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回收难调研报告

时间:2024-11-09 13:18:48 调研报告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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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回收难调研报告

  在生活中,报告的使用成为日常生活的常态,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那么大家知道标准正式的报告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电费回收难调研报告,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电费回收难调研报告

  是供电企业的主要经营收入,长期以来,用户拖欠电费的现象十分严重,已使供电企业生产经营举步维艰。面对电费日益严峻的不利形势,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电费回收难的问题,必须对形成欠费的原因加以深刻剖析,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同时,还必须依靠方方面面的大力支持,运用行政、经济、技术,甚至法律手段维护供电企业的合法利益。下面对电费回收难的原因及应采取的措施作如下分析:

  一、电费回收难的主要原因

  1、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市场经济竞争的日趋激烈,每年一些经营亏损停产或倒闭破产企业,影响电费回收。

  2、一些承包企业、个体经营户对交纳电费重视不够,法制观念不强。

  3、供电企业未按用户信用等级确定相应的收费方案,未执行预收电费或按期划拨电费,致使用户的欠费金额逐月增加,越积越多。

  4、供电企业对一些客户用电性质、用电状况不了解,尤其是对租房营业户的经营情况不掌握,经营者拖欠电费溜之大吉,形成呆账。

  5、一些客户电能计量装置出现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后对其进行补电量处理,由于应缴电费数额较大,客户一时承担不起,致使电费不能足额回收。

  6、部分抄收人员抄表不到位,形成客户电能表上积余电量,或估抄电量过多,致使客户电费不能及时足额上缴,造成用电纠纷,也使电费回收不能及时。

  7、某些收费人员执行电费滞纳违约金制度不力,致使一些企业从思想上对及时上缴电费重视不够。

  二、解决方法和措施

  针对上述原因,我们要正确分析,区别对待,千方百计确保电费及时足额回收,其主要措施如下:

  1、广泛利用各种媒介,加强有关用电法规的宣传。加大对《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供电营业规则》以及其他电力行政法规中有关供用电双方的电费回收难的原因及解决方法权力和义务,以及电力部门有关电费回收规定的宣传,特别是宣传拖欠电费依法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供电区内,经常利用宣传车和广播、电视、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费、用电是用户的权力,交费是用户的义务”,使电费回收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家喻户晓。

  2、加强与政府部门、用户沟通交流

  主动与地方政府沟通,经常向当地政府领导汇报客户欠费情况以及我们的工作,争取政府部门的支持和配合,协助供电企业解决收费问题,必要时可通过政府采取行政干预的手段回收电费。

  供电部门收费人员应主动和用户管电人员、财务人员搞好关系,了解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掌握资金信息,便于电费催收。

  经常组织召开辖区内用户座谈会,倾听用户意见和建议,了解用户用电需求,通过与用户沟通交流,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加深彼此感情,促进电费回收。

  3、完善企业内部收费制度,加强职工队伍建设

  (1)加大供电企业内部考核力度,按规定内查外核,减少差错,增强抄核收人员的收费意识,做到应收必收,收必足额,为电费回收创造良好环境。

  (2)严格执行电费滞纳违约金制度,严格按“合同”执行,主管营业的领导要亲自监督检查电费违约金收取情况,不让欠费用户有利可图。

  (3)对超过规定期限,经多次催缴仍未结清电费的用户,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一定的审批权限采取停电、限电措施。

  (4)对大工业用户坚决执行按期划拨电费制度,通过采取分期收费的方式,可以降低催费的难度,强化企业的交费意识,同时也可以避免形成大额坏帐。

  (5)建立电费预警机制,对有窃电行为的用户、流动性较大的商业用户、临时用电户、租赁经营用户、恶意拖欠电费等用户实行预购电制,安装预付费电能表,采取先缴费后用电,确保电费回收。

  (6)开展客户信用与风险等级评价工作。加强电费风险研究与管理,建立欠费构成、信用、风险分析,加大对经营状况不好企业的监控力度。对少数故意拖欠电费且信誉度较差的企业,必要时进行媒体暴光,甚至采取依法清欠的手段,坚决遏制欠费现象的出现;当电网缺额限电时,对屡催未缴的长期欠费户要先采取停、限电措施。

  (7)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依法明确供用电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认真与各类用电客户逐项签订供电合同条款,明确产权分界、计量结算方式、执行电价、缴费时间及相关责任。

  (8)细化和量化考核指标,落实收费承包责任制,把电费回收与供电所负责人、收费人员的工资挂钩,充分发挥奖惩激励机制,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明确清欠责任,使各所负责人、收费人员自觉"种好"各自的"责任田",增强责任心,主动做好电费回收工作。

  (9)健全清欠制度,开展电费回收情况分析,有针对性地制订清收措施,积极采用技术手段,如电话通知,网上查询等,提醒用户及早缴费。实施资产抵押,以贷款、产品与电费相抵,提前防止企业借改制、重组之机恶意欠费或逃缴电费的现象。对于陈欠电费单位要与欠费用户签订清欠电费协议、还款计划,要经常性地实施催收工作措施。

  4、采取法律手段加大电费回收力度

  (1)申请支付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只要具有正式的、司法认可的供用电合同,在用户欠费不交的情况下,供电企业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收取电费。如用户违抗法院支付令,人民法院有权冻结其账户,并通过银行直接划拨或以财产抵债。

  (2)向法院起诉

  供用电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于确实无钱或即将倒闭、破产的用电企业,供电部门追收电费的有效手段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开庭审理后下达判决书,对于不执行判决的用户,供电企业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还可通过法院调解,用欠费企业的产品、房地产、设备、车辆抵交电费;或待其财产拍卖后用拍卖所得交纳电费。

  (3)实行电费担保

  为防止电费拖欠,对用电大户,供电部门应要求用户联系其它经济实体进行交费责任担保,由供、用双方及担保单位签订司法部门认可的担保合同。一旦用户出现欠费现象,可找担保单位负责交费。

  5、加强优质服务工作

  (1)以优质服务,拉近与客户距离电费回收除正常定时定点坐收、委托银行代办外,抄收人员要发扬千方百计、千辛万苦、千言万语的精神,及时登门催收。对那些平时不在家的用户,要早、中、晚上门催收,特别对交费意识不强、有钱不交、长期拖欠的“难缠户”、“钉子户”必须深入到用户,苦口婆心地宣讲有关电力法规、政策。对确有困难的用户应以实际行动帮助解决用电上存在的难处,化解矛盾,增进用户对供电企业的理解和支持。

  (2)恪守职业道德

  在催收电费过程中,要特别注意规范职业道德,利用供电部门的优势,为客户想方设法减负增效,要服务到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

  (3)优质服务应以守法为前提,坚持收费原则在收费中,个别“钉子户”总是会有的,他们明知电是商品,用电必须交费,就是想侥幸逃过。对这样的人我们也应做到有理、有利、有节,先采取电话或书面通知,对一些长期避而不见的“钉子户”,也要通过和当地政府、村委会沟通,由他们协助进行通知。如果在限期内仍不交费者,坚决予以停电。对态度恶劣者,协同公安部门一道用法律手段强制执行。通过对个别人的处理,群众也能充分认识到用电交费天经地义,从而认真履行交费的义务。

  总之,确保电费及时回收是摆在所有营业收费人员面前的一个难题。供电企业应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通过挖潜堵漏,优质服务,采纳新技术等,不断探索电费回收之道,在探索中前进,在实践中完善,努力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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