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

时间:2023-07-09 09:59:59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反担保合同【精华】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反担保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反担保合同【精华】

反担保合同1

  反担保协议

  甲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丙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丁方: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 。

  鉴于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以下简称"XX银行")办理贷款40万元,需要提供担保人,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了担保,为此各方共同签订了《 》(以下简称"贷款合同"),依该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向XX银行银行办理的贷款提供保证。贷款合同已于年9月到期。现乙方继续要求甲方为其提供一年担保,为确保甲方因乙方逾期还款致甲方承担保证责任后追偿权的实现,甲方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并由丙方、丁方作为乙方反担保的保证人。

  现甲、乙、丙、丁各方经自愿、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担保债权的认定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贷款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担保形式

  1、丙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2、丁方作为乙方保证人,对乙方因本协议约定事项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二年。

  第三条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向______银行银行履行保证责任后____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担保范围

  乙方及丙、丁就承担追偿债务和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XX银行要求的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第五条甲方权利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享有如下权利:___________

  在甲方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向乙方行使追偿权;

  甲方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选择向乙、丙、丁任何一人承担全部债权,也可选择同时要求三人共同承担责任;

  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及丙、丁X的同意,但应通知乙方及丙、丁X,通知应当采取书面方式,自甲方依照本协议第十条约定地址寄出邮件的,则视为通知的到达。

  2、甲方应履行下列义务:___________

  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依照《民法典》及《担保法》相关规定,拒绝承担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义务的权利。

  2、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丙、丁X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1、丙、丁X为乙方的连带担保人,为乙方因甲方承担保证责任而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丙、丁X任何一方在承担甲方要求的担保责任后,有权向乙方就自己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进行追偿。

  第八条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各方一致确认,在签订本协议时,所使用字、词、句均充分理解,无重大误解、欺诈、胁迫等情形。

  3、若本协议的某些条款或某些条款的部分内容在现在或将来无效的,该无效条款或该无效部分并不影响本合同及本合同的其他条款或该条款的'其他内容的效力。

  第九条违约责任

  1、各方应当依约履行自己的义务,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全部款项的,处应当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以外,违约方还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 ______元(大写______元),并承担守约方的权利实现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及鉴定费用等)

  2、丙、丁应当督促乙方履行自己的义务,若乙方违约导致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丙、丁对违约金部分也应当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纠纷的处理

  1、各方就本合同未尽事宜、或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2、各方提供以下地址为通知、法律文书等文件送达地址: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证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一、_________向_________银行_________分申请贷款,丙方同意为此提供保证担保。

  二、甲方愿以其在乙方开立的下列资金账户及其下挂的证券账户内全部资产向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资金账户:_________;证券账户:_________。

  三、丙方委托乙方对甲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进行监管,乙方接受委托。甲方同意丙方及乙方对其账户进行监管。

  四、乙方对上述资金账户及证券账户在其电脑系统内进行质押监管记载。

  五、如甲方上述账户内资产总值低于_________万元,甲方在接到丙方通知后应即时采取填补资金等措施。

  六、若乙方未收到丙方出具的书面通知,不得为甲方已质押资金账户办理资金划出,不得为该资金账户下挂的证券账户办理股票转托管、撤销指定交易、销户等导致甲方资产减损或转出的手续,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监管期间,甲方在本协议约束下可自由进行证券交易。

  八、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甲方账户内总资产低于_________万元,丙方有权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禁止甲方基于上述账户的.证券交易权。乙方同意予以办理,但不承担证券卖出过程中由价格变动及市场承接能力因素而造成的损失。

  九、甲方不可撤销地同意:如借款人届期未还清借款,丙方有权仅持贷款行出具的借款人未还清借款的证明,指示乙方卖出甲方证券账户内证券并扣划甲方资金账户内款项至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同意予以办理。

  十、乙方在收到丙方出具的申请书后,应及时为丙方提供资金及证券对帐单。

  十一、如借款人届时依约履行还款义务,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解除本监管协议。

  十二、签约时所打印之资金及证券对帐单作为本协议。

  十三、本协议一式三份,自签约时即时生效。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3

  委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已与乙方就该项目签订《委托担保合同》。甲方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反担保,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本合同是《委托担保合同》的补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一条反担保存款

  1.甲方应在签订《委托担保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反担保,并交付保证金,保证金按保函担保金额的5%存入,总额为人民币(¥元)。

  2.保证金在甲方未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编号,以下简称主合同)约定的义务及解除乙方的担保责任前,由乙方监管,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处分或退款。(那我的押金照这句话不能退?)

  3.如果乙方因甲方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乙方有权直接使用保证金履行担保责任,支付担保受益人提出的损失赔偿和违约金,或赔偿乙方损失,实现债权和违约金,甲方对此无异议。

  乙方使用保证金承担担保责任并支付相关费用后,未达到本条第1项规定比例的,应向甲方发出补充保证金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通知书后三日内补足保证金。逾期的,乙方按日支付定金总额的2%作为违约金。

  如上述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本项第1款所述的赔偿和费用,乙方将向甲方发出《追偿通知书》,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日内将不足部分支付至乙方指定的账户,并补足保证金。逾期支付上述款项及保证金的,每日按应付款项及保证金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二条反担保保证金返还

  1.在保证期内,如果甲方忠实履行主合同和保函规定的义务而未引起任何索赔,乙方应在解除乙方保证责任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反担保保证金退还给甲方,甲方应将原始保函退还给乙方并提交完整的退保资料。乙方存款期间,不收利息。

  2.若甲方的行为导致乙方履行担保责任,且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有反担保保证金余额的.,在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期满后,乙方应按上述程序将担保余额返还给甲方。

  3.返还保函时,甲方应提交以下材料:(1)保函原件;(2)工程竣工验收证书;(3)甲方向乙方出具的保证金资金兑换的财务凭证原件

  第三条其他反担保措施

  除向乙方交存保证金外,甲方还应向乙方提供如下第一份反担保。

  1.项目负责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反担保(附后)。

  2.第三方法人对甲方在委托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保证,并出具《第三方法人反担保书》(附后)。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双方另行签订抵押或质押反担保合同。

  4.如甲方发生重大违约或财务状况恶化,乙方可要求甲方提高担保率、增加反担保保证金或提供其他新的反担保,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陈述和保证

  1.甲方承诺其向乙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陈述;甲方承诺已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出具本反担保。

  2.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书面通知乙方:

  (1)甲方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其他经济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2)发生与甲方或甲方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现场施工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事件;或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

  (3)在乙方保证责任解除前,甲方有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合并、分立、破产、清算、改制、注销或启用公章、重要资产转让或向第三方提供担保、抵押或质押担保等情形;

  (4)甲方已经或即将出现在诉讼或仲裁中,或已经采取诉讼保全和执行措施;(5)其他可能影响甲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3.甲方承诺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人等。甲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是有效的联系方式,乙方根据上述联系方式邮寄和传真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上述联系方式如有变更,甲方应在变更日后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果通知不及时,乙方根据原联系方式发送的邮件和传真视为有效送达。

  第五条保险后监管

  1.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套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部成员名单、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等原件。用于乙方的保险后监管;

  2.开工后,甲方应于每月5日前向乙方提交上月进度报告、完成工程量及下月施工计划;如遇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工期延期、工期延误、停工、质量问题、安全事故、不可抗力、业主或管理部门的处罚、通知和整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如发生拖欠工程款、索赔和反索赔、工期延误、签证困难等情况。,甲方同意乙方指派专业人员协助办理。

  3.在乙方保证责任终止前,为防范和控制风险,乙方有权向甲方公司和项目部的任何工作人员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的施工情况和财务状况。甲方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给予支持和配合,如实陈述相关情况,提供相关资料。

  4.乙方有权参与或采取以下监管措施,甲方同意无异议提供支持和协助:

  (1)乙方有权参加甲方的定期工程会议、图纸会审会议、监理会议等工程会议,并可参加或参加袖手旁观的中间验收、隐蔽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工程结算等重要事项。

  (2)乙方有权向项目管理部成员、施工负责人和现场人员了解项目情况,阅读和复制相关书面材料,并取样化验;乙方有权了解甲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和项目部的财务报表、有关财务凭证、工资花名册、物资供应和支付以及合同文件。甲方公司和项目部应予以协助和配合。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困难、财务损失、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施工负责人逃逸、拖欠民工工资或材料、停工待查等。,甲方应在事件发生后三天内通知乙方,乙方可采取接管工程、派遣技术人员、更换施工队伍等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和损失。

  5.分包、分包(包括劳务分包)、内部承包、与第三方合作施工、团队承包等。,甲方应在上述施工关系确定之日起三日内通知乙方,并将相关书面合同文件的复印件送乙方备案。项目经理、项目部成员、施工负责人、与业主的补充施工协议等发生变化时。,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备案相关文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甲方未能支付《委托担保合同》约定的保费及本合同约定的反担保保证金,则甲方应每日向乙方支付未付款额(保费或保证金)2%的违约金。

  2.若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其他义务,则每发生一次违约,甲方应按保函金额的2%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的生效和解除

  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生效后,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和解除,应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3.本合同生效后,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或解除本合同。

  第8条争端的解决

  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补充规定

  1.本合同所指的乙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和追偿期间发生的费用、乙方人员的交通和差旅费、档案检索费、公告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拍卖佣金、相关中介费及其他费用。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反担保合同4

  合同编号:________

  质权人:________(以下称甲方)

  出质人: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甲方与____(以下称借款人)签订的____号《委托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作为担保人为借款人向____(债权人)借款____万元提供了信用担保。为了保障甲方担保债权的实现,乙方同意将自己合法拥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张向甲方提供质押反担保。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质押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和数额:即借款人与____(债权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所约定的借款,数额为____万元(¥____)。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上述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四、质押反担保范围:

  (一)甲方为借款人代位清偿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甲方和贷款人债权的费用等),以及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代偿资金占用费。代偿资金占用费以代偿的全部债务为计算基数,从代偿后次日起按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的____倍计算。

  (二)《委托保证合同》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担保费等。

  五、反担保权利凭证:银行承兑汇票____张。(若多张见本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

  六、权利凭证交付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违约责任:

  若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所约定期限归还上述借款,甲乙双方约定可按下列任一方式进行处理:

  1、造成甲方代偿,甲方有权立即按照《担保法》等法律的规定行使质权;

  2、甲方可直接对所质押票据进行处置,用以偿还上述借款。乙方承诺不会提出任何异议,并放弃抗辩权。

  八、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权利凭证交付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号合同附件: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

  出票日期:

  汇票号码:

  付款行:

  出票人:

  出票金额:共____张

  金额合计:

反担保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银行

  乙方:_______________担保公司

  为了有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贷款担保困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一般为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借款人提供有偿担保服务。合作期间,乙方在甲方管辖的分行、营业部及其他分行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时,适用本协议、、

  第二条乙方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万元。在此合作期内(包括在此合作期之前发生的担保余额),乙方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倍,甲方所辖分支机构对外担保的总余额不得超过风险保证金余额的倍。乙方在甲方管辖分行提供的单账户担保余额不得超过乙方在甲方的风险保证金余额的%、、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甲方丰合支行开立基本结算账户,用于日常业务活动。

  第四条合作期内,双方各司其职,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发放每笔贷款,乙方有权决定是否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双方互不干涉,但要保持顺畅沟通。

  第五条为减轻涉农客户的经济负担,乙方担保的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

  第六条乙方承诺

  (1)每月10日前向甲方提供上月所有对外担保明细、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银行账号等财务信息;

  (2)接受甲方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的检查和监督;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1、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场所变更;

  2、乙方增加或减少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贷款;

  3、乙方股权结构或资产状况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制改造、分立合并、股权转让、资产出售等。;

  4、外资;

  5、乙方作为被告的仲裁和诉讼;

  6、经营、财务和管理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4)乙方必须按照《中小企业融资性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77)号)的规定,足额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按当年担保费的50%提取)和风险准备金(按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

  第七条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调查费、评估费、拍卖费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其他费用。

  第八条乙方提供的担保均为连带(或一般)责任担保。若借款人同时有抵押担保,乙方同意在甲方实现担保债权时放弃提前清偿抵押权的抗辩权,即乙方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甲方有权选择要求乙方同时或先于抵押人承担担保债务。

  在本条款的情况下,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清偿甲方的债权

  1、乙方应按被担保人所欠债务的金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乙方足额支付保证金后,可要求甲方对被担保人提起诉讼。如乙方要求,甲方应提起诉讼。并主张抵押权,按诉讼后已清偿的债权金额将保证金返还给乙方,甲方的诉讼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将乙方担保的债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债权等额支付转让款。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并转让。

  第九条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完毕之日起两年。在保证期内,只要乙方的保证金额没有增加,乙方在履行过程中对主合同条款约定的事项的任何变更将不再签字盖章,但对乙方仍有约束力,乙方将放弃不承担保证责任的抗辩。

  第十条乙方担保的贷款偿还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如逾期归还,甲方应及时提醒乙方积极催还,逾期15天,乙方按合同赔偿。乙方行使追索权时,甲方应积极配合。

  第十一条乙方已将1万元人民币作为担保风险保证金及乙方因业务发展增加的担保风险保证金存入甲方专用存款账户,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同档次单位定期存款利率计算,在担保贷款全部还清前不得支取。缴款书出具后,立即质押给甲方作为存单,这是乙方为借款人向甲方下属分支机构借款提供担保的.方式之一。双方在此确认,本质押担保存在,且与乙方今后提供的每一项担保相互排斥,即乙方为借款人提供担保时,乙方应为每一笔贷款提供担保和质押担保,担保担保在乙方与甲方分行签订的单笔担保贷款合同中进一步确认,质押担保在本协议中约定,以后每笔担保合同中不再另行书面确认。在合作期间,当乙方需要在甲方的分支机构承担担保责任时,甲方或甲方的分支机构可从乙方的其他账户中扣划资金,或从该保证金金额中扣除相应的担保金额。由于乙方在签署本协议前已在甲方分支机构为部分借款人的贷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乙方同意本质押担保的范围也涵盖已发生的贷款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提前支付的贷款本息,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1)借款人未按时足额支付贷款利息,乙方未在协议约定的期限内予以补偿;

  (2)乙方因债务纠纷被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涉案金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20%以上或金额500万元以上;

  (3)在浙江富阳农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乙方未按期还本付息,或未按期支付利息,或未履行担保责任;

  甲方根据上述约定行使解除合同或提前收回贷款的权利时,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以诉讼方式通知借款人和乙方。

  第十三条合作期间,除乙方与甲方分公司签订的单项担保借款合同明确规定本协议的某一条款不适用外,本协议的效力当然延伸至本单项担保借款合同。

  第十四条本协议所设立的担保是独立的、不可撤销的,因此,经各方签字或盖章后,乙方同意在本合同中的担保因任何原因无效时,对各主要债务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本协议的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经双方授权签字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为________________

  签字并盖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愿意使用其所有车辆为甲方提供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担保贷款合同》的抵押反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就本反担保达成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担保事项

  乙方提供的抵押车辆明细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

  第二条抵押物的抵押价值

  抵押车辆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评估价值为人民币。现双方同意抵押车辆抵押总价值为人民币。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和登记

  3、1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对抵押车辆进行检查和核实。抵押期间,抵押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车辆购置税收据原件交甲方保管。

  3、2本合同签订后三天内,乙方负责向相关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车辆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在完成抵押登记手续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甲方在履行上述《保证借款合同》规定的保证义务时,代表乙方偿还的全部款项,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由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

  4、2上述《保证借款合同》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4、3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五条乙方的义务

  5、1抵押期间,乙方应向当地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保险,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保险的到期时间应在乙方反担保期到期后。贷款展期的,乙方应办理展期手续。抵押期间抵押车辆保险期满,乙方应在保险期满前十日内到当地保险机构续保,保险受益人为甲方、、甲方有权主动办理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承担、、保险项目如下:1。机动车辆损失保险;2、机动车强制保险;3 、机动车座椅保险;4、第三方责任保险;5、盗窃和营救;6、自我膨胀保险。

  5、2抵押期间,抵押车辆发生保险事故,甲方有权收取保险赔偿金。贷款到期后,如乙方未按期还款,导致甲方承担担保责任,甲方有权以保险赔偿金清偿贷款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费用;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单独向乙方索赔。

  5、3如抵押车辆在本合同签订前已投保,乙方应向保险机构(变更为甲方)办理变更保险受益人手续。保险金额低于抵押车辆评估价值的,应当补充保险金额。

  5、4本合同项下抵押车辆的保险凭证应提交甲方保管。

  5、5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租赁或赠与的方式转让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对抵押车辆进行添加、拆除、改装或修理。否则,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5、6抵押期间,乙方可以继续使用和保管抵押车辆,并负责维修、保修和年审。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必须保证抵押车辆的安全和完整,合理使用抵押车辆,确保抵押车辆的价值不会异常减少,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5、7如抵押车辆损坏,乙方应在五日内将抵押车辆恢复原状。如不能恢复原状,乙方应提供经甲方认可的其他同等财产作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担保。

  5、8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其他方式给予、出租、转让、再抵押或处分抵押车辆,不得进行任何降低抵押车辆价值的行为。

  5、9当抵押车辆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减少价值的担保。

  5、10乙方保证抵押车辆的所有权。

  5、11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转让抵押车辆所得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担保债权。

  5、12乙方不得隐瞒抵押车辆被分享、争议、扣押、扣留或抵押的任何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的,其行为无效,甲方可要求其支付抵押车辆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

  6、2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抵押车辆因保管不善而损坏,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提供甲方认可的新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总价值的10%支付违约金。

  6、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和责任,应向甲方支付总抵押价值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如乙方在甲方履行补偿义务后三日内未能清偿抵押,甲方可按法律规定的形式对抵押进行贴现或拍卖或出售抵押,以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仍不足清偿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主张不足部分的赔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条件的变化,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及承办人变更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变更等。在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中,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给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乙方的下列地址或传真发送,即视为送达乙方的日期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9、2如乙方变更上述地址或传真,应在变更后的第二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9、3如乙方提供的地址和传真不准确或变更后未按合同规定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已发送的信件被退回,则甲方发送通知的日期仍应视为向乙方交货的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1、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1、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4无论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协议是否有效,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要求乙方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做出了相应的条款说明,所有签字人对本合同的含义有一致的理解。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共有人的意见: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反担保合同6

  编号:

  担保人(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反担保的担保人(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以下简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丙方与甲方签订的委托担保合同及甲方与银行分行(支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签订的担保合同,甲方为丙方与贷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现在,乙方以其共同拥有或个人拥有的、现在拥有和将来拥有的全部财产向甲方提供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乙方愿意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履行反担保责任:

  根据《担保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的相关规定,丙方未能按期履行还款义务,且甲方承担担保责任后,乙方必须立即向甲方全额支付:丙方未还清贷款人的全部款项;丙方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担保费;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甲方支付的、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拍卖费、保险费、审计评估费等。).

  第2条:反担保方法

  1.如果乙方人多,很多是独立担保人。

  2.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是独立完整的,不受其他担保合同效力的影响。

  3.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乙方对反担保范围内的债务清偿与借款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如果对甲方的反担保既有本保函又有物的担保,乙方和物的担保人应承担连带责任。在实现担保权时,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承担全部担保责任;甲方也可以先要求乙方对该财产担保范围以外的余额承担担保责任,然后在该财产担保实现后无法清偿的债权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3条:反担保期

  反担保保证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付清全部款项时止。

  第4条:反担保的有效性

  1.本合同是《保证合同》的从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不受《保证合同》效力的影响。即使保证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无效,反担保行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项下的反担保义务是持续的,不受乙方重大人身或财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踪、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自然灾害等)的影响。).

  第5条:声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

  1.乙方清楚了解丙方的业务范围、信用状况、财务和财产状况以及该笔贷款的实际用途。

  2.乙方已完全理解、明白并接受本合同和保证合同的所有条款。

  3.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权签署和履行本合同。

  4.反担保保证期间,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自身承受能力的担保。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及对甲方的授权

  1.反担保债务全部清偿前,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对其经济情况的监督检查,并给予协助和配合。

  三.在保证期内,如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1.乙方违反与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位签订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与其他任何债权人签订的信用合同;

  2.与乙方或乙方主要负责人有关的重大违纪、违法或索赔;

  3.乙方有严重困难,财务状况恶化的;

  4.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未履行之前,乙方将承担债务或或有债务或向第三方提供抵押和质押担保;

  5.乙方已经发生或即将发生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

  6.其他可能影响乙方财务状况和偿付能力的情况。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必须在发生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经甲方审核并书面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

  1.乙方进行对外投资或资产转让等重大事项;

  2.乙方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其他需要乙方书面同意的事项。

  5.在保证期内,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保证能力的担保或以任何可能危及其保证能力的方式处置资产。

  6.乙方在此授权甲方在甲方认为必要时全权代表乙方办理其到期债权的追偿和追索,由此获得的款项将优先用于清偿乙方的反担保债务。

  第7条:违约和违约处理

  乙方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构成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

  1.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担保责任的;

  2.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或第五条规定的;

  3.乙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

  二、默认处理

  违约后,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1.限期改正默认;

  2.有权从任何账户中扣除乙方担保的所有债务;若账户内货币的币种与借款币种不同,甲方有权根据当日外汇牌价兑换成借款币种,用于清偿反担保债务;

  3.甲方有权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如丙方违反担保合同所列的任何合同,甲方有权对乙方采取上述一项或多项措施..

  第8条:权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延迟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或甲方对乙方的任何违约或延迟给予的任何宽容或宽限,均不损害、影响或限制甲方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享有的所有权利,也不视为甲方对任何违约行为的许可或默许,也不视为甲方放弃对乙方当前或未来的违约行为采取行动的权利。

  第9条:通知

  乙方如变更地址、电话号码和传真号码,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如按上述地址向其发出通知,则视为已履行通知义务。

  通知必须用中文。

  第十条:合同的修改、补充和解释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补充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释应根据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词语、相关条款、交易习惯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合同条款的真实含义。

  第11条:适用法律和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任何争议或纠纷,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第12条:合同生效

  如果乙方由一个以上的人签署,并且只有一部分人,合同仍然立即生效。

  第13条: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4条:补充规定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签字日期:

反担保合同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乙方与____________________银行(下简称“银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了一份《贷款合同》(合同编号:[ ]____贷字第____号,以下简称“主合同”)。依主合同约定,甲方就乙方据主合同向银行贷款提供保证,当乙方在还款期限届满而不履行还款义务时,银行有权直接要求担保人即甲方清偿该项债务。甲方在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后,取得代位求偿权,可向乙方追偿上述债务。现甲方为确保上述代位求偿权的实现,特要求乙方向其提供反担保。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上述反担保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担保债权

  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甲方就上述主合同约定之贷款本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向银行履行保证义务后所产生的对乙方的债权。

  第二条 担保形式

  乙方根据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

  第三条 债务履行期限

  乙方应于甲方根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向银行履行担保责任后____日内向甲方偿还甲方为履行上述保证义务所付出之全部款项。

  第四条 担保财产

  乙方以下述财产向甲方提供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五条 保证

  乙方就下述事项向甲方作出保证:

  1.乙方对上述抵押财产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允许抵押的财产,且上述财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合法、有效;

  2.乙方未在上述抵押财产上为除本合同项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乙方就上述抵押财产所提供的一切文件、报表、陈述均是真实、完整的。

  第六条 担保范围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甲方为履行上述主合同项下保证义务所支付的全部款项,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抵押/质押权的费用。

  第七条 抵押登记

  乙方负责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日之内向有关部门办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登记并承担登记费用,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若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章后,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甲方有权请求乙方办理登记;若因乙方未即时、有效办理抵押登记而使本合同无法生效或者无法发生对抗第三人的效力,由乙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享有如下权利:

  (1)在甲方依据上述主合同约定履行保证义务后向乙方行使代位求偿权;

  (2)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甲方未受清偿的,甲方可以向乙方行使抵押权,即与乙方协商以上述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上述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若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由于上述抵押物的灭失而消灭,甲方有权以乙方所得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行使抵押权;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权自该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天然孳息;同时有权就扣押抵押物的`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并自该通知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离的法定孳息;

  (5)甲方有权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财产的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文件、报表和作出相关陈述;

  (6)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但未将该转让事宜告知甲方或者未将该物已经抵押的事实告知受让人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相应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

  (7)若甲方发现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8)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项下债权,无须取得乙方的同意,但应依法通知乙方,转让行为在转让通知到达乙方时生效。

  2.甲方作为债权人及抵押权人,应履行下列义务:

  (1)当乙方依本合同履行还款义务时,甲方应依合同约定接受乙方履行上述债务;

  (2)甲方在乙方履行还款义务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权;

  (3)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权,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部分应归还乙方;

  (4)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乙方不履行债务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承担将该扣押事实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义务,如甲方不为此通知义务,甲方无权要求乙方返还法定孳息清偿义务人向乙方所为之清偿;

  (5)甲方应严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进行调查时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业秘密;

  (6)甲方不得与本合同项下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抵押权或以其为其他债权担保。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享有如下权利:

  (1)甲方依本合同约定行使抵押权后,乙方有权要求归还抵押物财产折价、拍卖或变卖后超过债权数额部分的价款;

  (2)乙方可以不经甲方同意转让抵押物,但应该同时履行本合同第九条第2款第(3)项规定的义务。

  2.乙方作为债务人和抵押人,应承担如下义务:

  (1)乙方应确保其对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拥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合法、有效,其所提供的抵押财产上不存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禁止作为抵押物财产的情况;

  (2)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就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财产为除本合同项下之债务以外的任何债务设置任何形式的担保;

  (3)抵押期间,乙方转让已经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甲方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乙方未告知甲方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转让抵押物的价款明显低于其价值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供相应的担保;乙方不提供的,不得转让抵押物。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当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或者向与甲方约定的第三人提存。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乙方所有,不足部分由乙方清偿。

  (4)若乙方的行为足以使本合同项下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立即停止上述行为;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应依甲方要求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与抵押物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抵押物因第三人行为而致价值减少的,甲方亦有权请求乙方另外提供与其所得赔偿金相当的担保。

  (5)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甲方依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抵押财产现实状况及使用情况所进行的善意调查和了解,甲方因乙方上述阻挠行为所发生的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依据本合同约定及时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乙方在发生下列事件之一时即构成违约: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时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

  2.乙方没有履行或遵守本合同中的任何一项义务或规定;

  3.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与其抵押财产有关的任何文件、报表及陈述在甲方认为是重要的任何方面被证明为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使人误解;

  4.乙方终止偿还其到期债务、不能或表示不能偿还其到期债务;

  5.由于乙方的过失使本抵押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被取消、终止执行或无法予以强制执行。

  上述违约事件发生后,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立即履行本合同义务;乙方除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该项债务外,自甲方依上述主合同履行保证义务之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相当于上述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依本合同约定继续履行该项义务外,还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项下债务标的金额____%的违约金;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第十一条 解决争议的方式

  各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

反担保合同8

  抵押人: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地: 抵押权人: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所地:

  年 月 日 (以下称主合同借款人)向 (以下称主合同贷款人)申请办理了人民币 万元的 贷款业务,期限为 个月。《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编号为 。 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的该项借款向主合同贷款人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合同》编号为 。为了确保乙方权益不受侵害,甲方愿意以自有财产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依据《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抵押反担保的主合同债权种类、数额、贷款期限:

  二、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状况等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位于 。基名称、数量、价值详见抵押物清单。(该抵押物清单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抵押物价值的确认及抵押率

  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或经乙方所认可的中介机构评估,在本合同签字之日的评估价值为 。抵押率为 %,双方暂确认的权利价值为 ,但最终的权利价值以抵押实现时抵押物的实际价值为准。若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恢复抵押特的价值,或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应的担保。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本合同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清偿的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

  2、乙方与主合同借款人签订的《协议书》中约定的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担保费、评审费、违约金、赔偿金等;

  3、乙方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等;

  4、从乙方代偿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全部抵押反担保义务之日止甲方应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应付费用。

  五、抵押反担保期间

  本合同所确定的抵押权与其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其抵押权也一并消灭。

  六、甲方的保证与承诺

  1、甲方完全了解主合同借款人借款的情况,了解本合同中抵押人的责任,向乙方提供抵押反担保完全出于自愿,本合同项上意思表示真实。

  2、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抵押特拥有完全、有效与合法的财产权利。在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物做出过任何嫠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物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未对抵押特做出任何法律及事实上的处分。特别是未在抵押特上设立任何抵押、质押或让与第三人。

  本合同签订前抵押物不存在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等不利于乙方抵押权实现的任何情况。

  3、本合同签订前,如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已出租,甲方应将租赁合同交乙方验证并将设立抵押事宜告知承租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特出租、出借或转让给第三人的,其出租、出借或转让行为不得对抗乙方的抵押权。

  七、抵押相关事宜的约定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本合同项下抵押特的全部有效法律证明文件及有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将抵押特的权利凭证或权属证明文件的原件交付乙方。

  2、甲方应严格按法律的规定和本合同中的约定,在本合同签订后三日

  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抵押权登记手续,并将抵押特的他项权证书或抵押权登记凭证交由抵押权人执管。如甲方违反本约定造成抵押特登记记载的内容与抵押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并由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若甲方示按照前述约定在三日内到抵押权登记部门办理登记的。乙方可请求甲方赔偿损失或者请求其继续履行办理抵押登记的义务。

  3、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特,负责抵押特的维修、保养,保持抵押特完好无损。乙方有权检查抵押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有权要求甲方避免抵押特受到来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抵押期间,因抵押特产生的相关费用(如仓储、维修、保养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4、在抵押期间,若抵押特发生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甲方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应在事发后两日内将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该抵押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的申领手续。若甲方违反此规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另外重新庙宇或增加抵押物,以确实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害。

  1)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2)因抵押特的价值减少、汇率变化或其他原因导致抵押率高于本合同约定。

  3)抵押特遭受损失。

  若甲方拒绝,乙方有权通知主合同贷款人提前收回贷款,若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物、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7、抵押权存续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馈赠、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等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经乙方书面同意,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应优先用于偿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或向双方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在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后,有权处分抵押物,并从处分抵押特所得价款中优先受偿:

  1、主合同贷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

  2、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已到,主合同借款人未依约归还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费用。

  九、抵押权的'实现

  主合同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甲方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在乙方代偿后,甲、乙双方应在乙方代偿的10日内协商将抵押物折价处理或在前述约定的10日内双方协商不成的,甲方授权乙方对抵押物予以拍卖、变卖处理,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不得设臵任何障碍。对抵押财产折价价款或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价款乙方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乙方处分抵押物所得,不足以补偿乙方承担保证责任所代偿的全部金额的,乙方有权依法另行追偿,在补偿后还有剩余的,乙方应将剩余部分退还给甲方。

  十、抵押物的保险

  如乙方需要,甲方应到乙方指定或认可的保险机构办理抵押物的全额保险手续,保险费由甲方承担。保险期限至少且必须长于乙方与主合同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中的保证期限。在保险有效期内,乙方为该抵押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甲方应将保险单据交由乙方保管。抵押财产如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受偿。

  十一、清偿顺序

  双方一致同意,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依次分配:

  1、甲方尚未支付的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过户费、保管费、咨询费、差旅费、拍卖费、变卖费用、运输费、劳务费等:

  2、乙方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的贷款本自及乙方代偿的其他款项;

  3、甲方及主合同借款人应向乙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除本条前两款规定外甲方在其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应付的其他费用;

  4、清偿上述款项后,剩余部分返还甲方。

  十二、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因所作保证与承诺不实而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若主合同借款人至期未能偿还主合同下的借款或发生甲乙双方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乙方承担保证责任为主合同借款人代偿后,乙方依法成为甲方的债权人,并有权依法向甲方追偿。甲方应在乙方代偿后两日内按照约定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若甲方在约定时间内未履行抵押反担保义务,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后第二日起,每天按乙方向银行代偿的全部债务金额的余额的万分之五计收。

  4、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的约定办理抵押物的保险,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其他约定,影响乙方抵押权的实现,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在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内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对未履行完毕的本合同义务仍须继续履行。

  十三、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须作一定修改补充的,甲方保证任何改变将不会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项下的所有权益。

  十四、无论主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甲方仍在抵押反担保范围内对乙方因履行前述《保证合同》而产生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十五、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所指向的抵押权是否生效与本合同的效力无关。若因本合同中约定的抵押物存在权利瑕疵而未能办理抵押登记的,在其事由消除后,乙方依然得向甲方主张办理抵押权登记之权利。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义务亦不因抵押物未能办理抵押权利登记而归于无效。对以上约定,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

  十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由双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七、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八、补充说明条款

  本合同中所指的《借款合同》包括所有与银行贷款业务相关的,能够确定借贷法律关系的合同;本合同中的《保证合同》则指所有与前述借款合同配套使用,能够确定保证法律关系的合同或合同条款。

  十九、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各方签字盖章:

  抵押人(盖章): 抵押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反担保合同9

  甲方一(抵押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乙方(抵押权人):_________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电话:

  鉴于乙方为借款人_________向出借人______借款______万元(借款合同编号为:______ )提供担保,应乙方的要求甲方自愿提供反担保,甲方和乙方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以其共同合法拥有的房产/土地抵押给乙方,作为乙方为甲方提供上述借款担保的反担保。

  第二条

  (1)抵押房产状况:房产座落于______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房产产权编号:______,房产权利人:______共有权人:______,抵押房产价值:______。

  (2)抵押土地状况:土地位于______,土地面积______平方米,土地证宗地号:______,土地产权人:______,共有权人:______,抵押土地价值:______。

  第三条

  抵押房产/土地反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乙方代借款人垫付借款本金、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第四条

  本抵押担保的保证期限为乙方为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后二年。

  第五条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或甲方代理人应会同乙方代理人按照乙方的安排到有关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登记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凭证及其他有效证明文件、相关材料,以及有权登记部门出具的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正本甲方共同委托乙方保管。

  第七条

  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物由甲方占管的,甲方应妥善保管、使用、维护抵押物,保证抵押物的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八条

  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如实向乙方申报以往向第三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中的任何人或公司不得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第九条

  甲方声明与承诺如下:

  1、甲方保证是抵押物的唯一合法所有人,对抵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权和处分权,有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并保证抵押物是依法可以作为抵押担保的标的物,保证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被查封、被扣押、隐瞒出租、隐瞒共有等情形。否则,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额10%的违约金,如果给乙造成损失的,还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抵押物所有权人已仔细阅读并完全了解和接受本协议的`内容,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是自愿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其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的签字已经过合法授权。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合法有效的。

  4、甲方保证不存在任何涉及抵押物的、并将会对抵押物的价值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任何查封、诉讼、扣押、仲裁或其他争议事件。

  5、借款合同项下本息全部结清前,并经乙方事先同意,除本合同项下所设的抵押外,甲方不得在抵押物上设立其他任何担保,亦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置抵押物,否则,应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6、甲方应及时将可能影响抵押物价值的任何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抵押物的任何查封、扣押、诉讼、仲裁、拆迁或其他争议事件)通知乙方。由于甲方的过错或其他任何原因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应在15日内向乙方提供乙方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或提前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7、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抵押物的检查。当抵押物因意外毁损或灭失,以及其他原因导致价值减少,足以影响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清偿的,甲方应及时将情况告知乙方并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前结清借款本息。

  8、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导致乙方承担担保责任后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处置、变现抵押物的,甲方应积极配合办理过户及相关手续。

  9、抵押物权存续期间,抵押物被列入拆迁范围的,甲方应在三日内书面通知乙方,抵押物拆迁补偿金或置换财产继续作为抵押财产,不足部分甲方应在达成拆迁协议之前提供新的符合乙方抵押条件的抵押物重新办理抵押登记或结清全部借款本息。

  10、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与第三人就抵押物发生任何纠纷的,须在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如果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足额赔偿责任。

  第十条

  如借款期限届满,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的,乙方应自借款人全部结清借款本息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为甲方办理解压手续。

  第十一条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反担保合同10

  担保人(甲方):

  住所(地址):

  依法代表:

  开户银行: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借款人(乙方):

  住所(地址):

  依法代表: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反担保人(丙方):

  住所(地址):

  Id号:

  公司名称:

  工资存款银行:账号:

  电话:传真:邮政编码:

  根据担保合同(合同号)由甲方与贷款银行(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签订,为保证乙方与贷款银行于(20)日签订的《贷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经审查,甲方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的范围:反担保的主要债权包括主合同项下贷款的本金(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含罚息)、实现债权的赔偿金及相关费用。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收据为准)。

  第二条反担保期限:丙方同意贷款银行与乙方签订的上述《借款合同》的全部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将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规定履行。乙方不按时还款,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时,丙方对甲方承担连带反担保责任,并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条一旦乙方未能清偿所欠贷款,甲方有权通过保证金向乙方和丙方追偿。

  第四条丙方应向甲方提供公司出具的《担保人情况证明》

  第五条一旦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在15日内未向甲方偿还全部债务,甲方有权依法向丙方索赔。并向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

  第六条如丙方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偿还上述全部债务,甲方同意通过相关程序扣发丙方全部月工资,直至全部债务偿还。如发生意外(调任或免职),丙方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丙方违反本合同或因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5%向丙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丙方应赔偿甲方不足部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丙方的财务资源和地位的任何指示或变化,或丙方与其他方签署的任何协议和文件,也不因业主的合并或分立,或法定代表人和承包商的变化而免除。如遇合并、分立、变更等。在本合同项下的双方中,变更后的双方应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的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宜应由三方协商并签订书面协议。

  第十条本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本合同的内容,对本合同无异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证处各执一份,存档一份。本合同签订地点为甲方所在地。

  第12条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保证责任承诺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担保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11

  保证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如甲方是公司,这项则需要。经过法律猫了解到,甲方绝大多数都是公司。)

  联系电话:

  反担保人(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鉴于甲方为 (以下简称借款人)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行(以下简称贷款人)申请阶段性担保贷款人民币 万元(¥ 万元)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为保障保证人担保权利的实现,乙方愿意为借款人申请的贷款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形式的反担保。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债权和债务履行期限

  第1.1条按照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和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的约定,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万元),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至郑少茂办妥以贷款人为抵押权人的他项权证之日止。暂定为叁个月,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以借款借据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二条 保证反担保的范围

  第2.1条乙方为甲方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合同项下的所有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担保范围为所有担保合同项下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索偿费用、甲方为实现清偿全部代偿款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三条 保证反担保的期限

  第3.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期限为:自借款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第四条 保证反担保的方式

  第4.1条乙方保证反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五条 保证反担保的义务履行

  第5.1条如果甲方按照与贷款人签订的《保证担保合同》约定,为借款人履行了代偿义务,乙方就应立即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向甲方偿还其代偿的贷款本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及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找律师网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和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等。

  第六条 乙方的其他义务

  第6.1条根据甲方的要求,应向甲方提供其真实的财产状况及相应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

  第6.2条配合甲方对借款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了解和监督。

  第6.3条乙方不得以违背法律的手段和行为来逃避保证反担保的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第7.1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当事人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其他

  第8.1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经甲、乙两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8.2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两方协商可另行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第九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指模和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名)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反担保合同12

  反担保人(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

  反担保合同二交通银行_______分行:

  年月日(以下简称甲方)与年月日(以下简称乙方)签订第号合同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合同”)。应甲方要求,贵行与甲方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我们同意上述担保合同和担保的所有条款;我们保证甲方将如期履行本合同及担保合同的所有义务;对于担保合同项下甲方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贵行根据担保条款向担保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或所有款项以及由此产生的预付款利息和费用(以下简称“应付款项”),我方保证承担偿还或/和赔偿的连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付款义务,贵行有权直接向该担保人索赔,无需先向甲方收回或/和处分抵押物,该担保人保证在收到贵行第一份书面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以担保合同规定的货币无条件支付甲方欠贵行的款项,预付款利息金额计算至该担保人实际付款之日。上述付款通知作为付款证明,对该担保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3.保证人未能在前条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上述连带保证责任的,给贵行造成的延期支付利息及其他经济损失由保证人承担;同时,贵行有权从该担保人的存款账户中扣收上述欠款及延期利息,该担保人承诺不提出任何异议或抗辩。

  4.如果甲方未能按期履行合同,而贵行以贷款的方式间接履行担保责任,我方保证无条件按贵行规定的格式为贷款单独出具担保。

  5.出现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无论是否提前通知保证人,本保函第1、2、3条规定的连带责任完全不受影响,本保函继续有效。

  (1)本保函项下各方变更各自的名称、地址、合资合同、章程、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和企业性质,或乙方合并、分立、被撤销或破产等。;

  (2)贵行延迟行使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对“应付款项”的支付给予任何宽限;

  (3)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

  (4)应双方要求,延长保函有效期;

  (5)担保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

  6.担保金额发生变化的,本担保的担保责任不变,按照原担保的最高金额承担担保责任。

  7.在上述“应付款项”全部清偿之前,保证人不能行使因履行本保函义务而获得的请求权。如甲方向保证人提供抵押物,未经贵行书面同意,保证人不得行使抵押物项下的权利;如果贵行同意处分抵押物,则保证所有收益首先用于偿还贵行上述“应付款项”。

  8.担保人将按贵行要求定期提供相关财务报表,并及时通知贵行第五条第(一)项中担保人的变更情况。

  9.本保函自签发之日起生效,直至贵行在上述保函项下的担保责任完全解除或担保合同项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全部清偿后终止。

  10.本保函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将向你行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本保函一式四份,贵行执两份,甲方和本担保人各持一份。

  担保人姓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发日期:_______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

反担保合同13

  甲方(抵押权人):

  乙方(债 务 人):

  丙方(抵 押 人):

  根据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 》,以及甲方与 银行签订的 (编号)《保证合同》的约定,甲方为乙方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房地产(以下简称抵押物)就 (编号)《保证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甲、乙、丙三方现就该反担保事宜,经平等、友好协商,自愿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抵押物事项

  1.1 丙方提供抵押的房屋之所有权证号 ,该房屋的详细情况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单为准(以下简称房屋)。

  1.2 丙方将房屋抵押给甲方时,该房屋所分摊或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给甲方。

  第二条、抵押物的价值确定及抵押反担保价值确定

  2.1经xx评估公司评估, 房屋的评估值分别为xx,合计评估价值为xxx万元,甲、乙、丙三方商定房屋的抵押价值总额为xx万元。

  2.2乙方借款金额xx万元,甲方为乙方担保金额xx万元,履债期限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丙方就保证合同金额中的(合计数)万元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担保。

  第三条、抵押物的清点、登记

  3.1 本合同签署前,甲、丙双方共同清点核查抵押物。抵押期间,该抵押物的产权证书等相关资料交由甲方保管。

  3.2 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乙、丙双方负责到有关房屋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甲方对此予以协助,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丙双方承担,在办妥抵押登记手续之前,甲方有权拒绝为乙方提供担保手续。

  第四条、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4.1 上述 中约定的甲方履行保证义务代乙方偿还的全部贷款(或支付的票款)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因此支付的.其他费用和损失等;

  4.2 上述 中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4.3 甲方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调查取证费、财产保全担保费等。

  第五条、丙方的义务

  5.1丙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甲方,保险单证由甲方代为保管。

  5.2抵押期间,抵押物若发生灭失、毁损或被征用等情况时,丙方应自该情况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抵押物发生被征用的情况时应自收到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通知甲方),且因此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仍应作为抵押财产,由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丙方不得动用。

  5.3抵押物价值减少时,丙方应在三十日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5.4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不得擅自出借、赠与、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并不得实施降低抵押物价值的任何行为。

  5.5抵押期间,丙方负责抵押物的妥善占有、保管、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5.6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丙方可以转让抵押物,转让所得的价款优先向甲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5.7丙方保证对抵押物享有合法、完全、有效的所有权,并且抵押物不存在共有、争议、抵押、担保、被查封、被扣押、被监管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项下抵押权的情况。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其行为无效,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应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五款约定,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物毁损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复原状或重新提供甲方认可的新的抵押物,并可要求其按抵押物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 %支付违约金,且可以向其主张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6.3除本条前两款外,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任何一项义务与责任的,应按房屋之抵押价值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可累计计算),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4丙方违约时,乙方就该违约责任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条、抵押权的实现

  乙方违约的,或者丙方发生破产、清算、涉及重大仲裁、诉讼等情形的,甲方可提前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后所得的价款仍不足以清偿的,甲方有权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继续追偿。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乙、丙双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其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与其他单位签订的任何协议、文件、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或丙方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通知

  9.1甲方对丙方的任何通知应当按照下列丙方地址或传真发送,发送日即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地址:

  邮编: 传真:

  9.2丙方上述地址或传真变更时,应提前两天书面通知甲方。

  9.3若丙方提供地址、传真不准确或其变更后未依约通知甲方,致使甲方无法发送传真或发送信件被退回的,则甲方发送通知之日仍视为送达丙方日期。

  第十条、争议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执行本合同中产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其他事项

  12.1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若丙方或乙方为自然人时,本合同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丙方或乙方签字后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两份,乙、丙两方各执一份,登记主管部门留存一份。

  12.3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4不论甲方因主合同与他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及丙方)签订的其他反担保合同有效与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重要提示:甲方已提请乙、丙方对本合同各项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乙、丙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丙方:

反担保合同14

  担保人(甲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电话:

  传真:

  邮编:

  借款人(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营业执照号码:

  电话:

  传真:

  邮编:

  反担保人(丙方):

  住所(地址):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工资开户银行:

  帐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根据甲方与(以下简称放贷银行)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的约定,为保证乙方与放贷银行于____年___月___日签订的第号《借款合同》的履行,丙方愿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并承担反担保责任,甲方经过审查同意接受丙方的反担保,甲、乙、丙三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反担保范围:反担保的主债权种类为主合同借款本金(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贷款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实际贷款期限以银行借据为准)。

  第二条反担保期限:丙方同意放贷银行与乙方所签订的以上《借款合同》的'所有条款,并向甲方保证乙方按照《借款合同》的有关约定履行,在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由甲方承担连带责任时,丙方向甲方承担反担保连带责任,并接受强制执行。

  第三条一旦出现乙方无法清偿所欠借款,由甲方通过担保基金代偿后,甲方即取得向乙、丙方追偿的权利。

  第四条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本单位出具的《保证担保人情况证明》。

  第五条一旦丙方承担连带责任,在15日内不能向甲方归还全部债务时,甲方有权依法向丙方追偿。并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强制执行公证书。

  第六条如丙方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偿还上述全部债务时,同意甲方通过有关程序扣缴丙方每月全部工资,直到偿还全部债务为止,如发生意外(调走、开除公职)等,以丙方个人财产等承担无限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如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或因丙方违约而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按丙方反担保金额的百分之五向丙方收取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时,丙方应就不足部分向甲方予以赔偿。

  第八条义务与责任的连续性。本合同项下的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不因任何指令或丙方财力、地位等状况的改变,或丙方与其他签订任何协议、文件,也不因各主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形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项下各方当事人发生合并、分立、变更等情形的,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所列义务和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后生效。有关本合同的任何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三方共同协商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条合同各方已对本合同内容有充分了解,并对本合同无任何异议。

  第十一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公证处各执一份,1份存档。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所在地。

  第十二条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附件包括保证责任承诺书。

  第十三条其他事项

  担保人(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担保人(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____年___月___日

反担保合同15

  甲方(借款担保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电话:

  联系地址:

  丙方(反担保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工作单位及电话: 联系地址: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充分协商自愿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丙方自愿为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 申请 万元的借款向甲方进行反担保,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丙方反担保责任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及该笔贷款所发生的罚息(从代偿之日起至还清上述款项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乙方借款到期且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偿还借款的,由丙方 代为偿还借款本金、罚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丙方承诺在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后两个月内,履行连带保证责任,丙方如逾期不履行连带法律责任,则按照本合同以及公证书的约定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五、丙方保证责任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代乙方偿还借款之日后两年止。如甲乙双方就还款时间达成延期协议的',丙方的反担保责任期限顺延至到期后两年

  六、丙方授权其所在单位,可以扣收丙方工资用以归还乙方没有归还的贷款本金、罚息、甲方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七、甲方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履约情况调查函的地址,以本合同中各自签定的联系地址为准。如乙方和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经营地址、联系地址、电话、工作单位变更,必须在____日内亲自到甲方办公场所,以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如未告知,则乙方和丙方不得以联系地址变更没有收到履约情况调查函为由提出抗辩。

  八、甲、乙、丙三方如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则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处留存一份,本合同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核保人: 经办人:

  乙方(借款人签名、指纹):

  丙方(反担保人签名、指纹):

  丙方单位意见(加盖公章、盖章人签名):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