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时间:2021-03-09 22:03:06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抵押合同汇编6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抵押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抵押合同汇编6篇

抵押合同 篇1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后的反担保事宜成如下合同条款,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反担保的依据

  乙方与 银行于 20xx年xx月xx日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编号为: )。甲方依据其与贷款银行的约定为乙方就该笔贷款提供了担保,担保金额为乙方的借款本金 元人民币。

  为减少甲方的担保风险,乙方愿意依据本合同约定提供如下反担保:以乙方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包括运输车辆、搅拌机、电脑等)、饲养的牛以及其他产品及半成品为甲方提供浮动抵押担保。

  第二条 担保物的状况

  乙方是从事肉牛饲养及农产品生产加工的企业,现有肉牛 头,机器设备 。

  第三条 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在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全部保证担保范围,甲方因履行借款担保及向乙方行使追索权、实现反担保权利而导致的一切支付均在本反担保范围之内。包括:1)甲方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约定的由甲方履行保证人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含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2)上述代偿款自支付之日起的利息;3)实现追偿权、抵押权的费用(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等);4)本合同规定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

  第四条 抵押物的登记

  由甲、乙双方共同办理抵押登记的有关手续,由乙方交纳登记费用;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负责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条 浮动抵押财产的确定

  乙方向甲方设定反担保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1)甲方为乙方担保的银行贷款期限届满,乙方未予归还;

  2)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撤销;

  3)乙方将贷款挪作他用;

  4)乙方饲养的牛不足 头,或总价值不足 元,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5)乙方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不遵循公平交易原则处分已设定动产浮动抵押的抵押物的;

  6)法律法规规定抵押权人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乙方的承诺及义务

  1)乙方向甲方及银行提供的所有文件和资料等都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

  2)乙方是抵押物的完全的所有者或依法享有处分权,抵押物不存在所有权或处分权方面的争议;

  3)乙方不存在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的有可能影响甲方接受其为乙方的下列事件:

  A、抵押物存在被查封、扣押、监管或者已设定抵押等情形;

  B、存在重大诉讼案件、非诉讼法律纠纷及行政处罚、争议;

  C、存在重大债务或负债;

  D、存在尚未披露向第三人担保的情形;

  E、存在尚未披露的担保财产其他共有人;

  F、抵押财产存在未为甲方所明确了解、接受的明确或隐蔽的质量瑕疵;

  G、其他业已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及担保能力的情况。

  4)乙方保证决不以任何理由阻碍或变相阻碍、干扰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处分担保财产;

  5)乙方保证不出现因其故意或过失影响担保财产价值及行使权利的情形;

  6)乙方如涉及任何工商及其他部门之变更、注销登记情形,应立即通报甲方并将变更登记后的副本或注销结果向甲方报告;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

  1)甲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款项。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7日内即时支付甲方全部代偿金额及应付费用;

  2)甲方有权对乙方使用贷款的情况及经营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担保总金额10%的违约金。

  第九条 抵押权的实现

  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情形出现,甲方可以与乙方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不足清偿债务,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第十条 合同独立性

  本合同所设立的抵押反担保具有独立性,不因前述《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无效而无效,亦不因乙方发生分立、合并而免除。

  第十一条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双方约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交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甲方: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

  抵押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开户金融机构_____,帐号_____,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住所_____,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电话_____,邮政编码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

  为确保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应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签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A.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或

  B.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C.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

  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自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或经调解解决,如仍不能解决争议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___年___月___日

  附抵押财产清单:_____

  抵押契约编号:_____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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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名称 │ │经济性质 │ ┃

  ┠───────┼──────────────┼─────┼─────┨

  ┃ 地 址 │ │电 话 │ ┃

  ┠───┬─┬─┼─┬─────┬──┬───┼──┬──┼─────┨

  ┃抵押│规│单│数│帐面价值 │抵押│折扣率│抵押│存放│ 保险单┃

  ┃ │格│位│量├──┬──┤现值│ │价值│地点├──┬──┨

  ┃物名称│ │ │ │原值│净值│ │ │ │ │保险│起止┃

  ┃ │ │ │ │ │ │ │ │ │ │号码│时间┃

  ┠───┼─┼─┼─┼──┼──┼──┼───┼──┼──┼──┼──┨

  ┃ │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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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号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自愿以“抵押物清单”(附件)所列的财产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担保甲方与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借款合同,按期履行债务偿还借款。该贷款种类为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贷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_‰(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或借款人未按时向贷款人付息时,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用于_________。贷款期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___。

  第二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

  _________。

  第三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四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六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七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

  _________。

  第八条 抵押期间,各种抵押物的孳息归财产所有人或经营管理权人所有。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一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二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三条 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七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四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_____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_________。

  第十六条 声明及保证

  甲方:

  1.甲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乙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七条 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八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二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附件

  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_________份(附件略)。

抵押合同 篇4

  出租人:

  承租人:租赁合同(三) 与

  在广州市海珠区共同签署

  目录

  章节 页码

  第一条释义………………………………………………………… 3

  第二条反商业贿赂………………………………………………… 3

  第三条租赁物权属………………………………………………… 4

  第四条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第五条租金………………………………………………………… 5

  第六条租赁物业维修责任及返还要求…………………………… 6

  第七条转让和转租…………………………………………………

  第八条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释义

  本合同中,双方均认可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指 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经共同签署而作出的对本合同之补充、修

  正或解释等特别约定;

  “标的物业” 指 位于市路号 层 房位臵之房屋及“租赁物业”

  “租赁物”

  “标的区域” 指 标的物业内,乙方所承租的部分,即 ,及该部分所应享“租赁区域” 有的标的物业之附属区域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

  下餐厅、员工宿舍、仓库、办公室、电梯、消防泵房、热水泵房、

  配电房等)。租赁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件《建筑物平面

  图》)

  “一切损失” 指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装修损失,预期可得利润损失,律师 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 其附属房屋、公共分摊物业、房屋外墙、屋顶、场地院落及必要的进出口、

  汽车通道等。

  “经营损失” 指 按每日2万元计算

  “装修损失” 指 按装修发票总额除以10年均摊值乘以未履行合同年数

  二 反商业贿赂

  2.1 在与乙方洽谈、签约过程中,甲方不得主动或被动的向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任何

  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乙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金钱、物品(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或是进行其它的贿赂行为。

  2.2 甲方违反第2.1条的,乙方有权:

  a 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须额外向乙方按照本合

  同第10.3条的约定进行赔偿;

  b 不解除合同,甲方按当年租金总额向乙方进行赔偿。

  c 向有权机关举报甲方的行为。

  2.3 乙方反商业贿赂举报,甲方可随时通过该举报邮箱反映乙

  方工作人员之索贿行为。

  三 租赁物状况

  3.1甲方承诺并保证如下事项:

  a.标的物业(包括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除本合同3.2披露情况外,未设定其他任何担保,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等任何纠纷。

  b.标的物业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设等部门的要求或标准,并已通过整体验收合格,也未被法院或其它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c.标的物业可以被乙方合法承租并可合法用作酒店经营等商业用途。

  d.具有标的物业、标的区域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法出租权及收益权并提供相应证明,该等权利为充分、完整、惟一且无暇疵。

  e.甲方已向有关政府部门了解并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标的物业的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质符合市政府关于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规划的内容,规划部门未就标的物业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拆迁、征用、旧城改造的安排。

  3.2 标的物业已于年 月 日抵押给银行,贷款 ,贷款期

  限为 至 ,银行现已同意本租赁合同,并出具了《抵押权人同意书》(见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标的物业权属证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承诺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并承诺该等证照为真实、合法、有效且无遗漏。标的物业的权属证照情况为:

  房产证 份,编号为 ,租赁物业所有权人为甲方,建筑面积共 平方

  米;租赁物业建筑结构为 结构;房屋用途为。

  3.3甲方特别承诺并保证:标的物业房产及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用途、性质、结构、承重、安全性等方面均合法合规,以及物业在抵押的状况均不会影响乙方正常、合法地用于酒店经营。若因上述任一方面的问题导致乙方的租赁使用受到限制或无法使用全部的租赁区域,或乙方无法正常及时办理酒店正常经营所需的消防、卫生、环保、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甲方负责办理上述所有证照,并承担所有费用,且因此而产生的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因甲方或标的物业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申请办理证照之日起30日内获取所有经营所需证照的,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并按本合同10.1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同意延长免租期到乙方取得所有经营所需证照之日止,且甲方仍应按前款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除前述情况下,乙方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所需正常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在乙方发出协助通知后10日内提供办理证照所需的全部文件。

  3.4 乙方承租甲方标的区域用于酒店经营(含酒店配套经营服务)用途。

  四 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4.1该租赁物业租赁期自起租日起至结束日止共计 年。即:

  租赁期限起租日为: ;

  租赁期限结束日为: 。

  4.2甲方应于起租日之前交付标的区域。甲方同意,自起租日起至年 月 日(首次支付租金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共计 天,在此期间,乙方可无偿使用租赁区域。具体交付日以双方签署确认的《物业交接确认书》为准。但局部交付、交付标的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视为迟延交付(不视为完全交付),此情况下《物业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付的依据,交付日自完全交付租赁物业开始计算。

  4.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物业的,

  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 租金

  5.1 自计租日起,租金如下表:

抵押合同 篇5

  编号:( )民抵字第 号

  抵押权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 址: 联系电话:

  鉴于 年 月 日借款人 与债权人即甲方签订了编号为 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约定借款人向甲方申请借款人民币(大写) 元整。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以其名下的房产(以下简称“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甲方提供担保。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担保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房产位于 ,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房地产证号为 。

  第二条 抵押物的抵押价值是全额抵押,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三条 抵押物的资料、登记和管理

  1、资料:本合同签署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抵押物的房地产证原件或由产权登记中心打印的查询单原件,并应保证该资料真实、有效。

  2、登记:乙方应于本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配合甲方办理完毕本合同的抵押物登记手续,并在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当

  3、管理: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有关费用(如仓储、经营、维修、保养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

  乙方抵押担保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以及甲方因追索该款项而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核算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保全费、调查取证费、变更登记费等全部支出。

  第五条 抵押物的保管及使用

  1、本合同签订后,主合同项下债务甲方未全部受偿前,抵押物只能由乙方自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抵押物转移、转让、出租、出售、赠与、再抵押、改变抵押物用途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并不得实施减少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如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抵押物出租、出售,出租、出售的,所得款项应提前清偿甲方债务。

  2、由于乙方的行为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在通知当日向甲方提供新的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非乙方原因而使抵押物价值减少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权在抵押物因损害而获得的赔偿范围内优先受偿或提存。

  第六条 乙方不得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设定抵押权的任何情况。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登记、公证、保险、鉴定、运输、保管以及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项下债务到期甲方未受清偿或乙方未按合同第五条的约定及时提供新的担保的,甲方有权依法或依约定的方式处置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第九条 甲方对本合同拥有的权益,甲方认为必要时,可以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1、2款或第五、六条的约定,乙方应按主合同项下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3款的约定,致使抵押物毁损或灭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否则,乙方应按主合同项下甲方实际提供借款总额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一致同意由本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如双方在相关部门备案之《抵押合同》与本合同内容不一致的,以本合同内容为准。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抵押登记部门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签署于

抵押合同 篇6

  经 银行 县支行 营业所(以下简称贷款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由贷款方按下更分期借款计划按时、按额向借款方提供 贷款总额为 元。借款还款计划如下表。

  第二、贷款方如不按期、按额向借款方提供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付给借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的计算,与逾期贷款罚息同。

  第三、贷款利率,按银行现行利率计息。如遇调整,按调整后的新利率和计息办法计算。

  第四、借款方应按协议使用贷款,不得转移用途。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直至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并按规定收取罚息。

  第五、借款方如不按规定时间、额度用款,要付给贷款方违约金。违约金按计划用款额度、天数,按借款利率的50%计算。

  第六、借款方保证按借款契约所定期限归还贷款本息。如需延期、借款方至迟在贷款到期前三天,提出延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办理延期手续。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原订期限的一半。贷款方不同意延期或未办理延期手续的逾期贷款,加收罚息。

  第七、借款方以 ,价值 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

  第八、贷款到期后一个月内,如借款方不归还贷款,贷款方有权处理借款方作为贷款抵押的物资和财产,抵还借款本息。

  第九、本协议书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持正本一份,公证机关及 各一份。

  第十、本协议书经借贷双方签字之日起,即有法律效力。

  借 款 方

  (章)

  财会人:

  贷 款 方

  (章)

  经办人:

  公 证 单 位

  公证机关负责人:(章)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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