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0-09-12 20:05:5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代理合同范文汇编5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实用】代理合同范文汇编5篇

代理合同 篇1

  第一条前言

  鉴于:甲方_________,为专业的广告行业商务代收费服务企业,具有向客户提供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能力,并愿意同乙方合作,在授权区域内利用甲方的在线销售系统开设商品(见定义)在线代收费;乙方是个人、团体或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乙方具有该商品在授权区域的合法销售资格或版权授权;

  有鉴于此,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愿意共同合作。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商务平台在线销售开展协议商品上架规则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条款如下:

  第二条名词定义

  代收费:甲方利用其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各种成熟的收费渠道(如手机短消息收费、电话费、上网费、信用卡、主叫服务、加密电子邮件、物流形式等收取用户费用,代理销售乙方产品的在线支付系统的代收费行为;

  商品:乙方具有该产品合法销售资格或版权授权的作品或产品。形式包括文字、声音、图象、图片、硬件设备、咨询及服务等;

  授权区域:甲方传播所能覆盖的全部地区。

  第三条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双方结成战略伙伴,乙方提供商品并授权甲方为代理销售商,甲方利用自身平台和渠道帮助乙方实现销售;

  合作形式:乙方按甲方所需提供商品的视听小样或商品图片,在甲方商务平台按甲方分类将样品对号上架。为了更好的将产品信息传达给用户,甲方会通过活动或者多种宣传方式为乙方推广销售代理商品,相关事宜,双方临时协商并书面许可方可进行;

  双方同意:乙方所代理销售的其他所有产品,乙方均有意采用甲方提供的相关在线销售(代收费)系统进行销售或代收费。对于具体的产品合作,由双方通过签署相关的附件加以确定;

  双方承诺: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在线娱乐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四条收费与结算

  商品定价:乙方提供市场报价,并承诺在甲方销售平台的对外报价不高于乙方在各个销售终端的销售价格。甲方的vip会员优惠或促销活动乙方应在价格上予以支持,双方协定价格至少低于市面价格的10%,或乙方给甲方代理价格低于行业代理5%;

  利润分成:甲方收取销售价格的30%作为利润回报

  结算方式:用户使用甲方交易系统产生商品买卖后的第二个月底,甲方将该商品扣除利润分成后的余额划入乙方帐户。

  运输及税务:甲乙双方间相关商品的运输及商品交易税务等杂费(发票)由乙方支付。甲方发送到用户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合同既定区域内乙方协议商品的代收费与推广。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应确保甲方为合同既定区域内的商品代收费代理销售商。所有甲方销售终端客户均与甲方联系,依据其制订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交易

  2.甲方应保障代收费款项及时到帐,对由于甲方代收费行为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中应严格遵循本合同所规定的代收费方式。

  4.甲方应在整个代收费过程中严格遵循乙方所规定的价格策略,如有需要,须双方商议并书面许可。甲方不擅自抬高或降低乙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甲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协议中的折扣标准,价格标准,销售数量等情况;

  6.甲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他市场资源、宣传、推广此合作项目;

  7.甲方非必要条件下有权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户及销售终端的信息,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权益。

  8.甲方不拥有乙方提供商品的版权。

  9.甲方保证在其宣传品、网站,正式投放的广告宣传中,如果出现其他资源战略合作伙伴的信息,均在适当位置免费表明,体现乙方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以及提供商的地位、身份、并从视觉上体现甲方标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理经销权。所有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甲方依据乙方制订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拿货;在甲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将保障协议商品的正常使用、质量、维护、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的载体方式传输给甲方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税务,并对在商品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客户的投诉,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产品和传输问题所导致的纠纷或赔偿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已先期承担责任的,由甲方给予等额补偿;

  3.乙方将负责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机构,解答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4.乙方提供的商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若有违反,将全权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乙方应承诺维护协议中商品定价,经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6.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间内取得并提供政府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商品商业版权及运营的全部相关许可,并在甲方需要的条件下,协助甲方完成版权证明等相关文件;

  7.乙方保证在其宣传品、网站,正式投放的广告宣传中,如果出现其他代理商信息,均在适当位置免费表明,体现甲方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以及代理商的地位、身份,并从视觉上体现甲方标识;

  8.乙方必须保证拥有提供商品的版权或支持此协议的授权,否则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均未对本协议提出书面终止意见,则合同自动延期壹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见,应在合同期满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八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2.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

  3.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实质与本合同本条规定相类似的保密合同。

  4.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销量,结算价格,以及其他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泻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10条中所做的陈述与担保;

  3.乙方在协议约定的取得由包括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内的政府机构颁发的协议游戏进行商业(收费)运营的相关许可(指电子出版物出版授权号等)的期间到期后三十日内仍未取得相关许可;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进入,或被其他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

  5.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6.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选择权。如违约方仍不履约,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7.本款所述诸情形除9.1.1项,9.1.4项外均视为一方违约。

  本合同任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协议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天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合同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事件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xx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甲方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销售服务或乙方无法完成其商品之消费服务;

  3.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4.在依据本条发生的合同终止情况下,除本款以下具体约定外,守约方还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叙述与保证

  甲方的叙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

  2.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之代收费行为的资格;

  3.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合同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5.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乙方的叙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

  2.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4.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十一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向对方支付协议商品销售价格总和的百分之三十(30%)并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由对方违约造成损失赔偿的权利。

  2.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在15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3.一方迟延支付款项或提供商品的,应按应付未付款项或应交未交点商品销售价格总额的千分之五/日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迟延超过规定日期十个工作日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4.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其它

  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协议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2.未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其部分进行转让。

  3.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邮件被一方员工签收或传真成功发送之日起生效。

  4.协议商品送达方式:乙方将采用甲方提出的载体或运输方式发送给甲方,并电话通知甲方或传真凭据。甲方收到传真确定收到商品后,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专门负责人员。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8.乙方在此承诺:乙方根据协议游戏而引进,开发,升级的等与协议游戏相关的其他版本将同样指定由甲方担任其游戏预付费虚拟卡代收费的总代理商,并无须另行支付签约保证金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进行合作。

  9.本协议及其所需附件以中文做成,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字改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 篇2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代理甲方指定产品在指定区推广、销售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区域

  甲方授权乙方作为成功者陶瓷, 区域的代理商。

  二、价格与提货

  1、提货价格:

  2、提货地点、时间与方式:建议可由乙方每次提前一段时间书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乙方自己到甲方来提货,乙方自己负责运输。

  3、结算及付款方式:先付款后发货。

  4、其他约定:

  三、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乙方的货源供应,并确保产品质量。因乙方运输、贮存不当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区域及销售量进行监督。

  3、甲方在乙方开业前有义务提供相对应的样板。(备注:乙方必须支付相对应的样板费,甲方必须在以后的货款中返还乙方。

  4、甲方对乙方的装修补贴,按双方商量协定 元/平方,共计 元。(人民币)

  四、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制定代理区域的产品价格,可在代理区域内发展乡镇级经销商,但应对乡镇级经销商的行为对甲方造成的损害负责。

  2、乙方有义务在代理区域内对该产品进行宣传;该区域内发生的侵害品牌权益的现象应及时通知甲方。

  3、乙方只能在限定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

  五、代理期限

  共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违约责任

  1、在合同期限内,甲方若发现乙方跨区域销售,按10000元/吨处罚乙方,并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乙方不得销售任何假冒伪劣产品,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甲方的商誉,不得透漏甲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乙方应支付甲方 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3、甲方必须按乙方提供的时间数量按时交货,不得以次充好,不得损害乙方商誉,不得透漏乙方商业秘密,每发生一次甲方应支付乙方违约金。且乙方有权申请取消甲方代理权。

  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开 户 名:

  帐 号: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本合同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开办“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事宜,双方同意订立下列合同条款。

  第一条 总则

  1、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乙方需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依法纳税。除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外,甲方不参与乙方经营中的具体管理。

  3、 在乙方确认和遵守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的前提下,乙方自愿和“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开展合作经营活动;甲方以此为条件给予乙方授权经营资格。

  4、 在合同期间,乙方可以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服务标准及有关的标志、标签和招牌等甲方统一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二条 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1、“公司标识”是指带有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标识的公司店面形象和服务标志等全部营业特征。

  2、“公司形象”,指甲方成立以来运用“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营技术资产,取得的被社会广泛认知的信用,及由此而取得社会共识的甲方具备高知名度的企业品牌。

  第三条 乙方授权资格的确认

  1、 乙方必须依法登记成立独立性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

  2、 乙方应具备符合本行业经营资格准入的相关兴趣或条件。

  3、 乙方必须遵守和维护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及“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统一运作管理模式。

  第四条 乙方店址确定

  1、 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区(县) 街(路) 号开办经营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店。

  2、 为规范与保障整体市场经营,甲方不得在 区域范围内自设或开设第三方的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

  3、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两个月或连着两个月没有形成正常的销售业务者,公司视其为自行放弃,将退还其合作创业费用,收回其区域代理资格,批准他人签约开店。

  第五条 特许经营权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给予乙方授权资格后,允许乙方使用甲方“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并给予乙方经营的支持与协助。各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支持的方式由甲方以书面文字确定。

  2、 乙方需按本合同的相关约定服从甲方统一的工作室作业规范与管理守则。

  3、 合同终止后,如不再续约,乙方则不得继续使用甲方的“公司标识”和“公司形象”。

  第六条 乙方的经营证照办理

  乙方应自行办理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等经营项目资格(费用自理)。

  第七条 质量条款

  1、甲方产品质量符合企业标准。

  2、甲方产品质量保证条件:

  (1) 不得与有毒、有害或其他污染的物品混装、合运,长途运输必须有适当的保护,防止日晒雨淋。

  (2) 贮存在避光、阴凉、干燥处,防止受潮受热。

  3、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符合上述质量标准的产品,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直接经济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按甲方提示的产品质量保证条件中的规定妥善储存、运送甲方产品,且以“先进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对乙方因违反上述两原则导致的损失与事故,甲方概不负责。

  第八条 专卖店的选址与开发

  1、 乙方的'经营地址和经营面积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后再确定。如甲方已确定同意后则出具有关文件给予乙方。

  2、 为维护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的统一性,乙方的内外装修样式应符合甲方统一规定的标准(标准由甲方提供)。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甲方提供的标准(特殊各案经报备核准者除外)。

  3、 乙方与甲方签订合同两个月内,务必将开店前工作准备就绪,甲方将进行验收,经书面确认后方可对外开业营运。如限期内未能达到甲方规定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第九条 营业准备及人员培训

  1、 为使乙方能正常营业,在乙方开业前及合同执行期间甲方随时指导乙方必要的经营方法和营销策略。

  2、 甲方可在总部所在地免费为乙方培训上岗人员(包含储备店长),乙方的从业人员必须经甲方的统一培训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服务(人员薪资由乙方支付)。

  3、 在合同执行期间,乙方的上岗人员必须积极参加甲方举办的各类教育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专业素质和销售技巧等专卖店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各项专业技能。

  第十条 营业期间的业务指导及监督

  1、 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制定的经营服务管理制度和相关文件。

  2、 乙方必须按甲方门店标识管理标准进行门店管理。

  3、 乙方营业期间需接受甲方专业人员的营业指导。甲方可根据乙方经营情况派专业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乙方应配合甲方所派遣人员实地了解乙方的各项经营现况。

  4、 乙方上岗人员需遵守甲方制定的统一服务规范并接受甲方营业督导人员检查。

  5、 为统一管理及完善终端服务体系,甲方专职督察员有权严格按公司有关规定随时对乙方进行日常店面、服务等检查。

  6、 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与聘用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并按时发放工资。

  第十一条 市场宣传

  1、 甲方将根据市场需求,适时对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进行品牌宣传、发布电视广告、开展营销、促销等活动,提高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形象,具体方案由甲方确定,乙方应主动积极参与、配合。甲方统一进行宣传、促销活动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如需乙方承担相应费用,需事先征得乙方同意。

  2、 乙方应致力于促进销售的宣传推广活动,但乙方在业务推广活动中,应使用甲方核准的宣传资料,不得破坏甲方整体企业形象,不得擅自夸大商品功效,进行不实宣传。

  3、 乙方后需宣传品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4、 乙方自行进行市场宣传,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产品配送与退换

  1、 为确保产品质量,公司统一对乙方进行物流配送。配送程序:公司直接配送。物流配送费用一律由乙方承担。

  2、甲方确认订单后,应于收到乙方货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货。

  3、乙方需在约定时间、地点按时取货并验收,否则甲方将视为乙方收到货物并验收无误。

  4、乙方在收到货品后,必须在八小时内完成验收工作,如有破损或其他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并于二十四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将明细报送或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视为所交付商品全部符合要求。

  5、为确保产品质量,乙方的产品购进必须由甲方的物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私自从其他渠道自行购进产品,也不准将产品在乙方区域外做其它模式销售。

  6、乙方开业准备前,应根据甲方提供的产品目录报送配送计划(要求品类齐全、确保重点品种),甲方根据乙方的配送计划准时配送订购产品至指定地点。

  7、在乙方正常营业期间内,要根据经营实况向甲方报送月商品要货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月订货申请,定期配送商品给乙方。

  8、乙方应按月度需货计划(单次进货额不少于5000元)上报公司,并将货款按总款额的100%汇入甲方账户。

  9、甲方首次提供货品,乙方如接受甲方所配全部货品,在收到货物三个月内可换货。后期乙方按自行需求配货,甲方不接受任何换货要求。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店长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往返运输费用,同时必须保证换货产品:①必须距产品保质期前12个月以上提出申请;②对于已无法继续投入使用的换货须待验明原因后再由双方协商决定如何分配;③质量不是由于乙方违反第七条第四款所致。

  第十三条 店面的级别分类

  1、店面应选择在交通便利、人口集中、消费水平高的社区、综合性医院、代谢病(糖尿病)医院附近等。

  2、乙方所在城市,以一个县(区)一家实体店面为基准,以此类推。

  3、合同签订后,乙方将获得甲方提供的5000元创业基金(最低投资额度将不获得创业基金)。甲方将按乙方投资金额为乙方提供相应额度的产品,如投资5000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万元的产品;投资3万元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5万元的产品;投资5万元则将获得甲方提供的价值10万元的产品,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除初次由甲方配货外,此后乙方提货不得低于5000元。

  5、甲乙双方在签订正式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交纳押金 元,甲方确保乙方指定开店地点在一个月内不予其他人洽谈,待合同签订后押金转为货款。

  第十四条 价格条款

  1、乙方应配合执行公司所制订的全国统一价格体系,进行销售服务。

  2、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时,必须遵循甲方规定价格,不得低于市场价格抛售。

  3、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原料成本致使供货价格或销售价格调整时,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原因及相应对策。

  第十五条 账务管理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

  (1)库存商品账

  (2)销售日报账

  (3)进货单据等

  2、乙方的各项账表必须保存完整,保存期限应不少于合同期。

  3、乙方每月的3日前应向甲方上报一次真实的全月销售报表,以利于甲方的辅导工作得以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 纠纷、质量事故报告义务

  乙方在经营中发生质量投诉,由此引起的相应诉讼及其他纠纷,应尽快妥善处理,避免和减少对甲方的负面影响,并及时报告甲方,以获得支持和协助。

  第十七条 库存商品管理

  1、 为使乙方能规范商品进、销、存管理,需遵守甲方的各项商品库存管理规定,且须定期向甲方报送商品进、销、存等报表。

  2、 甲方对乙方报送的各种报表定期核对,如发现乙方报表与实际情况不符,需通知乙方改正。如有必要甲方可派督察员参与乙方商品的盘点清查工作,乙方不得拒绝。

  3、 乙方应加强有效期产品的管理,执行商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甲方不承担乙方库存商品到失效期而发生的损失。

  第十八条 合同期限

  1、 本合同期限为__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本合同期满前三个月如乙方要求继续经营,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定合同,此合同续延一年,依次类推。

  第十九条 年度销售目标分解:

  1、年度销售目标:“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品牌保健食品、营养食品、日用品、医疗器械全系列产品的销售目标为 万元。

  2、乙方在前两个月,必须达成新成交客户300人的目标,方可取得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经销权,否则甲方有权降低乙方的代理级别或取消代理权。

  第二十条 合同的解除终止及违约责任

  1、 乙方如发生以下的各项行为之一,在甲方要求下乙方必须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其违约行为,乙方超过甲方规定期限仍无改善时,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国家关于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法律法规;

  (2) 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的规定及操作流程;

  (3) 乙方向甲方报送的报表和账簿失实、弄虚作假或不按时向甲方报送;

  (4) 对甲方信用形象造成重大伤害;

  (5) 妨碍众成康健营养师健康管理工作室正常的销售营运时;

代理合同 篇4

  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_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_________律师为甲方与_________纠纷案的第_________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有捏造事实、弄虚作假行为时,有权中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还。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_________。

  六、根据双方协商,甲方应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再协议。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电动车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电动车的型号规格:。

  第二条、数量与价款:

  数量:台。

  车辆价款:¥元,

  大写 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1. 合同签约,乙方需预交30%车款订金。

  2. 车辆交接当天乙方支付剩余车款。

  3. 运费、包装费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质量:

  甲方向乙方出售的车辆,其质量必须符合安全驾驶和说明书载明的基本使用要求。

  第五条、交车时间与地点、交付及验收方式:

  1.交车期限: 年月日前。

  2.提车方式: 乙方自提 □ 甲方送车上门 □

  3.交车地点:

  4.甲方在向乙方交付车辆时须同时提供销

  售发票、车辆使用说明书和保修卡。

  5.车辆交接时当场验收,乙方应对所购车辆外观和基本使用功能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如有异议,应当场向甲方提出。

  第六条、关于售后服务的约定:

  1.关于整车、零部件总成的保修期限为一年。

  2.在上述保修期内车辆出现质量问题或需要保养,由甲方进行维修和保养。

  3.由于使用、保养不当或疏忽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由于装潢、改装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者在甲方以外的其它地方修理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时支付车款的,按逾期应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1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交付车辆的,按乙方已付款依银行迟延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延期交付车辆超过1个月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相当于全部车价款的5%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解决争议的方法: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选择诉讼方式的,应向本合同的签约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九条、其他

  1.如乙方需要从甲方购置电瓶车所用充电机,甲方应承担充电机的保修义务(期限与电瓶车保修年限一致)。

  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及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需变更的事宜,双方应通过订立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进行约定。本合同的补充条款、补充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在缔结本合同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4.本合同的金额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5.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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