汉之后还用着。林祥福对小美一见倾心,尽管小美不是他第一个倾心的女子,但他与小美发生了故事,这个故事并不完美,但也已足够了。我们一生中可以对许多人产生好感,但这种好感有没有发展成喜欢又是另当别论了,而这最关键的是有没有和这个人继续发生点什么,来延续这份好感。林祥福家里条件优越,又在母亲的关爱与教导下长大,生性单纯率直。他识破不了阿强拙劣的谎言,相信了小美和阿强是兄妹而不是夫妻,尽管自己有所怀疑,但他还是选择相信阿强。对这对来历不明的兄妹,林祥福还是放心地让他们在家里留宿。而小美没有随阿强离去也没有让林祥福产生怀疑。日久生情后小美与林祥福结为夫妻,但林祥福居然还不知道小美的全名,这点我觉得是有瑕疵的,按常理而言,不会已为夫妻却还不知道妻子的全名。我想这应该是作者为日后林祥福找不到小美埋下伏笔吧,未免过于牵强。小美原本只是惦记着阿强,不时双眼迷离眺望着田野,但与林祥福朝夕相处之后,她不知不觉地也开始惦记起林祥福了,她会不自觉地等待林祥福从田埂归来。按照与阿强的约定,骗了婚之后小美得去周店找阿强,于是她在新婚后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出走。原本可以一走了之,但怎料天意弄人,小美怀了林祥福的骨肉,内疚感控制了小美,使她下定决心要回去找林祥福,为他生下小孩再离去。而林祥福在被小美欺骗过一次之后仍选择相信她,但结果是他彻底撞了南墙,却无回头。小美生下女儿后出走,杳无音讯。林祥福再次选择陷进沼泽,誓死要找到小美,从而开始了寻找文城之旅。
人们常说不撞南墙不回头,但当人的感性占据了理性,这句话就不那么适用了。林祥福的心理,我是理解的,当真心对待一个人的时候,很多时候会选择无条件地相信他,即使对方伤害了自己,也不甘心就此罢休,放弃对他的这份情感。林祥福被小美第二次伤害后选择寻找她,虽说是为了女儿着想,其实他是不甘心放弃自己对小美那种感情上的坚持。
小美遇见阿强,是不幸的。作为阿强的童养媳,她从十岁那年就和他生活在一起。在那个时代童养媳没有任何地位,小美只能在阿强母亲的强势下委屈求全。但最终还是因把家里的钱拿去给弟弟而被休。本来故事走到这小美已经能脱离阿强的桎梏了。没想到毫无主见的阿强会和她私奔,悲剧也就此开始。从小在沈家织补铺里长大的阿强从来未独当一面,更别说自己挣钱养活自己了。与阿强私奔的`小美在过了一阵子逍遥日子后又面临着拮据的生活。就在这时候他们遇到了林祥福,继而实施骗婚的计划。但小美也没想到她会怀上林祥福的女儿,她为林祥福生下女儿后又断然离去。从小说中可以看出小美这时候内心其实多少都不太愿意走的,又有哪位母亲愿意在自己的骨肉出生后与他永远分离。对女儿的不舍、对林祥福的愧疚,这些情感充斥着小美的内心。其实小美大可以选择不离开林祥福,和刚出生的女儿,三人一起幸福地生活下去。但这时候小美选择走,其核心是因为她童养媳的身份,这种身份使她不能抛弃阿强,使她不得不离开林祥福。这个身份就像一个枷锁,永远禁锢住小美。
我认为,小美对林祥福,才是真正的爱情。而对阿强,则只不过是义务而已。那个时代的女子并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她们只是被命运安排着。毕竟在那个时代,能活下去已经很不容易了。
文城所体现的不仅是小美与林祥福的爱情悲剧,更是一个时代的缩影。在如今婚恋自由、男女平等的年代,我们很难想象一个童养媳的一生是如何的悲惨。有读者说小美笨,不应该再次离开林祥福而选择阿强。但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也身处小美的环境,如果我们是小美,会有多少人做出与她不相同的选择呢?我们不应以上帝视角来评定书中人物,毕竟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最后我想说书中一个很大的bug。林祥福寻找了小美那么多年,而且也认识了溪镇的商会会长顾益民,当年就是顾益民为小美和阿强办理丧事的,而且顾益民在溪镇那么有威望,林祥福不可能不会去问顾益民关于小美的事。而且顾益民都已经是林祥福的亲家了,居然也没有谈起林祥福这个北方汉子为什么会到南方的溪镇来,未来儿媳林百家的身世也没有过问,这于情于理也说不过去的。
纵然有瑕疵,但故事还是精彩动人的。总有一个地方叫文城,我们每个人的心里其实也有一座文城,那便是我们所追求的目标,而这个目标是永无止境、永远也不会使我们满足的。我们像林祥福一样,一样在路上。
《文城》读后感3
这本书讲述的是残酷的清末时代,在那个时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在这个故事里,作者讲述了一个全新的女性形象,她柔软坚硬,在命运推动下的每一次选择、在那个慌乱时代的幸与不幸,都牵动着每一位读者的心弦。
在溪镇有一个人,他的财产在万亩荡。那是一千多亩肥沃的田地,河的支流犹如繁茂的树根爬满了他的土地,稻谷和麦子、玉米和番薯、棉花和油菜花、芦苇和竹子,还有青草和树木,在他的土地上日出和日落似的此起彼伏,一年四季从不间断,三百六十五天都在欣欣向荣。
从溪镇通往沈店的路上,没有人不知道名叫林祥福的人,他们都说他是一个大富户。可是有关他的身世来历,却没有人知道。他的外乡口音里有着浓重的北方腔调,这是他身世的唯一线索,人们由此断定他是由北向南来到溪镇。很多人认为他是十七年前的那场雪冻时来到的.,当时他怀抱不满周岁的女儿经常在雪中出现,挨家挨户乞讨奶水。他的样子很像是一头笨拙的白熊,在冰天雪地里不知所措。
那时候溪镇里哺乳中的女人几乎都见过林祥福,这些女人有一个共同的记忆:总是在自己的孩子啼哭之时,他来敲门了。他声音沙哑地说:“可怜可怜我的女儿,给她几口奶水。”
当有人询问他来自何方时,他立刻变得神态迟疑,嘴里轻轻说出“沈店”这两个字。那是溪镇以北六十里路的另一个城镇,那里的繁华胜过溪镇。
但是他们很难相信他的话,他的口音让他们觉得他来自更为遥远的北方。他不愿意吐露自己从何而来,也不愿意说出自己的身世。这就是林祥福留给他们的最初印象,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
但有一个人知道他不是在那场雪冻时来的,这个人确信林祥福是在更早之前的龙卷风后出现在溪镇的。这个人名叫陈永良,在溪镇西山金矿上当工头,他记得龙卷风过去后的那个早晨,在凄凉的街道上走来这个外乡人,林祥福就是在这时候走进溪镇的,林祥福留给陈永良的背影是一个庞大的包袱。这是在北方吱哑作响的织布机上织出来的白色粗布,不是南方印上蓝色图案的细布包袱,白色粗布裹起的包袱已经泛黄,而且上面满是污渍。
这样庞大的包袱是陈永良从未见过的,在这个北方人魁梧的身后左右摇晃,他仿佛把一个家装在了里面。
《文城》读后感4
封面插画吸引了我,他是作者余华亲自选定,来自当代艺术家张晓刚作品《失忆与记忆:男人》,风格独特,意蕴广远。整部小说的故事背景设定在余华之前的作品少有着墨的清末民初,上溯至《活着》之前那个更荒蛮残酷的时代,也展现了从北至南更广阔的地理空间。绵延的时空、纷杂的人物群像,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共同构成了一幅荡气回肠的时代画卷。
整本书中最让我有感触的人物是小美和阿强,在林祥福的身上,更多的是感受到他类似圣人一样的光辉,但是小美和阿强把人身上的多样性、复杂性展现的淋漓尽致。阿强很懦弱,但是他一直在等着小美;小美深受当时社会的影响,但是她依旧有着自己的执着和坚持。这部小说没有像《活着》那样能触发泪感,但是依旧有感动在慢慢涌动。读完这本书,最后带给我的是无限忧愁,但唯一温暖我的是:最后小美与林祥福的相遇。当林祥福死去,他的`仆人在送他回乡的路上,经停了小美所埋葬的地方,“此时天朗气爽,阳光和煦,西山沉浸在安逸里,茂盛的树木覆盖了起伏的山峰,沿着山坡下来时错落有致,丛丛竹林置身其间,在树木绵延的绿色里伸出了它们的翠绿色。青草茂盛生长在田埂与水沟之间,聆听清澈溪水的流淌。鸟儿立在枝上的鸣叫和飞来飞去的鸣叫,是在讲述这里的清闲”。平和,坦然。也许这份平和与坦然是文城想得到的安宁。“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世上本没有一个叫做文城的地方,但坚信的人始终坚信着,哪里都可以是文城。
《文城》读后感5
花几个小时读完了余华的新作《文城》,其情韵丰厚,叙事针脚细密,这个拥有着“垂柳似的谦卑与田地般沉默寡言”的男人仿佛在我心上轻轻叹了口气。
男主角林祥福的形象是理想主义的丰碑,情字是他生命的注脚。忠、善、义、仁的人物品格丰满了小说的血肉,追随和守候构成其一生的使命。
从小说情节结构上讲,故事以林祥福的命运发展为主线,以遇女、失女、诞子、寻妻为情节发展脉络,从其仆人之忠、朋友之义、寻妻之真几重情感线索勾连铺展开。在漂泊的路途中,温厚的情感和善意支撑着每一个寒冬。文体结构中的一主一次,以林祥福故事为主线,《补》从文体上独立于林祥福故事,以另一人物视角小美为聚焦点,展开林祥福一生所追随妻子的身世溯源及命运浮沉。仿佛是作者亲手为林祥福做出的迷局,又由他自己亲手解开。小美和林祥福的背后,是人性无法瓦全的伤痛,残缺破碎的灵魂屡屡碰撞出凄美的爱情之殇。果决如小美,其背后竟也是几十年如一日对阿强的深情与坚守,情与愧奠定了小美人生的底色。至此形成的情节张力构成了小说最具价值的人物侧写。
一生痴痴追寻所谓文城,实则是空城。
擅长苦难叙事的余华这次选用温情的理想主义灌注死亡这一文学母题。林祥福的惨死、小美与阿强的冻死、田家父亲被雨雹劈死……在作者笔下变成了一种抉择,解构了死亡的痛苦与宏大,灾难变得日常化和平庸,取而代之的'是对于人情温厚本色的加注和倾斜。读罢全文,最爱的依旧是开端的画面:那个富甲一方却沉默谦卑的男人,不断上街一家一家扣门祈求哺乳小女儿的异乡男人背影,固执又痴迷地寻找妻子口中的“文城”。灾难一如他来到溪镇那天的大雪纷飞,掩盖了世界本来的模样。可世界的中心却只有一位欢欣的父亲,而非那个失妻的异乡人。
对比余华以往的苦难叙事,这一部小说仿佛是奏响于乡野大地上的一支回魂歌。
田家老小念,念着他们几十年未归家的少爷,但也尽忠守着田产和房契,原原本本等待少爷归乡,却未曾想到接到少爷归来音讯的时候,接回的却是少爷的尸首。
爱妻小美念,念着那个身在童养媳之家。丈夫的那句“我在宿川等你”,令小美乞讨几十年也未曾想要离开。
木匠林祥福念,念着他的爱妻小美。从第一次相遇到第一次离开,从得子到寻妻,林祥福用了一辈子。
从余华的第一部作品《十八岁出门远行》,我们能看到余华写作初始的心态,到《文城》中的找寻,也恰好构成了他在路上这个寓言的接续。
《文城》读后感6
——我想到的第一个词是克制。
这本书是余华最新一部作品。我去年就买来了,可是直到昨晚才看完它。昨晚准备写的读后感,也只好在今天完成。
这本书不然太厚,然而说实话自己现在很难称是一个合格的阅读者了,信息的爆炸,俗务的缠身,诱惑的侵蚀,以及精力的衰退——我可能越来学变成了那个用书来装点门面的人。
然而幸好我还是看完了,难得的.一种沉浸式阅读体验,实际上是因为作品的流畅性——是的,不谈这本书到底好不好,它的叙事节奏是真的好。
那个先锋的、暴力的、简洁的余华依然在——在对哭难不动声色的描写中,我依稀能看到《活着》的影子。
林祥福、田大、小美、阿强、陈永良、林百家、顾益民、张一斧、“和尚”……
溪镇、沈店、万亩荡、齐家村、定川……
是清末民初的背景,是颠沛流离的故事、是平凡坚韧的人们,是命运无常的故事……
文城是一座永远找不到的城!
宿命、荒诞、悲剧、循环,余华再次用惯常的克制隐忍营造一个虚幻而真实的世界。
“情绪不可以泛滥”,已化身网红“段子手”的他在谢谢B站接采访如是说。
人生本就是这样起伏不定、盛衰相依,没什么值得激动不已的!
活着就要风餐露宿、雨雪风霜,就要吃喝玩乐,就要雪月风花。
活着就是活着。
《文城》读后感7
《文城》里,林祥福家里,是自给自足的典范,男人耕种,女人纺织,就连孩子的教育也是在家里靠母亲亲自教授。饱学中国传统文化知识的林祥福,又一家一家的去学木匠。林祥福家里有六个长工,自田大父亲起就在林家做工。一场冰雹,田大父亲死亡,林祥福安葬了田大父亲。田大五兄弟继续在林祥福家里做工。
农耕文明的高级在于民众的高度自治,民众上升通道畅通,民众的上升通道只有教育与武功,或文或武,都为国家所需。
田大在林祥福一走就是十七年的情况下,即使皇帝没了,依然固定的耕种,收割,换小黄鱼。这种忠诚与诚信,是农耕文明的积淀下,民众自土地里获得的生存与处事的哲学。土地对人是忠诚与诚信的,除非大灾,否则多多少少都会有收获,土地从不辜负劳动。
农民对于劳动成果之自信,使得他只要还可以在土地上耕种,便自觉的'保持着忠诚与诚信。
阿强与小美,因为欺骗林祥福,因为盗窃了林家的金子,失去了自信,也失去了正常的生活。阿强怕的是还不起钱,阿美愧疚的是林祥福的心和女儿。但阿强和小美终究是善的,他们骨子里的善,才使得他们的怕与愧疚。
《文城》的某些落脚点与《白鹿原》有些像,白鹿原上,村子高度自治,大事小情有祠堂由组长与众长老相议。《文城》里的溪镇,也是高度自治,大事小情有商会与众大户相议。
百姓的安居乐业,与社会道德的高度稳定是农耕文明的高级之处。清末落后,是中国之农业生产模式,已无法与英国之工业生产模式抗衡。闭关锁国,使得中国失去了与工业生产与时俱进的机会,所以中国失去了大国地位。经济基础决定了军事实力,军事实力之落差,使得列强看清了中国之软之可欺。
列强对中国,就如强盗之对百姓。一斧子一个人,看起来强大又残暴,但最终死于复仇。强盗逻辑、野蛮文明终究是走不远走不长的。民众群起攻之,强盗与野蛮,违反天道,终究要被绞杀。
兵患来到溪镇,传统文化知识之强,在于一个“道”字。顾益民保护了村子,是以一个“盗亦有道”的道理,对手哪怕是手里有枪,在面对着拿自己当人看的顾益民,亦是不忍下手的。
溪镇守卫战!齐家村联防!可见农民不光会种地打渔,亦是会守卫家乡英勇无畏的。就像《我的团长我的团》里,大家想的是打完仗,回家去,种田去。
农民骨子里的那种“相信的哲学”使得他们相信战争不会长久,使得他们相信自己的归属还是土地。
这就是农耕文明的强大之处。土地教给我们的道理——一切灾难都会过去,一切付出都有回报。所以,我们不用偷不用抢,靠自己的劳动就可以!
由此,按照《遥远的救世主》里文化属性来说,农耕文明是强势文化,是直接获取、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文化。
至于农业经济模式,还是工业经济模式,这不重要,农耕文明有其强大的适应能力,需要机器会有机器,需要枪会有枪,总之世界上有什么,我们就会有什么,这是农耕文明积淀下来的强大自信与强大的生产能力。
抛开人性不谈。因为人性互通,只要是人,无需分你我。
在《文城》里,在那段离乱的历史里,我终于读到了一点我们自己的文化自信。
《文城》读后感8
花了五六个小时看完了余华先生新作《文城》如果用一句歌词形容我的感受就是
如果回忆不在一瞬间枯萎,我能体会时间有泪。
一句话小说的话来概括的话:这个虚无缥缈的文城,已是小美之痛 文城意味着林祥福和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非常优秀的`长篇小说,很庆幸第一时间读了这本书,在这书中,我看到了时间的考验、世事的变幻、复杂的人性、太过富有太过贫穷的小美和阿强,以及我最心疼的人物:林祥福 你的一生无愧于自己身份的一生,永远追忆你,在文城这个文学的世界里。
阅读小说的感受是真实的,就像余华先生说的,“我们总是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吧。”
很庆幸我在里面读到了自己的感受,体会到了不同的生活,看到了丰富的人物,洞察到了人间百态,也为书中的人物命运而感同身受。
《文城》读后感9
半个多月前在西安咸阳机场候机时,我逛进一家书店,不经意间注意到了余华的新作《文城》。
于是,前不久的618,我在京东上购买了这本书。于昨日花了一天时间拜读完。果不其然,这本作品和之前余华先生的著作一样,再次震撼了我的心灵。
文城是小说中一座虚无缥缈的城市,却也意味着主人公林祥福和他的女儿没有尽头的漂泊和找寻。
当林祥福决定住在溪镇的时候,他内心已经笃定自己要找的文城并不存在,但是他心中的文城仍然还在。虽然不确定溪镇是不是文城,但这个城市的景象和方言,就跟阿强口中的文城相仿,同时他也感觉到小美就在溪镇。
事实上,最后证明林祥福的判断是正确的。只不过,当林祥福再逢小美之时,“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左侧,两人左右相隔,咫尺之间”。余华就是有这样的魔力将这等凄美的画面描绘得那么深入人心。
林祥福抛下一切,付出一生要找的人,最后竟然以这种方式相见。如果人真的有灵魂,那么在另一个世界他们将又是一种邂逅。
而在人死后,所有的大黄鱼(大金条)、小黄鱼(小金条)、银票都不值一提了。
整篇作品有很多让人印象深刻,为之一动的地方。在那个战火纷飞、土匪军阀横行的年代,命比纸薄。“一个被雨雹砸死的老人躺在一块木板上,与失去牲口后哭天嚎地的悲哀不同,失去一位亲人的悲哀更显得平静”。诉说的语气亦是平静,却让人深刻感受到在那个年代,人命不如牛命的现实,毕竟牲口是庄稼户的一半家当。
而陈永良夫妇在林百家被土匪绑走后提出让自己其中一个儿子陈耀武代替林百家,只因为“一个女孩子被人折磨后怎么嫁人呀”!“孩子咱家有两个,林祥福只有一个”。人间大义,感人至深。
故事从一个“富二代”林祥福开始说起,虽然父亲早逝,但靠着母亲的严格管教,林祥福成长为一个既善良又勇敢的男人。母亲教导的那句“纵有万贯家产在手,不如有一薄技在身”让我印象深刻。成人后的“相亲之旅”中有了错过刘凤美的遗憾,才让他被命运捉弄般的遇到了小美这个有夫之妇,开始了后续一系列的故事。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样,不断的遇见,不停的成长。
小美虽然两次离开,却在中途回来为林祥福生下了他的女儿。而这个出月子就再没见过母亲,喝着百家奶长大的女孩儿(林百家),成为了改变林祥福和小美命运的因素。
这个善良的男人为了找寻女儿的母亲,放弃故乡拥有的一切,南下寻找模糊的“文城”。从而机缘巧合地认识了善良的陈永良一家,随后长期定居在溪镇。
而小美在离开林祥福后,和阿强也回到了溪镇。在和女佣不经意的对话间得知,一个北方男人带着女儿一路南下找孩子的母亲。也得知了林祥福每次手臂放着一文钱,给女儿找哺乳期的奶妈讨奶喝。作为孩子的母亲,知道这一切的内心显然是无比痛苦和纠结的。但她没办法做出回到林祥福和孩子身边的决定。
林祥福来到溪镇没多久就迎来了持续多日的暴风雪,全村一百多位村民跪在被积雪填满的街道上祈求上苍庇佑,早日停止这场天灾。而这次猛烈的暴风雪竟导致数十位镇民在祷告的时候活活被冻死,其中一直无人认领的六具尸体里,竟包括小美。
刚到溪镇没两天的林祥福意想不到的是,远远的看到这六具尸体中,竟然有他最终找了一辈子的人……
记得在祷告时,阿强对小美说过两次“回家去”。但是小美没有起身,继续在愧疚的祷告中思念着自己的孩子和林祥福,也正是这份愧疚导致她冻死在这里。
更凄美的是,等到小美死后十数年,等到林祥福在溪镇生活十数年后死去,他们才在溪镇西山的墓地左右相隔,棺材隔墓碑。然而因为田家兄弟要将少爷带回故土,这次死后的“相遇”也只是匆匆一别。
回顾林祥福这一生,饱经风霜,岁月蹉跎。在兵荒马乱的时代,时代的车轮无情的碾压在这个时代的人们身上,虽然这路上收获了仁义兄弟,女儿也逐渐成长,但埋下心底的那个秘密到死都未曾揭开。
最后的补章,逐渐把谜底揭开,皆是情,亦是孽。但唏嘘过后,仍感叹:有些人,一次错过,这辈子,就错过了。
《文城》读后感10
作者余华是一个有力量的作家,读者总能在他的文字中感受到人性。我喜欢余华他文字中传递的情绪、价值,也为此深深感动。从《活着》中的徐福贵到《文城》中的林祥福,他们一生的甜蜜与辛酸既使我感动,又使我悲痛。
林祥福是个好父亲。余华笔下的主人公都有悲惨的一生,林祥福也是这样一人。幼时丧父,年仅五岁的他,在还没能理解父爱的时候他就已经再也无法拥有了,但是他却用自己的行动去关爱、呵护自己的女儿林百家,没有享受过父爱的他却能让孩子拥有父爱。林祥福对林百家的爱让我感动,他带着还在襁褓中的`女儿不远千里寻找孩子的母亲,在船上遇上龙卷风的时候,他没有丢掉孩子独自逃命,当被狂风雨水冲击惊醒后,从惊慌到大声哭喊最后低声呜咽的描写,好像看到林祥福就在我的眼前,那样绝望,我想他一定很爱很爱女儿。他的一生都在失去,而现在他拥有的只有年幼的孩子了。当陈永良看到林祥福递过来的一大叠钱之后,不可置信的问钱就放到孩子身上,孩子丢了怎么办,林祥福的回答更让我惊讶——“女儿丢了,我还要银票干什么?”什么是钱财乃身外之物,这是对这句话最完美的诠释。
我一直都在想,逃走两次的小美,林祥福就如何能确定孩子就是自己的呢?他就从来没有怀疑过吗,这是他对人盲目的信任吗?或者这就是老实人呢?
林祥福是一个好伙伴。自从他在溪镇扎了根,收到来自当地居民的关心,感受到陈永良一家的温暖,他就用他的一生来回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饱读诗书的母亲教会了他为人处世,教会了他正直善良,教会了他生活,环境和群体的耳濡目染,才让我们认识了一位感动大家的林祥福吧!所以当他离开溪镇再次踏上寻找“文城”的路之后选择再次返回,是不是也因为感受到这一片土地的淳朴呢!他用自己的技能带着陈永良一家摆脱了贫困,林祥福用自己的劳动回馈了乡亲们,用自己的生命报答了顾益民的奶水恩情,当他同意去交赎金时,一定已经知道自己是回不去了的,这样的他也让我感动,我想用世间最美好的词语来形容他、赞美他。
林祥福是有气节的。土匪让他吃了那碗炒肝,他宁死不从,但是孤身一人的他,哪里是土匪的对手,尤其面对凶狠毒辣的张一斧。当那一把尖刀刺进林祥福的左耳根时,我对张一斧产生了一种强烈的恨。陈永良只是让他双目失明,让我感到惋惜,我恨不得自己提笔将张一斧写死,但是对待敌人,确实不应让他死的太痛快,而是让他生不如死,我的想法确实有点恶毒,但是我的同情却不是杀人无数的张一斧不值得拥有的。这样美好的一个林祥福再也没有了。
一个勤劳踏实的北方大汉,一个认真坚定的丈夫,一个温文儒雅的父亲,是我喜欢的样子。
《文城》读后感11
人生就是自己的往事和他人的序章。
时代的洪流推着每个人做出各自的选择,这是一个荒蛮的年代,结束的尚未结束,开始的尚未开始。
《文城》是我近段时间以来一口气阅读完的书籍,在凌晨两点的时候,故事就已经结束了。
一口气读完整本书对于大学生来说,是必然的事情,新书在刚发行的时候就已经购买了,最近一直在阅读矛盾文学奖作品,苦于没有抽出时间阅读《文城》,不胜欣喜然后整天沉浸在教室或者图书馆,一口气全部读完,或不胜唏嘘或叹气两声或壮怀激烈,然后对着窗外沉思。
我开始慢慢发现,在这个快餐式,网络化的时代,更多人迷上了电子阅读,传统阅读数开始减少,好像是的,相较于对着电脑或者捧着手机,看书有点太过劳累、刺激太弱、时间上也是奢侈,自我克服较弱,读不进去开始成为了传统阅读的一种挑战。 再或者是我们在无法逃脱日复一日的快节奏生活之外,自我独处的能力较弱,或者是沉浸于其它世界了?
我相信,在生活或者工作之外,假如没有另一个可以沉浸并让自己获得安宁的世界,这是乏味的。阅读刚好可以让我们停下
来去欣赏另一个世界。文字是有灵魂和温度的,它能把我从故乡带向远方,也能把我从远方带回故乡,去向不同的世界, 关于余华:关于《文城》:
《文城》是一部让我很感动的故事:
在溪镇的一个人,良田千亩,北方的青年乡绅林祥福遇上了从南方逃难到北方的小美和阿强(小美与阿强互称兄妹,但实为夫妻)。小美和阿强前途未卜,盘缠又所剩无己。为了生存,小美留下并嫁给了林祥福,并偷了林祥福的金条去救济阿强。但准备回到南方故乡时,小美发现自己已经有了林祥福的'孩子,因此小美回去找林祥福。生下了孩子林百家,并归还部分金子后再次悄悄离开,和阿强一起回了故乡。
林祥福深爱小美,他认为小美一定有苦衷,但他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于是他毅然背上襁褓中的女儿,决意要寻找到小美,从以前小美的口中,他知道她来自一个叫文城的地方,他要从北往南走遍中国,直到找到文城。
最终,他找到了和小美有着相似口音的溪镇,在溪镇中谋生20年,在这20年中,他结交了肝胆相照的好友陈永良,对抗贪得无厌的兵痞,对抗烧杀抢掠杀人如麻的土匪,并因为友情与正直,轰轰烈烈地死去。他的女儿都已经长大成人,但他一直都没有找到心中的文城和小美(此时小美和阿强已经和具尸体一样在大雪中死去)。
林祥福并不知道,在他刚来到溪镇时,小美就在距他不远的雪中为林祥福祈福来世我再为你生个女儿,来世我要为你当牛做马......然后在祈福中在那片雪地中冻死。悄无声息。
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里,林祥福是一个身上披戴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庞的男人,有着垂柳似的谦卑和田地般的沉默寡言,他的嘴唇因为干裂像是翻起的土豆皮。哪怕后来成了万亩荡和木器社的主人,他身上的谦卑和沉默依旧没有变。
在小说中,文主人公一直在寻找文城,而文城并不存在,这个文城,是虚幻的,同时也是小说的主旨,文城存在于哪里? 他的过去和一座谜一样的城联系在了一起,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一个不存在的地方。他原本不属于这里,他的家乡在遥远的北方。为了一个承诺他将自己连根拔起,漂泊至此。往后的日子,他见识过温暖赤诚的心,也见识过冰冷无情的血。最终他徒劳无获,但许多人的牵挂和眼泪都留在了他身上。
文城在哪里?在我们的心中,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在文城中,我感受到了,情、信、义:
这部小说最为打动我的,是对于主人公处于视角的怜悯。 林祥福为找到他的小美,带上了绝大部分家财,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不顾磨难甚至失去父女生命的危险,从北往南行走了数百公里数年,这是情;
当林祥福的女儿林百家被土匪劫走时,陈永良与儿子陈耀武立即决定让陈耀武去替换掉林百家,为此,陈耀武被折磨并失去了一只耳朵。这是义;
林祥福死后,陈永良经营民团,终于抓住机会一刀刺死土匪头子张一斧,这是义;
林祥福家的长工田大,毕其一生都坚信少爷会回来,他20多年守好林祥福的家财,不取一分自己不该得的,20年后收到到林祥福一封信后,哪怕在路上死去,也要前往能见到少爷的南方。这是信。
在新时代,情、信、义是不可或缺的,或者这只是故事中的情节,但不由让读者相信,在社会上,历史发展的的某些潮流时刻,这些情,义,信像温暖的光芒一样照耀着每一个前行的人。 透过《文城》,我好像发现了另一个不同凡响的世界。《文城》继续在人生、命运、时代等时代的发展中,余华曾深刻挖掘的主题上求索,书写一个人在命运浪涛里的寻找,以及一群人在时代洪流中的选择。
在余华的作品《活着》中,我明白了,不管生命如此坎坷,人生如此曲折,都要勇敢的活着。而在《文城》的世界里,我感受到了血性与尊严,为了尊严,为了情、信与义,金钱没有意义,死亡亦不是畏惧。苦难之中我们所见到的,是侠客性情。
在这个汹涌波涛的时代,在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文城!
《文城》读后感12
余华先生笔下刻画的林祥福看起来是个有福之人,勤劳的父母拥有几百亩的田地,以及大宅院和长工田氏五兄弟,家境尚可。
随着作者循序渐进的描述,愈发觉得林祥福那么的孤独困苦,他五岁的时候父亲急病而亡,十九岁那年母亲又因操劳过度去世。
母亲在世时很有心,总是喜欢买一些彩缎放着,供林祥福相亲使用。媒婆上门,母亲就带着两块彩缎前往,以母亲的话说,见了人家姑娘,中意不中意都要给礼,见的姑娘不是很符合母亲的心愿,母亲就把彩缎放下,急匆匆的离开,而不愿留下吃饭。
母亲离世后,媒婆来了,林祥福跟媒婆一起去相亲,遇到位心仪的姑娘,林祥福内心起了波澜。放下彩缎之后,竟紧张的不知所以,媒婆说,这姑娘一直都没有说话,恐怕是个聋哑之人,然后拉着林祥福匆匆离去。过了些时日,林祥福心里姑娘的影子也就渐渐模糊了。
余华先生在文城里借由林祥福母亲之口提到
“纵有万贯家财在手,不如薄技在身。”
林祥福不断的拜师学习木工的手艺,延续父亲当年的巧手做着木匠活。
小美家境贫寒是阿强的童养媳,在阿强家生活六年后圆房。又过了两年,娘家弟弟来找小美借钱,小美私自拿钱借给弟弟,婆婆一怒之下让公公写休书休了小美。
思念小美的阿强,两月后去小美娘家找到小美,俩人一起投奔京城的姨夫。撑不下去的时候经过林祥福家,以兄妹的身份住下,后来阿强离开继续寻找亲戚,约好再回来接小美。
林祥福爱上小美,开始了新生活,林祥福让阿美看家当,有十几根金条。有一天阿美走了,林祥福在小美离开后发现金条少了小一半。
小美找到了阿强,俩人在一起都害怕被林祥福找到,小美心里开始思念林祥福,肚子里已经怀了林祥福的孩子。阿强说会对孩子视如己出,但是小美决意再次回去把孩子生下来,阿强担心着小美。
小美回去后,林祥福原谅了小美,并且再次举办婚礼,小美想给林祥福生个儿子,半夜起来穿着林祥福的衣服绕圈,尽管知道是迷信的说法,小美还是幻想着会转胎。
生了女儿满月后,小美又一次不声不响的离开。
小美与阿强一起生活着,心里总是会忆起林祥福和女儿。
林祥福决定抱着女儿去阿强之前说过的家乡——文城寻找小美。
林祥福抱着女儿来到一个叫溪镇的地方。
回忆与小美生活的印记,说话口音,衣着打扮,林祥福觉得这个溪镇像极了文城,可问起路人,都不知道文城在哪。
种种原因林祥福留了下来,女儿吃百家的奶,取名林百家。
林祥福和陈家关系处的好,他们一起开了修门窗的木匠铺子,林祥福继续寻找小美,他特意给全镇的人都换了门窗,实际想打听小美的下落。
冬天雪不融化,连着十几天不见太阳,顾益民是个有钱的善人,组织大家并提供牛羊祭拜,祭拜人中有自愿在雪地里长跪不起的,这其中就有小美和阿强殉尸了,只是林祥福并不知道小美和阿强的存在。
小美开始就知道了林祥福在溪镇,并特意做了小孩衣服让家中佣人给林祥福送去。因为那身衣服,林享福本来抱着女儿要离开溪镇,念及溪镇人的情义没有走。
小美的童养媳婆婆也就是阿强的母亲,思念儿子媳妇,年老去世时候喊着小美,到死没能见到小美和阿强,后来他俩回家,把父亲养老送终。他们开了修补铺,小美的手艺超过阿强,生意是维持,靠着原来的金条勉强生活。
林祥福把林百家许配给了善人顾益民的四儿子顾同年,只不过顾家四公子都是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儿。
林百家是和父亲跟陈家一起生活,陈家早年在顾益民家做工,陈家的大儿子为救被土匪打劫走的林百家,耳朵竟被割掉,回来之后与林百家有了爱情。
后来陈家觉得自己儿子配不上小姐,林百家是尊贵的`,是要跟顾家结亲的,陈家大儿子自然不敢继续。陈家也就此离开溪镇,陈与林的爱情隔绝。
顾益民竟被土匪劫走,陈家出手相救。顾家四儿子顾同年没了父亲的靠山,被下放到其他地方吃苦。林祥福把林百家送到上海念书,顾家两个女儿恰好也在那里。
林祥福去营救顾益民却惨遭土匪杀害。林祥福被土匪非命之后,他家的长工抬着棺材正停在了小美阿强墓旁。
林祥福,小美,阿强墓前相聚……
一连串的故事,一对情侣,一对夫妻,一对父女,一对浪迹天涯而归的伴侣
哽咽的读完文城
这是一本从二百页开始湿润眼眶的好书
“活着之后的延续~文城”
作品写的出神入化,感恩作家——余华先生的灵魂之文字盛宴
《文城》读后感13
读完《文城》令我印象最深的并不是林祥福一直在寻找文城。而是另一人对文城的说法。阿强对小美说,“他(林祥福)越走越远去寻找文城了。”阿强说到文城,小美不由再问,“文城在哪里?”阿强说,“总会有一个地方叫文城。”
当我第一次读到这段对话时,并无觉出它有特别之处。但当我再次回味这段对话时,我似乎明白了作者的写作之意。在这暌违的八年里,他似乎也在寻找着一个叫“文城”的地方。
“文城”是什么?在我读到最后,才恍然般的明白一它不应是一座城的名字,而是一个人活着的信仰和追求。
文章的一开始,我就感受到了一种的凄凉,一种不可名状的悲伤,且还夹杂着一丝丝不易被控制的感动!它的一开始就如是一滴浓浓的墨滴在了宣纸中央,霎时间又缓缓地向四周蔓延开来………你无法准确地把握它的去向,你也只能是随着它的不断蔓延而随从下去。——这,便是我对这部新作最真实的感受。与作者先前的作品相比,这部更显“磅礴”。它也是由一个人开始的,但却不是由一个人结束的。
这像是一部未完待续的作品。不得不说,作者这一次算是真正地彻底地放开了。他敢于让读者去想象,敢于直面不同的声音,敢于承担一切的风险。又不得不说,这绝对是他又一次的全新尝试。比如,他描写村民拼杀土匪时的一个场景,他就写道“有一个土匪被剪刀活活剪死。”这句话初读不觉得有什么,当你再读时,你就会觉得哪里不对劲。且不说这种杀法有没有可能,但就在那种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场面里,你手拿着剪刀是去剪敌人还是去捅敌人?以我们一般人的思维来看,必然是“捅”来的更直接也更有力道。但作者却认为“剪”比用“捅”更好。在这万分紧张的情况下,作者给我们来了一个“慢动作”。由此可见,作者写作之用心可见一斑,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经过反复思考琢磨后才输出的。
但如果说,只认为这是一部未完待续的篇章,那也并不完全正确。因为,在我觉得它未完待续的同时,我又觉得它是完整无缺的。因为它的名字叫“文城”,而作者也通过了“补”的.方式,向我们完整地呈现了小美和阿强的故事,以及“文城”的由来。读过全篇,你会发现当初的那滴“墨”已经耗干,它不再蔓延。只当你俯瞰这幅“墨”时,你会惊讶地发现,你竟然看明白了很多。
读完《文城》,我的心和思绪终是散的。只有当我慢慢归拢回忆时,才勉强能把这个故事完整地拼凑起来。每当我冥思重想之时,我的脑海总是会把它想象成是一滴重墨,然后又想象着它在宣纸中央滴落。
“文城”是一座永远伫立在心中的城;因为有爱和念想,所以它不是空的,更不是虚的。记得,我曾读过史铁生写的《命若琴弦》。当年不觉有何感触。直到我读了《文城》,才真的明白过来,人活着有时仅仅是因为“信念”、要么是对生的信念,要么是对一个人的信念,再要么是对一件事的信念。心中的信念没了,期盼没了,活着就是无望的,虚无的,不可接受的。我想,这大概就是生而为人的又一重意义吧。
《文城》读后感14
读完《活着》后,对生活的沉重、无能、坚持、希望……这本书印象深刻,特别感动。
文城是不存在的城市。林祥福这个男人,为了寻找文城里的女人,回到溪镇,在这里开始了他下半场的人生。在溪镇人最初的印象中,林祥福是一个戴着雪花、头发和胡子遮住脸的男人,有着垂柳般的谦虚和田地般的沉默。即使后来成为万亩摇晃和木器公司的主人,他的谦虚和沉默也没有改变。他的过去和谜一样的城市联系在一起,谁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找不存在的地方。
看了整本书,不觉得沉重,时代变迁的混乱与人性朴素的执着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事实上,在任何时代,普通人都会有自己的生活,因为他们的命运认知,充满各种无助、悲伤和美好。
林祥福。
一生中遇到三个女人,遇到第一个就停下来,没有后面的故事,所以有宿命的感觉。
第一,忘了名字,出场也只有几幕。第一幕,相亲。这个让林祥福眼前明亮的女人,在媒人的指示下,他放下丝绸的同时,也收起了刚刚发生青春的心悸。第二幕,小美离开后,从媒人的嘴里得知,人不是聋子,媒人的经验误解了那次相亲的判断,她和好人结婚了,好老家的底子也使她旺夫,如果当时……第三幕,女儿问母亲的时候,林祥福想起了这个女人,还记得她的名字
第二,小美。意外的到来和意外的离开,在一个男人那里上演了两次,两次彻底改变了这个男人的人生。这是真实存在但幻想的美丽,随着美丽的离开,摔倒散落。像梦一样,醒来回到了他原来的生活。第二次到来,把男人埋在心底的愤怒、懊悔、不舍地挖出来的同时,用孩子这个新生命一点一点地填补以前的伤痕。在新生命的到来打开新篇章时,小美又离开了。这次她什么也没带,但比上次带小金鱼大金鱼更伤心。这次,男性不能接受,开始了寻找的旅行……
第三,忘了名字,出现在林祥福的后半部分人生中。最初的出现,失去了男性的自信,没想到小美对他的伤害,不仅是心理上的身体。幸运的是,工作中有女儿和朋友,他的生活出现了和平的景象。毕竟,当他一个接一个地离开时,他仍然可以找到这个女人,并且有一个倾诉的对象。虽然没有语言,但是当他独自一人的时候,他可以有一个地方和一个人在一起,这样他就不会那么孤独了。
美丽。
一生中遇到两个男人,是因为第一个男人家的世俗,彻底埋葬了女孩的灵气,也是因为这个男人,再次给她带来了摆脱宿命的希望,结果只是梦想。遇到的第二个男人是个好归宿,但最终被时间打败了,她的爱留给了第一个男人,留给了第二个男人,只有内疚……
第一,是一个叫阿强的男人。准确地说,首先出场的'是这个叫阿强的男人的家庭。作为儿童养媳入门的小美,是一个生动对美的渴望女孩,但她的一切,被婆婆发现被视为大不敬,差点被赶回家。经历了这次,小美开始隐瞒自己,变得聪明了。如果不是弟弟来找她,她可能会进入婆婆的眼睛。也就是说,由于这一转变,阿强这个男人有勇气带着小美奔走,从那以后,阿强带着小美打了新世界,看不见小美对阿强的爱情幕也加重了。这些铺垫后,小美无条件地接受了阿强的一切。
在这个男人那里,小美可以打开新的人生篇章。只是,这时的小美,所有的爱都给了阿强。她可以嫁给林祥福,可以同室,但心不能和他交往。所以,在发现自己怀孕的时候,作为赤字,她认为应该生孩子,作为对林祥福的补偿。她做了,但她没想到林祥福是比她更执着的男人。当她知道林祥福带着孩子来找她的时候,内疚感让她再也见不到带着孩子和孩子的男人,她和阿强,想到的只是避开,希望永远找不到。得知林祥福又走得很远,她松了口气,结果像她想要的那样,即使在她人生的最后一刻,和林祥福那么接近的时候,也没有见面。
后面的故事不由得推敲,为什么溪镇的人不知道阿强和小美?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对林祥福来说,找不到小美,对他来说,这一生可能有很好的期待。如果找到了,失去了,他会怎么样……
《文城》读后感15
3月得知馀华出了新书《文城》,第二天去书店,新书没有放在畅销区,在小镇读纯文学的人很少。半个月时间不紧不慢读,今天读完,闭上眼睛,脑海中浮现出林祥福的棺材和小美的墓碑——纪小美的名字在墓碑的右侧,林祥福躺在棺材的左侧,两人相隔,在咫尺之间。
这是一个寻找妻子的故事,发生在清朝灭亡国初立的20世纪初。北方木器工匠林祥福与江南织女小美相遇,结合,小美生女后不辞而别,没有声音,林祥福抱着女儿,用小美的口音和口中的文城在南下寻找,最终落脚于小美的故乡溪镇,经历兵乱匪,寻找恋人的一生。
结果,小美17年前因雪冻死亡,第一个丈夫阿强埋葬在西山脚下的偏僻地方。
时隔八年,馀华终于出了新书。上一本书是第七天,口头传播不好。因为那是写作的尝试,失败是正常的。幸运的是,文城在馀华的安全范围内,故事流畅,人物形象,故事引起感情的强烈变动——我多次中途停止,做别的事消除心灵的痛苦。活着和在细雨中呼喊的残酷和凛冽减少了,书的中间部分描写了很多匪徒的事迹,淡化了主题,但是成为了好作品,特别是关于文城补的小美的故事,对小美的邂逅感到遗憾,对林祥福和小美的有缘也变得明朗了。
馀华写的小人物忠实诚实,谦虚沉默,感情不溢出,顽固有市井俗气,命运多,被旧时代推进,经历苦难,随遇而安。每个人都很独特,每个人都可以是小说的主人公。馀华很少描写人物的眼睛鼻子的脸,也很少描写人物的心理。描写人物主要依靠动作描写和叙事描写,文字简洁不吵闹,往往一两个简单的字能引起句子的`注意,冷静可怕——这也是我喜欢他的理由,少之又多。
想起读本科的时候,指导员建议我们多读课外书。她说朋友的女儿刚上中学,就读了馀华的书,赞赏,讨厌我们闲逛。突然发现,自己接触馀华的第一本书是兄弟,也是初中一年级的时候。开运动会的时候,一个同学带来了书,书中描写男女的内容在男性之间争相传阅,折痕落在李光头手里拿着放大镜,几页纸也变得稀烂了。当时我只看了一部,很久以后就和另一部通读在一起,故事简单地开玩笑,很有魅力。
想起歌词借我十年,借我死去的勇敢,林祥福也穿着这样的勇敢,拔掉自己,向南飘来,履行我抱着孩子去找你,走遍天涯海角,找到你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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