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

时间:2024-02-17 17:39:46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中学生作文

  在平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里,大家都跟作文打过交道吧,写作文可以锻炼我们的独处习惯,让自己的心静下来,思考自己未来的方向。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作文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作文

中学生作文 篇1

  总也记得在很小的时候,独自一人捧着漫画书,坐在地板上饶有兴趣地看着。不认识图画下面附着的一个个小方块,便把目光一直放在那五彩斑斓的画儿上。不到妈妈亲自将我抱到饭桌上,我是绝不会离开那书一眼的.

  小时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只因上面拥有孩子的思想和对未来的美好憧憬。那本需动用我全身之力才能抱起来的书,不知被我的小爪子翻过多少遍,乃至能复述下来其中的任一故事。此刻,我极具构想的小脑袋发挥了作用——在无数个日夜梦到自己身居魔法森林,与里面的动植物以及锅碗瓢盆一起唱着笑着,无师自通地舞着。那里没有孤独,也没有一个人的行走,有的只是美的笑容和透明的眸。

  或许是受家庭书香的影响,从婴幼儿至孩童再到如今的花季少女,身边从未缺少过书的陪伴。兴奋之余,哭泣之余,我都知道,书始终在那儿,就像父母一样,对我不离不弃。

  小学期间,班中一度出现横扫一片无所不胜的“杨红樱风”,我也被卷了进去。但我只是向同学借书看,从不购买。也不知为何,心中总隐隐约约地暗示、提醒着自己——“不要陷进这股子书风里,这不是你所寻找的”。但究竟我的感觉要把我带向何方呢?我不清楚。没有任何一个人会告诉自己所要追寻的答案。只能独自在这蜘蛛网般的迷雾中回旋、失足、挣扎、脱身、再回旋……不知晓脚下踩着的是小桥还是大陆,就这样,在数次失足后积累起经验。

  在这个过程中,遇到自己凡是略有兴趣的书籍都要看上一番,因而自己有关孩提时代的书都有些印象,写作时不经意也成熟了几分文风。

  六年里,还好结识了《儿童文学》,后又由于家长的喜好认识了《读者》,书中众观点与个性集于一体,我也算是初从迷雾中走出,来到了文学金碧辉煌而又淡雅平凡的阶下。

  于是,早在傍晚后接清晨的那一刹那,还没来得及跟趴在地上看漫画的日子告别,就步入了跑着向前奔的初中。

  忘了是哪一天,可能是妈妈嫌我网上购书的频率太快了些,说了句“等你把咱家名著看完了再说吧!”就一把把我扯到了文学的第一层台阶。

  不会忘记第一次看的名著《呼啸山庄》,但更不会遗忘这几个月刚“啃”完的大部头小说《飘》。手捧着已有几处开线的宝贝老书,忽想到它在我们家的资历比自己还要久一两倍呢!不由得笑了,也紧了紧怀中的书。我想,在发现自己爱上它的'一瞬间,就像是思嘉得知自己爱上土地的那一刻。柔软的土地给予思嘉奋斗的活力,古老的书籍带给自己无尽的美丽。

  不知不觉中,那曾经迷绕多层的雾早已散去,自己也淡去了甜腻的奶香,随之代替的是渗着书本特有的气味儿,宛如包裹在心灵上的柔软芬芳的一张彩纸。望着身后掉进却又爬出的书坑,扬起逐渐变得自信的微笑。

  但仰视伫立在眼前的文学天梯,又忽觉得自己的渺小与文学的庞大,深吸了一口气。我不知在这用尽一生去品味的文学里,自己究竟占怎样的位置,也许只是浩渺天际中一粒无足轻重的尘埃。

  但我知道,尘埃也是着实存在着的。我无法改变它的本质,却能进行质量的变异。我坚信,是尘埃也会发光,借着来自书中温暖的气流,照射出暖人肌肤映人血液的无刺眼的一束小光,把自身与周边一起照亮。

中学生作文 篇2

  “阿光...阿光...”床榻上的年轻男子悠悠睁开双眼,眸中却无一丝神采,面色如纸,原本俊朗的面容已不复存在,用微不可查的声音唤着榻前的少年。

  “兄长?兄长?你醒了,你终于醒了。”看着眼前的男子醒来,少年激动地流下了泪。

  “臭小子,哭什么?只是可惜,我霍去病恶战无数,未战死沙场,反要死在这床榻之上。”是他,大汉帝国的战神,冠军侯霍去病。

  霍去病不由得露出一丝苦笑,风华正茂的他若殁于战场,他的心里尚且能够平衡,甚至感到一丝。而这头纵横大漠的苍狼却要病逝于床榻之上,让他如何心甘?

  他注视着旁边的环首宝刀,脑海中浮现了一座山的轮廓。那座山,陌生而又熟悉。他只去过一次,却在那里成就了他人生的巅峰。那座山,叫做狼居胥。

  他的思绪飞速回到了那座山,那些纵横沙场的胆气,生死相随的义气,勇冠天下的霸气充斥着他的大脑。

  矗立着的未央宫,豪华雄伟,显得雍容大方;金碧辉煌,不失帝王霸气。大殿中央,一个中年,一个少年,相对而立。

  “去病,朕赐给你的府宅可还满意?那座府宅可堪称我大汉第一豪府。”那中年男子身着玄色龙袍,浑身上下散发着一股执掌天下的霸气,正是千古名君汉武帝刘彻。再观那少年,身长八尺,剑眉星目,俊朗剽勇,相貌堂堂,正是霍去病。

  “陛下,匈奴未灭,无以家为也。今伊稚斜、赵信尚未授首,臣凭什么受此豪宅?”

  “好!那朕便为你换一件礼物。”刘彻被霍去病的豪言激起了年轻时的血性,他走到了旁边的架子前,拿起了放在上面的金柄环首刀。刘彻将刀抽出二寸,一股寒气扑面而来。“这把刀,是朕被立为太子之时先帝所赐,名‘大夏龙雀’,今日朕便将它赐给你。”霍去病急忙跪下,“先帝之赐陛下,臣如何敢受?望陛下收回成命。”

  刘彻嘴角微微上扬,说道:“朕也不瞒你,朕已经征召战马十四万匹,你与卫青各领骑兵五万,步兵二十万出战漠北。由你出定襄攻打单于主力,这才是朕的礼物。去病你记住,寇可往,我亦可往,朕要你用此刀斩下伊稚斜与赵信之首级。”

  “臣纵战死沙场,亦不负吾皇之托。”霍去病将双手举过头顶,郑重地接过宝刀。刘彻将其扶起,说道:“臭小子,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谈什么死不死?再说,你要是战死了,谁来为朕平定四夷?所以你小子还得给朕好好活着。”霍去病笑了,他回报给刘彻一个自信的微笑。“只要臣在世一日,便为陛下大业征战一日。”君臣相视而笑,他们之间的关系,超出了君臣情谊,更像是一种父子之情。从小缺少父爱的霍去病,既卫青之后又在刘彻身上找到了这种微妙的感情。

  一个月之后,卫霍大军浩荡出师,剑指大漠。情报显示单于东进,霍去病则改出代郡,寻求他梦寐以求的猎物。

  雄伟的长城边,数十万大军列着整齐的大阵排在那里,肃杀的气氛使人不寒而栗。

  领头之人,身骑白马,金甲红袍,腰挂宝刀,眉宇间露出一种傲视万物的'霸气。玄色的大器迎着狂风发出噼啪的响声,正如那一颗颗狂热的心。大旗上面赫然用金丝绣着斗大的一个“霍”字,彰显了他们无比自豪的身份:骠骑军!

  “你们五万骑士,都是大汉最优秀的战士。但是,你们跟着本将,要执行最危险的任务。本将先说明白,本将不是李广,骠骑军有着铁的纪律,你们会苦、会累、会负伤、会战死。不过你们不会有无谓的牺牲,战后会得到最丰厚的赏赐,你们的家人将为你们而无比光荣与自豪!现在,你们告诉本将,你们后悔吗?”霍去病立马于阵前,雄浑的声音震击着每一个男儿的内心。“九死无悔!”五万大军的咆哮响彻天际。面对如此虎狼之士,霍去病笑了,他的心中顿时升起了浓烈的战意与豪气。

  “好!所有的步军留在汉境,放弃所有粮草辎重,五万骑兵各带五日干粮,取食于敌。本将的要求,一日行军二百五十里,敢否?”“敢!”眼前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的豪气与胆量,感染了每一个人。即使他急行军的要求是其他将军的两三倍,他们也都应了下来,因为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说自己是弱者,更因为他们的将军是帝国的战神——霍去病。

  “鹰击将军赵破奴!”“末将在!”回答之人鹰目高鼻,二十出头,正是一代名将,汉从骠侯赵破奴。“令你为先锋,与本将同领前军,其余诸将,统筹后军!”“诺!”

  凄厉的朔风夹杂着大漠的风沙,刀割般割过他年轻的脸庞。即使风沙再大,也无法改变他前进的信念,坚定地眼神从未被取代。五万铁骑已在大漠中深入千里,仍未找到他们的猎物。可霍去病坚信,越往前,猎物越大。

  “报!将军,前方二十里狼居胥山下发现左贤王部主力八万余人。”果不其然,听到了这个消息后,霍去病如同饿了三日的野狼看到了一群黄羊一般,笑了。虽然这不是他最想要的猎物,但这也是匈奴二号人物。这头猎物,他要了。

  霍去病抽出了腰间的大夏龙雀,运足气力,大喝一声:“传我将令!全军休息半时辰,检查装备,突袭狼居胥山!”半时辰后,五万战狼整装待发。

  “目标,狼居胥山,大军锥形阵,奔袭!”霍去病金刀斜指前方,阳光照在兵刃上,反射出一道道寒光。“驾!”霍去病夹紧马腹,一马当先,充当锥头,这是他一向的习惯。锥头永远最危险,可无论多艰险的战斗,这个年轻的统帅总是宁愿将生的希望交给士兵。并且,他有着足够的自信,可以完好无损。

  二十里的距离,骠骑军片刻便至。

  “奔射!”一声令下,三千多会奔射的将士向敌阵泄出阵阵箭雨,着实令匈奴人猝不及防。而最出彩的那个少年,左手托泰山,右手抱婴儿,弓开满月,箭似流星,十余箭出,箭无虚发,此人正是这支骑兵的主帅,霍去病。

  “左大将在此,何人放肆?”只见一匈奴武将,身长九尺,膀阔腰圆,横矛挡住道路。霍去病又笑了,上扬的嘴角彰显了他年轻的傲气。他以不羁的笑容表达了内心的想法:这个猎物,归我了。“本将乃汉骠骑将军冠军侯霍去病!”

  令他没有想到的是,匈奴士兵出现了很大的骚动,几乎所有人都在窃窃私语,每个人的脸上都露出了惊恐的神色。要知道,两年前,正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三征河西,一万孤军血战皋兰,两万铁骑踏破祁连,单骑冲营诛杀八千。他创造了太多的不可思议,他夺取了他们的河西走廊。“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曾几何时,匈奴人自诩为草原上的苍狼霸主。但面对这个20岁的年轻人,他们却认为,即使有昆仑神的护佑,也无法战胜于他,只能落寞地唱着这支悲歌。

  霍去病可不会给他们反映的时间,他动了。他直驰至左大将前,抬手一刀,几乎无人看清他是如何出手。这一刀十分迅猛,左大将虽然抬矛格挡,却没有丝毫用处。他没有想到,这个臂力超强的年轻人,不仅将他的长矛砍断,还砍下了他的首级。“敌将已死!|”

  左大将,匈奴左部十万控弦士中的第一高手,一招便丧于敌手,匈奴士兵的心情可想而知。“骠骑军,杀!”一场大战,昏天黑地,两军大战一日。最终,左贤王引不足万人的残兵向北败退,标志着这场大决战以汉军的胜利告终。

  “将军,此役我军斩首七万余,俘虏匈奴三小王,将军、相国等83人,匈奴左部主力损失殆尽,我军折损一万余人。”赵破奴向霍去病禀报。霍去病只是淡淡的点了点头,“又是一万多将士啊,破奴,为兄真想天下再无战争,四方来朝,我们的士兵便不会再失去性命。”“然四夷藐我大汉,便须兄长逞我大汉天威。”私下无人之时,二人便以兄弟相称。

  “呵呵,不提这个了。”霍去病抬眼望去,狼居胥山的秀美风光尽收眼底。日已傍晚,落日的晚霞倾洒在狼居胥山上,展现出一幅温和静谧的景象,深深地吸引了这个年轻人。“听你说此处为单于行封圣地,破奴,为兄有个想法。”赵破奴微笑抱拳,说道:“小弟这就去准备。”拍马离开。看着赵破奴远去带起的沙尘,霍去病又笑了,兄弟之间无言的默契便在此刻被充分地体现。

  当日,筑坛行封礼。

  霍去病立于坛上,一抖战袍,双膝跪地,四万将士一同跪下。汉军绛红的战袍宛如烈火烧山,四万将士在一起,竟无丝毫杂声,没有丝毫动静,似乎万物便在此刻同时静止。

  “汉冠军侯臣去病,敬告皇天:冠军侯臣去病,封狼居胥山,愿佑百姓安居乐业,愿佑吾皇与天同寿,愿佑大汉国运久长,愿佑天下永无战争!”霍去病朗声读完祭辞起身,向北远望。这个21岁的少年在这里达到了他人生的巅峰,茫茫大漠尽收眼底,豪情大发。“全体将士,休息一夜,补充粮草,明日继续追击!”“诺!”

  大军神行如飞,一路追杀至瀚海,面对着一望无际的大湖,霍去病下令班师,在姑衍山行禅,又在狼居胥山刻石记功:冠军侯去病枭首七万,封于此山,禅于姑衍,登临瀚海,扬汉天威。是日起,敢犯大汉天威者,必往诛之。

  携封狼居胥之气势,骠骑军离开了苍茫大漠,在黄河边遇到了等候已久的使者。益封五千八百户,加封大司马,21岁的他已然位冠群臣。“恭喜冠军侯!恭喜大司马!”四万将士发自心底的呐喊,每个人的脸上写满了自豪与喜悦。“渡河!”霍去病上扬的嘴角展现了年轻的自豪与自信。

  “兄长,听闻此役后,漠南无王庭,三五年内一般没有大战了。”赵破奴说道。“然,如此,为兄便可多陪嬗儿。”说着,霍去病不自觉地笑了起来,笑得温和、慈爱。一想起那个胖乎乎的小家伙奶声奶气地喊着“爹爹抱”,这位战神便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慈父。

  大军渡过黄河,霍去病勒马回顾,滚滚东去的黄河,卷起了万丈狂涛,也激起了他心中无限的豪情与张扬。

  “四夷既护,诸夏康兮。国家安宁,乐未央兮。载戢干戈,弓矢藏兮。麒麟来臻,凤凰翔兮。与天相保,永无疆兮。亲亲百年,各延长兮。”一首诗作脱口而出,引发一片叫好之声。

  “‘亲亲百年,各延长兮’,兄长,你还是不愿征伐。你向往的还是那种天下归朝的太平生活,可若不征战,你的梦又如何能够实现。”赵破奴喃喃自语。

  夜已至深,身边之人已换成了赵破奴。往事种种似在昨日,可自己却再也找不到昔日的风采。床榻上的霍去病,双眼不禁朦胧了。

  忆起往昔的豪迈,霍去病感觉浑身充满了力量。他一跃而起,拿起了那把久违的金刀。“兄长。”赵破奴的心中隐隐有些不安。霍去病一刀横劈,刀尖划破空气,带起了丝丝虎啸之音,凛冽的寒气吹灭了蜡烛。赵破奴的心中更加不安。

  “大丈夫岂能逝于榻上?破奴,用此刀完成为兄之梦,来世再为兄弟!”说罢,霍去病再无丝毫动作,横刀矗立着。

  此时,天上一颗流星,划过天边,陨落。

  赵破奴心中的不安越来越强烈,他颤抖着,发现眼前之人已无气息。“兄长!”赵破奴猛然跪地,撕心裂肺地哭喊着。“为什么?为什么?奈何天妒英才!为何死的不是我赵破奴,反是霍去病!兄长!”待到全府的人都赶到痛苦之时,赵破奴却再也流不出一滴眼泪。“兄长,你放心的去吧。我赵破奴虽无能,但破奴以我赵氏先祖名义发誓,纵破奴万死,亦要完成兄长遗愿。”说罢,霍去病伟岸的身躯轰然倒下,永远地闭上了双眼。

  而赵破奴,后来带领700骑兵先登攻克楼兰城,俘虏楼兰王,威震丝路。而他手中的兵刃,正是大夏龙雀刀。

  汉元狩六年,少年天才霍去病因病与世长辞,年仅23岁。霍去病为了大汉尽忠一生,战功无数,成为大汉帝国四百年最耀眼的名将。他为了自己的信仰,为了那四方来朝的盛世景象殒身不恤,一生奔袭何止万里?他是中国乃至世界军事史上的一个标杆,他的封狼居胥成为历代名将的最高追求,两千年来从未被超越。叹天妒英才,23岁的他便匆匆离去,撒恨于世。

  年复一年的秋风渐染,染黄了茂陵的青草。勇冠天下如何,年少轻狂如何,千古无双又如何?最终只化作一抔黄土。那段轰轰烈烈的往事,便一直埋藏在那座孤冢之下,而那个轰轰烈烈的梦,却永远的传了下来。

中学生作文 篇3

  今天,是我坐在教室上课的第六天了,不过,周围的一切似乎还是那么新奇,离开了学习生活了六年的小学校园、小学老师和同学们,来到这个全新的地方,我有一种莫名的兴奋,我觉得自己与以前小学时不同了,因为现在我是名中学生了,数学老师今天上的课,我似懂非懂,感觉初中的数学比小学时难学了许多。

  从刚刚踏进初中的校园开始,我就已经成为了中学生。离开了熟悉的小学,走进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新的校园、新的老师、新的同学、新的知识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刚开始进入班级,离开了相伴六年的同学与老师,但又看到了新的同学与新的老师,一切对于我来说都是陌生的,但这六天以来,我渐渐地熟悉了周围的环境融入了新的老师,同学们中去了。

  初中的科目比小学多了,难度也大了,所以我认为,如果我们想要学好初中的课程,那我们就应该自己提前预习,老师讲课认真听讲,下课后复习,今天学习的`内容,刚从小学毕业来到这里的前几天,我也和不少同学一样难以适应新的学习环境,适应老师讲课的方式,跟不上数学老师的节奏,听不太懂历史,老师讲的内容等等。我感到十分的困惑,看着同学们一个个都是胸有成竹的厉害样子,我顿时有了一种危机感,过了些天熟悉后才感觉,初中生活其实也没有太难,只要你认真就能适应。

  初中生活才刚刚开始,我真的希望以后的路都这样好走。

中学生作文 篇4

  每一个人都有梦想,我的梦想是长大后当一名“包青天”似的好官。可是老话说得好:“当官难,当好官更是难”。在这方面我可是有了深刻体会。

  话说班长、各科委员整天呼风唤雨,威风极了,我看了很是羡慕。我为了也能当上官,可是千方百计呀!这不机会来了,新学期一来,干部全部“下岗”了,我趁机游说,终于,老师随手给了我一个“信息技术组长”的.头衔。官虽小,也是官嘛!我相信通过努力工作,就能加官升职了。这时一群口喊“有福同享”的朋友来了,我只好承诺他们犯错误时,绝不记“黑名单”。

  俗语说“新官上任三把火”,我为了竖立本官的威信,我决定把本官手下的“钉子户”首先处决了。“某某,你今天交作业了吗?”“啊?忘记了,我马上补,别让我上‘黑名单’。”为了大公无私的形象,我把他立即记上了“黑名单”,一交上去他就挨了老师一顿臭批,而我则被他扔了多枚“口水弹”,一个字:“惨”,当官难呀!

  “1、2、3……”还差一个,糟,是我“有福同享”的朋友,怎么办?记上“黑名单”伤感情,不记的话自己“包青天”形象受损,两种感情在心中冲突,最后还是咬咬牙记上了“黑名单”……很快,他被叫老师上去,下午他就给我一封“绝交书”,当官真难呀!

  这时,我发现朋友们都疏远了我,而且每日操劳,早餐时间留下来点人数,连碗粥也没买上。最后我等不到飞黄腾达就主动向班主任辞职了。

  可是没过几天,那群“有福同享”的朋友又来找我了,“有什么事?”“汪洋,你还不知道啊,现在你可是双喜临门了。老师决定按座位分官,你所在的座位被分到了生物组长的头衔,而且以前美术委员嫌组长不公正,我们也选你为美术组长!”……

  天!当官难,当好官更难!看来我这当好官的梦想还要多多磨练啦!

中学生作文 篇5

  一缕眼光透过窗户折射进来。

  放眼望去,一片绿色嵌入眼底,清新的空气携着自然风扑鼻而来。

  深褐色的眼眸中,忽然掠过一丝淡淡的哀伤,一古莫名的失落感涌上心头。或许是因为窗外凋零的落叶,隐隐夹杂着一种伤感吧。

  不知为什么,此时的心情异常平静。

  我 满怀期待地踏上舞台,在人海中寻觅着那个坚实的臂膀。可是失落感再次向我袭来。我含着心头的.那股暖流开始了我的演讲,全场静悄悄的,只留下我凄凉的声音。 那声音透过音响,直射我的心扉,同时送进了那份孤单。也许,我早已习惯了吧,干涸的眼眶竟流不下一滴眼泪。是啊,我该放弃了吧——那个满怀期待的眼神。

  忽然,一缕强烈耀眼的光线把我那冰冷孤寂的心融化了。是他,我寻觅已久的那个身影,在那不起眼的角落光艳地一现了。

  我恍然大悟,其实他一直在默默地关注着我,默默地呵护着我。

  当 我演讲完毕,又一次伏在窗前时,悲伤已与我告别,迎来的是深深的惭愧。以前的我,总认为他是个缺席的父亲,他从不参与我的一切。我也从不敢奢求什么,只要 得到一个父亲对孩子本应有的关心,我就心满意足了。但其实,我一直误会了他。他总在默默地磨练我的意志,在无声中悄然为我搭起前进的阶梯。他给我的不仅是 爱,更是一个崭新光明的未来。而我,却只看到表面的事物,忽略了他背后的良苦用心。

  是啊,生活中的父爱往往是含蓄的,它细腻得如空气般分布于世界的每个角落,无条件地供你生存。也正因为这样,他常常令人遗忘……

中学生作文 篇6

  “童年的梦,七彩的梦;童年的歌,欢乐的歌;童年的脚印一串串;童年的故事一摞摞。”耳畔每当响起这首欢乐歌,就会让我想起美好的童年生活。在那五彩缤纷的岁月中,发生过许多事情,就像星星一样的明亮。我的童年是美好的,是值得回忆的……

  还记得我上一年级时一个周末的下午,妈妈刚从商场里买回一大包蔬菜,见我正躺在沙发上看电视,于是对我说:“孩子,妈妈刚买完菜回来有些累了,你帮妈妈去洗洗菜吧!”“好!”于是我爽快地答应了。

  我走进厨房,看见餐桌上放着一大包蔬菜:有白菜,一大把;茄子,两三根;西红柿,五六个……这么多的蔬菜怎么能让一个才上一年级的小学生洗呀!突然,外面传来“轰——”的`声音,让我想起了洗衣机。“对呀,妈妈平常不都是用它洗菜吗!”

  于是,我拎起那一大包菜来到了洗衣机前,踮起脚掀开洗衣机盖子,把菜小心翼翼地放进去,然后盖上盖子,按开开关。伴着那“轰——轰——”的声音,我不禁沾沾自喜,夸自己想出了这样绝妙的好方法。

  过了一会儿,我想菜已经洗好了,于是我按一下洗衣机的按钮,使洗衣机停止,当我掀开洗衣机盖子一瞧,“呀!我的菜怎么没了!”真是令我万分惊讶:只见那白菜只剩下了“光杆司令”,而茄子好像被老鼠啃过一样,遍体鳞伤;西红柿也流淌出它那鲜红的血液,已经杳无踪影了。( )

  看见那些残缺的蔬菜,我的心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这时,妈妈说:“孩子,菜洗好了吗?我要炒菜了!”我实在没有了办法,于是只好向妈妈“请罪”。妈妈听了后,不禁大笑道,说:“孩子,洗衣机是洗衣服用的,怎么能洗菜呢!”

  听了妈妈的话,我还是有些疑问。不过,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我也不断明白了这个道理,也懂得了有些时候,不能因为偷懒,而去做一些不符合实际的事,否则就会酿成大祸……

  此后,我没有再做过那么让人可笑的事,也没有做过那么有趣的事。但是,那日的点点滴滴却在我的心里扎了深深的根……

中学生作文 篇7

  “蜗牛背着那重重的壳呀,一步一步地往上爬……”

  每当唱起这首《蜗牛与黄鹂鸟》的时候,我都会被小蜗牛那坚持不懈、积极向上的精神所感动。直到发生了一次蜗牛捕杀事件后,却让我困惑起来。

  那是一个雨过天晴的傍晚,我和妈妈到菜园去摘菜,发现平日不多见的小蜗牛这时却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而爷爷却正用一个小石块把一只只小蜗牛给打死了。我心中不解,忙问爷爷为什么要把它们打死?爷爷说:“蜗牛是害虫,特别喜欢吃农作物和蔬菜的细芽和嫩叶,而且蜗牛繁殖得又特别快,你看刚下过雨,就到处是小蜗牛,如果不打死它,过几天咱们就没有菜吃啦。”

  听了爷爷的话,我将信将疑,一只小小的蜗牛,能对蔬菜有那么大的危害吗?回到家,我立即上网查资料,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蜗牛是世界上牙齿最多的动物,虽然它的嘴大小和针尖差不多,但它却有25600颗牙齿。在蜗牛两个小触角中间往下一点儿的`地方有一个小洞,这就是它的嘴巴,里面有一条锯齿状的舌头,科学家们称之为“齿舌”。蜗牛一般以植物叶和嫩芽为食,对农作物危害较大。

  看到这儿,我立刻惊呆了,诗中和歌中都是赞扬蜗牛遇到困难不退缩,乐观进取、坚韧不拔的形象,怎么会这样?蜗牛背着重重的壳不停地向上攀登,与爷爷捕杀小蜗牛的两个画面,在我眼前不断交替,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到底哪一个才是真实的蜗牛呢?

  “我要一步一步往上爬,在最高点乘着叶片往前飞,让风吹干流过的泪和汗,总有一天我有属于我的天……”当我又哼起这首周杰伦唱的世界展望会主题曲《蜗牛》时,心情却久久不能平静……

中学生作文 篇8

  总的来说,《三国演义》是一部情节曲折的章回体小说,是结合真实历史和民间传说编撰而成的,小说讲述的是东汉末年魏、蜀、吴三国为统一天下而兴起的战争,其中存在着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有曹操乱世奸雄的形象,关公手持青龙偃月刀,长须飘飘的'形象,张飞豪迈奔放、草莽英雄的形象。现实与想象结合,构造出一部文学史上的巅峰之作。

  赏《三国》,翻阅此书,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页画,刘关张双手各端一碗酒,共立“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的誓约,面前香炉直立立焚着三株清香,香雾缭绕,桃花满园,此情此景无不令人感慨。是的,刘、关、张桃园结义如今成为人们广为流传的佳话,他们之间的深厚友谊也无不教人感动。

  读《三国》,遥想赤壁之战,是一幅波澜壮阔的源远流长的江山图画,魏蜀两军千万精锐军马全副武装,蓄势待发,旌旗整列,军容甚盛,黄风席卷战场,是一场恶战前的寂静,战旗摇摆,烽火连天,号角吹响,只见城门敞开,霎那间,呐喊声,马蹄声响成一片,战场上,刀光剑影,血肉横飞,有诗云: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故国重游,多情应笑我,早上焕发人生如梦,一尊还酹江月。

  品《三国》,会从中收获了不少为人处事的经验,它为我前方未知的道路燃起了一盏明灯,周公瑾正值英年,素有大志,功成名就,本应度过一段美好的人生,就因嫉妒诸葛亮比自己城府深,竟生出“既生瑜,何生亮”的怨言,设计欲将其陷害,最后自己反而“赔了夫人又折兵”,结果怄气口含鲜血而终,生前所得尽失,死后不得其所,何其悲哀,它用事实警戒我要以宽厚的心怀来看待事物,接受事物,这一事例,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民国时期的教育家胡适曾说过:《三国演义》是一部绝好的通俗小说,在几千年的通俗教育史上,没有一部书比得上它的魔力。是的,这本书一直以独特的创作方式和文化魅力吸引我去阅读,让我感受到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使我得到深刻的感悟。

中学生作文 篇9

  世界存在着白昼和黑夜,生命同样如此。无论是在世界中的漆黑一片亦或是生命中的黑夜降临,我们都需要点灯。对于后者而言,那也是心灵的暂暗,精神家园的动荡。因此,我们需要为生命点亮一盏灯,从而不惧黑夜,更完美地迎接生命之日,指引着我们走向成熟。

  我们需要为生命点亮一盏信念之灯,从而在困难的折磨下坚守理想,愈挫愈勇,磨砺出顽强的意志,奠定成熟之基。

  一直记得新东方总裁,那个曾经多次搏击高考的学子。那究竟是怎样的信念,考上北大也许便成为了他心中的明灯。一次又一次的失利是怎样冲击他的心灵?正式那份信念,光芒的力量清澈黑暗,使他在这份指引下终于战胜了挫折,进入了北大。信念所带来的又岂止是大学之路,更是他事业中不惧竞争顽强的心性。又怎么能说着盏信念之灯不是成熟生命的.根系?

  我们需要为生命点亮一盏爱心之灯,从而体验到爱和被爱的美好,为爱感动,修炼出奉献的品格,健全的人格。

  我一直为今年十大感动中国人物中的胡忠夫妇而心生敬仰。平凡的他们因为心中的爱心之灯,自愿全家到偏远的希望地区支教。也许有人会因其艰苦的条件而心生同情。我想,一个人若心中有爱,也被孩子们所爱,便一定会将无私奉献的品格视作生命中仅有的部分,他们乐在其中。由此可见,为生命点亮一盏爱之灯塑造着我们的快乐源泉,那也是一种成熟。

  我们需要为生命点亮一盏正义之灯,从而具有道德操守,不陷入罪恶泥潭,让人性的光辉点亮他人,指引社会风气的成熟化。

  无论是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还是闻名微博的打假斗士方舟子,亦或是那些维护正义的警察。甚至是日常生活中我们人人心中的正义之灯,对不公平现象的制止。透其本质,都是人人心中的正义,良性的坚守。的确,那已不仅仅是一个人生命的成熟,更是一个社会的成长,文明的成熟。

  我慢慢地也渐渐地了解到,所谓的灯,岂仅仅是这些人类美好的精神品质。更是一个过程,传递光芒的过程,文明传承的过程,坚守精神家园的过程。生命需要一盏灯的意义也许便在于此。

中学生作文 篇10

  你一定知道,“西方女神维娜斯”吧!曾听说过这样一则消息:许多大雕塑家试着给这位美女添加双臂,可结果令世人大为惊叹的是,无论哪种姿态的双臂都反而使原本光彩照人的维娜斯,不再拥有那种含而不露、神秘而脱俗的气质了。人们都说,维娜斯之所以如此迷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由于她的断臂,它使美不再纯粹,使人们由残缺的美产生万千联想。由此,我们不能不承认:残缺也是一种美!

  残缺孕育着伟大的历史!

  你看,讲台上这盆残缺的盆景或许早已坠入死亡的深谷,只留下一个残体。就如同一支蜡烛已燃完了一生,只剩下一滩蜡油。但目睹它今天的残枝败叶,或许,你能想起的不单单只是如今它生命的终止吧!或许,你会想起它在临死前作过怎样的一番挣扎;你会想起它在生命最旺盛的时候曾经有过多么娇艳的花朵或可爱的果实;你会想到它刚刚萌芽破土而出时的那份青春的蓬勃与热情;甚至,从它那枯瘦的枝干和那枝干上粗糙的斑痕,你能联想到它的一生经历过多少人世间的风风雨雨和沧桑变故。也许,它也曾体味过生活的甘甜与生命的快乐,可如今,它就这样静静死去,不再对这个世界有一丝牵挂,但它那毫无感情的残枝却仍能给世人留下无限的遐想。为什么?因为它曾经拥有伟大的历史。是啊,任何一个生命在历史的长河中都只是弹指一挥间。每当一个生命完结,那么它便在世上永远消失了。但同样是消失却具有不同的意义。有的生命消失了便消失了,没有给世界留下一丝波动与痕迹。这样的生命看似同样走过了一生,实际却等于零。可是,有的生命却能改造天地,改造世界与未来!记得高尔基曾说过:“一个人的精神、品格、成就、贡献……组成了这个人的灵魂。”这样的生命的逝去,虽然是生命的残缺,就如同讲台上的这盆残花,但透过这种残缺,衰竭的生命告诉我们的却是伟大的历史。残缺拥有伟大的历史!

  讲台上的这盆残花仍静静的、静静的,似乎在向我们倾诉着昨天,它的根似乎已枯老,它的.下半身也已枯黄,但我更清楚地看到的是它头上顶着的一簇新绿,虽然这已是生命的定格,但就是那一簇希望的绿芽使我的心就在那一瞬间奇迹般地萌发出一种无端的自信,一种超越生命的豪迈,那便是你生命的“星星之火”!由此,我的思绪又跳跃到旧中国艰苦的岁月里,就在一个国家的命运如同这枯枝败叶时,正是那一簇新绿点燃了人民的希望之火。这点绿,展示给世人的就是那股永远向上,永不衰竭的生命力。纵使困苦比天高,纵使艰难比海深,但只要拥有了这点“绿”,再大的困难也能被征服。

  此时,我的思绪被拉得很长很长。从这盆残花上,我看到了很多,想到了很多。残缺留给人们的仅仅只是残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