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合同

时间:2020-03-01 16:01:27 代理合同 我要投稿

代理合同四篇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社会矛盾随之产生,我的衣食住行都跟合同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但是你知道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关于代理合同4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代理合同四篇

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事宜,律师代理合同范本。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

  第一审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参照《**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合同范本《律师代理合同范本》。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终结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支付费用。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二OO 年 月 日 二OO 年 月 日

  编辑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乙方作为一家合法成立和经营的法人(或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个人),对其代理的区域市场有充分的了解,希望并有能力成为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在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猎头服务业务的加盟商;

  甲方作为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所有权人,同意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县(区)作为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开展各项人才服务业务;

  因此: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此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1.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1乙方应确保自己及客户不以______________人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政策,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以及法律责任;

  1.2乙方作为甲方的代理,向客户提供人才服务时,应保证向客户提供良好的服务,以建立和保持甲方的良好声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应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如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保证作相应赔偿。

  1.3甲方以乙方在本合同中填写的资料为有效联系依据,如乙方的电子邮件、电话、地址、联系人等资料变动时,须及时以传真方式(单位代理加盖公章、个人代理签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通知甲方予以更新。

  1.4乙方作为该区域的独家代理商,必须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该区域的独家代理权费(即加盟费)。

  1.5乙方有义务确保市场的正常业务开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每月必须完成至少_____个客户的开发;自第_____个月起每月至少完成_____个客户的开发。

  2.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2.1持续完善代理服务系统,以方便和支持乙方开展代理业务。

  2.2甲方有权根据市场的情况,制定、调整代理价格。

  2.3乙方在签订代理合同时向甲方支付的该区域的.独家代理权费(即加盟费),无论任何情况下甲乙双方终止代理协议,甲方均有权不退还。

  2.4从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个月内,乙方不能完成至少_____个客户的开发;自第_____个月起每月不能完成_____个客户的开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结算条款

  3.1乙方所有款项的支付均以有效方式支付给甲方指定的收款人。

  3.2签订代理合同之日,乙方支付人民币_____元作为该区域之内网络招聘的预付款项。

  3.3代理商一旦加盟成功即拥有海合猎头在该区域的独家经营权,可以在该区域内不限量招揽客户,甲方为其在_____网上发布文字广告,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交付人民币_____元资源支持和管理费。

  4.违约责任

  4.1除经甲方认可并授予信用额度外,甲方不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乙方未能按时交纳费用时即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停止与乙方的合作并追究相关的各项责任。

  4.2在合同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中途解除合同,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_____元的违约金。

  4.3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进行赔偿。

  4.4如乙方严重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条款,甲方可随时通知乙方终止其代理权。

  5.免责条款

  由于不可抗力而影响甲方不能履行协议,不应视作违约。

  6.附则

  6.1在打印或填写过程中,乙方不得更改或删补本合同中的任何条款,更动后的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6.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3由于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达不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6.4本合同由双方授权代表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杭州签署,本合同有效期_____年,合同截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本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签权。

  6.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6若合同已过期未及时补续,则合同终止。

  6.7双方均有义务确保不将本合同内容向第三方透露,除非是为了双方共同利益需要这样做。

  乙方:

  甲方:______________人才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授权代表签名:

  授权代表签名: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诚实信用,互利互惠,长期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决定,签署本全国独家总经销协议书。

  一、在本协议约定的授权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为甲方现有及今后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在全国范围内的独家总经销商,在全国市场全权开展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

  二、乙方作为甲方的全国独家总经销商,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在本协议履行期限内不再另行发展授权经销商,也不再向除乙方之外的其他客户自行销售。

  四、本协议的有效履行期限即授权期限为十年,至十年期满的12月31日止,即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双方如有意继续合作的,可以续签。

  五、在协议履行期内,甲方将所生产的全部产品交由乙方全国独家总经销,甲方确保按照产品的出厂成本价(已含甲方合理的生产利润)向乙方供货,各项产品的出厂成本价由双方确定后作为本协议附件。在协议期限内,甲方新开发产品的价格由双方另行确定。在确定成本价时,甲方应向乙方明确具体成本的构成。在协议期限内,如因原材料、税费、人力资源成本等发生重大变动需要调整成本价的,双方可根据情况另行协商确定。

  六、根据甲方产品的现有市场销售情况并考虑到市场的培育期限等因素,双方确定按照以下标准确定乙方每年从甲方完成的产品采购指标:

  乙方完成每一年度采购目标的,按进货总量的2%年终返利,超额部分按4%年终返利。返利由甲方以等价产品方式于次年一月份支付给乙方。

  七、双方之间的货款每两个月结算一次,由甲方先发货后结算。结算时间点位双月的最后一日,甲方于次月5日前将截止上月最后一日的货款清单与乙方对账确认,并向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确认后于10日前将货款支付给甲方。

  八、为确保销售的正常进行,甲方应根据乙方订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供货义务,包括按照乙方的通知直接向最终用户履行交货义务。

  乙方每次向甲方进货时,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甲方传真订单。由甲方通过公路运输或铁路运输两种方式免费发货,到站由乙方或乙方的客户自提,如有其它运输要求则由乙方支付运费。

  九、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广告发布时应刊登乙方为全国独家授权独家经销商的内容,并体现乙方的名称,地址,电话。

  2.乙方有义务将甲方产品的市场发展,产品情况,客户需求等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3.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由乙方自行确定和调整,甲方可根据市场情况提出相关建议、意见。

  4.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对非人为损坏和非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甲方对乙方终端用户提供售后服务并承担相关责任。

  5.甲方应向乙方配套提供公司统一印制的产品宣传品,并向乙方提供与产品有关的技术支持,销售培训,经验交流等服务。 6.甲方有义务保证充足的产品供应。

  十、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提前解除或终止履行本

  协议,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万元,且守约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违约期间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四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两份为凭。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受委托人:(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 纠纷一案,依照法律规定,委托乙方律师代理诉讼(仲裁)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担任甲方在本案中第一审的代理人。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师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项时,在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师继续承办甲方委托的事项,并不得因此而损害甲方的利益。甲方在乙方指派的律师之外委托第三人代理或者处理本案的,应当经乙方同意。

  二、甲方必须真实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甲方提供虚假事实和证据,或者利用乙方律师从事违法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案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乙方律师应当充分应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按照甲方的指示和法律的规定,认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动中的各项工作,按时出庭,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律师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情况和本案的进展情况。本案本审终结时,乙方律师应当向甲方报告案件的最终结果。乙方律师对甲方了解本案进展情况和案件结果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乙方律师处理本案而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甲方,但有权从中扣除甲方尚未交纳的律师费和乙方律师因处理本案而垫付的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代理权限为:

  1、代为递交和签收法律文书,收集相关证据;

  2、代为参加诉讼(仲裁),陈述事实和理由,出示证据和质证;

  3、代为答辩和辩论;

  4、代为申请回避和控告;

  5、经甲方另行书面特别授权后,有权代为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

  进行和解、调解,提出反诉和上诉,申请执行,代为接收执行回来的钱物等。

  五、参照《**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的规定,结合本案的难易程度、涉案金额、所需时间、同行业收费标准及乙方指派律师的专业水平,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同意向乙方交纳律师费人民币 元,并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七日内付清。依案件的处理结果作为收费依据的,另行订立收费协议。

  六、甲方未按期交纳或者未完全交纳律师费的,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合同,暂停

  代理工作,待甲方完全付费后,恢复本合同的履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七、乙方律师办理委托事务发生的下列费用应当由甲方另行承担:

  1、司法、行政、仲裁、鉴定、公证等部门收取的费用;

  2、合理的通讯费、复印费、翻译费、交通费、食宿费等 ;

  3、经甲方同意后的专家论证费;

  4、应当甲方承担或甲方同意承担的其他费用。

  前款费用确有必要支出时,甲方应当向乙方预付。乙方律师为处理本案而垫付的前款费用和其他必要费用,甲方应当及时向乙方律师偿还。

  八、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已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给甲方;如甲方单方终止委托事项,应按约定支付律师费,且乙方已收律师费不予退还。

  乙方为了甲方的利益,需将委托事项转委托给第三人的,应当经甲方同意,但在紧急情况下,乙方为维护甲方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九、乙方律师应当谨慎、诚实、客观地告知甲方本案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导致法律风险出现的,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十、甲方向乙方律师提供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时,应当向乙方律师书面声明。乙方律师除经甲方书面授权或因本案的需要外,不得向其他人公开披露该信息资料。

  十一、对乙方律师在承办案件中的意见和建议,甲方有权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当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核实,并及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反馈给甲方。

  十二、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

  十三、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本审终结止(终结包括:判决、裁定、调解、庭外和解及撤销诉讼)二审、再审、执行程序中甲方继续委托乙方律师代理的,另行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和支付费用。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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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乙方:( )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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