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1-12-27 15:21:2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代理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代理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精选】代理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代理合同 篇1

  供货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共担风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均同意按本合同内容的规定执行。

  二、代理委托

  1、甲方同意乙方在合同约定地区范围内,代理推广由甲方生产的产品。

  2、合同约定的推广区域为_____ 省_____市______区______县

  合同期自____ _年__ ___月_____日开始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双方可根据各自意愿另行商讨续约事宜并签定新的代理合同书。如至本合同中所述代理期限届满时没有续签,则视为双方自动放弃继续合作,同时本合同即告终止。

  三、代理品种及价格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协助乙方制定并安排乙方代理区域内的营销战略、销售形式、管理运作等销售事宜;

  2、负责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产品知识培训、经销商营业资料;

  3、负责向乙方提供用于产品销售、促销、推广、广告所需的文件资料及所需相关证明手续;

  4、根据乙方要求,为乙方开具普通发票,甲方承担底价税款,超出部分的税款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享有独家代理权。甲方不再以任何方式向乙方代理区域内直接销售或授权他人销售乙方代理的产品。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本区域内进行产品推广行为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规,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负责所代理产品在代理区域内的招商、销售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宜;

  3、乙方在业务活动中进行产品宣传时,必须严格遵守产品广告批件所核实的疗效范围;

  4、乙方不得在甲方授权区域范围外以任何名义进行相关销售活动,如欲扩大代理推广区域可根据实际销售情况提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推广工作;

  5、乙方必须应甲方要求,随时向甲方报告业务进展及产品流向实际情况。

  六、仓储及运输

  1、甲方负责将乙方订购的产品发往乙方指定的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2、由于运输不当引起质量问题或包装破损及由此造成的损失,乙方须在到货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异议,并提供运输部门出具的货物损坏或丢失证明,甲方负责更换补偿等量货物。

  3、乙方保证所收到的产品在符合标准的仓储条件下存放,否则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

  七、结算方式

  1、款到发货;

  2、乙方向客户结算所需发票,须由乙方填制表格后传真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传真后,方可开发票并寄往乙方指定收票人,高出结算底价部分的差价税款由乙方承担。

  3、乙方如发生提货业务后三个月内不开发票甲方将不予以开票;

  八、退货政策

  1、甲方为降低乙方的经营风险,甲方实行退货制度,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货物退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退货产品并核查无误后,即日将退货产品的货款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同时扣除甲方的相应损失;

  3、如退货产品受潮或包装有所损坏,则甲方有权拒绝此部分产品的退货请求。

代理合同 篇2

  委托方(简称甲方):

  住所邮政编码

  代理方(简称乙方):

  办公地址邮政编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订约各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委托乙方转让(销售)的标的为:转让底价:人民币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甲方同意,转让价格可适当下调。

  第二条委托代理转让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第三条乙方义务:

  1、为转让标的寻找意向买方,向意向买方详细介绍标的情况,带领意向客户实地看样;

  2、居间撮合甲方与买方成交,代理甲方与买方前期谈判,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签约提供协助;

  3、代拟项目转让合同及相关文件、文书等。

  第四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保证对转让标的拥有无可争议的处分权,如实详尽地说明转让标的情况及瑕疵,并向丙方提供有关的权属登记证件、资料、建设文件、物品清单等,及时解答丙方的咨询。甲方提供的文件、资料和咨询解答不真实或无效的,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代理转让期间,甲方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代理转让本标的,亦不得直接与买方签订房地产转让合同。甲方应将承接的购买客户及时交由丙方统一洽谈交易事项。

  3、按约支付代理服务费。

  第五条代理服务报酬:

  1、甲方应按转让成交价款的%向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

  2、若转让成交价大于转让底价,则对于超出底价部分甲方还应给予丙方的奖励金。以上款项支付时间:在甲方与买方订立项目转让合同并收到买方定金或第一笔交易价款后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凡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委托代理转让期间甲方与买方订立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居间义务,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报酬。凡在本合同代理转让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甲方与乙方推介的客户(包括该客户所控股或作为实际控制人的企业)订立房产转让合同,均视为乙方完成代理居间义务,甲方应依照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支付报酬。

  第七条关于标的交付的约定

  1、甲方应依照房地产转让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买方办理房屋交接、证照变更、产权过户手续。

  2、转让标的实物移交时间:转让价款全部付至乙方代收账户之日起个工作日(具体以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3、权属过户变更登记时间:以房地产转让合同约定为准

  4、交付(转移)的方式:甲方与买方办理产权过户及标的实物移交。

  5、标的在证照变更、产权过户过程中需支付的各种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由房产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在移交前如存在欠费,则由甲方承担并及时结清。

  第八条关于转让价款的相关约定

  转让成交后,买方应于成交之日起月内分期付清全部成交款:此付款方式如有变动,以甲方与买方的项目转让合同为准。

  第九条转让标的:

  合计转让底价:万元整。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经甲方同意,转让价格可适当下调。

  第十条委托代理转让期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方办公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第一条:立约人

  一、 (以下简称甲方),代表甲方艺术创作及制作团队,负责乙方在中国大陆

  范围内(含港、澳、台),的演艺经纪活动策划及管理 。

  二、 (以下简称乙方),演奏家,中国内地居住地址: 。

  乙方为拓展海内外演艺事业 (含港、澳、台),经纪项目指艺术家的各类演出、唱片、著作;电视台、广播电台的声像作品;广告。特授权甲方为其国内外唯一演艺合作人,负责培养乙方演艺技能和代理乙方处理国内外各项演艺事务,并有权代理乙方签订相关合同,收取经纪费用。

  第二条: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 10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签约后6个月内如有疑义应提出解约。合约期满,若乙方不愿续约,应于该协议期满前两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一方如未以书面通知对方到期解约的,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将自动延续一年,之后亦以此类推。

  第三条:甲方范围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陈述所承接的演艺活动之看法,分析并指出其中之利弊。

  2、乙方在完成每次演艺活动后,甲方有责任向乙方指出此次活动中演艺技能的表现;并每年组织一次由本公司专业人员和演艺界专家组成的研讨会,评价和研讨乙方在演艺技能方面表现,根据乙方的自身情况,策划和制定出第二年度的发展方向。

  3、甲方应配合乙方的演艺活动向新闻媒体提供宣传资料,进行宣传活动:

  1.1在合同期内,甲方主要协助乙方做推广,将全力负责推广;

  1.2 与国内知名交响乐团乐团合作;

  1.3 在国内著名唱片公司出版专辑;

  1.4 在北京、天津、上海、广州、深圳等地举办或参与音乐会的演出;

  1.5 参加中央电视台主要音乐节目;

  1.6 参加公益活动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四条:演艺范围

  甲方有权于本协议有效期内代为接洽、安排乙方在国内外各种形式的演艺活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并为之允许的剧院演出、舞台、录音、录影、广告、剪彩、广播、电视、灌录唱片、电台访问或出席宣传推广工作及现场公开形式的演出,有关演艺事业需要的活动;以及各类摄影著作、音乐著作、录音著作、视听著作的制作发行(包括但不限于有声出版物、激光视盘出版物、平面出版物等),及其公开播送、公开上映、公开发表、宣传与广告拍摄和与此相关的节目宣传活动、促销或造势活动。

  第五条:报酬

  一、 甲方有权为乙方安排一切演出活动,代表乙方对外商议或签订有关演出的合

  同,并代乙方收取乙方的演出酬金。

  二、 甲方需从乙方完税后的所得酬劳中按比例抽取管理费用:

  5万元及以下(包括5万),管理费按总酬金的30%收取;

  5-10万,管理费按总酬金的25%收取;

  10-20万,管理费按总酬金的20%收取;

  20-30万,管理费按总酬金的15%收取;以此类推;

  此执行标准自签约日起,为期 10年。期满后双方另行协商,制定新的管理费用执行标准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三、 甲方不支付乙方薪金及交通、通讯等其他任何其他费用。

  四、 所有为艺术家所挣得收入,包括预付款和签约奖金按惯例都应该付给代理方,

  在扣除税费、佣金后,银行结算后7工作日内付给艺术家。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乙方有权向甲方收取本合同所约定的演艺报酬。

  二、 乙方同意成为甲方的专属签约艺人,并保证履行合同期间不与任何公司、团体或个人在任何地区签订任何形式的演艺合同,或不聘请任何第三方作为代表乙方的代理人或经纪人,在合约其间甲方为乙方负责乙方的日常工作事务(宣传、培训、外联、签定合同、收取报酬等),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应配合该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演艺工作及活动安排,并严格履行该为其签定的演出合约。在合同其限内,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与该名工作人解除代理关系,直至合约期满。

  三、 甲方应本着双方最大利益考虑,为乙方安排、策划各种演出活动,经双方协调无异议后,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应全力配合,不得任意拒绝或借故推诿。乙方各种演出活动节目内容的策划、配合演出人员之安排等事宜,均由甲方全权负责安排,乙方须服从。

  四、 如乙方无故拒绝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次演出活动应得报酬的500%作为违约金。如果乙方连续三次或累计五次无故拒绝参加甲方安排的演出活动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签约之日起所代理的乙方全部演出报酬的30%。

  五、 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不存在人事纠纷,不因人事问题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保证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与人事有关的合同。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诉讼,由乙方承担责任。如系乙方个人遭遇特殊情况,短时间内无法履行本协议中甲方所安排之演出活动,应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如因演出中途发生本条款所述之情况,则甲、乙双方应获得该制作单位的同意或共同补救;如因乙方个人原因,给制作单位造成损失,则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由于乙方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 乙方保证在签署本合同时,未在任何国家和地区犯有刑事案底记录,保证无吸毒等严重不良嗜好以及无对邪教等的不良迷信,并保证本合同期间无上述不良行为,否则视为违约,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

  七、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与甲方以外的第三人接洽、签约,不得自行参与本合同第三条所述的所有活动。乙方如有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纠正,如果乙方拒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自签约之日起所代理的乙方全部演出报酬的30%。

  八、 甲、乙双方均不得于公共场所作出恶意损害对方言行的事情。乙方如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处理或发布媒体宣传。

  九、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随时与甲方保持联络,甲方有权知道甲方行踪,以便随时联络乙方,乙方如出境旅游,应征得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严重违约。

  十、 乙方应就演出需求自行完成各项技艺训练,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向合作单位争取补助费用,若合作单位不能补助其费用,则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一、 政府活动,公益活动或特殊活动应双方商定做决定。

  第七条:著作财产权

  甲方为乙方所录制拍摄之各类演出活动,其录音、录像、摄影及视听资料等与著作相关的著作权以及国内外平面媒体或网际网络公开刊载、播送之权利及其它一切权利,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就上述著作在法律范围内做任意编辑、修改、增删、重制,乙方不得干涉,亦不得借此阻碍其他任何权利。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签约为甲方艺员,应努力提高演艺水平,如乙方擅自行动触犯国家法律;或演艺活动经乙方同意后,乙方不服从甲方安排指示;或乙方违反工作上的专业要求等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有违约情况或对另一方造成不利行为时,违约方应在七日内及时改正,逾期仍未改正,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请求违约赔偿。本协议有规定的,按协议规定支付违约金,没有规定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任何一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应向对方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在本合同已履行期限内,违约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的总收入的200%,且该期限内总演艺酬金不足100万元人民币的,以100万元计算)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项,逾期未付的,每日按应付款1%支付滞纳金。

  三、因不可抗力导致违约的,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其它

  本协议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以书面形式修改。

  本协议生效后,应以该协议所签地址为准,如有变更应提前以挂号信函通知对方。 本协议的一切附件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本协议若涉及诉讼,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年 月 日日期: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编号:138120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以__________先生为代表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本合同。

  甲方愿意指定乙方在____________地区为独家代理并销售甲方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

  双方同意如下条件:

  1。甲方指定乙方为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的独家代理。

  2。甲方供给乙方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的成品,由乙方包装并标贴与原样相同的商标和标签。

  3。乙方每月销售不少于________套/箱。

  4。若乙方________个月不能销售双方同意的数量,本合同在任何时候可予以作废。

  5。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未经乙方同意前,不得指派另一家公司或工厂在__________地区销售________________主机零配件。

  6。若乙方每月销售量达到规定的数量,乙方有权永久担任代理。

  7。广告费由乙方负担。

  8。经双方同意后,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9。本合同用中英文签署,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文本与英文本发生异议时,以英文本为凭。

  10。本合同遇有修改,需经双方同意。

  ___________公司

  ___________公司

  注:在国际贸易中的代理是指商业代理。商业代理系指委托人授权代理人代表委托人在指定地区、时间、商品与第三者洽谈生意,签订合同,并办理有关交易事宜。由此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对委托人发生效力。

  商业代理有一般代理商,独家代理商、总代理商、销售代理商和合资代理商等。在实际代理业务中委托人授予代理商的独家专营权利的代理业务较多,以鼓励代理经营者的积极性。

代理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效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协议项目甲、乙双方经过协商,甲方申请成为_______合作伙伴,并完全接受乙方的规范,签署本机构代理商合作协议。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授权给甲方________合作伙伴资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户(以下简称客户)在乙方处进行域名注册、网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推出的其它业务(以上代理业务项目依据《代理商服务和产品价格》为准)。

  第二条《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作为本协议之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应。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将按照本规范的各项有关规定对甲方及所有乙方代理商实施申请、审批、业绩统计、考核、定级、奖惩等方面的统一管理。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1积极宣传推广本协议第一条之业务及其增值服务,维护乙方的企业形象和服务品质,如实向客户告知所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基本报价等,不得进行以次充好、削减服务项目、对免费项目收费等损害乙方和/或客户利益的行为。

  3—1—2甲方办理第一条之业务时由甲方与客户签定合同,并向客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技术支持,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规范中规定的对该级代理商提供的各项服务与支持,但应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约。

  3—1—3依照乙方规定提交预付款 元,甲方承认第一次支付的预付款为必须完成的业绩。协议终止时,如果甲方实际发生业务的金额已超出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则乙方如数退还甲方帐户中的余额;如果甲方预付款还没有使用完,则乙方扣除包含实际发生业务金额在内的最低资金限额款项后(实际业务金额将重新以直接客户价格计算并扣款),剩余部分退还甲方。

  3—1—4依照乙方规定就第一条之业务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价格。甲方自行与客户约定的服务价格。

  3—1—5向乙方及时提供客户的相关资料和支付相关费用以保证业务的顺利进行。

  3—1—6保证服务质量,不得损害乙方整体市场形象,也不得从事其它损害乙方利益的行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传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广告内容中使用“授权____________合作伙伴”字样和统一标识,未经正式授权,甲方不得以乙方“办事处”或“总代理”等具有垄断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经乙方授权的名义进行广告宣传及商业活动。且不得将“互动空间”与甲方作任何实质性联系,其企业名称不得出现“互动空间”等引人误解其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的字样。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误解或引起混淆的行为,使他人误以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关联公司或其他实质性关系单位。

  3—1—8甲方保证其所有经营活动完全符合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的规定。如因甲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给乙方带来任何损害,甲方应承担所有法律责任并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1—9与乙方正式签署代理商协议后,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和任何与乙方构成直接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本协议内容的合作,否则乙方有权随时取消其代理商资格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本协议有效期内及本协议终止或者解除后,甲方承诺不向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提供有关乙方业务、技术等一切相关信息或者资料,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

  3—1—10甲方与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间不得进行恶性竞争或者其它不正当竞争。

  3—1—11本协议所称“与乙方构成商业竞争关系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商业机构或者组织:

  (一) 与乙方处于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业、技术领域;

  (二) 与乙方经营范围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 与乙方所提供的产品、服务或者所面向的客户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权代理,则不得以cnnic授权代理名义进行活动,否则责任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相应损失。

  3—1—13甲方应遵守并促使其用户遵守乙方的各项服务和产品的在线申请/注册条款,甲方的用户违反前述条款的行为将被视为甲方的行为,乙方将直接向甲方追究责任。

  3—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3—2—1鉴于第一条之业务在甲、乙双方之间进行,乙方不与客户发生直接经济往来。

  3—2—2甲方递交的国际域名注册业务,由于实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经甲方递交,乙方便视为甲方及客户同意注册此域名,乙方将在甲方的预付款余额足够的前提下及时实行注册;甲方要求的国内域名注册,乙方接到甲方的在线申请及必需文件后,即开始进行查询、注册;虚拟主机设立和开通等其它业务必须

  在甲方预付款余额足够或收到甲方汇款凭证传真后按业务合同进行。其它业务乙方应在甲方提交申请后及时处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详细条款由甲、乙双方之间具体的业务合同确定(包括电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后服务只对甲方,不面向客户。

  3—2—4及时将与甲方代理业务有关的价格细则和变化,市场动态指导通知甲方(一般用电子邮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甲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3—2—6对因甲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客户或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3—2—7对因乙方过错造成的损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3—2—8对于甲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甲方与客户自行解决,乙方不介入甲方与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3—2—9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修订定价和代理规范;甲方保证接受乙方在本协议履行期内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和《代理体系与管理规范》的修订。修订一旦作出,乙方会提前__________天发送电子邮件或在乙方网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订从规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条对代理的奖惩

  4—1依据乙方代理项目与价格体系对甲方的代理业务给予优惠。

  4—2本协议关于优惠的计算不包含国内、国际域名注册机构所收取的域名注册费用和年费。

  4—3甲方成为乙方机构代理商后,如果不符合规范中的考核标准,或者有违反代理商信誉和宗旨的,或者违反本协议,以及给客户或者乙方造成严重损害的,乙方有权取消其代理资格,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协议终止。

  第五条协议有效期本协议有效期为壹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条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

  6—1在履行本协议期间,甲方只能在本协议约定的范围内适当地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名义,不超越甲方授权工作范围的行为,更不得用于其它的目的和事项。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时,应当完全为甲、乙双方在本协议中约定的内容服务,不得夹带其他业务内容或经营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传材料、名片、市场宣传、网站建设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权的名称、域名和网站,都必须事先书面通知乙方,并获得乙方的书面许可,方可进行。否则视为对乙方企业名称、商标、商号、品牌、域名和网站的侵权,应负相应的责任。

  6—2甲方及其职员承诺在履行本协议期间及在本协议期满后不对乙方所有或将要拥有的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等进行贬低或者其它任何损害,也不对乙方互联网网页或者网站进行任何贬低、抄袭、歪曲、破坏或其它损害。在协议期间甲方应努力工作以维护、提高上述商标、企业名称、域名的价值。

  6—3甲方承诺,若与乙方终止、解除本协议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与上述乙方之商标、企业名称、域名有任何实质性联系,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给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第七条协议变更、终止及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在履行中采用欺诈、胁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发现或者有证据表明对方已经、正在或预期将要违约,可以终止履行本协议,但应及时通知对方。若对方对本协议继续不履行、履行不正当或者违约,该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7—3在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或一方认为需要终止,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双方在财务结算完毕、各自责任明确履行之后,方可终止协议。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擅自终止本协议,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损失。在本协议期满时,如双方同意,可续签本协议。

  7—4在7—3之情形下,对方应继续完成当月的财务结算,各自明确责任。

  7—5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可以对本协议有关条款进行变更,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

  7—6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关内容;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的履行。

  7—7因本协议一方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困难、濒临破产进入法定整顿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争议解决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佛山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

  服从该仲裁裁决。

  第九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协议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协议。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解除或延迟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于事件发生之日起二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的证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

  9—3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管制等。

  第十条附则

  10—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具有溯及力。双方可根据后继立法或变更后的法律,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用书面形式。

  10—3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10—4本协议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协议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协议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10—5任何一方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对方当事人的商业机密均负有保密的义务。

  10—6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二份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___ 业务代表: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6

  立约人:

  甲方:

  制造商:地 址:

  中国境内服务电话:

  官方网址:

  网上订单账号:

  网上订单密码:

  签约人:

  乙方: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一、总则

  本协议旨在确立、稳定甲方与乙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即甲方提供品牌、产品、服务和经营指导,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内,作为甲方的总经销商,销售双方约定的产品,实现双方的共同发展目标。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签订如下条款,并共同遵守执行。

  二、总经销商区域的约定、保护、约束

  (一)约定总经销区域(在以下两项中填写其中之一)

  1、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下辖市县。 2、甲乙双方约定:乙方总经销的区域为。 3、乙方在正常履约的情况下,甲方不得在本协议约定区域内发展、授权第二家总经销商。

  4、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对mbm宝马润滑油产品的打假、防伪、反侵权、反垄断工作,维护双方的共同权益。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的信誉建设和品牌建设。

  (二)约束:

  1、乙方不得超出约定区域经销双方约定的产品和跨区调货、易货,否则视为“违约销售”,违约销售出现一次,扣除全年折让25%,出现二次,扣除全年折让;同时,乙方因此类违约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甲方不对乙方地区二级经销商直接供应产品。但甲方同意协助乙方在他所经销区域内开发二级经销商。

  三、约定总经销期限、产品分类、指标

  甲方授权乙方总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后需要续签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但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对方提出书面的续签意向,否则,甲方有权另签新代理商协议。

  甲乙双方约定各项指标如下:

  四、价格体系

  1、甲方产品的价格表一般在每个自然年度的第一个月内通知乙方。如无通知,则仍然沿用有效的价格体系。在协议期限内,如价格体系发生变化,甲方需提前7个工作日通知乙方。遇原材料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突发暴涨暴跌、甲方可于7个自然日内执行新的价格体系,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给予乙方明确的原因说明。

  2、价格体系中“总经销价”为甲方与乙方结算的价格。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直接开具发票。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推荐市场批发价。当乙方实际销售价格属于倾销价格时,甲方可适当上

  调乙方相关产品的供应价格,取消或降低相关产品的宣传促销奖励及相关优惠配套奖励政策,直到停止供应相关产品。

  4、新产品价格体系由甲方在新产品上市前通知乙方。

  五、订货、交付和结算

  1、乙方的传真订单和网上订单均视为有效订货订单。

  2、乙方的订货计划必须明确品种、规格、型号和数量,原则上乙方三日内无增减计划,甲方则视为有效订单。

  3、结算方式为:乙方全额付款到账,甲方立即安排发货。

  4、乙方提货地点以甲方代为安排的汽车配载或火车运输一次能够到达的地点为限;运达乙方辖区后需要的二次运输,运费由乙方负担。县级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三万元、地级市以上的经销商单批次订货全额低于伍万元的订单,运费由乙方承担。

  5、乙方定制产品的单批次数量不得低于3吨,定制完成后7天内必须提货,否则由 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货物、宣传资料、促销品和礼品运达乙方后,乙方应当立即在现场进行清点、检查、签收。遇有货物及其它物品与送货单有差异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销售人员或客服人员,并在24小时内通知甲方,乙方实际收到货物2天后的通报,甲方将不再受理。2天内的通报,甲方视下列情况作相应处理:

  6.1、若货物和配送物品短缺、破损、经证明属甲方发出错误时,甲方负责下次发货时补足,甲方不再提供额外的补偿。

  6.2、若货物和配送物品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破损和缺失,由承运方承担责任。甲乙双方有共同追究承运方责任和义务。

  7、如遇不可抗拒因素,导致甲方不能按时交货时,甲方不承担对乙方的赔偿责任。 8、明确由乙方代付运费的货物到达指定地点时,由乙方先行垫付,再与甲方结算。

  六、质量保证和服务承诺

  1、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包装标识的国际、国家、行业或宝马企业标准。

  2、如因甲方产品质量引起市场投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出处理判定。其处理判定的最终依据是双方认可的权威检测机构依据产品标识标准对产品进行的检测结果。如果经检测证明,乙方及客户的损失与甲方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素存在直接的因果关系,则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市场需要的、有利于市场销售和推广的各种具有合法性、有效性的证明文件。

  4、甲方有义务培训、指导乙方在适当的范围内正确地使用有关油品。

  5、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指导和协助乙方在指定区域的销售工作。

  6、甲方销售人员有义务协助和监督乙方市场网络的规范化建设和乙方的价格体系。 7、乙方有义务指导用户正确地选择相关产品,如因乙方指导不当,或用户自身没有正确地选用合适的油品而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七、形象店、门头、广告规定

  1、形象店规定: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形象店、修理厂内部装修费用与乙方年销售额挂钩,年销售额由甲方与乙方共同协商制定。装修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根据乙方的年销售进度,用甲方的产品支付乙方的装修费。店面的装修项目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将要装修的店面的图纸移交给甲方,由甲方提出装修设计方案),乙方根据设计方案在当地采取多家报价招标方式选择合作单位,将多家投标单位报甲方企划部审核批准。

  2、门头规定:甲方免费为乙方合作的修理厂制作门头(制作门头标准为喷绘),制作安装费用不与年销售额度挂钩,但乙方形象店门头制作安装与乙方年销售额度挂钩。门头尺寸由乙

  方提供,甲方根据公司对外统一形象标准设计门头方案,乙方根据甲方的设计方案在当地采用多家报价方式,确认有制作能力的企业报价给甲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申请并上报各广告公司报价,由甲方审核后给出材料标准和价格,乙方方可制作、安装)。甲方按照双方的约定,安装费用先由乙方垫付,甲方用产品支付乙方及乙方区域经销商的门头制作及安装费用,结算时间另议。门头安装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

  3、广告规定:乙方可自行根据当地市场需要,进行符合甲方要求的广告宣传计划,甲方负责提供符合cis要求的设计,确保形象的统一性。乙方在没有得到甲方书面授权的情况下,自行组织的广告宣传,如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所造成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约定区域内开展产品推广、广告宣传等工作时,所发生的相关费用需要甲方支持的,乙方事前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和授权,并经甲方核实确认后,甲乙双方在协议履行到期时,按照书面承诺标准予以核销。

  八、折让政策

  1、本标准仅适用于20l(含)以下的包装,其它类型油品均不包括。销售20l以上包装规格产品时,在符合折让条件的情况下,所有产品均执行1%的固定折让率。只有在享受总经销价的前提下才能计算折让。特价、进攻价、会议价、特批价产品均无折让。

  协议号:

  供货人(以下称甲方):

  销售代理人(以下称乙方):

代理合同 篇7

  第一条前言

  鉴于:甲方_________,为专业的广告行业商务代收费服务企业,具有向客户提供在线电子商务平台的能力,并愿意同乙方合作,在授权区域内利用甲方的在线销售系统开设商品(见定义)在线代收费;乙方是个人、团体或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乙方具有该商品在授权区域的合法销售资格或版权授权;

  有鉴于此,甲乙双方根据各自的优势,愿意共同合作。为共同拓展行业市场市场,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相关服务,经友好协商,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就乙方利用甲方商务平台在线销售开展协议商品上架规则相关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条款如下:

  第二条名词定义

  代收费:甲方利用其电子商务平台,通过各种成熟的收费渠道(如手机短消息收费、电话费、上网费、信用卡、主叫服务、加密电子邮件、物流形式等收取用户费用,代理销售乙方产品的在线支付系统的代收费行为;

  商品:乙方具有该产品合法销售资格或版权授权的作品或产品。形式包括文字、声音、图象、图片、硬件设备、咨询及服务等;

  授权区域:甲方传播所能覆盖的全部地区。

  第三条合作内容

  合作内容:双方结成战略伙伴,乙方提供商品并授权甲方为代理销售商,甲方利用自身平台和渠道帮助乙方实现销售;

  合作形式:乙方按甲方所需提供商品的视听小样或商品图片,在甲方商务平台按甲方分类将样品对号上架。为了更好的将产品信息传达给用户,甲方会通过活动或者多种宣传方式为乙方推广销售代理商品,相关事宜,双方临时协商并书面许可方可进行;

  双方同意:乙方所代理销售的其他所有产品,乙方均有意采用甲方提供的相关在线销售(代收费)系统进行销售或代收费。对于具体的产品合作,由双方通过签署相关的附件加以确定;

  双方承诺:在此合作过程中,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包括产品资源、服务能力、技术能力、市场资源等),共同推广在线娱乐事业的发展,以达到双赢的目的;

  第四条收费与结算

  商品定价:乙方提供市场报价,并承诺在甲方销售平台的对外报价不高于乙方在各个销售终端的销售价格。甲方的vip会员优惠或促销活动乙方应在价格上予以支持,双方协定价格至少低于市面价格的10%,或乙方给甲方代理价格低于行业代理5%;

  利润分成:甲方收取销售价格的30%作为利润回报

  结算方式:用户使用甲方交易系统产生商品买卖后的第二个月底,甲方将该商品扣除利润分成后的余额划入乙方帐户。

  运输及税务:甲乙双方间相关商品的运输及商品交易税务等杂费(发票)由乙方支付。甲方发送到用户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负责合同既定区域内乙方协议商品的代收费与推广。在乙方无违约行为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乙方应确保甲方为合同既定区域内的商品代收费代理销售商。所有甲方销售终端客户均与甲方联系,依据其制订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交易

  2.甲方应保障代收费款项及时到帐,对由于甲方代收费行为所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由甲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在与乙方的合作中应严格遵循本合同所规定的代收费方式。

  4.甲方应在整个代收费过程中严格遵循乙方所规定的价格策略,如有需要,须双方商议并书面许可。甲方不擅自抬高或降低乙方产品的销售价格;

  5.甲方有义务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双方协议中的折扣标准,价格标准,销售数量等情况;

  6.甲方应利用自身的宣传渠道和其他市场资源、宣传、推广此合作项目;

  7.甲方非必要条件下有权不向乙方透露自身客户及销售终端的信息,乙方应维护甲方的权益。

  8.甲方不拥有乙方提供商品的版权。

  9.甲方保证在其宣传品、网站,正式投放的广告宣传中,如果出现其他资源战略合作伙伴的信息,均在适当位置免费表明,体现乙方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以及提供商的地位、身份、并从视觉上体现甲方标识。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代理经销权。所有甲方客户与甲方联系,甲方依据乙方制订的价格标准和销售政策拿货;在甲方无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无故停止本合同的执行;

  2.乙方将保障协议商品的正常使用、质量、维护、负责按照甲方要求的载体方式传输给甲方并承担全部费用及税务,并对在商品产生的投诉、纠纷等相关问题自行承担责任;对于客户的投诉,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因乙方提供的服务,产品和传输问题所导致的纠纷或赔偿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全部经济与法律责任,甲方已先期承担责任的,由甲方给予等额补偿;

  3.乙方将负责提供相关的客户服务机构,解答使用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4.乙方提供的商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的要求。若有违反,将全权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乙方应承诺维护协议中商品定价,经双方协商,甲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6.乙方负责在约定的期间内取得并提供政府或相关机构颁发的商品商业版权及运营的全部相关许可,并在甲方需要的条件下,协助甲方完成版权证明等相关文件;

  7.乙方保证在其宣传品、网站,正式投放的广告宣传中,如果出现其他代理商信息,均在适当位置免费表明,体现甲方作为其战略合作伙伴以及代理商的地位、身份,并从视觉上体现甲方标识;

  8.乙方必须保证拥有提供商品的版权或支持此协议的授权,否则由此产生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有效期限

  本合同从双方正式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贰年。期满前三十日内双方均未对本协议提出书面终止意见,则合同自动延期壹年,如任何一方提出修改意见,应在合同期满日前至少一个月提出,并共同商讨相关细节;

  第八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应共同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对双方因通过本次合作而从对方取得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以防止商业秘密被泄露、使用、被公开或落入未经授权人士手中。

  2.获取商业秘密的一方(下称“获取方”)不得将从提供商业秘密的一方(“提供方”)处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在未获得提供方授权,或本合同许可的情况下,进行部分或全部复制或复印;在本合同终止后将商业秘密悉数返还提供方,或在取得提供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将商业秘密销毁。

  3.获取方应只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对商业秘密进行使用。并且,获取方已促成或将促成其被告知商业秘密的雇员和顾问签署内容实质与本合同本条规定相类似的保密合同。

  4.双方同意对本次合作涉及的所有销量,结算价格,以及其他的敏感信息,应严格保守秘密,如因某一方的责任导致上述信息泻露,责任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终止

  除法律规定的终止情况外,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本合同将立即终止:

  1.甲方或乙方拥有的相关从业资格被政府行政部门取消或注销;

  2.甲方或乙方违反其各自在本合同第10条中所做的陈述与担保;

  3.乙方在协议约定的取得由包括中国国家新闻出版署在内的政府机构颁发的协议游戏进行商业(收费)运营的相关许可(指电子出版物出版授权号等)的期间到期后三十日内仍未取得相关许可;

  4.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进入,或被其他第三方申请,进入破产或清算程序;

  5.本合同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违约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其对本合同的任何违反;

  6.如一方无故拖延履行本合同,且在另一方以书面形式告知违约方拖延之事实十五日后,违约方仍未采取措施,则另一方有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或终止合同的选择权。如违约方仍不履约,则另一方仍可终止合同,并且违约方需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7.本款所述诸情形除9.1.1项,9.1.4项外均视为一方违约。

  本合同任一方对其因不可抗力而不能或延迟履行本合同协议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可能的最为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十五天内向对方出具能有效证明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的文件。遭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尽量减少因本合同不能或延迟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一方因不可抗力而延迟履行其相关义务的事件应与不可抗力持续的时间相同;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包括下列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

  1.xx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

  2.计算机系统遭到破坏,瘫痪或无法正常使用而导致信息或纪录的丢失,甲方不能提供本协议项下之销售服务或乙方无法完成其商品之消费服务;

  3.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

  4.在依据本条发生的合同终止情况下,除本款以下具体约定外,守约方还可以依法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的范围应包括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条叙述与保证

  甲方的叙述与保证:

  1.甲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甲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

  2.有从事合同中所规定之代收费行为的资格;

  3.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4.本合同对甲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5.甲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乙方的叙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据中国正式颁布的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乙方签字人已经获得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和授权;

  2.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均符合法律和其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合同对乙方构成有效的,带有约束力的,可强制执行的法定义务;

  4.乙方对于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无须由任何第三方批准或在任何第三方备案;

  第十一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1.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如任何一方无故解除合同则应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除应向对方支付协议商品销售价格总和的百分之三十(30%)并赔偿守约方的直接经济损失外,守约方还可保留进一步追究由对方违约造成损失赔偿的权利。

  2.违约方在收到守约方要求纠正其违约行为的书面通知之日,应立即停止其违约行为进行补救,并在15日内赔偿守约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以及因此赔偿所引发的一切合理费用和支出)。

  3.一方迟延支付款项或提供商品的,应按应付未付款项或应交未交点商品销售价格总额的千分之五/日的标准支付滞纳金迟延超过规定日期十个工作日的,另一方有权单方面提前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相关违约责任。

  4.如违约方继续进行违约行为或不履行上述义务,守约方除就其所有相关损失而获得违约方赔偿外,亦有权在书面通知违约方后,提前终止本合同。

  第十二条其它

  1.双方理解并且同意,协议双方均为独立签约人。本协议不包含任何可能理解成为双方之间设立一种合伙或合资关系的内容。

  2.未经协议双方书面确认,无论以任何方式或形式,各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或其部分进行转让。

  3.通知:任何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应以书面方式并应通过邮寄或传真方式按协议载明的通讯地址寄达对方。通知自邮件被一方员工签收或传真成功发送之日起生效。

  4.协议商品送达方式:乙方将采用甲方提出的载体或运输方式发送给甲方,并电话通知甲方或传真凭据。甲方收到传真确定收到商品后,由甲方电话通知乙方专门负责人员。

  5.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或因业务发展需要对本协议现有内容进行补充、变更、修改时,由双方或任何一方提出补充,变更,修改的建议和方案,经双方协商并达成统一意见后,以书面形式表达并经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成为本协议的补充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视作无效或不可执行,将不会因此而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或部分的有效性与可执行性。

  7.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所产生的以及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加以解决。协商解决未果,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请诉讼。

  8.乙方在此承诺:乙方根据协议游戏而引进,开发,升级的等与协议游戏相关的其他版本将同样指定由甲方担任其游戏预付费虚拟卡代收费的总代理商,并无须另行支付签约保证金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条件进行合作。

  9.本协议及其所需附件以中文做成,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两份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授权代表正式签字改章后正式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

代理合同 篇8

  制造商: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

  同意将下列产品________(简称产品)的*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________国________市(区)。

  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

  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

  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

  代理人是________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

  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

  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

  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

  5·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

  5·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

  第六条用户意见

  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

  第七条提供信息

  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____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

  第八条正当竞争

  8·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

  8·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定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

  第九条保密

  9·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

  9·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

  第十条分包代理

  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

  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

  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

  第十二条*销售权的范围

  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

  第十三条技术帮助

  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以下称甲方) 乙方: (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生产的“欧菲克”品牌润滑油系列产品,委托给乙方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进行区域总代理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代理产品名称及对外销售价格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产品为:“欧菲克”品牌润滑油系列产品,及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新增加的产品。

  2、配送价格:甲方向乙方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 的办法确定,但 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 %。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 构成。甲方不得向乙方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3、销售价格: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进行销售产品。乙方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各类附加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如果甲方建议的零售价格和批发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乙方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向甲方报告。甲方应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乙方所处区域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及时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4、 遇甲方委托代理产品、价格等需调整的,由甲方以书面方式及时通知乙方,该通知到达乙方后即成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代理权限

  1、甲方授权乙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独家总代理商,全面负责该地区的产品销售和经销商的发展及管理,进行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参加该行业的各种展览会和交易会;该系列产品有着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乙方要不断的拓展市场和创新营销策略;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除本协议签订日之前南疆现有的销售网点外)。如出现上述情况,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

  4、对于乙方代理的销售区域,乙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销售政策,原则上甲方不予干涉。

  三、代理期限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5年期限,合同期满后乙方享有优先续签区域总代理协议的权利。

  四、合同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向乙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及相关资料文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有关业务所需的详细信息,如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上述信息,导致产品无法销售的,甲方应向乙方赔偿相关损失。

  2、甲方免费提供产品的技术指导、培训、咨询等服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承担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 次的业务培训。培训费用由甲方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由乙方自负。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督查,督查包括产品推广,甲方形象维护,销售区域限制,价格体系维护等。乙方要无条件接受甲方督查员的管理。

  4、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的“欧菲克”品牌系列产品出厂价格和零售价格进行调整,甲方向乙方市场或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范围内进行媒体投入广告时,亦及时以书面传真方式通知乙方。

  5、甲方免费提供营销策划方案、宣传彩页、光盘、条幅、喷绘、标牌及公司所获得的全套证书的复印件等营销用品、用具。

  6、乙方订货后,甲方及时给予确认,并优先给予供货。

  7、鉴于乙方销售、宣传、推广行为对甲方品牌的宣传效果,甲方按乙方实际订货量的 %,每月向乙方支付市场开发补贴费用。

  8、甲方负责向乙方开发的消费者提供发票。

  9、甲方有义务为乙方调换滞销、过期、运输中破损的产品。

  10、甲方有义务回收乙方所有因合同到期、解除或因其他原因无法进行销售的所有代理甲方的产品。

  1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包括销售情况、价目表、技术文件和广告资料等一切必要的信息。甲方还应将产品价格、销售情况或付款方式的任何变化及时通知乙方。

  12、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必须遵照国家法律和法规进行市场营销工作。

  2、乙方必须在授权区域内销售,不得跨区域销售,否则视为窜货、冲货;甲方有权追纠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体系,不得高于市场零售价销售(以该产品的技术指标为依据),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代理权,并按双方成交总额的10%追究乙方的经济责任。确保代理区域的市场稳定和价格稳定。

  4、获得直接从甲方进货的权利。

  5、获得甲方的指定区域授权总代理认定书及“欧菲克”品牌润滑油系列产品授权销售证书。

  6、乙方可获得甲方提供的销售、技术支持和帮助,甲方应对乙方雇员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

  7、乙方在代理过程中收集的顾客信息(含顾客资料、顾客对甲方产品的评价和意见等)须及时反馈给甲方。

  8、代理过程中遇有顾客对甲方产品质量提出异议时,乙方应先行积极处理,并立即通知甲方,将甲方损失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9、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业务单证应妥善管理、使用,不得转借其它单位和个人,若出现业务单证丢失等情形,乙方须立即采取有效的补救措施并告知甲方,若因保管不善而致甲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10、乙方对甲方提供的代理价格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对于双方之交易价格及其它营业上应视为机密之活动,负保密之责任;双方保证不给第三方透露在进行合作的过程中可获得的任何具体信息(如:润滑油系列产品的技术参数、价格等)或其他有保密性的内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或交付第三人。这一规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依然有效。如果因此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的损失费及相关支出包括合理的律师费。

  五、结算方式

  1、为了在一定时期内打开区域内的销售局面和支持乙方的工作,甲方应向乙方以先货后款的方式,供应第一批“欧菲克”品牌润滑油系列产品,货物到达指定地点后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在第二次进货时,应将第一批货款(包括运费)和货款一次性付清,之后改为先款后货的方式进货;

  2、乙方不得任何理由推迟或拒付货款。

  3、乙方向甲方订货时,乙方须以银行汇票、支票或通过网上银行等方式汇款到甲方指定帐号,货款到账后三日内甲方负责向乙方发货。

  4、如因通货膨胀或其它客观原因,致使甲方所定供货价必须调整,甲方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并共同协调双方利益分配问题。以上供货价均为甲方的出厂价,运费由乙方负责,甲方代办托运,甲方所付运费,由乙方在下次订单结算时一次性付清。

  六、货物风险承担

  1、协议签订后,首批货物在乙方尚未销售完毕前所有权归甲方所有,货物灭失、损毁风险由甲方承担;

  2、以后所发运货物由甲方负责代办托运,货物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后灭失、损毁风险乙方承担。

  七、购货与销售

  1、乙方需购进货物时,应向甲方发出书面订单,一般应在每月 日以前向甲方下达下一月度订单,并在提货前全额支付货款。

  2、甲方收到乙方全额货款后代办托运,交货地点为乙方所指定地点。

  3、甲方可代乙方发货,乙方承担相关运费等,发货方式由乙方确定。

  4、甲方将在发货后将货运单据传真或寄至乙方。货运时间以货运单据上标明的时间为准。

  5、乙方须在收到货物后 日内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甲方予以换货或退货。

  八、本合同终止,乙方应及时与甲方指定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九、本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再以甲方代理人名义从事任何有关活动,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若触犯刑律,甲方将追究乙方的刑事责任。

  十、争议处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时,可提请乙方所在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违约

  1、在乙方没有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若在同一地区重复授权代理商或经销商,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出索赔;

  2、乙方不得在授权范围以外从事销售活动,也不得从事任何有损甲方形象的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必须在终止合同的十五日内结清全部款项,否则,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缴纳应付款总额1%的滞纳金;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随时以书面方式修改或补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 本合同终止时,甲方提供乙方的一切法律文件,协议及约定同时终止,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也同时作废。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身份证: 身份证: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合同签约地:

  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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