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贷款合同

时间:2024-07-31 18:42:07 抵押合同 我要投稿

抵押贷款合同集锦14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抵押贷款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抵押贷款合同集锦14篇

  抵押贷款合同 篇1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

  Id号: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

  Id号:_____________

  一、甲方于年月日向乙方借款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贷款利率为每月_____________%,甲方每月前支付当月利息,利息一月结息。

  二、甲方同意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本次贷款的抵押物。土地使用权证号是:_____________,用户是:_____________。

  三、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如遇政府征用,乙方有权要求押金补偿或甲方提前偿还全部贷款。

  四、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甲方未按约定偿还乙方贷款及利息的,乙方有权依法处分甲方担保的抵押财产,以及乙方处分抵押财产所得的收益;如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乙方有权单独向甲方索赔。

  五、该抵押在甲方近期归还贷款或未按时支付利息前是不可撤销的。甲方自愿放弃抗辩权、诉讼权、仲裁权,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的强制执行,这是甲方真实的表达和承诺。

  六、不及物动词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甲方无权以任何形式出售、转让、转移、转售或抵押资产。

  七、抵押合同期内,如甲方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受到损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将抵押财产恢复原状,或要求甲方重新提供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八、甲方违反本合同擅自处分抵押财产无效。乙方可要求甲方恢复原状,并有权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10%的违约金。若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每月按时支付利息,并因各种原因恶意违约,或合同到期后未能按时偿还贷款本金及全部利息,属于甲方原则性违约。甲方以上约定完全出于自愿,无异议。

  九、甲方隐瞒抵押财产被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抵押等情况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并赔偿乙方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的10%。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十一、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中介公司存档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

  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签署地点:____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2

  立约人(以下简称承押人):__________

  (以下简称抵押人)(抵押人资料详见附表一)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以下简称合约),承押人于即日向抵押人贷予港币(以下简称该笔贷款),并已签署欠单一份。抵押人愿意将附表二所列之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抵押给承押人,赋予承押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约全部条款。

  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款,应予遵守履行。

  (一)付款

  (1)抵押人须依照该欠单及附表(三)规定之方式,照规定期数及付款日期,按期依时缴交应还款项予承押人或遵照承押人指定之其他方法付款。若抵押人遵照上述方式依期清缴债务,且履行合约全部条款者,可依照下列第(七)条之规定,向承押人赎回本合约抵押给承押人之房产。

  (2)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千份之五,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内涉及借款之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之资料与事实不符,承押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应付利息,并对依约所收之手续费,不予退还。

  (3)依照附表(三)分期付款依期清缴,系本合约首要条件,抵押人如逾期未清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须补交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率按月息计收,利率由承押人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由到期之日计至该款收到之日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抵押人若不依期缴交本金及利息或其中部分时,则全部所欠款项及利息不论届期与否必须立刻一次偿还给承押人。

  (4)该笔贷款未清还前,抵押人必须按本合约规定利率付利息,惟承押人可随时依市场情况调整利率,利率经调整后,立即生效。该笔贷款之本金及利息,由贷出款项后一个月开始,照规定期数,每期付款金额及付款日期按月摊还。利率如有改变时,将由承押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该较高或较抵利率,承押人认为有必要时,有绝对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之期数。

  (5)一切每月分期付款应缴金额按照规定摊还期数,倘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之利率由承押人单方面决定,最低按月息2%计收。

  (6)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承押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承押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而引起的费用(如有押品,包括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按上述关于逾期利息率计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

  (7)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分行开立存款帐户,抵押人并特此授权承押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之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8)所有应付予承押人之款项,应交银行分行或经由该行之总行或分行转交,此等款项必须以港币缴交。

  (二)在合约期间,抵押人必须:

  (1)依期清还本合约内所有到期款项,无须承押人催收;如依期付款,抵押人有权继续享有该房产;

  (2)按照指定之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之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决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3)准许承押人及其授权人在任何合理时间内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4)在更改地址时立即通知承押人;

  (5)对该房产之损毁,不论原因如何,亦不论任何人之过失,均须负责赔偿承押人之损失;

  (6)立即清付该房产之各项修理费用,并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7)在按揭期间,缴交地税,有关部门对该房产所征收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及遵守居民公约内之条文并须赔偿承押人因抵押人不履行上述事宜之损失;

  (8)遵守一切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及保持该房产整齐及完好状况(正常损耗除外);

  (9)先行咨询并取得承押人书面同意,方可将该房产出售、转让、抵押、按揭、舍弃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该房产或本合约规定关于该房产之权益或该房产之承购权。

  (10)在本合约签订后,立即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买该房产价值之全险,该保单不得附有任何特别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数目(除非该等条件或数目为承押人所愿意接受,并已认可者)。保单须保障该房产不受意外损毁,火灾及天灾之损失,直至本合约停止生效为止。保单须过户承押人,订明承押人之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对抵押人付出任何款项。抵押人如违反本条规定,承押人得依照上述方式另行代为投保,并得向抵押人收回全部费用及利息。抵押人同意任命承押人为其代表人,接收保险赔偿金及任命承押人为该项赔偿金之支配人,且此项任命系不能撤回者;

  (11)将该房产之房产权证书之权益抵押给承押人;

  (12)将上述房产权证书保险单据及有关文件,在本合约有效期内交由承押人保管,承押人得收取保管费;

  (13)在承押人认为必要时,向承押人指定之保险公司投保买房产保险或抵押人之人寿保险,该等保单俱以承押人为受益人。

  (三)倘该房产在本合约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上述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额(包括利息),或抵押人应付与承押人之其他款项时,不足之数应由抵押人负责清付,所有款项结清之后,本合约即告终止,在无损于保险公司权益之前提下,该房产即归抵押人所有,除如上述者,该房产之损毁均不能使本合约失效,亦不影响本合约规定抵押人之债务责任。

  (五)(1)抵押人如不支付本合约规定之任何款项,或不遵守本合约各项明文规定之条款者或不遵守居民公约,承押人可以立刻进入及享用该楼宇之全部或部分或收取租金和收益;或以承押人认为合适之租金及年期租出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收取租金和收益。承押人可雇用接管人或代理人处理上述事宜而其工资或酬报则由抵押人负责。该等接管人或代理人将被当作为抵押人之代理人而抵押人须完全负责此接管人或代理人之作为及失职之行。每位按上述被委派之接管人,将有以下之权力:

  (甲)要求住客缴交租金或住用费及发出有效之租单及收据并有权以诉讼、控告、扣押或其他方式追讨欠租或住用费;此等要求,收据或追讨事宜将以抵押人或承押人名义而发出,而付款予接管人,抵押将不需要问及接管人是否有权力行事;

  (乙)接管人可依据承押人之书面通知而将其所收到的.款项投保于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及其内之附着物及室内装修。

  (2)承押人依照第五(3)条款,有权将该房产之全部或部分按深圳经济特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之程序拍卖,此等拍卖或出售并不需要抵押人或其他人士之同意,承押人有权签署有关该房产买卖之文件及契约及取消该等买卖,而一切因此而引起之损失,承押人不须负责。

  (3)承押人可于下列情形下运用其出售该房产之权力:

  1.承押人给予抵押人一个月之通知,要求还款(不论届期与否)而抵押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全数偿还给承押人;

  2.抵押人逾期三十天仍未清缴全部或部分应付之款项;

  3.抵押人不缴交地税或有关部门所征收之其他税收;

  4.抵押人不遵守居民公约;

  5.抵押人不遵守此合约之任何条款;

  6.抵押人系个人而遭遇破产,或经法院下令监管财产;或抵押人为公司组织而被解散或清盘;

  7.抵押人之任何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8.抵押人舍弃该房产。

  (4)当承押人依照上述之权力而出售该房产予买主时,买主不须查询有关上述之事宜,亦不需理会抵押人是否欠承押人债项或该买卖是否不当。即使该买卖有任何不妥善或不规则之处,对买主而言,该买卖仍然当作有效及承押人有权将该房产售给买主。

  (5)承押人有权发出收条或租单予买主或租客,而买主及租客不需理会承押人收到该笔款项或租金之运用。倘由於该款项或租金之不妥善运用招致损失,概与买主及租客无涉。

  (6)承押人或按第五(1)条款委派之接管人或代理人须将由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之款项依下列次序处理:

  1.第一用以偿付因出租或拍卖或出售该房产而支出之一切费用(包括缴付接管人或代理人之费用及酬报)。

  2.第二用以扣缴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约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包括保险费及修补该房产之费用)。

  3.第三用以扣还抵押人所欠之贷款及应付之利息。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承押人须将余款交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人士,拍卖或出售该房产所得价款如不敷偿还抵押人所欠一切款项及利息,承押人有权另行追索。

  (7)承押人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承押人概不负责。

  (8)承押人可以以书面发出还款要求或其他要求或有关抵押品所需之通知书。该书面通知可以邮递方式寄往抵押人最后所报之住宅或办公地址或掉留在该房产内,而该等要求或通知书将被当作于发信或掉留之后七天生效。

  (六)承押人要向抵押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承押人高级职员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不得异议。

  (七)抵押人向承押人付清本合约规定之贷款总额连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之后(包括转归该房产权予抵押人之费用),若同时已全部遵守及履行本合约各项条件者,承押人应将该房产所有权转归抵押人,倘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给予承押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1)抵押人自选购之房产如有缺点(无论显著或隐藏)引致损失或损伤,此与承押人无涉,如有第三者向抵押人提出损失或损伤之索偿,承押人不负任何责任。

  (2)本合约所用(抵押人)一词,其涵义包括一家公司、或两位或两位以上共同借款之人士;此等人士应共同及个别负担合约之责任。

  (九)承押人在执行本合约各项条款时之宽容、延缓或容忍,或给予抵押人额外期限,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本合约所规定承押人之一切权利及权力;不能作为承押人对任何破坏合约行为之弃权,亦不能作为对以后任何破坏合约行为放弃采取行动之权利论。

  (十)抵押人使用该房产不论自住、托管或租与别人居住时,必须预先书面通知承押人,并得承押人同意,方可进行,如出租给任何人,抵押人必须要求承租人依照本合约第(十一)条之规定签具承诺书办理。

  (十一)抵押人如不履行本合约内任何条款,承押人得要求该房产住客,不论抵押人自住,托管居住或租住者限期三十天内迁出,抵押人特此授权承押人得同时呈报有关部门,由该有关部门考虑是否将抵押人(业主)因购置该房产而获准从外地迁移户籍之住客户口取消,因此而造成之一切后果,全部由抵押人承担,住客向承押人追讨赔偿时,抵押人亦须补偿承押人一切损失。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时须事先征得承押人同意,同时必须与住客订约,阐明抵押背约时,接到承押人通告一个月即须迁出。

  (十二)本合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保障,一切关于此合约所涉及之事宜纠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裁决。如抵押人来自海外或港澳或台湾等地区,或为该等地区之居民,承押人有权在抵押人之来处或居住地执行本合约内由抵押人委托给承押人之权力及向抵押人进行追索,包括仲裁、诉讼和执行仲裁或诉讼之裁决。如承押人决定在上述该等地区执行上述权力,进行追索、仲裁、诉讼等行动,抵押人必须承认本合约同时受该等地区之法律保障,不得提出异议。如本合约内任何规定在该等地区之法律上无效或被视为非法,被认为无效或被视为非法之规定,并不影响其他规定之效力。

  (十三)本合约内所述之附表(一),附表(二)及附表(三)均为本合约之一部分。

  抵押人已详读及同意遵守本合约全部条款并承认收妥该笔贷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承押人同意履行本合约条款,以下签章作实:_____

  银行代表人签章:_____

  公证处见证人签章: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年 ____ 字第 ____ 号

  抵押人名称: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

  抵押权人名称: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合同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____年____ 字第____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整,抵押率为 ____ %。实际抵押额为 ________ ____万元整。抵押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1.抵押财产中的 待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2.抵押财产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价额 %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1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乙任何一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十五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六条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一式 ____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 月____ 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

  ____年 ____ 月____ 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4

  (甲方)贷款方(抵押权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款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将自己的物品重量大于或小于_____克,向甲方作押。

  2、甲、乙双方认可现在该物品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元整。

  4、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5、逾期交纳综合费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额加收%违约金。超三十日乙方未交综合费及利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按规定处置质物。

  6、抵押期间甲方如丢失或损坏质押物品,甲方需对乙方进行赔偿,赔偿金额按评估价值计算。

  7、乙方保证:_________________乙方到期不能偿还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权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乙方到期如数偿还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综合费用时,甲方将质押物退还给乙、。本合同销毁,自行终止。

  8、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偿还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综合费用。

  9、阅读本合同所有条款,应乙方要求,甲方已经就合同条款做了相应说明,乙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的含义及相应的法律后果已全部知晓,并予以充分、准确无误的理解。

  10、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资信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方式另行约定。本合同由甲、乙签字手印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11、本合同附件:_________________

  ⑴甲、乙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抵押合同合同一式两份

  ⑵抵押(质押)物品照片: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5

  出借人/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以使用权提供担保一事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信守。

  第一条抵押物基本情况

  本房产座落于xx,甲方于xx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证号为:xx。登记土地使用权面积为xx,用途为xx用地,使用年限为xx年,使用终止日期为xx。

  第二条借款金额及支付方式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xx,小写xx元,如实际借款金额有出入,以划款凭证为准。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抵押登记,并办理合同项下债权公证。抵押登记和债权公证办妥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甲方把上述借款打到乙方指定账户。

  第三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乙方主要用于土地变性,整个借款期间,甲方指派专人定期监督借款资金用途,乙方给以配合。如乙方确需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四条借款期限及借款利息

  1.借款期限为xx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2.本合同生效日为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达乙方指定账户之日。

  3.乙方指定账户为:

  第一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二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3.期满时乙方应将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全部结清;如乙方需续借,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由双方协商一致后再续签协议;如果乙方提前还款应提前15日提出申请,在双方协商一致并经甲方出具同意函后乙方才可以提前还款,但是已付利息不予以退还。

  4.借款利率为:xx/月

  5.利息支付方式:xx。

  6.乙方应在借款到期后将借款本金并按月将利息汇入以下指定账户:

  开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五条抵押登记

  甲乙双方于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办理抵押登记,乙方应协助甲方办理完成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及抵押登记文件交甲方保管。

  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进行变更登记的,乙方应在登记事项变更之日起5日内协助甲方到法定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到期不偿还借款的本金也不续签借款合同,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了按照合同利息约定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外,还应按借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标准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有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未按期足额支付,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要求乙方提前清偿全部债务,清偿全部债务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证书、请求人民法院执行乙方担保财产等。

  3.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视情况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并可要求乙方支付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

  4、乙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借款总额百分之十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5、为配合实现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手续,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在当地国土资源局完成该土地评估、备案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发放借款,需赔偿乙方xx费、xx费、xx费、xx费、等为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乙方声明及保证

  乙方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乙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且甲方已经获得签署本合同的所有必要和合法的内部和外部的批准和授权。

  二、乙方提供的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资料、信息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乙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甲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负债(包括或有负债)、违约行为、诉讼、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向乙方披露。

  三、乙方对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拥有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处分权。该抵押物是依法可以转让的,且不存在任何争议,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质押或者被采取其它强制性措施。

  四、本合同项下乙方的一切义务对其继承人、接管人、受让人及其合并、改组、更改名称等后的主体均具有完全的约束力,不受任何争议、索赔和法律程序及上级单位任何指令的`影响。

  第八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九条抵押权的实现

  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向公证处申请对合同项下的债权进行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的效力,双方共同确认对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之含义、内容、程序、效力等完全明白了解,没有误解。如果抵押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全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本息和费用,抵押权人有权向公证处申请签发执行证书,抵押人对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放弃提出任何疑义的权利,其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债务的事实,以抵押权人出具的有关收支证明为准。抵押权人持执行证书和本合同的公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抵押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对该执行的抗辩。

  公证处按如下方式向借款人核实债务履行情况:

  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如出借人向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并提供了交付借款的划款凭证,公证处自出借人提出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分三个不同时间拨打借款人的电话:(如号码更换,借款人应及时书面通知公证处),对借款人履行债务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实并进行电话录音,借款人应按公证处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还款凭证,如果借款人未提供或者三次均未实现有效通话(如关机、停机、无人接听、接听后挂断或无人答话等),即视为借款人未如约履行还款义务。公证处即可依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出借人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款人自愿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十条抵押权实现的费用

  甲方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拍卖或诉讼有关的费用(含律师代理费用,但律师费不得超过合同标的额的10%);

  二、其他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抵押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第十一条合同变更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二条抵押权撤销

  乙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者提前归还抵押债权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有关抵押解除手续。

  第十三条未尽事宜

  未尽事宜,各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第十四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于甲方借出款项实际到账之日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各项应付款全部结清之日终止。

  2、本合同共4页,一式5份,甲方2份,乙方1份,公证处1份,土地登记机构1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6

  (_________)农储贷字______号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的借款申请,为加强存单抵押贷款管理,明确双方的经济责任,按照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合同。

  一、贷款种类、金额及用途

  乙方同意贷给甲方储蓄定期存款存单抵押小额人民币贷款_________元整,用于解决储户存款未到期时急需使用资金的困难。

  二、贷款的期限和利率

  贷款利率按月息_________‰计收。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在贷款期限内利率不变。

  三、贷款的偿还

  存单抵押贷款原则上甲方应按期归还,利随本清,若甲方贷款提前还款按原定利率和实际借款天数计息。

  四、贷款的展期申请

  甲方因特殊原因而无法按期归还贷款,抵押存单到期或部分未到期,甲方应提前10天向乙方提出正式展期申请,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且不超过抵押存单到期日。

  五、违约责任

  1.如甲方到期不能如数归还贷款,在逾期一个月以内(含一个月),甲方同意从贷款到期之日起,对逾期部分加付20%的`罚息,超过一个月,甲方同意部分和全部抵押存单的存款抵偿贷款本息。

  2.在借款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供贷款。

  3.乙方应妥善保管被抵押的存单,如乙方保管不妥造成丢失、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4.抵押的存单在抵押期内,甲方不得申请挂失、转让存单保管收据,如发生上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处理其抵押存单。

  六、其他条款

  1.甲方死亡、其财产合法继承人依法办理存款过户和继承手续,并继续履行甲方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如无继承人履行合同,乙方有权处理抵押存单,抵偿贷款本息。

  2.甲方所提供的贷款申请,抵押存单资料等书面证明材料,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发生纠纷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借款本息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1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申请书

  金融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贷款账号

  借款金额(大写): (小写)

  借款起止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存单资料储蓄定期存单 张 总额(小写)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地址

  电话

  家庭地址

  电话

  备注

  注:申请人如是代办人,应在备注栏写明“委托代办”,并抄写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及地址。

  附件2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存单抵押收据

  兹收到抵押人_______的储蓄定期存单一张作为申请贷款_______元、期限________月的抵押品,还清贷款时凭此收据取回被抵押存单。本收据不得作为担保品,不得转让。

  被抵押存单资料存款人姓名存款行存单账号币别存款金额存人日到期日

  附件3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通知单

  编号:农储贷_____字第______号

  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申请贷款数(大写)

  批准贷款数(大写)

  借款合同号码

  贷款利率(月息)

  被抵押存单资料储蓄定期存单 张 总额(小写)

  存款人姓名存款行存单账号币别存款金额存人日到期日

  说明

  注:说明栏注明归还日期。

  营业所(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4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展期申请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贷款账号

  原借款合同号码:

  原批贷款金额(大写): 利率(月息):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还资金额(大写)还款时间

  展期借款申请金额(大写): (小写)

  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备注

  注:备注栏简要说明原因。

  附件5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扣收通知单

  编号: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借款人

  贷款账号

  展期贷款账号

  原借款合同号码:

  农储贷 字第 号原批准贷款通知单号码:

  农储贷 字第 号

  展期贷款合同号码:

  农储贷 字第 号原展期贷款通知单号码:

  农储贷 字第 号

  原批准金额(大写):原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批准展期金额(大写):展期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逾期金额(大写): 现欠款金额(大写):

  请储蓄所接到此通知单后,从抵押定期存单账号( )中扣收(大写) 元归还贷款本息

  备 注

  附:本表一式三份,储户、营业所、储蓄所各执一份。

  营业所(盖章):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附件6 小额存单抵押贷款抵押存单止付承诺书

  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证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储户_________在我所的下列存单已被止付。

  储户姓名

  账 号

  存入日期

  存 期

  存入金额

  存款利率

  抵押止付THD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经办人

  复核人

  申请止付人签章

  止付银行签章

  注:储户归还贷款后凭本止付通知书撤销止付。

  抵押贷款合同 篇7

  债权人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债务人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兹因土地抵押借款事宜,经双方同意订立各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所有下列土地提向甲方抵押借款。

  第二条本合同抵押借款金额人民币xxxx万元。

  第三条本合同抵押借款期间,自xxxx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xxxx年xx月xx日止,共计xx年。期限届满之日清偿。

  第四条本合同抵押借款利息,依国家银行核定的放款利率计算,并于每月一日计提利息。

  第五条本合同抵押借款的土地应提向政府主管机关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并于办妥抵押权设定时,甲方应将全部借款一次交付与乙方。

  第六条本合同办妥抵押权设定登记后,其土地所有权、他项权利证明书及设定合同书均由甲方收执。

  第七条本合同办理抵押权设定登记,所需的印花税、登记费及代办费均由乙方负担。

  第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前后,若乙方还清借款时,甲方应会同办理抵押权涂销登记,不得借词刁难或故意拖延,若乙方届满不清偿,甲方得依法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的.不动产土地。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日下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立合同书人

  甲方:xxxxxx乙方:xxxxxx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xxxxxxxx年xx月xx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8

  文件号:

  农银二手房按字( )第( )号

  贷款人: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分行 _

  (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

  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丙方”)

  鉴于乙方购买房产,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甲方申请购房抵押贷款;丙方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尚未办妥期间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及中国农业银行有关规定,经甲、乙、病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释 义

  在本借款合同中,除合同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定义如下:

  1、欠款:乙方所欠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一切款项,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2、购房合同:乙方与卖方签订的,购买本合同抵押房屋的`《房屋买卖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其他购房协议。

  3、抵押物: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及一切与该房屋有关的权益的统称。

  4、抵押贷款阶段性担保:指由银行认可的保证人为乙方在所购房屋的所有权证及抵押登记上未办妥期间提供的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 乙方所购房屋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房屋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房屋所有权证编号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_______

  6、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字第_____________

  7、房屋评估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房屋交易价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乙方必须用于其与售房人签定的《购房协议书》中购买的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房屋。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四条 借款金额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即乙方所购房屋价款的___________%

  第五条 价款期限

  借款总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年______月,分 期归还。

  第六条 借款利率

  1、借款利率按月利率 ‰执行。

  2、借款利息按月计付,结息日为每月第20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9

  抵押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电 话:

  邮政编码:

  抵押权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住 所:

  电 话:

  邮政编码:

  签订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日期:

  抵押人(以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称乙方):

  甲方今借乙方现金(大写) 万元,为确保 年 月 日前甲方全额归还乙方现金,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

  第一条 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详见抵押财产清单):

  第二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大写) 万元整。

  第三条 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四条 抵押财产中的' 必须由甲方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

  第五条 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六条 抵押财产意外毁损的风险承担:

  第七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主合同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在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财产不列入破产清算范围,乙方并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定方式处分抵押财产:

  1.如到 年 月 日 7:00时甲方仍未全额归还乙方借款,借款人未依约偿还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偿还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一条 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偿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按照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第 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抵押财产。

  2.按照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第三条第2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有权用主合同中尚未偿还的借款与被毁损的抵押财产相抵销,并可追索剩余价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原状,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总额 30%的违约金。

  4.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5.甲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 30%的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双发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 本车辆抵押贷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10

  抵押权人(甲方):

  抵押权人(乙方):

  为保证 年 月 日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实地考察并充分了解甲方的所有权状况、使用和管理状况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应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抵押的房地产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第三条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和(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的债权金额(本金)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照主合同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使用。

  抵押期间,甲方承担抵押房产的维修保养义务,并负责保证抵押房产的完好,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

  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该房地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房地产,在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上述所有行为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发生分立或合并的,变更后承担抵押的'房地产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时,乙方需要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协商不成或者不能达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被抵押房地产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补偿费偿还乙方本息,并会同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本息,且未与乙方达成展期协议的,抵押房地产按法定程序处置,清偿债务本息。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债务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公证处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署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签订的_________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产权情况

  1.房地产坐落

  2.地号

  3.土地面积

  4.土地使用年限

  5.土地来源

  6.土地出让(转让、划拨)合同号

  7.国有土地使用证号

  8.房屋建筑面积

  9.共有权份额

  10.房屋所有权证号

  11.房屋预售、买卖契约号

  第三条 以房地产设定抵押的抵押情况

  1.抵押土地四至

  2.抵押土地面积

  3.抵押土地评估价值

  4.抵押房屋部位

  5.抵押房屋建筑面积

  6.抵押房屋评估总价值

  7.房地产评估总价值

  第四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元,贷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贷款用途为。

  第五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第六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甲方以所购期房作抵押,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将购房合同、抵押登记证明交乙方执管。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房屋所有权证一并交乙方执管。

  第七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八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十一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投保金额不得少于全部贷款本息总额,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三条 借款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否则,乙方有权代为投保,一切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十四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30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并办理符合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保险手续。

  第十五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出售、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六条 抵押期间,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七条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在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设定抵押的土地上另行建造定着物;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建造定着物的,该定着物一并抵押。乙方同意甲方在其设定抵押的土地上所建造的房屋预售,预售房屋面积限制在建筑平方米以内。甲方将预售出的房地产权情况列出清册,报送乙方备案。乙方有权制止甲方继续预售房屋。

  第十八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九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第十三条第3项约定的违约情形等。 第二十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抵押担保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帐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二十一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

  甲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份。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12

  

  借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贷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证为抵押向贷款人申请外汇贷款一事共同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双方同意以下定义

  1.信用证:由银行开出通过通知编号为_________的信用证。

  2.债务:指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及与此有关费用。

  第二条 贷款金额和用途

  1.本合同贷款金额的最高额为_________

  2.本合同项下贷款限于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第三条 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个月。

  第四条 利息与费用

  1.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_________。

  2.贷款从第一笔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为基础,根据实际占用的天数计算。

  3.贷款的结息日为每季第三个月的20日和贷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应付利息由贷款人主动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处的存款帐户内扣收。

  第五条 信用证的抵押和还款

  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借款人将第一条款第一点下的信用证正本抵押给贷款人并由贷款人保管,作为贷款的还款保证。

  2.在提交单据后,借款人保证叙做出口押汇并授权贷款人将押汇收入直接用于归还贷款。

  第六条 陈述与保证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陈述与保证:

  (1)借款人是从事商务经营和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经济法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登记、注册,具有执行、履行所有民事行为的能力。

  (2)本合同的制定、签署、执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规、条令、制度。借款人已办妥所有签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续。

  (3)保证根据出口信用证条款的要求按时发运货物,履行信用证规定的各项义务。

  (4)保证及时将抵押信用证规定的出口单据向贷款人提交议付。

  (5)按时支付利息和归还贷款。

  (6)保证按本合同第二条第2条款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

  第七条 违约

  下列事件属于违约:

  (1)借款人未按信用证规定的日期出运商品。

  (2)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条款中所做的陈述与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3)借款人将抵押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向其他金融机构议付。

  (4)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

  (5)借款人发生或将要发生解体、重组或破产。

  (6)借款人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

  第八条 违约的处理

  1.在上述一项或数项违约事件发生后,借款人必须在收到贷款人发出的违约通知后的7天内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弥补因借款人违约所造成的或可能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情况下,贷款人有权采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1)对违约金额处以_________%的罚息。

  (2)宣布部分或全部贷款到期,主动从借款人帐户中扣还贷款及其他费用。

  (3)冻结借款人在贷款人处的存款户,如借款人的债务没有得到全部清偿,贷款人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4)采取任何其他足以维持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权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采取并不影响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对此,借款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第九条 其他

  1.本合同在贷款人和借款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清偿后止。

  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两份,签约双方各执一份。

  借款人(盖章):_________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抵押贷款合同 篇13

  缔约方:

  贷款人(甲方):,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保证共同遵守,合同双方签订本合同。

  贷款的第一部分

  第一条贷款种类:这种借贷行为是民间借贷行为。第二条贷款用途: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必须合法使用。

  第三条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壹拾伍万元整,小写:¥150000元(不大写小写)如有约定,以大写为准,以下同)。

  第四条贷款期限:贷款期限为一个月,自20____年11月15日起至20____年12月15日止(以到期票据记载的内容为准)。借款凭证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贷款利率及计息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六条提前还款: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提前15天书面通知贷款人。提前足额还款的,除实际借款天数外,还应支付15天的利息。三个月内(含三个月)部分提前还款或还款的,除实际借款天数外,提前还款部分还应支付30天利息。

  第七条提前收回贷款:

  无正当理由,贷款人不得提前收回贷款。因生活需要提前收回贷款的,应当提前15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利息和本金的偿还方式由双方另行约定。

  出现下列影响贷款安全的因素之一时,贷款人有权在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时,随时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提前清偿部分或全部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和违约金),对因正确行使上述权利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

  1。借款人将贷款资金用于非法活动;

  2、借款人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承诺;

  3、借款人或抵押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不承担债务;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财产代管人拒绝为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

  5、借款人连续两次未偿还贷款利息;

  6、借款人的信用状况恶化了。危及贷款资金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部分其他协议

  第十条生效、变更、解散或终止。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并于借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所有其他费用之日终止。合同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由合同各方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书面协议之前,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的条款如因某种原因部分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或全部效力,合同双方按约定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债权债务的转让。在本合同履行期间,贷款人可以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但应书面通知借款人,借款人必须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责任和义务。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如发生一般违约,任何一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贷款总额的5%作为违约金;

  2、贷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的,视为严重违约,应向借款人借款人支付贷款本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3、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对贷款人的还款义务,视为严重违约,应予清偿借款人支付贷款本金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4、保证人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第十四条缔约各方同意

  当借款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时,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的原仅作为抵押贷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转为正式购房证明,抵押产权归贷款人所有。

  第十五条缔约各方承认上述所有条款,由此产生的权利和义务是明确的,没有异议和疑问。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签字人和保证人签字并按手印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贷款人: 担保人: 借款人:

  电话: 电话: 电话:

  20____年11月15日

  抵押贷款合同 篇14

  抵押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

  抵押权人(乙方):_____________

  为保证年月日签订的(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在实地考察并充分了解甲方的所有权状况、使用和管理状况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应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宜,达成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抵押的房地产位于_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债务人为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为_____________至_____________。

  第三条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的估价,上述房地产的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和(小写)。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乙方的债权金额(本金)为__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晰。如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甲方应负责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照主合同履行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_____________使用。

  1。抵押期间,甲方承担抵押房产的'维修保养义务,并负责保证抵押房产的完好,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和监督。

  2。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害的,乙方有权要求该房地产恢复原状或提供乙方认可的新抵押房地产,在不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出租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上述所有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发生分立、合并的,变更后由承担抵押的房地产方承担或单独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产时,乙方需要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以自行终止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或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应协商达成书面协议。在达成协议之前,本合同的所有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协商不成或者不能达成仲裁意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抵押期间,被抵押房地产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补偿费偿还乙方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债务人未偿还债务本息,且未与乙方达成展期协议的,抵押房地产按法定程序处置,清偿债务本息。处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偿还债务本息后如有剩余,乙方应归还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条例》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公证处公证、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两份,公证处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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