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中学生作文6篇
在平平淡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大家都不可避免地会接触到作文吧,作文是人们把记忆中所存储的有关知识、经验和思想用书面形式表达出来的记叙方式。写起作文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学生作文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学生作文 篇1
作者憎恶的“死水”不仅仅是路旁的一个臭水沟,而是有更深刻的象征意义,死水读后感。从诗人闻一多创作、发表、出版《死水》的有关情况可看楚“死水”象征的社会现实:
一、从《死水》的创作时间看,“死水”是美国社会的象征。 《死水》创作于1925年4月的芝加哥,华美外表的下面是污秽和罪恶。这样的“死水”,不正是美国社会最真实的写照吗?
二、从《死水》的发表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北洋政府。 1926年3月18日,震惊中外的“三一八”惨-案发生。闻一多先生怀着满腔义愤,声援学生的爱国斗争。他选择此时发表《死水》,正是用以表达自己对北洋政府的深恶痛绝。也就是说:这个北洋政府已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那就让它见鬼去吧。
三、从《死水》诗集出版时间看,“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1927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闻一多先生对于祖国的美好希望破灭了。1928年,他编成他自己的第二部诗集,取名“死水”出版,作为向诗坛的告别。他亲自为诗集设计了封面与封底,采用的是通盘的黑纸。整个封面封底散发着忧郁、沉闷的气息。人们看到这以“死水”命名的黑色诗集,心中就会浮起“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的诗句。这个时候,在闻一多先生心目中,“死水”象征的是黑暗的中国现实。
诗歌中反映的厌恶、失望是作者理想中美丽的祖国形象在现实面前碰壁后产生的一种过激情绪,读后感《死水读后感》。而隐藏在揭露丑恶的背后,是对祖国无比强烈的眷恋之情和为祖国利益而献身的决心。死水 闻一多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 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 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也许铜的要绿成翡翠, 铁罐上锈出几瓣桃花; 再让油腻织一层罗绮, 霉菌给他蒸出些云霞。 让死水酵成一沟绿酒, 漂满了珍珠似的白沫; 小珠们笑声变成大珠, 又被偷酒的花蚊咬破。 那么一沟绝望的死水, 也就夸得上几分鲜明。 如果青蛙耐不住寂寞, 又算死水叫出了歌声。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 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 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 看它造出个什么世
闻一多是最早提倡和实践新格律诗的诗人,这首诗也是实践其新格律诗主张的范例。
闻一多在《诗的格律》中主张“诗的实力不独包括音乐的美(音节),绘画的美(词藻),并且还有建筑的美(节的匀称和句的均齐)”。这首诗完全符合他的上述主张。
首先,从音节上看,该诗具有音节的和谐美,这主要表现在诗的节奏上。这首诗的节奏非常整齐,每一行诗都有四个停顿,如:
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清风/吹不起/半点/漪沦。不如/多扔些/破铜/烂铁,爽性/泼你的/剩菜/残羹。
这里,每四个停顿又是由三个“二字尺”一个“三字尺”组成,这样整齐的停顿,使这首诗的音节十分和谐,就如同四拍子的歌曲一样,使其节奏具有了格律化的音乐美。这首诗的音乐美还表现在韵律上。全诗除第一节外,第二、三、四、五节都采用隔句韵的形式,并且每节换一次韵,在统一中有所变化,使声律整齐而不呆板。这也就使新格律诗与旧格律诗在形式上有了明显的区别。另外,这首诗的首尾两节都用“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做首句,这种复沓不仅在意义上是一种强调和呼应,在韵律上也有回还往复之美。
其次,这首诗的建筑美也是显而易见的。所谓诗的建筑美,是指诗行与诗节的排列均齐而言。这首诗共五节,每节均四句,每句九字,做到了节的匀称,句的均齐。每节诗都四四方方,整整齐齐,好像一座有棱有角、刚劲挺拔的大厦,具有建筑美。
再次,这首诗也具有较强的绘画美。这主要表现为诗的词藻美上。诗人在描写死水时,特别注意选取那些易于引起人们视觉联想的.词藻,以加强诗句的绘画美感。如诗中既有色彩丰富、鲜明的“翡翠”绿,又有“桃花”红,“珍珠”白,再加上“罗绮”、“云霞”、“绿酒”等描写,使死水显现出繁复的色彩来,这无疑大大增强了诗歌的绘画美。诗人用美丽的色彩来描绘死水的“表”,当然正是为了有力地揭示它那丑恶的“里”。表与里的强烈对比,造成强烈的反讽效果,犹如漫画中的夸张,修辞中的反语。
《死水》一诗相当成功地实践了闻一多自己的诗歌主张,不愧为诗人众多诗作中的精品。
中学生作文 篇2
郑成功曾说:“养心莫若寡欲,至乐无如读书。”是的,我也深有此感,十四年来,书已成为我旅途中最好的伴者,陪我度过这熠熠年华。
幼时孤僻,父母又工作在外,自卑与寂寞像层层细丝将我包裹起来,让我像个格格不入的茧,没什么朋友,却只有书。那时的简写本《小妇人》让我知道了什么叫坚强,什么是执着与争取,使我渐渐开朗起来,从而打开了我的世界。后来又读维克多的《悲惨世界》,女人若汀使我深感同情怜惜,也知道了一个母亲的艰辛与不易。当为女儿剪去一头如瀑金发的若汀被敲掉了门齿之时,我不禁为这母爱所动容。
随着时间推移,我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偶感生活枯燥之时便拿起一本书来读,世界也就似乎随之而亮起来。有段时间心情阴霾,便读了一些谢婉莹的诗,那些绝不同于席慕蓉的悲戚与安妮宝贝的阴郁的文字,清新而纯挚,仿若拂面而来的一股微风,抚平了我心中的伤痛。
十二年华时曾向往爱情,读了许多可悲可泣的著作,曾为爱斯梅拉达的惨死不值,也曾为罗密欧与朱丽叶哭泣;曾为《失乐园》中爱到极致却双双赴死的主人公疑惑,也曾为“杨宗回马杨妃死”的玉环不甘。直到后来读的纳兰词,容若与卢氏赌书看花,最终她欣然而去,他立于残阳之下,为她写下“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的千古名句。直到那时我才恍然,原来一场爱情也可以这样,平淡,却也颇得茶香,浅浅袅袅,相守不疑。
但当然也要等到一个适当的时候,才会有这样的感情。想到这里,我豁然开朗,心中仿佛射进一股金色光束,“腾”得温暖明亮起来。
现在初三的学习生活日渐紧张,但我仍会挤出读书的时间,每当受到打击,便用《飘》中斯佳丽那句著名的“明天就是另一天了”来鼓励自己;每当怯弱,就读读《简·爱》;每当怀旧思念,便拿出那部《东京塔》。每当我的目光遇见文字,心与世界便变得不再一样,如雪后新阳,初光熠熠。
书,点亮了我的世界,点亮了我的生活。
中学生作文 篇3
仲秋前后,和我一起摘红柿去。
阴雨过后,万里无云的早晨,头上是一碧如洗的蓝天,脚下是松软苍黄刚收过的田地,挎上篮子,扛着长长的竹子做的夹杆,走出家门,远远望去,田间地头一棵棵柿子树在旭日下泛着桔黄色的光。
跟上我的脚步,嬉笑着走到第一棵柿子树下,抬头仰望,简直和传说中的摇钱树一样绚丽多彩,昔日一统树冠的绿叶,而今,或落或染,早已风采不再,寥寥的几片残存,也只能充当红黄色主调的点缀,风吹枝摇,偶有几片怅然飘落,让人顿生“逝者如斯夫”的感觉。
柿子们则人丁兴旺,闹得正火,成串成串小灯笼似的挂满一树,像一颗颗晶莹剔透的红、黄宝石,把点点金光尽情炫耀。整棵柿树红、黄、橙、绿融作一团,映着如洗的蓝天背景,真知道是哪位大家的妙手神笔。
眯起你的眼睛,尽力避开名画的干扰,狠狠心举起手中的夹杆,选择腥红欲滴的柿子,缓缓夹住纤细的枝柄,轻轻转动手中的夹杆,只听“啪”的一声脆响,一颗红柿,也许还带着一片绿叶,就这样被你摘离枝头,你把夹杆慢慢落下,我会飞快跑过去,从杆头取下第一颗红柿,捧在手里,柔软光滑的感觉由手及心,举在空中,晶莹欲滴的诱惑由眼至口,我早已垂涎三尺!
你扔下夹杆,顾不得再摘,蹿过来,唯恐我独享这第一颗美味,打闹中我们坐下来平分。天蓝如碧,树挂满金,秋风抛玩着偶尔飘落那片红叶,大雁巡视着空旷的大地,你我两个孩童就坐在这锦绣的大地上。我咽下口水,拔去红柿的枝蒂,小心将它平掰为二,一半递到你的手中,一半送到自己的嘴边。浸心渗脾的甜润,如蜜似露般的柔滑,回味二十年,至今尤在。
一个早晨,满满一篮的收获,甘甜在口,回味在心。故乡的柿子,留给我一份经久的甜蜜。
中学生作文 篇4
转身回看,我已度过了十二个春秋。许多少人、事早已在大脑的某个角落被淡忘,而总有一些东西,在记忆深处,永远不会被忘记。
七岁的一个暑假,我在商场看到一个可爱的小狗存钱盒,很是可爱。我拉着妈妈的手,不停地央求她给我买,但意志坚决的妈妈还是没有买,沮丧的我只得随妈妈回家。
第二天中午,正津津有味地看电视的我被厨房里的妈妈叫下楼去买盐,说来也怪,妈妈硬是没有找出零钱,便给了我50元。一出门,可真是“背灼炎天光”,夏天的一切都被太阳烘烤着,我一下冲进小卖部,人可真多啊!瘦小的我好不容易挤进去。一位老爷爷在卖东西,他的鼻梁上挂着老花镜,行动很是迟缓,周围顾客的拥挤和喧闹显然让老爷爷有些招架不住,尽管他已经在尽全力应付消费者了,但仍然有焦急的顾客在催促着:“你还没找我钱呢,应该找我八块!”“我要的是两斤!”
我似乎在所有顾客中显得格外耀眼,因为老爷爷撇开那些吵闹的顾客笑眯眯地接待了我:“小朋友,你要买什么呀?”“爷爷,我要一包盐!”说着。我把钱递给他。一袋盐2元,后面的人不停地拥挤,爷爷一慌乱,拿着48元与刚才我给他的50元一起给了我。抓着钱,走出人群,我才发现:多了50!
我正想折回店里,脑袋里忽然浮现出20元的小狗存钱盒,20元对于幼小的我可是一个大数目,妈妈不给我买,我就自己买吧!想到这,我迅速把50元藏进兜里,头也不回地跑回了家。
“小朋友,你多拿了我的50元钱走!你怎么不还给我?那可是我的血汗钱哪!”一个挂着老花镜、满头大汗的老爷爷从房间外冲进来愤怒地说。我害怕极了,一下子坐了起来。——原来只是个梦。尽管只是个梦,却如深水潭中闯进来的一块石头,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复。深夜里的我不安地思索着:“到底要不要把钱还给老爷爷哪?要是还了,我就没有小狗存钱盒了,但是不还,我就拿了老爷爷的血汗钱,我的心就一直不会安宁。老爷爷卖东西时吃力的样子、那挂在鼻梁上的老花镜、那满头的大汗、那亲切的接待就像无法驱赶的恶魔总浮现在我的眼前,我得把钱还给老爷爷!”
第二天,我一五一十地把事情告诉了妈妈,妈妈带我去跟老爷爷道了歉,老爷爷并没有责怪我,还说:“小朋友,知错能改就是好孩子。”听了这个,我就像拥有了十个小狗存钱盒一样开心。
虽然这件事已经过去很久,但每每想起,嘴角还会扬起微笑。我为自己点个赞!
中学生作文 篇5
一
正是乍暖还寒时,不阴不阳的天气比起秋日更能勾起人的闲愁。我呆呆地坐在书桌前,摆弄着几本习题册和一摞草稿纸。许是待在学校的时日久了,胸中充斥着莫名的愁绪。实在无心去研究这个函数或是演算那个公式,只得拿起笔在草稿纸上划出一个圈,一次又一次地将它涂黑。
末了,又觉无趣,我扔下笔,于是盯着那个黑色的圆出了神。它比起一整张纸实在是算不上大的,在那一片洁白之中的一点黑,就如同是一颗人诞生时便存于肌肤的痣。
二
很久很久以前,我还只是一个未学会行走的小孩。那段为母亲搂于怀中如何哄逗、如何照料的时光,自然是不能在脑中留下多少痕迹。然而有些东西却是深切地印刻在了灵魂之上轻柔怀抱着我的胸膛之上、锁骨之间,那一颗黑色的痣和这之上总是微微上扬的唇角。
对于孩子,哪怕长再大、走再远、儿时的记忆再模糊,被母亲轻轻怀抱的温柔是永远无法被本能和灵魂所忘却的。它就犹如注定牵绊着你、将你与那个永远爱你的女人相纠缠的血缘亲情给你打上的烙印,又如天生而来便无法抹去的痣。
三
再长大些,放下幼儿园的小书包步入小学的我早已不再依恋母亲的怀抱,有缘得见那颗痣的机会原本也应没有了。然而凡事总有例外,但这例外实在算不得好例。
那是晴朗的一天,如果没有发生那件事的话,应该会是个美好的夜晚吧。
缘由已无从查起,幼小而懵懂的我即使记得,恐怕也不能完全明白上一刻方和颜悦色的父母究竟为何会突然晴转雷阵雨。待我回过神来,父母已是大战三百回合后了。
与母亲大吵一架(那并不是他们第一次吵架,也不是最后一次,却是最激烈的一次)的父亲离开了家,过了好几天才回来,不过这算是后话了。
母亲在父亲离开之后,像是终于决堤的洪水,抱着我嚎啕大哭。
那时家里还没有日光灯,只有光色昏黄的白炽灯。我的头被按在母亲的胸前,惨淡的灯光打在她胸口,我的眼前只有那一片如光色般粗糙的皮肤和那醒目的一颗痣。
蓦地,我鼻子一酸,泪水就像断线的珍珠,一颗一颗不要命地往外滚,滚出了我的眼眶,滚上了母亲的胸膛,打在那颗黑痣上。我于是就这样哭了起来。
母亲听得我的哭声,未曾呵斥我,也不尝拿我出气,反而是匆忙止住哭声,顾不上自己被泪水肆虐得一塌糊涂的脸,反倒手忙脚乱地为我拭去泪水,强露笑容逗我开心。在倦意和困意双重袭击之下,我终是止住了哭泣,偎在母亲怀里,听着许久不曾闻得的安眠曲,又一次被源起于灵魂深处的温柔包围,陷入了沉睡。在盍上眼睑前的最后一秒钟,我所得见的还是那一颗乌黑的痣。
四
在我更长大后的中学期间,因为家离得远而不得不住校,与母亲相处的时间变得更短了。每每从校返家,母亲总站在门前等我,守望我归家的脚步。她总是在我近了、再近了之时,控制不住早蠢蠢欲动的双腿,迎上来。然而她知道我不喜欢她碰我的书包;她又是大龄产妇,与我年岁相差得大,总不知该找些什么话题,于是最终在几次轻轻努动双唇后开口,却只道一句话:你回来了。
我总是被这样那样的事烦心,每每都只淡淡地回复一个单音节:嗯。而母亲永远热衷地告诉我她又做了我爱吃的菜,要我快放下书包洗手吃饭。
母亲自我住校之后便变得有些黏人,总要求和我一起睡。她总有些吃力地将已经只和她差半个头的我搂在怀里,给我讲她在家务和工作之中发生的琐事之琐事;而我也由此能再见到那颗痣。有时候她也会发觉我的注意力都在她胸前的痣上,于是给我讲这颗痣的故事:母亲儿时曾遇到过一个算命先生。那先生一见母亲胸前的痣便连连说母亲气运好,是注定要戴珠宝项链的命。母亲一高兴就给了他几分钱(这已是母亲难得零花钱的大半了)。
母亲似乎特别热衷于给身为无神论者的我讲这个有关封建迷信的故事,然而早已年过不惑的母亲除了劣质的银制婚戒以外没有其他的首饰。而这之后父亲从海南出差带回来的那条珍珠项链,她却是以一种溢着称意和满足的神情将它环在了我的脖子上的。我不喜欢首饰,于是那项链最后的结果不过是被母亲小心翼翼地包好、有些惋惜地锁在了柜子深处。
那一天之后每个与母亲共处的夜晚,我总是紧闭着双眼,将泪水含在眼皮之下,再没有去看母亲的痣、看那深沉得要将我溺毙的温柔。
五
指尖湿润的触感终于使我回过神来,才发觉草稿纸已湿了大半了。
泪光之中,我复拿起笔,在草稿纸上又画了几个黑色的圆,将它们与原有的那个串成一条项链……
中学生作文 篇6
微许飘零意。漫掩书,闲萦西风,落花无绪。寂寞冷香天付与,一寸万缕千丝。即吹去,不数别离。何必沉吟忘飞回,无须问,此雪为旧迹。
——《金缕曲》清冷的风吹拂在脸上,像双大手满怀着宠溺,像张脸庞携带着微笑。然后,一碰即散,形成抓不住的过往。
——题记
当燕子驮着夏天的影子乘风归去,当地球绕着太阳渐渐旋转一周,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延伸向地平线,我才不得不相信,那个老人,真的已经逝去了。
记忆里,那个老人有着蹒跚的步伐,那个老人有着粗糙的大掌,那个老人有着苍白的微笑。但那步伐不缺沉稳,那大掌依旧温暖,那微笑和蔼斯。
温暖的午后终于有了点冰凉的步调,一条生命离我而去,去了很遥远的西方。在奶奶的口中,是极乐世界,在大婆婆冰凉的泪中,我们孩子终是明白了什么是死亡。不止一次遇到过这种情况,但近亲和远亲,谁都知道什么时候该哭泣,该流泪。于是,第一次与死亡那么近,不是肢体上的近,而是心灵上。
她是我的三婆婆,她总是对我们孩子很好,所以,叔叔阿姨对三婆婆也很好。妹妹哭的很伤心,没有几年前大太太死时那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过去与三婆婆有关的记忆,现在已完全变成了回忆,再到以后,将会变成追忆。岁月不饶人,很久以前我就听说过这五个字,再晚一点,我开始对它有了一点了解,后来,我以为我已经将它充分剖析,可直到现在我才发现,不是我认识了它,而是它明白了我,我也许,要到很久很久以后才会真正的了解。想着想着,仿佛回到了当年拉着三婆婆的手,看到风筝卖风筝,看到鸡腿买鸡腿,无聊了还可以和她聊天的日子里。有种感情在心里慢慢破土而出,突然……突然之间觉得有些东西忍无可忍,有些东西控制不住,蓦然回首泪水已经顺着脸颊流下,一瞬间想到很多很多事情,想通很多很多道理,剖析很多很多感情,一件一件往事从心里浮起,一件一件的,一件一件的……无论多小的小事都从心里浮起,关于三婆婆的,关于大家的。仁厚黑暗的地母啊,愿在你的怀里永安她的魂灵!
以前,我曾经养过一条狗,后来它死了,悲哀仅在一夜之间,有了新事物,也就放开了,这一次,也许悲哀依旧不会长久,但我知道,它不会消散,而会开花,会结果,会在我的心里,生根发芽。为逝去两个字,买下更深的见解。正如一句话说所说:我们总要走一些陌生的路,听一些陌生的歌,看一些陌生的风景,等到某个不经意的瞬间,发现我们以为某些不会忘的事,全部忘了。
我们始终在慢慢忘记,慢慢成长,用很多事,很多人铺成路,踏其前行。我们身后依旧会有人怀念,身边依旧会有人逝去,但我们也依旧在自己的世界里,默默呐喊,默默彷徨。
如果行的话,流年,岁月,时光,请别带走我的记忆,别留下我独自一人,书写往后的时光,勾勒动人的篇章。
渐行渐远渐无言,弹指弹唱谈笑间。逝去的,并不只是人,还有时间,也许在很多年以后,不论是遗忘还是忆起,都会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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