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初一的我作文汇总九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作文根据写作时限的不同可以分为限时作文和非限时作文。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写一篇优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初一的我作文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初一的我作文 篇1
时光如流水,总是一刻不停的流着,它流的那么快,转眼间已经是20xx年了。20xx年的一切真是焕然一新啊!现在我们所在的地方就是世纪名城——东莞。
现在的东莞可是与以往大不一样了,人们特别注重环保、卫生,现在大家不会乱扔一点垃圾,为什么呢?那是因为现在有一种多功能能机器人。现在每个人都有一个多功能能机器人。多功能能机器人是以垃圾为能源的。多功能能机器人的脚下还有吸尘器,在路面上走的时候就可以吸取路面上的灰尘,并把它转化为能源,并加以利用。
20xx年的人们,都不用汽车了,取代汽车的是一种电脉冲自动鞋。它能感受到你身体里的电脉冲,只要你想往哪儿走,它就会带你走到哪儿。
东莞是一个大城市,用电量当然很高。那它的电是从哪里来的呢?让我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吧!在每一个需要用电的地方都会有一个健身房你没事的时候在家里锻炼一下身体就会有电了。而且楼上还有太阳能板,它可以吸收太阳光,让电源源不断地往家送。
水的问题我们也轻松的解决了。现在东莞的科学家发明了一种海水分解机,它可以把海水中的盐分分解出来,使海水变成盐和淡水这两种不同的物质。这样我们就既不用为盐发愁也不用为淡水发愁了。
20xx年的东莞是一个大人们的乐园;也是小孩子们的人间天堂。其实我们只要在努力一下,它就有可能发生在今天。
初一的我作文 篇2
因从小就生活在矿区里,所以生活完全和农村生活不接轨,自己就没有自己儿时的乐园,要勉强说起来的话,那就是奶奶家院子后面的小山坡。
那里没有鲁迅的百草园那么大,也没有像百草园中那么多的生物,也没有像百草园中那传神的故事,但那里有几棵树,有几丛草,有几朵花,于是,树草花构成了我儿时的乐园。
树很矮,很小,但它的树皮很好玩,一家工就成了一个口哨,树里人俗称“蜜的”,吹出的声音很好听,像小鸟的鸣叫,像小溪的流水声,像柔风的声音,清脆,婉转,醉人,宏亮,比贝多芬的《月光》还要好听呢!
草很表,很短,好处就是蚱蜢无处可逃,我可以不费吹灰之力逮到好多好多的蚱蜢,把它们放进透明的玻璃罐中,手抱信头,躺下来,将瓶子举上天,细细观赏几只蚱蜢打架的样子,别有一番滋味。
花很小,很美,小巧玲珑的它时常受到我连根拨起的“抚摸”,黄的,白的,个个都是那么可爱,那么小巧,那么迷人,味虽不香,但它顽强地生长在一个小山坡上,让人感到深深的暖意,它马上就成了比玫瑰荟萃,比百使清香的小花了。
我一点点得长大,小山坡一点点的变化,渐渐的,它终于被铲平了,铺上了漫长而又艰难的铁路,我的童年梦也因此被一点一滴地铲除,直到它完全没有,此时,我明白了,我已经踏上了人生的路。
“唔——”火车开过来了。
初一的我作文 篇3
岁月匆匆流逝,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的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科学技术、经济文化,真可谓一日千里。让我最为之赞叹的是我国航天事业的发展。
在小时候,每到夏天的晚上,我和奶奶经常坐到院子里一棵大树下的摇椅上乘凉。这时,奶奶就会和我说起嫦娥姐姐的故事。每当这个时候,我总会情不自禁地抬头仰望那璀璨的星空,对那浩瀚的宇宙充满了各种各样的幻想,渴望有一天,也能像嫦娥姐姐一样飞到那般奇妙而又美丽的宇宙中去。就这样,我心中小小的航天梦就开始萌发了……在以后的岁月里,我的航天梦伴随着我年龄的增长也越发的强烈。
到现在我仍然记得,2011年11月1日那天清晨,我们一家三口早早起了床,一起坐在电视机前等待“神舟八号”飞行器的发射。我们屏住呼吸,认真观看。“五、四、三、二、一,点火,起飞!”我们终于等到这一刻了,中国载人航天工程总指挥常万全在酒泉发射中心宣布:“神舟八号”飞船发射圆满成功!当听到“发射圆满成功”这句话后,我激动不已,跳起来高声欢呼:“耶!”那一刻,我真为我的祖国感到自豪。飞船发射成功,我感慨万千:中国的发展如此之巨大,中国的发展速度如此之迅猛。“神舟八号”的成功发射与“天宫一号”实现对接,并和此后的神舟九号、十号一起组成中国首个空间实验室,这标志着祖国航天事业又发展壮大,也标志着中国已经初步掌握空间交会对接的能力,拥有建设短期无人照料的空间站的能力。这不得不让我感受到了祖国航天事业的无限美好前景。有一句老话说得好:落后就要挨打。我认为,只有我们努力学习、奋发图强,才能跟上时代发展的脚步,才能令祖国更加强大。
岁月流逝匆匆,我已踏过了十二个春夏秋冬。在这些岁月里,我们祖国的航天事业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功。这一系列成功,不正证明了今天祖国的强大与繁荣吗?祖国,我真为你感到无比骄傲!
初一的我作文 篇4
色彩诠释了美,诠释了我,诠释了我的成长。
---------题记
童年,也许我会把天空画成红色,把白云比作蓝色,把山脉画成金黄色,因为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咬着棒棒糖的孩子,只是一个什么也不懂的女孩。那时的我一定是粉色的,而且是淡粉色的。我可以玩过家家,捉迷藏,可以把玩具仍的到处都是,因为那时的我只是一个孩子,我可以让爸爸抱我,妈妈亲我,向哥哥撒娇。因为我很轻很轻,我可以大胆地向爸爸索要幸福,向妈妈借来甜蜜,因为在那个穿着粉色上衣的幼稚女孩心中,快乐就是爸爸给的一颗粉色糖果,妈妈的一个深深的吻,一切都是那样简单。原来我就是那样单纯那样简单。
现在我认为我的色彩是灰色,但仔细想想后又觉得是耀眼的火红色。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觉得粉色太幼稚了,而幸福也不是人人都能给的,一个人独自回家的路上,我会孤独,面对着无尽的黑暗,忐忑的我会感到彷徨,接住一片残叶的我会为一个凋零的生命感到伤感。我必须和转角的童年说拜拜了,我必须脱下那稚嫩的外壳,因为现在的我会感到孤独,彷徨,伤心,愧疚,焦虑,悲痛……现在的我我变了,我开始抱怨:人,为什么要长大?为什么要变?我们懂的事业越来越多,也同时代表着更大的责任。
青春是五彩的,亦很短,它有着一层绚丽的七彩包装纸,在下面便是无尽的灰色,而它的心却是火红色的,也许你越过坎坷,一生都是火红的,而相反你没有做到,便会被无尽的灰色吞噬。比如……
在夏日炎炎的烈日中,军训无疑是最痛苦的事,但如果你坚持到底,学到的东西会令你回味无穷。
在一次考试中的落败,成为激励你成长的垫脚石,鼓励你做的更好,而你坚持了,也不失为一种成长。
在耐力跑时,你每次都会遇到困难的`瓶颈--极限,而你坚持下来后,迎接你的就是优秀的成绩。
这一件件的小事对我们来说不就是一种成长,一种磨砺吗?
如果你问我:你长大了吗?我会毫不迟疑地告诉你,“我长大了!”在我成长道路那不计其数的绊脚石见证了我的成长。
青春正茂的我是火红色的。因为我有着火的激情,火的坚持,火的奋发。
初一的我作文 篇5
这世上的万物都是矛盾的,有好的一面就有坏的一面,就像人人喜欢的金钱一样,虽然给很多人带来了幸福,却也给很多人带来了不幸。其实金钱本身没有价值,它的价值体现在用途上,有时轻如鸿毛,有时重如泰山。
钱是好东西,有时也是坏东西。有了它可以穿名牌、开名车、住豪宅…可以让人享受到一切美妙的东西,可以使人身价倍增,这都是无可厚非的事。但是钱也可以改变很多事情,它可以把原本公平的事情变得不公平了,它可以把一个清官变成贪官,它可以把一个好人变成罪犯。当然这些都是偏激的事实,但是也有好的一面,有了金钱,可以把城市变得更加美丽,可以建设希望小学资助更多的失学儿童,可以为广西干旱地区、青海玉树震区的灾难人民做出脱危解困的贡献。所以前者把金钱的价值贬值,后者把金钱的价值烁金。孔子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需要钱,但不能成为钱的奴隶。为了钱不择手段铤而走险是不可取的,为了钱拼命工作,不顾家庭团圆和身体健康也是不可取的。
都说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是万万不能的。现代人常说:“只要是用钱能解决的问题,就不算是问题。”没钱当然要承担贫困的痛苦,没有钱就不能衣食无忧,也不能救治病痛,更不能得到良好的教育等等。但是钱多钱少是有“度”的。保持良好的心态,生活乐观向上,精神境界富裕,这些都好过金钱的富有或是金钱的贫乏。只要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即使没有的到更多的金钱,也算是个富有的人吧。
所以,钱能够买来房子,但不能买到幸福的家庭;钱能够买到手表,但不能买到时间;钱能够买到药品,但不能买到健康。我喜欢钱,我讨厌钱,我因势而定。
初一的我作文 篇6
一次又一次的失败,让我觉得,成功离我太遥远了。做每件事都有秘诀,那么成功的秘诀是什么呢?
每天我都在哭哭寻找成功的秘诀,而幸运女神也将这答案于某天悄然送到了我的身边。
礼拜六的下午,结束了那上午毫无收获的比赛,当我掏出钱包准备打的回家时,却惊奇的发现钱包里的钱已经不知散落在何处。我哭哭寻找,也不见其踪影。
这个时间,想打电话叫妈妈来接我也是不可能的了。身无分文的我在万般无奈之下,只能选择土布走回家中。
对于路程我根本没有什么概念,只记得来时打的也要好久。刚开始,我就已经打退堂鼓了。
在冷风的打击下,我还是决定继续走。因为就算累,也比干站着冷死好。我哼着歌,努力让自己保持轻松的状态,快步的走着。
走了半个小时候,我已经没有力气了,但好像只走了一丁点儿路曾。我先坐在路旁休息,在快走半小时之后,我已经出汗了,经风一吹,就更冷了。我坐在路边,不停地吐着白气。
前方是个岔口,一路是同乡我所走过的路,而另一条则是我不清楚的路,这条未知的路我虽然不清楚,但很有可能可以更快地回家。在经过深思熟虑以后,我决定,走这条我并不熟悉的路,这条路也许会是一条捷径。
但可惜,我的选择是错误的,我选择的路通向了我完全陌生的地方,我只好重新回到岔口,再走向正确的路。
在走过不知道多长的路之后,我终于看到了学校。我完全忘记了疲惫和劳累,飞奔着回了家。
在家中,我仔细回想了我这天回家的过程,其实就是我寻找成功的过程。在途中,我的累,无力,想放弃和走岔路,都是我在成功道路上所受到的挫折。而我,面对这类挫折,自始至终没有放弃,才获得成功。
我已经找到了成功的秘诀,那就是坚持,面对挫折永不放弃,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
要相信,成功就在前方!
初一的我作文 篇7
老师,作为学生的我希望您能真正地了解我。我应该是一个名副其实的阳光女孩,我乐观、开朗,一切伤心,痛苦烦恼,都会被我抛之九霄云外。在同学们的眼中,我总是那么的野蛮,那么喜欢撒泼,那么张扬,那么坚强,那么暴躁,那么豪爽。
我承认在同学面前我是野蛮的,是张扬的,是暴躁的,但这并不是我最真实的一面,野蛮、暴躁是被环境所迫,如果你对他们心平气和的,他们有的会把你当成一股空气,爱理不理。也许你会质疑我的话,但这些都是我曾用行动证明过的。张扬是我的个性,我并不是为了吸引他人的注意力,只不过这是我从小到大独一无二的性格。我曾思考过邵老师说的话,我也想过要用丰富的学识来充实自己,虽然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但我会慢慢改变的。
我自己认为,在老师眼中的我是最真实的。我是一个敢做敢当的女孩,对于我最喜爱的老师,我会毫不掩饰内心的爱慕与敬爱,从程度上说,我最喜欢的是我的语文老师,她心态好,有气质,学识相对来说是丰富的;起初我有点讨厌科学徐老师,好几次上课就因为老师不给我发言的机会,顿时心中的愤愤不平脱口而出,但是星期四晚上我只是和徐老师发表了一下意见,后几堂课上,老师给了我很多机会,我从心底感谢徐老师;开学初,我很喜欢教我英语的余老师,她对待工作一丝不苟,在几堂课上,我越发感觉到了余老师的那股认真劲,看着老师为了我们一遍遍的讲解,我也开始努力了。但前些天我对余老师的喜爱之情减了几分,当我走进办公室,和余老师一起走出来时,本想接下老师手中那一堆厚厚的作业本,但由于不好意思便没有这样做,当余老师满脸微笑的与我交谈时,我体谅了老师,不禁感到惭愧,觉得自己不应该因此减少对老师的喜爱;对于我来说,我觉得我们的班主任是一个好教师更是一位好母亲,邵老师总是以笑待人,有好几次我鼓足勇气想和邵老师说我内心最真实的想法,但好几次都退缩了。我想按着您说的去做,但环境、社会总是迫使我们做一个蛮横、不讲理的人,您说要把QQ给你,其实我很想给你,但由于我的签名是从电脑上复制下来的,不太健康,所以不敢给您。数学以前是我最喜欢的一门课,但老师总是漠然的对待我,上课时,我旁边的同学都有发言的机会,而我一个学期也只有发言过一、两次。由此我讨厌数学,真想大胆喊一声:“数学老师,我讨厌你”!
瞧,这就是我,只要一开口,快乐就从心底涌上来,因为在我身边所发生的每一件小事,我都能编出一首首朗朗上口的快板歌,如果和同学有了争执,不到十分钟,就和解,而且似乎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正因为如此,在和男、女同学交往、交流时都是比较愉快的。所有的争执在我心上最长能待一天,但每次事后,我都会后悔自己的话说得太狠……
看,这就是我,一个奇怪的女孩。
初一的我作文 篇8
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被描写成一个十分聪明的人,并且又是难得的奇才,简直成了智慧的化身。但对于这位被称为“一代忠臣,一世良将”的人,我觉得还是应该对他进行一分为二的审视。
雄才大略
诸葛亮少年时隐居隆中,他精通天文、地理、军事、政治。自刘备请他出山后,他就展示出“未出草庐已知天下三分”的卓越才能。他对蜀国尽忠职守辅佐了两代君主,屡建奇功,使蜀国很快就与吴、魏成了三足鼎立之势,直乃忠良的代表,人臣的楷模。
然而,诸葛亮就没有不足的地方吗?
用兵之要,先于择臣
“用兵之要,先于择臣”。就是说,一个人会不会用兵就要看这个人会不会用将。而诸葛亮身为蜀国军师,却在关键的时刻用错人,这是不能容忍的。在赤壁之战中,蜀国坐收渔翁之利,曹操兵败华容道。此前,在布兵时,诸葛亮若将关羽、张飞或关羽、赵云的位置调换一下,那么,既让关羽还清了曹操当年过五关斩六将时的不杀之恩,而且还让张、赵二人中的一位能顺利捉住曹操。然而料事如神的诸葛亮却并未这样做,从而铸成大错,为蜀国最终被灭埋下了祸根。
资质、勇气和聪明
在蜀魏相争中,蜀国和魏国的实力相差悬殊,况且刘备死后,蜀国元气大伤,可诸葛亮却六出祁山,攻打魏国。当时,吴国陆逊还在,倘若蜀、魏联手,来个东西夹击,那么,魏国唯一有才能的人司马懿,也会在东西两线长途奔波中失利。然而诸葛亮却一意孤行,只愿这样做,也没有这样做,结果屡战屡败。由此可见,诸葛亮此时已只有愚勇而无自知之明了。
后来刘备昏庸无能,刘备在临终前曾有遗命:“如若小而无能,军师可取而代之。”诸葛亮不但没有取而代之,反而硬要扶助他,从而造成“扶不起的阿斗”的遗憾,虽成就了个人名节却误了国家大事。
初一的我作文 篇9
好像辛酸苦辣不少,有了你,又仿佛甜蜜幸福很多。你是我最美的伤痕。——题记
在那个宠物店门口,我一再迟疑。看着路人毫不犹豫地从你身旁跨过,我告诉自己,你只不过体积大了一点点,狗不可貌相。
我战战兢兢地踮起脚尖从你身旁溜过,偏偏一颗石子不偏不倚就在我想开溜时砸中你卧着的脚趾,我恐惧至极地从你眼里看出了一丝怒火,我们都跳了起来,我被吓愣在原地,呆瞪着你。你冲后面恶作剧的男孩子吼了一声,却冲我摇摇尾巴,仿佛咧嘴笑了。我忽然惊觉这仿佛梦境,不然就是奇迹。我向你挪去,轻轻拍了拍你的脖子,“我还有事呢,回来再看你好不好?”我摘下一朵茉莉,放在你的白爪子边上,给了你一个隔空飞吻。
十天之后,我想尽办法买下你,带你回家时,你似乎一脸的欣喜?你要叫什么名字呢?对了,叫茉莉吧。
我让你随意在我房间里散步,在我床上不亦乐乎地翻跟斗,在床边傻哼哼地“吧嗒吧嗒”啃饼干,所以现在才会在角落都有我傻瓜一样的感伤。
我一直觉得你是傻大个儿,哥哥也总是举着你的爪子点着你湿漉漉的鼻子加“愣家伙”。你傻傻地闻我的布鞋,还轻轻地啃;你把我的袜子顶在头上;你还把我同学送我的第一个生日水晶球当毛线团满地滚……
你傻傻地走了。
你难道不爱我了?我委屈地坐在窗边看你吃剩的饼干碎屑,它们不好吃?
又走到那个宠物店门口,空落落的,你连一根毛都没留下,走得干干净净。我叹口大气,把你的记忆锁起来,珍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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