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担保合同集锦10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担保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担保合同 篇1
如果一份担保合同无效的话,那么就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对住债权来讲是很不利的一件事。对于债权人而言,了解哪些情形下的担保合同是无效的,这点很重要。下面,就跟随小编一起看看吧。
在大多数借款合同中都有担保的存在,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在主债务人不能履行还款义务时,能保证金融机构发放的贷款收回。但在实践中,常出现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以下是具体介绍:
1、担保的主体不合格。
按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规定,有些部门和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就是说没有担保资格。国家法规规定,学校、医院等社会福利机构不能进行担保。因为这些部门和机构从事的是社会的教育和福利工作,其财产为国家所有,与此同时,这些部门的工作又具有不可中断性。不可能因为其进行担保而将其财产执行而造成学校停学,医院停诊。
2、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单位内部机构或内部职能部门担保无效。
最高院1994年4月15日发出的《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以下简称《保证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保证规定》18项“法人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同意,为他人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应根据其过错大小,由法人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
《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董事、经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条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 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4、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19项“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5、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
《担保法解》第五条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6、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
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担保法解释》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
(一)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
(二)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
(三)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方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
(四)无权经营外汇担保业务的金融机构、无外汇收入的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法人提供外汇担保的;
(五)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合同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无效。
《保证规定》第20项”主合同无效,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之提供保证的,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保证人与被保证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在上述七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认定担保合同是无效的。但是实践当中的情况比较多,也有一些小编没有介绍到的无效情况,还请各位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分析了。要是你还想了解担保合同其他方面的内容,可以上我们网站看看。
担保合同 篇2
合同编号: 年 字第 号
保证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贷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借款人名称: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签订合同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地点: 省(市) 市 县(区)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 年 字第 号合同提供担保,保证合同-范文。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 年 字第 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 (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 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 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 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合同范本《保证合同-范文》。
第四条 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 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 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 %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
担保合同 篇3
一、甲方指定的还款账户为:
二、开户银行:农行会东县支行
三、账户名称:
四、账 号: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借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金额计算利息,在合同第三条约定的借款期内年利率为 % ,利息按年结算。借款方如果不按期还款付息,则每逾期一日按欠款金额的每日万分之八加收违约金。
六、权利义务
贷款方有权监督贷款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方应该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同部分贷款,并对违约部分参照银行规定加收罚息。
七、保证条款
1、丙方自愿为乙方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限为自乙方借款限届满之日起二年,保证担保范围包括借款本金、逾期还款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
八、逾期还款的处理
乙方如期逾期还款,除应承担甲方实现债权之费用外,还应按如下方式赔偿甲方之损失:逾期还款期限在30日以内的部分,按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2‰)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超过30日以上部分,按照逾期还款金额每日千分之贰点伍(2.5‰)的比例赔偿甲方损失。
前款约定的损失赔偿比例,系各方综合各种因素确定。在主张该违约金时,甲方无须对其损失另行举证,同时双方均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金调整请求权。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对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出借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担保合同 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银行(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
为确保乙方与____________ 签订的______号借款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双方根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货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本合同的保证人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____________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和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 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借款合同展期的,以展期后所确定的合同最终履行期限之日为届满之日。
第五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除贷款利率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保证期间,甲方机构发生变更、撤销,甲方应提前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对甲方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承担。如乙方认为变更后的机构不具备完全的保证能力,变更后的机构或作出撤销决定的机构有义务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 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 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使用货款、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一条 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与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当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五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合同 篇5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甲 方(担保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基本账户开户行: 账 号:
乙 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传 真:
为保障乙方与债务方(以下简称:“主合同债务方”)所签订的编号为 的 (以下简称“主合同”)项下的债权,甲方愿意为主合同项下的债权(以下简称“主债权”)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和期限
1.1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债务人在乙方办理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所形成的债权,主合同项下约定业务范围为 ,期限自 20xx 年 12 月 4 日始至 20xx 年 12 月 31 日止。
第二条、保证担保的范围
2.1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 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讯费、律师费等)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第三条、保证方式
3.1甲方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当主合同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时,如造成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直接向甲方追偿,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清偿主债权。
3.2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乙方提供物的担保)的,乙方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
权利,要求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甲方对乙方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其保证责任的承担也不以乙方向其他任何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进行诉讼/仲裁/强制执行为前提。若乙方因任何原因放弃、变更主合同债务人向其提供物的担保、变更担保的顺位,造成其在上述物的担保项下的优先受偿权益丧失或减少,甲方同意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并不因之而免除或减少。
3.3若甲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主债权获得任何部分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除甲方的担保责任,甲方仍需在其承诺担保的数额范围内对主合同项下未偿还得余额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条、保证期间
4.1甲方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4.2前款所述“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方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还包括依主合同约定,债权方宣布提前到期之日。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5.1甲方保证是依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合法单位,具有法律规定保证人资格和代为清偿能力,自愿承担并履行保证责任。
5.2甲方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甲方上级主管部门或甲方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5.3甲方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甲方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甲方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甲方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5.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合法、有效。
5.5甲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条款,自愿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并保证按本合同约定履行连带清偿义务。
5.6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自身担保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担保。
5.7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应按乙方要求提供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接受乙方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的检查、监督。
5.8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承包、租赁、托管、资产重组、
债务重组、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或兼并)、分立、产权有偿转让、合资(或合作)、减少注册资本,或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或撤销)、申请重整、和解和破产等经营方式、自身体制或法律地位发生变化的三十日以前,书面通知乙方,并落实本合同项下全部保证责任。
5.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应在包括但不限于被宣布停业整顿、被宣布关闭、被宣布解散(撤销)、被申请重整、破产等自身体制和法律地位发生变化或其他任何足以危及自身正常经营、丧失担保能力的情况发生后的三日内,书面通知乙
方。
5.10若甲方变更住所、名称、法定代表人,应在变更后七日内通知乙方。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6.1乙方有权随时要求甲方提供反映其经营情况及资信情况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及其他资料。
6.2主合同债务方在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包括主债权分次到期或债权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为依约还款的,乙方均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应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
8.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主合同被确认无效,则甲方对主合同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九条、合同转让、变更与解除
9.1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9.2在本同有效期内,乙方将主债权转移给第三方的,无须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仍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10.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选择按下列方式解决:
□ 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 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2如双方选择的上述争议解决方式与主合同选择不一致的,以主合同选择的争议解决方式为准。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有效期间内,甲方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等发生变化而未书面通知乙方时,乙方按本合同所载资料向甲方发送所有文书,视同送达。
11.2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1.3本合同项下采用□方式进行选项时,在□内打√表示该条款适用,打×表示该条款不适用。
11.4本合同甲方 份、乙方 份及 方 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11.5本合同项下有关附件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6乙方已采取合理方式提请甲方注意本合同项下免除或限制乙方责任的条款,并按甲方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的理解不存在异议。
甲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乙方(印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6
债权人: XXXX有限公司
保证人:XXXX(身份证:)
XXXX (身份证:)
债务人:XXXX有限公司
鉴于
债权人与债务人于20xx年XX月 XXX日签订《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为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保证人愿意为债务人依主合同对债权人形成的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保证人的保证担保。经保证人、债权人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主合同
保证人保证担保的主合同为:《房地产抵押典当合同》。
第二条 保证范围
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当金本金、综合费用、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失赔偿金、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债权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律师代理费和其他费用。
第三条 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第四条 保证期间
至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五条 保证人的承诺
保证人向债权人作出如下承诺,该承诺在本合同终止前持续有效:
1、出具的所有财务报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报表真实、客观地表明了保证人的财务状况;保证人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和签名盖章均真实、有效、完整、准确而无任何隐瞒。
2、在实施承包、租赁经营、股份制改造、合并(兼并)、合资(合作)、分立、设立子公司、产权转让及其它可能影响债权人权益的行为前,事先取得债权人的书面同意。
3、发生破产、歇业、被撤销、被兼并等情形时,及时告知债权人。
4、在本合同存续期间,债权人可以随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保证人的信用信息。
第六条 保证的独立性
本保证系独立的、不可撤销的、持续的担保。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因主合同无效、可撤销而有所改变,也不因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任何变更自身经营或管理体制的行为而有所改变。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由债权人和保证人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请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 保证人的特别陈述
1、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具有保证人资格,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保证担保,并已收到并阅知所保证的主合同。
2、为主合同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完全出于自愿,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实。
3、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已得到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授权且不违反适用于保证人的法律、法规和和企业章程的规定。若保证人违反企业章程和企业内部的其他规定而签署本合同,责任概由保证人承担,保证人不得以此为由对抗本保证合同项下保证责任的承担和义务的履行。
4、若保证人保证担保的主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包括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权利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得以存在物的担保而提出抗辩。
第九条 其他
本合同经债权人、保证人双方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保证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担保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财产为抵押财产清单(详见及财产有效证书)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共作价________(大写)元整,抵押率为百分之________,实际抵押额为________元整。
第三条抵押财产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责任如下:
一、抵押财产中的代甲乙双方封存后,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在抵押期内负有维修、保养、保证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二、抵押财产中的由甲方交乙方保管。并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________元整的保管费,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财产,不准挪用抵押财产。
第四条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对抵押财产中的________办理财产保险,并将保险单交乙方保存。投保期限应长于主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若主合同项下借款延期,甲方须办理延长投保期的手续。保险财产如发生灾害损失,乙方有权从保险赔偿中优先收回抵贷款。
第五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有价证券在抵押期内到期时的处理方式,甲、乙双方约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出售和馈赠抵押财产;甲方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转移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的,应取得乙方书面同意。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公证、保险、鉴定、登记、运输及保管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如需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合同其它条款,应经抵押人同意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权提前处分其抵押财产。
第十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依法处分抵押财产:
一、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约归还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归还借款本息。
二、借款人死亡而无继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三、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产。
处理抵押物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贷款本息和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贷款本息还有余的,乙方应退还甲方。
第十一条抵押权的撤销: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期限归还借款本息或者提前归还借款本息的,抵押权即自动撤销,乙方保管的甲方财产和财产保险单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一项的约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乙方由权要求恢复财产原状,或提供经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财产,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
二、按照本合同第三条第二项的约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财产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甲方由权要求乙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者要求乙方赔偿其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乙方可以停止发放主合同项下贷款或视情况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违反第五条约定,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其行为无效。乙方可视情况要求甲方恢复抵押财产原状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项下贷款本息,并可要求甲方支付贷款本息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五、甲方因隐瞒抵押财产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给予赔偿。
六、甲、乙任何乙方违反第十二条约定,应向对方支付主合同项下贷款总额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
七、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人同意,变更主合同条款或转让主合同项下义务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八、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至主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全部还清时自动失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抵押财产清单及财产有效证书一式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或其授权代理人)(或其授权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签订合同地点:______________省(市)__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
注:如果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担保合同 篇8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丙方(担保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为了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甲乙丙三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
二、借款金额:
三、借款期限:______,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四、借款利息:自支用借款之日起,以转入结算户数额按月利率 ‰计算。
五、还款方式:
1.甲方可在借款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利息按月清偿。
2.甲方可提前还款,但要全额支付利息。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不还借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50%的罚息,直至清偿本息为止。
2.甲方不按规定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偿还全部款项及全额利息。
七、担保条款:
1.丙方同意为乙方向甲方提供担保。丙方担保的主债权为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元。
2.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
3.担保期限: 年。
八、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息全部消偿后自动失效。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地: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9
出借人:
借款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人: 身份证号: 手机: 宅电: 住址: 工作单位:
担保公司: 工商注册号: 公司电话: 单位地址:
1、出借人同意借款 万元(大写)人民币给借款人,借期自出借日始 天。
2、借款人在此声明:该笔借款用途为 家庭及生意资金周转。
3、借款以转账方式支付,利息为每月 %,按日计息。借款每满30日,借款人应当支付当月利息,借款人提前还款时,借款人应于还款日按实际借款天数支付利息。 4、借款人应于借款到期之日全额返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5、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期足额支付任何一期利息的,或者借款人有违反任何对其适用的法律,目前在任何法院或仲裁机构有针对其而进行或即将进行的、可能影响其还款能力的诉讼或仲裁的,或者借款人未能如实提供出借人所要求的资料的,或者借款人变更住所、通讯地址、电话等事项时,未能在有关事项变更后5日内书面通知出借人的,或者出现其他危及借款安全的情况的,出借人有权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
6、如借款人在借款到期时未能全额还清借款本息,则剩余本金按每月 %计算利息直至全额还清。借款人每次还款应先计为支付借款利息,借款利息付清后方可计为返还本金。除此之外借款人尚须每日支付借款本金的3‰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
7、借款人未在借款到期时全额还清借款本息的,除偿还借款本息外,出借人为追索债权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借款人应予赔偿,关于其中的律师费,出借人和借款人在此共同确认:律师费不应超过借款本金的30%,如发生上述诉讼,出借人在此限额内支出的律师费,借款人应予认可并负责赔偿。
8、本合同担保人、担保公司对借款人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
9、出借人如将该合同的债权转让给他人,并不影响受让人向借款人或担保人或担保公司要求履行相应的偿还或担保责任。
10、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 人民法院管辖。 11、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出借人:
借款人: 担保人: 担保人:
保公司: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担保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为确保 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财产抵押,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约定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以“抵押物清单”(附后)所列之财产设定抵押。
第二条 甲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大写) ,贷款期限自 至
第三条 甲方保证对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
第四条 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将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交乙方,抵押期间该抵押物权属证明文件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五条 抵押担保的范围:贷款金额(大写) 元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赔偿金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六条 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鉴定、登记、保管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八条 抵押期间,甲方有义务妥善保管抵押物,保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
第九条 甲方应办理抵押物在抵押期间的财产保险。财产保险的第一受益人为乙方。保险单证由乙方代为保管。
第十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发生投保范围的损失,或者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抵押物价值减少,保险赔偿金或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由甲方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第十一条 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三十天内向乙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期间,抵押物造成环境污染或造成其他损害,应由甲方独立承担责任。
第十三条 抵押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赠与、迁移、出租、转让、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条 抵押期间,甲方经乙方书面同意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乙方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五条 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清偿债务,乙方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实现抵押权。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借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借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甲方被宣告破产或被解散;
2.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约定义务或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被宣告破产、被解散、擅自变更企业体制致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改变贷款用途、卷入或即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等情况。
第十七条 甲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压或已设定抵押权等情况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乙方支付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乙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扣付。
第十八条 乙方依法处分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下列顺序分配:
1.支付处分抵押物所需的费用;
2.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利息;
3.清偿借款人所欠乙方的贷款本金、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等;
4.支付其他费用。
第十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经协商解决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按下列第( )项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自“抵押物清单”中的抵押物均办理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应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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