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承包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9篇,欢迎大家分享。
工程承包合同 篇1
发包方:_____
承包方:_____
上述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共同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章合同一般规范
第1条词语涵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称合同条件)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各种取费标准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的风、雨、雪、地震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21.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2条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的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经双方确认的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第30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3条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国家标准、规范;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行业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一式两份约定的标准、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应负责提供中文译本。本条所发生购买、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4条图纸。甲方在开工日期15天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需要特殊保密的措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需要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二章双方一般责任
第5条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3天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3天内不予答复,应视为乙方要求已被确认。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一,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电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电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令的决定,以书面形
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批准、图纸并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将具体要求、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甲方委托的总监理工程师按协议条款的约定,部分或全部行使合同中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合同中乙方的义务。
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6条乙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和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7条甲方工作。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一次或分阶段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现场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协议条款约定地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交通干道,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铁路专用线的申报批准手续(证明乙方自身资质的证件除外);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甲方不按合同约定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第8条乙方工作。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
3.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看守、围栏和警卫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等管理规定,经甲方同意后办理有关手续,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内约定。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到达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除外)。
乙方不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工期延误和工期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第9条进度计划。乙方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不批复,可视为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已经批准。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第10条延期开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
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3天内答复乙方。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或3天内不予答复,可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承担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
第11条暂停施工。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停工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因甲方代表不及时作出答复,施工无法进行,乙方可认为甲方已部分或部分取消合同,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2条工期延误。对以下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
4.合同中约定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的其它情况。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代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予答复,乙方即可视为延期要求已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13条工期提前。施工中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日期可以提前。乙方按此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应在5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如果有)的分享。
第三章质量与验收
第14条检查和返工。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和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以上检查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如影响施工正常进行,检查检验不合格,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影响正常施工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15条工程质量等级。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因甲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第16条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通知包括乙方自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签字,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17条试车。设备安装工程具备单机无负荷试车条件,乙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乙方准备试车记录。甲方为试车提供必要条件。试车通过,甲方代表在试车记录上签字。
设备安装工程具备联动无负荷试车条件,甲方组织试车,并在试车48小时前通知乙方,通知包括试车内容、时间、地点和对乙方应作准备工作的要求。乙方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和试车记录。试车通过,双方在试车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竣工验收。
由于设计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负责修改设计,乙方按修改后设计重新安装。甲方承担修改设计费用、拆除及重新安装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设备制造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由该设备采购一方负责重新购置或修理,乙方负责拆除
和重新安装。设备为乙方采购,由乙方承担修理或重新购置、拆除及重新安装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设备由甲方采购,甲方承担上述各项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
由于乙方施工原因试车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车后24小时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修改后重新试车,承担修改和重新试车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试车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甲方承担。
甲方代表未在规定时间提出修理意见,或试车合格不在试车记录上签字,试车结束24小时后,记录自行生效,乙方可继续施工或办理竣工手续。
第18条验收和重新检验。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或试车,须在开始验收或试车24小时之前向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两天。甲方代表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不参加验收或试车,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或试车,甲方应承认验收或试车记录。
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四章合同价款与支付
第19条合同价款及调整。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内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协议条款另有约定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电累计超过8小时;
5.合同约定的其它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0天内,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批准后通知经办的银行和乙方。甲方代表收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不作答复,视为已经批准。
第20条工程款预付。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预付工程款,开工后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不按协议预付,乙方在约定预付时间10天后向甲方发出要求预付的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预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从应付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1条工程量的核实确认。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工程量的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数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24小时前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乙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计量,甲方自行进行,计量结果视为有效,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收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未进行计量,从第4天起,乙方报告中开列的工程量即视为已被确认,作为工程价款支付的依据。甲方代表不按约定时间通知乙方,使乙方不能参加计量,计量结果无效。
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第22条工程款支付。甲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甲方代表确认的工程量,按构成合同价款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取费标准计算、支付工程价款。甲方在其代表计量签字后10天内不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5天后停止施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协议须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从甲方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算应付工程价款的利息率。
第五章材料设备供应
第23条甲方供应材料设备。甲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材料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提供时间、地点的清单,向乙方提供材料设备及其产品合格证明。甲方代表在所供材料设备验收24小时前将通知送达乙方,乙方派人与甲方一起验收。无论乙方是否派人参加验收,验收后由乙方妥善保管,发生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支付相应保管费用。甲方不按规定通知乙方验收,乙方不负责材料设备的保管,损坏丢失由甲方负责。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与清单不符,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1.材料设备单价与清单不符,由甲方承担所有价差。
2.材料设备的种类、规格、质量等级与清单不符,乙方可拒绝接收保管,由甲方运出施工现场并重新采购,设备到货时如不能开箱检验,可只验收箱子数量。乙方开箱时须请甲方到场,出现缺件或质量等级、规格与清单不符,由甲方负责补足缺件或重新采购。
3.甲方供应材料与清单规格型号不符,乙方可代为调剂串换,甲方承担相应经济支出。
4.到货地点与清单不符,甲方负责倒运至清单指定地点。
5.供应数量少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将数量补齐。多于清单约定数量时,甲方负责将多余部分运出施工现场。
6.供应时间早于清单约定日期,甲方承担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
因以上原因或迟于清单约定供应时间,由甲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支出。发出延误,相应顺延工期,甲方赔偿由此造成乙方的损失。
经乙方检验通过之后发现有与清单的规格、质量等级不符的情况,甲方仍应承担重新采购及拆除和重建的经济支出,并相应顺延工期。
第24条乙方采购材料设备。乙方根据协议条款约定,按照设计和规范的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设备,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设备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对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产品,甲方代表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甲方不能按时到场验收,验收后发现材料设备不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仍由乙方修复或拆除及重新采购,并承担发生的费用,赔偿甲方的损失。由此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六章设计变更
第25条设计变更。乙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须经甲方代表同意,并由甲方取得以下批准:
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和材料指标;
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否则,乙方有权拒绝变更。
双方办理变更、洽商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因以上变更导致的经济支出和乙方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26条确定变更价款。发生第25条规定的变更后,在双方协商的时间内,乙方按下列方法提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计算,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情况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基础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类似和适用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送甲方代表批准执行。
甲方代表不能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格,在乙方提出后10天内通知乙方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实行社会监理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暂定,事后提请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对裁定仍有异议,按第30条约定的方法解决。
第七章竣工与结算
第27条竣工验收。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向甲方提交竣工图。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5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后1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可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乙方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甲方不能按协议条款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因特殊原因,部分单位工程和部位须甩项竣工时,双方订立甩项竣工协议,明确各方责任。
第28条竣工结算。竣工报告批准后,乙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向甲方代表提出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代表收到结算报告后应及时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拨款通知送经办的银行,并将副本送乙方。银行审核后向乙方支付工程款。乙方收到工程款后15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甲方。
由于甲方违反有关规定和约定。经办的银行不能支付工程款,乙方可留置部分或全部工程,并予以妥善保护,由甲方承担保护费用。
甲方无正当理由收到竣工报告后30天内不办理结算,从第31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29条保修。乙方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保修项目、内容、范围、期限及保修金额和支付办法,进行保修支付保修金。
保修期从甲方代表在最终验收记录上签字之日算起。分单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保修期。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争议。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违约。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索赔。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其它
第33条安全施工。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
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地下障碍和文物。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工程分包。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
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
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不可抗力。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保险(如有时)。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工程停建或缓建。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
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合同份数。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双方签字(盖章)
甲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乙方:____代理人:____法人住址:___电话: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签约地点: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2
发包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工程承包内容:
路面的恢复及道路的改造
四、承包方式:
沥青、水稳道路包工包料,砌井、砌墙部分、花砖、路崖、水泥及井管道材料由甲方提供。
五、结算方式:
1、承包单位经市场政工程经济管理站审定的取费类别和甲方制定的价格为依据(1.沥青路面每平方米95元。结构层:6公分粗料;4公分细料。2.水稳层每平方米30元。结构层:水稳层20公分。3.水稳层沥青路面每平方米125元。结构层:水稳层20公分,沥青层10公分,以上均为发票价。4.面包砖铺设8元/m2人工费,路崖8元每延米人工费。5.其它甲方指定的零星项目按照甲方指定的道路下水工程合同为依据进行结算。)
2、工程预算造价:约为壹佰捌拾万元整,改造总面积约为20000平方米。结算以实际工程量和项目,作为结算依据。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工程总预算造价的30%付给乙方备料款、工程进度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结算造价的95%,余5%作为保修金,五年后经甲方再次复验工程无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余款。
4、本工程竣工后,15日内双方搞完结算。支付到总工程结算造价95%。
六、约定事项
1、开工前,甲方负责完成“三通一平”前期工程(即水通、电通、路通、施工现场等)并组织有关对施工图纸,设计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办理施工临时设施范围内,土地租用等有关事项、申请施工执照、确定工程水准点和座标控制点、乙方要严格按照审定后的施工图和有关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对水准点、座标控制点要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2、本工程主要部分乙方必须自行完成,不得转包。部分专业项目实际分包时,其一切质量、技术、经济责任,由乙方向甲方负责。施工前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一般工程)由甲方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审定,重要工程要经市城建委(计建处)审批。
3、本工程如发生设计变更时,需另行预(结)算,经建设单位同意后,到甲方项目部办理增减变更签证。
4、为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部进行质量跟踪随时检查外,分三个环节需由战略发展部及项目部进行基层碾压、水稳层和沥青铺设三个环节的测量验收,工程需满足相应工程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
5、工程竣工后,乙方按时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和竣工结算资料,负责清理现场、拆除临时设施,退回占用场地,达到交工验收标准时,通知甲方进行予验,甲方在合同规定期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如到期不能组织验收,再发生保管等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如乙方超过合同规定期限仍不具备验收条件时,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6、交工验收中,以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发现不符合质量要求需要返工、改建及修理的工程,属于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费用,并应在合同工期内完成,不得遗留未完工程。由于甲方造成的甩项工程应视为符合交工标准,可办理交工验收。
7、本工程实行质量回访保修规定。其保修范围,保修期及返修费用等执行国家规定的保修办法。乙方在办理工程交工的同时,向甲方提交“市政工程保修书”和“市政工程质量修理通知书”。实际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由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调解。
8、双方要自觉遵守经济合同法以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
9、市政工程承包合同如发生纠纷时,由太原市市政工程经济管理站召集双方调解处理。如调解协商不成时可协议向建筑所在地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亿法院起诉。
10、工期要求:工期月年月延。
11、材料方面:大包工程材料质量需由甲方核验质量合格后方可施工,材料进入工地乙方自行保管。
12、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14、补充条款:甲方提供乙方施工人员住宿,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
七、对特殊工程,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制定补充条款,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本合同指定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到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并履行各自责任和义务后自行终止。
发包单位: 承包单位:
法人委托: 法人委托: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年 月 日签订
工程承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绿化工程
工程地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工程内容:园路、廊架、六角亭、花坛、小品、苗木栽植、草坪铺植等。
二、合同工期
开竣工日期:工期日历天数40天,开工日由甲方签署工程开工报告之日为准。
三、质量标准:达到《城市绿化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工程施工图标准。
四、合同价款:叁拾贰万伍仟捌佰玖拾壹元叁角伍分整(325891、35元)
五、双方责任
1、甲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2、甲方工作
甲方应完成以下工作,如造成延误,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有关损失。工期相应顺延。
(1)提供现场施工用水接口、电源接头。
(2)向乙方提供或指明施工现场的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3)在开工前三天之内,向乙方提供经核准的场地内管线资料及相关图纸两套。
(4)组织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提出技术要求和验收效果。
(5)协调施工现场周边关系。
3、乙方驻现场全权代表人姓名:
如代表易人,乙方应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和承诺。
4、乙方工作
乙方应履行以下责任,如造成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
(1)施工期间,乙方负责内接挂表,并承担全部施工水、电费用。
(2)乙方负责配合甲方、土建施工单位消除地面架空和地下障碍物、地下障碍物、地下管线、邻里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
(3)应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及施工计划报表,在工程质量合格前提下,甲方监理核定形象进度,进度款方可支付。
(4)保护施工现场整洁、符合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
六、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延误
1、施工组织设计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前3天,向甲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甲方收到后3天内予以批准,乙方必须按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和监理的检查监督。
2、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应顺延工期。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
(2)设计变更和工程量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4)经甲、乙方同意的其它情况。
七、质量与验收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的检查检验。
2、凡隐蔽工程部位,乙方预检后,提前通知甲方,甲方按时组织验收,合格后,乙方才能继续施工。
3、中期验收:
(1)xx年4月组织中期验收,验收前5天,乙方须按照甲方要求,提交中期验收报告和中期验收资料(包括工程结算资料)两套。
(2)甲方在收到乙方中期验收报告后7天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和验收后5天内不予批准验收报告,且又提不出修改意见,可视为中期验收报告已被批准。
工程承包合同 篇4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民法典》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调一致,签字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
三、 工程范围和内容:
四、工程承包方式:
五、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天(阳历天从开工之日算起)。
六、本工程开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本工程期限的变更条件:
八、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
九、双方负责事项:
(1)甲方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关系,解决水、电、库房等事项。
(2)乙方应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和技术要求,严格把关。
十、工程付款方式、分三期付清:
(1)一期:
(2)二期:
(3)三期:
十
一、违约责任:
(1) 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每延迟____日应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或乙方有权停止施工。
(2)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按时竣工,每延迟____日应向甲方支付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应在支付的价款中扣除)。
十
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执行工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
三、本合同中施工工程量以工程结束验收为准,并作为结算根据。施工中增加或减少工作量及项目,在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进行施工,其相关费用在结算时计算。
十
四、本合同签定后,甲乙双方如需要提出修改或增加条款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补充合同。
十
五、其他本合同未言明事项,一律按《民法典》和《建筑装饰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十
六、本合同附件,施工结构图,技术要求和工程项目预算表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校验,结清工程尾款后失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一、工程范围
甲方现将龙阳新村3#、4#楼防水工程承包给乙方。
二、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三、施工及管理
1、乙方现场施工必须严格按照图纸设计和甲方要求及规范施工。
2、甲方办公室对工程进度与质量进行监督,负责现场协调工作,参与工程验收工作,验收不符合要求,甲方现场质管组成员有权责令乙方返工。
3、乙方必须提供该工程所需的一切资料,保证工程验收和备案。
四、工程承包价格
1、2mm厚聚氨酯乙烯橡胶共混30元/㎡。
2、1.6mm厚聚氨酯乙烯橡胶共混26元/㎡,1.1mm厚聚氨酯乙烯橡胶共混23.5元/㎡。
3、1.5mm厚聚氨酯24元/㎡。
4、1.5mm厚丙纶18元/㎡,3mm厚SBS 20元/㎡。
五、验收
乙方所承包的分项工程,其分项工程必须满足施工规范的要求及验收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分项等级。
六、付款及完工结算
工程全部完工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50%;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造价40%,办完备案证后再付5%,余下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
七、质保金
1、结算工程款时,甲方留5%作质保金,质量保证按国家文件精神,保修五年。
八、双方约定事项
1、乙方现场施工必须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不按要求施工,甲方有权责令停工、罚款。
2、乙方在现场施工中,须注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职工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甲方在承包该分项工程给乙方时,已根据建设部、公安部、安全管理建管站、文明精神,将安全管理保险、防护费用等各项费用列入了在包价格中,乙方现场施工中,其安全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慨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现场施工中要注意安全与质量两个第一的原则,并遵守工地各项规章制度,严禁偷盗、打架、斗殴等行为,违者一次罚款500元,所发生的后果全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十、本合同自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防水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芦花洲项目地下室防水工程,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特签订此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量及造价
1:工程量:工程施工结束后,按实际发生工程量计算。
2:工程造价:每平方米/m2,最终面积据实结算。
第三条:承包方式及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每栋楼单独计算,所承包楼全部防水施工完成验收后抵顶西夏古城营业房,房屋价格为售房部开盘价,房屋价格与工程款差价现金找补,留3%为保修金,保修期过后付3%,保修期五年。
第四条:施工工期
本防水工程自施工条件开始,暂定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完成。
第五条:工程质量
所有进场材料必须为合格产品,提供材料合格证,现场抽样复试合格(提供进场材料复试检验报告),卷材厚度满足设计及现场监理、甲方要求,(主材为 牌或 牌)。
第六条: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 乙方人员进入现场后,负责清除现场障碍物,并交施工技术交底一份;
(2) 协调乙方与地方外界环境干扰及其它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
2:乙方责任:
(1) 根据国家技术验收规范图纸设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项目;
(2) 按照国家规范和甲方要求,经双方协商提供各项技术材料;
(3) 乙方所有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建设单位、监理总包的管理。
(4) 工程竣工后,负责清理好现场;
(5) 如乙方因施工组织、人力、机具设备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指定时间内无条件撤离人员、机具、材料,或者另行指派施工队伍,由此引起劳务费用增加的部分由乙方双倍承担。
第七条:工程验收结算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由甲方邀约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办理好交接手续。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违约和争执,到仲裁部门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6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
为了保证________施工质量,如期完成施工任务,达到双方互惠互利的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施工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筑面积(工程形式)__________
(三)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期:1、开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2、竣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合同工期总共历时______天。
(五)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
(六)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
(七)工程价款:共计人民币______元。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支付合同款项的______%,计______元;工程竣工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价款的______%,计______元;质保金______元,质保期满后支付。
(九)质保期:______年。
(十)双方的责任义务
1、发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为承包方提供良好施工场地、道路、水、电源,满足开工条件。解决施工中需要发包方协调解决的四邻关系及纠纷;
②监督管理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质量、材料质量、督促工程进度;
③给承包方提供施工图纸、坐标点、标高点;
④按时给承包方拨付款项和进行验收、结算;
2、承包方的责任义务
①按发包方要求及图纸要求进行施工;
②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③接受发包方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标准要求;
④负责发包方提供料物及设备的保护;
⑤教育施工人员爱护甲方的材物,不得偷窃和损坏;
⑥承担施工中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及费用;
(十一)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至保修期满。
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协商未果,提交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条款的组成部分,本合同连同附件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甲、乙双方就 工程 单项工程承包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名称:垫江县 工程
二、承包范围及内容:
三、承包价格及结算方式:
四、质量及工期要求:
1、乙方必须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等级必须达到合格标准;并保证各项工序质量一次性验收合格,否则,因此返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2、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进行施工,不得拖延并影响其他工种的施工。如乙方不能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完成计划工程量,严重影响其它工序施工,乙方必须采取赶工措施,赶工费用由乙方负责;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解除合同并由甲方另行选择班组施工,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随时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章作业,应立即停止作业和纠正。以自己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大小安全事故负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以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六、付款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情况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进度如下:
经甲、乙双方约定,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留 %的工程款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 年,保修期满,甲方结清余款给乙方。
七、其它事项:
1、乙方进场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备及用具:
2、乙方必须爱护甲方提供的各项设备及机具,如有损坏和遗失,乙方照价赔偿给甲方。
3、乙方在施工场地内施工,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否则,甲方有权根据情况作出处罚。
4、乙方应在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不得浪费甲方提供的各种材料。如有浪费,乙方须全额赔偿所损失的材料费给甲方。
5、双方需约定的事项:
八、本合同签订之后,双方不得反悔,否则违约方必须支付工程总金额的50%的违约金给对方。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甲、乙双方实际情况,本着合法、公正、合理、兼顾的原则,为明确双方的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甲方委托乙方制作XXX广告牌一个。(具体内容见预算方案及样稿)。
二、地点:
三、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1、乙方要按甲乙双方认定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材质以施工方案中的材质为准。施工期间,甲方按进度验收认定,如有疑议应及时提出,乙方要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及时进行纠正(超出或减少合同范围须经双方认可)。
2、工程总造价为人民XXXX元整(¥XXXX元整);具体尺寸以图纸为准。
3、付款方式:协议签定后甲方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作为地基费用;待地基完工后再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作为材料预备款;等广告牌快结束后再付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广告牌完工验收后付清余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
4、相关的政府审批手续的协调由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甲方负责协调场地纠纷等问题。
5、施工现场的接电由甲方负责。
四、文明施工:
1、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保持施工场地的完整与清洁,并负责废旧料的清理。
2、施工期间,乙方工人要注意防火防盗和施工安全,否则造成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连带责任。
3、施工期间,成品与半成品及所有设备由乙方负责保管保护,如有损坏丢失甲方不承担责任。
4、质保与服务:
广告牌质保一年,终身维护。质保期内免费维护;维护期内甲方出工料费,乙方负责维护。其它维护费用另计(其它维护的工作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的损坏或非正常使用损坏而造成的维护)。 质保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乙方需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隐患,否则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担。
五、合同生效条件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双方发生纠纷,应按实际情况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解决。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工程承包合同 篇9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金来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__________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_______________元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后生效。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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