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销合同模板集锦10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销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代销合同 篇1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在履行协议的过程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若有违约应按合同约定赔偿对方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
一、经销产品及区域
1.乙方授权甲方经销乙方宣酒特X贡绵柔型白酒。
2.乙方授予甲方在合肥市销售宣酒特X贡绵柔型白酒的唯一经销商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收到货物后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确认;
2、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负责宣酒特X贡绵柔型白酒在合肥市的一切广告宣传费用,并需事先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广告的图案及文字说明,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阅同意。
3、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每季度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一次有关当时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并应随时向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其他类似商品的价格、销售情况和广告资料。
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收到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电传代销订单为准发货,运费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货后应立即以电传方式通知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2、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按装运货物所收到的发票累计总金额付给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佣金,佣金结算按月计,佣金提取比例为发货总金额的30%。
四、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如产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通过友好协商达不成协议,则提交X市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委员会仲裁程序进行仲裁,该委员会的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用,除另有规定外,由败诉一方负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1、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不得向经销地区以外的其他买主供应本协议所规定的商品,如有询价,应当转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理。
2、若有买主希望从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直接订购,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经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同意后可以供货,但须将有关销售确认书副本寄给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并按所达成交易的发票金额给予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5%的佣金。
3、若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一个月内未能向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提供至少50%的订货,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可不承担本协议的义务。
六、代销期限及延长协议:代销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有效期为一年,从20xx年11月18日起至20xx年11月17日止,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若一方希望延长协议,则须在本协议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据顶。
甲方:合肥市糖酒批发公司
乙方: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王明
代表签字: 李陵
20xx年10 月10 日
代销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人:_____________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条代销商品、数量、价格
商品名称
商标或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第二条代销商品的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代销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代销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条代销期限终止后,未售出的代销商品的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代销商品报酬的计算方法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报酬、货款的结算(可按下列方式选择,未选择的划掉)
1.已售商品的价款每月____日结算一次,代销人的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批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2.已售商品达百分之_____时,代销人与委托人结算一次价款,相应报酬从价款中扣除。最后一次代销商品价款与报酬在代销期限终止时结清。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
委托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代销人
代销人名称(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居民身份证号码: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监制部门:_________________印制单位: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3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销的作物、品种、数量、价款及交(提)货时间
作物
品种
产地
商标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第二条 质量标准(纯度、净度、芽率、水分)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包装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种子的所有权属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运输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检疫单位、方法、地点、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担保方式(也可另立担保合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 托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十三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_________
第十四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_________
第十五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_________
第十六条 双方责任和义务
委托人责任:
1.委托销售的品种,如果属应当审定的品种,必须经审定通过。
2.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品种,必须是自有品种、联合开发或授权品种,以及未经保护的品种。
3.委托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的种子,必须是经过包装的、质量合格的种子。
4.委托代销的年限不得超过所持《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
受托人责任:
1.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2.受托人不得接受无种子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委托销售种子。
3.受托单位或个人不能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销其种子。
4.受托单位或个人必须按照委托单位或个人要求的指定地点、作物、品种、注册商标、包装规格销售其种子。
5.受托单位或个人不得拆包销售其种子。
6.受托单位或个人经营种子发生的质量纠纷,由委托人单位或个人出面协调,受托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
7.受托单位或个人可以接受多家委托。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
代销合同 篇4
委销字_______号
一、__________单位(甲方)委托__________(乙方)代销下列商品
产地
商品名称规格
单位
供应单位
代销数量
包装
每件重量
备注
现货
每季可供数
二、以上代销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商品包装应按运输部门规定办理,否则运输途中损失由甲方负责。如因不符运输要求,乙方代为改装及加固,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四、交货地点:凭乙方发货通知单,由甲方代办托运直拨至购货单位。
五、代销商品发货数量必须根据乙方通知。
六、手续费收取与结算按下列办法:按销货款总额______%收取手续费;待乙方收到货款后,即给甲方结算并扣回代垫费用。
七、甲方代销商品应与样品相符,保质保量,代销数量、规格、价格,有效期内如有变更,甲方必须及时通知乙方,通知到达前,已由乙方签出的合同,应照旧履行。如因质量或供应脱节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包括手续费),均由甲方负责。
八、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签证机关______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销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合作得运作流程,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合作当事人得权利及义务,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销售 服装事宜,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合法共赢、友好协商得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向乙方提供各类款式得 服装,由乙方代为在乙方得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即网络店铺)上进行销售。甲方根据乙方得销售进展和发货指令进行发货,甲乙双方根据服装实际销售情况定期进行结算。
二、具体合作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立即向乙方提供产品报价单(包括产品款号、图样、规格及产品价格),双方应结合产品生产成本及同类产品网络销售价格,商定“产品结算价”和“网络店铺销售价”。其中产品结算价即为甲乙双方之间进行货款结算得依据;网络店铺销售价仅则作为乙方进行网店销售得定价参考价格。
2、以上报价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由双方签章盖章予以确认,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得附件。
3、甲、乙双方须共同遵守商议价格,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调整价格。
如同类产品出现市场价格波动或产品销售情况出现异常,双方可协商调整产品价格,价格调整双方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确认。
4、为促销需要,乙方有权在双方确认得网络店铺销售价基础上进行打折销售,但不得影响甲乙双方约定得“产品结算价”。乙方仍应按照产品结算价”,根据产品实际销售量向甲方支付货款。
5、具体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销售额每半月和甲方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两次,结算时甲方应提供详细发货清单,供乙方核对,双方应按照双方商定得“产品结算价”和实际销售量进行对账,对账一致后,甲方应开具相应金额得增值税发票,乙方在收到符合要求得发票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货款。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根据乙方得要求和指令,按时发货,不得延误,否则甲方须按该单产品得网络店铺销售价向乙方进行赔偿。
2、甲方保证委托乙方销售得产品符合以下质量条款: (具体质量标准由双方根据服装类型具体约定)
3、因网络销售得特殊性,如销售过程中,发生任何原因得客户退换货,责任与后果均由甲方进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
3.1如发生客户调换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协助调换,并承担因调换货而发生得运费。
3.2如发生客户退货,甲方应按照乙方指令接受退货,并在收到退货得三个工作日内,返还乙方已付得货款,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在后续货
款中予以扣除。
4、甲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得乙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四、乙方义务
1、乙方须对合作过程中获知得甲方商业机密保密(提成方案、产品价格、产品渠道等),不得泄密。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第五条得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合同终止与解除
1.因不可抗拒力因素(战争、自然灾害等)致使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免责。
2. 因甲方公司突发状况(公司解散、破产等),严重影响经营,甲、乙双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3.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六、纠纷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若双方对争议协商不成得,任意一方均可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得终止、撤消、无效不影响此款约定得效力。
七、其他
1、本合同如有任何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和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得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印 章) 乙 方: (印 章) 日 期 : 日 期 :
代销合同 篇6
甲方:(总部)
乙方:(代理商)
根据合同规定,甲乙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平等互利之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定乙方为(北京)地区代理商。
二、乙方的代理区域为。
三、代理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四、任务标:在代理期限内,甲方将在每个财务年度开始下达本合同附件《财务年度任务书》,内容包括价格体系、回款标、销售计划、甲方支持和奖励措施等。若无《财务年度任务书》,则此合同无效。《财务年度任务书》同本合同具有同等律效应。
五、结算方式:甲方与乙方交易按现款现货原则,款到发货,正常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合同效方式:
乙方按甲方定帐号汇入订金元或首批款万元起,本合同开始效。若乙方在汇入定金后,连续七个工作日内没把首批余款汇入甲方定帐号,则本合同动无效。
七、甲方责任和义务:
⒈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为质量合格产品;
⒉甲方向乙方出示上海佰萃堂化妆品的三等有效件;
⒊在协议期间,甲方不得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的其他单位供货;
八、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⒈乙方不得向合同约定之外的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否则甲方有权索赔;
⒉乙方负责甲方产品在区域内的品推广及品形象维护;
⒊乙方有义务与甲方共同承担击市场窜货问题;
⒋乙方有义务参加甲方举行的统一活动及教育培训;
⒌乙方有义务遵守双方约定的价格体系,不得随意降价或涨价。
九、关于订货、验货以及退换货的约定
⒈订货理程序每次甲方根据乙方的电话制作定单,并通过电话核实后,通知乙方款金额,在乙方将全额货款入甲方帐号并查收到帐后,三至五天内将货物发到乙方就近。
⒉验货程序乙方收到货物时,应先检查包装箱是否潮湿、变形、破损,封条是否开封,检查无误后才能提货,若发现有异常迹象,乙方必须立即告知甲方并妥善理。
⒊退换货理程序滞销产品,乙方须先填写《退换货申请表》递交给甲方,在表中应注明退换品种、数量、金额、产品限用日期、退换货原因等项目,待《退换货申请表》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退换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退换的产品应内外包装良好,距限用日期不超过18个月,包装完好程度不影响再次销售,有塑封和包装封口合格的,没有开封或损坏,否则甲方有权拒收或由乙方承担相关损失,属于质量问题的除外。若不经甲方同意行返回的产品,甲方不予接收,也不予结算。因质量问题而产的往返费用由甲方承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
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罚约定发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的冒或仿冒产品;②乙方破产以及务结算;③乙方信誉度下降;④乙方低价倾销;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在甲方所在地院仲裁。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约代表: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代销合同 篇7
甲方(供方):
乙方(购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水泥销售代理协议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地区水泥销售代理商,具体销售区域为漯河所辖区107以东,乙方的水泥只能在上述地区和区域进行,如有举报一车水泥销往其他区域者,每车一次罚款壹仟元。
二、甲方供应乙方销售的水泥为“昆峰”牌
32.5级硅酸盐、42.5级普通硅酸盐袋装及散装水泥。
三、乙方月销售量淡季20xx吨,旺季3000吨以上。
四、水泥价格:依照市场情况,甲方参照到乙方所在地的卸货价随行就市定价。以32.5级的袋装水泥价格为基础,42.5级袋装水泥高于32.5级袋装水泥价格每吨50元,散装水泥低于袋装水泥每吨15元。价格变化甲方应书面或电话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以推销甲方水泥产品为 主,通过打品牌占领市场。
五、付款方式:乙方直接往甲方指定的财务账户汇款或交款,款到甲方财务科即可开具水泥票,车到提货,无款不开票不装车。
六、运输方式及费用:乙方负责组织车辆运输,运费自理。没有特殊情况甲方不负责车辆运输,情况特殊乙方要求甲方帮助运输的,甲方可以安排车辆运输,运输费由乙方负担。
七、乙方在漯河市所辖区
107公路东和阴阳赵、三丁等乡镇进行水泥销售,甲方可在市区107公路以西销售,双方互不影响,如双方却因及特殊情况向对方区域销售水泥时应告知对方同意,否则,如发现向对方市场销售水泥冲击对方市场的可除以20xx元/车罚款。
八、乙方只能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进行水泥销售,如发现向其他区域,如西平县境销售水泥,每接举报一车水泥罚款20xx元,所罚款项从乙方所交的`水泥款中扣除。
九、质量标准:甲方须按国家保准供应乙方水泥。甲方只对水泥产品质量负责,不对混凝土质量负责。乙方销往工地、工程和水泥使用时,应指导用户先送检,合格后再使用,使用时应留足封存样。水泥质量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共同向市以上水泥质检部门送检,确属水泥质量问题,甲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用户在使用水泥反映质量问题通知甲方时,甲方应在48小时之内到现场予以解释或处理。
八、水泥供应:甲方无论在水泥销售淡、旺季,均应保证乙方的水泥供应,因设备维修或不可抗拒的因素,无法供货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九、双方发生违约责任:合同争议时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经双方所在地任何一方人民法院裁定。
十、乙方月销售吨以上可享受提成每吨元,吨以下(不含吨)无提成,月提成可由甲方财务科依照协议月现统行计价并开通具合知水同开泥内票容室按按票,每吨水泥乙方应付装车费元。
十一、其他事项
经过半年运作,乙方不能达到本协议第三条的要求,甲方有权另行指定经销商。
十二、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自X年X月X日起至X年X月X日止。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协议签字 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方接受乙方委托,代理销售乙方原创艺术作品,现甲乙双方在诚信友善、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申明,双方都已理解并认可了本协议的所有内容,同意承担各自应承担的权利和义务,忠实地履行本协议。
二、乙方委托甲方全权代理销售乙方所提供的作品原件,甲方负责把乙方的作品信息及销售信息及时向书画收藏界及企业家等进行推介,并可根据乙方提供的作品情况,进行直接的市场销售。
三、乙方委托甲方代理销售乙方自行创作的艺术作品,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双方无异议可书面协议声明协议续期生效。经双方协议决定停止合作,本协议自行终止。
四、乙方保证所列作品拥有所有权及处分权并拥有足以对抗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同时应如实披露作品瑕疵。乙方在移交作品时须确保作品为真迹。
五、甲方代理销售乙方作品原件,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从以下两种支付甲方报酬的方式中任选其一,选中的在括号内双方签名。
1)由甲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定价(即""签约作品名录""中成交价),成交后,甲方支付乙方定价30%的佣金。 如实际销售金额超出代理销售作品定价,超出金额甲乙双方按三七分成:甲方占【 】%,乙方占【 】%。( )
2)由乙方对代理销售作品出底价给甲方,乙方应给甲方留一些盈利空间,代理销售作品成交后,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制定的"签约作品名录"中的作品底价款。
3)甲方需在作品销售后【 】个工作日内付清属于乙方的全部款项。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委托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甲方保证乙方所委托销售之物品的来时品质及安全;甲方按照乙方指定的价格及折扣予以销售,甲方有权在约定范围内按照双方约定收取乙方报酬。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保证所委托甲方销售的作品应为自有产权的物品,如因乙方委托劣品、伪作或产权不清等原因而影响并损害甲方信誉并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退回已成交金额,并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乙方在合理范围内应为委托业务的顺利进行提供必要的相关支持。
八、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代理作品,不得有非法侵占他人劳动成果和名誉的行为,如含有任何虚假成份,因此产生的一切不良影响和后果由乙方自负。
九、乙方交付甲方的代理销售作品,以下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
1、乙方在邮寄或转送中损坏或丢失。
2、遭遇地震、政府行为等不可抗拒因素等。
3、非因甲方原因造成作品损坏及其他损失。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 (签字) :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销合同 篇9
甲方:漓江出版社 电话: 乙方: 电话:
一、为维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正常的经营活动、特制定此合同。
二、订货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具备法律效力。
三、甲方接到订单电话、传真后、按乙方所需数目打包发运、并将货物的详细清单放在包件内、且在包件外注明"内有清单"字样。图书品种和新书定价可能稍有变动、结算时以图书销货清单为准。
四、甲方一般以两件为发货基数、低于此数量则改为邮寄。
五、乙方收到货后、务请及时清点核对、如有差错、请在收到货后一个月内开具查询单、传真或挂号寄至漓江出版社发行部、逾期无回告、则按无差错办理结款手续。
六、乙方在销货后及时与甲方办理货款结算手续。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拒付或拖延付款。
七、由于甲方的失误、造成货物的错发、破损、则甲方负责调换、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如由于运输过程中发生破损、丢失、由乙方负责协助办理索赔。
八、货物在乙方存放12个月未实现销售、乙方应予退货。乙方在退货前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所退图书未脏、未破损、并随货附上退货清单。退书结算以甲方实际收到的退书数量为结算依据。
九、甲、乙双方如发生争执、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漓江出版社发行部 乙方:
签章: 签章: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代销合同 篇10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零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
本合同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具有商业零售性质的超市、大型超市、仓储式会员店及便利店与供应商之间就商品进货代销事宜确立的合同关系。
二、词语定义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本合同中下列词语应当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商品代销:是指零售商接受供应商的委托,代理销售商品并按照所代销商品的销售数量和金额向供应商进行结算,同时收取佣金的交易模式。
2.零售商:是指直接面向终端消费者提供商品及相应服务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3.供应商:是指与零售商建立商品代销关系,委托零售商出售商品,并向零售商支付佣金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
4.代理人:是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代表供应商或零售商处理订货、验收、入库、销售、退换货、结算等各个环节相关事宜的授权代表。
5.订货: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零售商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原则、流程和方式,要求供应商提供约定代销商品的活动。
6.促销服务费用:是指本合同有效期内,供应商因零售商为商品代销提供各种形式的促销服务所应当支付的费用,包括零售商以提供销售通道、宣传服务等名义所收取的佣金之外的全部费用及供应商给予的商品价格折扣。
7.对账: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之间就代销商品订货、入库、退货、库存、促销服务费等数量和金额进行核对的行为。
8.对账日:是指供应商按照本合同及订单约定向零售商提供代销商品后,零售商所指定的某一类商品供应商有规律的核对账目的日期。
9.结算:是指零售商根据对账后确定的所代销商品的售出数量、金额、促销费用等,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并收取佣金的行为。
10.结算方式: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协商确定的有规律的结账并支付货款的各种方式。
11.月结: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约定月龄期间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间隔一定周期后进行该月龄货款结算的方式。
12.月龄:是指供应商与零售商共同约定的按月结算中“月”的起止期限。
13.月结间隔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的时间满足合同约定的月龄后,至开始办理该月龄内代销商品货款结算之间的期限
14.滚动结算:是结算方式的一种,指零售商按照一定期限内代销供应商商品的数量、金额不断滚动进行结算的方式。
15.滚动结算周期:是指零售商开始代销供应商提供商品至第一次办理结算的期限,以后的结算依此周期滚动计算。
三、合同文件及组成
1.合同文件应当能够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如下:
(1)本合同
(2)代销商品清单
(3)双方代理人授权或撤换文书
(4)促销服务协议
(5)订单及订单确认
(6)商品价格变动文件
(7)商品交付或验收、入库文件
(8)商品退换货文件
(9)商品对账文件
(10)商品样品及各种附随文件
(11)其他文件
2.合同履行过程中,供应商、零售商之间有关商品代销、质量、包装等变更事项及违约行为确认的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上述文件形式不限于双方文字协议、通知、信函、传真等,包括零售商通过销售库存微机网络管理系统打印的各种交易、对账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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