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时间:2021-03-19 12:54:22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合同锦集六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抵押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抵押合同锦集六篇

抵押合同 篇1

  动产抵押契据立动产抵押契据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立据人)兹向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贵行)为担保对贵行在本金最高限额_________元以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成立的债务(另立借据或(1)及透支契据或本票或及(1)约定书或(1)及委任保证契约等,作为本契据的附件,各该附件的规定其效力同于本契据),以及其他一切债务及其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实行抵押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的清偿起见,特提供后开抵押物,设定抵押权抵押与贵行,并愿遵守下列各条款:

  一、贵行对于根据本契据所成立的债务,得分别规定其分别清偿日期,并得随时中止贷放或减少贷放,或收回全部或一部已贷款项,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照办,绝无异议。

  二、利息按各笔债务契约所约定的利率计算,其给付方法愿照贵行规定。逾期利息按各笔债务契约所约定的利率计算。迟延还本违约金依照各笔债务契约所约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算。

  三、贵行接受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所提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协助贵行或凡抵押物增加、减少、移动等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所有登记等费用由立据人及抵押和提供人连带负担。

  四、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所提供的抵押物,完全为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无任何他人权利或设定任何负担,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贵行受到损害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连带负责完全赔偿。

  五、抵押物的现状如因不可归责于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事由发生变动时,立据人及抵押提供人应即刻通知贵行。如拟出让抵押物,或拟设定次顺位抵押权或拟设定影响贵行抵押权的权利,或拟变更抵押物的现状时,均应事前征得贵行书面同意。抵押物的税捐、修理等一切费用,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带负担。

  六、抵押标的物的占有人,应尽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或使用抵押标的物,其因任何原因所生的损害,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带负担。

  七、抵押物的存放地点,应按贵行指定存放于_________,非经贵行同意,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决不擅自移动。

  八、抵押物的保险,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同意经由贵行信托部办理保险手续,并应以贵行为优先受益人保险足额,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贵行的同意,一切费用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连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应交贵行收执。如由贵行垫付保费,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即偿还,如未即时偿还,贵行得径列入立据人所欠款金额,并按本契据第二条规定的利率计算。但贵行并无代为投保或代付保费的义务,如抵押物不幸遭遇损失,保险公司无论因何事由拒绝或延迟赔款或赔款不足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即负责清偿债务本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或另外提供贵行认可的担保品。决不借口意外损失推卸责任。

  九、抵押物的取回占有或派员占有:

  (一)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如有下列中任何情形之一,贵行可取回占有或派员占有抵押物:

  1.不履行契约者或抵押物被迁移、出卖、出质、移转出租或受其他处分,致有害于抵押权的行使。

  2.擅自毁灭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

  3.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行为足使抵押物价值显著减少。

  4.贵行认为抵押物或借款运用不当及其他原因。

  (二)其因占有抵押物所发生的任何损害或费用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带负担。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抵押物时,贵行得依本契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贵行占有抵押物时,如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贵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间内履行契约,并负担占有费用者,得回赎抵押物;但抵押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显有减少,足以妨害抵押权人的权利,或其保管费用过巨,贵行于占有后得立即出卖。如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贵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间内,仍不履行契约时,贵行得出卖占有抵押物,出卖后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不得请求回赎。出卖抵押物所得价金抵还债务本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如有不足时,贵行仍得追偿。

  (三)抵偿债务的先后得由贵行任意决定。

  十、抵押物被占有后所所生天然或法定孳息或其他任何收益,应由贵行抵偿所欠债务。

  十一、立据人愿接受贵行对借款用途监督及对立据人业务财务的稽核,如需各项表报立据人应立即供给,但贵行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二、本契据所规定的义务应以贵行所在地为履行地,如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违背或不履行本契据规定的各事项至涉讼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的住所、居所、或营业所等,不论是否在贵行所在地,或国籍有无变更,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及保证人同意贵行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本契约的管辖法院。

  十三、本契据所载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

  十四、本契据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有关法规及贵行暨银行管理机构的规章及惯例办理,有关法规及贵行暨银行管理机构的规章有修订时,并依各该修正后的规章办理。

  本契据副本_________份。

  此致

  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地址:

  联系方式: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署了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为了保障甲方在该合同项下债权的安全,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以其合法拥有的采矿权向甲方设定抵押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1.1 甲方向乙方设定抵押的合同项下的采矿权(以下简称“抵押物”),其采矿许可证编号为:,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审批发证机关为(以下简称“发证机关”)。采矿许可证的复印附后。

  1.2 抵押物系乙方通过的方式,于年月日依法获得的。

  1.3抵押物的矿区地理位置为:。

  1.4抵押物的开采方式为为:。

  1.5抵押物的矿区面积为:。

  1.6抵押物的开采矿种为:。

  1.7抵押物的生产规模为:。

  1.8截止年月,抵押物占有且经备案的资源储量情况如下。

  第二条担保的债权

  2.1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及利息。

  2.2本合同所称“到期(届满)”是指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和利息履行期届满。

  2.3抵押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抵押权所发生的诉讼费、财产保全费等其他相关费用。

  2.4本合同抵押权的效力及于矿区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地上附着建筑物、采矿机械、生产设施等全部配套固定资产。

  2.5甲方对抵押物享有第一顺位的优先受偿权,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时无须首先或同时向借款人或其他担保人追索,而可按法律规定从处置抵押物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第三条抵押合同的备案

  本合同签订后的10日内,甲、乙双方共同向发证机关提交办理抵押备案所需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采矿权抵押备案的报告;采矿权抵押申请书;县(市、区)、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出具的乙方按规定缴纳采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价款及矿产资源补偿费的证明材料、采矿权权属无争议及是否同意抵押的意见;由资源税征收管理部门出具的资源税缴纳情况的证明材料;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复印件;双方确认的.抵押物价值说明或采矿权价款评估报告;双方有关证照复印件;抵押合同;发证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四条乙方的陈述、保证和承诺

  4.1乙方向甲方陈述和保证,截止到抵押备案之日:

  4.1.1抵押物的采矿许可证是真实、合法、有效的;乙方对抵押物拥有完整无瑕疵的权利;

  4.1.2抵押物不存在与其他矿权重叠或交叉的情形;

  4.1.3乙方遵守了有关法律、法规关于劳动安全、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的规定;

  4.1.4乙方不存在未经审查批准擅自出租、非法承包、转让或与他人合作开采的行为;

  4.1.5乙方不存在采用破坏性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

  4.1.6抵押物未设定其他任何抵押权,也未出租给其他个人和单位;

  4.1.7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涉及诉讼或被司法查封、冻结的情况;

  4.1.8乙方已依法办理了采矿用地报批手续;

  4.1.9乙方已完成了签署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授权、批准(除发证机关的批准外)等程序;乙方设定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不会违反其公司章程,不会违反其与其他任何第三方签署的协议。

  4.2乙方承诺:本合同签署后,乙方仍将依法履行矿业权人各项义务,以确保抵押物的合法、有效存续,并确保抵押物始终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转让条件。

  第五条乙方的报告义务

  5.1),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乙方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2)借款资金的使用情况;

  (3)抵押物矿区的开采情况、矿产品的销售情况;

  (4)抵押物有关的各项税、费的缴纳和支付情况;

  (5)可能导致抵押物不能通过年度检查或延续登记的各种因素。

  5.2抵押期间,除本合同5.1所述的定期报告外,甲方还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提供与抵押物有关的各种情况的临时报告(以下简称“临时报告”)。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该书面要求后五日内向甲方提供临时报告。

  5.3抵押期间,抵押物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应毫不迟延地向甲方作出口头或书面报告:

  (1)无论何种原因,抵押物的价值可能或者已经发生实质性贬损的;

  (2)抵押物难以通过年度检查或获得延续登记的;

  (3)抵押物可能或者已经被国土资源部门注销或吊销的。

  5.4抵押期间,乙方拟转让抵押物的,需事先向甲方提交书面报告,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抵押物。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所做的陈述、保证和承诺与实际情况有任何出入,或乙方违反了其合同第五条项下的报告义务的,甲方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就抵押物行使抵押权,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2抵押期间,乙方违反或未履行其法定义务,致使抵押物不能通过年度检查、获得延续登记,或被国土资源部门依法注销或吊销的,甲方有权宣布货款提前到期,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其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7.1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或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甲方未受清偿时,可以与乙方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从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中受偿。

  7.2 因本条所发生的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权人有权从其处分抵押物所获的款项中直接划收。

  第八条附件的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九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以及抵押权的设立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成立,自抵押备案完成之日生效。本合同生效之日,抵押权即依法设立。

  第十条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向发证机关备案时提交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抵押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帐号_____,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万元整。

  第三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抵押财产中的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

  附抵押财产清单:_____

  抵押契约编号:_____单位:(元)

抵押合同 篇4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财产清单”所列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陈述与保证

  2.1 依据中国法律具有担保人主体资格,可以对外提供抵押担保,并对抵押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和)处分权。

  2.2 有足够的能力承担担保责任,并不因任何指令、财产状况的改变、与任何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而减轻或免除其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担保责任。

  2.3 完全了解主合同债务人的融资用途,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2.4 甲方清楚的知悉乙方的经营范围、授权权限,并确认对债务人的资产、债务、经营、信用等情况、是否具备签订主合同的主体资格和权限已经充分了解。

  2.5 在债权确定期间债务人与乙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如果没有在有关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性文件中明确不是由本合同作抵押担保的,均视为由本合同作抵押担保。

  2.6 如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偿付债务和相应费用的义务,乙方可要求甲方全面履行担保范围内的担保责任。

  2.7 本合同签订之日,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已经设定抵(质)押权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等的情况如下:

  第三条 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按照主合同项下借款借据约定的借款期限或债权债务凭证所载明的起止期限。

  第四条 债权确定期间

  4.1 甲方在债权确定期间,在最高限额内,就乙方和债务人之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债权,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

  4.2 债权确定期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该期间届满之日简称“决算日”)。在该债权确定期间内,甲乙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终止之日为决算日;甲方依法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甲方的书面通知到达乙方之日为决算日。

  第五条 抵押担保范围

  5.1 本最高额抵押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含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若有)、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为收回贷款、处分抵押产生的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律师代理、差旅费等全部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5.2 因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评估、鉴定、拍卖、诉讼或仲裁、送达、执行等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增加而实际超出最高限额的部分,甲方自愿以本合同约定的抵押财产承担担保责任。

  第六条 甲方不得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经设定抵(质)押权、出租等情况(包括本合同签订当时及本合同签订后),如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全额赔偿。

  第七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保持抵押财产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 甲方应于__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抵押财产在抵押期间的足够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并在上述期限内保险单证原件交由乙方保管。如主债权经债务人和甲乙双方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办理延长投保期限的手续。甲方逾期办理保险、上交保单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______(违约金金额或计算方式)违约金,且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在乙方处分抵押财产并实现抵押权之前,因甲方未及时办理保险、上交保单的原因导致乙方无法获得保险金并将其视为抵押财产的替代的,视为乙方对该部分差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抵押合同 篇5

  典当行(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地址: 联系电话:

  当户(借款人): (以下简称乙方)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及其相关规定,甲方向乙方申请办理典当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典当金额及费用

  一、 甲方同意在办理完房地产抵押合同登记及乙方交付该房地产给甲方后,给予乙方当金人民币(大写)_____ ________元整,¥ 元。

  二、与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抵押房产有关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或承担。

  第二条 典当期限

  一、典当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当金支付日以当票所记载的实际发放日为准,若实际发放日迟于前款记载的发放日,则典当到期日相应顺延。

  三、若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九条第二项约定的情形,提前收当,则视为典当已到期。

  四、若甲方同意乙方办理续当,典当期限到期日相应顺延,以续当凭证上记载的到期日 为准。

  第三条 典当利率及综合费率

  一、 借款月利率: ‰,月综合费率: ‰,合计:每月 ‰。

  二、 本合同所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不受本合同典当期限限制,乙方必须按时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直至清偿完所有债务为止。

  三、 经甲方同意,乙方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综合费率及实际用款月度计算利息和综合费用。

  四、 乙方按以下方式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 1 )。

  1、综合费用在当金支付前一次性支付;

  2、利息按月支付,即每月 日前支付上月利息;

  五、当期在5日内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按5日计算;当期在10日内的,利息和综合费用按半个月计算;当期在10日以上的(包括10日),利息和综合费用按整月计算。如乙方未能履行此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终止合同(含当票)并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及违约金。

  六、 超期交纳利息、综合费用或超期还款的,除正常交纳利息和综合费用外,每日按借款金额的 加收违约金。

  七、 本合同项下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综合费用和可能发生的违约金、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对乙方提供的作抵押的房地产均具有优先受偿权。

  第四条 当物

  抵押房地产类别:面积: 有效证件:所有权证号码: 号。 土地座落: 。 抵押部位:全部。

  当物估价金额: 万元整。

  抵押期限: 个月(与当期相同)。

  第五条 担保合同

  编号为 号的《抵押担保合同》为当票和本合同的从属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六条 赎当

  一、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到期日偿还当金及利息。

  二、在典当期限内,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赎当。若典当期限不满5日的按5日计收利息。

  三、乙方超过典当期限或续当期限赎当的,为逾期赎当。若逾期赎当,乙方除需偿还当金本息外,还应根据逾期天数,补交逾期的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和违约金。

  第七条 续当

  一、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续当。续当应在典当期满前5 日内办理。

  二、乙方办理续当时,必须先结清前期的利息和缴纳本期续当的综合费用。

  三、办理续当时,甲方应与乙方签订续当凭证,在续当凭证上载明乙方名称、续当金额、期限、利率及综合费率等要素,并由双方签名盖章,方为有效。该续当凭证作为当票和本合同的补充,当票和本合同继续有效,但续当不得超过3次。

  第八条 绝当

  一、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5日内,乙方既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典当行管理办法》和《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出现绝当时,甲方有权选择下列方式行使权利:

  (一)当物估价金额不足3万元的,甲方可以自行变卖或者折价处理,不足部分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二)当物估价金额在3万元以上的,甲方可选择按照双方约定的当物估价金额委托拍卖行进行拍卖。拍卖起价为当物估价金额下降10%,若不能卖出,可连续以上一次拍卖价下降 %的标准继续拍卖,直到卖出为止。甲方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综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即构成违约:

  (一)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真实的证件、证明等资料;

  (二) 乙方提供的当物存在经济纠纷或权利瑕疵等;

  (三) 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以及本合司其他条款的约定。

  二、违约发生后,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

  (一)限期改正:

  (二) 解除典当合同(含当票),要求乙方提前清偿未到期的典当本金、利违约金息、及有关费用。

  (三) 解除典当合同(含当票),直接委托拍卖行对当物进行拍卖。从拍卖收入中扣除包括但不仅限于拍卖费用、当金、利息、综合费用、律师代理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第十条 其他

  一、在乙方未偿还借款前,乙方(抵押人)负责抵押房地产的维修,不得转让、出租、出售、拆动或损坏,保证抵押房地产的完好无损。

  二、抵押物的相关证明手续他项权证,房产、土地证由甲方保存。

  三、抵押期间,如果抵押房地产因故价值减少,乙方(抵押人)应在抵押房地产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十天内向甲方增补同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质押。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提前按照本合同第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方式处理。 。

  五、 本合同经有权部门抵押登记后生效。

  六、 本合同未尽事项,按国家法律及国家商务部、公安部颁布的《典当管理办法》执行。

  七、本合同作为当票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当户到期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愿意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6

  借款人(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利息为: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汽车一台质押给乙方。车辆牌号为: ,型号: ,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双方评估价值 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全额偿还借款,并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5日不偿还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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