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

时间:2021-03-05 22:57:28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抵押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抵押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抵押合同 篇1

  借款人(质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出借人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自愿将其具有所有权并有权处置的机动车做质押,向乙方申请借款;为了维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 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利息为: 。借款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汽车一台质押给乙方。车辆牌号为: ,型号: ,机动车驾驶证号码: ,发动机号: ,车架号: ,双方评估价值 万元整。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权了解甲方的生产经营及借款的使用情况,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所 需的证(照)件及相关资料。

  2、甲方出现足以影响乙方权益的行为或情形,乙方有权停止发放借款或提前收回借款。

  3、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全额偿还借款,并应在5日内赎当,逾期5日不偿还的,乙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委托拍卖行进行公开拍卖或由乙方自行出售。

  第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抵押合同 篇2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石场经营者因经营姑甘石场,欠谭邦任人工费肆万贰仟元、谭德威人工费贰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以甲方自有车辆柳工ZL40B型铲车一辆作为抵押向乙方还款,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柳工ZL40B型铲车一辆。

  发动机型号:D6114ZG9B, 机号:B409030487

  第二条、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15天。自 xx年 11月 日起至 xx年 12月 日止。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

  1、抵押情况声明,甲、乙双方共同认可抵押物为柳工ZL40B型铲车一辆。抵押内容为甲方甘英勇以自有车辆柳工ZL40B型铲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在抵押期内还清拖欠乙方谭邦任人工费肆万贰仟元、谭德威人工费贰万玖仟捌佰肆拾肆元款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抵押期满(即15天以后),甲方尚不能还清所欠乙方全部人工费,乙方有权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甲方无权过问,也不得干预乙方对抵押物处分。将抵押物转让、出售所得款作为抵消欠乙方全部人工费, 双方不再多还少补。

  第六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抵押人(签字):

  抵押权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

抵押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_______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押贷款。

  第五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的;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的,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7.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8.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_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

抵押合同 篇4

  动产抵押契据立动产抵押契据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立据人)兹向_________银行(以下简称贵行)为担保对贵行在本金最高限额_________元以内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所成立的债务(另立借据或(1)及透支契据或本票或及(1)约定书或(1)及委任保证契约等,作为本契据的附件,各该附件的规定其效力同于本契据),以及其他一切债务及其利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实行抵押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发生的全部损害赔偿的清偿起见,特提供后开抵押物,设定抵押权抵押与贵行,并愿遵守下列各条款:

  一、贵行对于根据本契据所成立的债务,得分别规定其分别清偿日期,并得随时中止贷放或减少贷放,或收回全部或一部已贷款项,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照办,绝无异议。

  二、利息按各笔债务契约所约定的利率计算,其给付方法愿照贵行规定。逾期利息按各笔债务契约所约定的利率计算。迟延还本违约金依照各笔债务契约所约定的违约金计收标准计算。

  三、贵行接受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所提供抵押物于登记后如有粘贴标签或烙印的必要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协助贵行或凡抵押物增加、减少、移动等均应办理变更登记,所有登记等费用由立据人及抵押和提供人连带负担。

  四、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实声明所提供的抵押物,完全为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并无任何他人权利或设定任何负担,如日后发生纠葛,致使贵行受到损害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愿连带负责完全赔偿。

  五、抵押物的现状如因不可归责于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事由发生变动时,立据人及抵押提供人应即刻通知贵行。如拟出让抵押物,或拟设定次顺位抵押权或拟设定影响贵行抵押权的权利,或拟变更抵押物的现状时,均应事前征得贵行书面同意。抵押物的税捐、修理等一切费用,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带负担。

  六、抵押标的物的占有人,应尽妥善保管的义务,保管或使用抵押标的物,其因任何原因所生的损害,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带负担。

  七、抵押物的存放地点,应按贵行指定存放于_________,非经贵行同意,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证决不擅自移动。

  八、抵押物的保险,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同意经由贵行信托部办理保险手续,并应以贵行为优先受益人保险足额,保险金额及条件应商得贵行的同意,一切费用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连负担。所有保单及保费收据应交贵行收执。如由贵行垫付保费,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应即偿还,如未即时偿还,贵行得径列入立据人所欠款金额,并按本契据第二条规定的利率计算。但贵行并无代为投保或代付保费的义务,如抵押物不幸遭遇损失,保险公司无论因何事由拒绝或延迟赔款或赔款不足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即负责清偿债务本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或另外提供贵行认可的担保品。决不借口意外损失推卸责任。

  九、抵押物的取回占有或派员占有:

  (一)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如有下列中任何情形之一,贵行可取回占有或派员占有抵押物:

  1.不履行契约者或抵押物被迁移、出卖、出质、移转出租或受其他处分,致有害于抵押权的行使。

  2.擅自毁灭抵押物的烙印或粘贴的标签。

  3.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的行为足使抵押物价值显著减少。

  4.贵行认为抵押物或借款运用不当及其他原因。

  (二)其因占有抵押物所发生的任何损害或费用均由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连带负担。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拒绝交付抵押物时,贵行得依本契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贵行占有抵押物时,如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贵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间内履行契约,并负担占有费用者,得回赎抵押物;但抵押物有败坏之虞,或其价值显有减少,足以妨害抵押权人的权利,或其保管费用过巨,贵行于占有后得立即出卖。如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在贵行占有抵押物后的十日期间内,仍不履行契约时,贵行得出卖占有抵押物,出卖后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或第三人不得请求回赎。出卖抵押物所得价金抵还债务本息,迟延利息,违约金及各项费用,如有不足时,贵行仍得追偿。

  (三)抵偿债务的先后得由贵行任意决定。

  十、抵押物被占有后所所生天然或法定孳息或其他任何收益,应由贵行抵偿所欠债务。

  十一、立据人愿接受贵行对借款用途监督及对立据人业务财务的稽核,如需各项表报立据人应立即供给,但贵行并无监督或稽核的义务。

  十二、本契据所规定的义务应以贵行所在地为履行地,如立据人、或抵押物提供人违背或不履行本契据规定的各事项至涉讼时,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的住所、居所、或营业所等,不论是否在贵行所在地,或国籍有无变更,立据人、抵押物提供人及保证人同意贵行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为本契约的管辖法院。

  十三、本契据所载立据人及抵押物提供人,均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法定代理人、破产管理人、遗产管理人。

  十四、本契据规定如有未尽事宜,悉依有关法规及贵行暨银行管理机构的规章及惯例办理,有关法规及贵行暨银行管理机构的规章有修订时,并依各该修正后的规章办理。

  本契据副本_________份。

  此致

  _________银行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抵押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号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抵押率为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万元整。

  第三条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在抵押期间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坏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由乙方提前处分,以所获价款优先受偿。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偿债期限已到,债务未依约偿还或所延期限届满仍不能偿还;或。

  2、债务人被宣告解散、破产;或

  3、债务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主合同债务人按期偿还债务的,抵押权终止。经抵押登记的财产,乙方应偕同甲方到登记机关办理核销登记。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财产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乙方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可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该债权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3、甲方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产权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权限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赔偿。

  4、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被担保总额________%的违约金。

  5、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经登记后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印章)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附:

  抵押财产清单:________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地 址:________

  电话/传真:________

  抵押物名称:________

  规格:

  单位:

  数量:

  帐面原值:

  抵押现值:

  折扣率:

  抵押价值:

  存放地点:

  保险单:

  原值:

  净值:

  保险号码:

  起止时间:

  二、抵押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抵押权是对债权的保障,当债权无法实现现时其才出现。抵押合同具有从属性,当主合同即债权合同无效时,抵押合同也无效。因此,签订抵押合同时需要明确主合同的效力。

  三、签订抵押合同有哪些权利

  第一,有孳息收取权

  第二,抵押人有一定的处分权,比如可以继续设置抵押,经同意可以转让等等

  第三,可以出租。

  综上所述,在建工程的抵押合同拟定可以参照上述范本,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得约定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合同时,抵押物不得归抵押权人所有。

抵押合同 篇6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 债权人:

  法定代表人: 职务:住所:

  电话:传真: 邮编: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保证人)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受益人)签定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由质权人为其提供保证期限为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的保证担保。为了确保主合同项下被保证人义务得到切实履行,出质人愿意向债权人提供质押反担保。为明确当事人权利、义务,依据我国《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事人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出押人陈述与保证

  1.1出质人是本合同项下出质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不存在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方面的争议;

  1.2完全了解被保证人的权利义务,为其提供质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1.3本合同项下股份依法可以设定质押,设立本合同的质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条 质押担保范围

  2.1出质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质权的费用。

  2.2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质权人对《委托保证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它担保,质权人有权直接要求各出质人在其担保范围内对全部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第三条 质押股份

  3.1本合同项下用于质押的股份详见《股份质押清单》。

  3.2本合同签订时当事人对出质权利约定的价值,不作为质权人处分该权利时的估价依据,不对质权人行使质权构成任何限制。

  第四条 质押股份的记载

  4.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将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记载于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被持股人)的股东名册。

  第五条 股份质押的股东会决议

  5.1出质人应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质事项作出被持股人的股东会决议。

  第六条 质权的实现

  6.1质权人代被保证人代偿债务后,质权人有权与出质人协商,将出质股份折价由质权人所有以抵偿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债务,也有权对出质股份采取拍卖、变卖等方式处分,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6.2质权人依6.1条处分出质股份时,各出质人应予配合,并到有关部门办理出质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第七条 转让禁止

  7.1在被保证人偿还主合同及《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各出质人不得馈赠、转让、质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

  第八条 出质人的权利和义务

  8.1承担本合同项下质权人实现质权的全部费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各出质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出质股份馈赠、转让或以任何其他方式处分。

  8.3在出质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时,各出质人有义务

  通知并协助质权人免受侵害。

  8.4当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各出质人应当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质权人:

  8.4.1实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分立、与外商合资合作等;

  8.4.2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股权变动;

  8.4.3涉及重大经济纠纷;

  8.4.4出质股份发生权属争议;

  8.4.5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4.6住所、电话、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

  8.5被保证人偿清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出质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

  第九条 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9.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质权人可以提前处分出质股份,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9.1.1依据主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主合同而发生质权人代偿或造成质权人经济损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间被保证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贷款债权落空、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等对其偿债能力有重大影响的情况。

  9.2有权要求各出质人协助,避免质权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出质人在本合同第一条中作虚假陈述与声明,给质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10.2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没有履行或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10.3如因出质人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该出质人应在质押担保范围内赔偿质权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1.1本合同经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自然人出质人签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11.3《保证合同》、《委托保证合同》无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质人仍应按本合同承担担保责任。

  11.4本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12.1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质权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 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13.1出质人承诺妥善经营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业务;

  13.2出质人承诺在被保证人偿清《委托保证合同》项下全部债务之前,被持股人不得进行股利或红利的分派;不得将其股份出售、转移、质押,也不得与第三方从事任何对被持股人的营运或财务状况有损害的行为。

  13.3质押期间质押股份发生权属争议的,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13.4质押期间质押股份灭失或被有关机关宣告为无效的,出质人须另行向质权人提供反担保物。

  第十四条 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质押清单》

  第十五条 附则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页不含正文,仅限盖章使用

  出质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出质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质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附件:

  股份质押清单

  出质人: 质权人:

抵押合同 篇7

  出租人:

  承租人:租赁合同(三) 与

  在广州市海珠区共同签署

  目录

  章节 页码

  第一条释义………………………………………………………… 3

  第二条反商业贿赂………………………………………………… 3

  第三条租赁物权属………………………………………………… 4

  第四条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第五条租金………………………………………………………… 5

  第六条租赁物业维修责任及返还要求…………………………… 6

  第七条转让和转租…………………………………………………

  第八条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等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 释义

  本合同中,双方均认可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 指 本合同及甲、乙双方经共同签署而作出的对本合同之补充、修

  正或解释等特别约定;

  “标的物业” 指 位于市路号 层 房位臵之房屋及“租赁物业”

  “租赁物”

  “标的区域” 指 标的物业内,乙方所承租的部分,即 ,及该部分所应享“租赁区域” 有的标的物业之附属区域及附属配套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地

  下餐厅、员工宿舍、仓库、办公室、电梯、消防泵房、热水泵房、

  配电房等)。租赁面积为平方米。(详见附件《建筑物平面

  图》)

  “一切损失” 指 包括但不限于租金损失,装修损失,预期可得利润损失,律师 费用,调查费用,差旅费用等 其附属房屋、公共分摊物业、房屋外墙、屋顶、场地院落及必要的进出口、

  汽车通道等。

  “经营损失” 指 按每日2万元计算

  “装修损失” 指 按装修发票总额除以10年均摊值乘以未履行合同年数

  二 反商业贿赂

  2.1 在与乙方洽谈、签约过程中,甲方不得主动或被动的向乙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任何

  的商业贿赂,包括但不限于暗中向乙方有关工作人员给予金钱、物品(价值人民币500元以上)或是进行其它的贿赂行为。

  2.2 甲方违反第2.1条的,乙方有权:

  a 直接解除合同,甲方赔偿乙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并须额外向乙方按照本合

  同第10.3条的约定进行赔偿;

  b 不解除合同,甲方按当年租金总额向乙方进行赔偿。

  c 向有权机关举报甲方的行为。

  2.3 乙方反商业贿赂举报,甲方可随时通过该举报邮箱反映乙

  方工作人员之索贿行为。

  三 租赁物状况

  3.1甲方承诺并保证如下事项:

  a.标的物业(包括其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除本合同3.2披露情况外,未设定其他任何担保,也不存在其它产权纠纷或债务纠纷等任何纠纷。

  b.标的物业符合政府规定的规划、环保、卫生、消防、建设等部门的要求或标准,并已通过整体验收合格,也未被法院或其它机构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

  c.标的物业可以被乙方合法承租并可合法用作酒店经营等商业用途。

  d.具有标的物业、标的区域于本合同项下的合法出租权及收益权并提供相应证明,该等权利为充分、完整、惟一且无暇疵。

  e.甲方已向有关政府部门了解并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标的物业的使用功能、土地使用性质符合市政府关于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规划的内容,规划部门未就标的物业的全部或部分作出拆迁、征用、旧城改造的安排。

  3.2 标的物业已于年 月 日抵押给银行,贷款 ,贷款期

  限为 至 ,银行现已同意本租赁合同,并出具了《抵押权人同意书》(见合同附件)。

  甲方提供标的物业权属证照复印件作为本协议附件,承诺该等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并承诺该等证照为真实、合法、有效且无遗漏。标的物业的权属证照情况为:

  房产证 份,编号为 ,租赁物业所有权人为甲方,建筑面积共 平方

  米;租赁物业建筑结构为 结构;房屋用途为。

  3.3甲方特别承诺并保证:标的物业房产及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用途、性质、结构、承重、安全性等方面均合法合规,以及物业在抵押的状况均不会影响乙方正常、合法地用于酒店经营。若因上述任一方面的问题导致乙方的租赁使用受到限制或无法使用全部的租赁区域,或乙方无法正常及时办理酒店正常经营所需的消防、卫生、环保、特种行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照的,甲方负责办理上述所有证照,并承担所有费用,且因此而产生的租金损失由甲方承担。

  如因甲方或标的物业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在申请办理证照之日起30日内获取所有经营所需证照的,则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并按本合同10.1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的,则甲方同意延长免租期到乙方取得所有经营所需证照之日止,且甲方仍应按前款相关规定履行义务。

  除前述情况下,乙方经营所需证照由乙方负责办理,办理证照所需正常费用由乙方负责,但甲方须在乙方发出协助通知后10日内提供办理证照所需的全部文件。

  3.4 乙方承租甲方标的区域用于酒店经营(含酒店配套经营服务)用途。

  四 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4.1该租赁物业租赁期自起租日起至结束日止共计 年。即:

  租赁期限起租日为: ;

  租赁期限结束日为: 。

  4.2甲方应于起租日之前交付标的区域。甲方同意,自起租日起至年 月 日(首次支付租金日)为免租期,免租期共计 天,在此期间,乙方可无偿使用租赁区域。具体交付日以双方签署确认的《物业交接确认书》为准。但局部交付、交付标的存在主体结构或配套设施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等问题均视为迟延交付(不视为完全交付),此情况下《物业交接确认书》不作为完全交付的依据,交付日自完全交付租赁物业开始计算。

  4.3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租赁物业,乙方应如期返还。乙方需继续承租该物业的,

  则应于租赁期届满前30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续租要求,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

  五 租金

  5.1 自计租日起,租金如下表:

抵押合同 篇8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

  第三章 甲方声明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

  第八章 抵押资产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十七章 附件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为了确保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从债券持有人融入资金所形成的债务提供抵押担保。

  根据_________要求,甲方代理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体债券持有人(即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与乙方和丙方签订本合同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

  丙方作为债券发行人,在此承诺对此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抵押工作提供全面协助和便利。

  甲方行使权利的期限为:在抵押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券到期日止,其后本合同项下权利由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以及其他债权人分别或联合行使。

  甲方经审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资产抵押担保,为明确甲、乙、丙三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合同。

  第二章 定义第一条 债券发行人——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的金融机构,即丙方。

  第二条 特种金融债券——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丙方发行的专门用于清偿证券回购债务的有价证券。

  第三条 抵押人——即本合同项下乙方,指以其所拥有的资产作为抵押资产为丙方发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进行担保的第三人。

  第四条 抵押权人——指丙方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券持有人。

  第五条 抵押权——指在抵押担保法律关系成立后,当丙方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义务时,甲方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资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资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第六条 抵押资产价值由中国人民银行指定或甲方确认的评估机构评定。

  第三章 甲方声明第七条 甲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权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出租、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转让行为无效,甲方仍可对抵押资产行使权利;

  2.任何第三人对债券持有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产生侵害,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而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再设立任何形式抵押的,其抵押行为无效;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只能用于防范特种金融债券到期兑付风险;

  5.如丙方提前或如期清偿债务,乙方可要求甲方通知抵押登记机关解除抵押登记;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每年投保财产险,并向甲方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不足抵偿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第四章 乙方声明及保证第八条 乙方作为本合同项下抵押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声明及保证:

  1.乙方董事会已同意将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进行抵押;

  2.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是乙方依法取得并合法占有的;

  3.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上的建筑物为乙方合法取得并具有完整的所有权;

  4.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权属方面不存在任何争议;

  5.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在建筑和使用上完全符合法律规定;

  6.设立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抵押不会受到任何限制;

  7.在本合同签字前未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设立过任何抵押和转让;

  8.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未被依法查封、扣押或监管;

  9.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如在本合同签订之时已部分或全部出租,乙方保证将设立抵押事宜通知承租人,并将有关出租情况书面通知甲方;

  10.根据《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特种金融债券托管回购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之规定,甲方作为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签订本合同,债券持有人和甲方可行使抵押权,也可委托其他代理人行使抵押权,乙方不就此提出抗辩;

  11.本合同项下抵押担保的债务未获清偿前,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要求抵押登记管理部门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12.当本合同项下的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将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偿还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价值时止;

  13.乙方保证每年度依法进行营业执照年检,并在其营业执照有效期满之前,续办工商登记手续。

  第五章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的被担保的主债权是指_________.

  第十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_________.

  第六章 债券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期限第十一条 债券发行人应在债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偿还债券本金及相应利息。

  第七章 抵押担保的范围第十二条 本合同抵押担保范围包括:债券本金、利息、罚息、应支付给乙方的托管费用,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第八章 抵押资产第十三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包括:_________以上抵押资产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

  第十四条 根据_________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经甲、乙、丙三方确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价值为人民币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有关资产抵押的有效证明文件和资料,乙方应根椐甲方要求,交甲方保管。

  第九章 抵押资产的占管第十六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由乙方占管。乙方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资产的完好,甲方有权检查抵押资产的管理情况,并提出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的要求。

  第十七条 乙方占管的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出具的发生毁损、灭失的原因证明 .

  第十八条 在抵押期间,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因毁损、灭失而获得的赔偿金,属于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资产。

  第十九条 在抵押期间,因其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而取得的保险金,乙方应书面要求并保证保险公司汇入甲方指定帐户,该项资金作为抵押资产。

  在乙方另行提供了经甲方认可的、相当的抵押资产并进行抵押登记后,甲方应将该保险金返还给乙方。

  在主债务履行期满而债务未获清偿前,甲方有权从该保险金中优先受偿。

  第二十条 乙方在抵押期间,应为抵押资产投保,并按期足额交纳保险费,履行《保险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义务。

  第十章 抵押资产的处分第二十一条 甲方在代理抵押权人行使本合同项下抵押权时,有权采取如下方式:

  1.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欠的债务。

  2.依据法律规定,将抵押资产拍卖、变卖以取得价款优先受偿。

  3.甲、乙、丙三方就甲方行使抵押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时,请求_________调解和处理。

  第二十二条 甲方依据本合同处分抵押资产时,乙方和丙方应给予配合,不得设置任何障碍。

  第二十三条 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处分权利包括部分处分权和全部处分权。

  第十一章 三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十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乙方的抵押资产价值变化情况,可要求乙方对其所抵押的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和增加抵押资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关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所有合法有效证明及有关资料 .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以避免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权益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为保证债券持有人利益,甲方有权在抵押期间,对抵押资产状况进行监督,并组织评估机构进行再评估和出具评估意见。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处分部分或全部抵押资产,并从处分后的价款中代理抵押权人优先受偿。

  (1)乙方或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宣告解散、破产或歇业的;

  (2)丙方与第三人发生诉讼,法院判决丙方败诉,以致对丙方清偿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产生重大影响的;

  (3)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还款期限已到,丙方未归还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的;

  (4)出现使甲方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债权难以实现或无法实现的其他情况 .

  6.甲方处分抵押资产所得,不足以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的,有权依法另行追索;清偿其在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全部债务后还有剩余的,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乙方 .

  7.当因国家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时,甲方有权依法要求乙方重新设定或增加抵押资产,以确实保障甲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8.在丙方清偿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甲方应通知乙方和有关登记机构解除抵押。

  第二十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有关抵押资产的所有合法手续和有效证明资料。

  2.乙方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费用支出,包括但不限于财产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保管和审查本合同项下增加或变更资产的律师服务等费用。

  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抵押资产作出转让、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4.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5.在抵押权受到或可能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时,乙方有义务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免受侵害。

  6.在丙方或乙方清偿了本次特种金融债券项下的全部债务后,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解除本合同项下抵押资产的抵押登记。

  7.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及资产评估机构,做好抵押期间抵押资产状况的监督和再评估工作。

  8.当本合同项下设定的抵押物价值,在抵押期间发生变化,不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时,对不足部分乙方有义务应甲方要求及时提供其它资产进行抵押,直至足以担保丙方发债本息等项费用的清偿时止。

  第二十六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应协助甲、乙双方办理抵押资产登记手续。

  2.在甲方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时,丙方应按甲方要求给予协助。

  3.在甲方或其他债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诉讼以实现抵押权时,应给予协助。

  4.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抵押资产状况的情况说明,如抵押资产发生毁损、灭失、价值变化或其他使抵押权的实现有可能遇到障碍的情形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乙双方对抵押资产进行调整,包括更换或增加抵押资产。

  5.对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抵押材料的真伪负有审查义务。

  6.督促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七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变动而对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造成影响。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时,丙方负有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给债券持有人或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1.隐瞒抵押资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或已经设立抵押等情况的;

  2.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有关抵押资产完备手续和真实资料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处分抵押资产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第二十九条 不可抗力指订立本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造成的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情况。

  第三十条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进行修改时,乙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乙方在本合同中应承担的义务,不影响或不侵犯甲方在本合同项下享有的权益。

  第十四章 抵押登记第三十一条 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到当地有关的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资产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五章 争议的解决第三十二条 如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协商或调解方式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在_________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自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完毕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时,应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合同并到有关土地、房屋管理机关办理变更或解除抵押登记。在书面合同达成并至登记机构办理变更或解除手续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的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第十七章 附件第三十六条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文件均为复印件):

  1._________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

  2._________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

  3._________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4._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抵押登记机关、_________各执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债券发行人(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合同 篇9

  抵押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抵押权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债务人: (以下简称“丙方”)

  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方式:

  1。 年 月日,本合同乙方与丙方签订的编号为 的《 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详见附件1)。

  2。 甲方自愿以其在建工程作为抵押物,担保丙方按期履行付款义务。

  经平等协商,各方就抵押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一、主债权

  1。本合同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约定 _________ 。

  二、抵押物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号(详见附件2《抵押物清单》)。

  2.用途: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

  3.建筑面积: ,占地面积: 。

  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5。 竣工时间:

  6.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出让/划拨 使用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7.证件(详见附件3—7):

  (1)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号: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

  (4)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号:

  (5)开工许可证号:

  (6)预售/销售许可证号:

  8。其他: 【配套、装修等】

  三、抵押物价值及抵押率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作价人民币(大写) 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 —,实际抵押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四、担保范围

  1。抵押物的担保范围为主债权、违约金和实现主债权的费用(仲裁、诉讼费用、差旅费、律师费等等)。

  五、抵押登记

  1。各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提交抵押登记申请及相关资料:

  2。乙方应于抵押权消灭后5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关送达撤销抵押登记的通知,协助甲方办理撤销登记手续。

  3。各方应当协力提供登记所需文件、资料等。

  (1)甲方:

  (2)乙方:

  (3)丙方:

  4。因抵押登记和撤销登记所发生的费用,由各方依据国家及登记机关的规定承担;无相关规定的,由各方承担各自的费用。

  六、抵押物的使用与处分

  1。抵押物由甲方占有、使用,全部收益归甲方所有。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出售抵押物,但是丙方提前清偿债务或另行提供担保的除外。

  3。抵押物灭失的,丙方应当另行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乙方可以就因抵押物灭失而取得的赔偿行使物上代位权。

  七、行使抵押权的条件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1)主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届满,丙方未依约支付合同价款的;

  (2)丙方被宣告解散、破产的。

  2。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主债务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主债务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3。乙方行使抵押权后,甲方有权向丙方追偿。

  八、抵押权的消灭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抵押权消灭:

  (1)主债权消灭;

  (2)抵押权实现;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抵押物毁损的,乙方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要求丙方提供其他担保或提前支付合同价款。

  2。未经抵押人同意,乙方与丙方变更延长主合同付款期限的,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的纠纷,经各方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抵押物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之日起生效。

  (此页无正文)

  此页系合同签署页

  甲方:(印章)

  代表人:

  乙方:(印章)

  代表人:

  丙方:(印章)

  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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