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时间:2024-02-22 16:40:09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报告成为了一种新兴产业。一听到写报告就拖延症懒癌齐复发?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物业管理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物业管理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不仅有利于改善城镇居民生活环境,而且有利于社会安定与稳定。57月,区政协社法委组织部分委员开展物业管理情况调研,先后前往区住建局、公安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实地走访宁德万达华城、郦景阳光、名阳帝景、金甸名苑等小区,召开业委会和物业公司座谈会,了解实情,探讨解决存在问题的对策。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现有住宅小区162个,分布在蕉南、蕉北、城南、金涵、漳湾,有备案的物业公司30家,承担着郦景阳光、万达华城等83个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部分小区由业主委员会自我管理,有些小区由业主自行聘请无任何资质的“黑物业”管理。由于我区物业管理起步晚,行业监管不规范,一些没有经过任何业务培训,没有管理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的从业,导致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给业主造成困扰,同时也存在着诸多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一)物业公司管理不规范。

  1、物业公司自身管理水平较低。

  我区现有的物业公司服务项目单一,服务面狭窄,业主满意率普遍不高。目前,绝大多数小区除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基本服务外,其他特需服务项目基本没有开展。部分物业公司认识不到位,认为物业管理是简单劳动,于是低薪聘请一些文化素质低、没有接受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上岗,即使公司对员工培训,也是停留在基本技能的初级阶段,且工资报酬低,从业人员流动性大,致使物业服务工作不到位。

  2、物业管理制度和机制不健全。

  目前我区物业主管部门的物业监管力量薄弱,行政执法力度不够。小区业主委员会法律意识普遍不强,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联合会商机制不健全,桥梁与纽带作用基本缺失,致使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矛盾有增无减。

  (二)物业管理费收取难。

  1、业主对物业服务收费缺乏知情权。

  由于各物业公司管理费定价标准不一,一些物业公司存在不按合同约定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导致收费不透明、甚至乱收费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对物业服务收费的收支情况,物业管理公司没有按有关规定立马公布,侵犯了业主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2、业主消费观念未转变。

  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部分业主对“掏钱买服务”消费方式认识不足,导致对物业管理缺乏理解与支持,产生欠缴、拒缴等抵触情绪的业主大有人在。同时对服务收费标准的认同也有偏差,往往期望以最低支出享受最优服务,一味强调权利而忽视相应的义务,导致收缴率偏低。绝大多数小区有30%以上的'住户拖欠管理费用,使物业公司运转困难,服务不到位。

  (三)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隐患。

  1、物业公司消防管理履职不到位。

  部分物业公司没有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制度等,有的物业公司即使有相关的制度也没有落实,日常管理流于形式。物业管理人员中缺乏具有消防知识的从业人员。

  2、消防系统移交不到位。

  我区部分住宅小区消防系统早期接管移交后,管理维护一直缺失,物业公司接手时消防系统已处于损坏或瘫痪状态等,导致开发商与物业公司互相扯皮,存在建与用、建与管脱节的现象,物业公司对小区内消防设施不清楚、不会用、不管理现象较为普遍。

  3、小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

  由于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各小区普遍存在违建、违规停车占用避险平台、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如在万达华城小区调研时就发现,整个小区消防栓没水,消防通道拥堵,消防系统瘫痪,居民意见很大。

  三、几点建议

  (一)提高服务质量,以服务促进收费。

  1、加强物业公司自身建设。

  物业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推进物业公司在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逐步扩大服务项目,不断追求服务的精细度。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员工素质的培养,为管理小区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从而使广大业主逐步接受“花钱买服务”的观念。

  2、立马完善现有的物业管理机制。

  进一步理顺物业监管的三级管理机制,明确业主委员会、社区、街道办事处、物业监管部门的职责,出台地方性法规并严格遵照实施。制定有效的综合考评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对物业公司进行检查、考评,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将企业信用度纳入征信平台管理,对拒不整改的企业应影响该企业物业管理资质。

  (二)完善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1、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物业公司要立马与开发商办理好产权交接,在与开发商办理产权交接时,对于一些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严重、设备老化的问题要立马督促整改。物业企业违反总平设计或擅自变更房屋用途增加建筑面积,停车位、绿化等随意变更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立马进行清查、整顿,还业主一个舒适、安全的生活环境。

  2、简化专项维修基金审批程序。

  因历史遗留问题,维保单位不明确的商品房项目,应启用专项维修资金用于小区的维护保养,对小区内如电梯等公共大物件维修,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要立马申报,加快解决消防设施设备存在的问题。同时应简化专项维修资金审批程序。

  3、强化责任主体

  强化属地管理职责,物业公司要制定日常消防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消防培训演练制度,熟练掌握小区内消防设施应用,加强消防设施管理。建立完善、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

  (三)落实部门责任和属地责任,提升行业自律水平。

  1、制定行业标准。

  住建部门和物业行业协会要抓紧制定一套切合区实际的物业行业服务标准和相应的收费标准并公布于众,让广大业主清晰了解物业收费与服务内容对等,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物业公司要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采用收费标价牌形式,设立物业公司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价格举报电话等项目,让广大业主“明白消费”。

  2、完善监管机制。

  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规划、城管、公安、工商、安监、质监等相关职能部门以及街道、社区的联动,立马共享管辖区域内物业公司的信息,施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仔细抓好物业公司综合信用评级工作,加强对行业管理人员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等岗位技能培训,创新管理手段,提高监管能力。有关乡镇(街道)要加快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定期召开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立马掌握物业管理中的出现的弊端及业主反映强烈的问题,督促物业公司落实整改,并把小区业委会组建情况纳入对街道(乡镇)、社区进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内容,努力构建平安小区、和谐社区。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2

  近日我局组织专人,先后深入22个居民住宅小区采取座谈讨论、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开展了物业管理工作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物业管理现状

  我县物业管理工作经过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类型多样、层次广泛的服务形式。目前主要有四种管理类型:一是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化管理型;二是开发商售后自管型;三是业主自主管理型;四是过去类似单位集资建设的单栋楼,即老旧楼房,不具备实行专业化的物业管理属无人管理型。

  目前,我县共有11家物业企业,其中本地物业企业5家,引进物业企业6家,物业从业人员共约100余人,平均年龄为56岁。全县共有居民住宅小区84个,建筑面积158万平方米,共住居民16400多户,近4万人。公司化物业管理覆盖率为33.3%,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14个,占全部小区的19%。

  近年来,我局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广泛宣传,增强了业主的物业消费意识,使业主在一定程度上了解、参与、支持物业管理,为物业管理工作营造了较好的氛围;二是组织培训,提高了参训物业管理人员素质。每年与就业局共同举办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班,并多次组织各物业企业负责人、业主代表、社区负责人赴临河区、杭锦后旗、五原县、乌拉特前旗等周边地区考察学习物业管理工作,不断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水平。三是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社区化物业管理、片区化大物业等创新工作。今年我局又积极招商引资,拟实施物业管理与安保运营一体化建设项目,对全县范围内的老旧住宅小区,进行统一化的安保、安防等全方位专业化物业服务,不断提高全县的物业管理水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物业管理机构、人员缺位,监管作用无法发挥。目前,全县内仅有4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物业管理的监管工作,人员严重缺乏,监管不到位造成事无人管、无人管事的现象非常严重,从而导致物业监管工作无法落实。如:物业前期招投标、从业人员定期岗位培训、业主满意度调查、业主委员会成立与培训、小区承接验收等物业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二是在项目的规划设计、开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上,没有严格的监管标准。很多小区在一期工程未规格设计物业用房、活动室、自行车棚等,由于后期资金困难,项目中断,导致配套设施无法落实。

  三是部门之间没有形成管理合力。有的业主随意丢弃垃圾、违反规定饲养宠物、私搭乱建,有的擅自改变房屋用途,在装修中损坏建筑物结构安全或造成渗漏,影响相邻业主的正常居住等。对此,物业服务企业难以管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也很少监管过问。

  四是业主自我管理意识欠缺,业主委员会尚未真正发挥作用。从目前我县成立的14个业主委员会中,有2个业主大会不能顺利召开,民主决策的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

  五是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矛盾日益尖锐,不稳定因素开始凸显。近年建设的部分小区,由于存在暖气不热、水压不足、绿化不达标、无停车场、无公共活动场所、安全无保障等问题,给业主生活带来不便。由此,业主希望所有问题让物业企业解决。但因有些问题超出了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物业公司无力协调,使得原本简单的个体性问题发展成为大的群众性问题。部分业主因此而拒交物业费,物业企业因收不足物业费而降低了服务质量,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矛盾日益突出。经调研,引发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纠纷的原因多数与开发商遗留问题有关。有的开发商在建设过程中不讲诚信,偷工减料,房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有的擅自改变设计规划,小区建设先天不足,有的在售房时关于供水、供气等方面的一些承诺无法兑现,有的在管道维修时甚至找不到设计图纸,成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理由。这些问题业主从开发商处得不到及时解决,只能同物业服务企业交涉,从而引发双方的矛盾和纠纷。

  六是物业管理企业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目前,在全县的物业管理小区中,大部分没有通过招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多数小区或是由原开发企业委托其子公司代管,或是由开发商通过前期物业选聘的物业企业管理。这种“自建自管”的管理模式所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物业管理市场缺乏竞争,物业服务企业没有活力,管理水平很难令业主满意。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逐步完善物业管理工作。针对全县物业管理的复杂性,健全以物业主管部门、巴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为主的三级物业管理体系,理顺解决物业纠纷投诉中出现的问题,建立主管部门行业指导,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物业管理新局面。

  (二)要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行为。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住宅规模小于2万平方米的',经物业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建立物业公司信用档案,按季度上报,年终评定,从而推动物业服务企业优胜劣汰,加快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特别是要引入竞争机制,彻底改变物业管理工作由开发建设单位“自建自管”的状况。

  (三)严格把好验收关。开发商遗留问题是日后小区物业管理的最大难题,所以在小区竣工验收时,需让物业公司参与验收,以增强专业间鉴定。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必须保质保量。要有详细精确的小区管道设计图纸,以便日后的管理和维修。物业管理企业在验收时也要详细检查、检验小区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情况,包括小区业主档案资料等,不能因盲目扩大管量而为日后经营管理埋下隐患。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以源头上杜绝因工程质量引发的物业管理问题。

  (四)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三是组织考核。要不定期对物业企业考核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并建立黑名单、信用档案制度等,情节严重的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五)加大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力度。目前我县20xx年以前建成的老旧住宅小区22个,面积9.3万平方米。这部分老旧住宅小区都是规模相对较小,维护成本较高,配套设施不完善急需改造维修,且均未交纳维修资金。都存在管网老化、道路难行、路灯不亮、缺少绿化、残墙斑驳、乱停乱放等现象,缺乏基本的物业管理条件等问题。一是全面清理所涉及的老旧小区,摸清情况,整理出需要改造的范围项目,将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当前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整治的主要内容,优先解决道路和地下管网破损陈旧老化问题。二是制定并逐步出台相关改造扶持政策,对配套设施不齐全的老旧小区,采用政府补助一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一点,业主个人筹一点的方式,实现供水、供电、供气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分户计量、分户控制,为小区引入物业公司管理创造基础条件。三是力争在五年内,完成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在完善老旧小区硬件配套设施的基础上,完善物业管理,实现“路平、灯亮、草绿、水畅、卫生、安全”目标。满足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出行和居住生活的最基本需求,改善小区面貌,提升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探索新的物业管理模式。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完成后,可以采取社区居委会代管、业主自治、专业物业服务等模式,实现物业管理基本覆盖,逐步建立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

  (六)多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为物业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物业管理事关千家万户,是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加强对居民的物业消费意识教育,使物业管理的直接参与者—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知法明理,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各自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有清醒的认识,以《条例》规范自己的行为。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3

  物业管理是提高居民居住质量和生活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城市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对加快城市经济文化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因为关乎人们生活的居家环境、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而倍受关注。

  一、当前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现状

  去年9月,我市将物业管理职能进行下划,包河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房地产管理局的各项要求,努力为辖区居民创造优美、和谐、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在抓好队伍,建立区、街(镇)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调处重大物业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一)搭建管理机构。根据合政办秘[100]文件精神,物业管理工作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划至各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落实属地管理,区政府把物业管理职责赋予区住建局,在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镇)对应在大建办设立了物业管理机构。

  (二)各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包河区现有各类住宅小区362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180个,物业管理面积约20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新建的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

  (三)物业服务企业情况。目前在包河区进行物业服务企业共129家,其中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8家,具备二级资质的企业18家,其余均为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从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情况看,越是资质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的服务质量满意度也越高。

  (四)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情况。包河区共有55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多数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较好,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企业与业主的关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二、当前物业管理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

  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面临较多的复杂情况和问题,因此信访量大,纠纷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区共处理关于物业方面的12345市长热线361件,政民直通车45件,市长信箱12件,电话投诉141件,接待来访群众257人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仅有3人专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各街(镇)继去年市开展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后,虽相应成立了机构,但配备人员均为兼职人员,不专心、不安心、难尽心的`问题客观存在,与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和问题多、难协调的现状不适应。

  二是业主委员会运作缺乏监督。业主大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主要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和落实。由于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从相关活动中捞取好处,易与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业主产生矛盾纠纷。比如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监督就是一大难点,也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矛盾的焦点,而解决类似的矛盾业主大会最有权威,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要求很高,无法及时召开,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甚至造成反复上访,影响和谐稳定。

  三是前期物业存在诸多弊端。《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操作中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是由开发公司的一个部门演变而来,与开发商有着上下级的隶属和斩不断的经济利益关系。一旦开发商因房屋质量与业主发生纠纷,前期物业既要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又要维护业主的利益,陷入两难境地。业主由于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该打在开发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业服务公司身上。造成监管部门及时协调纠纷难,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心结”越结越深,导致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影响物业服务水平,易造成恶性循环,最终损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四是物业企业收费难与运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使物业公司的运作成本不断增加,其中人员的工资支出占较大比例,现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资涨至1010元,近期出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公摊费收取项目(二次供水用电除外)。同时部分业主对缴费义务认识不到位,以种种托词拖欠和拒交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的费用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时,要么降低服务标准,要么在合同到期前撤离,造成广大业主利益受损,甚至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培训力度,突出正面宣传。物业管理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有关部门及街镇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大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使全社会都能了解、关心物业管理工作,自觉履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要就业主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缴纳物业服务费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关系、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相关内容进行全面宣传,使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能统一认识,自觉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统一配备物业协理员。由区统筹考虑,为各街镇配备专职物业协管员,解决兼职问题,让专职的人干专业的事,切实把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做扎实。

  (三)把好前期物业入口关。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通过各种形式选聘的,而且在售房时就已经定下,在小区没有交付,业主没有入住的情况下,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目前还不能介入此项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续物业管理的监管运作机制,使有关部门和业主能够实质参与开发商对前期物业选聘、峻工查验和物业交付工作,减少因开发遗留问题对后期物业管理带来的困扰,维护业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包河区现有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10余家,目前管理服务都比较好,且均为三级资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村(居)范围内,管理优势明显,既解决居民就近就业,又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因其带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来比较容易,且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又与居民有着特殊的“亲情”,一般不会产生纠纷,尤其在三无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明显。政府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设奖补资金,鼓励该类企业做大做强,在服务自管小区的同时,逐步把服务向更多的“三无”小区延伸,解决当前“三无”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

  关于嘉定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综合情况的调研报告

  嘉定镇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调研小组

  一、引言

  物业是指房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设备、设施和相关场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或者委托的其他人对物业以及区域内与物业相关联的共同事物进行管理和维护的活动。物业管理是我国住房私有化的产物,是90年代中期产生的一个新兴行业。1992年,我区成立了第一家物业公司上海广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过十多年来政府、企业、业主和社会各方不懈努力,我区住宅小区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主要表现为:全面改革了传统的房屋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切实加大了为民办实事力度,逐步推进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但是随着我区经济社会迅速发展,人民群众对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和物业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搞好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解决老百姓反映热难点问题是我们各级政府和社会相关方面(单位)研究的课题。

  根据市委完善民生政策措施、力促和谐社会建设的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精神,嘉定镇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我区老居民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基本情况进行工作调研。

  二、调研目的、方法和过程(一)调研目的

  通过对我区物业管理、老住宅小区居住环境、业委会运作等调查,为区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热难点问题提供第一手资料,为政府有关部门安排解决民生民需实事提供依据,使我区城市发展和管理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二)调研对象、方法和内容

  调研对象:基层群众、业主委员会成员、业主代表、物业公司负责

  人、社会各界人士。

  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取问卷、电话访问、个别访谈、实地察看等方法。共发放调查问卷100份,人员采取随机抽样形式。电话访问由访问者在所查看物业公司的物业任务单上随机抽取。个别访谈对象,主要是物业管理公司经理、业主委员会成员、居委干部和业主代表。

  调研内容:重点围绕物业公司的行风建设、老式住宅居民区的生活环境、业主委员会运作、街坊基金的亏损、物业管理费的收缴等五个方面。另外,还包括老居民区人民群众关心的物业管理中热点问题、老百姓急需政府部门帮助解决的物业管理中的历史遗留问题。

  (三)调研过程

  5月下旬,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建立了由街道区人大代表工委主任、5名区人大代表等组成的调研小组,拟订了调研提纲。自6月上旬开始,主要对老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现状展开调研。调研过程中,听取了区房地局有关部门对我区居住区物业管理的工作汇报;走访城南小区、迎园十坊、菊园嘉富三个老式住宅居民小区;实地察看了广厦物业公司、明达物业公司、万涓物业公司、嘉定区房屋修理应急中心物业服务状况;召开群众座谈会8个(参加人员71人次),个别访谈18人次,收集群众意见35条,电话(随机)征求业主意见7人次,检查物业工作台帐18本;发放问卷100份。广泛听取各个方面对我区(尤其是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我区物业管理基本情况

  据统计,我区现有住宅小区250多个,建筑面积1100万平方米(见表1)。目前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有226多个,占符合成立条件住宅小区总数的92%。

  本区经过工商登记、取得物业管理资质的企业近147家:其中注册在嘉定、在嘉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55家;注册在外区,在嘉定从事

  物业管理的企业15家,其中骨干企业有上房、万科、金地、东湖等。

  目前我区物业行业从事管理、保安、保洁、维修、绿化养护等人员近3500人。

  表1全区居住用房分类、特征、分布区域、总面积、总量等统计表

  名称特征一层或二层/平房/70年代以前(保障型)80年代以后开发、80M2以下(改善型)90年代以后开发、120M2以下(基本型)90年代末以后开发、90M2以上(舒适型)90年代末以后开发、90M2以上(舒适型)90年代末以后开发、140M2以上(豪华型)分布区域嘉定镇街道街道、娄塘镇、南翔镇等嘉定镇街道、新城路街道、南翔、安亭、黄渡镇等嘉定镇街道、新城路、真新街道、工业区、南翔、安亭、黄渡镇等嘉定镇街道、新城路、菊园新区、真新、江桥、工业区、安亭、黄渡镇等马陆、安亭、朱桥、华亭、方泰南翔、江桥、新城路11250250018050110016.54.555555500453079020019户数(户)400035555总面积(万M2)总量(%)114里弄住宅10160售后公房商品住宅(早期)商品住宅(晚期)农民集中住宅别墅住宅合计以上数据分析,里弄住宅、售后公房和早期商品住宅居民家庭户占我区居民家庭总户数的50%左右,因此,解决我区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的问题是我们工作的重点。

  四、老居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为具体了解和掌握业主对物业管理行业的意见,调研小组发放问卷调查100份,回收98份,有效问卷95份,随机调查结果如下:将近63%的居民认为,居住的小区各方面很一般,其中有10%的居民认为很不满意。

  表2对目前居住小区满意率的情况统计表

  问卷题目你对目前居住的小区各方面还满意吗?选项1、非常满意2、满意百分比(%)026.63、一般4、不满意63.410%其中,居民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是小区环境差、保安不到位、街坊基金严重亏损、业委会作用发挥不够、物业管理费收支矛盾突出等,分析上述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是以下几方面因素:

  (一)物业管理体制尚未完全理顺

  主要表现在:一是本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尚不健全。物业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有较强的综合性和区域特点,涉及房地、建设、规划、环卫、公安、消防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矛盾会交织在一起,为此光靠行政主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难以发挥对居住物业的管理、协调、指导、监督等作用,许多工作还停留在应付上级检查、突发性矛盾的应急处理上。社会、政府、业主对物业企业在物业管理中侵犯业主权利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约措施,如小区保安管理,小区的案发率不与物业公司经营好坏挂钩;二是物业管理没有从真正意义上纳入社区管理范围。不少居住小区内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三方各自为政,缺乏沟通、协调渠道,遇到矛盾和问题经常出现相互埋怨、指责,或一推了之的现象;三是对小区内违法装修、违法搭建等行为处置难度大。《物业管理条例》中早就明确规定了业主的禁止行为,并规定了相应处罚办法,但是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有关部门却缺乏有效办法,甚至不作为。房地、规划与市政部门都有其执法职能,但由于职责尚欠明确,不同程度地存在推诿扯皮现象,物业公司行使的权力仅仅是制止,不能“强制”,而居委会又没有管理职能,造成违法建筑年年拆,却年年还在增。

  (二)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及时解决

  据统计,76%的业主认为居住区的环境差,历史遗留问题多。主要表现在:一是老居住区建设较早,大多数都建造于80年代以前,当时规划标准低,开发企业见缝插针,因此造成绿化少、没有停车场地、住宅密度高;二是老住宅区中尚存在着相当数量的不成套公房,没有单独

  的煤卫设施。有的售后公房居住面积小,所以有一定经济条件的住户都另买住房,留下的老住宅除出售外,大多数都用于出租,如桃园、叶池社区,出租户占居住总数的30%以上。外来人员的生活习惯还不能适应城市化生活的要求,乱扔垃圾的现象随时可见,卫生状况不尽人意;三是小区出入口多,没有公共的停车库,加上保安管理不到位,“三车”失窃现象时而发生,老百姓怨声载道;四是公共设施老化,如路灯不亮、下水道管径细经常发生堵塞等。

  老居民区存在的普遍问题120%100%80%60%40%98%76%60%68%物业业主10%1:环境差2:收费低0%0%3:保安不到位(三)物业管理市场化机制尚不成熟

  主要表现在:一是物业管理尚未真正形成市场准入机制。由于前期开发的商品房维修基金归集不到位,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太低等因素,使物业管理招投标工作很难实施,致使市场化运作机制尚不成熟,难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双向选择。因此,目前企业规模小、管理水平差、服务方式落后、管理人才缺乏已经成为阻碍我区物业管理正常发展的瓶颈。老居住区物业管理中没有一家品牌企业,本地企业除广厦物业近几年在搞规模经营外,大多数物业企业停留在过去房管所或开发商附属的模式中苦心经营,企业经营收入还是以物业管理费和过去存

  量房租金为主。企业对如何服务好业主研究不深,特别是对物业管理中专业化服务保安、保绿、保洁这三个方面兴趣不大,且服务质量差,已引起广大业主的反感。据统计,68%的业主认为居住区的保安不到位。究其原因:客观上,老居住区环境差,物业收费标准低,收取的保安费不够支付保安人员和保安管理费用,引起保安不到位;主观上,有的物业公司管理水平差,对保安人员管理不严,保安人员缺乏责任心,引起工作不到位。部分小区虽安装了监控,但保安人员擅自离岗、漏岗,更不用说做监控值班记录了。

  二是物业管理收支矛盾难以做到完全市场化。老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低、收缴率低,不少物业公司收支难以平衡,入不敷出,从而降低服务标准,引起业主不满,从而陷入了物业公司抱怨收不足费而无法服务,业主抱怨服务低劣而不愿交费的怪圈。

  目前老居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最低的(每户按大、中、小套三种标准收取,大套7.5元/月,中套6元/月,小套4.5元/月。保安、保洁费每户分别按3元-6元/月标准收取。就是商品住宅每平方米收费0.23元/月,这在全市范围内也是最低的,而且近10年标准没有提高,而职工的平均工资在逐年提高。例:温宿路16弄小区共有134户居民。如果用四班三运转物业保安管理工作方式,至少用4个人,按人均费用1.5万元/年,每年物业保安人头费要6万元。小区物业管理费标准4.5元/月,就算每月足额收缴,即134×4.5×127236(元),那么这52164元缺口谁来付?这样的小区由谁愿意管?于是出现撤走了保安人员现象发生(如叶池小区)。

  在调研过程中,我们了解到物业企业和居民群众对物业管理费这个问题有完全不同看法(见图2)。物业公司主要观点: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90年代末420元提高到现在750元,几乎翻了一翻,可是物业管理费却近10年来没有增长过,因此,物业管理费有必要进行调整。

  二、物业管理企业在市场经营中,地位不平等。其他企业可以根据成本提高自己的产品价格,而物业管理费的提高却受到计划经济模式控制。物价部门不松口,永远也解决不了。从某种意义来说,政府把部分责任转嫁到物业企业身上。

  关于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原因,我们也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是:认为维修不及时占34%;收费不合理占30%;生活困难交不起占21%;服务态度差占15%。从图2分析,要提高物业管理费标准,让老百姓多出钱,困难很大。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的另一个原因是动迁居民,据叶城物业公司反映,在工业区南区动迁户不交物业管理费(达800多户)已经成为多数动迁户从众行为,动迁户不交物业管理费的主要理由是:都是农民安置,北区农民集中居住区物业管理费由政府或集体补贴,所以我们也不交。工业区南区安置的房屋都是可以上市的商品房,而工业区北区安置的房屋是不可以上市的农民住宅,虽然在安置中都用房屋或货币结算,但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物业公司员工工资在涨,物业管理费却不增长,你说怎么办?120%100%80%60%40%10%2%3%8%C:物业公司自行消化D:提高物业费标准40%63%27%97%物业业主0%A:重新选聘物业公司B:降低服务水平

  (四)街坊基金亏损现象严重

  街坊基金是售后公房特有的基金,按售后公房每平方提取20元标准归集在街坊基金中,主要用于交纳路灯电费、道路维修、绿化养护、

  下水道的疏通和公共设施改造。街坊基金是固定的基金,除1999年以前国家对街坊基金本金以高出银行储蓄5%利率作为补充外,街坊基金几乎没有增值渠道。就是有其他收益,如汽车停放收费,也基本用于弥补保安人员费用不足。10多年来街坊基金只有支出,没有进帐,加上街坊基金使用很规范,所以我区80%的售后公房小区面临着亏损,亏损最大的小区接近100万元。例:桃园小区街坊基金每年固定费用,交纳路灯电费、道路维修、绿化养护、下水道的疏通和部分保安人员费用(不含设施改造,按20xx年价格标准计算),应为20万元。在没有增值渠道情况下,20xx年亏损总额已达70万元,20xx年将达90万元,以次类推街坊基金亏损将会越来越严重。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主大会履行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职责;第十二条规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的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如果街坊基金减少亏损,那只有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那么业主大会才能履行专项维修资金续筹方案。调查显示:在对如果街坊基金亏损后,你愿意重新筹集的认识上(表3)愿意筹集的人数只有26%,距全体业主三分之二(67%)以上业主同意的要求相差太远,显然要每户业主出资来续筹街坊基金困难很大。

  表3街坊基金亏损后,你愿意重新筹集意向统计表

  问卷题目选项1、我愿意如果街坊基金亏损后,你愿意重新筹集吗?2、不愿意3、随大流4、不表态百分比(%)26134912(五)业委会队伍的'专业素质不高

  在当前解决物业管理中最难的问题是什么?调研中我们从四个方面提出问题:1、两项基金的归并;2、物业管理费的等级收费;3、业

  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4、街坊(维修)基金的筹集。调查结果:业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和街坊(维修)基金的筹集成为居民群众心目中最难解决的问题。

  目前解决社区物业管理中最难的是:A:维修基金的筹集15.63%31.25%21.90%B:业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C:物业管理费的等级收费31.25%D:二项基金归并关于(维修)基金的筹集上面我们已经讨论过,这里我们主要分析业委会不能有效地代表业主大会办事。分析原因主要是:一、业委会地位问题。它不光要代表全体业主行使业主的权利,同时还代表全体业主维护业主的利益。往往有些业委会粉墨倒置,同物业企业一起侵害业主利益;二、业委会成员素质问题。缺少房屋保养和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的专业人才。特别是业委会主任如果不懂物业方面的专业知识,就很难代表业委会或全体业主说话。我们从问卷中了解到:你对你小区业委会工作满意吗?满意的占27%;不满意的占2.1%;一般的70%;不知道0.9%。这里要说明的是,这次问卷的对象中业委会成员占很大的比例,如果是一般业主,打分的结果就不得而知了。因此怎样选好业委会成员,提高业委会成员办事能力,是我们在当前在社区管理中应该认真思考的问题。

  五、近年来政府所做工作及取得的成效

  近几年来,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围绕《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我区实际,围绕居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采取一系列措施,取得了一定

  成效。具体体现在:

  1、加大旧住宅整治力度,全面落实住宅“平改坡”综合改造。今年我区将加大旧住宅综合整治作为提升物业管理水平的基础工作,并创新观念,规范管理,完善房屋修缮标准,力争建立与时代相适应的,具有我区特色的居住房屋修缮和管理的长效机制。年内将结合新城建设的总体工作部署,突出嘉定老城区综合改造,力争完成30万平方米房屋综合“平改坡”项目,并加大旧住宅综合整治力度,共排定了60多万建筑面积的住宅进行综合整治,总计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

  2、设立售后公房的补贴。区房地部门会同区地区办向区人民政府提出专题报告,要求区政府参照周边区对售后公房给予管理费补贴的模式,切实提高售后公房为主的住宅小区的管理水平。

  3、扩大物业管理社区党建的试点工作。区房地局在认真总结新成路街道的试点经验基础上,在有条件的街道、镇继续开展物业管理社区党建联建工作。今年确定嘉定镇街道、南翔镇、安亭镇为物业管理社区党建工作的街道、镇,继续深化物业管理社区党建工作。

  4、今年7、8月开展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双月”竞赛活动。活动自7月1日到8月31日,将包含物业管理技能大比武、“抗高温、送清凉”便民服务、防汛防台四级响应演练及实战等项目,倡导优质服务,旨在深化物业管理优质服务内涵,加快提高物业管理行业职工技能,提升物业管理行业人员服务水平。

  5、配合市有关部门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xx-2009)》在我区的贯彻落实,力争区里建立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做好小区综合管理的各项工作。

  总的来说,我区的物业管理趋势向好。在近几年行风测评中,群众满意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物业管理中较好的企业有广厦、明达、磊成等,这些公司的主要成绩是以业主利益为重,认真做好自己服务工作,

  在经济和社会效益方面取得双赢。我们认为:嘉定的物业管理虽然存在着一定问题,群众意见较多,但是领导重视,社会各方面为解决这些问题有成功的案例,而且取得了突出成绩,所以我们应予充分肯定。

  六、关于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物业问题是加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物业管理的最终目标是向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方向发展,要做到“严格管理、科学管理、长效管理”,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物业管理水平,尤其是加强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主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物业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明确责任主体、理顺各方关系的基础上,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物业管理长效机制,形成职责分明、措施得力、政令畅通、信息及时、办事高效的管理网络系统。

  一是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主体。建议建立以区地区办为牵头,其他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领导机构,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综合管理。其主要职能是:制定相关的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方面的政策;研究我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发展方向;审核和批准住宅小区综合管理改造和建设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解决和协调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其工作总体思路是以规范居住房屋租赁为抓手,以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为重点,以为广大市民创造和谐的居住环境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相结合,层层落实管理责任,按照《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理顺住宅小区综合管理的体制、机制和法制,基本消除住宅小区综合管理中的政府的缺位。

  另外,建议建立由社会各方有关人员组成的物业管理研究协会,起到调查研究、社会监督的作用。

  二是要对全区物业状况做到家底清、情况明。要全面掌握全区售后公房或商品房具体、准确的数据,了解他们在两项基金上的使用情况以

  及目前存在的问题,管理部门应该主动去发现问题,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有些问题确属本部门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区政府。如,南门开发区多数业主不交物业管理费之事。又如,街坊基金亏损的原因及目前亏损的程度,要进行专题调研,制定有效解决问题的办法。

  三是要调整健全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有关规定,要及时制订并出台我区关于物业管理的相应制度,进一步明确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在日常管理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当前,我区正值小区业主委员会换届高峰,房地部门要指导好业委会的组建及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特别是过去在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没有明确的权利和义务,这次要落实完善。如,保绿、保洁、保安三项服务要明确服务主体和责任,将完成质量与业绩考核相挂钩。又如,物业费到底应该由谁来收取,在服务合同中应该详细说明。为此,区房地部门要尽快拿出这方面的指导意见。

  四是要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考核办法。要增加物业管理考核项目,如,业主委员会运作行为是否规范,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是否全面或完整,物业公司信息发布是否透明等。考核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日常管理,对违反有关考核规定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降低甚至取消物业管理资质,把考核和奖惩挂起钩来,确保整个物业管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本次调查中,在对“当前老的住宅居住区物业管理最应该解决的事”选项中,认为政府政策上支持的占83%。在“目前管理中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选项中,要求政府加大资金投入的占62%,要求政府出台相关的物业管理政策的占50%。从以上的民意调查中我们了解到,居民群众希望得到的是政府在政策上的支持、财政上的投入。

  一是要出台相应的政策办法,依法处理各类矛盾。如在街坊基金亏

  损的问题上应该出台相关的政策,特别是依靠广大业主每年提取除维修基金本金外的利息资金来补充街坊基金不足和道路使用补偿(停车)费来充抵街坊基金亏损,政府部门一定要拿出指导性意见。另外,我们从(表3)中了解到,重新筹集街坊基金也不是不可能,数据告诉我们随大流的业主近半数达49%,所以重新筹集关键是政策的支持及宣传和发动工作。

  又如,政府每年除对集中的售后公房进行补贴外,要扩大其他售后公房或动迁用房补贴范围,政府对售后公房进行补贴,应该公开补贴项目;同时要评估被补贴的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是否提升和群众的满意度。再如,对外来人员在住宅小区“群租”隐患,公安、工商、规划、人口办、消防卫生、地税、综治等相关部门要提出相关工作方案,采取争取早日实施。

  二是要在财政上予以支持,加快旧区综合改造。目前,我区老居住区大概有50万平方米。这些老的住宅年代最久为60年代建造,其内部大部分没有独立的煤卫设备,存在着下水道堵塞、乱拉线路,电线老化裸露,没有足够的消防设施等,在外部没有围墙、没有绿化、没有停车场地、没有自行车棚、晚上没有灯光等。我们在叶池社区实地看到的,这些老的住宅大部分都是出租户,外来人员占90%,住在这里的本地人大多数是退休工人、低保户或低收入者。据反映,这里治安情况复杂,安全系数低,当地居民生活十分清贫。近些年来区政府为嘉定的建设花了大量的精力,但这里却成为一个被遗忘的角落。为了真正体现解决民生问题,让改革开放的成果受益于广大居民群众,我们希望政府部门加快对老居住区改造的步伐。

  具体的措施:一是落实机制。区、街道两级建立老居住区改造办公室,并形成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协同配合、依法处置的工作机制和综合协调机制;二是本着早改造、早得益、成本轻的原则,尽快制订相应动

  迁安置政策(通过业主自我管理的作用,让全体业主决定安置政策公平性、合理性、科学性)和规划建设方案;三是开展老居住区改造调查工作,切实掌握我区老居住区的基本情况,以点带面,分类改造,另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如桃园宝塔型房屋的改造,要加快落实实施。

  (三)进一步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培育品牌服务企业一是要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坚持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规范运作,优胜劣汰。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严格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健全市场监督机制,对违法、违规经营的物业管理企业做到严厉查处。物业管理小区逐步实行招投标和业主选聘及解除物业管理公司。物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

  二是要实现分等级物业管理标准收费。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由于多种原因,目前的物业管理收费方法没有从根本上按经济规律办事,因此,必须尽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物业管理收费机制和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逐步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提高服务质量的前提下,逐步扭转物业管理企业长期亏损的局面,确保该行业良性循环、健康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规范业主委员会运作行为。我们希望政府有关部门在进一步完善我区物业管理的市场机制同时,特别是对业主委员会运作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明确相应措施,不能放任自流,对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签定的服务合同全面或完整,要有审核的部门,使业主委员会真正成为全体业主利益的维护者。

  四是要公开物业管理公司的信息。物业公司信息发布是否透明?包括物业服务实行“明码标价”。(说明:我区本土物业除广厦物业有一个网站外、嘉城物业有一个网页外,其他物业好象没有什么网站?)要化大力气、要制定相应考核指标。同时,要在税收政策上扶植物业公司的发展,引导我区物业企业之间进行强强联合,做强本土物业的品牌为我区广大业主更好的服务。

  (四)进一步做好其他基础工作,提升我区物业管理水平一是要提高物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在全区以非正规就业方式建立专业化保安、保绿、保洁服务公司,加强对社区管理人员、房地所管理人员、开发企业、物业企业、业委会等方面相关人员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二是要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把我区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人员及机构情况、在我区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区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委会相关情况等等内容,建立数据库进入电脑信息系统,保证该基础资料信息的系统性、及时性、准确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根据该信息系统,各自建立好自己的管理系统,为提高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为各级领导作决策提供依据。

  三是要依法收缴和使用物业公共维修基金。切实加强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工作。按照专户储存、业主所有、专款专用的原则,由区物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修资金的归集、核算、拨付、使用等相关的管理工作,统一核算到户、计息到户,并按规定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检查制度。小区的公共维修部位进行维修时,物业管理企业应提出申请,经业主委员会通过、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共维修基金的有效监督,加大对挪用基金现象的查处力度,对挪用物业公共维修基金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切实保障公共维修基金的正当使用,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防止产生不必要的社会纠纷。

  以上是关于嘉定区老居住区物业管理综合情况的调研报告。由于本次物业管理综合情况调查活动时间短,而物业管理内容多、涉及面广,加上我们调查小组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有限,调研的深度和广度都存在着局限性,因此本报告中难免会存在着不妥之处,为此恳请大家批评指正。

  本次调查工作,我们得到了区房地局、广厦、明达、磊成、万涓、叶城等物业公司和部分社区居委会积极配合及基层群众的全力支持,在此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4

  物业管理关系千家万户,做好物业管理对于改善城区环境,巩固三创成果,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XX县物业管理逐步发展,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诸多困境,物业管理发展任重道远。

  一、我县物业管理基本状况

  近年来,我县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小区物业管理逐步推行和发展,目前整体态势平稳。但是我县物业管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尚不健全,物业管理水平仍然较低,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难以调解,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不完善,已经到了一个需要全面规范整顿提高的阶段。

  (一)稳中求进,我县物业管理发展迅速。

  我县物业管理起步于20xx年,县房地产管理局成立了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县物业行业监督管理。10年来,我县物业管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稳步发展。截至目前,全县共有物业服务企业10家,管理居民住宅小区17个,物业服务建筑面积近200万平方米,新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98%,从业人员达 1000多人,服务小区人口达25000人。

  (二)多措并举,我县物业管理逐步完善。

  县物业管理办公室成立以来,对物业行业管理发挥了一定作用。一是加强物业服务队伍培训,提高了从业人员的业务技能、政策法规水平和职业道德;二是加强外派交流。进一步开阔了物业管理人员的视野,找准了自身存在的问题,也明确了今后努力方向。三是加强市场准入管理。积极实行物业管理提前介入制度,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明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计划。从20xx年5月1日起,所有新建楼盘前期物业管理实行了招投标制度。四是加强行业监管。制订了《XX县城区物业服务企业实施年度测评细则》,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将测评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考核晋级的重要依据。五是加强公共维修资金的归集和管理。截至目前,累计归集物业公共维修资金1300万元。

  (三)物业管理发展不平衡。

  一些小区如铂金华府、中伟世纪城和烟草局的物业管理比较规范。而巨龙家园、玉盘小区、书香和苑等一些小区因物业费收缴率不高,小区物业管理已经撤离。巨龙御园、名人府邸也岌岌可危。此外,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企事业单位的物业管理还未全面启动。

  二、我县物业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我县物业管理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暴露的问题和隐患也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一)小区开发建设质量堪忧、设施配套不完善。我县部分小区,尽管通过了竣工验收,但仍存在规划未严格实施、小区配套设施不完善、房屋外墙屋面渗漏、卫生间漏水、消防及安保设施不到位、电梯质量低劣,甚至存在安全隐患等等问题。这些问题在建设过程中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留下质量安全隐患和矛盾根源。

  (二)物业管理粗放型发展。一是部分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不高,服务信誉不佳,重收费轻服务。二是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低,物业服务企业小、弱、散,缺乏上规模、上档次的物业公司。从整体而言,我县物业管理服务水平不高,实力不强,难以适应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需求。

  (三)业主物业服务消费观念没有普遍形成

  一些业主缺乏法制观念和物业消费观念,对市场化物业管理不理解、不支持,有些业主只要求接受服务却拖欠物业费,有的只选择价格低廉的物业公司,却要享受品质的物业服务,而物业公司因收费标准低而难以运作,从而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对立情绪与矛盾纠纷不断增加的恶性循环。

  (四)物业公司和业主权责不清,业主委员会没有充分发挥桥梁作用。我县小区大部分业主委员会没有成立,有的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中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部分小区业主和物业公司没有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没有明确,造成双方应尽职责和义务不能全面履行,权利受到侵害时不能很好维权。

  (五)物业管理体制不完善。从全县看,缺乏一个强力有效、协调各方的综合物业管理部门,县房产局作为物业行业管理主管部门,委托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业务管理,但该机构面对日益增加的管理任务和物业矛盾纠纷调处力不从心,亟待全面加强。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职责不清;属地政府、社区的综合协调作用未充分发挥。在业主和物业公司产生矛盾时,政府及相关部门不能及时调处,导致矛盾升级扩大。

  三、加强我县物业行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宣传,引导树立正确的物业管理和物业消费观念。深入宣传《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让广大业主了解物业服务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服务消费观念,使“花钱买服务”的观念深入人心。同时,引导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经营、公平竞争,提高服务质量,珍视企业信誉,推动整个物业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部门联动,建立物业管理齐抓共管机制。一是在工程项目规划、设计阶段开始,规划建设部门要对小区的功能、布局、公共设施和配套建设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后期物业服务打下坚实的基础。二是小区建设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划建设标准,做到图纸与建设一致,严格规划管理和工程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三是建立商品房综合竣工验收制度,房产部门要参与综合验收。政府相关部门应实行验收责任追究制,未通过综合验收的物业,不能投放市场。四是物价部门要完善细化收费标准,明确服务内容。五是县房产部门要建立物业企业的信誉等级测评制度,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行业自律,提高企业信誉,确保服务质量。使信誉低、质量差的物业企业逐步退出市场。对无正当理由擅自中止物业服务的物业公司在以后的投标时予以限制。规范物业承接查验手续,明确开发商、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三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同时,要认真规范公共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定公共维修基金提取使用程序。

  (三)积极扶持,促进物业企业良性发展。建议政府对物业服务企业征收的相关税费予以优惠,在物业公司遇到困难时予以关心支持。引导物业企业走强强联合之路,积极鼓励物业公司重组兼并,做大做强物业公司,做响物业公司品牌。积极扶持培育实力较强、专业化水平较高的物管企业,走规模经营之路。

  (四)加强保障,推进物业管理法制化进程。业主和物业公司的矛盾纠纷一般属于民事纠纷,如当事双方已提起诉讼,可按法律程序处理。建议县人民法院优先受理、快审快结,维护当事人的权益。当业主恶意拒交物业费时,要发挥司法调解的作用,建议明确物业企业催缴物业费更为简单的措施或程序。为从根本上规范我县房地产开发建设管理和物业管理活动,建议尽快出台我县加强房地产开发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加强物业管理的实施细则两个规范性文件。

  (五)理顺体制,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乡镇和社区居委会在物业管理工作中的权、责关系,把物业管理纳入社区综合管理范畴,政府投入一定的经费。乡镇、社区居委会加强对居住小区的属地管理,全面承接和履行政府延伸至社区的各项公共管理与服务职能,建立起对业主委员会的引导和监督机制。县房产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业监管,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规范、高效开展工作。建议县委政府加强县物业管理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增加人员编制,明确其职能职责,加强其履职监督。对业主、业委会与物业公司之间出现的各种矛盾和纠纷,县物业管理办公室要和社区居委会及时介入、引导,共同协调处理。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业主委员会自觉接受社区居委会的领导,社区居委会积极参与协调处理物业矛盾纠纷。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5

  依据县政府统一部署,近日县商务局会同房产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xx镇组成了调研组,对城区各集贸市场物业管理状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旨在加强城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改善市容市貌,制造良好的城市环境。

  一、基本状况

  城区现有各类集贸市场11家,其中菜市场4家,小百货市场4家,家居建设。

  二、现行管理模式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集贸市场是城市的一个窗口,是城市人居环境和城市整体形象的一个重要体现。从调查的状况看,我县集贸市场绝大部分只建不管或管理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与广阔市民的生活需求极不相适应,已经成为潜山打造宜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创建文明城市的最薄弱环节,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难点,存在的问题非常突出。详细来讲,主要是三个方面:

  (一)综合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

  旺业大市场商户入驻后,开发商安良公司当时也曾聘请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划定特地停车场,按标准收取物业管理费,但由于市场是开放性的,加上商户素养参差不齐,物业管理费不能收缴到位,物业公司经营亏损,后与安良公司解除成立合同。除天柱菜市场、零碑菜市场、旺业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天柱山大市场、皖镇等入市车辆管理较为有序外,其余市场各种车辆没有固定地点停放,导致市场的道路不畅,不少市场消防设施不齐全,消防安全隐患严峻。个别市场设施简陋、陈旧,电线老化、大棚破损严峻,急需整治改造。

  (二)开发建设市场的企业建市场与管市场错位,权责不明确。

  (三)少数市场经营氛围不浓、不景气,经济效益低下。

  金源菜市场内有近300个摊位闲置,天柱山大市场、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除临街门面房在经营外,市场内门面房尽管已售出,但大多数基本闲置,不少居民买回后,只做仓库或车库。这些市场的交易额很小,有的摊位费收入仅几万元,经济效益非常低下。

  四、下一步工作支配

  集贸市场是城市一项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与城镇居民和广阔消费者利益息息相关。构建干净有序的集贸市场交易环境,爱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的富强和经济进展,是加强集贸市场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现就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看法:

  依据我县城区现有集贸市场现状,将其分为三类,按不同类别,明确各部门监管职责:第一类是有特地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的市场,如天柱菜市场、零碑集贸市场,仍由县商务局管理,管理方式维持现状不变。零碑集贸市场由于已划入零碑地块老城区综合改造项目范围,不宜对现有市场进行改造。县商务局应督促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对市场内部管理,确保市场安全。其次类是建成时间早,市场产权分散,居民区与商住户混杂的北河街由县城市综合执法局管理。第三类是市场规模程度较高,商住户较集中的旺业大市场、姚冲大市场、彰法山菜市场、金源菜市、皖镇、天柱山大市场、秀狮商业步行街、舒州农贸市场由县商务局牵头,县房管局、工商局、住建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全面推行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6

  根据各级党组织对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忻州市物业管理指导中心与3月12日开展了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动员会,接着于每周二、周四组织中心全体职工进行集中学习和观看教育影片,并认真做了学习笔记。在3月30日中心接到局领导转发的关于忻州市精华小区的业主投诉书,中心领导就对此事立即召开了会议,对来信做认真解读,就业主们在信中提到的问题,中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与4月1日带领业主指导科和企业监管科对忻州市精华小区进行了走访调研,调研采取座谈交流与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深入细致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调研工作。通过本次调研,围绕群众对“四风”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的工作,分析如下:

  (一)存在政治理论学习不深不透的问题。在理论学习上,常常对自己要求不高、要求不严。对党的经典理论和行政管理的经典著作,一是读得不太多,二是读的过程中多数是浅尝辄止,没有深挖掘、细推敲。常常因为工作忙,时间紧,放松了理论学习和水平提升,在处理具体事务的时候容易忽略理论指导,导致个别时候缺乏理论与实际的有机联系。

  (二)存在联系群众和深入一线不够的问题。中心接管全城区的物业企业管理与指导,责任大任务重,我分管的业主指导科和企业监管科主要负责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所有业主的投诉案件,为业主与物业企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由于工作比较琐碎有时深入群众调查不够,有时甚至没有深入到一线,没有充分了解群众最迫切的需要,自认为工作开展了,但是完成效果并不理想。

  (三)存在工作推进力度不够的问题。完成工作任务时,有时候首先想到的不是将工作做得更加的优秀,而是如何应付完成工作,尤其是任务多、压力大的时候这种想法更甚,并没有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同时创新意识不够,在完成工作中没有摸索具有创造性的完成方式,大多数工作也停留在上级指派的工作上,并没有突破创新,开展独具特色的工作。

  (四)存在安于现状、进取心不够的问题。我认为已处在现在的岗位,就尽自己的努力做好所分管的工作,尽到自己应尽的责任。自认为自己很知足,虽比上不足,但比下有余,乐得个安于现状。自己追求的力度还不够好,创新意识还不够强。

  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

  (一)加强理论学习,增强理论功底。明确理论学习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对工作开展的巨大推力作用,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沉淀积累学习心得,加强干部职工的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学习,不仅要认真学习本职工作业务,同时还要全面熟悉其他业务知识,从解决实际问题出发,做到政策了如指掌,业务操作自如,进一步规范服务,流程,改进自身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方式,尤其是在理论联系实际方面下功夫。全面提高为群众办事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扑下身子、深入基层,与群众“零距离”、“面对面”,拜群众为师,在群众中汲取组织工作的`智慧和力量。查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群众一起想问题、谋对策,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路径。要尊重群众的创造精神,在群众中发现、挖掘和总结经验,推动组织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科学的态度和求实的精神,兢兢业业地做好各项工作,树立强烈的时间观念、效率观念、质量观念,今天能办的事不拖到明天,这一周能办的事不拖到下一周,用最短的时间完成任务。

  (三)始终保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对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后续整改工作要不断跟上,坚决防止走过场、一阵风,做到一抓到底,善始善终。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要贯穿“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体要求。群众路线是实现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根本工作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观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点,向人民学习的观点,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点,对党负责与对人民负责一致的观点,都是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去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努力实践的。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7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6月下旬至7月上旬,我们在市人大常委会蒋国良副主任带领下,对百官、曹娥两个街道的社区物业管理情况开展调研,先后听取了市建设局和百官街道、曹娥街道关于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汇报,专门听取了提出社区建设和物业管理方面建议的人大代表意见,分别召开了由社区主任、业主委员主任、物业公司经理参加的六个座谈会,全面了解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摆正位置,形成网络。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框架逐步拉大,居民居住区快速扩张,现百官、曹娥两街道,已组建社区26个,生活小区126个,社区常住户数61148户,户籍人口91706人。同时,一大批农村和外来人员入住城区,常住人口已达178593人,且入住人员情况较为复杂,如何领导和管理好城市生活居住区日益成为加强社会管理的重要课题。社区管理工作已经引起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建立了市领导、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联系结对社区制度,明确了社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建设局,并在市建设局设立物业科,专门负责指导全市的社区物管工作。百官、曹娥街道党委、办事处也十分重视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始终把其作为份内工作常抓不懈,做到了班子领导有分工,社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并注重社区基层建设,抓好社区组织体系和社区主任及小区业委会队伍建设,为社区工作开展奠定了组织保障。

  2.加强指导,推进工作。社区是最基层的管理组织,百官、曹娥两街道在抓好组织体系健全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社区工作的指导,着力推进社区物管工作。两个街道积极理顺各种关系,明确社区管辖责任,及时指导组建小区业主委员会,对每个新接收的生活小区不踢球、不脱管、不空转,真正做到凡在辖区内新开发楼盘竣工验收移交一个,及时接收一个,管理组织健全一个,尤其十分重视配强业主委员会主任。两个街道通过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考评激励,使各项任务在一线得以较好完成,矛盾在一线自我调停化解,问题在一线积极寻求解决,稳定工作在一线得到较好落实。

  3.尽心尽责,积极奉献。从调研情况看,每个社区居委会,平均担负着10个生活住宅小区,约8千—2万人的管理任务,管理单位量多而面广,工作任务量大而艰巨,住宅人员素质参差而复杂,社区工作者人少而担重,面对繁杂的工作和压力,各社区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各负其责、乐于奉献、热心公益、尽责尽力。在工作中,遇到难事一马当先,抓协调、抓联络、抓沟通,碰到棘事身先士卒,不退缩、不回避、不计较,真正体现了千言万语、千辛万苦、千梯万步。各业委会主任不计报酬、不图名利、无私奉献、脚踏实地、讲究方法、自担自治,积极担起小区日常管理、协调、沟通、调解等繁重、杂碎、受气的工作,在小区的维稳、安全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二、困难问题

  1.组织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市对社区、小区的重视程度与农村基层建设相比存在差距,虽有市领导和部门联系结对,但没有全覆盖,工作尚欠到位,联而不紧、联而不实一定程度存在。二是建设局作为社区物管的主管部门,对社区物管工作力量较为薄弱,仅有一个科室,一个科长,导致在联系、指导、开展工作方面精力不够,无法满足对社区、小区正常工作的指导、监管、服务等需要。三是一个社区约8千—2万常住人口,管辖面广,但社区工作者极少,绝大多数社区仅6—8人,且社区工作人员的年龄、文化与现行社区工作也不相适应,“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所有工作都压到几个人身上,工作量大、任务重、压力强可见一斑。同时,社区工作正常的办公经费、维稳经费得不到保障;社区工作者生活待遇偏低,社区主任到一些联系结对部门求助经费脸难看、兑现难;社区碰到难事、急事、要事求助有些市级有关部门,绕道走、踢皮球、推诿扯皮等情况也一定程度存在。

  2.制度规章有待进一步完善。现行的《xx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是20xx年6月市政府颁布的,《xx市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xx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是20xx年4月施行的。这些细则办法已不能适应迅速崛起的社区、小区的管理工作。特别是物业管理部门的职责,企业职能,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关系、权利、义务与责任,前期物业管理要求、服务,物业费使用,维修等方面的规定有待加紧修订完善。

  3.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由于开发的楼盘交付把关不严、监督不力,导致事后暴露了一系列问题。如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经营用房不到位,或面积小,或区位差;消防设施不出水,监控设备不实用,公共服务功能不完善;有的开发商口头承诺好,实际兑现差;公用房、电梯维护,房屋保修,管网维修等责任主体不明确,保修经费不落实等等,发生问题,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就推诿扯皮,不能得到有效处置,引发小区业主强烈不满、矛盾激发。现全市已有客用电梯2611部,且绝大多数为小区高层电梯,已出现过电梯下跌伤人事件,但其保养、检测、维修经费无处着落,将成为今后社区不安全的隐患。

  4.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方面,部分业主只要服务,不要义务,对物业管理人员无理吵闹、辱骂、刁难、动粗。违建乱搭、车辆乱停、鸡鸭乱养、狗犬横行等问题较为严重。从调研普遍反映,出现上述现象的,大多数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企业老板,他们行为傲气、出口狂言。另一方面,物业公司挂靠经营,管理人员不同程度存在素质不高,缺乏专业知识培训,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工作不到位、服务不到位,违建乱搭制止不力,偷盗现象时有发生,引起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的对立情绪。

  5.物业收费有待进一步规范。近年来,楼盘开发类型较多、情况复杂,有敞开式开发楼盘、城中村改造楼盘、公开出让建造楼盘,有别墅、独排、联排、叠排、多层、高层等不同房型的商品房,且空关房较多,而物业收费标准较为混乱,物业公司的物业费收、支透明度不够,空关房全额收费等,引起业主不满和反感。业主以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等为借口,拒缴物业费现象较为普遍。

  三、建议意见

  1.要加强领导,强化保障。由于小区居住人员来自各行各业、四面八方,尤其是城中村拆迁改造安置住宅区和较早开发的开放式小区,情况更为复杂、各种问题频出、工作难度很大。为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社区、小区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强化社区建设,维护小区稳定已成当务之急,需要像重视农村基层工作那样重视社区基层建设,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要素保障。要专门建立一个社区管理工作协调机构,有市领导分管,有关部门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社区管理建设、指导、处理、协调、考核等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构,配强精干业务人员,认真担起小区物管工作的监督、指导。挂钩联系社区的市级领导和部门要定期开展调研,指导工作,真正做到贴身社区、直面问题、主动揽事、协调问题、解决困难。要重视社区管理专职人员力量的加强和选配,强化考核评比;要研究落实社区工作经费,切实重视和关心业主委员会主任,给予其工作上的支持和待遇与考核激励。根据目前物业公司经营困难的实际,市政府要加紧调研,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在公共用电、用水,税收、垃圾搬运等方面予以优惠扶持。

  2.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切实规范社区及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市政府要加紧调研,出台加强社区管理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重视社区基层建设,明确工作任务和建设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强化管理、考核激励,确保队伍稳定。要调研修改完善xx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住宅区物业保修资金、住宅区物业维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尤其是对住宅小区电梯检测、维修保养资金的落实,要明确规定。有关部门要加紧研究出台住宅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和物业收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不同住宅区和不同类型房屋的物管费收费标准,物业费收支、减免要做到公开、透明,尤其对空关房的物管费收费标准建议减半收取。二要建立工作联络机制。市级层面要建立健全部门、街道、社区工作联络联系制度,对于难点、焦点、重点问题进行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落实。街道层面要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街道、社区、业委会工作联络机制,深入小区、了解实情、直面问题、协调处置,确保小区稳定。公安局所属派出所要建立所辖警员小区联络制,融入居民住宅小区,为居民排忧解难,指导小区安全防范、矛盾化解、信息采集、重点人员管控等工作。要充分发挥业委会组织桥梁作用,建议有关部门牵头,着手组建市物业行业协会,为物管工作开展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维护合法权益、协调利益冲突。三要强化物管监督管理。市和街道要重视对业委会组织的考核评比,出台和完善激励政策,明确工作要求。市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交付使用楼盘移交物业公司时的监管工作,不走过场。街道和社区要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精细化管理,建立小区信息平台,全面推进小区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化,对小区每户住户基本情况实现信息动态化管理。要加强物业企业的规范管理,针对物业公司从业人员素质偏低,收费服务不对等、服务不规范、管理措施不落实、维修不及时等情况,有关部门和业主委员会要严把物业进入关,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并加强对物业企业的动态管理,把企业的资质、登记和年检与平时监管有机结合,切实规范物业公司的经营管理。

  3.注重教育,提高素质。针对目前住宅区物业管理薄弱,物管人员素质偏低,小区业主素质高低不一等实际情况,加强住宅小区人员的素质教育迫在眉睫。为此,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街道要把提高住宅小区人员的素质教育提上议事日程。市文明办和街道要牵好头,结合实际、有的放矢,有计划地开展形式多样,以树正气、重美德、讲和谐、邻互助等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月月有活动、季季有高潮、年年有特色。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公司人员的监督教育,使城市生活住宅小区成为真正的“园林小区、卫生小区、文明小区、和谐小区”。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8

  去年9月,我市将物业管理职能进行下划,包河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和市管理局的各项要求,努力为辖区居民创造、和谐、、舒适的居住,在抓好队伍,建立区、街(镇)物业管理联动机制,调处重大物业纠纷等方面做了大量。

  (一)搭建管理机构。根据合政办秘[100]文件,物业管理工作从市房地产管理局下划至各区,实行“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模式,落实属地管理,区政府把物业管理职责赋予区住建局,在区住建局设立物业管理和住房保障科。各街(镇)对应在大建办设立了物业管理机构。

  (二)各类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包河区现有各类住宅小区362个,其中有物业管理的小区180个,物业管理面积约20xx万平方米,物业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新建的高档小区的物业管理水平相对较高。

  (三)物业情况。目前在包河区进行物业服务企业共129家,其中具备一级资质的企业8家,具备二级资质的企业18家,其余均为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从各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行情况看,越是资质高的物业服务企业,为居民提供的服务满意度也越高。

  (四)业主委员成立情况。包河区共有55个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大多数业主委员会发挥作用较好,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协调企业与业主的关系上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由于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兴的行业,面临较多的复杂情况和问题,因此信访量大,纠纷较多。自20xx年9月至20xx年9月1日,包河区共处理物业方面的12345市长热线361件,政民直通车45件,市长信箱12件,电话投诉141件,接待来访群众257人次,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是物业管理力量不足。目前,包河区住建局作为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仅有3人专职从物业管理工作。各街(镇)继去年市物业管理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后,虽相应成立了机构,但配备均为兼职人员,不专、不安心、难尽心的问题客观存在,与物业管理涉及面广和问题多、难协调的现状不适应。

  二是业主委员会运作缺乏监督。业主大会是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业主大会闭会期间,主要工作由业主委员会负责执行和落实。由于部分业主委员会成员从相关中捞取好处,易与物业服务企业以及其他业主产生矛盾纠纷。比如对小区公共收益的管理监督就是一大难点,也是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业主与物业之间存在矛盾的焦点,而解决类似的矛盾业主大会最有权威,但由于业主大会召开的条件要求很高,无法及时召开,因而很多矛盾不能及时解决,甚至造成反复上访,影响和谐稳定。

  三是前期物业存在诸多弊端。《物业管理条例》条规定:“要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际操作中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通常是由开发公司的一个部门演变而来,与开发商有着上下级的隶属和斩不断的经济利益关系。一旦开发商因质量与业主发生纠纷,前期物业既要维护开发商的利益,又要维护业主的利益,陷入两难境地。业主由于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就把该打在开发商身上的“板子”打在物业服务公司身上。造成监管部门及时协调纠纷难,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的“心结”越结越深,导致物业费收缴难等问题,影响物业服务水平,易造成恶性循环,最终损害的是业主的利益。

  四是物业企业收费难与运行成本高的矛盾突出。近年来,物价上涨较快,使物业公司的.运作成本不断增加,其中人员的工资支出占较大比例,现行合肥市最低月工资涨至1010元,近期出台的《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取消了公摊费收取(二次供水用电除外)。同时部分业主对缴费义务不到位,以种种托词拖欠和拒交物业费,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收取的费用不能维持其正常运行时,要么降低服务标准,要么在到期前撤离,造成广大业主利益受损,甚至引发不稳定因素。

  (一)加大力度,突出正面。物业管理在我国虽然起步较晚,但为规范物业管理工作,国家相继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部门及街镇要主动承担责任,加大对这些法律法规的培训力度,扩大培训范围,使全社会都能了解、关心物业管理工作,自觉履行义务,保障业主权益。要就业主的义务、物业服务企业的社会责任、积极缴纳物业服务费与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的关系、业主自治组织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地位作用、政府职能部门的职责等相关进行全面宣传,使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以及政府部门之间能统一认识,自觉做到相互理解、相互支持。

  (二)统一配备物业协理员。由区统筹考虑,为各街镇配备专职物业协管员,解决兼职问题,让专职的人干的事,切实把物业管理的各项工作做扎实。

  (三)把好前期物业入口关。前期物业是由开发商通过各种形式选聘的,而且在售房时就已经定下,在小区没有交付,业主没有入住的情况下,区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目前还不能介入此项工作。因此要自上而下形成一套有利于后续物业管理的监管运作机制,使有关部门和业主能够实质参与开发商对前期物业选聘、峻工查验和物业交付工作,减少因开发遗留问题对后期物业管理带来的困扰,维护业主利益。

  (四)大力扶持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包河区现有村(居)属物业服务企业10余家,目前管理服务都比较好,且均为三级资质的企业。这些企业在村(居)范围内,管理优势明显,既解决居民就近就业,又为辖区居民提供服务,同时因其带有政府的“影子”,管理起来比较容易,且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又与居民有着特殊的“亲情”,一般不会产生纠纷,尤其在三无小区的物业管理方面发挥的作用明显。政府应在政策上予以扶持,如设奖补资金,鼓励该类企业做大做强,在服务自管小区的同时,逐步把服务向更多的“三无”小区延伸,解决当前“三无”小区物业管理难问题。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9

  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物业管理情况,督导加强城市物业管理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11月下旬到12月上旬,城环委在常委会毕礼伟副主任的带领下,对全市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期间分别听取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情况汇报,与有关部门、公共服务企业、街道、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和部分居民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到XX区、XX市、高区、经区进行了调研,委托文登区、荣成市人大常委会和临港区管委对辖区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场察看了祥云花园、保利凯旋公馆等9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市物业管理工作现状

  近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XX省物业管理条例》,逐步建立起以市级为总揽、区级为重点、街道为基础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物业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

  (一)物业管理事业快速发展,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市的物业管理始于19xx年,经过近xx年的发展,截止今年11月,全市共有物业服务企业378家,其中市区260家、荣成市58家、XX市60家,从业人员近1.8万人,实施物业管理的住宅项目1201个,服务面积9168万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98%以上,新建小区物业管理覆盖率100%。

  (二)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提升行业文明程度。物业管理部门制定了《XX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试点工作规划》和《xx年度全市物业服务行业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物业服务行业文明创建活动。一是针对物业行业突出问题开展了集中排查专项行动,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落实。二是推行“阳光物业”,全面落实“三会三公开”制度。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公开服务价格、标准和内容,公开投诉渠道和方式,公开公共部位收益信息。三是在行业内树立典型,发挥示范标杆作用。制定了XX市物业行业文明服务明星、文明示范项目、文明创建标兵企业评分标准,组织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全省物业行业文明创建活动,目前全市共有20名服务明星、6个示范项目、6家标兵企业通过了初审。通过开展这些活动,规范了物业服务企业的行为,有效提升了物业管理行业的文明程度。

  (三)加大监督考核力度,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为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市物业管理部门对各区物业管理部门、物业服务企业和物业项目实施月度考核,定期检查各区物业主管部门业务管理、企业信用建设、投诉处理、专项整治活动推进情况等,并实现考核常态化。同时,积极推行各区交叉考核,考核结果列入各区考核成绩,并与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评优、招投标、信用等级评定等挂钩。今年以来累计进行考核26次,对6家违规企业进行了约谈。通过行政和市场手段的有机结合促进企业优胜劣汰,规范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行为。

  (四)实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为公用部位维修维护提供资金保障。xx年7月,我市开始归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层层把关,突出预售合同备案、综合验收、不动产登记等重点环节,加大维修资金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截至今年10月,已有17.71万户缴纳了住宅维修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本金及利息共计16.04亿元。另外,物业管理部门还管理房改房维修资金9779.38万元。目前,全市物业管理部门管理的两项维修资金共计17.02亿元。

  (五)开展智慧物业管理试点,拓展增值服务。物业管理部门积极推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在物业管理领域的推广应用,并在部分理念超前的物业服务企业开展试点。XX年XX区XX小区第一个推出“小区管家”APP,目前中心城区已有近20个项目实行智能化物业管理。今年年初,XX区XX街道办事处投资开发了“物管通”平台,对辖区物业管理项目实行24小时视频监控。XX市把物业管理与社区综合管理相结合,组建了智慧社区平台,实现物业主管部门、社区管理部门和业主三方信息互动、信息共享,业主可以通过APP平台进行交费、投票、反映问题、预约家政维修服务等操作,方便快捷,深受欢迎。

  二、全市物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

  在物业管理部门、基层组织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物业管理事业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城市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水平和业主的交费意识不高,导致物业费交纳率较低。市区范围内新建住宅小区(封闭住宅小区)物业费交费比例超过70%,而老旧小区物业费交费比例较低,一般只能达到20%到50%。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物业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不高。目前我市大部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都是保洁、绿化、安保等常规性服务,而且服务质量不高,服务水平得不到业主的认可。二是业主的交费意识还需要提高。住在老旧小区的部分业主,在实施物业管理之前不需要交纳物业费,在进行综合改造实施物业管理之后,仍然认为应当免费享受物业服务等公共服务,因此不愿意交纳物业费。最终形成物业服务水平低、业主不满意、业主不交费的恶性循环。

  (二)车位有效供给不足,停车管理矛盾突出。从群众反映情况看,车位紧张及停车秩序混乱,是当前物业管理十分突出的问题。20xx年前建成的老旧生活区,很少配建停车设施,仅有的少量车库超过95%被业主出租,改做商业用途;20xx年至20xx年间建设的半封闭或封闭小区,规划配建的车位较少,而需求量很高,矛盾最为集中;20xx年之后建设的小区,虽然调高了规划车位比,各项管理措施也比较到位,但短缺矛盾仍然十分突出。目前我市规划部门确定的车位配建标准最高为每100平方米1个车位,在第二辆甚至是第三辆汽车已经开始大量进入市民家庭的时代,已经不能满足广大业主的停车需求。

  (三)业主委员会组建比例低,没有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我市共成立业主委员会272个,仅占住宅小区物业服务项目的22.6%。多数业委会运行不够规范,仅有不到10%的业委会能够按照《XX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约70%的业委会履行职责比较被动,还有个别业委会存在履职越位现象。总体看,业委会组建比例低,不能依法履职、依法维权,是目前制约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短板。

  (四)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门槛高,使用率偏低。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才能使用,门槛较高,程序较为复杂,因此使用情况不多。截止到今年10月,共支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461笔,金额212.31万元。房改房维修资金由于资金数额少,申请程序较为复杂,维修支出也不多。今年前10个月,共支出维修资金92笔,金额42万元。

  (五)物业项目交接时未严格履行承接查验手续,开发遗留问题比较多。目前新建项目大部分实行单体验收交房,综合验收交房比例不到30%,很多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商交接过程中未严格进行承接查验,对项目存在的问题没能及时发现和解决,导致业主60%以上的投诉与开发遗留问题有关,如房屋漏雨,储藏室、车库质量问题,电梯、消防、地下管网质量问题,绿化、人车分流设计不达标问题等。

  (六)小区内违法建设屡禁不止,占用公共绿地现象时有发生。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和占用公共空间种菜现象是个老大难问题,并且屡禁不止、屡屡反弹,这种现象在20xx年到xx年建成的小区比较普遍,尤其是城乡结合部的小区和一楼带小院的小区更为严重。近几年结合裸露土地整治,相关部门开展了多轮占绿种菜问题整治行动,效果较为明显;但私搭乱建顶风而上,而且一旦形成,违法建设认定、拆除等程序复杂、涉及部门多、处置时间长,重新恢复难度极大。

  三、加强物业管理的几点建议

  物业管理与千家万户的利益息息相关,是一项涉及到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系统工程,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心和支持。为此,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制定新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建立健全配套的法规体系。我市原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于xx年2月开始施行,在《XX省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废止。建议结合全市物业管理的现状,尽快制定新的适应我市实际、内容完善、可操作性强的物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明确规划部门、建设管理部门、物业管理部门、相关工作部门的职责分工,厘清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主委员会、街道、社区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规定好小区的基础设施、安全消防、园林配套、公共空间、水电煤气、环卫保洁、车辆停放等诸多内容。

  (二)采取多种举措,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政策法规,增强业主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业主交纳物业费的自觉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监管,督促提升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鼓励物业服务企业提供“菜单式服务”,由业主自由选择“服务套餐”并按照相应的标准交纳物业费。构建和谐的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关系,提高业主交费的主动性;建立对恶意拖欠物业费案件快速审判的绿色通道,对一些恶意拖欠物业费的行为,依法快速处理。

  (三)增加车位有效供给,规范小区停车管理。超前规划,科学合理确定新建住宅小区车位配建标准,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建设规划审批时车位的比例。充分挖掘老旧住宅小区的停车潜力,结合小区环境综合整治,通过调整绿化空间、优化小区布局、拆除违法建设等方式,增加车位。加强管理,依法纠正改变车库和车位使用功能的行为。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建设智能立体式停车库。盘活闲置车位,对开发商尚未售出的车位和业主购买后未使用的车位加以利用。对小区内占用消防通道停车、占用他人车位停车、乱停车和恶意堵塞进出通道等行为,由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劝阻引导,规范业主有序停车。

  (四)加强业主委员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业主委员会是做好物业管理的基础之一,要学习借鉴外地成功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适时召开业主大会,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倡导业主委员会成员与居民委员会成员交叉任职,鼓励业主中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积极参与业主委员会。积极开展业主委员会组建和运行方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思想素质和专业水平。进一步理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推进沟通合作,提升社区物业管理水平。试点将业主委员会建设情况纳入到对街道(镇)、社区的年终考核,提高基层对业主委员会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五)严格实行物业综合验收制度,防止开发商遗留问题影响后期的物业管理。有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与开发建设单位做好物业项目承接查验工作,并办理各类资料移交手续;认真落实《XX省物业管理条例》和《XX省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X建发〔xx〕5号)的规定,建立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明确保修工作的受理、实施的程序和标准,强化对保修责任的监管,切实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六)创新维修资金使用方式,出台相关办法。使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时,可以采取委托、集合、默认、公示、异议等有效表决方式,提高表决效率。建立应急维修机制,明确应急维修范围和标准,开通紧急情况维修资金使用的快速通道,简化维修资金使用审批程序,对危及房屋使用和业主人身财产安全等紧急情况,可不经业主“双三分之二”表决同意直接使用维修资金,由居委会(村委会)、业主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共同组织抢修。试点业主大会管理维修资金,逐步将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和使用,物业管理部门、街道(镇)、社区全程进行监管。

  (七)加大小区执法力度,清理违法建设、破坏公共绿地等行为。明确各级执法机构工作职责,着重解决住宅小区违法建设、侵占公共部位、破坏公共绿地、占用消防通道、住宅楼开饭店等突出问题。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开展执法活动,对拒不配合行政执法的,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配合,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报告,积极协助执法活动开展。

  (八)支持智慧物业建设,开展互联网+服务。将互联网思维融入物业管理中,加快搭建基于大数据的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服务。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制定智慧物业建设指导标准,推广智慧住宅小区应用系统,建设智能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和电子投票平台;综合开发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开展智能家居、公共设施管理、智能停车管理、水电气费自动抄表等智能化物业服务综合管理应用;鼓励物业服务企业、通讯运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对已建小区进行智慧物业改造,实现小区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和信息化。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0

  为推动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规范发展,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县城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专题调研,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常委会20xx年工作要点。调研组自7月份起,利用大约三个月的时间,通过深入各住宅小区实地察看、听取情况介绍、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走访群众、利用互联网征求意见、赴**西……等地考察等形式,了解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整体情况,分析现状,查找问题,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认真研究对策和建议,圆满完成了调研工作任务。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现状

  1、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

  根据住建局提供的住宅小区情况,本次实际调研居民住宅小区54个,总建筑面积600035平方米,住宅3975套,已入住人口约1.1万人。据不完全统计,即将投入使用和正在施工的小区大小约有30个,住房近3000套,这部分住宅投入使用后,加上目前空置的住宅,全部入住后,小区的入住人口将近到30000人。占到城区居住人口近50%。

  分析我县住宅小区的基本情况,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住宅性质多样。我们将其划分为以下五类:一是早期由政府建设的商品房,土地属划拔,政府承建,定价出售,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如1993年建成的文笔小区。二是各单位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问题,由单位承建的职工住宅小区,土地多是划拔,房屋定价出售或分配,住户没有取得产权证,目前多数已经转手。这类小区有40个,占到小区总数的74%,但规模都比较小,多在30户左右;三是开发商开发的住宅小区,土地出让,市场出售,是真正的商品房;四是由村委在集体土地开发或村民在自有宅基地上建设的住宅小区,即现在所称的小产权房,多处在新城区,一般规模也比较小,多自建自管;五是目前落实保障性住房政策,由政府承建的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性住房。

  (二)建设标准不一。主体建筑方面,有1993年建成文笔小区是盖板房,逐步发展到现在有砖混结构、半框架结构、框架结构,剪力墙结构等。配套设施建设方面,有只有主体住宅,没有任何公用建筑小区(如电信住宅楼);大多数配套设施建设不齐,无绿地、无车位、无物业用房、无公厕等各种情况比较普遍;比较来说,宝乡大厦、龙辉小区配套设施较好。

  (三)规模差别较大。调研的54个小区中,大的有龙辉小区559套,幸福小区三个区650套,小的有烟草小区仅8套。其中,20户以下的小区有14个,21-50户的有19个,51-100有14个, 100-200户的有5个,500户以上的2个。

  (四)旧住宅多且分散。调研的54个小区中,20xx年以前建成的小区占到35个,大约占到65%,大多为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多随单位办公址而建,比较分散;包括文笔小区在内,大多建设标准较低,多为砖混结构房。

  2、物业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企业发展情况。目前我县在工商注册的物业公司有7家。其中目前在我县开展服务业务的有4 家,服务小区6个,占小区总数的10%,住宅877套,占总住宅数量的22%;目前还没有一家企业具有相应从业资质。

  (二)业主大会及业主员会成立情况

  目前,我县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2家,分别为幸福小区、宝乡大厦,但都没有召开业主大会,通过逐户上门认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等形式产生,目前都还没有步入工作的正轨。

  (三)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

  调研的54个小区中,有3个由住建局的下属物业服务部门管理,基本属行政化管理,有29个小区由建设单位负责管理。物业机构管理的有14个小区,业主自治的有8个。建管不分,物业服务从属于建设单位,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对小区工程建设的基本情况全然不知;服务项目少,大多数物业服务只负责打扫卫生和看大门,好一点的小区有保安服务和维修服务,服务质量相对都比较差,服务制度落实不到位,没有明确的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不一,最高的有每月每平米1.1元,低的每月每平米0.35元,还有部分单位职工住宅楼每户每月收取25元;物业从业人员工资偏低,一般月工资不超800元,物业服务企业和从业人员都不稳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调研组认为, 我县城区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总体还处于起步阶段,物业管理还不规范,不能健康有序地运行。存在的突出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

  小区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形成物业纠纷主因,也是物业管理健康运行的最大难题。一是许多小区建设手续不完善,住户入住后一直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二是工程质量把关不严,房屋在质保期内就出现一些质量问题,比如宝乡大厦存在屋顶漏水、地基裂缝、地下车库漏水严重等现象;三是工程未验收,甚至未完工就入住的问题,如鸿福源住户入住两年多了,至今门前地下室还是个大坑,雨天不能排水,居民出行不便;四是未严格按照规划建设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如绿化、花池、活动场地、停车位、供热设施、物业用房等。这些问题引起住户的十分不满,怨气和矛盾就会转假到物业管理头上,使得部分小区物业管理矛盾激化。

  2、历史原因形成的问题

  一是政府于早期建设住宅小区,划拔土地、定价出售,按照现行政策,住户没有完整的产权,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出现屋顶漏水、立面破损、排水不通等大的维修问题责任权利不清,无法解决。如文笔小区政府还保留有部分产权,没有任何利益,却还要承担维修责任;幸福小区属政府定价出售,专项维修基金至今没有着落,屋顶漏水等维修问题得不到解决,矛盾日益加剧。二是部分单位建设的住宅楼,受当时条件限制,规划、建设、用地等方面不够规范,配套不齐、无绿地、无停车位、甚至无门房,加之房屋年久失修,遗留问题得不到解决,住户怨声载道。部分由原单位管理,当房屋多次转手,几乎无本单位人员居住的时候就会放弃管理,部分原建设单位因机构改革已经撤并,由住户自管。这类旧住宅小区约有半数以上,已成为广大住户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

  3、专项维修基金收缴不到位

  调研的54个小区中,仅有7个小区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仅占13%。收缴标准不统一,有按房价2%或3%收取,有按每户5000元收取。由部分单位建设的职工住宅楼,已年久失修,漏水、排水等问题已严重影响到住户的正常生活,维修资金没有着落。由政府建设的文笔小区和政府定价出售的幸福小区目前房屋的维修问题也十分的紧迫。已收缴了专项维修基金的7小区,只有宝乡大厦存入了专户。

  4、物业企业的发展严重滞后

  通过当工商注册的仅7家,挂靠服务的1家,都没有取得相应的服务资质;物业服务人员素质偏低,年龄相对偏高,文化水平偏低,缺乏正规的培训,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只有5%左右,管理人员文凭在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10%。

  5、物业管理模式落后,经营活动不规范

  部分建设单位、开发商把自建小区的物业服务作为照顾自己亲友就业的一个途径,把物业服务变成了管理,这种自建自营,建管不分的落后模式还普遍存在。全县70多个小区中,只有不到10个是聘请物业企业管理。这种模式的运行无形中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数量,加之我县住宅小区大多规模较小,服务项目少,服务费标准低,收缴率低,造成企业管理成本高,形成亏损,公平的市场竞争机制、良性循环机制无法建立。部分单位建设小区,随着本单位职工的减少逐渐放弃了管理,由住户分单元、分楼推选部分住房或一些退休老干部管理,有的有点报酬,有的是义务服务。部分物业企业管理人员简单认为物业服务就是看大门、打扫卫生、收取管理费用等简单的事,对住户反映的问题不能积极主动解决,管理跟不上,有的小区住户反映有时几天也看不打扫人员,服务工作远不能满足居民的实际需求。调研的 54个小区,物业服务企业都没有工程验收的图纸和相关资料,对小区建设的基本情况不清,大多小区没有制定物业管理活动的相关制度或公约,少有的部分也得不落实。

  6、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尚未形成

  业主对物业管理认识模糊,不能正确处理维权意识与责任意识的关系。调研统计,有95%以上的业主对《物业管理条例》不了解或知道一点,对物管企业的服务要求往往会超出合理范围。例如:在调查中,各个小区反映最多的顶层住户出现楼顶漏水的问题,在业主与物业交涉未果时,往往会采取拒交物业费的方式来处理。有些业主认为我不交物业管理费是因为我不住或者不需要物业管理。使业主与物管企业之间关系僵化,陷入恶性循环的怪圈。

  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困难,业主委员会发展极度滞后。住房对业主大会缺乏认识,不愿意参加业主委员会,全县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仅有幸福小区和宝乡大厦2个,都是在相关部门确定好候选人之后通过上门签字,打电话征求意见的方式产生。政府部门的宣传教育和指导工作做的不够。

  三、 意见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调研组提出如下意见与建议:

  1、加强居民住宅小区的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的遗留问题是物业管理工作的源头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监管措施,要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规规定,根据我县的实际,制定好切实可行的小区建设管理办法和建设标准并严格组织实施,从根本上减少物业管理矛盾纠纷。规划设计一定要明确物业用房、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对车位数量、绿地面积等内容;工程建设要严把工期和质量关;组织验收,应将小区各类附属工程(含地下管道隐蔽工程)列入验收内容;要着力解决目前存在的未开工即出售、未完工未验收即入住的问题。

  2、加强对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管理和监督

  一是督促开发商依法在销售房屋之前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并将之明示房屋买受人;二是严格落实开发商向物业企业移交各类竣工图纸等物业资料并向房管部门备案的'制度;三是强化日常管理,政府职能部门与居委会相互配合,形成合力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查处物业服务违法行为和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四是加大调处力度,及时化解各类物业管理矛盾纠纷。五是要组织不定期巡查,对管理水平低、信用等级差、服务不到位、收费不规范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甚至取消在本县辖区内从事物业管理的资格,维护广大业主合法权益。

  3、要强化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

  一是要主动介入,认真分析研究当前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引入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大组织、协调、指导、帮助的力度,促进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委员会建立并有效开展工作,促进规范的物业管理公司入驻小区有较大进展;二是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的培育扶持,对物业企业的发展给予政策的扶持,组织好物业服务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条件成熟时可以组织其成立行业协会,为其自我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按享受服务的等级收费机制没有建立。区的物管运行成本不同、服务标准不同,收费标准自然不同,但现在的情况是各个小区之间互相参照,无论何种服务质量收取标准相差无己。

  二是要加强引导,尽快形成以质论价、质价相符、合同约定的收费体系,努力营造物业管理企业崇尚优质服务、业主自觉按时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和谐氛围;三是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着手制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合同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规范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区别新旧住宅、高层与低层、服务项目、服务标准、确定相应的指导性服务收费标准,促进物业服务健康运行。积极探索市场化运行的物业管理新机制,真正实现物业管理的双向选择。结合我县住宅小区的现状及特点,宜选择部分条件较好的小区,如龙辉小区,宝乡大厦、幸福小区,先行搞好试点,逐步推行。

  4、要健全物业管理体制机制

  首先,完善和规范物业管理行政管理体系,加强物业管理队伍组织建设,配备专职人员,明确职责分工,将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城管委,居委会等在日常物业管理活动中的优势作用。其次,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积极探索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与、相互监督的管理机制,确保物业管理工作健康运行。第三、要逐步建立一整套物业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县所有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行政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在我县实施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情况、我县所有物业的基础情况、业主委员会情况等内容,为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

  5、要深化物业管理法规宣教

  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运用互联网、电视台、报纸、宣传栏等传播媒介,广泛开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宣传活动,强化对政府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委员会成员的教育培训,促进行政管理人员、业委会成员依法履职,不越位、不缺位;促使物业管理企业遵纪守法,规范管理,更好地为业主提供服务;增强广大业主的物业管理法律意识和消费观念,使他们充分认识到搞好物业管理不单是物业企业、政府、居委会的事情,而是需要全体业主和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的工作,也使他们充分认识到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的最重要的法律依据,懂得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利,同时履行应尽的义务。

  6、要规范物业管理服务行为

  物业管理服务企业要树立质量意识,规范管理、优化服务,取得广大业主和业委会的支持和配合。一是加强从业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应当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统一收费,在其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物业管理企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举报电话等进行公示,定期公示日常维护和重大维修费用的收支情况,使广大业主明白消费。三是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为广大业主提供相应服务并达到服务承诺标准,对业主和业委会提出的合理要求要及时整改。四是落实物业承接验收制度,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进行查验,以减少工程建设遗留问题引发的物业矛盾和纠纷。

  7、要强力落实专项维修资金的收缴工作

  新近建成的小区条件较好,应严格督促落实,可一步到位,但一定要做好专户储存,合理使用等工作,确保正常运行,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如龙辉小区;对新开发的小区一定形成制度,确保落实;对政府及部门早其建设小区如文笔小区等,应尽快研究,加以解决。

  8、要积极推进旧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

  调动各方积极性,针对旧住宅小区物业规模小,较为分散,尤其是小区楼房陈旧、基础设施差,物业管理难于起步的情况,逐个进行调研、分析,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多种方法,解决处理好维修资金归集困难、物业管理用房缺乏等问题,整合物业管理资源,完善物业管理条件,促进其尽快开展正常的物业管理工作,改善旧住宅小区的居住环境。可着手先行对几个无物业管理小区进行新型管理工作机制的试点,通过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适应我县实际情况的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最终促其走上规范化管理轨道。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1

  高校住宅区是各高校在自己原有校园土地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投资兴建的居住小区,其目的主要是解决本校教职工的居住问题,为教职工营造一个稳定、舒适的居住环境,住宅区环境建设管理的好坏,直接牵掣到职工的根本利益,对学校的稳定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住宅物业管理是随着高校后勤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社会化物业管理企业的不断完善和发展而出现的具有高校特色的新型后勤服务行业,学习、借鉴和研究这种新型管理模式和方法,分析和探讨高校住宅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寻求具有科学性、社会性、专业性及高校属性的住宅物业管理办法,逐步推行规范化、专业化的高校住宅物业管理模式,为教职工创造文明、安全、舒适、和谐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是高校后勤工作者应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高校住宅物业管理的现状

  1、住宅区基础设施差

  目前我国各高校特别是校史悠久的老牌大学,其住宅区都是在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发展过程中逐步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随着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过去六七十年代建造的住宅楼,最初的规划设计已不能适应现代社会人们居住和生活的需要,好多线路、管道已严重老化,房屋质量参差不齐,配套设施不齐全,设备陈旧、老化。住宅区内绿化地杂乱不堪,住户私自开荒种花种菜,或到处乱搭乱建,楼宇整体破旧不堪,在消防及安全设施存上也存在很多隐患,实行物业管理难度较大。

  2、从业人员服务意识差,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队伍

  我国各高校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大多数都是从原房管部门或总务部门分离出来的后勤人员,物业管理专业技能性不强,素质不高,“铁饭碗”思想严重,观念转变缓慢,始终认为自己是学校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后勤改革不管怎样变化,自己都不会下岗,工作不努力,专业技能学习上不积极进取,没有使命感、紧迫感和危机感,服务意识差,对待住户态度生、冷、硬现象存在,服务不能及时到位,或服务质量不能保证。

  3、缺乏配套的管理办法

  高校住宅小区是本校职工生活和学习的重要场所,而物业管理部门则是为小区内住户提供服务的单位,目前各高校在住宅物业管理中因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而使住宅区内好多方面管理无法可依,如近年来,随着住房产权的多元化,校内职工外购商品房的增多,校内住宅区外租户增多,因外租户人员身份复杂,不爱护小区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方面自治性差,不注意公共道德行为,严重影响本校教职工的正常生活和学习,还有小区内基础设施的管护,住户房屋装修的管理等都没有配套的管理办法,而物业管理中心或公司作为服务部门,没有相应的行政管理或处罚权,使得住宅物业管理在好多方面束手无策,难以提高住宅物业管理质量,无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4、住户物业付费意识不强,依赖性较大

  实行高校后勤改革以前,高校住宅区各项服务都是学校大包大揽,包括共用部位的维修、小区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卫生保洁、绿化管护、消防安全及门卫管理,甚至包括住户室内维修、有线电视收费等都是由学校支付,随着后勤改革及住宅物业管理的不断深入,以上各项福利性服务逐步实行住户有偿使用,好多住户对此不满,认为小区是学校的住宅区,自己是学校的职工,自己有权免费享受住宅区内的各项服务,过去都是学校出钱搞服务,而现在要自己出钱,观念一时难以转变,福利性服务思想浓厚,对物业管理缺乏认识和了解,对物业管理收费采取消极态度,对学校的各种管理办法故意刁难不予配合,难以接受“自己花钱买服务”的物业管理消费观念。

  5、物业管理经费短缺,难以创建优质服务

  高校物业管理不同于社会上的物业管理公司,它是以给教职工提供优质服务为目的,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所以其收费标准普遍低于同等商业性社会住宅小区收费标准,而随着高校社会化的不断深入,学校对住宅区的投入也逐步减少,使得住宅区物业管理成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长期以来,由于高校住宅的维修工作量大,加之外租户比例逐年增加,使的学校物业经费收入产出严重失衡,同时由于物业中心在高校后勤人事改革中富余人员的安置,使得高校物业从业人员队伍庞大,人员工资基数大,服务成本高。作为住户方面,随着现代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住宅区不再只是教职工生活居住的场所,也是其思想文化交流、休闲娱乐、开展各种文体活动的重要场所,而要创建高素质的人文环境,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综合性的优质服务,均需要一定的资金做保障。有限的物业管理经费使得物业管理部门日常支出很难日益为继。

  二、高校住宅物业管理的发展

  1、物业管理人员要更新观念,增强服务意识

  高校住宅物业管理人员大都是过去高校后勤旧体制下的后勤服务人员,“大锅饭”思想严重,随着后勤改革及物业管理的不断完善和推广,物业从业人员应强烈意识到“铁饭碗”的体制已不复存在,要有忧患意识,要破除“学校后勤非我们不可“的旧观念,树立优质服务的新理念,开拓进取,自我加压,主动出击,变“要我干”为“我要干”,确立“服务求生存,效益求发展”的经营理念,努力钻研物业管理新知识,学习和了解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行业动态,培养一切为了住户,住户是上帝的新理念,树立“诚心、创新、拼搏、向上”的企业精神,把提供优质服务作为我们工作的核心和行动的指南。

  2、要创建专业化的物业管理服务队伍

  高素质的人才是创造优质服务的基本条件,对于高校住宅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学校或集团应采用多种渠道、形式对员工进行培训和教育,重视员工的能力培养和潜力开发,创建科学的用人机制,鼓励员工进行技能创新和探索符合高校特色的新型物业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员工持证上岗,加强与国家级、省级示范小区的联系,通过参观、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员工的物业管理水平,通过专业讲座、技术大练兵等实践活动来提高企业的整体效能和市场竞争力。并利用高校优势,向社会上招聘高素质的物业管理人才,充实到高校物业管理队伍中来,努力造就一支懂经营、善管理、通技术、精业务的高校物业管理队伍。同时要引进竞争机制,加强考核,实行竞争上岗、按劳取酬,从而形成科学规范的物业管理体系,为住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3、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

  高校住宅区的地产及房产属于国有资产,住户只具有使用权,如何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学校领导及国资主管部门应予以重视,高校住宅管理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符合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要求,有利于学校减轻财政负担,使住宅物业规范健康的发展,而物业管理部门作为服务单位,只能搞好服务工作,无行政管理或处罚权,学校应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配合物业中心按照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方针、政策、统一制定高校物业管理的具体政策、办法、收费标准和服务内容,包括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外租房户管理办法、公共环境及国有财产管理办法、自行车存放管理办法等,并在各住宅区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积极成立小区管委会,形成学校、小区管委会、物业管理中心三方共同管理的局面。

  4、建立质量监督保证体系

  住宅物业管理中心应主动接受学校相关部门包括国资、后勤、纪检、审计、财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对服务内容包括共用部分及住户室内维修、消防、门卫安全、绿化管护、道路的维护、住宅区内公共设施的维护服务等项目进行检查,物业中心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行业条例,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法规,实行企业化管理,使住宅区内的各项管理规范标准,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条款认真履行合同,对物业中心在日常服务中不符合规定的项目要进行整改,对服务达不到标准的甲方可进行处罚,用法规和制度规范约束物业部门的行为,确保教职工能有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

  5、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建设

  高校物业住宅区不同于社会上的商业住宅小区,具有浓厚的文化环境及学术氛围,教职工群体素质比较高,住户对居住环境的建设及服务的要求都表现出较高层次的需求,作为高校住宅物业管理中心,在搞好各项服务的同时,应加强对物业管理的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并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配合工会、离退休处、校团委党委、宣传部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文化建设及群众性娱乐活动,要让每一位有热心和爱心的职工积极的参与到我们的小区物业管理中来,大力开展“小区是我家,美好环境靠大家”的宣传活动,培养住户的主人翁思想,营造积极、健康、向上、富有高校特色的社区文化,通过提高文化内涵,创建祥和的社区环境,通过筹建小区特刊和物业网站,多形式开展社区文化、体育、公益事业及社区旅游等活动,开设宣传栏和网上聊天等形式,以形成具有高校特色的文化氛围和格调。

  6、多渠道开展便民有偿服务,增创服务经费

  经费是物业管理的基础,也是物业公司开展服务工作的保障,物业公司在取得学校划拨的经费、住户交付的物业管理费及职工室内维修费外,还应充分发挥区域优势,挖掘服务潜力,拓展服务项目,通过开展有偿便民活动,寻求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此方面,学校应该给予政策支持,包括住宅区周边门面房的开发,住宅区内蔬菜、水果市场的开发,洗衣店、服装加工店、饮食服务摊点、粮油销售店等商业网点,广开资金来源渠道,补充物业服务费的不足,从而确保住宅物业管理的良性持续发展。

  7、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居住小区

  高校物业管理除立足于物业的管理外,更重要的是为住户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按照“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使住户能深入体会到“住户物业是一家,有困难找物业”的温暖,把住户对物业的满意作为物业人最大的欣慰,树立良好的物业管理形象。如小区内有好多老教授、专家、学者等老人,他们的子女常年不在身边,物业管理人员要经常同他们进行深入沟通,了解住户在小区内的需求和困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对待服务工作要高效、细致、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同时中心领导要关心职工生活,重视人性化管理,对于职工及家属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中心都应予以慰问、祝贺、看望,员工有不顺心的事时,中心领导要与他们进行交心谈心,帮助他们排忧解难,使得员工的积极型和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增强企业的凝结力和向心力,达到住户满意、领导满意、职工满意的和谐居住及工作环境。

  总之,高校住宅物业管理是一个新型的服务行业,它不同与社会上的物业管理模式,它的各项政策及服务标准应服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高校应结合自身的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住宅区行政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转变原有管理部门的职能,注入新的物业管理机制,依靠学校的支持,住户的配合,建立起具有高校特色的物业管理模式,向教职工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综合性服务,最终实现社会、学校、住户、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满意和长足发展。

  参考文献:

  1、《重庆物业管理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作者:徐志国、常剑、贺云华,《现代物业》刊载;

  2、《物业管理导论》王青兰主编,中国建筑出版社;

  3、《试论高校物业管理》作者:蔡炳华,《重庆工学院学报》05年1期刊载;

  4、《中国物业管理的发展状况及当前要解决的主要问题》作者:谢家谨(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

  5、《中国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2

  为了使“加强小区物业管理”主席协商会议更加富有成效,市政协文教卫体委组织部分委员组成调研组,在傅绍平副主席带领下,调研视察了市城区住宅小区,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对我市小区物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思考,并借鉴了外地好的做法,形成了这份调研报告,供主席会议协商参考。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把物业管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建设完美社区、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有效改善了市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了城市品位和市民生活品质。

  1。健全了物业管理规范制度体系。20xx年以来,市政府根据全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情况,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涉及前期物业管理、物业服务收费、物业保修金、物业维修资金管理等主要领域,形成了相对完整、较为完善的政策管理体系,极大地推动了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2。强化了对物业主体的培育和监管。培育和引导本地企业做大做强。20xx年常德福吉物业公司晋升为一级资质,实现了本地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零的突破。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依法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建立了资质年度考核制度和物业服务企业信用动态管理档案,并且加强了信用评价成果的运用。

  3。提高了服务水平拓展了服务领域。引进保利、金碧、万达等一批国内优秀物业服务企业驻常服务,传播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通过专题培训、专家讲座、开展竞赛、外出考察等多种方式提高本土物业企业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引导和拓展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从过去简单的保安、保洁、维修等基本内容,发展到目前的家政服务、代收代缴、车辆管理、特约服务等方方面面。

  4。加强了对物业管理硬件设施投入把关。制定了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公共活动用房等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小区总建筑面积的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50O;业主公共活动用房按照3‰—5‰配建,最低不得少于100O。并将物业管理硬件设施的建设标准纳入了全市房屋建设技术规范。

  二、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小区物业管理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暴露出不少问题,与党委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一定的差距。

  1。车辆停放无序。

  由于前期建设车位配套比例较低,加上近年来我市私家车保有量的迅速增加,小区内有限的停车位(库)已无法满足业主车辆的停放需求,致使小区内大量车辆无处停放,部分小区停车犹如见缝插针“抢车位”,挤占人行道、绿化带已成常态,占用消防通道、堵路堵门也时有发生,造成小区内交通堵塞,进而引发各类纠纷。市城区金色晓岛小区就出现过因为他人的车辆停放在车库门口,车库业主家小孩半夜生病需要急诊时而无法开车,一气之下怒砸堵库之车的案例。

  2。违法建设不止。

  部分小区存在严重的乱搭乱建现象,如有的一楼居民占用公共空间圈建小院、在阳台周围搭棚、破墙开店;有的顶楼搭建阁楼;有的违规搭设外置防盗网,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有的高档别墅小区甚至出现业主大兴土木推倒重建;还有的业主私自改变房屋的居住功能,租与他人开饭店、茶馆,开公司、做仓库,严重影响周边业主的日常生活。上述情况多是因没有及时制止而其它业主跟风效仿,导致不少小区乱搭乱建现象禁而不止、愈演愈烈。

  3。物业费用难收。

  目前市城区物业企业中有相当部分企业实际处于亏损状态,除了规模因素外,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偏低、物业费收缴率不高也是重要原因。目前多层住宅为0。5—0。8元/平米,高层住宅为1。0—1。5元/平米,部分小区收费标准还维持在10年前的水平。据武陵区调查表明,20xx年小区业主欠费额度平均达25%,个别小区高达45%以上,而物业企业能够承受呆账的临界点大致在10%。不少业主常以房屋质量差、服务不满意等各种理由拒交物业费。不断降低的收费额度导致物业服务质量下降形成了恶性循环。例如水岸名苑物业费收缴率不到70%,该小区已修建10余年,房屋维修资金收缴不到位,业主因屋顶漏水、水管破裂、停车紧张等原因拒交物业费。

  4。各类乱象频发。

  小区物业服务涉及业主、开发商、物业公司、政府职能部门等多个主体,一旦其中任何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导致小区内乱象频发,影响社会安定与和谐。如鸿升别墅南区部分业主以多种理由拒交物业费先后导致多家物业公司运转不畅而退出小区,小区内垃圾成堆,业主苦不堪言;芙蓉盛世小区因物业公司与业主就停车服务收费项目沟通不及时,导致发生业主冲撞停车道闸,损坏公共财物事件;金色晓岛和公园世家小区出现物业公司人员制止业主搭建阳光房而被殴打事件;荷塘月色小区业主为争夺业委会主任一职大打出手致伤住院。

  5。行政执法缺位。

  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缺位,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呈现“孤岛”现象。物业管理涉及的政府职能部门众多,部门行政执法没有延伸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如公安部门过多依赖物业公司并没有执法权限的保安维护小区治安;城管、规划部门对小区内乱搭乱建现象处理不及时甚至不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又无力制止;消防部门对小区车辆占用消防通道没有明确的处理办法。

  6。公共服务缺失。

  敞开式小区大多没有明确服务主体,基本上依赖社区提供的基本服务,而社区因为人力和资金的原因无法保障,部分敞开式小区因服务主体不明确,卫生、治安、交通等服务项目长期处于无序状态。许多政府投入大量资金改造的小区存在乱象反弹的隐患。如西苑新村政府投资900多万元对小区道路、下水道等基础设施进行了大规模改造,但至今没有专业化或自治组织物业服务进入,仅靠一位老人清扫卫生,乱搭违建、脏乱现象随时有反弹的可能。

  三、原因分析

  我市的物业管理存在的这些问题在全国来说有其共性的一面,也有其特殊性,应认真分析,科学应对,其主要原因:

  1。对物业管理认识有差距,重视不够。现阶段物业管理与人们的期待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还是对物业管理的认识不够到位,尤其是区县(市)、街道、社区对物业管理缺乏系统研究和深入思考,没有作为全局工作来考虑,宣传和引导力度不够,导致物业管理的社会地位一直未能得到凸显。同时,近几年我市着力开展的完美社区建设和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物业管理关联性研究不够,结合不紧。没有将物业管理纳入现代服务业范畴,物业企业无法享受在税收、财政等方面的优惠和扶持政策,政府对物业管理的政策支持不明显。

  2。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不规范,服务水平较低。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水平不高,部分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科学,没有或很少有内部考核和奖惩机制。个别企业在业主拖欠物业费、企业运营面临困难的情况下,为降低成本,便开始减员减薪,搞卫生的是“奶奶级”,当保安的是“爷爷级”员工,降低物业服务标准,导致业主拒交物业服务费现象的加剧,形成恶性循环。物业行业专业人才匮乏,大部分物业企业缺乏具有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的人才,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管理经验不足,与业主日益多样化的居住需求存在很大差距。

  3。部分业主素质不高,业主自治机构作用发挥不够。业主的物管意识普遍淡薄。一是难以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目前,我市仅有27%的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且有相当部分名存实亡无法正常开展工作。二是业主自治机构运作欠规范,基层纠纷处理机制效率不高。业主委员会委员准入门槛低,素质参差不齐,加之业主委员会不具备法人资格,街道、社区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管和处罚,导致其运作不规范,有的甚至成为个别业主谋取私利的媒介。三是业主缺乏共同家园意识。不爱护共用财物、不讲卫生、不遵守公共秩序等现象较为普遍,个别业主甚至恶意拒交物业服务费,给物业管理带来阻力。

  4。物业管理设施基础差,硬件建设跟不上。一方面由于部分房地产开发商受利益驱使,提高容积率、改变建筑物用途、偷工减料降低房屋质量、电梯以次充好、不按照合同约定标准随意更改环境及相关配套设施,没有配备或者没有配足物业用房与相关设施设备。另一方面部分老旧小区和政府投资的廉租房、公租房,由于规划、住建等部门在规划设计把关时没有要求预留物业管理用房和业主公共活动用房,导致不具备实施物业管理的硬件条件。

  四、几点建议

  调查组认为,小区物业系列问题不解决好,会留下诸多后遗症。首先是小区停车、治安等问题会扩散到社会,或侵占公共空间或引起社会不稳定,增加社会管理难度;其次是由于部分物业服务企业的退出会不断增加政府公共服务投入,街道、社区等基层组织将不堪重负;第三是直接导致部分市民生活质量下降。因此,应引起足够重视。

  1。强化措施,加大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建议尽快出台《常德市物业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从法制层面保障其发展。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议事日程,并作为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将物业管理纳入完美社区网格化管理范畴,加强区县、街道、社区物业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和队伍建设,健全基层物业服务与纠纷处理机制。各级财政要保障各级物业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设立物业管理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推广物业行业的创新、增值服务,对服务优质、社会反映良好的物业服务企业给予适当奖励,积极引导社会化、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进驻老旧小区进行服务,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作出良好成绩的给予适当奖励,对于明显亏损的企业给予适当补贴。

  2。明确职责,构建完善的联动管理体系。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推动行政执法向小区院内延伸。发挥房管部门作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在制定政策和行业标准及统筹协调与督导指导方面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规划、城管、住建、公安、质监、消防、物价等部门在小区物业管理工作中的`职责,形成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并将他们的投诉电话公示在各小区醒目位置,便于及时受理业主投诉。同时发挥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尤其是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的作用,把“安全、洁净、方便、和谐、快乐”的完美社区建设目标延伸至小区内,使小区成为完美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帮助建立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服务模式,协调各方搞好小区的监督、管理和服务。

  3。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多样性的物业服务模式。对新建和老旧小区,封闭式和敞开式小区进行分类指导,选择合适的服务模式。重点探索针对敞开式老旧小区的物业管理模式,规模较大的小区,可采取聘用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规模较小的小区,可采取“统一打包”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推广紫桥小区物业管理模式,鼓励街道或社区成立物业服务中心(登记注册)进行管理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自治,专项负责辖区内无法实行专业化物业管理的小区。研究针对保障房小区和农民安置公寓区物业管理的措施,做到服务不留死角。

  4。创新管理,提升物业企业服务水平。推动物业服务企业整合、改制、兼并和重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较大规模的物业服务企业,进一步支持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做大做强,树立行业标杆。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建立新型社区商业服务模式,延伸服务链条,不断满足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升服务能力,实现物业服务升级转型。及时化解物业服务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和矛盾,推动我市物业服务水平快速提升。加快建设监督体系,大力培育业委会,提高业委会组建率、专业性和公信力,让业主直接参与对物业服务的监督和合作,形成由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和业主共同参与的新格局。

  5。倡导诚信,增强物业主体的自觉意识。正面引导与惩戒并举。一方面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各类媒体、小区宣传栏等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等物业主体各方的责任和自觉意识。强化示范带头,通过广大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去影响广大业主,增进业主对物业管理的认知和理解,提高市民对物业服务的认同感,提高物业服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自豪感,营造有利于物业管理的良好社会氛围。另一方面建立诚信管理制度,建立物业主体各方的诚信档案,对不守诚信的企业法人和业主进行失信惩戒,是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还要进行问责。

  6。突破难点,推动小区物业管理全面提升。以拆除小区违法建筑和老旧院落改造为突破口,对违法建筑进行梳理,确定牵头单位,明确分批整治目标,开展联合整治行动。对老旧小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落实市中心城区两级财政配套资金,对我市城区老旧院落和敞开式老旧小区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照总体规划、综合整治、分类改造、一院一策的原则,对老旧院落安防设施完善、路面平整处理、停车位(线)划定、垃圾装运处置、环境整治、管理用房配置、水电“一户一表”工程、雨污分流、管线序化等功能性专项改造,确保整体工作真正惠及民生。注重宣传发动,激发广大群众参与拆违和院落改造的热情。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3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富强进展,我市新开住宅小区不断增多,加之原来的老旧小区,使得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突显,小区居民对物业方面反应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借机关工委要每名机关干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深化基层进行调研要求之机,就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方面绽开了调研。现将调研状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物业管理工作的现状

  ㈠小区物业管理的基本状况

  物业管理这个行业随着我市近年来的住宅小区的不断增多而显得越来越重要,它关系到千家万户,因此,我市在x年9月就成立了公用事业管理办公室,主管和规范北镇市物业管理行业,通过实行物业公司申报考核机制、建立专项修理基金制度、成立业主委员会、颁布相关法律法规等一系列措施,将全市的物业管理工作逐步推向法制化、规范化。

  目前,我市楼房建筑面积245万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积为175万平方米,办公面积40万平方米,商业面积30万平方米。有住宅小区147个,有28个小区由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其余小区部分由所属单位管理,部分由业主自行管理。

  我市物业管理居住面积已有90万平方米,9家物业服务企业取得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物业从业人员80人取得从业资格证书,新建小区物业掩盖率达100%,我市的物业管理工作从过去的建管不分,到现在的建管必分、逐步走向市场化的管理模式,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树立良好城市形象,发挥重大作用。

  ㈡住宅小区的特点

  1、住宅小区档次差距大。从小区配套设施方面看,既有新建的设施齐全、有专人管理、绿地率高的高标准小区(例如盛华苑小区等),也有早期开发的设施不完善、甚至是脏乱差的小区,小区楼间距小,绿化少,车位少,无人管理,物业形同虚设。

  2、老旧小区遗留问题多。由于历史的缘由和客观条件限制,我市部分居住小区建成时间较长,遗留问题多。有的小区基础设施差,配套不齐全;有的小区建设规模小,相关手续不完备;个别小区还是放开式的,给物业管理工作带来肯定难度。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物业管理服务行为不规范。尽管我市很早就成立了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对物业行业进行管理,也出台了许多政策和法规,例如《北镇市物业管理方法》对我市物业管理方面进行指导和约束,但是由于物业方面的广博性与繁杂性,我市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培训还远远不够,普遍存在着聘用人员未取得相关物业管理上岗证就上岗的现象,从业人员整体素养不够高,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服务质量差。

  2、费率不统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率低。从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方面看,从1元/月/平方米到0.5元/月/平方米不等。从物业管理费收缴率方面看,收缴率高的如“港宇花园”达到98%,而有的老旧小区收费率低,更有甚者没有物业,只是业主自己交一点费用,用来作为垃圾清理和雇佣打扫楼梯的人工费用,造成收费难的缘由是多方面的,一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质量不到位。二是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力量有限。三是业主反映的问题得不到准时解决,引发居民不满心情而影响交费。四是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的消费观念尚未完全形成。五是各个小区标准不一,收费高的与收费低的相比认为不值,不愿主动交费。

  3、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组建难且运作不规范。业主委员会,是指由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代表组成,代表业主的利益,向社会各方反映业办法愿和要求,并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管理运作的一个民间性组织。具了解,我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有些问题只是个别业主私下向物业反映,而不代表集体的诉求。造成这种现象的缘由是:一是大多数业主熟悉不足,新的小区设施、管理要好一些,多数人认为没有必要;部分老旧小区开发的较早,那时没有特地的物业,只是开发商代管,由于赢利不高或收费率低等缘由,对小区弃之不顾,造成无物业管理的现象,其业主认为业主委员会更无必要,造成业主大会迟迟不能召开。二是部分小区规模较大、业主户数较多且相互之间大多又不熟识,组织业主进行选举、决策等事务存在较大难度。三是业主参加意识不强,即使有业主委员会,其成员组成简单、人员良莠不齐,缺乏“有力量、出名望、善协调”的`组织者。四是有些个别小区业主委员会虽然建立,但运作不够规范,管理机制不健全,无法真正地发挥其作用,最终不了了之,形同虚设。

  4、物业行政管理体制尚未理顺。行使对小区物业行业管理职责的是市住建局下属的公共事业管理办公室,但这种职能指导性的职能居多,对物业公司真正约束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出来。此外,物业管理涉及到房管、城建、物价、供电、供水、消防、公安等多个部门,有时各种冲突交织在一起,仅靠房管部门难以协调各方,简单造成物业纠纷投诉率高、调解率低的局面。

  5、无物业管理的个别住宅小区物业维护、管理问题日益突出。我市尚存许多老旧小区,最早追溯到家属楼的时代,大多配套不齐全、绿地面积小、停车位不足、环境脏乱差、房屋立面破损严峻等问题,加之规模小,户数少,大的物业公司不原接手,这些旧住宅小区目前尚无法开展物业管理,其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成为广阔业主反映剧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看法和建议

  针对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物业管理工作,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出如下看法与建议:

  1、要完善物业管理源头监管。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从源头上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仔细落实各项监管措施,从根本上削减物业管理冲突纠纷。一是市工商、建设等部门应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看法和建议,着手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明确规定前期和后期物业管理服务中的服务范畴、服务标准、合同期限、服务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约束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行为。二是集中组织各个物业公司学习相关规范内容,组织物业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让其持证上岗,并要求物业公司保障其合法权利,削减人员的流淌性,让其服务能高效、持续、稳定。第三,要健全完善物业管理各项制度,建立市、乡镇、居委会、公事办等部门的综合协调和冲突纠纷调处机制,将物业管理纳入社区建设统一管理,乐观探究行政主管部门、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共同参加、相互监督的物业专项修理资金的缴交、保存与使用的新型工作方法,确保专项修理基金的足额归集和合理使用。

  2、统一标准,提高服务收费率。制订统一的服务规范的同时制订统一的收费标准,提高或变动收费标准时要征求广阔。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4

  物业管理作为新兴的朝阳产业,在我市已有十余年的发展历史,这十几年来,在各级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广大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的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物业管理从一个新生事物发展成了贴近千家万户、家喻户晓的行业。为了更深入地了解我市物业管理现阶段发展状况,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实地走访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我市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调研中发现问题归纳如下:

  一、收费难依然是制约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最大壁垒

  在调研中反映最多的问题就是收费难,虽然《物业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一年多,但业主的交费意识、物业管理观念尚未完全形成,收费难依然是困扰绝大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的首要问题。业主不交费的理由很多,主要是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和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管理企业收上来的物业费越来越少,从企业追求利润的经济本性来说,当收入小于成本或者利润减少时,必然会降低成本,而降低成本的直接后果就是服务质量下降,于是更多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不满意,从而不交物业费,这就进入了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所以要搞好沈阳的物业管理,必须从培养人们的交费意识入手,努力提高收费率。

  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运行不规范,作用发挥不当

  在《物业管理条例》中,业主大会制度被作为一项重要制度再次明确,业主大会是全体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作为产权人和物业使用人的业主是小区真正的主人,管理好小区应该是全体业主的共同愿望,所以物业管理不是物业管理企业一方的事,而是全体业主的事,业主应通过业主大会这一渠道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发表自己的观点,参与到小区管理中去。但在调研中发现,很多小区的业主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小区物业状况漠不关心,造成业主大会召开困难,有些小区在全部入住几年后仍没有召开过业主大会,没有组建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处于前期物业管理状态,个别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因缺乏沟通渠道而无法解决,为小区正常的物业管理埋下隐患。有的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程序不规范,未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不具有合法性,其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不能代表全体业主。还有的小区即使按规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其成员对物业管理相关知识了解甚少,对其职责认识不清,缺乏足够的精力、热情,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不能起到应有作用。另外,个别社区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比较漠然,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发挥应有的组织、指导作用,使部分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处于无序状态。

  三、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及时满足,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其实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很多是源于物业管理企业人员服务态度不好,很多问题只要正确沟通都是可以解决的,物业管理企业人员一定要树立“业户至上”观念,才能把物业管理这项工作做好;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例如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很重要的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四、服务标准不统一,有待规范

  物业管理服务作为一种商品,不仅具有一般商品的特性,还具有一定公众性的特性。业主在购买本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时候会与其他小区相比较,看看自己所享受到的服务在价值、价格上是不是最优的,但由于现在我市未对不同价格的物业费应具体提供那些服务做出细致明确的规定,所以在业主进行比较的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同质不同价,或者同价不同质的现象,这种现象会对业主在评价物业服务上产生影响。因此服务标准需要进一步规范。

  五、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正常经营

  开发商遗留问题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二是承诺未兑现,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园区内配套设施未健全。调查中,有些物业管理企业管理人员反映他们小区内没交物业费的业主有90%是因为房屋质量有问题,还有的是因为开发商承诺的配套设施没有建,业主又找不到开发商,于是物业管理企业便无奈地成了替罪羊。此外,有些物业管理企业为了扩大管量,对开发商妥协,降低承接标准接管物业,也为日后的管理工作埋下隐患。

  六、地方性法规建设滞后,影响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化

  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已颁布实施一年多,对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起到了积极的规范作用,但由于其全国性和指导性的特点,在解决物业管理中的一些具体问题时可操作性差,这就要求我市能尽快出台地方性配套法规、规章,如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上的投票权数的确定等。

  针对以上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尽快出台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级标准

  按照“分等定级、质价相符”的原则制定物业管理服务质量等级标准,同质同价,质高价高,不同等级,价格不同,服务内容和质量也不同。由小区业主大会根据需要讨论决定选择具体服务标准,并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不搞服务不足,也不搞服务过剩。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合同规定提供服务,业主按时足额交纳物业费,物业管理企业定期公布费用收支账目,让业主明白消费,避免双方因费用问题产生怀疑。

  二、加快业主大会制度规范化进程

  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成立业主大会,公开选举业主委员会,使业主的合法权利得到保护,正当权益得到维护。经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要热心公益事业,对这项工作有足够的热情,能够在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之间起到沟通桥梁的作用,及时将业主意愿反映给物业管理企业,在遇有业主因开发商遗留问题不交物业费时及时向业主解释,消除二者间误会分歧,使小区物业管理在和谐的氛围中正常运行。

  三、制定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道德素质

  在提高员工专业技能方面应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人力资源管理,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2、制定计划,分期分批对各类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3、实行“末位淘汰制”,竞争上岗,树立岗位就是报酬的观念;

  4、多渠道吸纳有经验的专业人才,与本地实际相结合,优势互补,全面提高从业人员素质。

  在提高员工道德素质方面,要着力从培养其服务意识入手,说话、办事时刻从服务者的角度出发。因为在物业小区里,住户人数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作为物业管理人员不能对业主要求太高,应该多从自身找差距,摆正自己的位置,工作中多一份耐心,用自己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服务水平赢得业主的理解和支持。

  四、严格把好验收关

  事实证明,开发商遗留问题是日后小区物业管

  理的最大难题,所以在小区竣工验收时,相关部门必须严格把关,房屋质量、配套设施必须保质保量。物业管理企业在承接物业时也要详细检查物业情况,包括小区业主档案资料等,不能因盲目扩大管量而为日后经营管理埋下隐患。

  五、尽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

  由于各地物业管理实际情况存在差异,《物业管理条例》将一部分具体法规、规章的制定权交给地方,我们应根据我市物业管理实际,结合《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一年多以来的实践经验,尽快制定出台实施细则,为解决具体问题提供操作性强的法律依据。

  六、加大宣传力度,创造物业管理和谐的供给需求环境

  深入细致宣传《物业管理条例》,让广大业主不但了解物业管理对小区环境的重要性,也能在适当时候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利益,充分行使自己作为物业主人的权利。同时通过宣传,也要使物业管理企业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工作性质,更好地在法律和合同范围内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使物业小区形成业主要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提供服务的互补状态,促进我市住宅小区环境优化,推动整个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物业管理调研报告15

  物业管理是城市管理和社会建设矛盾集中体现的领域,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为此,今年3月至6月,我们联合开展了加强石景山区物业管理的调研,目的是全面了解我区物业管理现状,反映群众所关心的物业管理实际问题,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和区域形象的提升。此次调研听取了区建委关于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基本情况的介绍,实地走访了部分居委会和物业管理公司,召开了由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物业公司、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单位参加的不同层次的座谈会,发放了近千份居民调查问卷,搜集了关于加强我区物业管理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据调查,我区共有各类物业建筑面积20xx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1200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105个,其中,上世纪八十年代以前建成入住的小区46个(包括各类家属院,不包括军产),占44%;

  九十年代后,按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综合开发建设而成的小区59个,占56%。已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79个,占居住小区的75%;

  成立业主大会的小区11个,占实行物业管理小区的14%。全区共有物业管理企业68家,其中在我区登记注册的44家,在外区注册的24家,从业人员6000余人。目前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内多种管理形式并存,既有商品房、承租房、房改房、拆迁房,还有康居房及单位直管楼等。

  总体看,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物业管理市场处于发育初级阶段。目前仍然没有实行物业管理的居住小区占25%;

  抽样调查问卷显示,未收取物业费的小区占33%。同时,近年来我区部分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获奖,物业管理覆盖率呈上升趋势。二是物业管理总体水平偏低。统计数据显示,与北京市整体水平相比,我区辖区内注册登记的.物业管理企业数量少、规模比较小,资质等级偏低等;

  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三是物业管理行业监管体制基本建立,20xx年8月以来,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加强了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督检查,开展了物业管理规范化活动,积极探索社区物业管理自治方式,开展物业管理试点工作,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进一步加强了我区物业管理行业政府监管的工作力度。

  二、我区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积极推进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着力搭建社区自治的新型组织平台,物业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总结了一些宝贵经验,但由于体制、观念、机制等因素的影响,我区物业管理工作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1.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开发商遗留问题严重是各地普遍存在的问题,我区也不例外。问题主要包括变更规划、配套设施不落实、房屋及附属设备质量不合格等等。这些问题遗留到物业管理阶段并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矛盾集中到物业公司身上,据调查问卷显示,77%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小区物业公司没有尽到管理责任,69%的受访者认为居住小区技防措施不健全。

  2.物业管理公司定位不准确。我区现有物业管理企业规模小、资质等级低,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偏低,经营管理理念陈旧,市场竞争力不强。我区登记注册的44家物业管理企业中,按资质分类,一级资质仅有2家,二级资质也只有3家,三级资质39家,与全市整体水平比较相差太远;

  按照性质分,24家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17家由单位后勤部门转制而来,2家是直管公房房管所改制企业,这些物业公司受计划经济企业体制的影响比较深,有些企业甚至仍按照事业单位方式运作,以管理者自居,服务意识差;

  有些企业低水平服务、高标准收费,甚至出现乱收费;

  有些企业错误认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门槛低,缺少对员工的培训和严格规范的制度管理,造成人员素质普遍偏低;

  有些企业不经业主同意,擅自经营物业共用部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3.部分业主观念陈旧且缺乏组织性。我区部分居住人群收入水平不高,对物业管理收费的理解尚未到位,不愿意按照目前价格享受较为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业主普遍存在维权意识强烈而责任意识淡薄,经常出现业主权利滥用现象。据调查问卷显示,只有1%的受访者对《北京市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很了解,不了解的多达37%;

  71%的受访者表示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有关房产权利方面的规定。

  业主相互不熟悉,往往出现“谁都可以牵头成立业主大会,但谁都无法真正成立业主大会”的无序局面,业主委员会的权威受到质疑。据调查问卷显示,78%的受访者所居住的社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当居住方面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更多人倾向于选择通过居委会维权;

  87%的受访者认为业主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好,居委会作用发挥好。

  4.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物业与园林、环卫、公安、交通、市政等管理部门之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职责划分和相互配合的问题,有些是行政监管关系,有些是业务合作关系。目前,我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关系以及与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居委会等相关部门的关系还未理顺,责权利的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公共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开发商、物业企业、业主以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的衔接也存在一些问题。如本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职责被人为地转嫁到了物业公司,使物业公司客观上既承担一个企业的责任,又承担着部分政府公共服务的职能等等。

  三、关于加强我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建议

  石景山区地处城乡结合部,物业管理具有一定的特殊性,需要探索适合我区实际的物业管理模式。通过此次调研,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1.推广物业管理企业前期介入。物业管理企业前期介入是指物业管理企业在正式接管物业之前就参与物业管理小区的“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销售—管理”等过程。这样有利于避免开发项目在设计、施工和配套方面出现后期物业管理难以解决的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开发商遗留问题对物业管理的隐患,有助于形成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和谐相处,三方共赢的良好局面。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从政策、资金、管理以及技术手段等多方面问题入手深入研究,加强引导,推进我区物业管理企业前期介入工作。

  2.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作用。要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作用,在为物业管理企业提供交流平台,促进行业自律,推动公平竞争,协调利益冲突,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作用。协会应着力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摸清行业基本状况,研究行业发展理论;

  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反映企业合理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开展各种形式活动,形成行业的凝聚力;

  正确引导舆论宣传,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和职业道德培训,形成在职继续教育的长效机制。

  3.推动各方思想观念转变。在对开发商诚信考核中,要增加其开发小区物业管理好坏的考评,使其注重树立品牌意识,做好建管衔接;

  行业主管部门要改变姿态,充分利用全方位的媒体手段主动宣传物业管理的必要性,积极推行我区一些社区典型做法,如七星园小区,引导广大业主维好权、用好权、尽好责;

  物业管理公司应抛弃行政管理的方式,加大对业主的情感投入,与业主建立良性互动,用更好的服务取得业主理解和配合,同时要像首钢物业公司一样积极向外寻求发展机会,过度期采取两种体制并存的运做模式。政府有关部门和社区组织应组织成立物业调解协调机构,继续完善社区党委、居委会、业主及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四方自治组织的联动议事平台,理顺物业管理体系,建立基层管理长效机制,推动业主大会组建工作。

  4.探索我区物业分类管理模式。我区物业管理有特殊性,应针对居住小区的特点探索不同的物业管理模式。对于一些老旧小区来说,由于观念限制和硬件条件的制约,让居民出钱引入物业公司很难行得通。对这类长期以来欠账较多的老旧小区,政府有关部门及产权单位应加强资金的合理投入,探索规范的物业管理以外的新形式,如充分延伸居民委员会、房管所的作用,或发动群众建立自我管理的自治组织,力求用比较低的成本解决物业管理的基本需要问题。对于新建商品房小区,政府应加强引导和约束,引入市场化、专业化的管理模式,为企业创造更好的公平竞争环境,逐步打造代表自身核心竞争力的物业管理企业品牌,为建设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5.大力提高居民区自治水平。物业管理处于发展时期,配套政策尚不健全,不可能事无巨细都采用法律手段。而社会矛盾纠纷得不到及时调整,就有可能陷入无法缓解的对立困境。因此,在我区物业管理中,要将乡规民约纳入法治体系,通过规划居民区建设的内容,完善乡规民约,提高居民的权利义务意识,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的基础上,承担民主管理的责任。建议选择部分小区先行试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剖析居民区中缺乏公德的表现,针对性地建立乡规民约,培育一批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文明楼等品牌项目,坚决反对在居民区生活中地极端个人主义等自私自利现象,大力提升小区的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水准。

  6.提高物业公司服务质量。物业公司应结合实际需要,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创造自己品牌,要通过提高员工知识技能的培训,运用先进的管理手段,在企业内部应岗位明确,职责分明,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考核体系,降低企业管理成本,同时应充分利用自动化设施,加大管理智能化的科技含量,更有效地实施各项管理服务。要从日常检查、客户交流、业主满意度调查、管理费收缴、相关信息反馈等方面了解物业服务是否满足业主的需求,从而制定相应的措施,有条件的企业应积极建立ISO9001标准体系,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7.完善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行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的规章制度,但缺乏与法规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如:业主委员会运作;

  物业管理招投标;

  住宅维修基金管理;

  物业管理服务用房设置使用;

  业主委员会的法人地位及其职责、权力和义务;

  明确物业管理企业、业主管理委员会、居委会三者之间的关系等,致使近期物业纠纷案件数量增多,并形成群访,区法院200 年就受理物业纠纷522件。建议积极通过人大、政协等呼吁相关部门制定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和法规文件,使其更具体、更具有操作性,使之真正能够规范和指导市场运作。

  随着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完善,随着物业管理机制的不断创新,随着广大业主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随着政府对物业管理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相信我区物业管理企业必将显示出其强大的生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出现新的整洁、美观、安宁、舒适的宜居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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