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担保合同

时间:2021-05-28 23:06:43 担保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公司担保合同三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担保合同3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公司担保合同三篇

公司担保合同 篇1

  _________(受益人):

  _________(委托人)系我行客户,其结算保证金存款户帐号_________。该单位已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与你方签订_________合同,编号_________,金额_________元。我行已接受该单位委托,愿保证该单位按上述合同的约定分期付款(支付租金)。如该单位不履行合同,按期不支付规定款项,我行愿承担担保责任。按合同规定代为支付款项(或租金)。我行担保额度随委托人向贵单位付款而相应递减。

  除本保函固定条款中规定的终止保函效力的条件外,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担保银行也可撤销保函:_________。

  担保银行(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号: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受托银行: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公司担保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担保公司合同范本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第六条 保证人违约责任

  1.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债权人支付被保证的主合同项下金额_________%的违约金,因此给债权人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应赔偿债权人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保证人未承担保证责任的金额、利息和其他费用,债权人有权直接用保证人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销。

  2.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保证人在此向债权人作出以下声明和保证:

  1.保证人是依照_________法律正式成立及有效存在的_________,具有独立法人地位,能够以其本身名义起诉和应诉及拥有其资产和经营其现在或计划经营的业务;

  2.保证人有充分的法定的权利、权力和权限签订本担保书和履行本保证书下的责任;

  3.本保证书在主合同生效时同时生效,即对保证人构成合法、有效和具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按其条款付诸实施,并可以随时在_________法庭执行;

  4.保证人在签署及/或履行本保证书都不会

  (1)违反或触犯任何法律或条例、或保证人的章程或成立文件或

  (2)违反或触犯保证人签订的任何契约或协议或对保证人本身或其任何资产有约束力的文件;或

  (3)超越保证人保证的权限(不论是受保证人的章程或其他协议所限制的),或超越保证人董事会的权限,或

  (4)导致或迫使在其本身的任何资产上设置任何抵押。

  5.保证人没有拖欠任何应付之其他债务,亦未在保证人已签下的任何契约、信托契约、协议或其他文件中发生或因任何事情的发生和存在而构成任何文件中所定下的违约事件;

  6.没有人正在任何法院、裁判所、仲裁处或政府机关对保证人或其资产提出诉讼,此诉讼将会严重影响保证人的财务、业务、资产及其他状况;

  7.除法定的优先债务以外,保证人在本保证书下所承担的责任为直接的及无条件的,而其付款责任均在任何时间与其他无抵押的债务享有同等地位;

  8.保证人在本保证书签署之日时并未违反任何有关债务履行的协议,或不履行或违反任何其他协议,该等违约会对保证人有不利影响;

  (1)保证人已经向债权人充分和准确地披露了其在本保证书签约日时存在的全部实际的重要债务;

  (2)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的最近审定的年度财务报表已经按照_________法律与条件以及公认的常用会计原则编制妥当。上述财务报表连同其所附记录均真实和清楚地反映了该报表所涉及期间保证人的财务状况,同时自上述财务报表完成后,保证人的营运、业务、资产、债务或(财务或其他)状况未发生实际不利变化;

  (3)保证人没有任何未在其最近审定财务报表或其所附记录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要债务或任何重要的未实现的损失或预期的损失;

  (4)保证人向债权人提供(不论是否遵循本保证书的任何条款而提供)关于保证人的一切资料,均在提供资料的当日为真实的、完全的和准确的;

  (5)保证人在本保证书项下的全部应付款项无任何税项引致的扣减或预扣。

公司担保合同 篇3

  出借人(甲方):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姓名: 电话:

  身份证号:

  住所(地址):

  借款人(乙方):

  名称: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住所(地址):

  保证人(丙方):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营业执照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整,借款用途为 。

  未经甲、丙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变本合同中确定的借款用途。

  第二条 借款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借款月利率 ‰。付息方式为按月付息,每月10日(含10日)支付当月利息,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借款到期利随本清。

  第三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及反担保合同签订和办理抵(质)押或公证后当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乙方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借据上所记载的日期为准。

  第四条 乙方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资金来源于但不限于:

  无论乙方在同他方签订的其他任何合同中,对还款资金来源有任何约定,但约定均不能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 根据乙方的担保申请,丙方愿对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乙方自收到甲方的全部借款的当日内向丙方支付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若乙方到期不能按时还款,丙方在借款到期后三日内向甲方代偿。甲方即将本合同项下的包括借款本金和利息等在内的全部债权转让给丙方,丙方即成为乙方的债权人,享有本合同中甲方对乙方享有的全部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需办理公证的必须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对乙方提供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调查。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不得提前解除合同。

  3、甲方需按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时间足额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保证出借资金的来源合法,因资金来源问题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4、借款交付后,配合丙方对乙方借款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

  2、对借款所提供的全部资料和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

  3、自觉接受甲方和丙方对本合同项下借款使用情况及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及监督,并有义务提供相关各期的损益表、资产负债等报表资料。

  4、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

  5、承担本合同项下除担保费及咨询服务费以外的有关费用,包括公证、鉴定、评估、登记等事项的费用。

  6、接到甲方、丙方向其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催收函件后,3日内应将签收的回执寄回对方。

  7、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减资、股权变动、重大资产转让以及其他足以影响甲方权益实现的行为时,应至少提前3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并经双方书面同意,否则在清偿全部债务之前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8、变更住所、通讯方式、营业范围、法定代表人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9、如发生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本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他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破产、财务状况的恶化等,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

  10、发生歇业、解散、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或撤销时,应于事件发生后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和丙方,并保证立即归还借款本息。

  11、乙方需配合丙方的保后管理与风险监控。

  12、自甲方实际向乙方发放贷款当日,乙方应向丙方缴纳人民币 元保证金,合同期满结清相关手续后,丙方无息全额退还保证金。

  第九条 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提交的与本借款相关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要求乙方提供法律和合同约定的抵(质)押反担保方式,依法办理抵(质)押手续,或提供合法约定的反担保保证手续。

  3、对被担保的借款人进行保后管理、风险监控、借款催收和依法追偿。

  4、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未按期支付借款本息,丙方代偿后有权执行抵(质)押财产、实现抵(质)押权以及要求反担保保证人履行义务。

  5、乙方若发生违约行为,则丙方有权直接从乙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滞纳金和违约金,且在保证金额不足以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丙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权利。

  6、按照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每月10日之前(含10曰)支付利息,导致丙方代为偿付的(节假日顺延),乙方应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金额每日千分之五向丙方支付滞纳金。

  2、因乙方未按期、足额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丙方向甲方垫付本金及利息的,乙方应自丙方垫款后,无条件向丙方支付全部垫款并向丙方缴纳垫款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丙方将按垫付金额的每日千分之五向乙方收取滞纳金(按实际天数计算)。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诉讼或执行所涉及的利息、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等均按本合同相关约定计算,直至执行终结。

  3、如乙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无力清偿欠款导致丙方采取追偿相关措施,乙方应向丙方支付采取相关措施而支付的全部费用,并向丙方支付5000元的违约金。

  4、在借款期间,若乙方预留在丙方处的联系方式、实际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发生变化导致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或乙方不主动按期还款,最终导致丙方进行催收的,上述行为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丙方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 乙方如提前偿还借款需征得甲方和丙方的同意,除按照实际用款月数支付利息(不足一月的部分按一月计算)外,还应当向甲方再支付一月的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需公证的经公证后生效),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合同各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不能达成一致时,乙方自愿接受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公证部门 份,自签订之日起连同借款借据一并生效。

  第十五条 提示

  丙方已提请合同各方对本合同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各方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出借人(甲方)签字:

  借款人(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保证人(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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