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销合同汇总八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销合同8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代销合同 篇1
甲方:秦皇岛金鑫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与乙方共同开发推广安徽金穗子酒业系列产品在 市场,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甲方授权酒类产品销售种类:金穗王光瓶、金穗子二锅头(桶装)、原浆5年、原浆6年、幸福中国、原浆10年、原浆18年、穗王至尊等系列白酒
2.甲方限定乙方销售区域如下: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必须在乙方付款后按照乙方选定产品发货。
2、甲方按照乙方的付款额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持,目前政策如下:
A,订单额≥10万元(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即享受县区代理政策,甲方不在乙方所在县区选定其它经销商,同时享受如下优惠政策,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 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
B,订单额在6万至10万之间(每次付款需全额付款,严禁赊欠)按照区域销售站政策对待,即首次订单买一赠一,其中首次货物按照实际货款额数量发货,赠品随二次订单发送, 二次订单买二送一,赠品随第三次订单发送,三次订单买三赠一,赠品随第四次订单发货。甲方可以在乙方所在县区建立新的销售站。
C,所有赠品均在下次订单发货时兑付,如没有下次订单则赠品将不予兑付。
D,其它政策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商讨决定: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指导价销售,不得擅自低价抛售扰乱市场。
三月内无新订单则取消代理或销售站资格,取消所有优惠政策,未发送至代理商的赠品全部取消。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此合同为机密商务文件,严禁传阅,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秦皇岛金鑫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理销售乙方原创艺术作品,现甲乙双方在诚信友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委托甲方全权代理销售乙方所提供的作品原件,甲方负责把乙方的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向书画收藏界及企业家等进行推介,并可根据乙方提供的作品情况,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乙方自行创作的艺术作品,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可书面协议声明协议续期生效。经双方协议决定停止合作,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乙方保证所列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应如实披露作品瑕疵。乙方在移交作品时须确保作品为真迹。
五、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作品原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从以下两种支付甲方报酬的方式中任选其一,选中的在括号内双方签名。
1)由甲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定价(即""签约作品名录""中成交价),成交后,甲方支付乙方定价30%的佣金。 如实际销售金额超出代理销售作品定价,超出金额甲乙双方按三七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
2)由乙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出底价给甲方,乙方应给甲方留一些盈利空间,代理销售作品成交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制定的"签约作品名录"中的作品底价款。
3)甲方需在作品销售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乙方的全部款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委托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保证乙方所委托销售之物品的来时品质及安全;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价格及折扣予以销售,甲方有权在约定范围内按照双方约定收取乙方报酬。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所委托甲方销售的作品应为自有产权的物品,如因乙方委托劣品、伪作或产权不清等原因而影响并损害甲方信誉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成交金额,并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乙方在合理范围内应为委托业务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相关支持。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作品,不得有非法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和名誉的行为,如含有任何虚假成份,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和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交付甲方的代理销售作品,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在邮寄或转送中损坏或丢失。
2、遭遇地震、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等。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作品损坏及其他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的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合作当事人的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的服装,由乙方代为在乙方的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即网络店铺)上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的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双方应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网络销售价格,商定“产品结算价”和“网络店铺销售价”。其中产品结算价即为甲乙双方之间进行货款结算的依据;网络店铺销售价仅则作为乙方进行网店销售的定价参考价格。
2、以上报价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为促销需要,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基础上进行打折销售,但不得影响甲乙双方约定的“产品结算价”。乙方仍应按照产品结算价”,根据产品实际销售量向甲方支付货款。
5、具体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销售额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的“产品结算价”和实际销售量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的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和指令,按时发货,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的网络店铺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的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具体质量标准由双方根据服装类型具体约定)
3、因网络销售的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原因的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的运费。
3.2如发生客户退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货,并在收到退货的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的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在后续货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乙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的甲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的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
2. 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的,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的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的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印 章)乙 方: (印 章)
日 期 : 日 期 :
代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委托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二、上列代销商品的销售价格由甲方每月发价格表给乙方,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价格销售。价格如有调整,甲方随时通知乙方。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 %收取手续费,每月15日前结算上月货款及手续费。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货不及时造成损失的,均由甲方负责。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 6月。
九、其他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销合同 篇5
甲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法人代表: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乙 方:
公司地址:
公司电话:
法人代表:
开 户 行:
银行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下,充分阅读并确认本协议书的内容,并就乙方为甲方销售蔬菜等商品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一致协议:
一、合作授权
由甲方为乙方颁发授权牌并加盖公章,授权乙方为甲方的委托销售商,编号:________________。在有效授权期内,乙方通过自有渠道进行拓展和销售甲方的蔬菜等商品。
二、合作内容
甲方根据当季蔬菜种植品种和产量,为乙方供应常规蔬菜和特价蔬菜,乙方参考甲方的市场指导价格,通过自有渠道进行销售。
三、合作期限
从协议签定之日起,有效期为 1 年,协议期满双方协商续约事宜。
一、 代销品种及价格
注:
1、会员菜:为甲方官方微信商城所经营之品种,乙方通过登录微信商城选择并下单,通过微信余额支付,甲方次日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2、特价菜:为甲方生产之剩余菜品,每周由甲方指定专人通过微信为乙方提供特价菜单,由乙方在其中选择品种及数量,通过人工扣款的方式完成当次订购,次日送达乙方指定地点。
二、 订购及支付方式
1、“会员菜”订购方式:由甲方为乙方在微信商城中开通“企业客户”权限,乙方可登陆锦禾微信商城以“企业客户”的价格订购“会员菜”。
2、“特价菜”订购方式:由甲方指定专人每周通过微信为乙方提供特价菜单,由乙方在其中选择品种及数量,通过人工扣款的方式进行核算。
3、支付方式:乙方通过预存款的方式进行对“会员菜”、“特价菜”的订购,首次预存款通过转账的方式汇入,每周由甲方专人为乙方通报已消费总金额、剩余款项。余额不足时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补款。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保证所提供蔬菜都是按照有机标准种植。
2、甲方提供国家准予销售的合法证件,含有机认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等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用于乙方市场销售工作的正常开展。
3、甲方定期在自有官方微信公众平台和微信商城发布产品及活动信息,乙方可自行转载编辑利用,对于特定信息可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协助乙方进行策划编辑。
4、甲方有权监督产品的销售,对于不符合甲方市场策略和计划的事宜,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予以改进甚至终止,乙方须配合解决问题。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销售情况,对既定价格或相关政策做出相应调整,但需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双方协商处理弥补损失。乙方不得擅自调整产品价格及促销政策,不可扰乱市场及行业秩序。
6、乙方须完全认同甲方经营的产品,不得以其他渠道的产品冒充甲方产品并以甲方品牌进行销售,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协议,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7、乙方不得有损甲方的市场形象及声誉,也不得随意更改甲方产品及信息,如因此而造成甲方的形象损害或权益损失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8、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和店面需,可向甲方提出设计及制作销售道具的需求申请(含喷绘制作、展板制作、宣传资料印刷等),本着共同利益原则,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共同承担。
四、 协议的终止
1、甲乙双方应按照本协议规定履行义务。如果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并在对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仍未及时改正的,非违约方有权取消违约方的合作资格,并可无条件终止本协议。
2、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需提前3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除协议的原因,获对方书面签字认可后,本协议终止。
五、 其他条款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可续签。
2、本协议发生一切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互谅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经双方确认,交由大连市经济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存留一份,经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商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 期: 日 期:
代销合同 篇6
甲方(零售商):
乙方(供应商):
开户行帐号:
住 所 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二、商品价格
1.商品的价格:
进货价格:甲方以代理价为乙方的进货价格。
售货价格:由甲方参考乙方提供的建议零售价及市场价格自行决定。
三、乙方责任及商品要求
1.代销商品的范围为:冰淇淋类、食品类、饮料类(凡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在有效期限内经营)。
2.上述商品价格已经双方确认,如因原材料价格、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关系等变化导致合同期内商品价格变化,要求价格变动一方应当提前5日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依据。
3.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
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
4.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商品的质量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规定;乙方提供有关商品质量说明的,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5.乙方负责派出不少于1名驻场销售人员,并对甲方的服务人员培训相关方面的知识。
6.乙方提供相应设备和作业工具,并负责支付其驻场销售人员的工资。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应当将书面订单或口头订单指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甲方约定地点。
2.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
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商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包装、标识、有效期等方面存在不合格情况,有权拒收;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退、换货要求的,乙方均应无条件退、换货。
五、货款结算
甲方收到乙方的货物后,以实际销售的数量及乙方所提供商品的单价,向乙方进行汇款结算(每月10日结算)。如对货款结算有异议,经双方核对后,应于五日内向对方提出,逾期则视为双方对结算结果无异议。
六、知识产权的保护
乙方应当保证其所提供的商品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的瑕疵。如因乙方或其供应商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他权益产生争议,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时,乙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发生的各种费用。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约定,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由于乙方商品质量问题导致消费者退货或者甲方受到有关政府部门查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给甲方商誉造成严重损害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保留追究乙方责任权利。
八、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提出解除本合同,均应当提前5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
对方,合同自双方协商确定的日期解除;
2.任何一方出现如下情形时,另一方有权无需预先告知即以书面或口头通知的方式解除本合同,合同自通知送达之日解除:
(1)受到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停业处分,或其它丧失合法经营身份或资格的情况发生时;
(2)未经他方同意,把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的。
九、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 年___月___日止,共___年。
2.合同期满前五日,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新的合同;
十、争议解决方式
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的变更和补充,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摁手印)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零售商)(章): 乙方(供应商)(章或手印):
居民身份证号码:
时间: 年 月 日时间: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7
甲方: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一、原则条款
第一条 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
二、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具体是指:
第三条 本合同约定的产品进入甲方位于
城市客厅展区进行销售。乙方负责提供陈列产品,甲方负责销售。
三、名词解释
第四条 产品:是指由乙方生产或经销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的标的并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合格产品
第五条 销售支持:指甲方在销售乙方产品过程中乙方无条件给予甲方的优惠条件、资金、物质支持。
第六条 残次品:指商品在售前、售中及售后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或发生的外 观、性能、质量等任何一项不符合中国国家质量标准、行业标准、厂家标准、售后服务三包标准及合同约定标准等任一标准的产品。
第七条 滞销产品:指甲方从乙方购进的,自进入甲方库房之日起超过__天未能形成销售的剩余产品。
第八条 返利:指甲方销售乙方产品后,乙方以甲方在乙方的进货额(或回款 额)为根据,()依照双方约定的条款给予甲方的进货折扣。
第九条 回款额:指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货款加上甲方扣抵的乙方在甲方处欠款的金额(降价款、退货款除外)。
第十条 利润补偿款:指按合同约定,在甲方销售的乙方产品的零售价格降低,使甲方销售乙方产品的帐面毛利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水平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用于补足甲方利润损失部分的款项。
第十一条 合同年度:指合同有效期。
第十二条 货款结算周期:指甲方销售乙方提供的产品,每隔一定期间,甲方向乙方就该期间内甲方所售出的产品进行结算,该期间即为结算周期。
第十三条 名誉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情况是指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1、因乙方产品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媒体(媒体包括但不限于电视、广播、报纸、杂志、网络等)曝光的;2、因其他乙方原因造成甲方被媒体曝光的;3、因乙方产品问题或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问题被有关部门、机构消协、质量监督部门等公告的;4、虽未被曝光,但因乙方产品问题或售后服务问题造成相当多人员认为或知悉甲方的产品或服务存在问题的;5、乙方产品不合格、退货、返修率合计超过 2 %,致使甲方名誉或商誉受到负面影响的; 6、其他乙方给甲方或甲方相关公司造成名誉、商号、商标、商誉造成负面影响的情况。
四、进 场
第十四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销售,必须提供下列有效证件:
1、最新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明;
3、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等市场准入证明;
4、相关产品的各类有效证件;
5、商标注册证和质量认证标准;
6、专利产品应提供专利证书、专利号或专利使用授权书;并承诺提供的产品均未侵犯他人的商标权、专利权以及其他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
7、进口产品需提供产品的商检、报关等一切合法手续;
8、乙方如为产品代理商,应提供代理商资格证明。
9、甲方指定的其他证件。
乙方提供的上述各类证件必须真实完整,在规定的有效期内。上述证件如需年检、更换或变更的,乙方必须及时变更,并在甲方备案。如乙方提供的上述证件中,存在虚伪、伪造、变造、不真实、不完整情形的,乙方需支付相应违约金 ,如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需赔偿,且甲方有权视情况决定对乙方产品作清场处理。
第十五条 乙方应保证产品应付的一切关税、税款、征税和费用已经缴纳,产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未违反国家及地方的任何法律法规,未被用作抵押等一切担保形式,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索赔,并且不存在依法被禁止或限制销售的情况。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而导致甲方遭受经济、商誉等一切损失。由甲方向乙方赔偿。乙方提供捆绑销售的赠品/附件以及说明书、宣传资料、POP等也受本条款约束。
五、产品价格
第十六条 乙方有制定产品零售价的权利,但零售价不得超出同等销售规模商场的零售价。乙方制定的零售价需在甲方备案,并采用甲方统一标签标价后,方可陈列。
第十七条 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及贵宾卡,乙方产品也享受同等优惠,乙方并承担贵宾卡优惠金额的 %的费用。
六、产品订购
第十八条 甲方从乙方处进货时须提前 日向乙方传真送交进货计划,乙方在接到进货计划后 日内书面答复甲方(书面答复上应加盖乙方的公章),并于甲方要求的送货时间按进货计划送达甲方指定地点。非经甲方书面认可,乙方在书面答复中所进行的任何特别注明无效。
第十九条 甲方在要求的送货时间前 日有权撤消或变更进货计划,而无需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
七、产品运输
第二十条 乙方负责所有产品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其间的一切费用(含装卸费)由乙方负担。
第二十一条 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乙方入库单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八、货款结算
第二十二条 乙方产品的销售货款,统一缴甲方收银台,不得漏缴少缴。
第二十三条 甲方按下列方式提取收益:
甲方按乙方产品每月销售额的 提取收益。
第二十四条 货款结算周期为 ,在次月5号双方对帐签字确认,次月10号前甲方支付乙方销售货款。甲方与乙方帐目未对清,甲方有权暂不结算。
第二十五条 货款结算方式为 (在以下几种方式中任选一种)
1、支票或电/信汇
2、个月无息银行承兑汇票
第二十六条 货款结算采取“钱票两清”的原则,甲方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必须 同时向甲方提供合法的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增值税票可按以下办理:
(一)甲方向乙方按扣除返利后的差额付款,乙方在增值税票上直接列明折扣率和折扣额,不得在价格中直接低开,甲方不再向乙方开具发票。
(二)乙方向甲方全额开具增值税票。乙方向甲方支付返利,甲方向乙方开具零售发票或办理折让证明,然后向乙方全额支付货款。
第二十七条 乙方应按上述规定按时向甲方提供增值税票,在增值税票未交讫之前甲方可拒绝支付货款。
九、销售支持
第二十八条 门店营业时间按甲方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甲方同意乙方派出具备该项商品专长、具有良好素质的人员对甲方销售人员进行培训及考核,并将此列入该员工的考评、升迁依据。
第三十条 甲方销售人员工资、餐费、制服费、物品等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三十一条 甲方举办的各项促销活动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如乙方参加,应全力配合,合作细则由双方共同协商。乙方单独推出的各项促销活动,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同意。
乙方如需作任何折扣促销或调整商品原售价格必须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许可后方可实施。
乙方产品设置任何广告时需经甲方审定同意后进行。如在任何媒体作广告时,涉及使用甲方名称,均须事先书面征得甲方的同意,否则以违约论。
第三十二条 乙方为甲方提供产品样品,产品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需确保产品安全,乙方如需调换产品,应经甲方商场主管同意,并开具放行单由保安人员检查后,依规定出入口进出,违者按甲方管理规定予以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于甲方售出的乙方产品,如遇顾客投诉,由甲方按国家规定实行“先行负责制”,乙方应积极配合,并尊重甲方的处理意见。若乙方不当拖延,应视为认可甲方处理意见。
第三十四条 因乙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本身缺陷,造成人身伤害或甲方及第三方的其他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名誉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十、违约责任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应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本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赔偿,无约定的按实际损失额进行赔偿或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赔偿。
第三十六条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对货款结算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乙方应以 (任选一种)(1、自合同签字之日起5日内以现款;2、第一次结算时扣除)方式向甲方交纳 万元的售后质量保证金,在双方合作期间内,售后质量保证金发生扣除的,乙方应于扣除之日起三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逾期应承担日千分之一的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从产品清场之日起至甲方已经销售的乙方所有产品保修期满止发生的一切退货、维修及赔偿责任等费用,由甲方直接用乙方交纳的质量保证金抵补。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在产品清场后12个月后且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保修期均已届满后10日内由甲方退还给乙方。如该质量保证金不足抵补上述费用则甲方享有追偿权。
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解除、期满
第三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需双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三十九条 乙方产品进入甲方营业场所销售,试销期为两个月。试销期内,如乙方产品连续两个月在甲方的销售额在 元/月以下,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而无须向乙方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试销期内乙方的所需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第四十条 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在下列情况下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1、乙方无正当理由停止向甲方供货的,或乙方收到甲方订单,逾期5日未向甲方按订单约定数量供货的;
2、合同约定甲方应交纳的各种款项逾期一个月未交纳的;
3、乙方可能出现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之一的: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
出现重大负面新闻形成经营风险的;
转移资产抽逃资金的;
丧失商业信誉的;
丧失履行合约能力的;
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
重要管理层发生重大变化的;
企业产生重大诉讼的等等。
4、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经甲方书面催告7日内仍不改正的。
第四十一条 双方因任何原因停止合作后,乙方的保修义务和售后服务义务均 不免除。
十二、不可抗力条款
第四十二条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能抗拒,也无法预见,即使预见也无法避免的事件或者事由。
第四十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程度,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应当在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48小时内及时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的 个工作日内向另一方提供能够证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的证明,否则遭受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得就此免除责任;任何一方延迟履行义务后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四十四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造成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不能履行时,其应采取一切可以减少对方损失的措施进行挽救,否则其应就因其没有采取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当而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第四十五条 本合同因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不能全部履行时,遭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仅就不可抗力事件涉及的本合同有关条款或者约定可以中止、暂停或者延迟履行,而对于其他没有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条款或者约定仍应履行,任何一方不得因另一方遭受不可抗力事件而停止本合同的履行。
第四十六条 当不可抗力事件已经结束,不再对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或者约定的履行产生任何影响时,本合同双方应尽一切可能恢复本合同的履行。
十三、争议的解决
第四十七条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四、合同有效期
第四十八条 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十九条 合同期满如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在期满前一个月双方开始协商签订新的合同。如本合同已到期,但新的合同尚未签订,为确保双方合作的延续性,本合同有效期自然顺延至新合同签订之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在新的合同签署后乙方有权选择在该顺延的期限内适用新合同或原合同,如最终没有签订新协议按本协议执行。
第五十条 合同期限届满未再续约,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之日起一周内(含双方约定的撤柜日期),负责将所列销售商品撤离,如拖延未履行时,甲方有权自行腾空,乙方物品因此而有遗失或损毁,概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要求赔偿。
十五、 其他
第五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甲方以加盖合同专用章为准)生效。
第五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合同附 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十三条本合同于/甲方注册地)签订
第五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代销合同 篇8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酒水代理销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权利、义务
一、 甲方授权乙方限在 区域内作为甲方高端红酒产品的代理经销商,甲方不再向另家供货,从而保证乙方代理销售权。
二、 甲方负责按照乙方酒标设计进行包装,并且每年最低保证供应50吨高端红酒产品原浆。
三、 甲方按不同品种瓶、盒明确标明的产品执行标准保证产品质量。 乙方权利、义务
四、 乙方负责代理区域内营销推广事宜,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五、 乙方对销售困难的红酒品种在不影响再次销售的情况下,享受调换、退货、退款的选择权,从而维护乙方经济利益不受损失。
六、 乙方在所在区域内经销甲方授权高端红酒产品发生的经营费用(税务、工商等)和经营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价格及交验
七、 产品价格:甲方负责以 元/瓶的价格供应给乙方指定包装高端红酒产品,并且在乙方代理销售区域内由乙方自行制定销售价格。
八、 支付方式:自货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清货款(乙方将全部货款交由甲方)。
九、 运输交货方式:代运制交货(甲方运至乙方指定地点验收无误为准)。 争议解决及生效
十、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乙方 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持三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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