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同

时间:2021-04-24 21:51:06 代销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代销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销合同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代销合同范文合集十篇

代销合同 篇1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自愿订立协议如下:

  一、 甲方委托乙方代销的商品名称、规格、产地、计量单位、代销数量、单价及金额。

  二、物品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质量标准:

  四、包装规格: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五、交(提)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六、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七、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

  八、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九、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十、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 甲方

  1.按双方约定的时间、数量、质量、品种交付货物,由甲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乙方承担。

2. 接受在约定期限内乙方未能销售的存货,以及因质量问题第三人退给乙方的退货,无理拒收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及多支出的费用。

  (二) 乙方

  1. 妥善保管代销货物,因过错造成毁损灭失的应予赔偿;

  2. 以适当方式销售代销的货物,因乙方过错造成货物迟延销售或不能销售的,应负赔偿责任;

  3. 按双方事先约定的价格和期限给付已销售部分的货款;

  4. 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能销售完货物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及时处理,以免延期造成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委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2乙方违反第十条对其约定的条件,造成发生纠纷和经济损失的,由受托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 乙方若欠总货款超过______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 甲方委托乙方在区域内销售甲方供应的产品,乙方不能超区域经营。乙方超区域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5. 乙方以自己名义对外销售,独立承担责任。

  十二、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2.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执行。 3.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开始生效。

  5.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人(签盖): 受托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

  签字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所确立的合同关系,商品代销合同范本。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直接向消费者销售商品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3、供应商:是指直接向零售商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包括制造商、经销商和其他中介商。

  4、委托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

  7、对帐: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帐周期: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双方以固定的期间或时间为标准而确定的有规律的核对帐目的期间。

  9、对帐日:是指零售商为了工作便利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固定的对帐日期。

  10、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1、铺货期:是指供应商将订单商品交付给零售商之日起,至结算周期前零售商占用商品的期间。

  12、结算周期:是指铺货期满之日至零售商第一次应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日的期间,此后零售商均应当以此期间为标准、依第一次应当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日期类推,同供应商办理结算的固定周期。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成立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6)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7)双方营执照业(复印件)

  2、合同履行文件如下:

  (1)订单及订单确认

  (2)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3)商品退换货文件

  (4)商品对帐文件

  3、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4、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帐记录。

代销合同 篇3

  甲方:中石油铁工油品销售有限公司

  乙方:局集团物贸公司

  丙方:用油单位(_项目部)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中铁《关于进一步加强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与供应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__]50号)要求及《中铁_局集团石化产品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数量、金额、柴油执行标准

  1。合同的标的为_项目部施工用柴油。实际执行中,以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下发的月度《供需平衡计划表》中的数量为合同数量、并以三方在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周期内根据本合同确定的定价依据作为合同金额。

  2。考虑到施工现场的特殊性,乙方、丙方可在每个月15日前对下个月的《供需平衡计划表》调整一次,包括型号规格、质量标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收货人、交货方式及数量等,调整的数量范围原则上不超过当月需求计划的正、负15%。特殊情况下,三方协商处理解决。

  3。本合同中柴油执行或高于GB19147-20xx轻柴油标准。第二条三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负责按照归口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所需资源(包括零号及其它品号柴油的数量、执行标准、交货日期、交货地点、联系方式等)的落实,编制《供需平衡计划表》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后反馈乙、丙方。

  2.负责定期向乙方、丙方通报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调价情况,与发改委调价周期同步与丙方洽商并采取书面方式确认价格。

  3.负责协调油品供应中的有关问题,如需配送的协助联系运输队伍。

  4.定期与乙和丙方进行对账并签字确认,根据丙方提供的由乙方确认的开票清单及时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

  1.向丙方出具书面委托统一付款、价格认定的确认函并抄送甲方。当需要委托配送应书面向丙方出具办理统一委托运输的函。

  2.按照股份公司的要求及时核算油品需用量、编制需求计划报主管部门同时抄送丙方。

  3.出具油品验收、结算等有权经办人员的身份证明资料、联系方式等。

  4.及时组织自提油品、配送油品的验收工作,确认数量,对存在的问题在第一时间书面反馈丙方、甲方及发货油库。

  5.需要乙方代付货款的,由乙方根据需求计划向甲方付款。乙方有权按照付款金额向丙方收取货款。

  6.向甲方和丙方提供开具发票的清单及开票信息。

  (三)、丙方

  1.根据乙方提报的需求计划及时汇总上报物资主管部门,及时向乙方反馈供需平衡计划表。

  2.作为相关方,参与甲方和乙方的价格洽商。

  3.根据乙方的授权委托,按照合同向甲方或乙方(乙方代付货款时)支付货款。

  4.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提油(或配送)计划,建立合同、计划执行情况统计台账,统计并向甲方书面确认油品自提或配送到工地的数量。

  5.跟踪计划合同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供应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存在质量、数量问题的油品应妥为保管。

  6.向甲方和乙方书面反馈开票清单与开票信息。第三条交货地点、时间、收货人(单位)

  1。三方约定,交货地点、时间等以《供需平衡计划表》为依据,以书面提供的发油计划申请单为准。

  2。交货方式:本合同采取自提或配送两种交货方式。买方在《供需平衡计划表》中或买方出具的书面需求计划通知中明确。

  3。当采用自提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的距项目最近或最便捷的油库,运输由丙方自行组织。

  4。当采用配送方式交货时,交货地点为丙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与承运单位签订运输协议,运杂费计入价格中由甲方承担,采用一票制结算。

  第四条交割

  (一)、自提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以指定油库计量设备发货量作为结算数量。如有异议,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应向发货油库提出,并与油库方现场协商处理;如协商未果,乙方应在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及时协调处理。

  2.质量:发货油库在装油前应向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提供本发货批次《油品质量检验报告单》。如丙方对质量存有异议,可向发货油库提出采样申请,双方共同采样加封。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将封存的样品送到有资质的鉴定机关进行鉴定,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配送时的数量、质量交割

  1.数量:甲方委托的运输公司将油品送到乙方指定的工地后,随车押运人员与丙方指定的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在乙方工地过秤(计量器具必须经国家计量部门标定并在有效期内)检量入库。两次过秤时,以实际重量差为油品计量结果。如果计量结果和甲方开具的出库单误差在规定误差以内(柴油、燃料油为±0。3%,沥青为±0。5%)以甲方的出库单为准。

  2.质量:甲方应向乙方随车提供本批次产品的《质量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在现场交接时,如乙方有权业务经办人员对质量有异议,应由甲方随车押运人员、乙方有权经办业务人员共同对本批次产品取样并封存,如果油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双方对封存的样品进行复查。确实由于油品质量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五条价格

  1。在物资采购管理中心确定的供应基础价格及浮动范围内,在国家发改委调价后的第一个工作日,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价格浮动幅度,并以《价格确认函》(盖章)的形式对价格进行明确。

  2。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无论市场价格上浮或者下调,实际执行价格不变。

  3.结算价格:本合同价格在国家发改委规定的同一价格周期内,在发改委公布的零售价格基础上下浮元/吨。

  第六条结算及付款

  (一)结算方式

  1.根据中国中铁与中国石油签订的《合资合作框架协议》,本合同的结算方式原则上采取先款后货。如需采取月结,需由丙方报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批准。

  2.当以银行承兑汇票(非背书转让)方式办理货款时,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利息由承兑汇票出具方承担,可将利息计入价格中。

  (二)、付款方式

  1、现款付款:如采取垫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乙方后,并书面委托乙方将现款汇入甲方账户。如采取自付方式,丙方将每期货款足额汇给甲方账户。

  2、月结付款:经股份公司物资采购管理中心书面批准后可实行月结方式付款。采取月结方式付款时,如丙方不能如期一次性结清,对剩余未结清的实际供应数量,按照每月每吨50元的财务费用计入结算价格中。实际月结时,上月20日至当月19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20日,甲、乙、丙三方互相组织对帐,在对账单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发票每月25日对账时,乙方同时向甲方书面提供丙方详细的开票数量、信息,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具与实收数量(货款)一致的全额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第七条法律的适用及争议解决方式:

  1.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三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三方一致同意将争议提交到中国中铁法务部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开户行:账号:签订日期:

代销合同 篇4

  协议号:_____________

  供货人 :____________

  销售代理人 :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甲方产品及对其产品提供技术服务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0合作范围

  1、1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销售品牌商务通信产品如下;

  i)授权代理产品:____________ ;

  ii)授权区域包括:____________ 。

  1、2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

  1、3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

  2、0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

  2、1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正 ,需全款付给甲方)。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五万元正 。

  2、2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200年月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

  3、0合作原则及规定

  3、1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

  3、2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

  4、0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

  4、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户销售。

  4、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

  4、4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

  4、5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可提前1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

  5、0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

  5、2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业务。

  5、3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

  5、4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采购。

  5、5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

  6、0销售行为规定

  6、1产品价格

  6、1、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详细价格请参见附件一。

  6、1、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于调整。

  6、2定货流程

  6、2、1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定的条件。

  6、3付款条件

  6、3、1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三天内把总价30%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70%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

  6、4交货期

  6、4、1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三十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

  6、5保质和售后服务

  6、5、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十五个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

  6、5、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

  6、5、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20%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六个月的保质期。

  6、5、4乙方须把需要维修的板子集中并按保质期分类,在每月初批量送往甲方。甲方将在收到板子后检查损坏情况,在三十天天内完成维修并通知乙方,乙方须在收到通知后的七 天内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在维修费用尚未清付前,甲方有权不于退还有关板子。如乙方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十天内尚不能支付相关的维修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对送修的板子作出处理,以补偿甲方的维修费用和相关支出等。

  6、5、5对于不能修复的板子,甲方将通知乙方征求处理意见,如乙方未能在通知发出后的三十天内作出回复,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不能修复的板子,乙方无权追究。

  6、5、6乙方需为用户提供良好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培训足够的合格工程人员提供现场的产品安装和维修服务,并贮备足量的备品备件以满足客户的维修和更换需要。

  6、6反窜货、反低价管理

  6、6、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

  6、6、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监督窜货行为。

  6、6、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

  6、6、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

  6、6、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

  6、6、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

  6、6、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济责任。

  7、0商标使用

  未经飞利浦的书面批准,乙方无权使用飞利浦的商标和/或文字标志。

  8、0保密责任

  8、1出于本协议的目的,乙方仅拥有为实施合作而参阅甲方提供的保密资料的权利。

  8、2乙方承诺不会将该等保密资料用于非本协议之目的,不会使用、披露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使用,并且不会向其乙方员工泄露任何属于甲方的保密资料,除非该等员工有必要为工作的缘故而掌握该等保密资料。

  8、3乙方将对由于前述原因而掌握及了解甲方的保密资料的员工签署与此相同或相似的保密协议书,并将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该等保密资料,以免使之为非双方确定的合作内容下允许了解及掌握保密资料的员工所使用或为公众掌握及了解。

  8、4本协议下甲方将保密资料交由乙方,并非意味着甲方授予乙方任何专利或版权的权利,或意味着乙方对该等保密资料拥有任何其它权利。

  8、5上述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双方代理关系结束之日起三年内持续有效。

  8、6如果本协议终止,乙方应在终止之日起十天内归还除了为销售现存甲方产品所需材料以外的全部商务文件、目录、广告材料、技术资料及样品等所有材料。乙方并应向甲方提供与甲方有关的客户详细名单及相应报告,以便保证向客户提供持续性的服务,且乙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以甲方的品牌或名义进行商务活动。

  8、7如乙方违反上述约定,乙方将无条件保证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9、0生效及协议的解除

  9、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将取代以前所有的口头或文字协议。

  9、2任何一方如不履行本协议中规定的义务或违反本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另一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违约方停止该行为。如违约方在接到要求改正的通知后十五天内仍未改正,发出通知的一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9、3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如发生以下情况,甲方有权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9、4乙方破产或已收到破产令,或进行整顿;

  9、5乙方的股东方或控制方发生变更或乙方的业务被转让给其他方。

  9、6如果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任何一方应在事件发生之日起十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同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因未及时通知对方或未采取相应措施而导致对方损失扩大的,对扩大的损失部分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在事件发生后九十天内事件仍未消除的,双方可书面协商解除本合同。上述不可抗力是指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政府行动、战争等无法预料和控制的突发事件。

  10、争议解决

  如双方对本协议有争议或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通知地址

  本协议首部所注明的地址,电话,传真如有变更,任何一方应及时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由此引起的相关通知无法送达所导致的后果由责任方承担。

  12、部分失效

  本合同任何部分的失效不影响合同剩余部分条款的效力。

  13、协议的标题

  本协议的标题仅起标识作用,不应影响本协议或任何部分的解释。

  14、协议复本和附件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为凭。下述附件乃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附件一、价格规定

  附件二、乙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企业名片的复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5

  甲方:漓江出版社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制定此合同。

  二、订货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三、甲方接到订单电话、传真后、按乙方所需数目打包发运、并将货物的详细清单放在包件内、且在包件外注明"内有清单"字样。图书品种和新书定价可能稍有变动、结算时以图书销货清单为准。

  四、甲方一般以两件为发货基数、低于此数量则改为邮寄。

  五、乙方收到货后、务请及时清点核对、如有差错、请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开具查询单、传真或挂号寄至漓江出版社发行部、逾期无回告、则按无差错办理结款手续。

  六、乙方在销货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七、由于甲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破损、则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索赔。

  八、货物在乙方存放12个月未实现销售、乙方应予退货。乙方在退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所退图书未脏、未破损、并随货附上退货清单。退书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退书数量为结算依据。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漓江出版社发行部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代销合同 篇6

  甲方:北京xx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北京市东城区xx号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住 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

  签订酒水饮料销售合同,就乙方销售甲方的各类酒水、饮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酒水的正式授权经销商。(详见资质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及酒厂公司的授权经销书)。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宣传资料和技术支持,并承诺可随时向乙方提供酒水在销售过程中,所需的产品的所有证明文件及相关标准、质检报告等。

  3、甲方提供经营产品的名称、规格、包装、价格等(详见报价单),保证供应的所有酒类的质量及标识,保证所供产品质量达到国家行业要求标准。甲方拒绝提供假冒、伪劣、水货等产品,维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4、甲方对乙方的销售过程、销售方式和销售量,享有知情权。甲方将随时听取乙方对实际销售情况的报告和意见。

  5、甲方有义务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乙方进行业务培训指导,做好营销后服务工作。

  6、乙方销售过程中,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协助乙方

  与生产厂家联络沟通共同解决。

  第二条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同意在经营范围内销售甲方经营的酒水饮料产品,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相关资质文件。

  2、乙方承诺遵守甲方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要求及相关标准。

  3、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自身服务方面(非产品内在质量)的问题造成客户投诉,乙方自行解决。

  4、乙方不得将由乙方的责任造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完整的产品提供给消费者,乙方不得仿制或销售仿制的甲方产品,以保证双方合法利益,否则后果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信誉、标识等行为。乙方只在自己经营的区域内,销售甲方的产品,不得转售市场,否则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厂家在乙方经营区域内的推广活动,乙方应向下级代理商、零售商和最终用户发布甲方各种新产品信息,并在本地区内积极宣传推广。

  第三条 销售产品的意向

  乙方在双方合作期间约定销售甲方提供如下产品:

  红酒类: 等洋酒系列品牌;

  啤酒类: 等系列产品;

  饮料类: 等。

  第四条 产品价格

  北京地区按照厂家规定货价(详见报价单)。如产品调整价格,甲方有权根据市场连动调整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此行为不构成违约。 凡不执行统一价格,低于标准价格的产品,厂家和甲方不提供销售奖励和优惠政策。

  第五条 定货、送货与退货

  1、甲方在正常业务情况下,每天分 3个时间段 向外发货,甲方接到乙方电话或传真定货通知后,保证24小时内将乙方所定货及时送到乙方店中。如未按时送达而影响乙方经营,乙方有权要求赔偿,以发货单上日期为准。

  2、如临时增订或非约定范围内的产品,乙方应向甲方说明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收到货物后应当面立即验收并签收,发现问题当即处理,否则应视为收货无误。保质期应在进货时验证,如要调换新产品应在保质期临界一个月前提出,否则不得退还,甲方将不承担责任。

  4、乙方如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封完好样品,做为凭证以利于同厂家交涉解决。

  5、双方确认:乙方工作人员 为乙方收到货物的签收人。如果乙方收货人员发生变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甲方说明。

  6、乙方退货时,须和甲方的业务员沟通。乙方向甲方所退的货,须保存有甲方完整的标识,并保存有完整的包装,否则,甲方不接受乙方的退货。

  第六条 结算方式

  1、 结算方式原则为现结,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即货款当面兑付。

  2、 结算方式为批结的,即第二次送货时结清第一次的货款,货款数额以发货单为准,结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3、 双方同意月结的,每月 日为对帐日,每月 日为兑款日,结款数

  额为对帐单的全部金额。乙方不能按时兑现货款,经甲方催告后仍未兑现的,甲方有权暂时停止供货,待货款结清后继续供货。

  4、 双方确认:甲方工作人员 向乙方收取货款。

  第七条 合同解除与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甲方不能按照合同及时供货影响了乙方的正常经营。

  b.甲方提供假冒、伪劣的产品被顾客投诉,确认属实。

  2、 如果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a.乙方不能按双方约定按时支付货款连续超过两个月的。

  b.乙方经营的主要财产或经营业务转移、转让及资产

代销合同 篇7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委托代销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其卖出以下商品:

  商品名称商标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计量单位数量质量要求包装要求价 款单价总价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代销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验收方式、时间及其提出书面异议的期限:代销期内商品的保管责任及费用承担:报酬的计算方法:报酬、价款的结算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 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 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二)已售商品达百分之 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代销期限终止后,余货的处理方法: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违约责任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其他约定事项:

  委托人 委托人:(章)

  住 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代销人 代销人:

  (章)住 所:

  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账 号:

  税 号:

  邮政编码:

代销合同 篇8

  委销字_______号

  一、__________单位(甲方)委托________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重量:

  备注: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签证机关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押方产品_______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双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省_______市的_______级代理/经销商,授权为_______年,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支持,并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2、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功能性问题的投诉;提供热线电话XXXXX

  3、合作期间,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宣传;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兄和代理商的业绩调整代理商制度、代理商结构、代理价格和代理折扣,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由件、传真等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由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乙方;

  5、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检验合格的各项标准要求。若有不良品,属甲方渍任的,甲方保证包修、包换;

  6、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周整代理价格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市场与发展客户;

  2、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3、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员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的行为,并负责对本代理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应承售后服务之义务,对市场因产品原故或顾客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反应,作出相应的解释,退换或维修的服务行为,以维护恒—盛品牌和共同服务大众的宗旨;

  6、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利用自身企业优势进行甲方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推广;

  7、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L060等,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8、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9、乙方将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

  四、支付/结算条款

  1、乙方需甲方供货时以传真正式订单为依据,提早十天计划订单,让甲方确认发货时间。

  2、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发货时间时,应付全款,以汇款凭证为准。甲方确保发货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3、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乙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乙方登记的地址;如乙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缩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诚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访独立承责任。

  2、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余,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撒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卖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余合同;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卜,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协商

  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i)裁应在宁波仲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ii)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该裁决约束,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合同下的其他义务。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妨另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治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签名(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销合同 篇10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水泥销售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地区水泥销售代理商,具体销售区域为漯河所辖区107以东,乙方的水泥只能在上述地区和区域进行,如有举报一车水泥销往其他区域者,每车一次罚款壹仟元。

  二、甲方供应乙方销售的水泥为“昆峰”牌

  32.5级硅酸盐、42.5级普通硅酸盐袋装及散装水泥。

  三、乙方月销售量淡季20xx吨,旺季3000吨以上。

  四、水泥价格:依照市场情况,甲方参照到乙方所在地的卸货价随行就市定价。以32.5级的袋装水泥价格为基础,42.5级袋装水泥高于32.5级袋装水泥价格每吨50元,散装水泥低于袋装水泥每吨15元。价格变化甲方应书面或电话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以推销甲方水泥产品为 主,通过打品牌占领市场。

  五、付款方式:乙方直接往甲方指定的财务账户汇款或交款,款到甲方财务科即可开具水泥票,车到提货,无款不开票不装车。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运输,运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负责车辆运输,情况特殊乙方要求甲方帮助运输的,甲方可以安排车辆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漯河市所辖区

  107公路东和阴阳赵、三丁等乡镇进行水泥销售,甲方可在市区107公路以西销售,双方互不影响,如双方却因及特殊情况向对方区域销售水泥时应告知对方同意,否则,如发现向对方市场销售水泥冲击对方

  市场的可除以20xx元/车罚款。

  八、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水泥销售,如发现向其他区域,如西平县境销售水泥,每接举报一车水泥罚款20xx元,所罚款项从乙方所交的水泥款中扣除。

  九、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保准供应乙方水泥。甲方

  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不对混凝土质量负责。乙方销往工地、工程和水泥使用时,应指导用户先送检,

  合格后再使用,使用时应留足封存样。水泥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向市以上水泥质检部门送检,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用户在使用水泥反映质量问题通知甲方时,甲方应在48小时之内到现场予以解释或处理。

  八、水泥供应:甲方无论在水泥销售淡、旺季,均应保证乙方的水泥供应,因设备维修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双方发生违约责任:合同争议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经双方所在地

  任何一方人民法院裁定。

  十、乙方月销售吨以上可享受提成每吨元,吨以下(不含吨)无提成,月提成可由甲方财务科依照协议

  现统行计价并开通具合知水同开泥内票容室按按票,每吨水泥乙方应付装车费元。

  十一、其他事项

  经过半年运作,乙方不能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经销商。

  十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协议签字 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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