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生作文

时间:2023-09-16 17:44:48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通用)中学生作文7篇

  在日复一日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经常看到作文的身影吧,作文可分为小学作文、中学作文、大学作文(论文)。相信写作文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中学生作文8篇,欢迎大家分享。

(通用)中学生作文7篇

中学生作文 篇1

  从我记事起,那一件件如烟的往事,如天上的星斗,如海上的浪花,如海滩上的贝壳,数也数不清。可是母亲作出一件令我感动的事,直到现在我还记忆优新。

  记得那天,我和妈妈去北京玩,到了那里我和妈妈就一起去书城看书,仿佛书就是我们的营养品,无论在何时,无论在何处,书就像我们不可缺少的好伙伴。我上去书城拿了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站在妈妈身旁津津有味的读着。俄然,前面有人在吵架,我和妈妈走进一看,原来是管理员的1个青年男子吵了起来。为什么会争吵起来呢?是这样,这位青年人想要一本书可是书价太贵,没钱买,就拿起那一本书放进自己的口袋里,可是却被管理员发现了,管理员说他,他偏不认可,就这样发生了争吵。

  在他们争吵时,妈妈挤过人群走到前面,用温柔的声音对阿谁青年人说道:“你既是做错了就应该认可,知错就改,你只要讲诚信就不会有人会怪你,如果全天下的'人都不讲诚信那么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呢?叫出来吧!”阿谁人似乎被这句话所感动了,顿时那人热泪盈框 ,从口袋里拿出那本书交给了管理员。这时不但他懂了什么是诚信,我也懂了,旁边的人也懂了,全球的人都懂了这就是诚信。

  母亲让我学到了许多,但仅仅这件事让我感动万分,所以让我懂了,尊守一切才是真正的诚信,才值得心去感动。

中学生作文 篇2

  在众多油画中,我只热衷于梵高的《向日葵》,1888年2月,已35岁的梵高从巴黎来到阿尔,来到这座法国南部小城寻找他的阳光,他的麦田,他的向日葵……梵高创作了大量的作品。这幅是其中最著名的,现藏于伦敦国家画廊。它就是被誉为世界最名贵的的二十幅画之一的《向日葵》。梵高作画时,怀着极狂热的冲动,追逐着猛烈的即兴而作,这幅流芳百世的《向日葵》就是在阳光明媚灿烂的法国南部所作的。梵·高笔下的向日葵,是那样艳丽,华美,然而,在这种粗厚和单纯中却又充满了智慧和灵气。观者在观看此画时,无不为那激动人心的画面效果而感应,心灵为之震颤,激情也喷薄而出,无不跃跃欲试画面上朵朵葵花夸张的形体和激情四射的色彩,使人头晕目眩。看似粗糙,实则细腻,每一个笔触都运用的恰到好处。有人说这是“梵高的向日葵”,因为那是他内心火热感情的写照,是他精神力量的外露。

  《向日葵》中的瓣有的大,有的小,有的明亮,有的阴暗,有的.含苞欲放,有的争奇斗艳,花蕊画得火红火红,就像一团炽热的火球;黄色的花瓣就像太阳放射出耀眼的光芒一般.画家用奔放不羁、大胆泼辣的笔触,仿佛使其中的每一朵向日葵都获得了强烈的生命力,这一朵朵普通的向日葵在著名画家梵高手中却如此的活灵活现,就像在电影院里看3D电影似的,给人产生幻觉,在这里你用“栩栩如生”来描绘这些向日葵,已经显得软弱和浅薄,因为那火焰般的向日葵仿佛是一朵朵燃烧的生命,仿佛这些向日葵就在你的眼前似的,触手可得。在这些向日葵身后还躲着一群可爱的小姑娘,她们就是绿叶,所谓鲜花还需绿叶衬,向日葵也是如此,假如没身后那翠绿欲滴的叶子,那这幅《向日葵》也难免会有一些枯乏无味。

  在这副著名的油画背后有着一位成功的画家。

中学生作文 篇3

  放学了,我背着书包和妈妈走在回家的路上。妈妈突然对我神秘地一笑,我疑惑不解,妈妈笑着说:“今天是你老爸的生日。”

  我想爸爸平时工作很辛苦,今天过生日一定要让他高兴一下。

  回到家,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些以前折的纸星星、一根针和一条线,便开始动手了。我先用剪刀剪下一段线,准备穿到针眼里,可它像成心跟我做对似的.,一会儿左、一会儿右,就是不听话,弄得我是“张飞穿针——大眼瞪小眼”。

  这时妈妈过来了,她先拿起那根线,放在嘴里一抿,再用手一捻,那段线就像是戴上了紧箍儿圈似的,乖乖地到针眼里去了。我在它的尾部打了一个结,接着,又认真地用线把星星穿好。最后,我数了一下星星,正好33颗。这时,我忽然听到了钥匙开门的声音,是爸爸回来了。我灵机一动,躲到了沙发后面。当爸爸在换鞋时,我跳出来大喊“生日快乐”,并把那串星星送给了爸爸。

  爸爸看后笑了,笑得好开心。

中学生作文 篇4

  透明的玻璃杯中,撒着片片茶叶,滚烫的沸水缓缓流入,升起缕缕轻烟,茶叶随着开水翻滚着,最终沉浸其中,透过清澈的玻璃杯,注视着无色的沸水颜色点点加深,泛着淡淡的绿意,一股暖流随之升腾……顷刻之后,一股茶香扑鼻而来,伴着滚滚热浪涌向心头,一刹那,似乎所有的情绪都已置之度外,仅剩下清冽的茶香萦绕身边,参杂着无尽的暖意,牵引着我来到了一个平静的世界。

  此刻,我的视线已经模糊,片刻迷惘过后,视线终归清晰起来:一个虚幻的女子端坐在前方,细细地品着手中的茶,红唇微张,小抿一口手中清澈却又碧绿的茶水,淡然道:“你喜欢茶么?”我不假思索,脱口而出:“不喜欢,太苦了。”“那你喝过茶吗?”女子垂下眼帘,依旧没有看我,轻轻摇晃着玻璃杯,注视着随着摇晃而翻滚的茶叶,眼神平静,没有丝毫波澜。我眉头一皱:“当然喝过。”说完,随即讪讪一笑:“以前看家里大人喝茶,有点羡慕,就自己泡了一壶尝尝,可迫于无奈,茶太苦了,好几次都是尝到苦味之后一股脑地咽下去。”

  女子略微抬起头,放下手中的茶杯,缓步向我走来,但身影却依旧显得那样虚无,似乎一个转身,就能忘记她的容貌。“一杯清茶一轻烟,一缕清香品世间。情性如茶任沉浮,不尝辛苦何有甜……”她的声音虚无缥缈,好似经历过人生百态,那样的`幽怨,又是那样的悲凉。“一杯茶可以喝多久?或是百年,或是千年……一杯苦茶,品了百世人生,但苦过之后,却是深长的甘甜。”“你是谁。”我上前一步,与她对视。

  她的目光深邃,却又平静,漠然的嘴角勾起一个微微的弧度,淡然转身,只留下一个模糊的背影。悠长的声音从四面八方传来,好似来自九幽地狱,那样的深不可测,却透着淡淡的悲伤:“我是一个妖怪,我叫梦貘。以梦为食,吞噬梦境。我是这个世上最后一只梦貘,一生吞噬无数梦境,看遍人生百态。我曾吞噬过一名中年男子的梦,也是他人生中最后一个梦。他之前与一名女子两情相悦,但女子长相平庸,他却相貌堂堂,天资卓越,前途一阵光明。男子向女子求婚,并发誓:一旦找到工作,便上门提亲。但事在人为,他被一家大公司聘用的日子,他火急火燎地前去上班,却不小心开车撞上了一名女子……那名女子,就是他的未婚妻。女子受伤严重,昏迷不醒,而男人心中懊悔,不但因为此事心存内疚,而且也因为送女子去医院而耽误了第一天上班,被公司开除,前程一阵迷惘。”女子深吸一口气,捧着已经微凉的茶杯,声音有些颤抖:“晚上,他做了一个梦:女子醒来了,一家国际大公司也聘请了他,女子满心欢喜的与他成了婚,日后生活其乐融融,子孙满堂。这是梦,最终还是要醒来的,第二天,他最后到九楼的病房看了一眼他的未婚妻,愧疚地……跳了楼……他不知道!那个梦是真的,只要他等下去,所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若是他等下去,他也就不会死,女子也就不会怀着悲伤,孤独一生。”

  我叹了一口气,眼神迷离,幽幽问道:“那名女子,是你吧。”梦貘抿了抿嘴唇,微微点了点头:“他生前,最爱喝茶。”“龙井茶香飘宇高,尘虑时净晨露香。山静无音水自喻,人生似茗夜无伤。”我微微一笑,“你有你的茶道,我有我的领悟。你说人生若茶,入口虽苦,但苦尽甘来,最后总能品到丝丝甘甜;但我却认为人生似茗,刚加开水的时候,茶叶翻腾,茶水清澈,却没有一丝味道,只有等清澈变成淡绿,悬浮的茶叶沉于水中,才能闻到那清冽的茶香,而那时,才是味道最好的时候,平静的茶叶没有一丝波澜,就像人的心境,渐久渐沉,只有恰到好处,心才能平静。”

  梦貘一脸奇怪地看了我一眼:“你不是没有喝过茶么?你怎么知道那么多?”我顿时得意洋洋:“我虽不喜喝茶,但却喜欢写作,茶不仅能品,也能写,笔尖下的文字就像一杯清茶,平静的地方就是茶叶,淡然不动,升华的高潮便是开水,令原本平淡无奇的茶叶缓缓舒展,如刚加开水后,上下翻腾的茶叶,吊起读者的心情,而过度则是等待的时间,可以使前两者合为一体,方才能显出茶的那抹清香,才能使原本平淡单一的两个部分缓缓融合,让茶叶成为开水的点缀,变成那深沉,淳厚的墨绿,古朴却又大方。”

  梦貘莞尔一笑:“我的心结已经解开,谢谢你啦!”说完,她戏谑的一笑,声音变得有些虚幻,歉然:“抱歉啊,不过我饿了,先吃掉你的梦吧!”现实中,我呆呆地捧着那杯早已微凉的茶,细细感受着手中的余温,微微一笑……

中学生作文 篇5

  一般老师让我们看的书都会觉得无聊,不好看,这次让我们看的是《鲁滨逊漂流记》,不过看完之后,我就喜欢上了这本书。

  看完内容简介,我就对它爱不释手了了。一个具有冒险主义精神的英国人,不听父母的劝阻去海外历险,不想却被困于孤岛上,孤苦伶仃,生存艰难。但他并没有放弃希望,以非凡的'勇气和智慧,在孤岛上存活了下来。经过不懈努力,运用自己的所知所学,历经千辛万苦不但顽强地活了下来,并且还救助、教化了野人“星期五”,成为了孤岛的岛主。经过28年的等待,找准机会回到了祖国。

  面对难以忍受的孤独,鲁滨逊却在这种环境与可怕情绪的摧残下,依然活了下来,是什么给了他活下去的勇气?没错,是求生的意志!这是生命的本能,是生的动力!他拥有把逆境转变为对自己有利环境的能力,他懂得如何总结好与坏,利与弊,并且善于利用目前的利扭转逆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记得我上三年级时的一节体育课上,汤老师下达了任务:完成400米跑的项目考核。我当时就有点懵了,因为我又矮又小,体质又差,这个项目是我最不擅长的,我甚至对它产生抵触情绪。随着老师的哨声响起,同学们一个个出发了,快轮到我了,我紧张得心都快跳出嗓子眼了。哨声再次响起,我十分不情愿地跑了出去,跑完第一圈,我就大喘着气,希望能停下来休息休息;跑完第二圈,汗水就顺着我脸颊滑下来,我上气不接下气,呼吸也不顺畅,心想:怎么才跑了两圈啊?终于跑最后一圈了,我踉踉跄跄地跑着,脚步越来越重,像灌了铅一样,怎么也抬不动,最后我选择了放弃。可如今读了这本书,知道鲁滨逊在这么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他都没有悲观退缩。而我也已经是一个小小男子汉了,怎么能退缩呢?以后,我一定会咬咬牙,坚持跑下去,我会拼尽全力跑向终点。

中学生作文 篇6

  忙里有闲的时候,总会想想妈妈,远在景德镇的妈妈,您好吗?如今也是两鬓斑白的女儿在想着您呀!“五一”节一定回家去,陪陪您老人家。

  我的妈妈已经70有6啦,她微笑的脸庞上写着和善,硬朗的身板中透出毅力和坚强,微驼的肩背记载着岁月留下的风霜,朴实的着装给人以亲切之感。乐于助人、善待他人、吃苦耐劳、勤奋节俭是她的美 德和贤德,早有邻里和众人的夸奖。是的,在妈妈的身上,中华女性传统美德能有的赞美之词,勤劳、善良、节俭、无私、奉献……尽其所有,淋漓尽致地用在她的身上,真的,一点也不夸张。

  妈妈的勤劳是属于一辈子的。妈妈的善良是妈妈特有的。妈妈的节俭是绝对无私的。妈妈的奉献是甘洒热血的。

  妈妈的勤劳有口皆碑。在女性只能操持家务的那个年代,已有两个孩子的妈,却不安于只是家务要上班,竟然说服了爸,很快就进了工厂把活干。

  我记得,当时上班的路途很遥远,一趟路程要走30多分钟,妈妈便早出晚归,在厂里学技术,学文化,全身心地上班不拖沓;厂里工作忙,哪里攻坚哪里就有她,经常加班到深夜,很晚才回家;常以优 质高产的超群佳绩,年年把奖状领回家。不识几个字的妈,用自己的行动证明自己一定行,让单位同事折服,使同辈女人羡慕,家人也由此倍感骄傲。

  奶奶进城来帮忙,妈妈从来不依赖,总是早起晚睡主动把活干。孩提的我,只记得早上天刚亮,妈妈把一篮衣服洗回家,早已晾在竹竿上啦。深夜,一觉醒来,妈妈还在灯下忙,缝缝补补、织毛衣…… 干不完的家务活。无论多忙有多累,妈妈从不说出苦和累,任劳任怨一心操持这个家。

  现在儿女长大了,大家条件也不差,老妈本可享清福,儿女也好多多孝敬她,可是老妈说啥也不行,表示要和老爸自力更生图自强,安乐小窝要亲自筑。俩老说:如今生活过得好,我们的心里比蜜甜。 趁着我们还能动,自己动手有多好。老年的.爸妈心相印,影不离,种菜成了他们晚年生活的乐趣,一块菜地是他们的生活大部。日出而作,日落而归。锄地、拔草、施肥,为的是找一份寄托,免得虚度 光阴。看到菜地干净整齐,苗儿肥瓜儿壮,心里乐得开了花!是啊,他们一年四季都有播种,春夏秋冬都在收获。他们用勤劳在播种,用智慧在耕耘,播的是希望,耕的是甜蜜,收获的却是健康和快乐 。

  我的老爸也一样,敬老爱幼称揩模,主事待客有头脑,品德高尚心善良,高风厚德有威望,只是写了老妈等于写了他,我就省了笔墨就此停笔吧。

  此时的我,只想代表弟妹大声呼:爸,妈,做你们的儿女我们感到无比幸福。

中学生作文 篇7

  谁是人类最好的朋友?那还用问,当然是那无穷无尽知识的朋友——书。它让我们翻开了神奇的一面,它带我们走进了那纯洁、天真的内心世界。下面就让我带你们走进我读的《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后感:

  这个长篇故事,述说了一个叫汤姆的人,他与身边的亲人和多个主人生离死别,为了一些无亲缘关系但又像亲人似地彼此关照、彼此帮助对方。

  故事的最后,虽然黑奴们得到自由的胜利,可是最重要的人物却离开而去。要是用这个社会与我们现在的社会来比,可是相差得太远啊!我们是自由人,而他们呢,就像是在市场上被人买卖的商品,也像沉没在大海里的石头一样,不会有出头的一天,就算被巨浪卷上岸边,也会被退回去,永远停留在一个看不见天的地方。

  每一个人,应当有生存的价值。而黑奴呢?他们的价值,在白人的眼里只是一样便宜的破东西,就算他们想像多么丰富多彩,多么的.能干,也只是白费。汤姆也不是有过这样的经历吗?他们受的痛苦,世人无法知道,只有自己亲身去被摆弄过的、被人耻辱过的、被人受刑过的人才可以知道,真是难以忍受的痛苦啊!当我读到“有无数黑奴躺在那里,他们不会动,不会大叫,也不会诉苦,因为他们已经到了那个美丽、温暖、幸福的地方——天国”这句话时,多可怜的黑奴啊!此时此刻,我无法形容对你们的同情之心。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梦想,或许有机会去实现。可黑奴的梦想是一致的,就是为了自己而战。我想啊,他们为什么要相信命运呢?命运不是一切都掌握在自己手中吗?

  汤姆就是相信命运的人,让自己成为白人之中一个挣钱的好东西,像物品一样,一出去就不会再回头,到了最后一刻也不会看见自己亲人一面。为什么汤姆一定要接受被这样的命运折磨呢?为什么他们又不像伊丽莎一样,虽然她只是一个奴,但她不让命运操作,用了惊恐的经历换来了自己与家人的自由,得到了胜利。

  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个社会有如此的黑暗?其实现在还不是没两样?我认为黑奴就算有了肤色之分,也不能有贵贱之分的。因为一个人无论出生在什么地方、什么家庭,也不可能用价钱来取代那个人,这是因为他们有自由。 其实,自由也有一些不同之处,看什么书、喜欢什么科目……这样的爱号与选择,也不都包含着自由吗?那些白人虽然家里有钱,但是,可能他们也缺少了许多事物,如知心的朋友,对人间万物真正的体会等,就算他们花了多少心血也可能无法去感受到、体会到。

  我们也是一样的,同学们虽然读了差不多六年长的书,曾经过吵吵闹闹,风风雨雨,一个也舍不得他们离开。可是有的同学因为家里有钱(比喻白人),就到处欺负同学,而那些被欺负的同学大部分都是外地生(比喻黑人)都不感“反抗”,只好被“踩在脚下”。我们每天每刻都提醒自己,不要做错事。

  每一个人的生存不是一样吗?有生必有死。在旧社会,每一个种族也不是同样相信上帝吗?就算真的有上帝,那么,他们可以明白同样的一个简单的道理吗?为什么他们的心是那么的黑?我从这个故事中明白了一个道理:如果想所有的人都善良,那么就用自己的善良去感化他们吧,让他们知道,世界上每一个平等、善良的人,上帝是会给他们自由、幸福的;而罪恶的人,是最无知的人,上帝不会放过他们,要他们知道什么是罪与恶。

  人们啊!我们可以放心了,因为我们会平衡着自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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