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代理合同汇总五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陕西榆林常家梁胜利煤矿有限公司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购销合同,以兹共守。
一、购销数量:甲方向乙方提拱符合质量标准的
二、质量指标:挥发分20%以上,灰分10%以下,干基全硫含量1.0%,水分10%,低位发热量不低于6000大卡/kg。
三、价格:甲方矿内供煤价格每吨 元。根据市场变化,双方可协商作相应的调整。
四、计量和结算方式:计量以甲方营业室过磅为准。乙方可预交煤款或当车结算煤款。甲方概不赊欠煤款。
五、合同期限:本合同从年月日到年月 日有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有变更时,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共同认可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陕西榆林常家梁胜利煤款有限公司 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2
代理机构: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委托人: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根据省人事代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人事代理合同如下:
一、甲方接受乙方人事代理委托,代为乙方提供人事代理服务。
二、人事代理的期限为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乙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有关材料整理后送交甲方。乙方要将需要归档的材料及时转交甲方归档。
四、甲方可为乙方提供下列代理项目:
1.人事政策咨询;
2.接受、保存和管理人员人事档案(包括专业技术档案);
3.按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原有身份;
4.办理符合档案规定的查阅、借用和转递人事档案手续,按规定向有关组织提供档案中的材料;
5.为委托人员参加当地招干、招工、出国(境)政审等出具有关证明;
6.办理与委托人员有关的材料归档事宜;
7.档案工资调整;
8.代办养老保险;
9.党组织关系挂靠;
10.集体户口挂靠;
11.医疗保险
五、乙方认定,甲方为乙方提供本合同第四条中所列第_________等项的人事代理服务。
六、甲方有如下责任:
1.甲方以党和国家人事工作方针政策的有关规定为依据,承担乙方要求人事代理的有关事宜。
2.甲方认真做好乙方人事代理项目中规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3.甲方尽可能为提供人事管理相关的工作方便。
七、乙方有如下责任;
1.按甲方要求,及时提供与委托内容相关的材料;
2.根据委托代理内容,及时交付有关费用;
3.乙方如工作单位变化或其他变化,应及时通报甲方。
八、甲方不负责乙方除人事代理合同规定项目以外的其他管理责任。
九、人事代理合同期满,乙方需继续委托人事代理的,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内续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终止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十、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条款,双方旅行签行签约手续。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
地址:大同市城区新建西路1号
乙方:
地址:
为推动山西通信业的发展,多渠道方便广大客户购买和使用山西电信的通信产品以及办理电信各项业务,乙方自愿申请代理代办甲方电信业务。甲方按照规定的申办条件和管理规定,经审核确认乙方具备代理代办甲方业务的条件,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电信业务。为保证营业的正常运营,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经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协议:
一、 乙方代理电信业务范围:
(一)代办电信公司客户的入网、缴费、各种卡类的销售业务等业务。
(二)受理用户有关业务咨询、投诉业务。
(三)手机终端产品的零售业务。
(四)手机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及维修业务。
(五)甲方允许代办的其他新业务。
以上第1-2项、5项乙方必须按甲方的业务规定和业务流程办理,第3、4项乙方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备手机终端销售及售后维修的相关资质,并接受甲方监督管理。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审核乙方代办资格,对乙方开业的准备情况验收后,同意在申办的场所内使用带有电信VI标识的门头及其他营业标识。如果接入营业终端,甲方进行营业网点与计费联网的一次性投资,并给予乙方第一年内网络月使用费全部减免的政策,第二年以后的网络月使用费的减免政策根据甲方相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负责在代理业务上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管理,及时通知乙方执行业务规定和促销计划,如遇业务资费和业务流程调整,甲方应及时以业务通知单形式通知乙方。
(三)甲方按照规定和根据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分配号码及卡体并在营业系统内负责对乙方进行配号,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和市场情况对乙方号码库进行合理的控制和调配。
(四)甲方按照规定监督乙方严格执行号源分配原则,禁止乙方跨区放号,销售跨区号源。
(五)甲方按照规定和乙方提出的申请向乙方提供各类数据卡。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客户入网登记表、业务变更登记表、业务宣传资料等营业用品,乙方根据营业用品的库存情况提前申请,并到甲方指定地点领取。
(七)甲方负责对乙方代办的业务进行稽核,包括对客户资料、帐务、发票、业务量进行稽核。
(八)甲方按月对乙方销售情况、服务质量进行打分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须提供发票,作为代理费凭证。甲方结帐周期为每月1日至月末最后一天,代理费支付原则上不晚于次月月末。
(九)对乙方代办业务中发生的疑难问题,甲方积极予以处理。
(十)甲方授权乙方在办理甲方委托办理的各项业务时使用甲方的营帐系統,并委派或指定专人对营业终端进行操作。
(十一)甲方有权对乙方违反协议、违反业务规定、服务质量等问题进行处罚。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代理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相关资质,必须维护山西电信的企业形象,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依法经营,按章纳税。
(二)乙方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乙方服从甲方在经营业务上的管理,执行甲方确定的业务资费标准和业务规定,乙方的营业人员服从甲方委派的业务管理人员的业务管理,乙方营业人员如需要调整必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业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准后方可调整,乙方的营业人员必须经过甲方的培训获得上岗资格后方可上岗。
(三)乙方负责营业场所的安全、防火、保卫;负责营业场所的房租、水电、人员工资、营业材料、办公用品等费用,乙方经营自负盈亏。
(四)乙方必须确保移动终端产品进货渠道正当,并具有进网许可证,负责所销售的移动通信终端产品的售后服务,若乙方所售手机产生售后服务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绝,由此产生不良后果,其责任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必须按甲方分配的号段办理客户入网手续,按照甲方的业务流程办理各类业务,认真稽核客户身份,准确、及时录入客户资料。
(六)乙方向甲方申领各类业务入网登记表、入网协议、发票、宣传单页等必须提前向甲方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在甲方备好后,由乙方签收领取。
(七)乙方在每日结束营业后,将代办甲方业务所得款项按甲方要求,做好日帐后存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必须做到日帐日结。
(八)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对业务量进行认真、真实的统计,不得虚报业务量。
(九)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业务规定的流程、资费标准,实施营销计划时,乙方应按甲方通知的要求及时、准确执行、若乙方执行确有困难必须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写明具体原因与甲方商讨。
(十)乙方必须保守甲方的客户资料、业务发展数量等甲方的企业机密,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十一)乙方不得采取不正当的经营手段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十二)乙方代办的相关资料,应定期交至甲方业务部门,如遇甲方结帐期或业务需要,急需汇总资料,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保证未交接客户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凡因乙方私自泄露客户资料所引起的后果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应妥善保管各类卡体和号码,各类卡在售出之前不得产生任何话费。若由于乙方原因而产生话费纠纷应由乙方承担责任。
(十四)乙方要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号源分配原则,禁止跨区放号或销售跨区号源;必须将卡号码提供给用户公开自由选择,不得收取选号费。
(十五)凡由乙方代办的用户入网业务,一旦出现恶意欠费且属于客户资料与证件不符或资料遗漏等情况,甲方有权进行停机处理,并由乙方交纳客户欠费金额,由此引起的客户申告或纠纷,由乙方负责。
(十六)乙方遵守甲方的资费标准,不得擅自加收其他费用。办理业务时,规范开具甲方提供的发票,同时加盖业务章,不得使用甲方的发票、业务章办理非甲方委托办理的业务,否则一切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十七)乙方必须保证甲方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妥善管理营业工号和密码,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危害营业系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八)乙方须向甲方交纳 元押金,作为甲方品牌维护及风险控制之保证, 若甲方认为乙方所交押金无法保证风险控制,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追加交纳押金;代理合同终止并进行业务清算后,甲方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的90%;其余10%的押金在一年后退还,如在一年内发现因乙方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从剩余部分金额进行扣除,剩余金额不足的,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四、业务代办酬金标准:
业务代办酬金按协议签订之时甲方现行的酬金标准执行,同时甲方有权根据上级的通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调整代办业务酬金及考评标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五、协议终止条件:
(一)协议到期后,双方之一提出不再续签。
(二)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乙如认为应提前终止,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双方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1.如遇甲方进行政策性调整,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
2.协议履行期内由于乙方原因停止营业,并经甲方同意的。
3.因其他不可抗力因素,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
4.乙方如有严重违规行为,甲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
六、违约责任: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视乙方为严重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乙方还须向用户进行相应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一)乙方在其经营场所内销售伪劣产品故意坑害消费者,经政府相关部门查实,危害甲方信誉的。
(二)乙方拒不办理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或服务质量低下,经甲方警告置之不理,并在一个星期内无明显改善的。
(三)乙方故意虚报假帐、私自将甲方提供的发票或各类卡挪做他用。
(四)乙方私自转让代理权。
(五)乙方擅自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泄露甲方机密,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因乙方责任并处理不当造成甲方的客户发生严重投诉,造成恶劣后果的。
(七)乙方擅自停止营业超过一天的。
(八)乙方代理行为超越甲方授予乙方代理权限的。
(九)乙方在代理中如有套机、套卡或诱导用户弃卡、欠费等有损于甲方利益的。
(十)乙方擅自将甲方的企业标志、商标应用于其他与本协议无关的事项中。
七、若乙方在协议未到期前擅自停止业务合作,则甲方将扣除乙方所交全部押金。
八、争议解决:
(一)所有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二)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协议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代理合同 篇4
第一条 合同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二条 经营范围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专用设备):________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____专用设备外,还代理________设备。
第三条 注册资本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U.S.D.)美元。实收资本为________(U.S.D.)美元。
第四条 股权分配与风险承担
甲方拥有股权占所有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双方按投资比例分利润,承担风险。
第五条 董事会
5.1董事会由________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长由________方委派,总经理由________方委派。
5.2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会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15天前通知。董事会议宜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5.3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
5.4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5.5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5.6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能参与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要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
6.1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有订货优惠。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6.2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设备的适用项目给国内订货单位,公司可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用户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第七条 会计
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一会计年度将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经营所用的货币,以________(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7.1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结束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应做出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7.2公司所有利润总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八条 审计
8.1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一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8.2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8.3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多不得超过20天予以解决。
8.4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以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第九条 生效、期限与终止
9.1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9.2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9.3公司经营的期限为________年,以签发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9.4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或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9.5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9.6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第十条 清算
10.1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10.2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的________日内通知另一方。
第十二条 法律适用及仲裁
12.1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_法律为准。
12.2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按该委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2.3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支付。
第十三条 语言文字
13.1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写,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写,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第十四条 通知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签字:
见证人签字: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和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有关规定(即_________网络代理商申请资格规范),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经乙方初步审核符合规范中规定的该级_________网络机构代理商申请资格,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___网络代理商”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网络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_________网络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甲方上述预付款未使用完而终止本协议,不得要求退还预付款余额。甲方同时向乙方提交保证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的业绩而要求终止本协议的,不得要求退还保证金;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第一次支付预付款的'业绩且没有其他违反本协议及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保证金将在本协议到期或解除后_____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甲方出现违反本协议或代理商规范的行为,乙方有权视具体情况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__________网络网络授权代理商”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_________网络”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_________网络”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_________网络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_________网络造成损失的,应赔偿_________网络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_________网络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15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规范和(_________网络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署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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