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状物作文

时间:2022-03-03 20:02:36 初中作文 我要投稿

初一状物作文集锦10篇

  在日常学习、工作抑或是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从内部言语向外部言语的过渡,即从经过压缩的简要的、自己能明白的语言,向开展的、具有规范语法结构的、能为他人所理解的外部语言形式的转化。那么你知道一篇好的作文该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初一状物作文10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初一状物作文集锦10篇

初一状物作文 篇1

  一说起杨梅令人想起的第一个念头便是酸,看来杨梅已经和酸紧紧联系在了一起。

  每年的五六月份,杨梅开始成熟。一粒粒,一串串,挂在树上,或红或,或绿,或大,或圆。红的犹如剔透的宝石;绿的好像一片叶子,不细看很难发现。这时,我总爱到树下,把掉落的杨梅一网打尽,不管是红的还是绿的,通通装进袋子里。

  把杨梅身上的沙土洗净后你会发现:这些杨梅中有大的,有小的,有鲜红的,还有乌黑的。黑,但不是真的黑,只是太红了。每一颗都泛着太阳的光泽,让人忍不住拿起一颗细看,它那圆圆的身子上布满了细细的圆刺,这就是它的果肉。看着,看着,就会忍不住放进嘴里,轻轻地一嚼,鲜甜的汁液带着一丝丝酸味流到了嘴里每一个角落。连壳都来不及吐,就急忙把下一颗塞进嘴里。不知不觉连牙都酸软了。

  我特别喜欢吃杨梅的那种酸味。

  杨梅无论是红的还是黑的,都带着一种酸味。那是杨梅的本味,如果杨梅失去了酸味,那就会失去它原本的价值。正因如此杨梅才会一直不忘自己的本味。我喜欢吃它的酸是因为:我每每从它的酸味中体会到:人也应如此,不管时代怎么变,不管地位有多高,都应在繁华的世界里坚守自己的本味,坚守一颗初心。

  我爱故乡的杨梅,特别爱吃它的酸味。

初一状物作文 篇2

  那年初春,爸爸带我回到了老家。老家是养鸡专业户,叔叔是养鸡能手,门前有一个大大的鸡棚。

  早春的天还有点冷,老家没装暖气,我便带着弟弟钻进了小鸡的温房。这房子也叫小鸡孵化室,里面可暖和了,只是有一股浓浓的鸡屎味直往鼻子钻。我们顾不上这些,只忙着捉小鸡玩,看谁捉的小鸡最多。我捉到第二十只的时候,惊奇地发现这只小鸡没把壳蜕完。我双手捧住它仔细观察,发现这只小鸡身上的绒毛十分稀少,细嫩的肉皮露在外面,更奇怪的是还有一块蛋壳粘在头顶上。我想鸡妈妈真粗心,连小鸡的壳都不给去掉,比起我妈妈可差远了。想到这里我便像妈妈给我揭疮疤一样,小心地揭掉了小鸡头上的壳,只见那里露出了鲜红的肉皮,小鸡痛得叽叽叫,还使劲蹬爪子。我跑去告诉叔叔,叔叔说小鸡初出壳时特别怕冷,就留一点蛋壳在身上保暖,以后再慢慢蜕掉,否则就难以成活。听到这里我连忙向鸡房跑去。

  小鸡果然不行了,它正在睁着眼睛断气。我连忙找来一块蛋皮按在它头上,可它还是要死不活的样子。我又跑去问叔叔,叔叔说小鸡原来的蛋壳本身有温度,你强加的冷壳会让他觉得更冷。我听了又跑去给蛋壳上加温,可是一切都来不及了,就是白求恩大夫来也不顶用了,因为小鸡已经被我折腾死了。

  可怜的小鸡用它的生命告诉给我一个道理,那就是生命要按照它本身的规律自然成长,千万不可拔苗助长,更不可把人的意志强加给其他生命。

初一状物作文 篇3

  我家养了一只漂亮的小仓鼠,它是妈妈送我的生日礼物,因为长得胖胖的,所以得名“嘟嘟”。

  别看它个子小,但很机灵,一双水灵灵的黑眼睛左顾右盼,两只小爪子时常摆在胸前,像是在说:“祝你好运,学习进步!”它的小肚子圆滚滚的,里面装的可都是主意,“嘟嘟”的尾巴短短的,非常可爱。

  “嘟嘟”的脾气有些古怪,高兴的时候,就会安安静静地躺在你手里任你摆布;要是不高兴,你可别招惹它,否则它会毫不客气地咬你一口。“嘟嘟”是个“小淘气”,在笼子里蹿来跳去的,一刻都不闲着。“嘟嘟”还是个“小吃货”,无论食物在哪里,它都能准确地找到并吃掉。有一次,我故意把食物挂在笼子顶上,只见“嘟嘟”用爪子扒住最低处的磨牙石,一点一点往上爬,过了一会儿,它就站在了磨牙石上。接着,两只前爪抠在铁栏杆上,后爪一蹬,竞像蜘蛛一样爬上笼顶,向食物进发,然后用嘴叼住食物,开始按原路返回。就这样,十几分钟过后,它成功“着陆”,抱着战利品大吃起来。吃完后,还将它的前爪摆在胸前,像是在说:“谢谢你给我好吃的!”

  “嘟嘟”睡觉的时候会缩成一团儿,蜷在角落里,如果你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个小线团儿掉在笼子里呢。你就是把它放在地上来回滚,它也不会醒来。

  这只仓鼠可爱吗?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也可以来我家看一看这位“小大人儿”!

初一状物作文 篇4

  珍珠熊给我带来了欢乐去年过生日的时候,爸爸送我了对珍珠熊。可爱的珍珠熊全身雪白雪白的,乍眼一看,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两团小棉花。两只小眼睛像两颗小红豆似的,不时的还瞅瞅你。走起路来一摇一摆地活像一只大苯熊。在我眼中它可以称得上“稿笑动物老大”了。

  要问它最可爱的时候,是在干嘛?我会不加思索的回答:“睡觉!”两只珍珠熊,头靠着头,把身子围成一团靠在一起。动一动它们,两个还互相挤一挤。要在这时给它们花生。它们会先探起头,闭着眼睛用鼻子左闻闻,右闻闻的。看到这里谁又能说他不可爱呢?记得有一次,因为作业中有一道题特别难作,苦思冥想了半天还是作不出来,真想把作业本给撕了。这时忽然听到“咕儿,咕儿”的叫声,这才想起该给它们吃晚饭了。拿出四,五颗花生,刚要放进去我突然灵机一动,想出了个办法来逗逗它。

  我先用针把花生串好,然后再把花生放到笼子里。这时,“小家伙们”跳过来想用小爪子抓,可是当它们要抓得到时,我把线一提,哈,他捕了个空。我又把花生调下去,它们又开始两面夹击,幸亏我反应灵敏才没让它们抓住花生。这时,它们似乎对花生没有了兴趣,了。我又把花生放在它们的眼睛,谁知他们连点都不点我。我又把花生放在它们爪子旁,这时出人意外的,他们把花生抱住并迅速的把线咬断,这下花生成了它们的美餐啰!我心中不由的一下并发出嗯的声音。回头再、想想,原来它们睡觉是假引我把花生放在它们旁边,让它们吃到是真。这时我脑子里什么不开心的事情都忘了。当在回去作题时,谁知我不到一分钟就做出来了。

  从此以后,每当我生气的时候就会看看它们,看着它们那引人发笑的动作,什么不开心的事情也都忘了。是珍珠熊给我带来了欢乐,我爱珍珠熊!

初一状物作文 篇5

  春,对于我们来说,是短暂的。对于花来说,便是他们一生中最好的花样年华。

  一阵风,将春天从远方带到了花儿的身边。春,是花的季节,是属于花的梦。当春天来临时,它便要打算如何过好春。它将花瓣聚拢,将花香包裹,将自己隐藏,待到春来时,它便茅塞顿开,绽放属于它的美。当花儿绽放那一瞬间面对你,你便会感到无比欣慰,欣慰自己竟能看到这如此美的景象。春,是花愿成为点缀你,装点你的渺小一员,自己便平凡过一生,还时时为自己的绽放而感到期待。却不知,下次绽放在何时……

  夏,花以不再多见了,它成了夏日中的奢侈品。然而花脚下的草成了夏日中的主角,花便在这一年中渐行渐远了……

  秋,姗姗来迟,不知在何时大地换了件衣裳,成了那耀眼的金黄。这时,花已寻不到踪迹了,不过,树上的花便在秋天开得淋漓尽致,那无疑是桂花。当花开得最为灿烂是,那真是“十里飘香”。喝上一杯桂花茶,与世隔绝,沁人心脾,缓思乡之良品。秋,是那样唯美,不过,太黄太红变有些枯燥,就因缺了百花的出席,变得单调。落得秋的一生遗憾。

  我曾想过,冬日一株花屹立在无数秃树当中,那便是多么壮观,真想看看。不过,那时,百花便全都化作了春泥,呵护着大地。这时,冬日里的梅花最为夺人眼球。在伟大诗人毛泽东眼里,它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将梅花描绘得仿佛赋予了它生命,那样英姿飒爽。梅花,是冬日里那个火辣辣的直妹子,暖人心田。梅花,是犹如中国魂,那样坚韧不拔。梅花,虽没有其他般花的妖娆,但有着独一无二的清香淡雅……梅花,你是不凡的。

  花,只愿在春天那微微绽放,足矣,但又愿成为那世俗平凡的渺小,足矣,却又那样不凡,成那冬日里莞尔一笑的温暖。我愿成为花,愿短暂、愿平凡、愿渺小、愿不凡,足矣。春,对于我们来说,是短暂的。对于花来说,便是他们一生中最好的花样年华。

  一阵风,将春天从远方带到了花儿的身边。春,是花的季节,是属于花的梦。当春天来临时,它便要打算如何过好春。它将花瓣聚拢,将花香包裹,将自己隐藏,待到春来时,它便茅塞顿开,绽放属于它的美。当花儿绽放那一瞬间面对你,你便会感到无比欣慰,欣慰自己竟能看到这如此美的景象。春,是花愿成为点缀你,装点你的渺小一员,自己便平凡过一生,还时时为自己的绽放而感到期待。却不知,下次绽放在何时……

  夏,花以不再多见了,它成了夏日中的奢侈品。然而花脚下的草成了夏日中的主角,花便在这一年中渐行渐远了……

  秋,姗姗来迟,不知在何时大地换了件衣裳,成了那耀眼的金黄。这时,花已寻不到踪迹了,不过,树上的花便在秋天开得淋漓尽致,那无疑是桂花。当花开得最为灿烂是,那真是“十里飘香”。喝上一杯桂花茶,与世隔绝,沁人心脾,缓思乡之良品。秋,是那样唯美,不过,太黄太红变有些枯燥,就因缺了百花的出席,变得单调。落得秋的一生遗憾。

  我曾想过,冬日一株花屹立在无数秃树当中,那便是多么壮观,真想看看。不过,那时,百花便全都化作了春泥,呵护着大地。这时,冬日里的梅花最为夺人眼球。在伟大诗人毛泽东眼里,它是“待到山花烂漫时,她在丛中笑”。将梅花描绘得仿佛赋予了它生命,那样英姿飒爽。梅花,是冬日里那个火辣辣的直妹子,暖人心田。梅花,是犹如中国魂,那样坚韧不拔。梅花,虽没有其他般花的妖娆,但有着独一无二的清香淡雅……梅花,你是不凡的。

  花,只愿在春天那微微绽放,足矣,但又愿成为那世俗平凡的渺小,足矣,却又那样不凡,成那冬日里莞尔一笑的温暖。我愿成为花,愿短暂、愿平凡、愿渺小、愿不凡,足矣。

初一状物作文 篇6

  等夏天等秋天,等到下一个季节,要等到月亮变全你才会回到我身边。——题记

  时隔多年,每当我想起你,还是会忍不住潸然泪下,我一直在想,究竟是我给予了你幸福,还是你带给了我快乐。当我还是个五岁的丫头片子时,你就硬生生地闯进了我的生命,画上了一道浓重的色彩。外婆家是我幼年所有的回忆,我在那儿玩耍,在那儿成长,也在那儿遇见了你。外婆把你带回来的时候,你还只是一只可怜幼小的狗。你的毛色大部分都是炭黑,只有四只小爪和嘴部是雪白的。旧主人外婆给你取了一个通俗易懂的名字‘旺财’,可我偏偏不干,要给你改名,因为从那一刻开始你就只属于我一个人了。本来还想给你取一个小清新的名字,但是当我看见你吃东西的那副熊样之后,就决定叫你‘猪小花’。瞧瞧你那狼吞虎咽的样子,就不得不让我想起猪的样子。至于‘小花’的由来嘛,亲爱的猪小花,你还记得你在花丛打滚的傻样麽?小时候的你傲娇得很,狗粮不吃,骨头不啃,只喜欢吃红烧肉。无奈外婆向来是以节俭著名的,所以你只能可怜巴巴地望着我们吃大鱼大肉。看着你那双目光忧郁的大眼睛,我实在于心不忍。于是乎,你每次都能在餐桌下吃到我‘不小心’掉下的红烧肉。如果可以,我愿意用我这辈子可以吃到的红烧肉来换你的满足的微笑。后来,你稍微长大一点,我便不耐其烦地教你用双腿走路。可是你呢,偏偏和我对着干,要么就是病怏怏地赖在狗窝里不肯出来,要么就是跑到花丛里去追蝴蝶,或者跳到水里去赶鸭子。你说你,怎么这么多坏毛病呢?我多么希望你能乖点,可是我知道,如果你听我的话,你就不是那个又傻又较真的猪小花了。

  最后,我的耐心也被你磨光了,也就由着你用几条腿去走路了。我开始陪你去追蝴蝶,看你在花丛中不断地奔跑,不停地跳跃,看你的身影被阳光照射在大地上,看你一次次徒劳无功却丝毫不减兴趣地去追逐。我忽然发现,原来在你的生命中,也有着很多简单而又美好的东西。后来的后来啊,你长成了一只大狗,长出油光发亮而又厚实的皮毛,而我也不得不离开外婆家了。因为,在你长大的那些岁月当中,我也到了上学的年龄。在我离开的那天,我下了河陪你一起去追赶鸭子,你在后面追赶那些乱叫乱跑的鸭子,我围在前面不让它们逃跑,水花被你溅起,洒在了岸边。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明白,为什么那天的阳光那么耀眼,为什么天空是湛蓝湛蓝的,因为,那是我陪你的最后一天。当我再次回到外婆家的时候,你已经不见了。外婆略带悲伤地说那天我走了以后,你就一直在我所乘坐的汽车后面追赶,从此再也没有回来。我看着熟悉的地方,呼吸着熟悉的空气,却再也找不到熟悉的你了。当你以为我抛弃了你以后,便也义无反顾地丢下了我。现在的你在哪里?日子过得怎么样?你找到了新主人麽?他会不会也‘不小心’地夹掉红烧肉?然而这一切我都不知道,我只能祈求你过得很好,没了我你依旧很快乐。亲爱的猪小花,你还会想起我麽?我一直在等你,等着你回来,等你重新跳入我的怀抱,等你陪我追蝴蝶赶鸭子。

初一状物作文 篇7

  二姨家有一只强壮,凶猛,霸道的大公鸡,它经常去我家觅食。

  一天早上,它又来了。我去厕所,它的眼睛立刻恶狠狠地盯着我,(因为此前我到二姨家去,它把我当成了小偷)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向前走。我走一步,它就走一步,我发觉到了它将要对我实施攻击。我立刻抽了两根棉花柴,霍霍地比划起来,它开始后退,渐渐地离我远了,我看准时机,把棉花柴一扔,溜之大吉。

  大公鸡自从跟我交锋之后,便和我结下了仇恨,并且念念不忘,一有机会就寻机报复。

  有一次,大公鸡趁我上厕所的时间,封锁了我的退路,想把我困在那里。从前这招还管用,可现在不灵了。我立刻拿起长期准备在厕所门口的棉花柴,“呵!呵!——”地吓唬它。开始它慢慢向后退,我步步紧跟,它一看我的招式不过如此,便凛然立住,我往哪它就往哪,跟我拉起了持久战。

  这可把我急坏了,我就用棉花柴使劲往地上抽,一步步地接近它的爪子。我每抽一下,棉花柴的枝子就碎掉一些,它见我的气势觉得不妙,只得让步。我步步谨慎,怕它突然攻击我,离门口近时,我把棉花柴使劲朝它扔去,迅速闪进屋内。

  每次开战,它都首先取得优势,我略施小计就瓦解了它的优势,这就叫做“反败为胜”。

  有些时日没见到那只与我为敌的恶霸公鸡了,我很纳闷。

  下午,它突然出现在我眼前,我高兴的问妈妈,它去哪了?妈妈说:“几周前,二姨夫用它的鸡冠血做药引给人治病,它的冠子都黑了,所以把它关在笼子里调养身体了,才把它放出来。”没想到这只恶霸公鸡对人有这么大的用处呢,虽然它处处与我为敌,但我还是对它肃然起敬:为了给人治病,大公鸡吃了那么多苦!

  我禁不住对大公鸡竖起大拇指说:“恶霸公鸡,你真了不起!”

初一状物作文 篇8

  我姥姥家有一只小狗,叫“悠悠”,它身上的毛白花花毛茸茸的。耳朵耷拉在头的两侧,像两把小扇子。嘴边有六七根细细的小胡子。平时“悠悠”总是很文静,趴在那里不愿意动弹,可是一看到食物,就兴奋起来,立刻站起来,摇着尾巴,眼睛直直的盯着的碗,露出那锋利的牙齿。

  看到“悠悠”这么贪吃,我决定用食物把它训练成一只敏捷而又凶猛的狗中之王。我拿来一块肉骨头,向空中一扔,说时迟,那时快,“悠悠”纵身一跃,猛地将肉吞入口中,心满意足的嚼起来,一边吃还一边讨好的看着我,看样子它还希望得到我的奖励。我又从屋里一颗药丸大小的巧克力豆向远处扔去,我都看不见巧克力豆扔到哪里去了,可是悠悠却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巧克力豆掠入口中,我禁不住大喊:“真棒!”为了奖励它的勇猛,我将一把巧克力豆倒在手里喂给悠悠,这次它却是小心翼翼的慢慢用舌头将巧克力豆卷入口中,一边吃还一边看着我,好似一个优雅的绅士。我想可爱懂事的悠悠一定是怕它尖利的牙齿会伤到我,所以才吃的那么小心。多乖的悠悠啊。

  为了训练悠悠,我又将一块肉骨头拴在一根绳子上,然后抓住绳子的一段用力抡了起来。刚开始悠悠以为我要抽它,吓得一个劲的躲,后来在我的鼓励下明白了我的意图,开始随着肉骨头上蹿下跳,发起猛攻。最后,悠悠终于找准机会,瞅准肉骨头落下的那一瞬间咬住了,我欣喜若狂,大叫一声:“好!”

  在我的“高强度”训练下,悠悠已经变得比原来更机敏,更灵活,下一步,我准备把悠悠培养成侦探狗狗,也过一把“柯南”的瘾。

初一状物作文 篇9

  儿时的我,年幼无知,你总是陪伴在我身边,为我诉说着你那一个个美妙的童话。可是有一天,你不见了,我不知所措了;只留下伤心而又冷清的家。

  我问爸爸:“爸爸,姐姐哪儿去了呢?”

  爸爸说:“姐姐去了一个很遥远的地方,要很久才会回来。”

  “哦,那姐姐去那儿干什么呢?”

  “姐姐去追求她的梦想去了。”

  “那儿有薰衣草吗?姐姐最喜欢薰衣草了。她说薰衣草能带来幸福。”

  “应该有吧。”爸爸淡淡的说道,可他的眼里闪过一丝光--是泪水。

  从那以后,我总是呆呆的拿着姐姐的照片等待着姐姐回来,可姐姐始终没有回来。我沉默了……

  我渐渐长大了,也懂事了许多,也知道了姐姐再也不会回来了,因为她去了一个很美丽的地方--天国。那儿真的有姐姐的梦想吗?我不知道……我只知道那个夜晚我哭了好久好久,直到迷迷糊糊的睡着。我做了一个梦--当我又一次来到姐姐最喜欢的薰衣草园中时,我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身影,是姐姐。我大声喊了出来:“姐姐!”姐姐转过身,淡淡的笑了,是那样的迷人,那样的美丽。姐姐把我抱在怀里,我吸着姐姐身上那淡淡的薰衣草味道。姐姐说:“爱儿,你要听爸爸妈妈的话哦,姐姐不在身边要乖。还有,你一定要幸福。”说着,姐姐不见了,我在这园中,大声喊到:“姐姐……姐姐……”可始终就只有空荡荡的园子和失落的我。我从睡梦中惊醒,望着窗外闪烁的'星星,有一颗最闪亮的星星,那应该是姐姐吧。我微笑的对她说:“姐姐,我会幸福的。”

  如今,我又想起了那淡淡的薰衣草,望向天空:“姐姐,你在天国还好吗?那儿有你最喜欢的薰衣草吗?我想应该有吧!因为我闻到了天国幸福的味道……”

初一状物作文 篇10

  时光穿梭,埋没了我的记忆,如今,我要去寻找那片属于我的根的地方。

  ——题记

  心中对故园的爱像海浪般把我卷入儿时的回忆……

  轻柔的阳光伴随着我第一次走入这个地方,那时我三岁。

  刚刚搬入新家的我,在餐桌底下跑来跑去,现在想来,我终于知道为什么自己没长高了。这个地方告诉我,乐趣无处不在,需要我去探索。

  四岁,在我嗷嗷的哭声中它陪我迈出了第一步。

  妈妈送我去幼儿园,我哭得像暴风雨来临,方圆一里都会听到!可是,这个地方小朋友的热情又让我懂了,世界虽然危险,但是爱与我同行。从此我最爱去的地方就是学校。故园对我的一生可谓影响甚大。

  六岁,与我同龄的小朋友们正和我探寻世界。

  阳光炙烤着大地,楼旁的下水管道正在往外喷水,园中长长的狗尾巴草随处可见,妈妈常常会把它编成一只可爱的小兔子,整的我们满脸羡慕,自己尝试却终结了无数生命;带着刺的月季花长得比我们高好多,可那却是女王独一无二的手杖;如果只拿它的花瓣,天真的我们就会把它制成自认为最香的香水;花朵鲜艳颜色与我们几个小女孩天真无暇的脸映出世界上最纯的颜色;长得矮矮的一种杂草,从中间掰开就会往外流白色的液体,那当之无愧是我们想象中的名贵药材;还有蜜蜂忙碌地飞在花与花之间,寻找最甜美的蜜;当然与她为伴的还有翩翩起舞的蝴蝶,无知的我竟认为它们是在给我表演精心编排的舞蹈。还有那些在草丛里跳跃的蟋蟀和在树上歌唱夏天的蝈蝈,他们将夏天交织出属于自己的色彩。还有甜甜的冰棍,融化了我的心。那是无忧无虑的季节。

  他让我体验了童趣。

  七岁,下雨的乐趣,数也数不尽。

  雨后天未晴,草丛中就会出现我们捉蜗牛的身影,遭殃的还有蚯蚓和西瓜虫。那无疑时最大的乐趣,而事后令人惊悚的是家长愤怒的眼神,而乐观的我们却不以为然。

  八岁,手里攥着妈妈给的钱,穿梭在熙熙攘攘的人群中,看着手中的鸡翅,就知道一会妈妈就会做香喷喷的可乐鸡翅了。

  九岁,头被磕破了,血不住的像我脸上流,而她给我的却是微笑的坚定。

  他教会了我快乐与勇敢。

  十一岁,含着泪不舍的看了他最后一眼,背过身轻抚那古老的痕迹,我们要走了。思念也被带走了。

  离开以后,我不知那两年发生了什么,不知为何曾给我荫蔽的大树残缺不堪,不再高大;不知为何一只蜗牛也看不见了;不知为何小小的生命之园被当做停车场;我对他的爱那么深,可是如今为何我只看到了它的残败?心中的爱让我痛,它顽强不屈的精神在我心头永刻,瞧,路边的角落不正是他对春天的回应吗?

  故园啊,爱,不会淡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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