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代理合同汇编7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代理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邮 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乙方(委托方)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沈阳办事机构地址:
联系电话:沈阳办事机构电话:
业务负责人:沈阳办事机构负责人:
邮编:传真:e-mail: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就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雇员人事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人事代理是指乙方根据管理需要,将全部或部分人事业务委托甲方依法办理的服务业务。
第二条 委托方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法人组织。
第三条 代理方是指XX市人才中心所属的、经授权的、依法从事人事代理及人才派遣业务的实体中介机构。
第二章 甲方权利义务
第四条 甲方有权力询问乙方与委托人事业务相关的情况,有权力核实乙方提供相关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五条 甲方有义务在合同期内按乙方要求开展如下委托人事代理服务:
1、提供国家、当地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及人事代理等方面的政策、法规、服务功能等咨询服务;
2、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保管乙方员工的人事档案,负责办理出具各种以人事档案为依据的证明材料;
3、提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推荐、招聘、测评、初步面试等服务;
4、负责代办乙方工作人员的社会统筹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住房公积金的申报和缴交;
5、负责代办乙方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鉴证相关手续;
6、乙方要求办理的其他人事服务。
第六条 甲方有义务保守乙方人事、劳资相关商业机密。
第七条 甲方按乙方委托要求,在办理过程当中遇违反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第三章乙方权利义务
第八条 乙方有权力委托甲方为其代理、代办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人事代理业务,有权
力根据本单位的实际需要,经与甲方协商后对本合同标准文本进行修改后签订委托人事代理合同。
第九条 双方签订合同后,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和甲方管理规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力通过甲方对其员工的档案及相关人事资料进行管理、调用、控制。
第十条 乙方有权力对甲方的代理服务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本项业务人员的授权委托书、与本项业务相关的公司背景资料及其他资料。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其员工的人事相关资料、劳动关系证明和其他与委托人事代理服务相关的资料。
第十三条 乙方有义务按委托代理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数额向甲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四章 费用及付款
第十四条 乙方应向甲方按每人每月 元支付代理服务费,代理过程当中遇第三方收费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十五条 乙方应在每月8日之前支付代理服务费,或划款至下列帐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第五章 争议与仲裁相关的合同样本·房地产代理合同·委托购房合同·财务代理委托合同·人事代理协议书·委托协议书·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第十六条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当中,甲乙双方如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后仍不能解决的,可提交人民法院处理。
第十七条 由乙方提供的与委托甲方代理服务相关的数据、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而引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第六章 其他条款
第十八条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定期核对委托人事服务情况和账目等资料。
第十九条 在合同期限内,乙方提出单方中止合同的,乙方应按如下要求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未满一年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交满一年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未满一年半的,乙方按当月代理服务费金额支付满一年半的服务费;双方签订合同时间满一年半以上的,乙方违约金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一条 双方约定需修改或删除的本合同条款。
第二十二条 其他需约定的协议见附页。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
甲方:沈阳人才交流服务经营管理中心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公章)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指定区域代理甲方产品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代理产品及运输和承包保温工程:
1、代理产品:乙方在本合同约定期限和区域内推广及销售甲方系列产品。产品明细、供货、建议销售价格,参见本合同附件。(1、甲方有权根据全国保温市场的行情及时调整市场的销售价格。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供货价格,但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2、运输政策:乙方自行负责货物的运输,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相关运输事宜,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3、工程承包:乙方可以以甲方指定形式开展保温工程施工业务。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且授权的前提下,可以代甲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在代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订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书面确认后,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二、合作形式:
1、项目合作:另需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备案,并与我公司签订购货合同。
2、合作区域范围:双方商定的代理区域是范围内。
三、代理经销资格:
1、乙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给甲方交纳市场保证金元。
2、乙方保证本协议签订后,所有合作项目均在我公司做备案,且保证货款按批次现款现货一次结清。
四、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要续签或改签,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五、双方关系:
1、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方和乙方的关系纯属平等合作关系。协议双方承诺未取得对方授权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且等同于对本协议的违约。
2、在乙方经销区域,本协议截止后或有第三方申请该区域的区域代理则甲方有权另行发展代理商,但双方条件均等且在乙方仍有代理意向的前提下甲方优先选择乙方,如有其它情况三方商议解决。
3、乙方在代理合作经营甲方产品过程中,认可甲方产品及市场前景,自愿扩大经营甲方产品规模及市场,可向甲方提出申请,双方重新签订合同或协议。
六、代理业务中,乙方向甲方订货时,发货和货款结算方法如下:
a)乙方向甲方订货,订货时预付货款的%,甲方接到订货单后开始生产,生产完毕后,甲方通知乙方结清尾款,甲方于7个工作日内发货;
b)甲方代办发货适宜,所产生的所有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c)因乙方货款未能及时到账,发货期限顺延;
d)因乙方货款原因导致的产品发生功能性变化或失效,造成的全部损失有乙方承担;
e)乙方应及时支付当期货款,不能及时支付当期货款时,应在征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以实物或有价证券抵押,甲方同意的前提下,双方单独签订协议,甲方给予供货;乙方应在供货后,两个月内,付清欠款,甲方解除抵押。
七、代理业务中,乙方代表甲方向第三方销售材料或签订施工类合同协议。在以甲方签订合同前,需向甲方如实提供拟定的合同全部内容,待甲方同意且备案后,乙方取得甲方书面确认,方可与第三方签订合同。
八、代理业务中,经过甲方授权乙方代表甲方承揽工程,商定如下:
1、甲方支持乙方以甲方指定的形式开展工程承包;
2、第三方必须使用甲方的合同、使用甲方的材料;
3、工程承包合同签订后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服务费,服务费为合同金额的%;收到第三方第一笔材料款,支付%,其余的%在该工程承包合同全部履约且工程结清完毕后支付。
4、乙方负责催讨第三方工程款,并对工程款安全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问题:乙方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乙方如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应自提货之日或收到货物之日起48小时内,向甲方提交书面质量异议。
十、优惠政策:
甲方将根据乙方市场的销售规模,免费提供给乙方各种体系产品的展示小样块共块,宣传册、工程实例手册共本,超出部分将按成本收取费用。需制作工程样板时,按照距离远近收取工料成本费(以甲方实际报价为准)。
十一、甲方义务
1、甲方保证提供给乙方的产品是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合格产品。
2、乙方在经销期内,甲方将给予乙方新产品的优先经销代理权。
3、乙方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甲方将给予乙方有限技术支持和推广支持。
4、乙方在经销期间,甲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销售推广培训、以及行业发展、技术升级等方面的服务。
5、本合同终止之日,乙方不再续约,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市场保证金一次性返还给乙方。
十二、乙方义务
1、乙方负责甲方墙体保温材料在该经销地区市场拓展、品牌维护、新产品推广、销售或甲方授权开拓下一级经销商(代理商)等工作。定期将业务信息反馈给甲方予以备案。在销售过程中不得超过双方约定的地区销售(特殊情况经甲方认可),不得扰乱其它市场的正常销售。
2、乙方经甲方授权销售甲方产品过程中不得经营与甲方产品类似的产品。
3、乙方不得利用甲方品牌、包装及其它资质、资格、证书、报告等自行组织生产与甲方产品相同或相类似的产品。
4、乙方必须接受甲方关于产品销售的统一管理和监督,自觉维护甲方的形象和声誉。代理期间,甲方有权安排1—2名专职人员常驻乙方,协助乙方开展工作,同时接受乙方的统一管理。常驻人员工资由乙方按100元/天计算(直接汇入甲方账户,由甲方统一支付),同时负责安排食宿。
5、乙方在代理经销甲方产品期间凡出现违反本协议条款或内容即认定构成违约,则甲方则有权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经销或合作资格。同时保留向乙方追究经济损失的权利。若甲方的损失不易确定,则赔偿数额不低于伍拾万元人民币。
十三、合同期限:合同的续签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前完成,合同终止之日前未续签则本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对乙方的授权自动作废。乙方不得再以甲方的名义进行任何市场营销活动。
十四、其它事项:
1、乙方与甲方在本协议中产品价格均不含发票税点,乙方如需发票应提前通知甲方,甲方在开具发票时税点均为20%,税点部分由乙方承担。
2、本合同中的“合同”及“协议”在本协议或合同中均表示同一意思。
3、本协议的变更、解除必须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并达成书面协议。除本协议规定可解除或终止本协议外,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擅自终止本协议,并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将赔偿受损失方的一切损失。
4、因不可抗力致使协议不能履行,甲乙双方任一方有权解除协议,但须向对方出具由权威机构出具的关于不可抗力的证明。
5、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本着互利双赢的原则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期满后,双方友好协商,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本区域内的优先代理经销权,本协议的任何终止,不影响双方发生的债权和债务,债务人应继续偿付未了债务,直至偿清债权人的全部债务为止。
7、本协议分基本协议和附件,附件是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保密。此合同属保密合同,乙方不得向其它组织或个人泄露此合同的内容和模式(司法及必要的监管部门除外),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产品样块及相关技术资料参数属甲方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视为违约;
10、本合同附件为:供货价格表、宣传资料样块成本价格表、甲乙双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XXXXXXXXX 签订地点:XXXXXXXXX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XXXXXXXXX 签订时间:XX年XX月XX日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XXXXXXXXXXXXXX事务。
第二条 、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的权限与具体要求:XXXXXXXXXXXXXXX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XXXX年XXXX月XXXX日至XXXX年XXXX月XXXX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是/否)允许受托人把委托处理的事务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委托事务处理情况向委托方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受托人将处理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转交给委托人的时间、地点及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
第七条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所付费用的时间、方式:XXXXX
第八条 、报酬及支付方式:XXXXXXXXXXXXXXXXXXXXX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XXXX
第十条、 违约责任:XXXXXXXXXXXXXXXXXX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XXX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XXXXXXXX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XX
甲方(公章):XXXXXXXXX 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为促进甲乙双方的商务合作,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授权乙方代理销售甲方生产的ED系列产品为区域总代理商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必须共同遵守。
一、乙方的义务、区域和代理期限、权限:
1、总代____区域:甲方授权乙方为区域总代理商,负责甲方的ED系列产品销售、售后服务等在该区域的所有业务。在乙方遵守本协议各项条款并完成相应销售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在该区域设立同类或类似的总代理商,甲方已设立的经销商移交乙方统一管理;
2、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甲方的产品:ED系列产品;
3、时效期限:从合同签定之日内________年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4、销售区域:
(1)在该区域内发展分销商或批发商,或自行进行工程销售;
(2)销售甲方规定的ED系列产品及其它授权产品。
5、甲方及时向乙方提供乙方销售区域内的终端意向客户的询价等重要信息,并保证不遗漏、不报价、及时转告乙方;
6、乙方不得跨区窜货,甲方会及时通告乙方区域范围的代理商情况,避免窜货。否则甲方有权中止代理合同,取消乙方区域总代理权;特殊工程客户可由甲方协商处理。
7、乙方自负盈亏并向甲方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甲方的职责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企业以及产品的证书,例如:营业执照、检测报告。确保为乙方提供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2)在代____区域内,则甲方不再在该区域设立第二家任何级别的代理;
(3)根据自身产品成本及市场情况及时提高产品质量及性价比,向乙方提供更优质、实惠的产品;
(4)协调跨地区各代理商之间的关系,做好市场维护工作,及时处理代理商的投诉;
(5)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产品质量合格,售出产品按该产品保修规定个月包换,年维护(人为损坏及不按规定使用造成的人为损坏不在此列维修);
(6)协助乙方制定其区域内的营销战略、业务模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三、品牌管理费与团队建设
1、乙方向甲方交纳万元品牌管理费(年度销售目标的0。1%)。
2、团队建设:初期成立不少于名专职销售A产品销售人员,根据业务拓展需要逐步增强销售服务团队。
四、订货、退换货程序
1、乙方正常情况下提前15个工作日下订单计划,乙方订购产品时,必须先填写由甲方统一制定的《供货合同》和《订货单》传真到甲方,经甲方确认后发货,《供货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的签约代表人对货款负有个人连带责任;
2、自出货后3个月内,若退回的产品无质量问题或人为损坏包装的,甲方将重新包装(包装费及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重新发货给乙方;
3、乙方退换货应事前书面申请退换货物清单,经甲方同意后方可退换,退换货数量以甲方实际收到清点的数量为准;
4、乙方取得授权区域总代理资格后,首批购货万元进行市场拓展。
五、运输方式验收
1、甲方以公路或铁路运输发货到乙方指定的场所;
2、乙方负责跟进货物的收发情况,并在货到____日内将签收送货单交给甲方;
3、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少于万元(含万)的,当次运费由乙方负担;一次性发货的金额在万元以上的,当次运费由甲方承担。
六、结算办法
1、乙方向甲方付款时,一律以银行汇款方式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业务代表支付现金或支票,否则视为乙方未付款,甲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乙方向甲方订购产品时,先付款后发货。
3、甲方产品单价以结算价为准,如根据市场情况需要调整价格的,甲方提前20天知会乙方。
七、价格与市场支持:
1、甲方执行全国范围区域总代理统一的价格体系;
2、甲、乙双方有责任对价格保密。乙方按甲方的指导销售价格制定本地区的批发和零售价格;
3、广告支持:按照进货回款投放,超出部分需经双方协商后根基市场情况投放;
4、媒体宣传方式:以展示架、展示板、店招广告为主,广告费以乙方提供的实景照片和发票或收据进行核销(用货物或现金方式),设计方案由甲方提供给乙方;
5、乙方进行终端推广时须严格按A品牌的标准执行。
八、销售目标、合约的终止与续约
1、根据乙方代____区域的市场现状及发展潜力,制定年度销售目标为万元,乙方在半年内须完成全年任务的30%,如果在规定期不能完成任务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并视情况收回乙方的总代理商权,甲方执行终止合同;
2、合约期满后,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目标80%以上的,乙方拥有续签区域独家总代理的优先权,完成100%销售任务的自动续约。
九、其他
1、本和约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如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可将争议与纠纷提交所在地的有关司法机关仲裁。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拟定补充协议或协议副本,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以为基层单位提供优质快捷服务为宗旨,以先进的信息处理系统和丰富的人事管理经验为基础,以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保障,通过与_________协商,并在认真听取甲方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双方充分论证,达成人事信息管理代理协议如下:
1.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本协议。
2.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为_________年,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签署新的协议。
3.协议期内,甲方负责本单位的《_________》的填写工作,并保证按时、准确地报送给乙方。
4.协议期内,在甲方提供的《_________》的基础上,乙方负责为甲方建立人事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提供以下应用服务:
(1)信息数据的录入,更新;
(2)自动生成本单位人员月工资表;
(3)自动生成年终干部,工资统计报表;
(4)自动生成甲方提出的各种花名册,人事统计表;
5.本着有偿代理的原则,协议自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一次性付给乙方全年代理费用。代理费用包括:编制在_________人以下的基础费_________元,编制在_________人以上的基础费_________元;每个代理人员_________元,甲方列入被代理人员_________人,合计_________元;代理费共计_________元。
6.甲方如果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准确填写并交付《_________》,以至于影响乙方为甲方及时提供代理服务,责任由甲方自负。
7.在甲方按时,准确提供给乙方《_________》的前提下,乙方未能及时为甲方提供所需服务,视乙方违约,乙方将退还协议期内甲方全部代理费,并以甲方代理费的20%作为违约金补偿给甲方。
8.协议期内,如果因非人为因素影响协议执行,不视为违约。
9.本协议共有_________页,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正式生效。
11.本协议之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6
代理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联系人:
委托方: 艺员: (简称乙方)
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及证件号码:
现住址:
邮编:
主要联系电话:
因受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因参加演艺,经双方友好协商而形成的表演及相关邻接权而签定经纪代理合同,甲、乙双方完全一致达成如下具体内容:
一、 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
1.1 表演权
本条表演权,指乙方因甲方认可的通过演唱组合形式从事的表演活动,主要包括:声乐表演、舞蹈表演、经乙方另外授权的影视、不影响本合同其他限定的歌舞表演。
1.1.1 乙方从事的表演,主要是甲方组织的特定以演唱组的形式进行的表演活动。如果甲方安排乙方从事其他表演活动,如独唱、独舞、其他歌舞表演形式,经乙方确认,其表演活动与表演权代理与1.1款内容和甲、乙双方产生的经纪内容相同。
1.1.2 演唱组的组合内容不限定在某个特定组合,组合形式和组合内容,应包含甲方组织的所有歌舞演唱组合形式。即,乙方参加某个演唱组但不仅限于该演唱组,如果甲方因市场或公司需要安排乙方参加另一个演唱组,或另一种形式的演唱组合,甲方的经纪代理权内容和乙方的表演权的许可与1.1条所约定的代理内容相同。
1.1.3 在1.1 条约定之外,乙方可以独立享有影视作品和其他表演作品的权利,但其他所有权利不得与1.1 条所约定的表演活动相抵触,即,乙方行使本款所列权利不得与甲方正常经纪代理活动相冲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方面:表演时间;因其他表演而形成的该表演的广告宣传;甲方的其他商业活动。
1.2 著作权(版权)
本条版权指因演唱组表演形成的一切作品的版权中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包括非完整形式的独立版权的构思、创意、商业计划等一切智力劳动成果,含一切载体或非载体形式。
1.2.1 所有版权的权利依约定享有。但整体作品的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等人身权和依约定的财产权。甲方是唯一对该版权作品拥有独立使用者,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就自己可以独立使用部分进行盈利和非盈利性的任何使用。但甲方对该版权作品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权益。
1.2.2 版权包括新的作品载体形式的所有版权内容。
1.3 肖像权
本条肖像权,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的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艺员的经纪代理合同约定的表演和非表演的个人形象、图片、其他所有载体的影象权。
1.3.1 甲方有权对乙方肖像进行商业和非商业使用,但甲方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国家法律。甲方也不得因1.3条权利的行使侵害乙方权益。甲、乙双方特殊约定的除外。
1.3.2 乙方对非本合同约定的经纪代理活动的个人肖像的行使,非甲方许可,不得独立行使,但纯粹私人使用不受此限。
1.4 邻接权
本条邻接权,指因演唱组而形成的一切唱片、磁带、电视、广播等所有权和使用权。邻接权归甲方所有,但乙方享有约定的财产权。
1.5 商标和品牌权
因演唱组而形成的商标权、品牌所有权及衍生出来的所有商业权利归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乙方参与的演唱组的商标,品牌,标识等的唯一合法拥有者。但乙方享有约定的收益权。
1.6 相关权利
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演唱组的广告权和其他商业活动产生的权益,乙方个人肖像权广告(与演唱组相关或无关联)使用权,行政事务代理(法律、经营、策划、形象推广等)。
1.6.1 所有演唱组的广告的制作、使用、处分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因广告表演而产生的经济权利。乙方个人独立从事的与演唱组无关的广告活动,其权益归个人拥有,但非经甲方许可,不得有任何与演唱组或甲方相关的文字、图片、音乐、舞蹈等一切可以与甲方及演唱组产生联想的形式和内容出现。
1.6.2 特殊约定: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经营范围、演唱组形式等类似或相同的广告活动。乙方行使独立广告活动时不得直接或间接侵害甲方的商业利益和名誉。此条约定包括善意的个人广告宣传活动。
1.7 乙方完全同意上述关于表演权、肖像权、邻接权及相关权利全权委托甲方代理。甲方完全同意按本合同约定经纪代理上述乙方的权利。
1.7.1依据上述权利转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甲方独家拥有但不限于根据上述权利开展业务或通过乙方演唱、演奏、表演、舞蹈、创作等制作所有音像制品(声音或影象固定在某种可流通的、可回放的所有物体,具体包括磁带、录象带、CD、VCD、DVD、CD.ROM、VOD等)、广播、电视节目、演唱会、电影、话剧、广告、摄影、画册、图书等,其作品、复制、编辑、销售、肖像及与之有关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所有权利。
1.7.2 对于利用新的传播媒体、传播形式(如卡通形象、FLASH等)制作的新的音像制品,均依据1.7.1条约定进行。
1.8 署名和签字权:甲方拥有乙方的姓名、艺名、身份证、肖像、笔迹(签字)、刻印等用于合同所有权利。
1.8.1 甲方因乙方授权享有1.7 等条款相关的签字代理权,即甲方非经乙方另外许可,可以就代理范围内代理乙方签署相关演艺活动的合同、协议和有关文件。
1.8.2 因演艺活动需要,甲方有权为乙方选择艺名并可更改乙方现有艺名,乙方须以甲方认可的艺名对外进行演艺活动。
二、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的权利
2.1.1 甲方有权变更演唱组合名称,并对演唱组进行商业性开发和运用,享有因组建和投资而获得的收益权。
2.1.2 甲方有权对演唱组的所有权进行出让、变更,但本条权利的行使不得侵害乙方的利益。
2.1.3 甲方对演唱组的表演内容和管理制度有最终的决定权。
2.1.4 甲方享有对演唱组的演出而形成的一切收益权,并在其代理权限和与之相连的权利内对乙方许可使用的权利独立行使相关使用和获得相应的权益。
2.1.5 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决定乙方的经济处罚、依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调整和开除乙方。
2.1.6 合同到期,甲方拥有乙方优先签约权
2.2 甲方的义务
2.2.1 甲方行使权利过程中不得侵害乙方权益。甲方所有经营和管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也不得要求乙方从事违反国家法律的表演和演出。
2.2.2 因乙方按合同正常演出,甲方应按约定支付乙方稿酬和其他约定的经济收益。非盈利性的演出和表演除外,但非盈利性的演出应限定在:为演唱组的广告推广活动;为演唱组的发展而对特定团体和机构进行的演出;为演唱组品牌推广而从事的慈善和公益性演出,每年不多于50场的机动演出。
2.2.3 甲方如果出让自己所有权益,有义务保障乙方的权益不受损失,没有执行完毕的合同内容应完全履行。
2.3 乙方的权利
2.3.1 因履行合同享有约定的收益,并因演唱组知名度提高获得与之相适应的经济利益和推广宣传。
2.3.2 因演唱组的商业开发和演唱组为其他企业进行的广告活动获得应有的经济收益。
2.3.3 在所有演员介绍中、演出和广告宣传、产品等享有署名权。双方自动解约该署名权仅包含乙方参与的演出或宣传,因违约、违法行为或因乙方的过错甲方认为该署名可能影响演唱组的声誉和不利因素,经与其他演唱组艺员通报,该署名权不在此列。
2.3.4 乙方享有非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表演权,并可通过独立使用自行获得相应的独立权益。但本项权利的行使不得违反第一条经纪和代理权利内容所含相关约定,也不得违反本合同其他限定约定。
2.3.5 按正常程序向甲方反映经纪代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并有权提出对公司指定的管理人员提出更换。有权参与演出和唱片策划、制作、出版、销售的相关活动。
2.3.6 合同期满,符合甲方要求,相同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2.4 乙方的义务
2.4.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关于演唱组的各项规定制度。对甲方安排的演出、训练、广告宣传、与演唱组相关的盈利和非盈利商业活动必须无条件服从,并认真履行个人在演唱组中应承担的表演和演出。
2.4.2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演唱组相同内容和形式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组织的演出和表演,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将演唱组表演的舞蹈和歌曲、音乐从事其他商业或非商业性表演和演出。
2.4.3 乙方不得有侵害甲方或甲方所属人员的言行,此条适用甲方所属的其他企业或相关机构及其从业人员。
三、关于演唱组的相关约定
3.1 演唱组采取如下管理模式,即由甲方(A方)、艺员(B方)、制作(C方)三方构成管理形式和利益共享主体。A方的代表是公司及其指定的管理经理人,B方是艺员个体自然人或由艺员推举的代表,C方由音乐、舞蹈、化妆、广告宣传等艺术创作个体自然人或推举的代表。
3.2 A方负责演唱组的组织、艺员筛选和培训、演唱组商业产品和唱片的制作、销售、演出的谈判和广告宣传的'组织、资金的管理和分配。并按约定支付B方和C方的基本酬金,分配B方和C方应得的其他约定收益。
3.3 乙方作为B方一员,必须符合甲方整体要求,当B方利益与A方和C方发生冲突或矛盾时,作为B方一员的乙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内容约定的内容要求。乙方必须服从C方的舞蹈要求和音乐演唱要求和角色的安排。
3.4 乙方可以自己独立联系演唱组的表演和演出,但实施必须经过公司确认,并由甲方对外统一签约,乙方无权以演唱组名义对外缔结任何表演、演出、广告和各类活动。乙方联系的表演、演出和其他商业活动,依据本合同约定享有自己的除正常演出酎金之外的经济收益。
3.5 演唱组为乙方演出和表演提供的服装、道具、化妆品或其他一切相关用品,非经甲方许可,所有权归甲方所有。
3.6 甲方指定专人负责乙方的联络人,如果联络人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及时将自己地址、电话、个人情况等的变化通知联络人。非联络人按规定方式安排的任何演艺活动或相关广告、商业、行政等事务,所出现的任何违约或意外情况和过失,由乙方自己负责,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并由乙方承担相应违约和经济、法律责任。
四、广告及衍生商业权益
4.1 因参与演唱组乙方获得的个人声誉及因此产生的经济收益,归乙方自行享有,但行使该权利不得违反1.6.1 款的约定。
4.2 与演唱组相关的一切广告由甲方统一代理,此条并包括甲方根据客户需要安排乙方单独进行的广告活动。
4.3 甲方的广告包括广告活动、演唱组表演和演出、各类媒体的文字和肖像的使用,公司其他业务的促销活动。
4.4 甲方自己所属广告公司拍摄制作相应广告,请乙方从事广告表演,酬金应按公司内部定价支付。
五、影视表演、其他演艺活动
5.1 乙方自主享有影视表演及非甲方演唱组合的音乐演出权。经甲方许可,在不影响演唱组演出的情况下,乙方可以自主事其他艺术表演和演出事务,并独立享有相关权益。
5.2 非经乙方许可,甲方可以安排乙方从事5.1 方面内容的表演和演出,并可独立签定相关表演和演出合同,乙方须按甲方签定的演出或表演合同执行。
5.2.1 上述5.2款合同内容所指合同,即甲方代理乙方与其他演出单位或影视机构签定的演出或影视表演合同。演出和表演内容包括甲方自主的音乐演出和制作的影视节目,也包括非甲方自己的内容。
5.2.2 乙方可以全权委托甲方从事乙方影视、所有音乐表演及其他艺术表演的经纪代理事务。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定协议,也可以按照本合同的基本权利义务关系执行。
5.3 乙方可以委托甲方从事演唱组之外的行政、法律和演出事务,甲方在行使同类服务和代理过程中,比照同业收取最优惠的佣金或服务费,甲、乙双方也可以单独就本款所列服务和代理另行签定相应协定确认。
5.4 甲、乙双方特殊约定:乙方在从事5.1 款活动时,可以按照甲方的统一口径,在征得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尽量对甲方和演唱组进行有利的宣传,甲方在其他演艺活动中应优先考虑乙方的使用和宣传。
六、艺人个人情况
6.1 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反映家庭情况和个人简历,同时及时向公司或公司指定的联络人通报个人联系方式和行动,按公司要求及时反映自己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排练和演出的情况。
6.2 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结婚,也不得因恋爱等个人原因影响正常表演和演出,同时不得因个人言行给演唱组和甲方造成不好影响。
6.3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演唱组情况和任何信息。也不得私自披露其他艺员的个人情况。
6.4 乙方在非演艺活动时也应该按照甲方要求保持一定的对外形象,不得因个人言行影响演唱组声誉。
七、权益和经济分配
7.1 乙方因参加演艺活动享受相应的酎金。
7.1.1 乙方的酬金收益包括:参加演唱组表演和演出的收益;演唱组合广告收益和独立广告活动形成的广告收益;因唱片销售而产生的收益;因乙方演艺活动而形成的商业收益;其他双方约定的收益。
7.1.2 乙方的收益分为三种:演艺活动和广告、商业收益;参加组合而衍生的其他收益;因约定而产生的利润分成。
7.1.3 甲方因投资演唱组而享有因演出和表演而形成的对演唱组的所有权并因其获得投资回报。甲方投资制作的唱片因其销售和使用获得约定的经济收益。
7.1.4 因乙方委托,甲方代理乙方的其他演艺活动按照约定收取相应佣金。
7.2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按照一定比例就下列收益进行分配和获取经济利益。
7.2.1 甲方投资演唱组人员的所有费用。甲方通过但不限于演唱组的演出收回投资并获得利润,但在回收投资和创造利润的过程中应支付乙方因演出而约定的酬金。本条款包括乙方以演唱组名义进行的一切组合或个人的广告、组合的其他表演活动。
7.2.2 乙方经甲方许可从事的以演唱组名义个人独立的演艺活动,甲方从乙方表演或演出的收益中获取约定的佣金。此款演艺活动仅限于歌舞表演和演出,不包含第7.2.1款的广告和其他商业活动。
甲方:
乙方:
代理合同 篇7
编号:
甲方:(姓名或单位名称全称)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方因与诉讼/仲裁纠纷一案,委托乙方律师担任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经过平等协商,现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委托事项
1.案件名称:
2.拟受理案件的机构:
3.甲方在案件中的身份或地位:
二、服务律师
乙方根据委托事项具体情况,在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指派乙方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纠纷的诉讼/仲裁代理人,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代理事项。
甲方同意乙方律师安排业务助理配合完成辅助工作。乙方律师因健康、执业机构变动、被暂停执业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职责时,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师。
三、乙方代理职责(在选择处打√)
□1.向甲方解答与本案有关的法律问题;
□2.指导甲方向法院/仲裁机构提交证据;
□3.根据甲方
□4.根据甲方
□5.代为办理诉讼或者仲裁立案手续;
□6.代为签收应诉通知书或者答辩通知书;
□7.代为申请财产保全;
□8.代为申请证据保全;
□9.代为申请管辖异议、回避、诉讼/仲裁中止和终结;
□10.代为参加仲裁庭审或审诉讼出庭;
□11.代为签收仲裁或者诉讼文书;
□12.代为起草上诉状或者上诉答辩状;
□13.根据法庭或者仲裁庭要求提交代理意见;
□14.其他需要由乙方完成的代理事项:
(1)
(2)
四、代理权限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代理(具体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在代理期间内如需变更代理权限,双方需另行协商,甲方应向乙方重新出具《授权委托书》。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通报服务或案情进展情况,对乙方
2.甲方有权拒绝乙方及承办律师提出的本委托合同约定之外的其他报酬要求。
3.甲方应如实向乙方代理律师陈述案情,
4.甲方保证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及差旅费用,非因乙方律师过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律师代理费用或不足额支付律师代理费。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及其律师应尽力维护甲方合法权益,妥当履行职责。乙方律师应按甲方要求及时通报案件进展情况。
2.乙方律师应依据法律及甲方陈述事实和证据对案件做出独立判断,向甲方做必要的法律风险提示。
3.乙方律师对其获知的甲方的商业机密或者甲方的个人隐私负有保密责任,非由法律规定或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4.乙方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
5.在涉及与甲方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七、律师代理费
根据《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相关规定,结合甲方委托乙方所代理案件的难易复杂程度,双方经过协商,甲方按照下述约定支付律师费和/或差旅费用:
(一)甲方按照下列第项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1.固定费用
(1)按案件标的额比例收费,即,按本案标的额元的%计律师费人民币元。
(2)按件收费,即本案律师费为人民币元。
2.风险代理:
3.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计费:
(1)固定费用:
(2)风险代理:
4.计时收费
即按元/小时收费(计时收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二)代理费支付时间
(三)乙方收款账户
开户名:律师事务所
开户银行:
帐号:
八、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1.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预付办案差旅费人民币元。该差旅费按照下列方式结算(在选择处打√)
□(1)包干使用,多付不退、少付不补;
□(2)乙方在办结委托事项后日内提交相应凭证与甲方进行结算,多退少补。
2.有关单位收取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费、公告费、
九、通知、送达与签收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相互发出或者
2.甲乙双方的文件往来应执行签收制度,因文件缺失导致的不利后果将根据签收记录确定双方责任。乙方律师只收取甲方证据材料的复印件或复制件,证据原件由甲方自行妥善保管。
十、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中,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退还已收取的律师费。
2.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3.如乙方基于甲方捏造事实、隐瞒事实真相或
4.甲方无过错而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乙方需将收取的律师代理费全额退还给甲方作为赔偿。
5.如甲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支付律师费用,乙方有权拒绝继续为甲方
6.除非经证明乙方律师存在重大过错,甲方单方解除合同都应视为随意解除合同,甲方应按照下列约定向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方式为固定费用加风险代理费的,甲方随意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项,甲方的合同目的已经实现,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风险律师费):
(1)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2)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后至一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3)一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4)一审判决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前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的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5)二审开庭后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而未付律师总额的%予以赔偿;
(6)执行阶段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按照应付未付律师费总额的%予以赔偿。
十一、纠纷解决
1.因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1)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胜诉方可以要求败诉方赔偿差旅费以及因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仲裁所发生的律师费等费用。
十二、其他
本合同壹式份,甲、乙双方各持份,自双方签署完成后生效。本合同于年月日签署。
十三、特别约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或者
授权代表(
乙方:律师事务所(盖章)
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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