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代理合同

时间:2021-07-08 18:24:1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加盟代理合同4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盟代理合同4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加盟代理合同4篇

加盟代理合同 篇1

  第一条 本合同双方

  1.1甲 方:

  1.2乙 方:

  第二条 青岛赛弗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总部)

  2.1《加盟青岛赛弗快递网络合同书》系青岛赛弗快递网络营运全球快件网络操作规范的公约(简称s.f公约),本合同甲方为s.f品牌的拥有方;

  2.2任何要求加盟本公约者,均需签订本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还需有加盟承诺书;

  2.3当加盟者收到《缔约认定通知书》时,加盟者即成为《s.f公约》的正式成员,即享受所有加盟者同等待遇;

  2.4《缔约认定通知书》到达之前,凡签订本合同书的加盟者,未能按照合同要求交付各项费用,或未交足费用的,视为订约无效。

  第三条 合 同 主 题

  为维护《s.f公约》的纯洁性和s.f品牌及各附件的严肃性,不断扩大服务区域,保证全网正常运行。现根据s.f速递网络要求,甲方同意乙方加盟公约,乙方亦同意本合同及各附件款项。乙方作为加盟者,应做到服从甲方统一管理,规范服务速递业务,严格按《s.f公约》和《赛弗快递公司管理章程》规定,并执行本合同各附件要求,即履行本合同内容。

  第四条 甲 方 责 任

  4.1乙方按甲方授权的期限一次性付清加盟前应缴费用后,甲方即s.f将营业区域划拨给乙方经营。

  4.2经营期限为200 年 月 日始,至200 年 月 日。经营权分为一次性买断或不买断两个标准。乙方若一次性买断经营,标准为3万元。

  4.3维护s.f商标尊严。做到对所有加盟着公平、公正、严格按公约和《网络管理章程》认真执行。

  4.4只要乙方在自主经营过程中,不违反《s.f公约》和网络所公布的各项管理规定的条 款,甲方就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合同。

  4.5乙方应承担自己在市场速递业务中经营的风险,甲方只有配合协调、代理诉讼(仲裁)义务。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经济、民事、行政等责任,均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4.6甲方应负责解答乙方用书面形式提出的各项工作想法或采纳其合理化建议。

  4.7甲方应负责协调、管理、指挥、检查、培训、奖罚、行风监督、协调理赔、查询等工作,尽加盟s.f速递网络管理责任。

  第五条 乙 方 责 任

  5.1乙方自愿加盟《s.f公约》并自觉遵守公约、网络管理章程及附件条款,服从甲方的协调和对个案的决定。

  5.2乙方应完全遵守国家有关快递、运输、外贸、海关、工商、税务、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乙方不得将s.f商标挪作其他用途。违者应承担法律责任。

  5.3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速递业形势发展而出台的规定和通知等所有文件精神

  5.4乙方要自备开展业务所需的营运交通工具,办公设备(电话、电脑、传真机、打印机、复印机)等相关设备。业务员必须具有专业的快递知识。乙方有义务按时交付各种费用和执行按时结算的责任。

  5.5乙方应保证运件包装合格,各种单据清晰、明了、并及时登记。

  5.6乙方承担按时派送、出车、接货、拖车和优质服务责任。

  5.7承担报告和汇报责任,同时接受加盟同仁的监督。

  5.8在s.f网络内能到达的块件,必须在本网络内运转。严禁转运其他网络。如使用s.f面单未在本网络内转运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即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接受总部的处罚。

  5.9乙方严禁交接承运法律所金质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流质、腐蚀、白色粉末、油漆、易碎品、泄漏、污染、等其他影响安全的一切物品。如有违规者,一经查处所产生的后果造成的事故责任全由自己承担。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

  6.2乙方不得经营和派送其他非s.f品牌块件,如发现前例情况,每票罚款1000-5000元。罚款自总部通知到达后15天内,必须交付给甲方,除有约定外,双方还必须签订违约备忘录。

  6.3严禁乙方自发通知各种函件影响网络正常运作,以及不准时参加会议或各种培训,违者按(例会制度)和(培训制度)规定标准处罚。签约后,乙方一年内连续三次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约合同。

  6.4乙方保证交给甲方速递的快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所有包装及品质必须完好,因乙方的原因所发生内件短少、内装物质不佳、快件延误、部分损坏或丢失等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

  6.5乙方应与所有加盟方一样,在快件进仓或出仓时,均需立即做台帐登记,核对后进行数据上传。对货物发生疑问,应通过电话或传真查询,确认到出货站点,核对是否收到所有货物。否则,视为货已收齐。若有缺货现象,由出货方承担责任。若应答方无人值班应答,查询方就视为已转达。所有加盟方应统一购买s.f面单,面单每份0.5元计收。

  6.6乙方与各加盟公司相互之间受理快件,如遇到付款拒付、少付、运单地址不详、货物未到、货物未齐、件到付款改为预付、到付金额偏高、客户需要协商变更或者因错误包装、分拣错误、车辆事故、航空拉货、被偷盗、破损、重量与记录不符等,都将用传真相互确认为准,并记录发现时的。如有延误、自作主张不派送,或者不按客户指定的地点放置货物所造成损失的,由肇事人承担所有损失赔偿,肇事者公司负连带责任,先予赔付。

  6.7乙方若因服务质量被投诉,每次罚款50元。市区速递派送业务,须上午11点前送完。违者,即超过三十分钟,每票罚款20元;超过二小时,每票罚款50元;迟至次日上午派送的,每票罚款100元;迟至次日下午派送的,罚款200元;又隔日延迟派送的,罚款400元。凡因通联、延误派送引起损失有投诉记录的,每次加罚20元;未经确认程序先予退件的,以延误派送者处罚。

  6.8乙方与甲方争议,先由甲方网络经理协调,协调不成的由甲方总经理负责监督执行。s.f网络严禁扣件、压件、勒赎等违法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违约方承担5000-10000元罚款,并向全网络通报批评。若乙方在一周内被三次投诉,甲方网络管理中心对其进行整改培训,费用由乙方支付。

  6.9凡发生丢件情况,丢件方须在五天内主动确认,并先将赔偿金划给受损方。延迟处理按《s.f网络管理章程》规定论处。主动积极配合和服从总部管理中心调解。

  6.10无保价快运件丢失,全网络一律按运送契约条款予以赔偿。局域网内的由自己经理协调处理;全国网先由当事双方经理协调处理。处理不了的,由总部管理中心网络经理复检决定,财务部落实追款到位。需要或者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1保价快递,属于高风险作业范畴。凡有保价的,须有专人专送。发货之前,须将面单 传真给总部管理中心及目的地公司确认,并将收取保价费的40%打卡给派件公司。没有该程序的,视为无保价运递。如果程序合理,发生丢失事件,各方按揽件方赔偿60%,派送方赔偿40%比例赔偿保价金额。发生司法(仲裁)程序解决的,另议。

  6.12甲方一旦发现乙方因受理违禁品致航空货运、班车快件被污染的现象,先按每次罚款20xx-5000元处理,并由责任人赔偿因此造成的至发货后再发生的任何费用,以及因此造成的损失费用。

  6.13查询签收单的保存期为三个月。到第四个月,各站点将第一个月的全部签收单集中打包,发往青岛管理中心档案室继续保存三个月,查询时限为30天。若在规定时间内拿不出签收单的,按丢件处理,每票处罚人民币500元。凡发生丢件事故后瞒报十天者,或事后再复报的,即应视为自动放弃要求赔偿权利。

  第七条结算标准

  7.1青岛地区的结算标准和方法,以及时间的规定,均按青岛地区的执行标准施行。如派送费、中转费、到付款、大宗货派送费等,按青岛地区附件规定执行。

  7.2到付款返还90%,带发票与不带发票同样结算。s.f网络均执行同一标准,青岛地区执行标准必须经总部审批。

  7.3空运中转一律以《内部价目表》公布价格实行现金结算,无款不中转(参照7.1),不能按压件或扣件处理。引起延误,由发货站点承担责任。有条件的,先打预付款。

  7.4青岛地区各站点之间的大宗货物,派送费每票50千克以下(不含50千克),一律互免派送。青岛地区每票50千克以上(含50千克)每公斤按0.30元计算征收派送费,结算方法和时间按青岛总部财务部规定为准。全网另有规定的除外。

  7.5加盟者入网后,在s.f网络内实行统一标准,即押金3000元、到付押金1000元、网络建设费每月200元、赛弗快递系统每月200元、站点预交3000元结算金,交付方式及时限,按《缔约认定通知书》规定执行。

  7.6如客户要求退件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发件方承担。

  第八条 解约条件

  8.1任何一方都有依法解除合同的权利,并以书面通知送达为准,解约过渡期为七天整。过渡期结束后,延期查询期限为三十日。查询期内,双方应做好对帐和清帐工作。查询期的最后一天,如乙方没有违法、违约的行为,甲方应将乙方原交付的押金如数退还给乙方。甲方每迟延返还押金一日,应加付乙方五十元。

  8.2乙方在解约三十七日内,必须配合甲方网络查询。若发现乙方有一票不配合查询,视为 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直接扣除。

  8.3退还给乙方的押金为不计息。退款时,乙方须将有签收结果的所有签收单,如数返还给甲方。少返还一张,即按丢件处理,并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8.4乙方不配合甲方查询标准的,是指不按规定时限答复查询结果。亦包括有损于s.f品牌形象的任何行为和结果。

  8.5自《解约通知书》送达之日起,计算过渡期和延期查询日,总计为37天。双方理清关系后,在乙方领款之日,须将所有手续和物料返还给甲方,不得以丢失或找不到为由。否则,每项按20xx元标准赔偿(即s.f品牌标识合同书、印章、授权书,以及各类通知、文件、价目表、签收单等)。嗣后,甲方仍具有追偿权。

  第九条 其它

  9.1若加盟公司之间发生经济纠纷,在无法协商的情况下,由总部管理中心先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总部管理中心调解,要向发生纠纷的双方收取5%的调解费,其收取的调解费全部应用于网络开发之用。但通过司法或仲裁解决者除外。

  9.2为维护网络整体利益,凡被s.f系统内各加盟公司所除名者,一律不得再进入本网络内其它公司参加工作。一经发现,接受的公司将被处以500-20xx元的罚款。

  9.3乙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若有拖欠,须在第二天补齐。并通过s.f总部向网内各公司通报批评。

  9.4全网络查询答复时限为30分钟之内。如不能在30分钟内完整答复结果,须将实情回复给查询方。违者,每次罚款30元。如因此被投诉,亦按本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9.5局域网内上、下货时必须严格仔细检查。卸货时(唱票)制。遇有其它公司客户货物错卸,须在最早时间内,主动送往目的'地公司。如因外包装上有两个始发到两个目的地错误标识,应由错发方承担责任。

  9.6各项赔偿和罚款一律由s.f总部复核认定,由财务部下发财务处罚决定书,如不服裁决,即由总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9.7本合同所列币种均为人民币,以元为单位。各单据及所有出台的表格价,均以此币为标准收取。此处不再一一赘述。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合同签署地:

  乙方:合同编号:

  为大力推广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产品的销售,甲方诚征各地代理商,乙方要求建立所在地的销售代理,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薄利多销、利润共享的原则,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有效期:

  合同有效期自XX年______月______日至200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二、双方责、权、利:

  1.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系列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地区的代理。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开展产品推广活动,并为乙方提供产品信息,市场经营信息及推广指导。

  3.乙方享有甲方授权代理的产品在授权区域经销权,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在所管辖区域内布点率达60%以上(商畅⒈龉荨⒎沟辍⒊市、便利店等),并告知甲方备案,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4.乙方须配合甲方维护其产品在_______________市场上的价格稳定,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擅自降价销售(包括优惠、促销活动等);乙方不得跨地区经销,违反此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5.乙方不得在授权区域内销售其它类似相同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代理权。

  6、严禁对消费者做出不负责任的承诺和夸大产品的保健功能及治疗作用。

  7、甲方可按照乙方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印乙方单位及区域代理字样,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一次结清。

  8、乙方有办理产品在代理区域上市的相关手续;对甲方产品经营情况、市场情报有保密义务;对市场销售情况、用户需求信息等有通报义务。

  三、产品价格及数量:

  1.产品价格详见附表:甲方如有价格调整,应及时通知乙方,若乙方在本地区刻意违反价格政策,并造成区域价格混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代理权。

  2.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乙方将货款汇至甲方帐户,如逾期10天未交足上述货款,则视为乙方取消合同,甲方有权继续对该地区征召代理商。

  四、供货及验收:

  款到发货,铁路发运集装箱或慢件零担托运,也可汽车连运、航空及邮政快递方式。

  1、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如传真)向甲方提交订货单并汇款,指定专人(委托人)______姓名,______职务签字盖章,甲方根据此定单发货。

  2、在正常情况下,甲方接到乙方订单后,经甲方认定款到帐户5日内发货,运费由__ 方承担。如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3、发生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灾害、铁路、公路、海运事故等),使甲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情况除外。

  4、乙方在货物到达提货时必须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货物件数是否符合,如发现有误,必须当即向运输单位进行交涉,并在3日内通知甲方。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否则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验收时,如发现规格、型号与订单不相符合,应妥善保管并在货到3日内提出异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交货地点:省市县站

  7、验货地点:甲方库房

  8、运费:甲方只负责铁路慢件、或物流运费,如需快件甲乙双方各负担50%,其它如航空及快递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市场推广与广告宣传。

  1.甲方向乙方提供市场所需的宣传,推广资料和宣传品。

  2.甲方负责全国性宣传和策划,并有义务协助乙方进行市场策划与经营指导。

  3.乙方应无条件维护甲方企业形象,宣传和提高甲方产品的美誉度。

  4.乙方对甲方产品进行区域性广告宣传须先征得甲方同意,广告的制作、发布须接受甲方的指导,广告费及市场促销费用由乙方自己负担。

  六、产品质量保证。

  1.在保质期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如因保管不当等非质量原因造成产品问题,甲方不负责。

  2.因质量问题造成的退货,甲方负责包换、包退,并承担退货费用。

  七、奖励条款:

  1.凡一次性购买甲方产品序号001-015任意组合产品3盒以上者,均按全国统一零售价提取25%利润;

  2.一次性购货5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0%;

  3.一次性购货10万元以上者,在享受25%利润基础上,再奖励15%。

  八、其它:

  1、合同期满时,乙方完成甲方销售业绩良好,方可享有优先续约权。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退货(货物在半年内无损坏),甲方按合同价格每盒扣除13元作为包装损失费,其余款货到如数退还。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4、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及时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在本合同签署地法院诉讼处理。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6、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或解除合同,如双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合同。本合同内如有未尽事宜,必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章):吉林省天润生态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章):

加盟代理合同 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 项目达成以下协议:

  甲方:

  乙方: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连锁加盟店,级代理商,在 省 市包括 内经营轻美项目。

  二、经营期从20xx年 月 日起到20xx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以后如无违合同自行延续一年。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营,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使用代理的甲方的产品。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市场价人民币 元的产品,价值 元的设备,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别的代理商或加盟店。

  3、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承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4、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5、乙方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乙方承担。

  6、甲方承诺 技术包教包会,学会为止,乙方在开店后如有技术问题,可随时向甲方远程咨询。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甲方指定项目产品的权利。

  2、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3、如属代理商,合同签订一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2家;或连续2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4、乙方经营权仅限于第一项约定的地区范围内。若乙方有跨区经营行为,一经证实,甲方将会取消代理资格,并处以罚款拾万圆100000.00元。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3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3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需退换所购产品,如属甲方质量问题,甲方负责免费调换;如属乙方自行换货,如包装损坏影响再销售,乙方需承担产品折扣后30%的包装费用。

  七、违约及其责任

  任何违反以上条款的条为均视为违约;在合作方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也视为违约,在合作单方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可即时终止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拾万圆违约金。出现不可抗力因素可另行协商处理。

  八、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理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乙方:

  法人: 法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加盟代理合同 篇4

  甲方 :xx省xx县xx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 董事长xx

  电 话:13xx0 ; 传真:xx9。

  地 址:xx省xx市xx县xx镇xx路54号

  乙方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电 话: 传真:

  地 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之规定,结合目前市场情况,甲、乙双方在充分平等友好协商,相互理解,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要约和承诺过程中,自愿达成共识, 签订本合同书。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本公司MXSxx 品牌系列产品在 地区(包括 )范围内的唯一经销商,独家代理该地区的“MSXxx”品牌 系列产品。由乙方全权负责该地区的销售和售后服务及维护公司专利权。

  二、认定日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后每年享有优先续签权。

  三、甲方授权乙方在认定区域市场内开设“MXSxx”品牌产品联营店,并享有独家供货权。

  四、甲方负责把优质完好的产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给乙方,并确保乙方的经营质量,不低于20%的完整利润空间。

  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代理商品的全部相关合法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资料(包括商标注册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国家3C认证书、专利证书、检验报告等相关合法手续)。

  六、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业务及人员培训(包括培训学习/定期讲座/素质培养/卖手培训/品牌宣传等)。

  七、甲方为乙方提供合理的品牌形象装修方案并定期为乙方组织推广促销活动,不定期的为乙方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书籍、报刊等,让乙方的经营在任何时候都紧紧与甲方的品牌强化和全面推广保持一致,使乙方在与甲方的合作中体会到真正的实惠和双赢。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另随时可附xx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售后服务相关规定)。

  九、甲方在合同期内,不得向乙方区域内任何商家发放乙方代理商品。

  十、合同期内,乙方必须以MXSxx品牌为乙方企业主力产品,并保证年进货量不得低于 万元,否则甲方有权另找代理商。

  十一、甲方实行款到发货。甲方收到乙方订单货款后,在 日内将相应货物发送到乙方指定货运部,乙方按货单验收后如有异议,应在10日内及时将异议传真给甲方;否则,甲方将视为发运产品与货单无误。

  十二、乙方必须维护甲方产品信誉及消费者利益,做好当地售后服务工作以及协调经营环境和社会关系等工作。

  十三、甲方保证其供应商品无假冒伪劣、证照齐全,质量优良。但并不负责乙方地方性的经营活动费用。

  十四、乙方取得代理加盟资格后,第一次进货额不得低于15 万元。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且有甲乙双方法人签字和乙方第一次进货款到达甲方账户后正式生效。

  十六、附加协议

  一致共识,立此协议,作为双方合作的基本准则。此合同长期保存,便于存查。

  甲方:xx省xx县xx电气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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