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0-06-11 00:01:56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实用】代理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代理合同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实用】代理合同合集八篇

代理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身份证: )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就乙方承接甲方 区域销售总代理事宜,在互利互惠,优势互补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 签订本区域销售代理合同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经双方确认:甲方的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 具有广阔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甲方授予乙方 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 区域的销售代理权,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二、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向乙方提供产品包装完好无损,并经乙方认可的样品品质的产品。

  2、甲方发货到 市,此范围外的运输费由乙方承担。

  3、甲方按乙方订货量的比例免费提供公司统一的宣传资料。

  4、甲方推出新产品、调整市场价格必须提前通知乙方。

  (二)、乙方

  1、乙方需在销售区域内尽力拓展客户,并严格执行甲方的产品政策和价格政策。

  2、乙方尽力维护甲方在当地的公司形象及产品的品牌形象。

  3、乙方应至少每一个月向甲方提供同行及同类产品的情况(包括一些广告资料、价格、销售情况和样品等) 同时应向甲方汇报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用户意见的详细报告。

  三、代理保证:

  1、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甲方对乙方的代理权收取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乙方严禁跨区域窜货,对有跨区域窜货行为的乙方,甲方将取消其代理资格,本合同将自动终止,同时不予退还市场保证金。

  2、甲方不得在乙方代理区域内另设其他代理或经销商。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乙方有权立即终止代理合同及得到相应补偿。

  3、乙方在代理期间若自动放弃代理权,或无法完成本合同所列相关要求,甲方均有权终止本代理合同,在该地区另寻代理商,退还乙方保证金。

  4、乙方在代理经营甲方产品的同时,必须禁止经营其他对甲方有竞争有冲击的同类产品。

  5、乙方在合同期满后,如无需续约,在无违反本合同条款情况下,可终止合同,但乙方不得在一年内代理或经营与甲方有同类或对甲方有冲击的产品。

  四、退换货:

  1、为服务广大消费者,乙方在代理区域内经营,若消费者不满意或证实属产品质量问题, 甲方需无条件提供退换货。

  2、代理期间如因产品滞销,乙方要求退换货,在提货日起三个月内,外包装完好情况下,甲方酌予协助办理,来往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销售定额:

  1、菠萝酶/木瓜酶/木瓜粉 供货价为 元/公斤,乙方的首批订货量最低为 50 公斤,甲方给予乙方 3 个月的试销期,试销期内至少应达到 元的销售额。

  2、试销期满,乙方完成甲方要求的最低销售额,本合同正式生效,否则终止。

  六、签定本合同后如果 10 天内没有开始执行购货和销售,则本合同自动作废,如果连续 2 个月内未继续购货者,可考虑取消其代理资格。

  七、本合同另有不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应,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甲方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愿达成本协议书,并郑重声明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授权乙方为其代办公司注册手续。

  二、乙方提供的代办咨询服务如下

  1.为甲方提供有关的投资政策、税务咨询;

  2.名称核准;

  3.协助验资;

  4.工商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税务登记证;

  7.图章一套;

  8.约定的其他服务。

  三、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完成新企业工商登记注册等事务,并提供齐全的证件和规范的法律文件资料。

  2.甲方对提供的证件和法律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全部责任。

  3.甲方承担向工商、税务、技监等机关缴纳的有关费用。或者由甲方提供经费,由乙方代为缴纳。

  四、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规定从事企业登记代理工作。

  2.乙方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和监督,采用规范的登记代理程序和方法,协助委托方完善各类文件资料,齐全应有的证件。

  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证件和资料负有妥善保管和保密责任,乙方不得将证件和资料提供给与新企业开业登记(包括工商、技监、税务等部门)无关的其他第三者。

  五、费用

  1.本协议书所涉及费用的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

  2.本项工商登记咨询代理工作收取总代理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

  3.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缴纳代理费的_______%作为预付款,甲方签署本协议后单方面停止履行或违反本协议内容,乙方有权不予返还部分预付款。

  4. 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时,需向乙方提供________元人民币,作为代理过程中相关部门小额收费项目代付款,在代理业务中止或完成时统一结算。

  5、在委托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有必要的费用(如名称登记准费、场地租赁费、验资费、公告费等政府收费)由甲方自理。

  六、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信息撰写材料,甲方确认无误后签名盖章,意味着甲方认可乙方撰写的材料符合甲方的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果因为材料不真实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与乙方无关。

  七、乙方和甲方在执行协议中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八、协议的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签字盖章和授权代表签字后即时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特许方: (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许方: (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特许授权乙方区域总经销康元石材男装系列产品事宜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 特许范围、区域、目标、期限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地区内专卖康元石材产品并拓展销售网络。乙方凭个人身份证在授权区域所在地办理营业执照注册手续并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乙方在获授权的经销区域及协议期内,必须按甲方要求开设康元石材专卖店,若乙方在规定期限内逾期仍未实现市场开店指标,或在加盟3个月内没完成甲方的区域市场开店指标,则甲方有权收回乙方该局部区域的经销权,另授权给第三方开发或甲方自营。

  3、乙方在本协议期内须完成销售回笼货款人民币______万元。

  4、加盟保证金

  为保证协议的切实履行,乙方应在协议签订之日起8天内(即 年 月 日前)缴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加盟保证金。在乙方无违约的情况下,保证金在协议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若协议期间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则加盟保证金将被扣罚。

  5、特许加盟的经营期限

  甲方授权乙方经营许可期限即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协议期满后,在同等的条件下,乙方有继续合作的优先权(在协议期满前一个月,由乙方申请续签)。

  第二条 乙方所承担的费用及结算

  1、乙方需承担的费用:

  A、建立区域旗舰加盟店(厅)的各项费用;

  B、乙方付给甲方的进货款、订货定金、加盟保证金等;

  C、乙方需要投放地方康元广告时经甲方书面审批后,由乙方先行支付,甲方年底按该费用各自承担50%处理。

  D、货物运输费用;

  E、用于促销推广的相应用品费用等。

  2、费用结算方法及支付方式:

  A、货款:乙方所经销的产品,由甲方按不同系列规格产品按出厂价供货,给乙方要求一个销售指导价,买断不退货。双方执行“款到发货”的原则 ,在乙方将货款汇入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后,甲方方予供货。

  B、对账:乙方每月10日前须提供相关票据及凭证与甲方核对账目。

  第三条 货品及其运输的约定

  1、乙方向甲方订购的货品须在双方每批货品约定交期的8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到甲方财务部盖章指定的账户;执行订单货品发放,逾期20天未付货款者,甲方有权将本批产品另行处置,并扣罚相应定金。

  2、凡订期货者,须于订货确认后8天内预付20%货款定金,提货时如一次性提货,可一次性将定金冲抵货款;在未提完全部的订货时,甲方将保持未提货货款的20%作为未提货的定金,提完计划订货量,定金冲抵完。

  3、乙方在提走部分已下单的货后,未能按计划继续提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对未提完货品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总额的20%向乙方收取赔偿金作为违约赔偿。

  4、甲方可为乙方所购甲方货物代办托运。乙方可指定运输单位,或委托甲方介绍有信誉的运输单位,乙方必须书面确认相关事宜(送达地点、联系方式等),运输风险责任按国家规定办理。

  5、乙方与运输单位交接验货时应就实际收货情况履行有关手续并在收到货物后当日内将其与运输单位的实际验收情况报知(传真)甲方。

  6、到站前运输途中发生货物损失,乙方应在提货验收时向承运单位提出索赔并在24小时内报告甲方同时提供相关证明,甲方经过查明情况属实协助乙方处理对联运单位的索赔事务,逾期提出甲方不予受理,损失由乙方承担。

  7、非属运输途中的验货短少情况,由乙方报告甲方查实后予以处理。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拓展二、三级专卖网络时,应当先报甲方审批后方可签约并在签订加盟合约3日内报甲方备案。乙方可向二、三级商收取加盟保证金2万元,在合同期满之日起壹周内,此款如数无息退还至二、三级店。若违约,甲方可视其违约程度予以扣罚加盟保证金。乙方应对收取的加盟保证金独立承担全部法律和债务责任。

  2、乙方必须做好康元石材品牌运营的相关保密工作。乙方若泄露甲方任何商业机密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3、乙方必须在所辖区域选择繁华地段独立开设至少一家旗舰店作为样板店和信息点;乙方在所辖区域自营或拓展的其他专卖网点也须按甲方统一规范进行管理和监控,并对其开拓的下一级专卖网络负完全责任。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客户档案,及时向甲方提供终端销售信息。

  4、甲方有权对乙方自营和管理的专卖场所的经营管理、专卖店(厅)形象、服务质量、货品陈列等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

  5、未经甲方的另行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任何第三方宣称自己为甲方代理人或代表人,亦不得以甲方名义擅自签署任何协议及承诺,不得擅自刻制 “康元石材”分支机构一类的印章。

  6、乙方不得购买或分销来自甲方以外其他渠道提供的“康元石材”系列产品。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价格政策。乙方给直属下线客户供货,其批发价不得超过甲方的规定范围;零售价则执行甲方产品全国统一售价。甲方有权进行检查和监督。价格如有调整,乙方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随意抬高售价;

  8、甲方在授权乙方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总经销及专卖许可权擅自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9、乙方(包括二、三级商)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装修设计图进行专卖店的装修,且必须使用甲方统一制作的专卖道具。装修完毕需向甲方提供相应资料、图片,并接受甲方验收。对装修不规范的专卖店,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返工,直到符合甲方的VI标准。若一直不达标则甲方有权取消该店道具补助。

  10、甲方有积极支持和帮助乙方拓展专卖网点和提供开业指导的义务。乙方店铺开业时,甲方应视乙方的实际需要派员前往协助。并对店员进行强化综合培训。

  11、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消费者要求退货的,应以书面形式详细描述质量问题的情况,连同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送交甲方质检部门复验,在证实确有质量问题后,甲方给予调换同货号产品,但不予退款。如因产品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而引起大批量质量问题的,经有关权威质检机构验证属实的,允许退货。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之一项不良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追究违约责任:

  1、乙方销售假冒康元产品或擅自盗用康元商标自行在外加工订制康元产品,侵犯甲方商标权益,一经发现,乙方必须至少赔偿甲方损失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同时甲方将依据相应的法律程序提起诉讼。

  2、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销售指标或拓店指标的。将该地区视为低效区域,甲方有权对外招商,取消特许经营权。

  3、乙方不按甲方统一形象要求、审批程序开拓专卖市场,导致当地专卖形象不规范的。

  4、乙方未经甲方许可超出约定的范围和区域销售产品,产生严重窜货现象,危及其他康元石材经销商的生存和发展的。

  5、乙方擅自提高地区经销价,且不听劝阻而引发市场混乱的。

  6、乙方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私自转让给第三方的。

  7、乙方有违反国家政策及法律法规等,受有关部门勒令停业或停业整顿的。

  8、乙方有不良售前、售中、售后服务,造成顾客投诉频繁的,严重损害康元石材品牌形象的。

  9、乙方拒绝接受甲方关于经营、合法性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的。

  10、乙方拖欠货款按约定未归还达两个工作日的,并拒不归还的;或所订货产品按规定未提完的。

  11、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擅自开发未经授权经营的区域市场,甲方将不予认可其所开发的专卖网点,并有权取缔其经销权。

  12、乙方有对非授权区域设店销售产品的行为,甲方将给予其第一次查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二次查处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由乙方收回其所窜货品,第三次查处取缔其代理经销权并没收其加盟保证金、终止“特许专卖合同”、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13、乙方擅自将甲方配发的宣传促销品、馈赠品等标价出售,甲方将停止对乙方配发宣传促销品和馈赠品。

  14、乙方对所授权的下属专卖店的违规经营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因自身经营行为受到所在区域顾客投诉,未能及时改进,挽回影响,甲方将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5、其他严重违反甲方管理制度的行为。

  第六条 协议终止及处理

  本协议约定期限届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的,则本协议予以终止。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应作如下处理:

  1、乙方应立即停止总经销经营活动,其授权书也于当日自动无效。

  2、乙方应交还甲方交付的相关专卖经营证照和标识。

  3、乙方应自行处理与下一级专卖网络之间的业务往来结算事项,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商榷,拟定补充协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引起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一致同意选择协议签订地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之签署,如系甲乙双方续约的性质,则以前所签之协议在本协议生效之时,即自动作废。

  3、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若乙方自签约之日起8天内无力缴清约定的加盟保证金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拓展产品销售市场, (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做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事宜,本着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期限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商授权每年认证一次。

  2.乙方有权在甲方授权区域内以“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名义,从事有关销售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的合法商业活动。

  3.乙方必须按实际情况填写<<武汉金石凯激光大功率激光器成套设备代理商登记表>>,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发生变更以书面通知甲方备案。

  4.乙方有权发展下级代理商,所发展的下级代理商及签订的下级代理商协议应在甲方备案。如未备案而乙方以低于甲方规定的市场最低售价出售产品,则按扰乱市场秩序对乙方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取消乙方代理商资格。

  5.乙方有权对甲方工作(销售管理,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商务,技术服务,产品质量)做出评价和投诉。以报告形式直接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处理。

  6.本协议期满或甲,乙双方解决本协议时,乙方应立即清付完甲方货款,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甲,乙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培训乙方业务及技术支持人员;

  2.甲方为乙方提供序列产品销售和市场开发所需技术资料本地客户档案资料和宣传材料;

  3.甲方负责序列产品的全国性广告宣传工作,指导,协调乙方市场的销售行为及广告宣传,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

  4.甲方按序列产品质保书约定提供产品保修及维修服务;

  5.如乙方在经销商其间内,销售业绩良好,甲方应当给予提高代理商资格,提供优惠经销政策等相关奖励措施。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义务收集当地市场及相关竞争序列产品的有关部门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

  2.乙方应配合甲方地区性或全国性市场开发,销售或宣传活动,努力开拓市场;

  3.乙方有义务为客户提供技术服务和基本维修,维护;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制订的产品价格体系,乙方市场宣传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体系规定的全国统一报价;乙方对客户实际销售价格不得低于甲方价格体系规定的最低限价,特殊情况须经甲方批准视为有效;若乙方违反甲方规定的价格体系一经查实,甲方将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经销权。

  5.乙方如举办与甲方序列产品有关的大型市场开发或公关活动,需甲方对其支持和谈判支持时,应提前通知甲方。

  6.乙方应严格保密甲方技术。不论协议期内或协议期后,乙方均不得以任何方式获取甲方序列产品专利,设计,知识产权的利益;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害序列产品的声誉,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乙方独立承担责任。

  三、价格体系及奖惩措施

  1.甲方按价格体系文件(附件)向乙方供货。甲方价格体系调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乙方在经销期内,业绩良好,市场信息准确,结算准时,甲方将把乙方总销售业绩的 %作为对乙方的奖励,并适当放宽销售区域,提高经销级别。

  3.系列产品市场报价,最低销售限价,经销价制定权,发布权在甲方,甲乙双方均有保守价格机密的责任和严格执行价格体系的责任。

  四、结算方式

  1.原则上,乙方向甲方订购设备时,需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70%做为合同预付款,30%的余款在设备交验完毕时付清,甲方向乙方提供等额的相关发票。

  2.由乙方提供信息协助销售,甲方直接和用户签定协议的,如果低于全国统一报价,则按价格体系中规定的提成比例,在甲方收回总设备款的90%后,甲方按约定的比例一次性转帐或其它方式支付给乙方;如果由乙方的协助最终销售价格高于全国统一报价,以统一报价总价的金额按上述方式提成外,将高于部分扣除应该交纳的税款后,收回全部货款后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公司与下级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无论那种情形,在收回全额货款后,一次性给予乙方合同总额的%做为管理奖励。

  五、订货,付款及运输

  1.乙方订货时需要按要求同甲方签定购买合同。

  2.双方约定交货时间,并按结算方式中的描述支付货款,款到发货。

  3.运输方式及运费:运费及保险均有甲方承担。

  4.验货:乙方在收到货物后可根据产品清单进行验收,并由甲方派出技术人员到指定地点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双方确认后视为验收合格,如有异议应在收货一周内提出,否则视为验收合格。

  六、法律效力

  1.甲乙双方若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严重违背商业道德和法律或损害对方利益,可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终止本协议。

  2.甲方对乙方的授权期满,本协议自行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协议到期后可根据实际情

  况续签。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未尽事宜双方可订立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协议条款及附件的解释权在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合同 篇5

  甲 方: (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乙 方: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邮编: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银行帐户 :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乙方代理甲方办理国际货物运输的有关事宜达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订舱、报关、报验、装箱,转运、代垫代付海运运费等相关运输事宜。

  2、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订舱时,甲方应及时送交或者传真给乙方正确、齐备的托运单据。托运单应明确标明甲方订舱单位名称、电话、传真及联系人并加盖公章。托运单内容应注明货物的件数、重量、体积、目的港、装船日期、货物品名、运费条款及特别要求。

  3、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报关、报验时,应提供合法、合格、正确、齐全的报关报验单证。依贸易性质不同可包括:合同、发票,商检证书、许可证、核销文件、报关单、手册、装箱单及有关批文等。

  4、甲方委托乙方代为办理货物的装箱、中转运输时,应在托运单或者相关函电中予以明示。包括代为联系仓储、装卸、转运、短驳、装拆箱等事宜。

  5、为了维护甲方利益,乙方可以为甲方代垫代付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及其他代理代办费用。上述款项及运输代理费可采用包干费或者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女,遇有关费率调整,应相应调整包干费。

  6、甲方在其委托乙方办理的出口代运货物中,不得夹带易燃、易爆物品及国家规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应立即前往船公司办理配载等手续。除甲方能证明乙方在配载上有过错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货物未能按如期配载,乙方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订舱单后,甲方要求变更订舱单所列事项的,应在货物装船——天前向乙方出具书面更改单,注明日期并加盖甲方印章。因变更订舱事项所引起的各项费用,由甲方全部承担。

  9、除甲方能证明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税单、核销单等单据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乙方应及时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协助甲方尽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货物紧急出运时,应事先在托运单“特别要求声明”中注明或者以其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由乙方最后确认航期,否则乙方不承担延误运输责任。

  11、甲方同意于船开后_____天内,将乙方代垫代付的海运运费、港口费用、其他代理代办费用及运输代理费以______方式付给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规定准时付费,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费用时,乙方有权滞留相应的运输单据,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13、甲方未及时付费造成承运人依法留置货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14、如货物的灭失或损坏是由于我国《海商法》第五十一条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 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5、乙方在代理货物运输的过程中应尽心尽责,对于因乙方的过失而导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损失和发生的费用承担责任,以上损失不包括货物因延迟等原因造成的经济损失。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赔偿责任都不应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币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币的责任限额,两者以较低的限额为准。

  16、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审理。或者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任何纠纷或者争议,应提交______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注:上述两条款,只能选择一项,请各单位自行决定。)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为一年。本合同期满之日前,甲乙双方如无异议,则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满前提出终止合同,但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及补充的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代理合同 篇6

  一、合同要约

  1、代理产品

  2、代理区域

  3、代理期限为 年

  3.1代理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代理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享有优先签订下一年度代理合同的权利。

  4、代理价格

  二、商业机密

  1、一切有关“碳晶板”的结构组成和制备生产原理属甲方商业机密。

  2、甲方的生产成本、生产工艺和流程属甲方商业机密。

  3、甲方的营销策略、产品价格体系以及客户网络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4、甲方“碳晶地暖系统”的设计、安装、验收等规范性文件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5、本合同所列的所有条款和内容属甲乙双方商业机密。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

  (1) 出于对甲方自身产品的保护,甲方有权对属于甲方的商业机密对乙方进行保密。

  (2) 甲方以 个月为经营期限考核乙方完成代理业绩的情况,乙方在一个经营期限内不能完成最低业绩目标(考核基数 万)的80%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 为保护甲方产品的市场形象,并结合碳晶地暖作为长期使用的隐蔽类工程产品的特点,甲方对乙方的设计、安装、施工规范进行严格的设计、安装培训和施工监理制度。重大工程项目甲方将派专人至施工现场,审核设计方案,监督、检查乙方的施工质量。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在代理甲方产品过程中,不断出现其客户质量投诉或乙方施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

  (5) 除因甲方产品质量原因以外,对于乙方与其客户之间的纠纷、争议、损失、侵权、违约责任等,均由乙方与客户自行解决,甲方不介入乙方与其客户的纠纷、争议等,也不对其客户的任何损失负责。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对属甲乙双方的商业机密予以保密。

  (2) 因甲方上游企业原材料或服务价格调整致使甲方必须相应调整其产品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的。甲方须提前 30天预告乙方,以备乙方相应地调整其相关的服务体系和价格体系。正式的调整信息以传真、网站公布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乙方。

  (3) 甲方尽力向乙方提供业务范围内的销售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帮助乙方提高技术能力,拓宽业务范围。

  (4) 甲方向乙方提供完整的售后服务。非特殊情况下,甲方的售后服务只对乙方,不直接面向乙方的客户。

  (5) 因甲方过错造成的损失,甲方应向乙方承担责任。该责任的承担以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该笔具体业务金额的总额为上限。

  (6) 甲方积极配合乙方为宣传甲方产品所进行的商业推广活动,并为此类活动提供所需的必要产品资料和样品。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的权利

  (1) 乙方在获得甲方的“碳晶板”代理权后,同时获得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优先销售权。甲方其它碳晶类产品的销售管理不在本合同条款规定的范畴内,由甲乙双方另立销售合约规定。

  (2) 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产品有质量问题出现,应及时摄像存档并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待甲方派人检验确认后,予以换货,期间产生的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3) 因乙方原因造成产品损坏而不能销售的“碳晶板”,经甲方确认可予以修复的,乙方可将损坏的产品退至甲方修复。期间产生的修复费用和运费由乙方承担。

  (4) 乙方向代理区域内客户提供所代理的产品和服务,积极负责开拓市场与发展客户,在代理业务中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不得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损害客户及甲方的利益和声誉。

  (5) 乙方按照甲方的规范要求完成二次验收并经客户签字验收后,甲方认定乙方责任完成;如发生质量纠纷,乙方需甲方派员与客户沟通的,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费用根据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

  2、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基本的合法有效证件,法人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或团体提交相应有效证件。

  (2) 乙方不得经营或代理销售除甲方产品以外的电地暖产品或部件。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 在乙方代理区域,甲方设立服务中心的,则乙方所需产品服务可由甲方提供支持。

  (4) 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在甲方未设区域代理商地区(以二级城市为最小区域单位),乙方有成熟销售渠道的,经甲方允许后,可以发展乙方下属经销商形式开展业务活动。

  (5) 乙方在其代理区域内可参照甲方的销售价格体系制定销售策略。乙方所制定的销售策略须报备甲方,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乙方销售甲方产品有牵涉工程项目的,需上报甲方并由甲方分配协调管理。

  五、付款/结算方式

  1、乙方成为甲方代理商的首批碳晶板订货量为人民币 万元,以后每次订货量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用于满足其服务区域的`直接用户需求;乙方没有设计、安装能力的,由甲方负责完成,费用另计。

  2、甲方执行“款到发货”的财务政策。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 天内,组织安排并代办货运至乙方指定区域,运费由乙方支付。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中一方如违反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被损害方有权中止合同,并由损害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2、甲乙双方各自违反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与义务”条款之一的,被违约方有权中止本合同的继续履行。违约行为造成被违约方名誉损害或经济损失的,被违约方有权提出赔偿要求。

  3、因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响双方正常的商务往来和技术支持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合同终止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期限届满,双方未续签的;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双方均可要求解除。

  4、一方明确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或以行动表示其将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双方依据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应履行的义务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应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

  八、附则

  1、本合同同时得到甲乙双方的完全理解和认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协议,不论是口头的还是书面的。本合同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一方不得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一方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其它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3、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4、本合同不能预见双方在市场运作和商务活动中将要面临的所有状况,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与本合同规定条款相悖的情况,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应协商解决。

  5、本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期满若双方均无异议,则本合同继续有效;若续约期内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条款,则双方另签新合同。

  6、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约定。

  7、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并具有同等效力。

  8、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甲 方: 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

  代 表: 传 真:

  联系地址: 代表签名: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开 户 行: 帐 号

  乙 方: 联系人:公司盖章: 联系电话:

  代 表: 传 真: 联系地址: 代表签名: 邮政编码: 电子邮件: 开户行: 帐 号:

代理合同 篇7

  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因工作需要所聘用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受聘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委托甲方管理。甲方为乙方所聘用的人员提供人事代理服务或单纯寄档服务。

  二、乙方与受聘人员须签定《聘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范。

  三、甲方为乙方办理人事代理的受聘人员提供以下人事代理服务:保管档案;代办毕业生就业手续(代办费由乙方缴纳);保留干部身份;连续计算工龄;办理毕业生转正定级、职称确认;协助办理职称评审;出国(境)政审;出具相关人事档案证明;材料归档;代办代理人员流动手续(代办费由乙方缴纳)。甲方为乙方办理单纯寄档的受聘人员提供以下单纯寄档服务:保管档案;升学(出国)政审;出具档案寄存证明;材料归档。

  四、乙方须及时向地税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办理受聘人员各类社会保险。受聘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由甲方协助办理。

  五、乙方须按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负责受聘人员的计生工作,承担受聘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有关责任。

  六、乙方须按有关规定负责受聘人员在受聘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假期、专业培训及思想教育等。

  七、乙方须于每年八月一至十五日向甲方缴交受聘人员的人事代理服务费或单纯寄档费,人事代理服务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贰拾元缴交,单纯寄档费按每人每月人民币壹拾元缴交,由单位负担。逾期每天将按规定加收千分之三滞纳金;逾期半年不交的,甲方不负本协议所负责任和义务。

  八、乙方受聘人员解除合同的,乙方须在壹个月内通知甲方,并提供解除合同、工作鉴定及人事代理服务费或单纯寄档费缴交截止时间的书面证明材料。如因乙方未通知或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已解除合同的受聘人员的人事代理服务费或单纯寄档费仍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订本协议时,乙方须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盖有乙方公章),复印件由甲方留存。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即日起生效。乙方因单位名称、地址或法人代表变更,须及时向甲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约定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同等效力。本协议所涉及的人事人才服务项目、办事程序及办事材料由甲方根据有关人事人才政策法规制定和调整,不须事先通知乙方,本协议继续有效。 根据国家人事部、省、市人事局的有关规定,漳州市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甲方)与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 月 日

代理合同 篇8

  甲方:景德镇义尚商贸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陶瓷学院(新校区)行政楼107室

  甲方指定代表:

  指定代表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指定代表联系地址

  公司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浮梁县湘湖镇湘湖街/景德镇陶瓷学院湘湖校区行政楼107室 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平等自愿、共谋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关于代理合作的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合法拥有的珠宝、陶瓷、翡翠等货品委托给乙方销售,并由乙方作为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方式对该珠宝饰品进行销售。

  2.乙方需以人民币现金的形式向甲方交纳一定保证金。甲方根据乙方所交纳保证金的数额来确定委托货品的多少。

  3.甲乙双方承担各自邮寄费(运费,保价费等)用(甲方承担寄给乙方的快递费,乙方承担退/换货快递费)。

  4.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地址需长期有效,如有更换需及时通知对方。

  5.每批货乙方需保证一件货物的销售量。

  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当日内将保证存入甲方指定银行或支付宝账户 户名:魏义雄!卡号:

  建行:6227003970030164804,云南省芒市阔时路支行;

  工行:6222021503002686477,江西省景德镇市新长支行;

  农行:6228481561450477419,江西省景德镇市湘湖镇南安分理处; 支付宝帐号:13578217764 第二条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乙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有权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甲方的名义管理、运用和处理保证金,亦可以对该保证金进行经营管理,并且保证资金安全。

  2.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商品报价表,以及品牌相关推广、销售指导。

  3.在代理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一周内退回全部委托货品,逾期不受理。经甲方确认乙方退回货品完好无损后,不影响二次销售后,全额一周内退回乙方保证金。

  4.对甲方公司管理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以及货品代理价格、公司运营模式等商业机密乙方负有依法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人透露。

  5.乙方在保证甲方翡翠等珠宝首饰不损坏、不丢失、安全的情况下,可以向甲方以乙方保证金为担保向甲方借翡翠等相关珠宝首饰销售,所借货物以所缴纳的保证金为限,所借货物总额价值不超过所缴纳的保证金总额。在双方约定的60天一个周期,甲方以其代理价拿

  货给乙方,在此周期结束日,乙方已售货物需向甲方支付相应货款,未售货物需原样退还给甲方。

  6.若乙方在双方约定周期内损坏、丢失、偷换甲方货品,根据双方协商赔偿一定金额给甲方。如未按约定时间赔偿给甲方金额,甲方有权以乙方保证金折抵相应货款。

  7.为保证公司及其它代理商利益,乙方不准私自掺入其它品牌或者私人的相同或类似商品以甲方名义进行销售,更不准以次充好,以假乱真,如有发现,取消代理资格,赔偿甲方相关经济损失,并追究法律责任。

  8.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损害甲方公司形象,乙方销售货物的价格浮动不能超过建议零售价的50%,不得狂乱甩货。

  9.每次邮寄过程中双方都要保价并且当快递派送员拆包,如有和对方描述不符的货品,可以拒收;如包裹丢失,明确责任后追究相关经济责任。

  (二)补充

  1。双方签订合同后,在一年内不得要求退回出资,除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甲方决定终止代理商资格;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因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或其他国家机关的法律行为,导致本代理合作不能正常运营。依法进行清算。

  2.双方保密责任。受托人和委托人应就代理合作及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未经任何一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和利用该信息。各方当事人均应当持续保密义务,保密义务不因本协议解除、终止而终止。

  第三条 其它

  (一)解决争端方式。

  1.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向甲方所在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经当地法院判决明确责任后,违约方需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即以所缴纳保证金的30%;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

  (二)税费的承担、

  1.本协议项下的委托资产承担相应的税费,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双方销售所产生的税费以及其它费用由各自承担。

  (三)补充说明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主协议。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2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此协议即日生效。

  3.本合同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指定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

  公司签章: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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