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1-12-03 09:28:1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的代理合同汇总七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实用的代理合同汇总七篇

代理合同 篇1

  合同编号: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市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大学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____________大学采购______________项目(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的谈判(招标)文件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及《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本项目子包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一、乙方代理甲方进口下表所列货物(下称:货物)

  货物名称及规格

  型号产地及厂家计量单位数量单价rmb金额rmb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______元)

  二、由乙方负责办理与本合同货物进口相关的全部事项;甲方提供因进口本合同货物免缴海关关税所需的文件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进口货物的海关免税手续。

  三、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货物价款为合同总金额: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包含货物的价款及其进口有关各项手续费款以及清关、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和商检报验等费用。

  四、付款方式

  1.首期货款: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和收款凭证资料的10个工作日内,甲方首期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九十五价款¥______元 付给乙方;乙方应即时开出期限为90天的全额l/c;乙方并须在本合同货物交货时一倂向甲方交付全额的合法有效的完税或免税发票凭证;

  2.末期付款:剩余的百分之五货款¥______元,甲方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凭质保证明及乙方的通知和发票凭证资料支付给乙方。

  3.具备条件的乙方,也可以不采用本条款前述的支付方式,而另行选择采用下述由银行出具《质量服务担保函》的方式,进行合同价款的支付结算: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交由甲方验收合格签章确认交付使用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银行出具的合法有效《质量服务担保函》(该担保函文中须保证所担保事项的有效期为壹周年,并担保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价款须在合同货物设备经甲方正常使用壹周年之后,甲方在该担保函文中签章确认对所担保的质量技术及服务事项均履行完成无误后,银行方可据此退还担保价款给乙方;否则,银行保证按该担保函文所担保的价款款额全数无条件即时转划给甲方收用)文书,甲方收到并确认乙方提交的该担保函文为合法有效的担保文件及完整的发票凭证资料后,在十五个工作日内递交结算凭证资料给______市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手续,并由其向乙方核拨合同总价百分之百的全额价款进行结算。

  五、交货时间与地点:在乙方收到甲方首期货款后的60个日历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的校区地点。

  六、本合同货物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进行货物外观和数量的验收,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质量验收;乙方负责报验商检,甲方予以协助;如发现货物的数量、品种、质量与本合同所规定的不符时,乙方须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即l/c兑付期限)到期前的10天内,向甲方提供商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文件,以便甲方协助乙方对外索赔,索赔费用由乙方及其联合体成交供应商承担。

  七、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谈判文件(招标)和乙方报价(投标)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谈判(招标)与报价(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八、违约责任: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每延期交货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千分之二/天罚款,罚款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五;如乙方延期交货超过25个日历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回甲方已付给乙方的钱款及其利息,此外乙方还须继续履行合同向甲方交货,直至合同货物全部交给甲方为止;否则,甲方还可就此另向乙方追偿与甲方此前已付给乙方的钱款数额相等的违约赔偿金。

  九、本合同的任何变更、修改和解除,应有双方同意,并签署书面意见方为有效。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致使它方受到损失的,应由责任方赔偿损失。

  十、争议处理: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请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结果对甲方,乙方及其联合体(中标)成交供应商均有约束力。

  十一、本合同与合同编号:____________的采购合同合倂执行具有同等效力,除本合同前述“八、违约责任”的条款内容之外,其余条款内容如遇相互抵触之处,以合同编号:____________采购合同为准。

  十二、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招标代理机构存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单位):

  乙方(招标机构):

  委 托 时 间 :

  委 托 地 点 :

  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项目)的招标委托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双方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建立委托代理关系,遵守和执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和法规,以保证招标工作的顺利完成。

  2.双方承诺本着对国家利益和企业利益负责的原则,为保证项目设计的质量,在工作中密切配合,分工协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同努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地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招标工作。

  二、委托范围:

  1. 委托项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委托内容:

  三、工作分工:

  1、甲方职责:

  (1)向国家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的背景情况、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和项目招标所必需的技术资料、图纸等。

  (3)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招标项目所需资金落实情况的证明。

  (4)协助乙方进行有关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和修改工作。

  (5)参与标前答疑会和开标大会。

  (6)组建评标委员会。

  (7)根据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2、乙方职责:

  (1)在甲方委托的招标范围内,组织招标工作。

  (2)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

  (3)招标文件的印刷和发售。

  (4)编写和刊登本项目的招标公告。

  (5)澄清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问题。必要时,修改招标文件。

  (6)组织现场勘察和标前答疑会。

  (7)接收投标文件、组织和主持开标,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将开标记录报送有关主管部门。

  (8)负责组建评标委员会,与甲方共同研究确定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评标委员会中技术及经济专家由业主在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从当地政府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9)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通知中标人与甲方签订合同。

  (10) 整理招标、评标文件交甲方存档。

  3、共同责任

  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招标活动进行过程中和招标完成后,双方均有责任对对方的有关商业和技术秘密保密。

  五、费用

  1、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招标过程中自己所发生的各项费用。

  2、乙方直接向中标方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78000元(七万八千元人民币)。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在5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的代理费用作为本项目招标的前期费用,待整个招标结束后,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其余的全部代理费。

  3、乙方按有关规定收取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具体金额在招标文件中确定),并在招标完成后按有关规定负责退回给投标单位(不计利息)。

  六、保密:

  有关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单,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比较,以及有关授予合同的意向,均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工作无关的人员。

  七、协议书生效及其它:

  1.本代理协议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解决,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协议相矛盾,以国家法律规定为准。

  甲方: 乙方: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法人代表 : 法人代表 :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托人):

  地址:

  乙方(受托人):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 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商标注册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

  商标图案在商品国际分类第 类的部分服务项目提交中国商标申请注册,具体项目明细见附件1。

  2、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甲方商标的注册申请工作,直至甲方商标完成注册。

  二 、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随时向乙方了解申请事宜的有关信息和进展情况。

  2、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文件及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商标图样和类别、指定的商品/服务明细)和指定项目联系人,并保证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合法性。

  3、甲方将符合申请标准的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缴纳相关规费,支付代理费。

  (二)乙方权力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文件和资料,制作商标申请文件并提供给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

  2、乙方在收到前款所述盖章的文件及费用后,及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提交甲方的商标注册申请,并向甲

  方提供申请文件复印件。

  3、乙方确保按照中国商标法律规定的申请程序办理甲方商标的申请事宜,将进展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在收到商标局的相关文件后15个工作日内将原件寄至甲方。

  4、在申请过程中,商标局如有各种审查文件,乙方有责任及时通报甲方,并帮助甲方进行相应修改。

  5.收取规费及代理费。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将盖章的申请文件交付乙方,并支付 商标申请费用合计元。 上述费用共计人民币元整 ,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汇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号:

  2、前款所述费用为正常商标申请注册所需全部费用(包括商标的查询),但是如果在申请过程中,甲方需要委托乙方办理商标反对、商标反对答辩、异议、复审、转让、注册人名义/地址变更等事项,甲方需要另外支付相关费用,双方另行签订协议。

  3、在申请过程中,如因商标局正常审查后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甲方已缴款项(包括规费和代理费)均不退还。

  四、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认真自觉遵守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终止协议规定的代理业务。因一方无故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不按双方约定的方式履行协议,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3.甲方因未能及时提供商标代理工作所需资料或其他自身原因,导致其未获得预期合法权益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乙方因工作迟延或未能如期履行本协议所约定的义务以致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乙方在代理范围内承担违约责任。

  五、保密条款

  本协议为保密协议,乙方应保证在合同履行期间不向与本协议约定商标代理工作无关的第三方泄露本协议内容及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也不得向第三方透漏因签订和履行本协议而获悉的甲方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信息。

  六、纠纷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完成委托事项之日终止。

  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贰份。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附件1:

  甲方确认的.注册类别

  签字盖章:

  甲方: 签署人:

  日期: 年月日乙方: 签署人: 日期: 年月 日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需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乙方向甲方供应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的电线、电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单价

  注:上述约定单价为固定包死价,包括产品的生产费、包装费、运杂费(运达指定地点)、装卸费、复检费、附属材料费、保险费、税金、利润、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及其它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作任何调整,不得随市场或政策等因素的变化而变动。草山岭旧居改造项目10#、11#、16#-19#楼电线电缆供货合同

  二.供货范围及数量

  1. 供货范围: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电线、电缆的供应。

  2. 供货数量:草山岭旧居改造10#、11#、16#-19#楼工程中电线、电缆实际使用的数量。

  三.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

  (1)电缆用导体的材料、长期运行温度、短路温度(持续5s)以及导体表面粗糙度等应符合GB/T3956规定;

  (2)电缆绝缘材料,绝缘层、护套层厚度应符合 GB12706规定;电缆电压等级AC1000V;

  (3)绝缘层、护套层机械物理性(包括护套材料、厚度、含氧指数)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3的规定;

  (4)电性能应符合 GB12706.1-1991中16.1和16.2规定;

  (5)外护层、内衬层,电缆的填充物材料及屏蔽措施应符合GB/T2952的规定;

  (6)结构标记按 GB/T2952规定;

  (7)印刷标志应符合GB 6995.3和GA306.1-20xx及GA306.2-20xx的规定;

  (8)耐火、阻燃级别均为ⅠB级;

  (9)成品电缆表面应有耐火或阻燃标记、耐火和阻燃级别标记、材料及结构标记、额定电压、芯数×导体标称截面积、本标准编号及生产厂厂名,标志应清楚,耐擦;

  (10)电线规格、截面积、电压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AC500V);导线线径和绝缘层厚度偏差标准符合国家标准GB50303-20xx。

  2.电缆、电线技术要求:乙方供应的电线、电缆的型号、规格、技术参数等 技术指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及规范的要求。

  (1)电缆导线的实验:

  a导体直流电阻实验;

  b工频交流耐压试验;

  c阻燃、耐火电缆的燃烧及通电时间实验;

  d根据GB12706.1规定的型式实验。

  (2)电缆、电线的一般技术要求:

  ① 产品符合GB/T 12706-20xx标准;

  ② 阻燃、耐火电缆符合GB/T 19666-20xx标准;

  ③ 试验:

  a 电性能符合GB/T 3048-1994标准;

  b 非金属材料符合GB/T 2951-1997标准。

  c其他技术要求见下表:

  四.供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 甲方应在交货前12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乙方提供产品的供货计划(包

  括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乙方收到甲方供货计划之日起10日内将需供产品生产完毕,并运送至本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2. 交货地点:草山岭旧居改造工程10#、11#、16#-19#楼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3. 交货方式:乙方送货并自行负责卸车至交货地点。

  五.验收标准

  1.执行国家现行电线、电缆生产标准规范的要求,货至现场检测外观无破损、划痕,包装完整无损坏,达到质监站验收要求。

  2.包装及样品要求:执行招标文件第5条、第6条之规定。

  六.合同价款

  依本合同约定固定单价及实际供货数量据实计算本合同价款。

  七.付款方式

  1.按供货量及工程形象进度分三次支付:乙方送至施工现场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的供货量达到本合同工程施工用货总量的50%时,甲方支付乙方实际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乙方完成全部供货量,经建设方、监理及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70%;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至全部合格供货量价款的95%;剩余5%的合格供货量价款自本合同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2年保修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无息付清。

  2.为保证本合同工程进度的正常进行,如乙方在依约履行本合同,没有违约

  行为的情况下,甲方未能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款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甲方同意建设方依据总包合同的相关规定垫付应付给乙方的货款,由甲方向建设方办理垫付货款的借款手续后,建设方向乙方开具垫付货款的支票。建设方向乙方垫付应付货款后在首次拨付甲方工程款时从中全部扣除垫付货款,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如乙方存在供应电线、电缆不合格或推迟材料进场时间延误工期等违约行为造成甲方的不能按时支付货款,则不在垫付范围内,建设方不提供资金垫付,乙方还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由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2)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3天通知乙方。

  (3) 甲方应依约向乙方付款,否则,执行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的约定,甲方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2.乙方责任

  (1) 乙方确保所供产品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确保供应产品性能稳定可靠、技术先进、数量准确,达到本合同约定验收标准和质监站的验收标准,满足甲方的使用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有效期内检测报告等质量合格手续。

  (2) 乙方确保按甲方的供货计划及时供货至合同约定地点,不得影响工程进度。

  (3) 乙方所供产品如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或建设方通知后6 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重大技术问题、重大故障,乙方应在12小时内到达工程现场,承担保修责任,并承担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同意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九.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终止或解除合同均视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且承担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所供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验收标准和技术要求,甲方和建设方有权责令乙方所供货物全部退场重新供货;如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3.乙方应提供税务部门认可的合法、真实发票,如乙方所提供发票不符合国家规定而给甲方或建设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延误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或建设方支付乙

  20xx元/天的违约金;如延期交货影响工程进度或不能满足工程需要,甲方或建设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除向甲方、建设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外,并承担给甲方和建设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十.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向高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建设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约定事项履行完毕之日至终止。

  2. 建设方仅依约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第2款约定的垫付义务,其它条款义务由甲方和乙方承担。

  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补充协议,如无特殊约定,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建设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江苏江中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山东阳谷齐鲁电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建设方: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合同订立时间:二0一X年元月 日

代理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因与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 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代理该案执行阶段的相关事宜。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执行阶段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并提供相关法院裁决资料,保证其真实性。甲方提供虚假证据和资料导致出现不利于甲方的执行结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运用法律专业知识,按照法律规定,认真完成本案执行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约定的费用和乙方律师为甲方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起诉、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出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纳律师手续费人民币 元(请求金额的1%),交纳差旅费 元(请求金额的1.5%),复印费、材料费、通讯费100元。本案所需诉讼费、申请执行等费用由乙方按照规定代收代交。待执行回款物后,甲方同意乙方再从执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总额的15%作为乙方律师的报酬。

  六、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七、甲方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第十一条的“风险提示”并充分预测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信息资料,除因本案的客观需要外,乙方律师应当认真履行保密义务。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执行终结止。

  十一、风险提示:

  1、 本案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受到相关方面的干扰,对此本所不承诺本案的执行标的能够得到完全实现。

  2、本案赔偿范围和损失数额最终的认定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3、本所是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方法计算投资损失的,法院最终支持的损失赔偿数额可能与该计算数额低,甚至低很多。

  4、该案件可能在很长时间内不能审理或者执行完毕。

  5、其他暂时无法预见的风险也可能出现,在此一并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地址: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326-4号

  电话: 电话:0539-8312348

  传真: 传真:0539-8312348

  二○○六年 月 日 二○○六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方): 工伤保险代理协议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乙方(被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甲方因工作环境、人员状况等原因,需委托乙方代理甲方员工社会工伤保险事务。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双方和谐协商一致,特制定如下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共同遵守。

  一、代理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如无异议,可视同续订同一期限的协议。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服务内容:

  工伤保险申报、缴费、工伤认定、医疗费用报销、工伤等级鉴定、理赔。

  三、甲、乙双方需履行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经核对无误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委托代理参保人员的身份证作为参保依据。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时甲方应认真查验,做到准确无误,否则,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有甲方承担。

  3、协议期内,甲方员工增加应即时申报给乙方参保,减少参保人员在每月25日前必须告知乙方(休息日顺延),乙方每月25日前制作好经甲方认可的结算清单并发给甲方。甲方必须在每月28日前向乙方缴纳下一个月的代理服务费及工伤保险费。

  4、代理服务费 元/月/人(备注:含社会工伤保险费 ),当月增加的人员必须增加当月的保险费及代理服务费用(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算)。乙方应出具公司有效收据,甲方如需正式税票,则需按规定缴纳税金(开设社保账户的保险费由甲方缴纳,乙方只收取代理服务费 元/月/人)。

  5、出现工伤伤残事故,甲方必须及时组织救治(在工伤职工就诊定点医院治疗),先行垫付医疗费用,第一时间告知乙方备案。职工工伤事故后20天内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相关手续,由乙方帮助办理工伤申报及认定工伤后的医疗费用报销等。乙方根据甲方及甲方工伤人员要求帮助工伤人员申报伤残等级鉴定(鉴定地点在靖江市,鉴定费及车旅费由甲方支付),达到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的由靖江市人社部门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甲方工伤员工医疗期内的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工

  伤保险政策规定的应当支付的部分由甲方支付。市人社部门工伤保险基金的赔偿额为甲方工伤员工最终赔偿额。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6、甲方如果无故拖欠保险费及代理服务费用。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此协议,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甲方无故终止本协议要承担人民币10000元的经济赔偿责任。

  8、乙方只承担代理甲方职工工伤保险业务的责任,并热心、优质、快捷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互通情报,相互理解。热情接待来访人员,提供工伤保险政策咨询。

  9、乙方及时把甲方缴纳的保险费缴至市人社部门。如甲方有遗忘,乙方应及时通知。通知无结果,乙方有权终止服务,此协议随之作废,责任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没有及时将甲方缴付的保险费缴至市人社部门造成后果的,乙方则应承担赔偿甲方损失的责任。

  10、乙方每月25日前有专人与甲方核对下月参保人员名单,经甲方联系人确认后制作结算单送交甲方(或者发电子档)。

  11、乙方及时对甲方申报的工伤事故进行登记,跟踪服务,在市人社部门规定的工作日内给甲方办好规定的业务。

  12、乙方无故终止此协议需赔偿甲方人民币10000元,如遇靖江市政府、靖江市人社局工伤保险政策调整,终止办理此项业务,乙方可以告知甲方终止协议,不对甲方作任何赔偿。

  13、申报的材料在全部理赔结束后由乙方移交给甲方。

  四、双方未尽事宜:

  1、本协议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出现协议纠纷,双方和平协商解决,如有一方有异,可以通过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2、如果甲方职工发生重大工伤(伤亡)事故,甲方在工伤理赔服务中出现劳动纠纷,需要乙方律师界入,则需另外向乙方支付工伤赔偿服务(材料费、律师费、差旅费、招待费等)劳务费(标准双方协商)。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开户银行: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7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已双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寻找可出租房源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 甲方责任: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所需承租房屋的要求。甲方现决定租赁乙方介绍的 室房屋。

  2. 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

  1. 政策及法律咨询。

  2. 寻找交易对象。

  3. 撮合成交。

  4. 协助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5. 负责协调出租方与承租方之间发生的矛盾。

  6. 为交易双方提供后续服务。

  3. 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乙方为甲方寻找到交易对象,签订租赁合同并完成房屋交接手续,甲方应在物业交验结束并收到乙方发票后7个工作日支付乙方如下费用:

  中介费: 人民币 (相当于房租的6折)。

  4. 乙方责任:

  1. 乙方提供的服务,须甲方需求的委托内容进行,若有变动,须经甲方认可。

  2. 及时向甲方通报有关委托事项的进展情况,接受甲方咨询,解答相关问题。

  5. 本协议有效期:

  本协议有效期为个月,即自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6. 违约责任:

  1. 甲方不得与乙方介绍之业主私下成交,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需双倍支付乙方中介费,即月租金的两倍。

  2. 若甲方不支付中介费,则乙方有权向客户公司申请从房租金中扣除。

  7.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经办人: 经办人: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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