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范文集合7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装承包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装承包合同 篇1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B)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________市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
三、工程编号: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五、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元。(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工程期限
一、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二、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时完成。
三、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物资供应
一、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合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由甲方负责供应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三、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套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四、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五、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六、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期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工程款结算
一、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二、工程款拨付与结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二、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适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7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
安装承包合同 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公开招标,甲方将 范围内120盏路灯(太阳能路灯70盏,市政灯50盏)安装工程承包给乙方来完成。现为明确甲、乙双方在该工程中的权利义务,以利于双方配合协作,保质保进度完成路灯安装工程,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双方同意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内容:按照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的要求实施。主要内容为:安装7米高单挑路灯、新浇注路灯基础、开挖和回填电缆沟、拆除和恢复人行道、破除和恢复车行道、新安装电缆管;新灯杆、灯具、电器设备、光源材料、电缆管、配件、路灯基础、辅材的采购、运输、施工安装并亮灯运行等。
第二条 工程实施
一、工程定于20xx年12月10日开工, 20xx年元月8日竣工,工期28天。
二、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认可,工期相应顺延。 1、不可抗力原因。
2、甲方未提供施工必备条件。
3、其他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三、甲方对该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四、甲方指定乙方现场施工用水、电接口地点和临设布置位置,乙方承担现场施工用水、用电发生的费用和临时设施的相关费用。
五、在施工期间,乙方按工程需要自负看守.围栏和警卫。已完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工后成品的保护。
六、乙方每日完工后负责及时清理现场,并将自己施工生产的建渣或垃圾外运出场。
七、乙方负责竣工移交前工程范围的施工安全,期间发生的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担责任。
八、工程与其他分项工程交叉施工及其他因素等产生的费用,乙方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前提下,上述费用自理。
九、乙方未经甲方允许夜间不得施工。
十、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损害的各种线路和公共设施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 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
一、合同总价为:大写:人民币贰拾陆万壹仟贰佰元整(小写:¥261200.00元)以上不含税金,运费由甲方负责。
二、付款方式:
甲方付本合同总价款的95%后,乙方发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余下5%在工程安装完成亮灯并验收合格后付清给乙方。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效果达到甲方的图纸要求。
二、乙方所供产品和工程质量应符合总承包工程招标文件和甲方要求。应提供相应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符合相应的国家或行业规范标准的要求等。
第五条 售后服务
一、该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叁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质保期出现问题的处理办法:三年内以旧换新,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相应的问题。
三、若乙方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不能及时派人到现场或不能及时解决问题,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产生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竣工及验收
一、工程验收执行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行业规范、本工程合同文件及甲方的要求。
二、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报告,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甲方应在收到竣工报告十五日内批复:若已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组织验收;若还不具备验收条件,则应在十五日内书面通知乙方。十五日后未批复,则视为已具备验收条件,该工程自动验收。
第七条 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需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补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三、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且自法定代表人或经授权的代理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3
湖北省义xx学院(以下简称甲方)将拟建的综合教学楼工程(详见工程一览表)委托给湖北省第x建筑公司〔以卜简称乙方)负责施工。为了明确甲乙方的职责,分工协作,共同完成国家建设任务,根据《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第一条总则
一、 工程地点:湖北省xx学院院内。
二、工程结构、面积、造价:八层,局部九层,框架结构,总面积为xxx平方米(含人防地下室)。总投资为人民币xxx万元。
三、承包范围:土建、水、电、卫生工程(详见施工图预算及编制说明)。
四、承包方式:据鄂计基管字(20xx) 141号文件精神,乙方向上述工程实行“四包”,即包工期、包材料损耗、包工程质量、包工程造价。如果现行定额与材料价格调整、设计变更、不可抗拒力等特殊情况,工程造价按实增减。
五、施工期限: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六、竣工验收:以施工图和说明书以及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依据。
第二条双方协作事宜
甲方:
1.确定建筑物(或构造物)道路、线路、上下水位标准、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
2.组织图纸会审,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隐蔽工程,及时办理中间交工工程和竣工工程的验收手续,按时结清工程价款,解决应由本方按进度提供的材料设备等间题以及其它有关事宜。
乙方:
1.负责施工界区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做好材料、半成品的准备和劳力、机械设备的调配工作。
2.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进度报告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由甲方负责的材料设备供应计划,办理隐蔽工程检查记录、材料代用、合理化建议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的签证手续。
第三条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一、甲方将国拨钢材(含水电管、板材)、木材、水泥及其它统配物资指标交乙方办理订货。提运“三材”价格超出预算部分由甲方负担,乙方对此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地方材料和市场物资由乙方组织货探供应。
三、铝合金门窗由双方选型,甲方供应到施工现场;钢门窗、铸铁管、水龙头、马赛克、阀门、卫生洗具、门镇及灯具,由双方共同选型,乙方供应。
四、材料、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书。无者,应分别取样验收。否则,造成的质量事故和费用由责任方负责。
第四条工理技术ii料供应一甲方在开工前向乙方提供下列技术资料:
1.上级批准文件一份
2.总面图一份3.地质勘探资料一份
4.施工详图一份
5.设计中采用标准图丘份
上述资料与上级批准的工程项目、面积、投资等不符,应及时办理修改手续。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略)
第五条工程决算及工程价放结算办法
一、乙方在接到图纸会审记录后,编制施工预算,作为施工后拨款的依据。竣工后根据变更设计等实际情况和有关规定调整预算,作为最后财务结算的依据。
二、场地外土方运进及地下排水工程,按实际签证予以结算。
三、取费标准: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四、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办法按[20xx]鄂建银字第4号和[20xx]鄂建银字第50号文件执行。工程进度款按预算支付95,其余尾款待工程完工后 30天内结清。
第六条奖励与违约责任
一、工程质量经社会质检部门评定为优良等级交工,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三计算奖金。
二、乙方采取措施提前竣工,每提前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给乙方计算奖金。
三、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和原设计单位同意后方可施工。由此而节约的工程投资,甲乙双方各得一半。
四、甲方不按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逾期付款办法或“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办。
五、乙方不按期竣工,每逾期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
第七条附则
一、本合同条款如与上级规定有抵触时,按上级规定修正。上级有新的规定按新的规定执行。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由于人力不可抗拒或停水停电等原因而造成的停工及其它实际损失,双方应予承担经济责任,工期顺延。
三、合同有效期限: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后失效。
四、本合同一式三十二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十份,建行一份,甲方四份,乙方二十五份。
第八条附件
一、工程一览表(略)
二、施工图预算及编制说明(略)
发包单位:(盖章) 承包单位:(盖章)
代表:(盖章) 代表:(盖章)
经办人:(盖章) 经办人:(盖章)
电话号码:xxx xx 电话号码:XXXXX
合同盖章日期:二零XX年x月x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本工程是指:项目电梯安装工程。
1.2甲乙双方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承包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1.3工程地点:项目内。
第二条、承包方式及承包范围:
2.1承包方式:乙方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配合费、包工期、包施工用水用电费、包验收合格、包保修、包税金、等进行大包干施工。
2.2具体的承包范围如下:
本工程属交钥匙工程,乙方按时按量保证合同电梯质量,包运输保管、安装调试、验收(包括乙方内部验收及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验收并取得电梯准用证)及售后服务的方式由乙方一次性包干并承担所有发生费用。
第三条、质量标准及乙方的质量保证
3.1本工程的施工应符合以下的质量标准:
《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93)》、《电梯技术条件(gb10058-88)》、《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95)》、《电梯试验方法(gb10059-88)》。
3.2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进行施工,保证质量。
第四条、工期
4.1按以下第种方式确定工期:
甲方提供符合电/扶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的井道、机房、电源后,乙方应在甲方通知进场安装之日起天内完成本工程的全部安装工作并将通过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移交给甲方(含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时间)。
4.2乙方在本工程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建设工程的施工。
4.3在履约过程中,如果由于甲方设计变更等甲方责任所延误工期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对工期进行调整。
第五条、合同大包干总价款
5.1本工程的大包干总价(含税)为: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元整(¥元)
5.2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已包含安装费用、材料费用、施工配合费、搭棚费、吊装费及税费等乙方为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所需支出的全部费用,除合同大包干总价款外,甲方无须就本安装工程之事宜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的费用。甲方提供电源(及电缆)至屋面机房电梯控制箱(控制箱由乙方配套安装),机房内电梯控制箱及后续电梯井道配线、变压器由乙方配套安装,并包含在合同价款内。
5.3本合同大包干总价款结算时不予调整。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付款方式:甲方以现金/支票/转账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乙方银行帐号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6.2本合同有∕无预付款,若有,预付款为¥元(人民币元),于支付。
6.3除预付款外,其他款项按以下第种方式支付:
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作为定金。甲方于乙方正式进场安装前20天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移交竣工资料后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元)。安装完成并经市技监局及相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四个月后的3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50%(¥元),对于该笔款项的支付,甲方在乙方发货期前14日内负责向乙方提供由出具的保证担保,担保函的内容以《供货合同》附件三为准。付款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金额相当于合同总价5%的银行保函,保函担保期限与电梯质保期一致。
6.4乙方必须在每次领取款项之前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向乙方付款。若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付款申请报告存有异议,应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由双方协商确定后再行付款。
6.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与甲方已付金额一致的符合财税规定合法有效的发票。
第七条、甲方责任
7.1甲方任命为甲方代表。
7.2甲方代表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与管理,并检查隐蔽工程。对于工程进度或质量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有及时下发《进度通知单》或《质量整改通知单》的权利;有要求乙方加快施工进度和整改工程的权利。
7.3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款项。
7.4甲方负责对乙方编制并提交的施工计划、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预决算的审定工作。
7.5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6负责提供符合电梯土建布置图技术要求(含大楼基准轴线、楼层标高等)的电梯土建或电梯井道和机房。
7.7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井道完工后要及时清理井道的杂物,包括排水、防水,并通知乙方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
7.8按当地建委及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消防部门等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文件给乙方,由乙方办理安
装施工报批、有关安全施工手续及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手续,相关费用乙方负责。
第八条、乙方责任
8.1乙方任命为乙方代表。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计划(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
8.2乙方保证其具有从事本合同约定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资质,并保证其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
8.3乙方应配合总包土建进度提供相关预埋资料,另须包括:本电梯设备设计、供应、安装合同所需的一切土建工程之配合要求;有关梁和架构上的荷载资料;开关、通风及设备等所需的一切开孔的位置资料;电梯、井道和底坑,包括导轨固定件和有关的轿箱平台位置资料。
8.4乙方在安装工程开始前,须根据工程规范编制设计及施工详图,并提交甲方、设计人审批,所有施工图纸均应得到设计人确认。
8.5乙方应在安装开始前将详细施工组织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甲方审核确认。施工期间,乙方应作好施工原始记录。
8.6井道及机房土建完工后,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负责检查电梯井道、机房以及总包配合预埋或预留的构件等。
8.7负责电梯的安装、调试工作,移交备用件和随机资料一套。
8.8负责吊装及搭棚工作。
8.9负责施工所需的水电费,按工程需要提供施工所需的照明、看护、围栏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8.10电梯安装调试过程中的任何与电梯安装有关的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由乙方过失造成的一切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
8.11除井道内隔梁外其余所需的工料和施工设备均由乙方负责。
8.12安装期间轿厢内加设保护板,试用期满后拆除。井道照明的安装。清理安装杂物。
8.13负责提供三方通话设备,并且安装监控中心的母机是一台母机可以对多台主机(机房机)并且协助安装三方通话系统的单位进行调试。
8.14负责电梯在运输、施工前、施工期间、安装后至验收合格且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前的所有保管工作。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8.1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卫生文明施工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受有关部门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罚款和一切损失。
8.16按本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按合同约定工期竣工。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做好现场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将施工物件堆放整齐、使道路畅通。乙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及乙方聘用的人员的人身安全负全部的责任,并应督促他们遵守工地施工安全和所在地政府的法令法规以及有关规章制度。凡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且乙方须及时报告给甲方及有关部门。
8.17负责将甲方提供的有关申报文件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安装进场前的报验手续和费用,以及安装完工后的报检手续直至合格为止。乙方应承担因报验不合格造成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甲方的一切损失。非因乙方电梯质量/安装的原因不能通过验收除外。
8.18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由甲方签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后,由甲乙方办理正式工程移交手续。乙方施工单位人员必须在3天内撤离施工场地。
8.19乙方在进场施工前,应与总承包单位协调确定各自的权利义务,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但无须向总承包单位支付施工配合费或总承包服务费。
8.20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提交正式的竣工结算报告,经过甲方审定后作为确定结算款的依据。
8.21应积极配合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进行装修施工。
8.22乙方在施工前办理安装施工报批和有关安全施工手续,以及安装调试完毕后报劳动安全及电梯质量检测部门进行安装质量及安全检验,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九条、材料设备供应
9.1本工程所需的所有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买和提供。乙方购买的材料应符合甲方的设计规范要求和工程质量要求,相关规定如下:
9.1.1乙方所采购的材料,由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1.2对乙方所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代表有权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重新采购符合设计和规范和质量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9.2若乙方提供的材料未经甲方验货,乙方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应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由此造成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隐蔽工程验收:工程达到施工过程中的隐蔽工程验收阶段时,乙方应在隐蔽工程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及监理验收。验收合格,甲方及监理公司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
行此后工程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通知验收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若乙方自行隐蔽,甲方有权要求剥离或开孔,乙方应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乙方应承担有关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
10.2竣工验收:本工程完成安装调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及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验收。鉴于本工程还需要报有关政府部门验收合格,故乙方应负责办理该报验工作并保证本工程在交付甲方验收前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的验收。若本工程竣工验收达到标准后,叁方签字盖章确认本工程验收合格,同时乙方把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及验收报告一式四份移交给甲方。若本工程因乙方原因未能通过验收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时限内对本工程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若因此而造成本工程逾期竣工的,乙方还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
10.3如果在验收中产生纠纷,由XX市的产品技术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核验为准。
10.4在工程未通过验收前甲方提前使用的,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质量保证及保修责任。但未经乙方许可甲方擅自使用电梯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十一条结算
11.1工程竣工备案之日起天内,乙方应提交以下结算资料:
11.1.1工程结算书打印稿四份及电子文件一份,结算书装订内容及顺序为封面、《单项(或分部)工程验收证明书》、编制说明、计费表、分部分项结算书、主要材料用量价格表;
11.1.2工程竣工设计资料(含工程竣工设计图纸、图纸会审纪要、修改及变更通知书)一套(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3现场签证单一份(原件、独立编号装订);
11.1.4合同书一份(复印件);
11.1.5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经甲方确认)一份。
11.1.6备案表
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内容必须完整、准确,若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报送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则甲方有权拒收结算资料,由此造成结算工作延误概由乙方负责。
11.2双方按甲方最终确认的经甲方批准由乙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本合同的竣工结算工程量。监理公司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完整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后个工作天内,由甲方按照上述竣工结算工程量核实审定工程结算总价,双方应按工程结算总价进行结算。
11.3在工程结算时经甲方核实乙方没有按照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和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等进行施工,或出现偷工减料的情况,则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上述工程项目不予结算,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工程保修
12.1本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自政府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之日起年。
12.2在保修期内,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全面负责整改和维修。乙方须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后2小时内赶赴现场检修直到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整改和维修工作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引起的故障维修,甲方需承担零部件费用。
12.3在保修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完成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或维修工作的,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质量问题进行整改和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加15%的管理费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若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12.4乙方承诺对工程提供终身的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双方签订有偿维修保养服务协议)并负责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培训六名电梯维修人员。在合同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保证以不高于本合同的价格水平为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技术及维修等服务。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3.1甲方如不能按时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而未付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合同大包干总价的3%。
13.2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完工设备总价的万分之五违约金,若乙方逾期竣工超过三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支付上述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
13.3乙方必须按本合同及附件、甲方确认的施工图纸、用料、施工规范和甲方的指令严格进行施工,保证质量,如不符合上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对乙方进行处罚,金额为500元/次。乙方必须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整改完毕。
13.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或资料向第三方扩散、转让,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包干总价的20%的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13.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13.5.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或监理单位有关人员
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13.5.2“欺诈行为”是指谎报事实,包括在前期的招投标过程中投标者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之后),以及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其他欺诈行为,使甲方作出错误的判断,进而损害甲方的利益。
13.6在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解除合同后,乙方除应向甲方支付相应的违约金、退回甲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外,还应在甲方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之日起10天内完成退场工作,包括人员撤场、材料的交接以及与第三方的交接等工作,同时:
13.6.1若甲方需要乙方已完成的部分工作成果的,则双方按该部分工作成果进行结算,乙方应在结算后的10日内将甲方多付的款项退回甲方。
13.6.2若甲方不需要乙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的,则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退还甲方全部的已付款项。
13.6.3若乙方逾期向甲方退回上述款项的,每逾期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该部分款项的0.1%的违约金。
13.7乙方基于本合同的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及经济损失赔偿,甲方有权直接从未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抵扣,若不足以抵扣的,乙方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10天内向甲方付清。
13.8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包或分包,否则,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大包干总价的20%作为违约金,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4.1在合同履行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五条、争议及解决
15.1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等的约定如有不一致,解释顺序应为:本合同及其附件、技术标准、设计方案、招标文件。
15.2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除双方协议停止施工外,乙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并在任何情况下,均须保护已完工程。
15.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15.4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合同生效
16.1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在广州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6.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联系方式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并在本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包括:通讯地址及联系电话等)为有效的联系方式,若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甲方按协议上注明的联系方式发送有关通知、文件,即视为该有关通知、文件送达乙方,乙方对因联系方式错误及未书面通知甲方联系方式变更而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乙方的联系方式为:
单位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e-mail:
第十八条、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委托方(章):承包方(章):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
安装承包合同 篇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本着互相信任的原则,就甲方的水电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装修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期: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3.本项工程预计费用 元人民币。
第二条 材料供应的约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三天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的清单,并注明所需要 材料的数量。甲方应按时提供乙方需要的材料。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甲乙方应办理交接手续。乙方如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责任由甲方承担。
甲方供应的材料按时抵达现场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装饰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应按挪用材料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
乙方供应的水电材料甲方应到现场验收,如不符合设计、施工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乙方自带施工的必须工具(锥子、切割片等),要保证安全性、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和损耗费用。
第三条 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1.本工程应严格执行国家《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210-XX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27-XX并参照《福建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标准及其他 db-35/t98》及《上海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2.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原因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在接到通知两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
第四条 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等的现场管理约定:
1.严格遵守规定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降低施工噪音,减少环境污染。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2.未经甲方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施工中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4.保证装饰装修现场的整洁,竣工前做好卫生清扫和处理工作。
5.负责装饰装修所产生垃圾的处理工作,每日至少清洁一次。
6.乙方如因施工原因需居住在现场,日常用水、用电等必须注意安全,工地发生工伤由乙方负责。
7.乙方应做好施工材料保管工作,禁止闲杂人等进入现场。
8.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携带任何甲供的装修材料出门,若发现偷盗现象按材料价格加倍赔偿。
第五条 关于工程价款、承包内容、施工工艺、结算的约定:
1. 工程款付款方式:
布管验收合格后支付工钱的50%,水电完工后支付30%,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20%
2. 乙方承包内容:
1)水电开槽、布线、穿线、埋槽
2)所有水电施工过程的垃圾清运(每天现场整理装袋)
3)水电施工的穿墙、打孔、切割
4)开关面板安装
5)小五金、马桶、的安装
6)后期灯具的安装
3.工程结算方式:
按实结算:
总价结算:20元/平米(套内面积)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 伍拾元的违约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向甲方支付 伍拾元违约金。
第七条 纠纷处理方式:
因工程质量双方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10 %支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解除本合同。
第九条。其它约定:
1.双方同意由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进行协商工作。
在未经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情况下,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2.经过第三方监理(厦门全垒打装修监理公司)确认,甲方必须按照约定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3.因气候、停电等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后可以顺延。
4.甲方在入住前可以要求乙方5次来现场配合其他工种的交叉施工,超过5次部分每次甲方需支付乙方50元/天的劳务费。
5.保修期内由于乙方的施工和产品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维修,在接到甲方通知后48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由于甲方使用不当或不可抗力或不可遇见原因造成的问题,甲方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乙方维修费用。
第十条 附则
(一)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合同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 水电工程保修伍年,过了保修期乙方来维护甲方应支付相应费用。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甲方):同德实业(滁州)有限公司 承包方(乙方):滁州金科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总则
一、工程名称: 同德实业10/0.4KV配电工程
二、工程地点: 滁州市清流东路1479号
三、承包工程项目内容:
说明:
1、本合同不含1#变压器低压侧到400v进线柜的母线安装
2、本合同不含本工程所有的土建配套部分的施工及电缆沟的挖填
3、原来临时用电的10KV电力电缆的重新挖埋及铺设,乙方工作人员应积极指导和配合甲方施工人员完成。
4、因临时用电切换,施工中间验收等事宜,不能长时间停电;甲乙双方须共同协作,报供电公司妥善解决停电/送电时间。
四、工程总造价:
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合同总价:
(大写) 柒万玖千贰佰陆拾捌元(¥:79268.00 元)。
第二条 工程期限
2.1 工程报建与设计
甲方委托乙方全部处理10KV/0.4KVA配电工程的相关事宜,包括报建和图纸设计等;乙方须在 20xx.11.15日内完成报建事宜,完成当地供电部门要求所需的一切手续。乙方须在日内完成经双方共同商定的图纸设计并送审通过。若因此而造成不能报建或报建延期导致整个工程延后,乙方应负违约责任;供电设备的图纸技术参数和质量要求由乙方负责提供并验收;不合格的设备要通知甲方,要求及时更换。
2.2 甲方与乙方签订合同后,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后乙方开始施工,乙方计划从 20xx 年 12 月 15 日开工至20xx 年 1 月 日工程施工完成;并通过本地供电部门竣工验收合格送电。
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得顺延工期:
一、因天气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者;
二、因甲方未能及时提供开工条件
第三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在开工前,应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杂物,解决好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畅通;
二、乙方在开工前应负责验收甲方提供的设备、和材料;并组织协调好各方的工作计划、要求等事宜;组织管理施工人员、负责施工现场、技术资料和施工图纸。
第四条 设备、器具、材料供应
本合同工程安装所需的设备、器具、材料,均必须使用合格证,不合格的产品乙方不得施工安装;
第五条工程质量和检查验收
一、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
二、 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整理提供完整的技术档案材料,并发出《承包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标准以达到供电验收合格为准。
三、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管理。竣工验收中如达不到供电部门送电要求而需要返工的工程,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双方商定 20xx.01.15 为最终验收时间,竣工日期以甲、乙双方最后检查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四、 安全责任
4.1乙方应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
4.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管理制度,严格按规程标准组织施工,并接受行业安全人员依法执行的安全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工程质保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起一年。在质保期内因乙方安装原因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本合同签订后,设备到场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 作为工程备用款,计人民币¥位,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 30 %,计人民币¥23780.4 元 ,在工程竣工送电后三十日内,甲方再支付给乙方合同总工程款的,计人民币¥元整。
二、如甲方拖延工程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窝工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全部损失费。
第七条 违约责任与奖惩规定
一、 乙方的责任
1.乙方应保证施工质量及工期,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返工费用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承担违约责任;
2.由于乙方安装原因达不到协议书约定及本地供电部门要求的;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其因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继续履行合同。
3.在规定的时间内未能完成工程最终验收或因安装质量不合格达不到本地供电部门要求,造成供电延期的情况时,罚款乙方1000.00元/天,以弥补甲方的损失。
二、甲方的责任
1、若未能按照承包合同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施工日期应作相应的顺延。
2、不按承包合同规定拔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的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五偿付乙方赔偿金。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附则
一、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 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经过充分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二、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即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质保期后自然失效;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分别报相关部门备案。
第十条 合同附件
一、甲方提供供电公司批准的供电方案。
二、工程预(决)算书;
三、乙方单位开票资料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帐 号: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安装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承建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甲方现将工程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分项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职责,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为保质、保量、保安全、保文明施工,按期完成该分项工程的施工任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概况
(一)、工程名称:惠州可立克科技工业园工程(II标段)。
(二)、工程地点:惠州仲恺东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立克科技工业园。
(三)、结构类型:钢筋砼框架结构;层数:2#、3#、4#公寓及5#、6#宿舍全部为6层。
(四)、建筑面积:2#、3#、4#公寓约15000 m2,5#、6#宿舍约24000 m2。
二、工程承包形式及范围
1、乙方以包工(不包主料)、包铁钉、扎线、小型机械(电钻、圆盘锯、手提式电锯)、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的承包方式进行承包模板制安工程施工任务。
2、乙方必须按照设计施工图纸和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前后图纸修改、《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xx工程质量要求负责模板制安工程施工。模板制安工程包括:混凝土墙、框架柱、框架梁板(包含高支模方案内容工作)、楼梯、构造柱(后浇带镀锌收口网封堵)、窗头板、窗台板、门窗洞过梁、雨蓬、挑檐、楼梯栏板、阳台栏板、女儿墙、天面所有构筑物、小型砼预制件、零星工程(配合水电及其他工种预埋件、施工缝分隔、水电和消防及空调等洞口预留及加强等工序施工及后补预留洞口)等模板制安。
3、承包项目范围:2#、3#、4#公寓及5#、6#宿舍模板制安拆。
三、承包综合单价
按如下方式计算,工作内容包括模板制安、垂直水平运输及梁、板与柱、混凝土墙的节点加钢丝网分格等模板所有工序在内);
1、按所安装的模板砼对触面计算,每平方米人民币贰拾伍元正(人民币25.00元)。此综合单价包括工资、劳保、保险、加班津贴(含夜餐)、工伤医疗费用。其中工伤医疗费用20000元以下为乙方负责,超过20000元部分由甲方支付。
四、施工质量等级及文明施工要求
1、质量等级:合格。
2、文明施工要求:场地整洁,不乱堆乱放,材料堆放整齐。
【实用的安装承包合同范文集合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