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承包合同集合15篇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荒地承包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荒地承包合同1
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____________(系原发包方)经______县______镇______村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______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______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③田:按每年______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承包期限:①耕地为______年;②草地(荒地)为______年;③林地为______年。即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______元;第二年为______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______%。
九、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____________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____________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
在场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2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4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20_年元月一日起至20_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3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4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消毒室横直以水沟为界,北至现有厂房后拉直为界,西至油竹直上以水坑为界,东至加章及胡太等人岭以公路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20xx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一月一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伍拾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4
发包方:天子沟村村委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挖掘我村部分闲置荒地,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经两委会和各种会议反复讨论同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自己坐落在村____ 荒地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年限为____ 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 年__月__日止。
三、承包费用为每年___________元(大写)。
四、合同签字起乙方向甲方缴纳每年承包费用______ 元,以后每年缴纳一次。
五、乙方在开发承包荒地期间,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属村民。
六、甲方应积极协调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的帮助。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
七、甲方同意乙方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有权在承包的荒地范围内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对此主张任何权利。
八、本合同有效期间,甲乙任何一方不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九、本合同书自双方当事人签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书一式参份。
甲 方(盖章): 乙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5
甲方(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充分利用农村闲臵荒山,发挥其经济效益,甲方依照公开协商的方式,决定将荒山对外承包。现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荒山承包的具体事宜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1、甲方现将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荒山荒坡发包给乙方进行养殖业开发和荒坡管理。
2、承包时间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合计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3、乙方在承包期间,自主承包经营,自定经营项目,自负盈亏,在不改变土地权属的情况下,有权在承包范围内,根据经营需要,自定承包荒山的使用开发方式,甲方不得干涉。但乙方使用时依法需办理相关手续时,由乙方负责,甲方无条件予以配合。如双方有未尽之事宜或双方发生纠纷,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通过协商达成一致的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协商不成,可诉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4、承包期间,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或者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致使合同中途解除或者变更,甲方按乙方的实际承包年限或变更范围一次性退还多收乙方的承包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补偿,由双方另行协商。
5、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需补充或者变更,由双方协商依法签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合。
6、合同承包期满后,如乙方继续承包该荒山荒坡,必须在期满前60天内用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权。
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中间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间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6
发包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职务:董事长
为有效使用荒地,促进 村的经济发展,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荒山承包经营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承包土地位置、面积及现状
1.1甲方发包给乙方的土地性质为荒山(未利用地),位于巩义市小关镇段河村,土地使用权证编号为:
,甲乙双方共同勘查确定的四至边界为:东至 ,西至,南至 路,北至 。(双方勘查确定的承包土地界址图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2
双方确认,本协议项下承包土地面积为 亩(平方米)。本合同生效后,该荒山如经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平整、改造、修葺后总面积发生变化的,承包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不再变更,仍以约定的土地面积及承包金数额为准。
1.3本合同项下的未利用地的地貌现状为荒山、荒坡,荒山、荒坡范围内如果存在具有经济价值的林木、种植物或其他附属物(地上附属物),双方在办理承包交接手续时应对地上现有附属物登记造册,协商补偿价格,由乙方将地上附属物补偿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甲方向地上附属物的实际所有人发放或付清补偿款。
1.4甲方承诺和保证其对上述未利用地包括荒山、荒坡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有权对上述土地发包。
甲方应向乙方提交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权属证书复印件,在没有提交权属证书之前,甲方应先提供可证明其拥有该土地使用权的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1.5甲方承诺上述未利用地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任何争议,任何单位、组织及个人对上述未利用地范围内没有权利主张,甲方对上述未利用地拥有独立的发包权。
第二条 土地承包经营的用途
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经营用途为发展林业经济、农业经济,包括各种林木种植、经济作物种植及养殖。
第三条 承包期限
3.1本合同项下土地的承包期限共计
年( 年),从20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2承包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承包土地,应在承包期限届满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应优先将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给乙方,双方另行签订新的承包合同。
第四条 承包金及付款方式
4.1双方商定: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为
元/年/亩,每年土地承包金数额为 元,合同期限内土地承包金总额为元人民币。甲方承诺承包期限内的土地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保持不变,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单价及承包金总额。
4.2本合同项下土地承包金每年支付一次,乙方应当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的承包金。
甲方收到承包金时应当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4.3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承包金已包括甲方应向国家(集体和个人)缴纳的一切税收和费用,承包期内除本合同约定的承包金外,甲方不得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且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或变相提高承包金。
4.4
乙方应按照约定数额及期限向甲方支付承包金,如乙方迟延支付,每迟延一天,应按逾期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批准及授权
5.1本合同项下土地发包事项应当事先经甲方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作出同意的书面决议,由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委会主任与乙方签署本合同,并将本合同报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
(甲方村民代表决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二)
5.2本合同签署后,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申请巩义市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并向乙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第六条 承包土地的投资、经营和管理
6.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依法对承包土地拥有独立使用权及投资、经营管理权,享有承包经营收益权。
乙方在承包经营过程中如需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种植、土地整理、挖填土方、修路、引水、架电、铺设管线、搭建临时设施等,甲方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6.2乙方在对荒山承包期间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甲方对乙方经营亏损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不得以经营亏损为由请求减少或降低承包金数额。同时,如果在甲方承包盈利的情况下,无论甲方盈利状况如何,甲方不得以乙方经营获利为由请求乙方增加或变相增加承包金。
6.3甲方保证村民不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到承包土地区域内从事开垦、种植、放牧、取土等行为,不得进行堵路、堵门、停电、设置障碍、设卡收费等一切影响乙方经营的违法活动。
承包土地区域内乙方可以进行封闭经营及管理,甲方确保本村村民不得擅自进入承包土地区域,或从事其他妨碍乙方承包经营的活动。
6.4甲方负责协调乙方与承包土地周边相邻单位、组织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排除和解决影响乙方正常承包经营活动中的各类矛盾和纠纷,提供良好的承包经营环境,保障乙方正常的承包经营活动顺利进行。
第七条 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7.1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内,乙方有权依法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承包土地流转,承包土地转让或流转之后,受让方或接受土地流转的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同等权利。
7.2乙方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承包经营权的期限为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减去合同已履行期限后的剩余年限,在该期限内第三方有权依法自主承包经营。
7.3本合同承包期限内,如遇国家依法征收本合同项下的承包土地的,所有补偿金按如下方式分配:承包土地地上林木、农作物、建筑物、构筑物等附属物等补偿金归乙方所有;
土地使用权补偿金归甲方所有。
第八条 承包期满后的处理
8.1本合同承包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本合同项下土地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双方同意继续承包的,双方另行续签承包合同。
8.2承包期满如双方没有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时,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地上的林木等各种附属物。
如甲方同意接受承包土地上的林木、附属物等附属设施,应当按接收资产时的市场价值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款以双方协商的价格或双方确定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价值为准。待甲方付清补偿款后,乙方将林木、建筑物等附属设施移交给甲方所有。
第九条 陈述与保证
9.1甲方是本合同项下承包土地的合法所有权人,甲方为签署本合同已按照《物权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获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代表的同意或授权。
9.2甲方保证在本合同签署前未在本合同承包土地上设置任何第三人权利,也不存在可能对乙方执行本合同构成障碍的其他任何权利瑕疵,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维持该等状态不变。
9.3在本合同期满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主张收回乙方对该土地的承包权,不得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履行本合同;
在本合同期满后继续发包的,在同等条件下保障乙方享有优先承包权。
9.4甲方保证提供一切便利条件确保乙方独立拥有该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自主经营权及其他相关权利和收益权,确保国家和政府对该承包土地地上建筑物等附属设施、林木等的一切补偿金和优惠政策全部归乙方享有;
并负责协调乙方就本合同项下的土地承包与政府主管部门、土地相邻方及村民之间的关系。
9.5乙方有权自主经营管理承包土地;
有权依法对承包的土地及地上附属设施、林木等采取转让、转包、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甲方对此不得有任何异议并为乙方依法行使权利提供一切便利,积极配合乙方办理一切必要的手续;甲方保证承包土地流转后第三方享有本合同约定的与承包方同等的权利。
9.6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约定金额、期限及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承包金。
9.7乙方保证搞好承包土地及周边的环境保护,不得在承包土地范围内进行有损环境保护的经营活动。
9.8甲方应当积极配合并协助乙方申请取得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证书,办理权属登记证书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9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如发生下列情形变更的,甲乙双方仍应按本合同约定内容享有并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或乙方的负责人、经办人变更的;
(2)甲乙名称、姓名改变的;
(3)甲方分离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村民委员会,或者甲方与其他村民委员会合并为一个村民委员会的;
(4)乙方发生分立、合并、清算、解散等情形,由乙方股东或继承人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0.1本合同一经生效,即具有法律拘束力,甲、乙双方均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违反合同约定,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10.2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应履行的义务,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违约方出现任何一项违约行为,应向守约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则违约方应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使守约方获得充分救济。如双方对损失计算存在争议时,约定损失计算方法为守约方每天损失额为5万元人民币。
第十一条 附则
11.1本合同约定的附件构成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1.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巩义市小关镇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
11.4凡与本合同签订、履行、解释等有关的争议,协议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并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11.5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其余文本提交批准登记部门备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批准机关: (盖章):
日 期:
年 月 年 月 日日
荒地承包合同7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为筹措资金修筑村级公路,按照________政府的指示,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通过,并经村委会研究决定,按照公开竞价发包方式,双方自愿达成以下合同内容:
1、发包方将座落于荒地亩垄发包给承包方经营,该地块东邻,西邻,南至,北至。
2、上述发包地块承包期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发包地块价格为每亩每年元人民币,该地块年的承包费用总计金额为元人民币,此款在合同签订后当场一次性交付。
4、上述发包荒地只可进行农业生产,不可从事取土、埋坟、修建永久性建筑或植树造林等与农业生产无关的活动。
5、承包期间,承包方可自由转包,但转包期限不可超出承包期限。
6、该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恪守,如一方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7、此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司法见证机关存卷一份,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司法见证机关后生效。
发包方: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
见证机关:
见证人:
荒地承包合同8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荒地的面积、位置
甲方将位于处,面积亩的荒地承包给乙方种植农作物。荒地方位;东起 ,西至 ,北至,南至具体位置由甲方现场指认。
第二条荒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荒地用途为种植
2、承包形式:个人承包种植
第三条荒地的承包经营期限
该荒地承包经营期限自日至
第四条: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该荒地的承包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每年共计人民币元(¥: 元)。
2、每年在年月日时,乙方向甲方全额交纳本生长季的承包金。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包金;
3、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权;
3、自己协调解决排灌水各项事宜;
4、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和数额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其承包的土地上私搭乱建;
6、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经营权的土地抵偿债务;
7、保护自然资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8、乙方不得在承包地内及周边的地边、水沟种植多年生的水、旱生作物;
9、乙方在使用农药时,必须按操作规程和该农药说明书规定的计量标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使用,不用的药物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同时要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和财产保险工作,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10、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否则甲方有权视情节给予处罚;
11、乙方应积极参加农作物保险,在承包期内如遇自然灾害和其它事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概负责;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方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难以履行时,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3、本合同履行期间,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视为违约。违约方按土地承包额总价的 倍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守约方有权选择是否单方面接触本合同。
2、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足额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30日未支付租金,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八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封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9
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流转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三人:_镇_村_组 (系原发包方)经周_镇_村_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一致同意承包方(甲方)将所承包的荒山经营权流转。流转承包方自愿承包。据此,在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
一、 土地(荒山)承包方(甲方)自愿将位于周家镇龙虎村6组土地(荒山)流转承包,流转承包方(乙方)自愿承包经营。
二、流转承包土地(荒山)地址:位于xx镇xx村xx组的硝洞坪土地(荒山),其四至界为:东以_______________为界;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西_______________以为界;北_______________以为界;
三、 流转承包土地(荒山)的面积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
四、 土地(荒山)流转的用途:用于修建开办碎石厂的基础设施、设备。
五、土地(荒山)经营权流转转让金及附着物赔偿费的支付方式为:①荒山:按每年600元/亩×实际流转荒山面积计算;②土地:按每年1200元/亩×实际流转土地面积计算;③田:按每年1600元/亩×实际流转田土面积计算。乙方在承包当年的第一个月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甲方。不因市场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上涨或下跌)。甲方流转土地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六、 承包期限:①耕地为30年;②草地(荒地)为50年;③林地为70年。即从20xx年_____月_____日起计算。
甲方流转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为以上第___________种。
七、 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 甲方需确保所流转土地(荒山)的合法性、合理性。不得损害第三人和乙方利益。
(2) 甲方享有土地(荒山)流转的经营权转让金及青苗附属物赔偿费用等。其中计算标准以本合同第五条所约定的支付方式计算。
(3)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享有该土地(荒山)的承包经营权和收益权。承包经营期满,由乙方与第三方(原发包方)自行商议,与甲方无关。
(4) 甲方在对土地(荒山)承包期内,因其它原因如农转非等情形,则其承包收益权终止,由第三方(原发包方)收回,并与乙方自行协商,与甲方无关。
(5) 甲方享有优先的在乙方碎石厂提供劳动和享受劳动报酬的`权利。
(6)在乙方生产、经营期间,甲方不得无理取闹或指使他人干涉、阻扰乙方正常的生产和经营,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情节严重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 在甲方生产经营期间(或期满),乙方自愿放弃对甲方提出其它要求的权利。如上涨流转承租金、复耕等。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享有正常的生产、经营的权利,不受任何组织和个人(包括甲方)因此合同而产生的任何纠纷。
(2) 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自享、风险自担。
(3) 乙方有权决定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确认和聘用员工。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提供劳动力和享有劳动报酬的权利。
(4)乙方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甲方不得无理取闹,破坏生产设施设备,阻扰生产,否则有权要求乙方予以赔偿的权利,情节严重者,有保留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八、乙方在向第三人支付山体管理费后,第三人有义务协调处理甲乙双方矛盾和纠纷,合理确保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甲方的合法利益。其中乙方按以下方式支付第三人山体管理费:第一年为4000元;第二年为5000元;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后,在上一年度山体管理费的基础上逐年递增10%。
九、 此协议是在经第三人xx镇xx村xx组村民代表讨论通过,一致同意甲方对土地(荒山)承包经营权流转。甲、乙双方自愿流转承包。
十、违约责任:此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任何胁迫、误解和规避法律法规的情形。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否则除赔偿守约方损失外,另支付守约方违约金10000元。除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外,如山洪、地震等。
十一、 此协议甲乙双方签字后,无需公正即产生法律效力。
十二、此协议为第三人_镇_村_组及全部村民代表在场予以见证的情况下,双方自愿达成。
十三、 此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周家镇龙虎村6组及周家镇龙虎村委会各执一份。
十四、 未尽事宜,另行商议。
甲方(签名捺印):
乙方(签名捺印):
第三人(及村民代表):_镇_村_组
在场人:
20_年7月28日
荒地承包合同10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占XX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充分利用荒地、荒山、荒田,搞好农村产业结构,发展多经果树木,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其山场荒田、荒地承包给乙方,经双方协议,特订立如下合同:
一、荒山、荒田、荒地地址面积亩。
承包四界: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二、甲方确定该田、地无任何纠纷,须提供一切与田、地有关的原始法律凭证及相关手续,保证面积、四至准确、权属清晰。
三、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期限为________年(即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为承包期内,田、地所有权属甲方,田、地使用权归乙方。
四、乙方承包甲方荒山、荒田、荒地用于农林业发展,________年后并按该田、地经营产品出售时按市场价所得利润按30%给甲方。
五、在承包期内,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开发管理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如发生火灾,甲方要协助安排人员帮助扑救,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赁的山场内有用地,但特殊用地必须和乙方协商(不得超过8平方米),所有破坏林木及生长的作物须按市场价付给乙方。
六、在承包期内,甲方不得将该荒山、荒田、荒地另行收包或回收另作他用,否则要赔偿乙方一切损失。
七、在合同履行期间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期满,乙方不得将山场变为荒田、荒地、并将当时生长的作物无偿全部归甲方所有,如乙方继续承包,享有优先承包权。
九、从屋场到山场大路由甲方提供土地、修路所占面积,所毁林木、作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修路资金,修好的大路所有权归乙方,甲方可以使用。大路的维护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诉讼法院。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村委会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为了积极相应国家号召,大力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挖掘我村部分闲置荒地,发挥其最大潜能,充分带动农村的生产积极性。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将坐落在本村 荒地承包给乙方,四至为南至;北至 ;东至;西至;共计 亩。
二、承包费用为: 元/年/每亩,合计 元,(大写 )。甲方将所有土地承包手续办理完毕并将承包地交付承包人后,乙方一次付清。
三、承包期限为年(起算时间为甲方将承包地交付乙方的时间)。
四、乙方承包荒地后应积极治理在荒地上种植,养殖,加工业或搞多种经营,经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从事非农业生产,利用承包范围内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矿产资源、或建造固定设施。
五、甲方应积极协调村民之间的其他事宜,在业务上给予大力帮助,乙方有权获得国家用于发展农村经济的各项优惠政策。其他未尽
事宜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六、乙方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经营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甲方不得干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支付承包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七、承包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地上建筑物、种植物、养殖物、剩余土地承包期的土地补偿以及投入补偿全部归乙方所有。
八、乙方承包土地可采取转包、出租、互换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收益由乙方享有,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九、甲方不得擅自收回承包荒地,不得因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由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过错方要按损失程度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十一、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共份(另附附件一、村民代表同意确认签字表 份),甲乙双方各 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荒地承包合同12
甲方:
乙方:
为了开发利用荒山地,经村支委研究同意将属其上源头村集体林场其中一小角荒山地发包给乙方开发私办猪场,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一、乙方承包甲方的荒山地面积及四至范围:乙方承包甲方荒山地总面积约______亩,以四界范围为准。四界范围是:南至____________为界,北至____________为界,西至____________为界,东至____________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时间为三十年,承包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款:承包款每年人民币______元整,三十年承包期总计承包费人民币______元整。支付办法:承包款乙方按承包年限一次性支付人民币______元整给甲方(村委会)。
四、在承包期限内甲乙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一)、乙方享有承包经营权,可自由种养,但不得超出四至范围以外。
(二)、在承包期限内,乙方经营管理所需要的资金、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责。
(三)、乙方在承包期间依法经营所得一切利益全部属于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提出任何要求。
(四)、乙方承包的山地发生权属争议,甲方负责调处纠纷。如因国家需要征用的,按照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五、本合同由甲、乙双方共同签订,双方代表人签字、盖章生效。在承包期限内,不论管理体制、行政区域、人事变动,本合同效力不变。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13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14
甲方:
乙方:
为发展经济保护和发展林木资源,甲方把原龙潭政府林场(已荒弃多年)的经营权给乙方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承包山林的面积范围:承包范围为旧龙潭政府林场的全部范围,面积约七十五亩,四至界限为:东至风流坳横至石托窝田面的山背直下窿口为界;南至林场屋对面荒田坑边为界;西与宝溪山背分水为界;北至山顶与宝溪山分水为界。
二、承包期限:承包期60年,即从20_年6月1日至20xx年5月31日。
三、承包租金及方法:五年一租价,每年一交租,在每年的5月30日前交下一年租金,第一个五年叁仟元;第二个五年在原基础递增10%,即每年叁仟叁佰元,如此类推,直到承包期满。
四、承包期间,乙方对荒山地所种植物有管理、砍伐、收益权,但必须依法依规办证,否则按森林和林业部门有关规定处理。
五、乙方承包利益受到侵害时,甲方给予支援。
六、合同期满,乙方所种的一切果树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损坏,如合同期满乙方愿意续包,甲方给予优先承租。
七、合同签订后,双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以乙方全部投入资金的五倍作补偿。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壹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荒地承包合同15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开发利用土地资源,发展良种按短周期工业原料林,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一条:甲方将座落在马虎岭的荒山,发包给乙方经营,四界是:东至湿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积由甲乙双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局绘制的1:10000地形图现场勾绘计算为准。双方都要在图上签名盖章确认。
第二条: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须是甲方合法拥有使用权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间,是人民政府原发给甲方的山界林权证中的使用权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荒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权证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经营使用权。
第三条:承包期限为叁拾年。即从20xx年08月10日至20xx年08月09日止。
第四条:承包荒地共计4015亩,承包金每亩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计301125元。
第五条:甲方承包给乙方的荒山地必须权属明确,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内因荒地权属、界限出现纠纷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甲方要加强对当地群众进行法律教育,共同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如发现有害乙方的合法权益者,甲方要协助乙方按有关规定处理。如不协助处理,对甲方处损失的50%罚款。
第七条:在承包期间内,乙方有权实行独立自主合法经营和建设,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证甲方转让费的前提下,乙方有权将荒山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或与他人合作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将有关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备案。
第八条:本合同不因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期限内必须严格执行本合同条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经调查核实后,可据实际情况减、免乙方当年的承包金或在条件允许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
第九条:甲方若在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须按乙方已支付给甲方承包金总额和乙方投入资金总额的五倍罚金赔偿给乙方。
第十条:乙方若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有权接收或处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资产,并收回荒地使用权。
第十一条: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违约金。逾期半年,除如数追回欠款及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无偿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产设施,或者重新发包。
第十二条: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内某荒地,甲方应负责协助乙方办理该荒地的各项补偿手续。以尽快取得征用补偿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设施,林木补偿费及该荒地承包期内的土地补偿费归乙方所有。乙方有权获得国
家下拨用于该片土地发展生产的支家物资,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条:荒山承包合同期满,荒山如数交还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属物由乙方半年内自行处理,逾期不处理则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处长承包期,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继续转让,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包权。
第十四条: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须提交转让使用权之荒地的山界林权证书附图复印件及地形图。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打手摸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补充,所补充的秣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镇林管站和镇司法所各执壹份备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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