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承包合同范文锦集10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承包合同10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通过公开招投标,甲方将村集体所有权的果园承包给乙方,具体协商事项如下:
第一条承包地块及权利:甲方将坐落在的果园承包给乙方,甲方对果园、果树享有所有权及经营指导权。果园管理、修剪出现伤亡事故与甲方无关。未经村里同意,对承包果园不得私自变更用途。如变更,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对果园、果树享有经营、管理、收益权,但没有出租、转包、抵押权,果园范围以外不属于承包范围,归村集体所有。乙方不得随意砍伐树木,承包后必须把所有承包范围内的空地缺树补齐,保证承包时的果树株数,果园周边的开荒地必须栽树,对移栽、嫁接的果树,合同期满后无偿收归集体。
第二条承包期限及交款:承包期为六年,即从起至二0xx年十二月三十日止。每一年承包金为元,六年承包金一次性交清,共计交款元,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清。
第三条质押金:为保证合同的严格执行,乙方向甲方交质押金1000元,合同期满后无乱砍树木,做到对果树适时管理、补栽,经检查果树符合管理要求的将押金全额退给乙方。
第四条果园管理要求:乙方承包期内,必须逐年搞扩压改,不得为短期效益进行掠夺性生产,如遇旱灾、虫灾、火灾、修路、割道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如遇政府征占、上项目、修路、国家集体、企事业征占合同就此终止,不属于甲方违约,占用时的果树评估树款及土地补偿款归村集体所有,退还剩余年的承包金,并加银行存款利息。
第五条违约责任:因合同以外情况甲方违约,甲方按乙方所剩承包期的承包金两倍付给乙方,质押金退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此合同并收回乙方所承包的果园,转包他人,承包金、质押金不退。
第六条此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此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第八条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合同 篇2
根据《合同法》及《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本着 公开、 公平、 诚信、 平等、 自愿的原则。
一、甲方将位于 以东、以西毗邻的 其四至为:
东至:现 西边; 南至:与 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这两座山顶东西分水岭一线; 北至:从南侧数第二个山头与第三个山头之间的山谷中分线。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十年不变,即从**年 03 月 25 日起至**年 03 月 25 日终止。
三、 乙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使用权及其地上附着物总承包款为人民 币(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小写)280000 元整,付款方式为: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后应积极治理,在耕地上植树、种草或搞多 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粘土、沙石等 建造固定设施。
五、乙方对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但不得转包。
六、 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 农村耕地 700 亩 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保护其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对 农村耕地 700 亩 治理成果全部归乙方所有。农村耕地 700 亩 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 以北、以南、 发包给乙方使用。方式取得甲方 农 的承包经营权,经双方共同商定,以兹共同遵守,达成如下协议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 农村耕地 700 亩 在合同履行期内除乙方交纳承包款 外,乙方不负责其他任何名目的费用。
八、乙方将 农村耕地 700 亩 承包后,甲方有权监督、检查、督促其治理和 合理利用,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证该 农村耕地 700 亩 界线、四至与他人无任何争议。如因此发 生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处理,如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全额赔 偿。
十、甲乙双方必须信守合同。如甲方违约导致解除此合同,须付给乙方违约 金人民币 伍万 元整、退还乙方承包农村耕地 700 亩所付的全部价款,同时对 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价,作价款一次性付给乙方;如乙方违约导致 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 如在承包期限内遇国家建设或进行其它开发建设需征用土地时,应首 先从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实际经济损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预期利益损失。
十二、合同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承包经营,双方续签合同;如乙方不再 承包经营,甲方对乙方的治理成果、经济投入合理作价归甲方,作价款一次性付 给乙方,不得拖欠。否则,此合同期限顺延至甲方将全部价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终止。
十三、甲乙双方如因作价款发生分歧,协商不成,须委托甲乙双方共同认可 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其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四、此合同发生纠纷由 当地法院 裁决。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公证处一份、 乡人民政府备案 一份,经 五家渠市 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甲方: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甲方防水工程的需要及施工技术和工期要求,乙方向甲方承包建筑防水工程施工。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本着互助互利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国务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双方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工程项目与工程量
防水工程施工,包括屋面整体防水、厨厕防水、剪力墙防水、地下室防潮等工程项目,乙方按照甲方设计、规范及施工技术要求进行防水施工,地点:
二、承包形式与材料供应
乙方包工包料完成防水施工任务,水泥除外,所需一切 材料由乙方自备。
三、工程质量与工程验收
乙方根据施工图、施工说明书和甲方现场施工代表的具体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现行的屋面防水施工操作技术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现场把好质量关。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按照国家现行的防水《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
查评定标准》予以检查,逐一验收,并作48小时关水试验,无渗漏达到合同标准,乙方应会同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办好相关的交接手续,甲方应对防水屋面采取保护措施予以保护。凡不符合质量要求改造成的返工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人为损坏或甲方施工造成的防水层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返工工费及材料等一切费用。
四、施工进度与工期要求
在执行本合同中,乙方负责好技术力量和劳动力的组织工作,按照甲方确定的具体施工时间和工期要求完成施工任务,天气变化、下雨等特殊原因工期顺延。
五、工程造价、费用计取与付款方式
1、按照四川省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建 筑安装工程维修计价定额》及有关规定并结合甲方选用材料计取工程费用,屋面防水、厨厕防水、剪力墙防水、地下室防潮,工程造价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2、工程采用材料:丙纶(厂家:山东海王,300g)单价:
9.5元/㎡;sbs防水(厂家:泸州河川,3mm厚)单价:23元/㎡。以上单价不含税收。
3、付款方式:工程3#、4#、5#栋坡屋面全部完工后付 到总价的 80 %,综合验收后3个月内付到总价 97 %。
4、扣总价3%留作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退还于乙方。
六、工程保修条款及期限
按照国家屋面防水工程有关规定,对屋面防水施工工程 保修五年,五年之内屋面有渗漏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甲方人为损坏的防水层损坏,由甲方承担维修工费及材料等一切费用。接到甲方通知后2日内,乙方派专人到现场负责维修。
七、施工安全责任
1、施工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规程佩戴安全带、安全帽、工作防护手套。
2、如有违章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3、如有不安全因素及隐患,甲方强行乙方进行施工操作,所造成的一切工伤事故均由甲方承担。
八、双方协商其它条款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双方共同信守执行不得任意违约,若一方违约处罚工程总造价的15%作违约金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并申请有关部门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办清手续后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章) 单位名称(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4
第一条 合同当事人、签约时间和地点
1.1 本合同当事人
1.1.1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1.2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影视产业实验区商务楼
地址: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1.2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1.3 本合同签订地点: .
第二条 标的房屋
2.1 标的房屋为位于 市 路 号 的由发包人持有的“ ”项目地上第 层整层(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发包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甲方同时将房产附属通道、楼梯、设施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场地、位置等提供给乙方及其顾客使用。
2.2标的房屋总租赁建筑面积及其各部分租赁建筑面积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并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平面图范围内的实测建筑面积(不含该平面图范围以外的任何面积)为准。
第三条 承包人有权使用的公共条件
3.1 共用条件及构成
3.1.1 共用道路:标的房屋四周发包人、产权人或物业管理单位负有管理职责的通道由发包人负责地面硬化,承包人之车辆、人员及顾客有无障碍通行权。
3.1.2 地下停车场:位于标的房屋所在建设项目 层,建筑面积约 平方米,发包人承诺地下停车场向承包人所属车辆免费提供 个室内停车位,对顾客停车费给予免费提供(详见物业管理合同)室内停车场由发包人负责管理。
第四条 租赁用途和承包人经营使用权
4.1 承包人承包标的房屋设立影视中心(以下简称商业项目)
4.2 发包人发包标的房屋,可作为影城放映中心,且该项目的消防申批手续应经消防部门批准立项。
4.3租赁期内,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有以自营、联营、合资、合作等各种合法商业经营形式使用的权利。承包人以影视为核心,可以经营咖啡店(含快餐服务)茶座、酒吧、网吧、电子游戏以及其他与电影相关的商业配套项目。但原则上不得经营 F~ F有冲突的经营品牌,经营项目明细以补充协议的方式明确。
4.4 发包人承诺不向第三方提供别处发包人所有的房屋用于与承包人业务相竞争的品牌经营。
4.5 因承包人以联营、合资、合作等形式使用标的房屋导致的第三人对标的房屋和辅助场地、公共条件及承包人使用范围内广告位的使用,视为承包人使用,该第三人不与发包人、产权人、物业管理企业直接发生合同法律关系;因上述第三人过错,给发包人和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第五条 租赁期限和计租日
5.1 发包人于 年 月 日前向承包人交付该房屋。房屋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年 月 日为起租日。
5.2 起租日以后每月或每年之相应日期为计租对应日。计租日至该日周年对应日为第一个计租年度,以后计租年度依此类推。除有特别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年”(如上年、下年、年度等)均指计租年度。
第六条 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6.1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约定,该房屋在租赁期限内第一年至第五年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第五年后
6.2 承包人应于 内向发包人支付该 的租金, .
6.3 除不可抗力应外。承包人无正当理由违反本条约逾期60日不支付租金,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应于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 日内缴清应付之租金,同时按当年应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6.4 承包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定金、租金、能源使用费和其他本合同约定的费用,支付日期以承包人付款票据出票日为准,在承包人付款前,发包人应先向承包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款发票或当地税务部门认可的收据(定金和代收费用可开一般收据)如甲方未及时开具正式发票的,乙方付款期限顺延。
第七条 交房时间和交房条件
7.1 在本合同签订以后,在发包人与承包人书面确认标的房屋设计更改方案后10天内发包人需完成具备承包人进场装修条件。按本合同附件二的房屋交付标准(见附件2)向承包人通知交房。
7.2 发包人在具备房屋交付条件后,应书面通知承包人办理交接手续,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5天内派人现场办理交接。
7.3 非因可以归责于承包人的事或不可抗力,发包人违反本条约定逾期通知交房,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不能交房,承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发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承包人的经济损失。
7.4 标的房屋具备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非因可以归责于发包人的事由或不可抗力,承包人没有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与发包人办理标的房屋交接手续,每逾期一天,按初始年租金的万分之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逾期20天不办理移交手续,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承包人应按初始年租金总额的100%赔偿发包人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 合同期内新增资产所有权归属
8.1 合同期内,承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之所有权属承包人;由发包人以建设、装修、安装、购置、更换等各种形式投资形成的装修、设备、设施、不动产及其他附属物、附着物等各种形式的资产形成的资产所有权属于发包人。
8.2 如因承包人的违约行为而导致本合同解除,承包人新增固定资产中,不可移动的装修设备所有权归发包人所有,其余可移动的资产归承包人。
第九条 物业管理(包括标的房屋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维护、修理和设备、设施更换)
9.1 发包人或其委托人的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另向承包人收取物业管理费。发包人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与标的房屋使用相关的下列物业管理事项,并根据有关规定缴纳维修基金等款项:
9.1.1 合同期内属发包人应完成的土建工程的维护、修理,包括大修、中修、急修等。
9.1.2 发包人对其所投资形成的所有公共系统安装工程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修理。
9.1.3 合同期内标的房屋场内、场外由发包人投资的所有设备、设施的正常更换,并承担相应费用。
9.1.4 发包人负责标的房屋所属建设项目内的公共广场的绿化、保安、清洁卫生和环境的建设、维护、管理及公共能源费、管理费等所有公共费用。
9.2 发包人对其上述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土建工程和公共系统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持续保持其正常的使用功能。
9.2.1 出现一般常见故障维修在接到承包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修复工作;如不能在24小时内派人修复,乙方可代为修复,费用由甲方负担。
9.2.2 大修、中修、急修,在合理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完成。
9.2.3 标的房屋因承包人以外的任何原因比较严重损坏(注:本处“比较严重损坏”,指导致承包人停业或部分停业,或对承包人的商业经营利益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发包人应在该事实发生后30日负责修复。承包人的合理损失应当在当年租金中予以扣除或减免。
9.3 发包方对其负有更换责任的设备、设施,应当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后30日内更换完毕。
9.3.1 需进行法定检验(如电扶梯年检)的设备,经维修仍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领取合格证或许可证。
9.3.2 无需进行法定检验的设备,出现运行故障,经具备法定资格的检测机构检测建议报废。
9.3.3 使用说明书标明有使用期限的设备,使用期限届满。
9.3.4 存在无法修复的质量问题。
9.4 合同期内,由于发包人未及时维护、修理房屋和维护、修理、更换其管理责任范围内的公共系统和设备、设施,给承包人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害,由发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在发包人书面认可的情况下承包人同时有权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通知发包人对存在的房屋和设施质量问题需要修复,发包人超过48小时不进行处理,或情况紧急不及时处理就会严重影响承包人经营的,承包人有权在未发包人书面认可情况下,自行维护、修理和更换同档次的设备、设施,所需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工程费、管理费等因此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发包人因此需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费用,经双方书面认可或法定程序认可后可直接冲抵承包人应付合同租金。造成乙方无法正常经营的,甲方还应当免收维修期间的租金。
9.5 标的房屋场内除发包人投资的设备、设施的物业管理由承包人负责,具体为:
9.5.1 标的房屋场内保安、保洁。
9.5.2 标的房屋场内所有机电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和修理、运行;如承包人及承包人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设施、结构损坏,由承包人承担维修费用或更换费用,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承包人承担。
9.5.3 承包人在承包期间内自行投资的设备、设施、装修及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修理、更新。
9.6 发包人根据本条约定应承担的物业管理责任,发包人、产权人或业主委员会(注:发包人、产权人参加业主委员会)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管理,承包人不和物业管理企业发生物业管理法律关系,发包人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干预承包人根据本条约定行使相应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
9.7 关于物业管理的责任划分及费用分摊,在双方办理交房手续时根据工程的实际状况和本条约定的原则,在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上述物管原则签定《物业管理合同》时明确。
第十条 投保责任划分
10.1 所有权不属承包人的房屋和设备、设施,其保险责任归发包人。
10.2 所有权属承包人的设备、商品和商业经营责任,其保险责任归承包人。
第十一条 承包人保证事项
11.1 保证其行为本合同签约人依法成立、在本合同期依法持续,具备签订本合同和持续履行本合同的主题资格。
11.2 保证每年度,应向发包人协助提供相关证照和文件,以便发包人办理《房屋租赁许可证》续期,以维持租赁证照的有效性。
11.3 保证具备装修工程设备工程、改造工程开工的全部合法批准手续,自行选定具有合法资质等级的施工队伍,安全施工,不得损害发包人标的房屋主体结构,并应在竣工后取得公安、消防、文化、卫生等有关部门的验收合格文件,且应向发包人报送全套装修竣工验收文件和图纸。发包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消防验收等手续。
11.4 装修竣工验收后,承包人需进行任何设施、附着物、构筑物重大添附、拆改、保证在施工前六日内书面征得发包人同意。
11.5 保证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标的房屋,并不得违法使用标的房屋,不能擅改变标的房屋的功能。
11.6 保证按使用规范正常、合理使用标的房屋和设备,不得损坏标的房屋和各类设备及设施。
11.7 保证在改造及装修过程中和租赁期限内,不得破坏标的房屋的基本结构或有危及基本结构安全的行为,任何与结构有关的改变必须书面报送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保证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得将标的房屋部分或整体使用权对与经营本合同约定业务无关的第三人转租(乙方投资或者参与经营的公司不受此限);在保证经营主体的前提下,承包人经营范围内的多种经营发包可以自主决定。
11.8 如标的房屋发包人、产权人以本合同标的房地产设定转让、抵押或以之抵偿债务之事宜,未侵害承包人的承包权和使用权,承包人保证继续履行本合同。
11.9 承包人违反上述承诺,由承包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给发包人或其他第三人造成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因此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发包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人同时应按当年应付租金的10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11.10 承包人保证对其商业经营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且不限于产品质量责任、服务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
11.11 承包人保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纳租金和缴付各类能源费用。
11.12 以上承包人保证事项不能在60天内完成或改变,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视承包人违约。
第十二条 合同变更和解除
12.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12.2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事由,取得解约权的一方有权在该事由发生后6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解约权。除本合同其他条款另有特别约定外,自通知依法送达之日起30日内,如双方没有就继续履行合同达成书面协议或受通知方没有提起请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诉讼或仲裁,本合同解除。因一方违约导致守约方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违约方应根据本合同相关约定对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守约方自动或书面承诺放弃解约权,除守约方当时另有书面声明或通知外,不免除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12.3 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或要求变更合同内容。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包括地震、台风、火灾、战争、社会剧烈动乱、严重流行性传染疾病等灾害。
12.4 本合同生效后,非依本合同上述约定或法定事由,双方均不得以其他事由为借口或无故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应按初始年租金标准的100%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如发包人尚未交房且承包人已支付相应款项或承包人因履行本合同已经发生投资,则还应承担如下责任:如发包人单方强制解除合同,应双倍返还承包人已经付定金,同时应返还承包人已付(垫付)任何款项,并按承包人投资原值(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筹备开办费、广告费、政府规费、税及为此支出的其他任何费用)赔偿承包人投资损失。如承包人单方面强制解除合同,应赔偿发包人因承包人对标的房屋提出改造要求而造成的发包人实际发生的`改造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费、工程费、设备费、政府规费、税)赔偿完毕后,本合同解除。一方单方强制终止合同,另一方有权拒绝接受上述赔偿并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
12.5本合同在依法或依约正式解除前,除本合同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
12.6出现下述20.7、20.8、20.10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付保证金。如出现下述20.9、20.11、
12.12的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亦可选择不予终止合同),甲方应按年租金的百分之百赔偿给乙方。
12.7租赁场地未按合同附件二的约定时间、用途和标准交付,延迟超过30日的;或租赁场地发生产权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达30日(含30日)以上的。
12.8甲方负责的影城消防工程(由于承包人方案或装修影响除外)未能按时完成,或未能按时通过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延迟乙方开业超过30日的。
12.9甲方对建筑和/或对最后竣工的租赁场地做改变,未及时通知乙方;租赁场地承重结构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由于承包人装修工程超过设计荷载除外)致使乙方不能正常对外营业,甲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能解决的。
12.10甲方未能按时提供乙方营业通道、其他配套设施服务、物业管理等服务的,延迟乙方影城开业超过30日。
12.11甲方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公共设施和设备使用服务出现中断,甲方未按约履行租赁场所维修,甲方在60日内不能给予修正并赔偿的。
12.12其它因甲方严重违约造成合同无法履行,并且在60日内不能结束该种违约状态。
12.13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为另一方提供了任何形式的担保,在担保解除以前,作为被担保人的一方不得适用本合同任何条款或以其他任何理由要求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 租赁期满,合同解除或暂时停业善后处理
13.1 合同租赁届满180天前,承包人应书面通知发包人是否续约。租赁期满承包人不再续租或合同解除后,承包人负有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90日内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资产和商品撤出的权利和义务,发包人、产权人提供方便。如承包人转让该部分资产,同等条件下,发包人有优先购买权。除本合同系因发包人违约而解除的情形外,承包人将其拥有所有权的装修无偿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不得拆除或毁坏,发包人、产权人也不得要求承包人拆除。由承包人使用,管理的所有权属发包人的设备,除正常报废、损耗和折旧外,承包人应如数归还发包人。
承包合同 篇5
订立合同双方:
__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_______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调动机动车辆驾驶员的积极性,加强驾驶员爱护车辆的责任心,充分发挥机动车辆的作用,更好地为发展工副业和农业生产服务,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经社员代表会议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承包机动车辆的型号、吨位及机械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二条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为____年,即从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共向甲方上交承包费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__元,____年上交________元,____年上交________元,……。每年分__次上交,以现金支付,甲方收费后即出具收据。
每年上交承包费的数量时间表如下:
时间
数量
时间
数量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将承包机动车辆完好地交给乙方,并随车交付下列工具给乙方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县石油公司分配给农村机动车辆的燃料指标,合理分配给乙方购买。
3.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时按量完成承包费的交纳任务,负担车辆的维修费,配件、燃料、养路费、税金及车检费、保险费。
2.爱护车辆,适时维修和保养车辆,保证车辆设备和车容完好,能够正常运转。
3.遵守交通规则和机动车辆操作规程,严禁违章驾驶和酒后行车,保证行车安全,乙方应负担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财产损失。
4.乙方在经营运输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乙方应对与第三方之间的经济合同负独立责任。
5.乙方完成每年上交甲方的承包费用后,超收部分归自己,甲方不得另派加收费项目。
6.合同期满,乙方应将机动车辆检修后,交甲方检验接收,并随交修车工具。
第六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交给乙方的机动车辆如有损坏,应承担一切修理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甲方提交的工具如与合同规定的种类、数量不符,应按所欠工具的价格补偿乙方。
2.甲方如果克扣乙方应得的燃料指标,每克扣一公升,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元。
第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如不按时按量完成向甲方上交承包费的任务,每拖欠一天,应按照银行关于拖延付费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2.如不按时交付车辆修理费、配件、燃料、养路费、车检费及税金,乙方应承担有关单位的经济制裁。乙方如不按时向保险公司投保,甲方可代为投保,然后凭保险费收据要求乙方付款。
3.乙方如因交通事故或意外事故造成车损人伤(亡),应从保险金额中支付赔偿。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开展营运,经有关部门证实后,甲方应据实酌情减少乙方的承包费。
第九条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自承包开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自然失效。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亦不得变更合同。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乡政府、(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盖章)
乙方:________县________乡______村______村民______(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订
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此合同,并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第一天到达工地后,台前四后八的翻斗车,启动汽车后,甲方像乙方拿出两千元做为启动资金【每台车】,把油加满,然后开始开工【启动资金从车钱里扣】。
第三条:在承包期内,乙方将所有承包车辆统一听甲方管理‘
第四条:乙方在工作中必须绝对服从甲方的统一领导和调配,乙方在任何时候不得装载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贸易及运输的任何物品。
第五条:乙方若在工作中出现交通肇事等事故,导致个人人身伤亡,其后果处理由保险公司负责,甲方不再负责任何经济补偿(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负)
第六条:甲方有责任及时按合同给乙方结算运费。(乙方结算手续齐全,扣除欠款后)结算日期为一天一结。
第七条: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并解除承包合同。
第八条,在承包中甲方无任何对乙方的欠款,乙方不得中途停包,如果停包要甲方所失。
第九条;甲方如果没有按时给乙方结算工资,乙方有权停包,并终止合同。
乙方应自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有运输任务时乙方必须按时出车。
第十条:乙方应按有关技术文件规定,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使车辆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所发生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乙方在承包期内因特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经甲方同意后,可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在承包期内由乙方自行投保办理医疗保险,意外保险等,乙方因病休息,遭遇意外的伤害等,甲方一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不支付任何费用。
第十三条:本合同与运输车融资租赁及留购合同,商品车公路驻点运输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未尽事宜,以附件形式补充,附件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如遇异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承包合同 篇7
甲方(发包方):
甲方代表:
乙方(承包方):
经甲乙双方互相协商,甲方将()承包给乙方经营。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的基础上,签定如下协议:
一、承包
甲方将权属于甲方的()承包给乙方自产自销经营。承包期内,一切经营资金由乙方自筹;一切开支包括厂房租金、水、电费、税收费、卫生管理费
等费用均由乙方支付,甲方概不。
二、承包期限
合同承包期限为一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后,如甲乙双方愿意,可签订承包合同。
三、承包费用
承包费用为100000元币(大写壹拾万元整)/年。乙方于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承包款8300元,尾数在最后月结清;次缴交承包款为20xx年9月5日前。如乙方逾期未缴交承包款,每日按拖欠总额的1收取滞纳金;超过20日未缴交承包款,甲方有权终止承包合同,并将乙方金不予退还。
四、安全责任
乙方应为工厂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合同期内,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甲方概不负任何责任。
五、违约责任
乙方在合同签定后向甲方交纳30000元金。如有违约,则由违约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30000元。
六、其它
1、甲乙双方签字后,此合同不受市场行情等任何因素,合同期内,任何一方擅自中止合同(包括乙方中途退场等),则按违约。
2、甲方将原购买的厂的废泡沫(包括蚬华、福星、 等)移交给乙方购买,但乙方自行与厂家重新洽谈价格或签订合同,如有价格等因素变动,通知甲方前去与厂家解决,否则按乙方
违约。
3、甲方以前购买的厂货废泡沫,如受价格变动和其它因素的,厂货再购买的,甲方不任,不承包费。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有新找到的废泡沫货源和购买的废泡沫厂货,在合同期满后,连同以前的废泡沫厂货移交给甲方购买,并且乙方二年内在甲方工厂周围方圆30公里范围内开设废泡沫加工厂。
5、甲方一台泡沫拉丝机给乙方使用,维修费用由乙方。其它物品由甲乙双方在接交时签订清单,合同期满后乙方按清单将物品交给甲方,遗失或损坏的物品按价赔偿。
6、合同期内,如因现厂房租用或的原因,乙方生产的情况下,由甲方关系或租厂房使用,乙方每月仍然按以前的厂租标准支付厂房租金;因搬厂房停工期间按270元/日扣减承包费。如甲方好关系,无法让乙方开工,则双方按终止合同并结算,此种情况不按违约。
7、如双方合同纠纷,须在甲方工厂所在地即顺德地区诉讼。
8、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9、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生效。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签名):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8
发包人:xx木材厂,
法定代表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身份证号码:
(下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加工甲方的xx木材厂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 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xx木材厂承包给乙方加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xx木材厂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加工甲方的上述木材厂,并保证合法操作。
二、 承包方式
乙方承包加工期间,实行按件计算,具体包括:锯木、刨皮、旋板以及切板等工序。
三、 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保证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木材厂的承包保证金为 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保证金:;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保证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木材厂加工所需的各种机器设备等交给乙方,并向乙方提供住宿及用餐场所,但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xx木材厂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加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保证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加工活动。
3、乙方在加工期间所需的人员由乙方自行聘请,乙方必须严格予以管理;该所有的聘请人员由此所产生的工伤、斗殴等人身伤亡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承包过程中将xx木材厂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必须遵循甲方的工作指示,不得以各种理由怠慢工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不能交货而违约,由此产生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不得以木财厂的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木材厂的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所有甲方的资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八、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加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双方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由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裁判解决 。
九、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9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所开发之佳和世纪城项目工程由乙方承包修建之相关事宜,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为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款,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佳和世纪城
二、工程概况:佳和世纪城项目位于仁寿县文林镇城南安置一街。系地上17层,地下2层全框架电梯商住楼。总建筑面积约23480平方米。
三、工程工期:20个月。从**年1月1日起至**年8月30日止。(以甲方下达的进场通知书的时间开始计算)
四、工程承包方式:双包,即包工包料。
五、承包工程范围:佳和世纪城施工设计图纸所含施工工程内容除去门窗、消防、电梯、土石方开挖回填、铝合金白页、幕墙、底层营业房大理石装饰以外的全部工程。水、电工程只预埋管、不穿线,具体工程范围详见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施工中若遇图纸变更,所涉及的工程量以现场签证,照实结算。
六、工程价款:
1、工程单价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 元。
2、工程总价款:以建筑面积乘以工程单价。建筑面积,按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计算。
七、付款方式:甲方按工程进度向乙方付款。地面三层营业房完工,甲方向乙方支付100万元;此后,每竣工2层甲方向乙方付款50万元,主体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付款金额达到500万元。工程全部竣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达到工程总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年内支付至总额的100%(全部付清)。超过付款时间三个月内不计利息,超过三个月按2%月息支付乙方,超过一年按5%月息计算;利息每季度付清。
八、工程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贰佰万元(小写:200万元)。甲方于地下2层完工时向乙方退付100万元;地上3层营业房完工时向乙方退付100万元。
九、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合格标准。
十、工程竣工验收:佳和世纪城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待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承担相关费用。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等相关资料,视为乙方所完工程验收合格。
十一、工程主要建材调差约定:合同履行过程中,若遇主要建材单价涨、跌幅度超过双方预算价格的5%,则双方按实进行工程价款调差。调差以同期的眉山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为依据。
十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交付佳和世纪城设计施工图二套,并组织进行设计施工技术交底。
2、对乙方的日常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做好记录。黄浩担任甲方现场技术总工,李林、张熙协助黄浩工作。
3、聘请陵州监理公司担任工程监理。
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对乙方所购建材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不合格建材有权要求乙方调换合格产品。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严格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
2、所购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等必须是大厂产品,以确保工程质量。
3、做好日常施工日志记录,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4、自觉接受甲方现场工作人员和监理公司工作人员的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工程无条件返工重做,并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按建筑工程操作规程规范施工,安全施工、文明施工,不得违规操作。若出现不规范施工行为被相关建筑管理部门查处,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损失。
6、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完全赔偿责任。
7、不得擅自转包、分包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工程。
十三、特别约定
因不确定因素,若本合同履行中出现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不足的情况时,双方应即时协商寻找资金,把工程及时竣工完成,不得窝工、停工。
十四、双方签字确认的《工程预算表》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局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十六、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以下称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以下称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第二条根据出租人的公开招标和承租人的投标与答辩,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最后评标,________及其合伙人被确定为中标承租人。出租人和承租双方依据招标标底所确定的基本内容,特订立本合同。
第三条租赁双方表示,租赁经营是一种新型的社会主义经营方式,愿意在搞活企业、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创出企业租赁经营的新经验。
第四条租赁经营后,仍然是国有企业性质。
第五条租赁经营后,必须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依法经营。
第六条经营范围和产品方向,原则上应符合本行业的特点和发展规划。
第七条租赁经营后,应成为独立核算、照章纳税、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人。
第二章租赁期限、财产和租金
第八条租赁经营期限为____年,即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九条本厂共有财产____元,其中;国家资产____元,流动资金____________元。租给承租人的自主经营。
第十条租金定为____元,为____年缴纳。
其中: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________年度________元;
第十一条租金于应交年度的年后30日内,由银行划拨,一次付清。
第十二条出租人为了本厂发展需要,将租金收入返回承租人,作为扩大生产的资金,应当相应增加租金。承租人应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三条承租人对租赁的固定资产,应提取不低于____%的折旧基金和____%的大修理基金,必须做到专款专用。
第十四条本厂租赁经营前的债务,由出租人清偿。
第十五条承租人用个人所得对本厂投资,产权归承租人所有,租赁期满后,可以带走,也可以折价给下一个承租人。
第三章承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六条承租人的权利
1、承租人是本厂租赁经营期间的法定代表人和当然厂长。合伙租赁的承租代表人为法人代表和副厂长。
2、承租人对租赁的财产有完全的使用权。
3、承租人对本厂的经营有完全的自主权。
4、承租人对本厂经营管理有机构设置权;人事任免权;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权;奖惩、招用和辞退职工权。
5、自选工资形式、自定工资标准和资金分配权。
6、本厂纳税后剩余的利润,由承租人自主支配,分配的办法,承租人可以和职工商量决定。
7、承租人从租赁之月开始,停发工资、奖金,但保留原工资级别,并享受国家统一的晋级权。档案工资允许计入成本。
8、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职工的劳保福利待遇和公费医疗待遇。
9、承租人对租赁的设备中闲置无用、技术性能落后的旧设备,可以提出处理意见,经出租人同意,办理手续,进行更新改造。
第十七条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和统筹基金,其中包括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
2、承租人必须近期如数缴纳租金。
3、承租人必须保证租赁的厂房、设备的完好,按照设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不经出租人的同意不得转租、转包他人经营。
合同终止时,承租人应当保证租赁的固定资产净值不减少。
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的厂房、设备进行财产保险。
4、承租人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向职工报告工作,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承租人要支持基层党组织、工会、共青团的工作,解决所需人员的工资及必要的活动经费和活动场所。
5、承租人必须保障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当在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不断提高职工的平均收入,不断改善职工的劳动条件和福利待遇。
6、承租人应当有价值____元的财产作抵押,抵押物在租赁经营期间只有使用权,无处分权。抵押物应申请家庭财产保险。抵押金应交出租方存入银行,利息归承租人所有。
第四章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出租人的权利
1、有权按时如数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2、有权监督租赁财产不受损害。
3、有权监督本厂的产品方向。
4、对本厂财务有监督、审计权。
5、对本厂的产品质量有检查权。
6、有权维护本厂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九条出租人的义务
1、根据承租人的请求,积极协助解决经营活动中的困难和问题。
2、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干涉承租人的经营自主权,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
3、不得平调本厂的设备和特资
4、应当按照合同规定保障承租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第二十一条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国家政策与合同签订时发生较大变化时,受影响的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条因承租人经营管理不善,或者重大决策失误,给工厂造成连续一年以上亏损或重大损失时,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不负违约责任,保留向承租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由于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干扰承租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使承租人无法继续经营,或者承租人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时,承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四条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或者无法履行的时候,经过双方协商,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条租赁期满,合同自行终止。
租赁期满前30日,承租人将本厂的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评估表和债权、债务平衡表交出租人审核,出租人会同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有关部门代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经租赁双方代表签字后,承租人可以离职。
第二十六条租赁期满后,本厂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租赁双方应全面、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负违约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处理。
第二十八条承租人不能按期缴纳租金的,应承担违约责任,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并按每日万分之____支付滞纳金。
第二十九条承租人无力支付租金的,应当用风险保证金支付,风险保证金不足缴纳租金的,承租人应用抵押物或抵押金(保证人的保证金)折抵租金。合伙承租的合伙人负连带责任。
第三十条承租期满,承租人不能按质量交还租赁的财产,承租人应赔偿损失并支付缺少数量价值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一条出租人违反合同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给承租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直接损失,并支付当年租金____%的违约金。
第三十二条租赁双方发生纠纷以后,应当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承租代表人发生意外事故,由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另行推选承租代表人。
第三十四条出租人的《租赁经营方案》、《招标书》和承租人的《投标书》、《答辩材料》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合同正文有矛盾之处,以合同正文为准。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由出租方代表、承租方代表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出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租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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