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合同

时间:2020-10-25 18:02:55 承包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荒山承包合同4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荒山承包合同4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关于荒山承包合同4篇

荒山承包合同 篇1

  甲方(发包方):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经村民委员会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通过决定对进行承包,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章荒山概况:

  1、位置:

  2、面积:_____

  第二章承包期限:_____年,自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第三章承包费及交纳方式:

  1、承包费为每年按20900斤小麦折算支付。20___—20___年每年按25000元,以后按当年11月30日当地面粉厂小麦收购价格折算承包费;签订合同时先支付20___—20___年两年承包费50000元,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费,先交款后使用。

  2、乙方向甲方交纳承包费时,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收据。

  第四章土地的拨付:

  1、甲方交付具体林地时,双方应签署标明具体林地方位、坐落、四至、面积的书面坐标文件,并应于具体林地上实地树立界桩界标予以明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2、承包期限以双方签署交付文件的日期起算。

  3、甲方未按协议附件确定的时间交付山林地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对具体林地的坐落、四至、面积等提出异议的,双方应积极配合,协商解决。规划公益林地,不能转让。

  第五章承包权

  1、甲方保证所发包的土地使用权四至及土地使用权属等无纠纷,如有他人以四至及权属不清为由阻止乙方正常生产经营的,甲方帮助协调处理。

  2、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本协议享有的使用、收益的权利。

  3、乙方不得在林地内建设永久性建筑,不得采矿。

  4、承包期届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第六章成果权

  1、乙方在承包林地经营中所产生的成果由乙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其设施、设备等财产上,以及其他经营成果上设有抵押、质押以及其他担保权益,但不得以承包范围内土地所有权设定上述抵押、质押。

  第七章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益义务为:

  (1)甲方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

  (2)甲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甲方应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4)甲方应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5)承包期内如甲方须采伐该片林场内林木、进行采石、取土、修坟等活动,应当提前十日通知乙方,并且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若甲方从事上述活动与乙方的正常经营存在冲突时,甲方应当先行与乙方进行协商,且应当在经过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上述活动;未经乙方同意,甲方若进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活动,应当视为甲方违约,此时乙方享有解除权且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因上述活动所遭受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6)甲方拥有该地块承包土地及交接清单中列明的地上附着物的所有权,乙方不得破坏。

  (7)乙方负责打深水井一眼,优先供给村民用水,整理规划建设村到山顶道路,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负责协调关系,确保道路畅通。

  (8)在合同期内,甲方有义务为乙方在打井、用水、用电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乙方因打井、架电、铺设水电线路需占用甲方土地时,甲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9)林地防火由乙方为主,甲方配合,双方管控,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为:

  (1)乙方在该处土地上只许从事农业种植、养殖项目。

  (2)乙方承包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乙方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乙方的承包经营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法律法规。

  (5)乙方应当根据本协议及时支付林地承包费,逾期30日不缴纳承包费用视为乙方违约。

  (6)合同期内乙方自主经营,有权对荒山进行利用、管理、使用、受益。同时乙方应当按照政策法律要求,搞好封山育林、防盗等措施。

  (7)乙方对其经营活动进行封闭式管理,甲方或其他无关人员经乙方许可后方可进入。

  (8)本承包协议签署后,双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也不得因双方的分立、合并或组织机构发生变更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9)国家因环境保护、公共事业等目的征用本协议承包林地,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双方友好协商善后事宜。

  第八章特别约定

  1、在承包期内如遇有特殊情况(如政策变动、国家征地等),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对该处地块上投资的项目(承包前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除外)的赔偿归乙方所有。

  2、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如乙方未继续承包,乙方在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含房屋、水利设施、电路、树、围墙等)由乙方在合同期满前之日起30日自行处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权利,合同期满之日30日内未自行清理,乙方所有权益及乙方所投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对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资产和权益进行处置。超出合同期限乙方未自行处理,承包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及资产,除上述约定外,乙方需每日支付甲方本合同约定12年总承包费用的2倍作为违约金同时支付同期超占期间的承包费。

  第九章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除按相关条款执行外,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该处违约金为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处经济损失不仅包括直接损失,还包括期间损失以及守约方依本协议应当取得的预期收益。

  第十章附则

  1、本协议签署后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交接记录、附件等,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约束力。上述补充协议等文件不得与本协议的基本原则发生冲突或抵触,其对本协议有关内容进行明确化,具体化的,以其为准。补充协议等文件之间发生冲突的,以后出具的文件优先于前出具的文件。

  2、双方对本协议的理解发生冲突的,应根据本协议的目的和基本原则,诚实善意进行解释。

  3、本协议部分无效或不被法律认可,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4、因本协议的签署、履行、续展、变更、解释、终止、解除等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到提交诉讼解决。

  5、本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成立,甲方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_____批准后,发生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20___年__月__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职务: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为有效开发利用甲方荒山、荒沟资源,增加甲方集体经济的收入,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荒山、荒沟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标的的位置、四至范围、面积、权属:

  1、位置:

  2、四至范围:

  东:南: ; 西:北:;

  3、面积:

  4、权属:标的物为甲方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甲方具有处分权。 甲乙双方盖章确认的四至范围示意图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一。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30年,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日。

  第三条、承包费用及支付方式:

  乙方自承包之日起,在承包地内如挖沙、取土所得费用,按纯收入的 %向甲方提交,做为集体经济收入。

  第四条、本合同条款,甲方保证已经组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并获得村民或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即视为承包事宜已通过民主议定程序。

  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作为本合同书附件二,甲方保证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的真实性。

  第五条、通往承包地点的道路、便道,乙方有权无偿使用和进行维修,不需另行支付费用。乙方因承包经营需要从甲方处接水、电,甲方应当允许,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在承包年限内,乙方在对承包土地开发、建设、利用、经营过程中,如果与村民发生矛盾,甲方有义务予以协调处理。

  乙方在办理立项、建设、规划等事项审批时,需要甲方提供手续等方式协助的,甲方应当予以协助。

  第七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由主张本合同无效,包括不得以程序、权限等理由主张无效。否则,视为违约。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况发生改变,而影响双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承诺,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支付违约金以外,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和可得利益。但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均不需负法律责任,但应及时书面告知对方,并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确认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3

  甲方:邓成斌 邓友湘

  乙方:浆水乡洛阁村一组

  一、乙方将本组所有的坐落在高岭背的部分荒山约320亩发包转让给甲方经营。此片荒山的四至界线分别为:面对该山,北(下)至山脚田埂,南(上)至山***脊分水处(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东(左)至与小塘村山岭交界线,西(右)以高岭背莽梅高压电线下 (具体情况见示意图即本合同书附件)。三、承包费用为112000元,大写壹拾壹万贰千元整。

  四、承包费用的交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合同签订生效之日一次性付清。承包费用为承包期内的一次性费用,即承包期内,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收取、索取与承包荒山有关的费用(比如管理费、使用该山内简易公路的.使用费和其它赞助费或木材等物资)。

  六、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即获得此荒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甲方在承包期内的经营管理方式、股份组成由其自主,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进行干预,任何个人不得在此荒山范围内进行开采矿产、开荒耕作、砍柴烧炭等生产活动。如遇国家(县政府及其以上政府、乡政府、村委会)征地开矿、修路等开发,土地征用费归本组(乙方)集体所有,乙方要履行向土地征用方索取林木赔偿费、因征地开发而造成的经营补偿费的义务,该两款项无条件地全部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扣留。

  七、现有进山公路和此荒山中的简易公路属乙方所有,任何个人(含承包方)不得耕作侵占和损毁,但在承包期内,甲方可以无偿地作运输使用。

  八、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期满,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甲方所有。承包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本村村民私自进山零星盗伐林木,乙方必须履行配合、协助司法机关查处案件和甲方向肇事者索要赔偿的义务。合***同期满即到20xx年1月1日后,此荒山内的地表附属物包括一草一木都属乙方所有,林地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即归乙方,但甲方有优先再承包的权利。

  九、此荒山四至界线若发生纠纷争议,乙方必须无条件的出面调解并妥善处理,调解处理费用开支由乙方负责。因四至界线发生纠纷造成承包范围内的面积减少了10亩以上(含10亩)时,承包费用酌情减少,具体情况另行议定。

  十、甲方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只能也必须用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农、林业和养殖、药草种植用途;在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甲方拥有原承包荒山范围内的一切使用权、管理权和处分权,乙方不得干涉。

  十一、乙方同意甲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取得的收入全部归甲方享有,乙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十二、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三、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因下列情形发生改变,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书约定内容履行各自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

  2、甲乙双方名称改变;

  3、其它情况。

  十四、本合同书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合同视为本合同书的有机组成部分。

  十五、如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自双方签章之日起产生法律意义上的效力。本合同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现任组长邓志勤持一份、洛阁村委会存档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发包转让荒山示意图。

  甲方签章:

  乙方法人代表签章(公章):

  洛阁村民委员会盖章:

  在场村民代表签字:

  20xx年1月 日

荒山承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加强山林的管理,并充分开发、利用本村的山林资源,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甲方同意将下述山林承包给乙方。

  一、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顶头铺山界:东至冷水山,西至山脚老路,南至大安源山,北至大安源山。

  二、承包期限和承包费用

  1、承包期限为20年,即从20xx年3月1日到20xx年2月29日;

  2、承包费用为叁仟壹佰贰拾元整(¥:3120元),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费。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第一款中的两处山林在乙方承包期间一切山林权属纠纷甲方应协助解决。

  2、甲方应协助乙方管理所承包之山林及遇到天灾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甲方不得随意解除合同。

  4、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采取转包、转让、出租等方式实现经营权流转,流转所取得的全部收入归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四、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对所承包林区有自主经营管理,不受他人干涉的权利。

  2、乙方应按期一次性缴清承包费用。

  3、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管理所承包的林地。

  4、承包年限内,乙方须保留娘竹肆百根(柒寸以上),分布均匀,如若支数不足,乙方须按当年的市场价给予赔偿。

  5、顶头铺全面为雷达财、雷卸根叁人,林水根叁人,共拾叁人的山。

  五、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同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履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本合同生效后,20 年3月1日甲乙双方签订之合同自动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一份,送村委会备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 年3月1日

  甲方____县______养殖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____,执行董事。

  乙方____县______乡____村____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