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代销合同范文集合八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销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代销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发挥甲、乙双方的优势,双方经协商决定,由乙方代理销售甲方所有品牌汽车销售事宜,具体协议如下:
一、乙方向甲方缴纳200万元购车款(大写:贰佰万元整),甲方向乙方
二、如因乙方措施不严而造成公司跨区域处罚,罚款金额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不得以甲方车辆作为抵押或对外赊销、租借等,并且只能在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展示和销售,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乙方应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确保入库车辆车况完好,车辆出现问题,而导致产生的销售状况,有乙方全全负责。
四、乙方应遵循甲方指导价格进行销售,不得低价销售,不得冲击甲方市场。
五、车辆实现销售后,乙方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此车辆的用户档案
六、甲方向乙方所
七、若公司有降价政策,乙方与甲方同步享受公司新价格政策。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乙方因自身原因无履约能力,由本协议签字人以个人财产抵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并同时终止本协议
九、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在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因甲方公司政策变动或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合同条款的变更,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乙方: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20xx年月日20xx年月日
代销合同 篇2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水泥销售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地区水泥销售代理商,具体销售区域为漯河所辖区107以东,乙方的水泥只能在上述地区和区域进行,如有举报一车水泥销往其他区域者,每车一次罚款壹仟元。
二、甲方供应乙方销售的水泥为“昆峰”牌
32.5级硅酸盐、42.5级普通硅酸盐袋装及散装水泥。
三、乙方月销售量淡季20xx吨,旺季3000吨以上。
四、水泥价格:依照市场情况,甲方参照到乙方所在地的卸货价随行就市定价。以32.5级的袋装水泥价格为基础,42.5级袋装水泥高于32.5级袋装水泥价格每吨50元,散装水泥低于袋装水泥每吨15元。价格变化甲方应书面或电话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以推销甲方水泥产品为 主,通过打品牌占领市场。
五、付款方式:乙方直接往甲方指定的财务账户汇款或交款,款到甲方财务科即可开具水泥票,车到提货,无款不开票不装车。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运输,运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负责车辆运输,情况特殊乙方要求甲方帮助运输的,甲方可以安排车辆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漯河市所辖区
107公路东和阴阳赵、三丁等乡镇进行水泥销售,甲方可在市区107公路以西销售,双方互不影响,如双方却因及特殊情况向对方区域销售水泥时应告知对方同意,否则,如发现向对方市场销售水泥冲击对方
市场的可除以20xx元/车罚款。
八、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水泥销售,如发现向其他区域,如西平县境销售水泥,每接举报一车水泥罚款20xx元,所罚款项从乙方所交的水泥款中扣除。
九、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保准供应乙方水泥。甲方
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不对混凝土质量负责。乙方销往工地、工程和水泥使用时,应指导用户先送检,
合格后再使用,使用时应留足封存样。水泥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向市以上水泥质检部门送检,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用户在使用水泥反映质量问题通知甲方时,甲方应在48小时之内到现场予以解释或处理。
八、水泥供应:甲方无论在水泥销售淡、旺季,均应保证乙方的水泥供应,因设备维修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双方发生违约责任:合同争议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经双方所在地
任何一方人民法院裁定。
十、乙方月销售吨以上可享受提成每吨元,吨以下(不含吨)无提成,月提成可由甲方财务科依照协议
现统行计价并开通具合知水同开泥内票容室按按票,每吨水泥乙方应付装车费元。
十一、其他事项
经过半年运作,乙方不能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经销商。
十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协议签字 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代表人开户行账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押方产品_______在指定地区进行代理并作市场推广的一系列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授权期限
甲方授权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作为双年度甲方产品在_______省_______市的_______级代理/经销商,授权为_______年,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市场推广进行支持,并对乙方的市场推广活动的具体实施保留监督权;
2、负责处理用户关于对产品功能性问题的投诉;提供热线电话XXXXX
3、合作期间,配合乙方进行市场宣传;
4、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兄和代理商的业绩调整代理商制度、代理商结构、代理价格和代理折扣,并将在网站上及时公布或通过电子由件、传真等其它方式通知乙方变更后的代理商制度和代理价格信息。更新后的各种信息自公布于甲方网站或通过电子由邮件通知之时起生效,非特殊情况上述变更甲方均不另行通乙方;
5、甲方应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检验合格的各项标准要求。若有不良品,属甲方渍任的,甲方保证包修、包换;
6、甲方根据市场行情周整代理价格后应及时通知乙方;
7、甲方根据市场情况定期或不定期举办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活动。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客户进行甲方产品的销售,在维护甲方品牌的条件下,自行负责开市场与发展客户;
2、在代理甲方产品的同时不得代理其他厂家的同类产品;
3、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员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声誉;
4、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甲方的价格政策,不得有任何破坏甲方商誉及品的行为,并负责对本代理协议的内容进行保密;乙方违反此义务时,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同时,乙方违反此义务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应承售后服务之义务,对市场因产品原故或顾客使用不当所造成的反应,作出相应的解释,退换或维修的服务行为,以维护恒—盛品牌和共同服务大众的宗旨;
6、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利用自身企业优势进行甲方产品及服务的市场推广;
7、协议终止后,乙方无权继续使用甲方的任何资料包括商标、商号及L060等,否则乙方应承担造成的一切后果;
8、乙方应对甲方明确提示为保密资料的信息给予保密。
9、乙方将应邀参加甲方组织的定期或者不定期的代理商探讨会、培训等。
四、支付/结算条款
1、乙方需甲方供货时以传真正式订单为依据,提早十天计划订单,让甲方确认发货时间。
2、乙方在收到甲方确认发货时间时,应付全款,以汇款凭证为准。甲方确保发货时间,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3、甲方按要求为乙方开具发票(发票总金额不超过乙方所汇的实际金额)并以挂号件形式寄至乙方登记的地址;如乙方在发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为客户分别开票等),须在汇款传真件上详细说明。
五、违约责任
1、乙方与甲方是相互独立的缩约人,在合作期间,必须严格的遵守本协的条款,除了本协议中已表达的之外,每一方都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得将其债务强加于另一方诚影响已赋予另一方的权利,若因任何一方的行为引起第三方诉讼、索赔,均由该访独立承责任。
2、由于一方原因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六、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甲方正常的供货时,不视作甲方违约,乙方此表示认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且无法避免的客观事件,如战争、自然灾害、政府禁令等。
七、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余,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七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一方当事人主体资格消失,如被撒消或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但进行重组、名称变更、分立或与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4、一方未履行或违反依据本合同所应承担的义务,经另一方给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义务或不予采取补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据本合同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或合同继卖履行没有必要,另一方有权解余合同;
5、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卜,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争议解决
1。协商
在发生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时,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果争议在一方送交书面要求开始协商的通知后60天内未能解决,任何一方可按照下列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
(i)裁应在宁波仲委员会按照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
(ii)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合同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同意受该裁决约束,除非仲裁员另行裁定,否则仲裁的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2。持续的权利和义务
当产生任何争议及任何争议正在仲裁庭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行使其剩余的相关权利,履行其本合同下的其他义务。
九、其他约定
1、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2、以上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附件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一起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共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未尽事妨另协商解决,商定的内容以协议、纪要、附件、治商等形式,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效力;
4、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
签名(盖章):________签名(盖章):_______
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代销合同 篇4
甲方:秦皇岛金鑫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发推广安徽金穗子酒业系列产品在 市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酒类产品销售种类:金穗王光瓶、金穗子二锅头(桶装)、原浆5年、原浆6年、幸福中国、原浆10年、原浆18年、穗王至尊等系列白酒
2.甲方限定乙方销售区域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款后按照乙方选定产品发货。
2、甲方按照乙方的付款额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如下:
A,订单额≥10万元(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即享受县区代理政策,甲方不在乙方所在县区选定其它经销商,同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 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
B,订单额在6万至10万之间(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按照区域销售站政策对待,即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 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县区建立新的销售站。
C,所有赠品均在下次订单发货时兑付,如没有下次订单则赠品将不予兑付。
D,其它政策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讨决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价销售,不得擅自低价抛售扰乱市场。
三月内无新订单则取消代理或销售站资格,取消所有优惠政策,未发送至代理商的赠品全部取消。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为机密商务文件,严禁传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秦皇岛金鑫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区域内作为甲方高端红酒产品的代理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代理销售权。
二、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酒标设计进行包装,并且每年最低保证供应50吨高端红酒产品原浆。
三、 甲方按不同品种瓶、盒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乙方权利、义务
四、 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营销推广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对销售困难的红酒品种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六、 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甲方授权高端红酒产品发生的经营费用(税务、工商等)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价格及交验。
七、 产品价格:甲方负责以 元/瓶的价格供应给乙方指定包装高端红酒产品,并且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八、 支付方式:自货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货款(乙方将全部货款交由甲方)。
九、 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无误为准)。
争议解决及生效
十、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乙方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代销合同 篇6
代销合同(三)
甲方:
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产品在 (地区)的经销权。
二、所发产品编号、名称、数量、价格等详见附一。
三、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质量,产品如出现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在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零售价格的15%。
五、运输方式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由乙方负责。
六、当乙方完成月进货量指标1万元,甲方给予乙方总进货量1%作为销售奖励,并以货物形式返给乙方。
七、货款结算方式:现款提货,即在乙方货款汇至甲方账户后,甲方再行发货。
八、乙方在收货后2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7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九、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来回运费需乙方自负。
十、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合同签约地提起仲裁,或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交裁决。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签字: 签字:
代销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协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委托销售管理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代理原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山东千榕家纺有限公司在新世界(汉阳店)促销活动中的委托销售代理商。
2.乙方在委托销售甲方产品的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3.在促销活动中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提供活动促销信息,确保产品不会出现滞销现象。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及修改权。
2.甲方承担此次活动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发票。
3.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乙方的协议执行情况,并在一定时间内考核乙方所完成的工作进度和市场行为,并有权决定是否保持其委托代理资格。
4.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部分宣传支持,帮助乙方做好宣传、销售和售后服务工作。
5.甲方对产品进行不断的创新,保证其产品的花色多样化,并提供给乙方。
6.乙方提供的关于产品价位或其他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甲方认可后将对产品进行更改,并第一时间通知乙方。
7.甲方在委托乙方销售管理期间,按照店柜每月实际营业总额的2%为乙方管理之费用,结算期为商场与甲方结款后一周内。每月超额部分按3%提取。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义务遵守有关的商业秘密,并以书面形式每月一次向甲方书面或电子信件汇报当月的销货明细和当地的市场动态及其行销计划和策略,日销售额须当天告知甲方。
2.乙方收到货后,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 当 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对于每月补充的货物,乙方应协助促销人员做好盘点,发现差错或其它问题,当日内应转告甲方,否则乙方承担所有损失。
3.产品的最终销售价,乙方必须执行公司制定的售价。
4.乙方负责督促商场的回款工作,汇款手续甲方提供。
5.乙方尊重本公司的产品版权和知识产权,在本协议执行期内不得销售本产品的仿冒产品,否则本公司保留追究有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权利。
6.乙方应努力提高服务水平,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和商誉。不得用欺骗或非法的方法来销售产品。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名誉受到损害,甲方保留依据相关法律进行名誉赔偿的权利。
第四条:保证金及其他事宜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按照甲方指定的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人民币。
2.乙方在委托销售管理期限内,如未有违反相关规定,保证金及利息(按银行利息率算)在本协议终止后全额退还给乙方。
第五条: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乙方不履行本协议,中途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协议,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六条:协议期限
乙方的`委托销售代理期限为? 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第七条:争议解决
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第八条:附则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两份协议书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传真复印件有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年月日
代销合同 篇8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甲方位于
城市客厅展区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陈列产品,甲方负责销售。
三、名词解释
第四条 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 销售支持:指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乙方无条件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六条 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 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 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自进入甲方库房之日起超过__天未能形成销售的剩余产品。
第八条 返利: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进货额(或回款 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甲方的进货折扣。
第九条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条 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在甲方销售的乙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补足甲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周期:指甲方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每隔一定期间,甲方向乙方就该期间内甲方所售出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
第十三条 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乙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3、因乙方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4、虽未被曝光,但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5、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2 %,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进 场
第十四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4、相关产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5、商标注册证和质量认证标准;
6、专利产品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并承诺提供的产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8、乙方如为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商资格证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述证件如需年检、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必须及时变更,并在甲方备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中,存在虚伪、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产品作清场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应保证产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提供捆绑销售的赠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POP等也受本条款约束。
五、产品价格
第十六条 乙方有制定产品零售价的权利,但零售价不得超出同等销售规模商场的零售价。乙方制定的零售价需在甲方备案,并采用甲方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
第十七条 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及贵宾卡,乙方产品也享受同等优惠,乙方并承担贵宾卡优惠金额的 %的费用。
六、产品订购
第十八条 甲方从乙方处进货时须提前 日向乙方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乙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十九条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 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七、产品运输
第二十条 乙方负责所有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产品的销售货款,统一缴甲方收银台,不得漏缴少缴。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
甲方按乙方产品每月销售额的 提取收益。
第二十四条 货款结算周期为 ,在次月5号双方对帐签字确认,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乙方销售货款。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甲方有权暂不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六条 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 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后的差额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不得在价格中直接低开,甲方不再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九、销售支持
第二十八条 门店营业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备该项商品专长、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并将此列入该员工的考评、升迁依据。
第三十条 甲方销售人员工资、餐费、制服费、物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举办的各项促销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如乙方参加,应全力配合,合作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单独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销或调整商品原售价格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产品设置任何广告时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进行。如在任何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以 (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内以现款;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九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 元/月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
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
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
丧失商业信誉的;
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
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
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 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 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 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有效期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九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
第五十条 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十五、 其他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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