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安装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安装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安装合同1
第一条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第二条 产品的名称:配电箱,规格,型号[按实际内配件定] ,元件;采用德力西或正泰,有线电视接线箱采用鸿雁电器厂产品,数量和价格:详见图纸及变更会审附报价表 合同总价(小写)
合同总价包括各种配电箱的加工制作、配电箱的装卸、运输、对方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产品检测费、管理费、税金、现场配合验收、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及技术培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 交货地点:罗马假日花园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
第四条 交货时间:
20xx年 月 日提供配电箱,如有调整以甲方提供的日期为准。
第五条 产品质量要求
5.1 乙方必须按国家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全部完整无损、全新的产品。
5.2 产品质量取得CCEE认证,符合IEC、DGB08-20-98、GB-10063等相关国家及地 方本行业标准。
5.3 产品质量以产品封样为准。
5.4 产品质量标准为优等品。
5.5 乙方承诺所提供产品合格率为100%,若需方对产品质量发生异议时,以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检测报告结论为准。
5.6 乙方负责提供供货产品明细材料清单,如;性能指标、检测及验收标准、品牌、产地、规格型号、价格等。
5.7 安装配件、其他辅料等采用国家优质产品,并以材料质量证明书为准。
5.8 箱体采用1.2至1.5mm厚的国产优质钢板制作,做好防腐处理,箱体采用白色的油漆,油漆工艺:喷塑,箱体至少保证二年内不出现生锈、涂膜脱落、龟裂等现象。
第六条 产品的交货验收及保管方式
6.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2 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品、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
6.3 货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以后通知甲方、监理公司、工程安装承包方进行验收,若货物与进货数目不相符,或有损坏,或者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质量等不符合合
6.4 货物在交货验收合格前所有权不转移,产品的包装、成品保护、货物的丢失、损坏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6.5 乙方在交货的同时应向甲方提供产品合格证,备案证、厂家资质. 产品年检报告.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6.6 对乙方所提供产品,甲方有权随机抽样送检,如送检产品质量不符合相应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索赔。送检费由乙方承担。
6.7 产品质量必须通过国家检测机构相关部门验收标准为准并有检测报告。
6.8 为确保乙方所提供产品质量,供需双方需对产品质量层层把关。在生产期间,甲方有权指派相关人员进驻乙方厂区跟踪检查。
第七条 货款支付方式
7.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7.2全部货物送达工地现场后[或每楼为单位送货] ,15
7.3 配电箱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并按实结算后,15日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
7.4 保修金为5%。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达到一年后如甲方或物业公司对产品质量没有异议,则在15个工作日退还保修金。
第八条 变更处理方法
在本合同规定交货时间的6个工作日前,甲方如需改变所订产品的规格型号和数量级发货时间、到货时间,乙方只可对因规格型号和数量的变化而造成的价差调整合同金额,但不得就甲方的变更行为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 产品保修、补货约定
9.1 产品保修期为一年,时间从甲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计。
9.2保修期因乙方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负责免费更换,乙方在接到甲方更换的要求后24小时内进行更换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的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选择其他单位的产品,因此发生的费用从保修金中扣除,而且乙方须对此造成的结果继续负责。
9.3应接受甲方和甲方物业管理公司的补货要求,不得借故拒绝补货或推迟补货;补货单位参照原合同,补货日期为
接到通知后5天,由甲方送货到甲方或甲方物业管理公司,并由乙方负责卸货。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 合同签订后,除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况外,合同双方必须履行合同各项条款。倘若无法履行合同时,违约者需向对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10%作为不能履行合同之赔偿。 10.2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乙方须支付甲方逾期部分货款总额每天千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依法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逾期交货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10.3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没有一次性通过工程竣工验收的,乙方应立即无尝换货并在7天内向甲方交送本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品,并向甲方支付未通过安装验收部分产品价款的5%违约金。乙方逾期5天未交送合格产品的,或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致使二次没有通过安装验收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退还该部分不合格产品的货款,并支付该部分价款10%的违约金。
10.4乙方依法承担因为产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人员及业主)造成的损失。
10.5因为货物的包装、品种、型号、规格、数量、质量问题致使未通过交货验收的,视为没有交货;乙方提供的货物与甲方确定的样品不符,视为没有交货,因此造成逾期交
货的,按照本合同关于逾期交货的有关规定执行。
10.6对因产品缺陷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害,乙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本合同履行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四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 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分,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2
合同编号: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x 年 月 日
采购安装合同3
需方:
供方:
签订日期: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单价(详见清单报价表)
说明:
1.清单报价中的产品采用ABB产品,双电源开关采用梅兰日兰产品。
2.本合同所列材料均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标准执行,签订合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证照复印件。
3.合同中单价包括材料费、运输费用、辅材、制造费、维修费、质保金、税金等全部费用,乙方提供材料发票给甲方。
4.所有配电箱必须注明箱号(按图纸箱号为准),并在每个箱内附上接线图、配置图。
5.合同签订后,不得有任何涂改、串改,否则视为无效。
二、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2.结算价格:按照甲乙双方确认实际送货安装的合格数量及报价表中的单价下浮价进行结算,如需增加报价表以外的货物或报价表中的货物需更改,由甲乙双方商定后,及时调整价格,签订补充协议。
3.价款支付:
(1)合同签定后,甲方付给乙方总价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
(2)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到甲方指定现场,发货前甲方需支付总价30%的发货款。
(3)全部货物按期送到甲方指定现场,经甲方全部验收合格后,办理结算。在次月的10日左右付至结算价的80%,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次月10日付至结算价的95% 。
(4)保修期1年,从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结算价余留5%作为工程质保金,待工程质保期满后次月10日,甲方付清质保金。乙方向甲方提供全部发票。
(5)支付方式:甲方可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或支票、汇款等方式支付。
三、材料要求
1.乙方提供的材料应与货物清单报价表中的品牌、型号、质量、颜色完全一致。(箱面有铭牌标示)
2.乙方提供材料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关于环保的要求。(CCC认证及型式试验证书)
3.材料的质量资料证明(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营业执照)必须齐全,并应随材料一起提供,如为进口物资需提供报关单等资料,所有上述资料一式四份并盖上单位公章(合同签订单位)方为有效。
4.乙方必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不存在与第三方的权利纠纷,若导致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从而引起的索赔由乙方承担。
5.乙方的承诺:向甲方所销售的货物(包括零部件)价格为同类产品在同行业内或乙方提供给其所有客户中的最优价,若不是,经甲方核实,乙方无条件应退还全部差价。
四、保修
1. 产品在使用期间如未出现任何工程缺陷,或乙方在接到保修通知后及时采取了有效的保修措施,乙方在约定保修期满后,可向甲方申请支付保修金。
2. 保修期内,如因货物的设计或产品性能不符合要求,或非使用方使用原因的质量问题,则由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如保修工作不及时,甲方将自行购买材料进行维修,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在乙方保修金中给予扣除。乙方同意,甲方所采购之材料价格由甲方确认即可扣款,如费用超出保修金额,甲方有向乙方追讨的权利,且扣除保修金后,并不免除乙方的保修责任。
五、交期及相关事宜
1. 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施工现场
2. 年月日前送货完毕。(以甲方要求的实际时间确定)
3. 交货地点:工程施工现场
六、包装及运输
1. 乙方负责产品包装及运输,费用由乙方负担。
2. 乙方办运输保险,保险费由乙方支付,该保险受益人为乙方,出险由乙方自行向保险公司索赔。
3. 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缺少、残损等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向承运部门交涉赔偿,要甲方协助时,甲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
4. 乙方包装标准必须保证该产品不受短途或长途运输影响,避免外观破损问题,到现场后直接投入使用。
5. 若有特殊要求,另做补充说明。
七、材料的验收和工程服务
1. 产品的质量需符合国家质量、环保标准和行业标准。
A. 验收:
1)交付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相关产品的检测报告文件及相关规定需提供技术文件等。
2)材料进场时,首先与清单报价中的产品内容进行对照,然后根据材料的质量标准进行现场抽查,进口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生产厂家的质量检查标准、报关单,国产材料应按照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颁布标准进行开箱检查。
3)材料到现场后由甲方现场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业主单位有关人员对材料进行验收。业主方、监理单位、甲方等任何一方的验收合格都不能免除合同方产品的质量责任。安装调试完毕后,由三方验收合格后产品由甲方负责保管,发生丢失、破坏由甲方负责。
B. 工程服务:
1)如甲方有必要,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施工,给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
2)乙方所供材料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双电源切换箱除外,为两年)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违约责任
1)产品质地、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与清单报价表的产品有出入时,甲方同意能使用者,按质论价;如不能使用的,乙方必须负责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乙双方协商时间内补齐所缺产品。
2)产品包装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承担延期交货的全部责任,并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的货物价值3%的罚金付给甲方。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达到货地点或接货单位(接货人)外,因此而多付的运杂费和造成延期交货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产品交货时间:
① 货到工地时间以实际甲方要求交货时间为准。
② 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0.5%的罚金。
5)乙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甲方的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对甲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
6)乙方若提供的产品为品牌产品,必须保证其提供产品的真实度。
2、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义务和责任保护乙方合同、文件、资料图纸和数据。未经甲方同意,甲方对乙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印和告知第三人,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将有权向甲方索赔因此所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甲方原因引起供货不及时造成供货延误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九、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全部或者部分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合同变更或解除
1、合同签订后,不能擅自变更或解除。如乙方遇不可抗拒的原因,确实无法履行合同,甲方因市场发生骤变或不能防止的原因,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予变更或解除。但提出方应提前通知对方,并将“合同变更通知单”寄给对方,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如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未办理变更或解除的手续前,仍按原合同履行。
2、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经甲方二次催告,仍未改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
本合同项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十二、合同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两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之日失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采购安装合同4
1.卖方总责任
卖方向买方提供的 加工系统,为成套设备生产线。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该成套设备生产线是符合下述要求的:
1.1该生产线生产能力不低于 ,除卖方设备说明书载明的维修时间外,可连续运转,使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卖方保证设备是运用卖方最新技术的全套设备
1.2生产的产品规格应为标准尺寸并符合双方对产品的要求
1.3卖方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并使设备达到规定生产能力的试生产。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2款
1.4卖方向买方提供操作,维修工作人员培训,并提供相应培训教材及手册具体规定依照本附件第3款
1.5卖方所提供的设备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选材,制造以及检验和实验。卖方向买方提供质量证书以确保所生产设备符合国家标准
1.6卖方应对其供应的设备和材料进行检验;质量合格证,检验和试验记录应由制造厂或卖方出具,并将这些文件提供给买方作为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的证明
1.7卖方得向买方提交根据具体要求制订的生产及安装布置图和土建要求
2.安装、调试、试运行
2.1在买方根据卖方要求准备好场地的条件下,卖方在设备运抵买方生产现场一周内,应开始设备的安装、调试
2.2卖方安装调试时间不应长于30个工作日
2.3生产线验收的标准是连续三天生产每天连续生产 个小时,买方负责提供原料。试运行时间不应迟于XX年 月 日
2.4卖方在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成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买方。只要符合本合同第2.3款的要求,买方应予以认可
2.5设备未按照约定通过买方认可,每迟延一天向买方支付合同总额1%违约金;超过 天仍未验收合格,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立即返还已收款项并赔偿买方由此遭受的的其他经济损失。
2.6买方应为卖方安装、调试、达产提供支持,包括适时准备好安装人员、场地、必要的设备和工具。买方须提供足够的人力在卖方的技术指导下参与设备的卸货和安装
3.人员培训
3.1卖方应在生产设备发远时随时发远全部设备的完整技术资料。卖方应在设备安装前向买方提交书面培训计划和培训教材,培训开始时间由双方另行商定,但不能迟于安装,调试开始后3个工作日
3.2培训时间不应少于30个工作日,从设备安装之日起计算
3.3培训内容应包括设备的使用、操作;设备的保养、维护;生产线的调整等。培训应采取理论与实际操作结合的方式,卖方可对被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认可其是否合格
3.4培训人员数目包括:设备操作人员 人;设备维修人员 人;生产线调试人员 人
3.5为了保证生产线设备正常运转,由卖方派专人在第一年跟踪生产线生产,为期6个月,不连续,自设备安装之日算起
4.费用
4.1卖方派出的安装、调试、培训及跟随生产人员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前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到达买方设备安装所在地之后的食、宿、本地交通费用由买方承担,按买方标准计算
5.备品备件
5.1备品备件清单须满足生产线年生产 所需。该备品备件包含在成套设备生产线价格之内,买方若追加备品备件订货,双方将别在补充合同中规定
5.2卖方自工厂设备交接验收后 年内,根据买方需要,以优惠的条件供应买方本合同所涵盖的生产线所需的一切设备及备品备件,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
5.3卖方同意,在买方紧急需要时,自接到买方订货通知到发货不应超过 小时,并以前款优惠价格供货
6.付款方式、交货期
6.1买方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试运行完毕,经买方认可一周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
6.2卖方应在收到收到买方第一批货款后 天内,完成设备的交货。卖方负责货物包装、运输及保险
6.3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起 天,如发现品质或数量与本合同规定不符时,包括属于保险公司或运输公司责任,买方有权要求换货或索赔及所有因换货及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换货的费用、仓储及装卸费,由卖方负担
6.4延迟交货及罚金:卖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只有在卖方同意根据双方协商扣除罚金的条件下,买方同意延迟交货。罚金为每7天罚合同总金额的0.5%,不足7天按7天计,但赔付不超过有关货物金额的5%,如卖方交货晚于本合同规定的时间10周,买方有权取消本合同,而卖方仍应毫不延迟地如上所述向买方交付罚金
7.保修
7.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
7.2保修期内,如由于火灾、水灾、地震、磁电串入、等不可抗拒原因及买方人为破坏因素造成的损坏,卖方负责免费维修,设备材料成本费用由买方承担
7.3保修期后,卖方必须在接到买方维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买方现场维修。设备的维修、更换,买方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收费标准另行约定
7.4保修期内,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保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7.5卖方超过三十天仍未履行保修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卖方未能在接到买方通知三十天内将设备维修至正常使用的状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换货或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经济损失。保修期后,卖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每迟延一天,卖方向买方支付合同金额 %的违约金并赔偿买方其他经济损失,违约金累计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30%
8.不可抗力
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取得公证机关的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合同的证明,并在事件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对方并有责任避免损失的扩大。
9.合同变更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合同的变更及修改须经双方同意,以书面形式变更
10合同文本及效力
10.1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0.2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安装合同5
甲 方(需方): 乙 方(供方): 合同签订时间:
监控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 项目”甲方向乙方采购监控设备之事,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产品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1.1合同总价格:本合同设备及相关技术服务总价格为人民币(¥:000000.00元)。以上总价格已包含设备到达甲方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现场安装督导费、技术培训费、保修期内维修和技术服务费及销售增值税等。 第二条 付款方式:
2.1货款支付: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设备送到甲方指定收货地址并安装调试成功,甲方于2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2.2发 票:乙方收到甲方的货款后在当月内应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给甲方,以便甲方到税务验票和抵扣税金。 第三条 设备交货:
3.1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乙方开始备货,应在0000年00月00日前送至甲方指定收货地址。
3.2交货地点:
3.3如因甲方对本项目工程设计进行变更需对设备规格型号进行调整,则甲方应在发货前的1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设备变更书面请求,乙方接到请求后应对设备进行相应调整,价格多退少补事后结算。
第四条 包装运输:
4.1包 装:设备包装为原生产厂家的包装,凡由于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2运输方式:由乙方承担运输发货,并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具体的承运单位和运输方式等信息,以便甲方安排处理接货。
4.3运输保险:本合同设备运输中应进行运输保险,价值按合同总金额100%对设备产品进行投保,其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4.4运输费用:达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设备初验:
5.1设备到达甲方指定的安装场所后,由甲乙双方指定代表对本合同设备进行验收(设备的规格型号、附件、原产地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外包装等),验收合格后由双方出具《设备到货确认单》,乙方凭《设备到货确认单》到甲方公司支付货款。
5.2乙方保证甲方所购锅炉设备产品系优质合格、全新的商品,设备和材料的选型均符合国家《监控设备产品技术规范》的要求。且与生产厂家产品所描述的技术性能指标相一致,无任何质量问题。如果在开箱检验中发现货物有损坏、缺陷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补充或退货,乙方应立即办理。
第六条 设备产品质量标准:
本合同交付的设备产品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标准: 6.1中国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相应产业标准; 6.2通过国家或行业相关的产品测试; 6.3生产厂家对本合同设备产品技术性能描述。 第七条 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
7.1设备安装:本合同设备产品的安装工作由甲方承担。在安装工作开始前,乙方技术人员应对甲方参与本项目安装的工作人员详细介绍设备产品的安装方法和技术要求,在安装期间应经常进行技术指导。
7.2系统调试:本合同设备的调试工作由乙方承担,在甲方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时,由乙方全权负责设备调试工作。如果乙方提供的设备产品存在技术缺陷或由于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错误和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说明书等错误造成设备损坏,乙
方应无条件承担相关责任赔偿并及时补充设备;如属于甲方安装人员造成的人为损坏,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只负责补货。
7.3技术培训:甲方代表和业主管理员的技术培训由乙方承担,由乙方到甲方公司进行,具体内容和方式由双方指定代表另行商定,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
第八条 售后服务:
8.1售后服务期限:从乙方发货之日起整机免费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上门维修及更换。
8.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响应时间为24小时。如乙方不能在24小时内解决出现的问题与设备系统故障,一个星期内必须提供备用替换,如果乙方维修不及时,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涉及的维修费用由乙方双倍承担。
8.3在用户使用中,如果发现乙方所供的设备性能和质量与合同规定要求不相符,乙方应负责更换相应的设备产品并运送至使用单位现场,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及保险费)由乙方承担。当发生部件损坏返修的情况时,该部件的保修期将重新计算。
8.4乙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和维护,保修期满后,乙方保证对发生故障的零件按照优惠价格进行修理。
8.5即使在保修期内,属于下列情况者均不属于保修范围: 1)用户因使用、维修、保管不当而引致的故障和损坏者;
2)用户自行拆装,更改或修理机内任何部分而造成的故障及一切人为损坏者; 3)因天灾人祸,如雷击、火灾、风灾、水害、或非正常电压等人力不可抗拒之灾害引致故障和损坏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规定时间把设备产品运抵到甲方指定地点。 9.2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罢工、地震、水灾、火灾、暴风雪)造成甲乙双方不能按本合同条款履行义务时,可以免除甲乙双方的责任,但无法实施合同义务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同时本合同能够履行的部分条款应继续履行。
9.3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因故需要变更或解除,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另立协议。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商议后可以签订补偿协议。
9.4合同转让: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
让与任何第三人;否则合同转让无效,同时还应承担保密责任。
第十条 保密责任:
10.1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各项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都属于保密信息,双方都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10.2甲乙双方应对所签订合同中的产品价格、产品品种等敏感条款承担保密责任,双方均不得将对方信息透露给第三方,否则,视为违反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10.3保密期限:本条款的效力至本协议约定的全部保密内容成为社会公众所知悉的信息后终止。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11.1本合同履行中如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由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会实施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第十二条 其他事宜:
12.1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传真件具有同等效力。
12.2本合同其有效直至双方已完全履行合同项下的所有义务且双方之间的所有付款和索赔已结清为止。
采购安装合同6
电梯设备订货安装调试 合 同 书
项目名称:
日 期: 2013年09月05日
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
合同号:
甲方(采 购人): 公司签定地点:乙方(供应商):电梯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一、设备型号、数量及价格
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二、 设备价付款方式及收款帐户
2.1 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设备总价的20%(第一期
款),计人民币(大写): 作为合同定金,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若合同履行,则定金抵作本合同的货款。
2.2 甲方应在本合同交货期20个工作日前将本合同设备总价的80%(第二期款),计人民币
(大写):直接付至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后按期予以发货。
收款帐户:公司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安装价付款方式及收款帐户
2.3甲方应在安装进场前5个工作日内将安装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大写):整(¥ 直
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收到该款项后作好进场安装工作的计划,否则安装工作另
行安排。
2.4在电(扶)梯设备安装完毕、调试验收合格后取得电梯使用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
安装合同总金额50%,即人民币(大写): 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
收款帐户:
公司全称: 电梯安装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 帐号: 368 982
2.5所有款项必须直接汇入本合同乙方指定帐户,甲方不得付给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的任何第三方,否则视为甲方未履行付款义务。
三、 交货和收货
3.1 交货期: 按标书要求
3.2 交货方式: 运输及费用结算方式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由乙方单位负责委托承运单位运输,运费含在合同中。 接货地址: 甲方指定地点 联系人: 1
四、收货查验
4.1 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应根据货单清点箱数,查验缺损情况,并在运输单据上签署到货意
见。若由于甲方原因不能按时清点货物和查验缺损情况的,则以电(扶)梯设备到货之日起第3天视为乙方已向甲方交付了符合合同约定的电(扶)梯设备。
4.2 甲方收货后安装进场前应妥善保管电梯部件。正常安装期间的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 4.3 开箱查验:
甲方应会同乙方人员根据装箱清单、产品合格证书和随机文件技术规定的数量和质量标
准验收(产品合格证书是认定原产地的最终依据),如发现缺损件,经乙方核对无误后补齐缺损件。甲方逾期提出异议或自行开箱的,视为所交产品质量和数量符合合同规定。
五、产品质量保证
5.1 乙方电梯根据“GB/T-21739 2008”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5.2 乙方须按本合同规定的电(扶)梯设备规格型号向甲方提供全新的电(扶)梯设备。
六、电(扶)梯设备安装施工期限
6.1 本合同预计施工周期为
6.2 当电(扶)梯设备到达安装地点,甲、乙双方联合检查并确定土建和工地状况,具备安装
条件后,由甲、乙双方协商并书面约定一个安装工期(包括开工、完工日期),以便相互配合,如期完工。
七、电梯安装相关的工作责任和费用
7.1甲方责任和费用
7.1.1在开工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进行安装前勘查并配合乙方勘查工作。
7.1.2如电梯进场安装后,因甲方原因发生停工,则停工期间的保管责任由甲方承担。 7.1.3 甲方在安装施工现场提供足够面积的,有防盗措施和风雨保护措施要求的工具室,以及工具室的照明电源。
7.1.4 甲方负责提供符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土建图纸和标准的电梯井道,负责井道的土建工程,包括按钮箱孔、厅外指层灯箱孔,厅外报站钟孔的预留,机房至值班室对讲线路预埋;牛腿、机房曳引机座、控制柜座、缓冲器座的混凝土灌注,并通知乙方及时约定检查日期,检查后如有不合格部分需要修正的,甲方应在双方约定好的时间内完成。
7.1.5 提供符合乙方土建布置图规定的机房、井道、底坑,提供各楼层地面水平装饰基准线,墙面装饰基准线,清除施工现场积水和杂物。
7.1.6 机房内每台电梯设备上方至少有一个吊钩或起重梁(应有清楚的承载标示),其承载力和位置应符合布置图的要求;并提供符合电梯规格要求的动力电源和照明电源(三相五线制),在安装开工前,电源应提供到电梯机房电源箱附件。若有错位应及时修改。
7.1.7负责安装施工期间与其它工程单位交叉作业时的协调工作并负责支付相关的费用。 7.1.8 负责安装完工后土建部分的回填和装修工作。
7.1.9 负责提供电梯设备吊装场地和吊装点。在安装地点的首层或货车到达层内,有电梯保管场地,该场地应设置在能确保电梯导轨(5米长)搬去侯梯厅通路的地方;提供安装期间工具间及仓储间。
7.1.10 负责安装施工期间所需的水泥、沙石与水、电消耗。
7.1.11 负责对讲至消控中心或值班室线的费用和轿厢内电话机。
7.1.12 电梯底坑、井道、土建预留门洞、机房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井道土建布置图制作,若存在不符合安装要求的地方由甲方在货到前通知土建负责整改至符合安装要求(或购买材料制作,材料费和人工费由甲方负责),该整改费用由甲方负责。
7.1.13电梯井道为钢结构,甲方需提供验收所需的钢结构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资质资料。因甲方结构现场问题不能验收的,相关责任甲方负责。
7.2 乙方责任和费用
7.2.1 在合同约定安装时间前,负责派员前往安装现场进行土建勘测,确认工地安装条件,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提出整改要求,与甲方约定具体开工日期。
7.2.2 在设备到货后,会同甲方代表根据发运资料共同对设备包装完整性和装箱数量进行清点。
7.2.3 在正常安装期间,负责保管库房内尚未安装的设备及部件。 7.2.4 按照国家电梯安装规范及质量标准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7.2.5 遵守施工现场的有关规章制度。
7.2.6 参加现场施工协调会议,配合甲方建筑施工。
7.2.7 负责为乙方现场施工人员购买劳动保险和人身保险,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7.2.8负责由于安装质量问题造成的整改和费用。
7.2.9电梯在安装时的设备吊装和脚手架搭拆费用由乙方负责。 7.2.10负责签订电梯安装监检合同并支付监检费用。
八、质量保证:
8.1保修期:乙方向甲方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服务。
8.2在免费保修期间,乙方免费每月二次维保及提供正常消耗磨损的电梯零部件和油脂(不包括照明灯具),因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由甲方承担责任和费用,乙方提供有偿的服务。
8.3如甲方违约,自行安排乙方以外的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调试,乙方将不承担任何质量和安全责任,以及免费保修的责任及费用。
8.4监于电梯设备所涉及的技术条件比较复杂,为确保运行质量,电梯设备交付使用后,应由乙方进行维修保养,并由双方于保修期满日前15天签订《电梯设备保养合同》,乙方将提供完善的有偿保养服务,并在保养期内提供优惠价格的配件。
九、价格调整
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造成实际安装日期距电梯到货日期超过6个月,或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安装停工期超过3个月,则乙方有权提出安装价格上调要求,并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十、司法管辖
任何由本合同引起的争议和纠纷,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不可抗力
指任何提出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所不能合理控制其在该方没有过错或过失的情况下发生的任何事件、条件或情况,包括暴风雪、闪电、洪水、台风、水灾、飓风、地震、山崩、战争、封锁、恐怖主义事件、动乱、破坏活动或其他类似的自然或社会事件。且在该等事件发生后,尽管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已采取合理的措施阻止其发生或将事件的负面影响降到最小,但该事件仍导致该方延迟或中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采购安装合同7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供水设备采购、安装、调试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本合同约定的产品及服务:依据供水工程施工图纸及甲方招投标等文件为标准,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设备及相关产品,供水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及后期维护等产品和服务。
1)、安装及施工范围:本工程图纸包含的与供水设备相关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供水工程设备工艺电气部分、自动化部分等图纸规定的所有项目)。
2)、设备参数是乙方根据甲方招标技术要求来进行选型配置的,完全满足甲方招标技术要求。
3)、乙方保证产品为全新产品,质量、规格和性能与甲方项目要求所需一致。
三、交货期和安装期
1.设备交货期: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3天全部到达甲方现场,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7日内安装完毕,具备安装条件是指:水泵房土建工程完毕,设备土建基础施工完毕。
2.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60天内,乙方需按照图纸施工完毕。
3.设备的运输:乙方负责送货,运输、装卸费由乙方承担。
四、设备的调试期
1.设备调试期:甲方向乙方发出调试时间通知,乙方在收到调试通知之次日起5日内完成,调试通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通话通知、短信或微信通知、书面函件、邮箱或邮件等任何方式。
2.本套设备由乙方按照合同约定负责安装和调试,若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对设备是否合格存有争议的,双方同意共同委托相关鉴定部门对争议进行鉴定,鉴定费用先由乙方垫付,鉴定结论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依据鉴定结论情况承担鉴定费用。
3.乙方应为甲方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并为甲方培训技术人员。
五、交货和安装地点
交货、安装地点:
六、计价及付款方式
1.计价方式:¥138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捌万元整)总价包干,该包干总价是指乙方实施该工程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款、运输装卸费、安装费、安装调试费、后期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结算时以包干总价为准,除甲方允许的工程变更和签证外,不作任何调整。
2.付款
2.1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2.2付款时间
1)甲方根据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度付款(付款时,乙方需给甲方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工程量进度款以甲方要求为准。
2)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2年,质保期内,保修、更换;质保期满2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甲方无息支付给乙方5%质保金。
七、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约定技术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因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乙方应返还甲方支付的全部价款,并赔偿甲方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且还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质保期:整机质保2年,终身维护,即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验收合格移交之日起满2年。质保期内若发生产品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48小时内赶至甲方现场进行维修,若逾期未到的,甲方可委托第三人维修,维修费在质保金内扣除。
八、验收
1.乙方应在送货前1天电话通知甲方,在货物到达甲方工地现场后,由甲、乙双方按合同对产品外观、数量、品牌进行清点。若货物与合同约定不符,乙方须在10日之内按照合同约定补正。
2.乙方应在全套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内通知甲方并邀请相关公司验收,甲方接通知后应在5日内组织验收(法定节假日除外),验收合格出具书面的验收结论。
3.验收标准: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执行。
九、双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保量的交付产品、进行安装调试。
2.乙方交付的产品、材料应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规范标准。
3.乙方产品和安装材料、工具到达甲方项目现场时,甲方提供相应的保管场所,乙方应自行负责上述物品的保管。
4.乙方人员进入甲方现场安装调试时,应做好防火、卫生等工作,若因乙方人员在工作中损坏甲方财物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5.乙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做好安全培训和安全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6.甲方给乙方在安装调试期间提供水、电等条件。
十、违约责任
逾期责任:乙方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内不能按时交货或完工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5000元履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甲方可自行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支付的全部价款,且乙方应赔偿合同总价15%的违约金;若甲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进度款,则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如逾期超过20日,则乙方可解除合同,并可以主张15%的违约金。
十一、附则
1.双方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电话:电话:
账号:账号:
年月日年月日
采购安装合同8
甲方: 签订时间:年 月 日 乙方: 签订地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标的物采购事项签订本合同, 以兹信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下称:货物)及合同总价
注:合同总价已包含货物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等或成本、利润、税收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以及货物进口的商检、关税和海关手续等费用,甲方无须向乙方另外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第二条 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1、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国家有关产品质量认证标准,以及甲方询价文件和乙方报价文件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为约定标准;甲乙双方如遇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询价与报价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物(含零配件、随机工具等)必须是全新的、表面和内部均无瑕疵的原厂正品。 3、包装和运输:
(1)乙方应采取防潮、防雨、防冻、防锈等相应措施对货物进行包装,确保货物在正常作业和装卸条件下安全无损地到达合同指定地点。乙方自行承担货物运输损失风险。
(2)包装箱及每一附件应由乙方注明货物名称、型号、件数、附件名,包装箱内应附有产品说明书和使用说明书。
4、技术标准:
第三条 保修和售后服务
乙方根据下表向甲方提供货物的免费保修和保养服务:
1、保修期、保养期按甲方经对货物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在保修期、保养期内,如货物设备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质量异议,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实际费用;乙方未按时修理或未按时退换,均视为延期交货。乙方保证在接到故障电话后小时内响应用户要求,小时内派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小时内排除故障修复使用,如在规定时间内不能修复解决,则提供相同功能档次的货物设备给甲方作为代替使用,确保货物设备的正常运作和使用。
3、如乙方违反保修约定的,每次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 元,如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承担甲方聘请第三方维修的费用,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和支付方式
1、合同总价:¥ 元 (人民币大写: )。
2、 支付方式:
⑴、在本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⑵、在乙方发货前,甲方收到乙方增值税发票和付款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⑶、在货物经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全部余款增值税发票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
⑷、合同总价剩余的%款项:¥ 元 (人民币大写: )在质保
期满后甲方接到乙方通知的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保修条款约定,向乙方支付。
第五条 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时间: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日内,免费将货物及其配件、随机工具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并在交货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和咨询服务。
2、交货时,乙方应将货物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等单证交付给甲方,其中:进口产品必须提供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检验证明,国内产品还必须提供出厂合格证。
3、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地点。
4、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上门。
第六条 安装、调试和验收
1、数量清点:在到货当日,由甲方对货物数量进行清点。该单据仅作为甲方对乙方送货数量的清点说明,不得作为甲方对货物质量的验收证明;货物以密封包装箱形式送达的,甲方只先行清点包装箱的数量;货物安装时,双方共同开箱验收。。
2、产品到甲方工厂后,由乙方负责安装,并进行设备调试。乙方接到甲方人员通知后,乙方工作人员应当在48小时内进行到甲方工厂现场进行安装。乙方应当在到达现场后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并且设备应当调试完毕,可以进行正常的生产。
3 、在安装、调试前2日,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向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做设备技术交底,乙方应当提供设备技术参数、说明书、资料、图纸,讲解和示范及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
4、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安装、调试过程中,对重要工序,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明确告知甲方工程技术人员,并且甲方工程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书面确认,否则甲方工程技术人员有权要求乙方技术服务人员停止安装、调试,乙方应当主动停止设备的安装、调试工序。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工序如因乙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的问题,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为使甲方相关操作人员对设备能进行正常操作、维护、保养,乙方应当免费对甲方相关操作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并免费提供培训资料,培训应当与工程进度相一致。培训完成后,甲方的操作人员应具备能独立操作、维护、保养设备的能力。
6、乙方派出员工必须具有相关的资质,并且严格安装相关规定操作施工,如乙方员工发生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7、质量验收:在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个工作日内,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甲方组织质量验收,双方签署书面验收单。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按逾期付款部分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 、乙方逾期交付货物或逾期完成调试的,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五/日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仍需履行合同向甲方交付货物或调试义务;如乙方逾期 15天仍未交货或调试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付货物或部件的品质、性能、技术标准、质量要求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换货物及索赔,乙方应在甲方提出之日起 7 天内免费更换货物,未按时更换的,视作乙方逾期交货,按本条前述第2款处理。
如经更换,货物质量仍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及时退还甲方全部已付款项,并按合同总价的20%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保证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按合同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7天内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不可抗力发生地市级以上政府相关部门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中止、终止
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本合同。
如继续履行本合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应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双方不能就此协商一致的,按本合同第十条处理。
第十条 其它
(一)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上海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并适用其仲裁规则。
(二)附件、询价单、报价单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关本合同条款的修改、补充和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200年月
附件:询价单、报价单
委托代理人: 电话: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年 月 日
采购安装合同9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 住宅楼太阳能热水器集体统一安装配套工程,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产品名称、技术参数、数量、金额
1.1.产品名称:高层住宅壁挂平板式太阳能
1.2.太阳能设备主机规格型号为: 100L平板式
1.3.设备、安装相关技术参数:
①、集热器采用平板式,材质为铜铝复合,德国进口磁控溅射镀膜,吸收率≥95%,反射率≤5%。外形尺寸根据甲方要求。
②、水箱外壳采用0.5㎜厚彩钢板,机械强度高。表面进行喷塑处理,耐腐蚀性和抗氧化能力器;保温材料为聚氨酯整体发泡,厚度不小于40mm,密度≥40kg/M3.内胆材质为国际2㎜搪瓷内胆,0.6㎜镀锌板喷塑外皮,胆中胆换热水箱。排气补液罐为LPBY-01优质Pc材质。
③、太阳能安装支架应由足够的强度和刚度,并符合GB/T19141的要求,其防腐性能应满足安全要求
④、换热介质采用环保无毒防冻液,须具有低温防冻的性能。
⑤、太阳能应配备完善的智能控制系统及电辅助加热系统。水箱电辅助加热系统应通过国家3C强制认证,具备“漏电保护、接地保护、限温保护、限压保护”及“防电墙”保护功能。
二、开工时间、地点、运输方式、施工工期及验收:
2.1.开工时间、地点:开工日期以甲方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乙方负责将设备及安装材料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蔚蓝卡地亚A地块),设备运送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2.施工工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3.设备进场后的初步验收:太阳能热水器到达工地后,由甲乙双方共同抽样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安装。
2.4.竣工验收:工程完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所需资料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
2.5 验收标准: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工程质量为合格。
三、合同总价款
总价包干合同总价款:¥ 元(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款包含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措施费、装运卸费、配合费、总包服务费、安全防护费、制作费、安装费、检测费、验收费、利润、税金等完成该工程的全部费用。
四、付款方式
本工程无预付款。货到工地,工程安装结束、系统调试完毕,相关工程验收资料交齐并经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70%;工程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甲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 % 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七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
五、设备保修及售后服务
5.1.产品保修期为 3 年,自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因产品设计、材料、工艺、施工等质量原因产生太阳能漏水或其他质量问题,乙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5.2.保修期满后乙方负责所供太阳能的终身有偿维修工作,配件按照市场价格合理收费。
5.3合同双方如对设备的质量问题存在争议,则以国家技术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结论为准。
5.4如因设备质量原因,经维修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需依照国家“三包”(包修、包退、包换)服务规定,履行服务承诺,进行调换或退货。
六、 甲方责任及义务
6.1.设备进场当日,甲方与乙方共同确定安装位置,并负责协调施工用水用电。
6.2.安装位置及施工方案确定后,甲方如需要更改设计及安装方案,必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经双方确认后执行,因此产生的材料、施工及误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责任及义务
7.1.乙方保证提供的产品为原厂正品,提供产品合格证及竣工验收所需资料,并及时与甲方确认设计、安装方案,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规范的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与调试工作。
7.2.在设备安装期间,乙方需遵守甲方管理规定,遵守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在施工过程中所有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与甲方无关。
7.4.施工过程中乙方不得擅自移动破坏建筑原有结构、设施,如确属必要,应经甲方同意,由甲方负责处理,否则如造成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7.5设备安装过程中,乙方负责对破坏的外墙部分进行修补,并做好支架处的防水处理工作。
7.6 施工所需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
7.7 安装完成但未交验前的成品保护由乙方负责。
八、违约责任
8.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设备未能按期交付使用,则每延误一日,乙方支付甲方1%的违约金。因工程质量不合格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际损失赔偿。
8.2.如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期、按额度支付乙方合同价款,则每延误一日,甲方支付乙方1%的违约金。
8.3. 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未能如期开工的或中途停工的,则乙方工期相应顺延。
九、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先行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他
10.1.关于本合同的任何更正、修改、更换或变更,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并载明与本合同有关,由合同双方正式授权的人员或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方能生效。
10.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10.3、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10
甲方:乙方:
一、为了增强供方的责任感,共同维护购销合同的正常履行,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跟据《经济合同法》规定,同意制定如下合同,望双方共同遵守。
二、制定内容:合约金额 _______(未含税);人民币(大写)壹万壹仟玖佰柒拾伍元(小写)11975.00元(整)
三、制作要求:甲方要保证生产质量,严格按设计图合同要求的材料,颜色,方案制作、若有变动双方须协商确认,制作质量按同行业企业标准。
四、送货及付款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应付合约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给甲方,即人民币_______元
2、方制作完出货前,乙方要交60%二期款,即人民币、市市区内免费送货。
3、橱柜余款10%即人民元、待安装结束验收无问题后即刻付请余款(如三天内未发表异议,即为合同)
4、安装时间:乙方贴好磁砖确认设计图后二十天内安装、如更改方案或不急于安装或条件不成熟,安装时间顺延。
5、签订合同后即生效,双方均严格遵守,如单方面解除合同必须赔偿双方总额30%的损失。
6、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
7、乙方在付款方式上应严格遵守,如有违约超30天未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收取每日0.5%的滞纳金作为赔偿。
8、其它补充: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日期:
采购安装合同11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所开发XXXXXX项目中 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程达成协议如下:
1、合同概况:
1.1合同内容:
1.2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2、供货:
供货内容:详见设备明细表
3、施工工期
开工日期:甲方项目具备施工条件当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因不具备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增项或甲方原因,工期可顺延。
4、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或甲方指定地点。
5、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5.1 乙方的设备到货后,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一个仓库,用以放置各项相关 设备;
5.2 设备由乙方保管;
5.3 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提供系统所涉及的相关楼宇、地点的施工所需供电系统;
5.4 甲方应当积极配合乙方调试;
5.5 甲方在接到乙方安装调试完毕书面通知后三日内,组织有关人员对设备安装、调试工程进行验收,并签署安装、调试工程验收单。甲方如拖延验收时间,在规定时间内不组织验收,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付款;
5.6甲方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合同款;
6、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采购;
6.2乙方负责在设备验收时提供相关产品合格证和产品检测报告;
6.3乙方负责设备运输中的运杂费和装卸费;
6.4乙方负担运输过程中设备的破损、丢失、变质的责任;
6.5 乙方负责合同中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 ;
6.6 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随工程向甲方移交相关的技术资料;
6.7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应收合同款;
6.8乙方按施工规范施工,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9甲方向政府机关申办本项目手续时,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及我公司资质文件;如因产品质量、技术方案以及公司资质问题而造成甲方的损失则有乙方负责解决。
7、付款方式
7.1 主要设备进场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7.2 所余合同金额的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甲方一次性付清质保金;
8、合同变更
本合同在双方协商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变更,甲乙双方协商进行。
9、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合同,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任何一方违反合同条款中的任何一款,违约方支付守约方合同总额的 的违约金,并继续履行合同至合同终止。
10、质量保证
10.1乙方保证按合同规定的品种、规格、数量、参数提供全新优质的设备;
10.2本合同规定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二年,在质保期内,乙方承担维修、维护责任,但因甲方人为因素损坏除外 ;
10.3 质保期内经确定,因质量问题给甲方 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 质保期后,乙方提供售后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
11、不可抗力、意外变故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意外而被阻不能履行其职责,合同期的时间按照不可抗力变故的时间而顺延,或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12、验收
12.1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由双方在完工后3日内验收完毕。验收时,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12.2 验收按行业相关标准执行。
13、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如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12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四川现代教育集团黄许职业中专学校宾旅实训大楼弱电系统招标邀请函 项目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详见设备清单(投标文件配置清单)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培训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不变,甲方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减,据实结算。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2、乙方所交货物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或质量认证标志。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安装要求
1、乙方进场安装涉及到水、电由甲方协调,费用乙方承担。
2、安装施工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规范、安全、文明施工。
五、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 20 日内交货,随即在70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交货延迟,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设备试用15天内进行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
3、货物安装完成后 15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三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六、付款方式
1、乙方按时、按期、按质供货,安装经甲方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后,20xx年3月18日付货款的50%,剩余50%在供货方履行质保责任后于20xx年3月18日付清;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七、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两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4 小时内响应到场, 8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10 /天的违约金;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10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3)乙方未按质按时交工,每天向甲方赔付货款总额万分之十的违约金。延期交工30天以上,乙方自动退场,甲方可另选投标方进场施工。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工程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可向旌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安装合同13
合同编号:
XXXXX项目
电 梯 设 备 供 货 合 同
甲方: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日期:
本合同于二OO八年 月 日由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发包人)与法定地址设于*************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承包人)签订。
根据本合同规定的条款,甲方同意购买,乙方同意出售下述电梯(以下简称产品、设备或货物):
1、合同范围
1.1 乙方为甲方供应中山嘉路华花园项目全部电梯,货物规格及数量详见合同附件一和附件二,本合同范围包括全部电梯、轿厢内信息显示系统、随机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的设计、供应、进口报批、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及检测(包括国家及地方法定检测部门的检测、合同规定的其他检测等)、协助报装报验、申领并保证获发检验合格报告书、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使用登记证、培训、保修期服务、技术文件交付等工作和服务。电梯安装由双方另行签订安装合同。
1.2 以下项目为暂定项目,其价款不包含在本合同总价内:
(1)所有乘客电梯的轿厢内二次装修;
(2)保修期满后5年内全面维修保养服务。
甲方根据需要可决定暂定项目是否由乙方负责,甲方决定暂定项目任何一项由乙方负责的,将相应调整合同范围和合同价款。
甲方可决定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由乙方负责或甲方另行发包,如甲方将电梯轿厢内二次装修另行发包的,由乙方负责对二次装修承包单位进行管理和协调。
1.3 除本合同另有明文规定外,任何电梯正常运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专用工具、备品备件、技术资料、工作、服务等,即使在合同文件、货物清单或单价细目表中未列入、未报价或所列数量不足,也均属合同范围,由乙方承担,其费用视为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1.4 甲方可根据工程本身和日后经营使用的需要对电梯数量、要求和服务内容等予以适当的增减,并按调整情况和相应合同单价调整合同总价,如工作量显著增大的,并合理调整工期;乙方不得要求任何额外费用、其他索赔。
2、生产制造厂商
电梯应是由乙方自行生产或其向国外母公司进口的、使用品牌原厂商标的先进的成型产品。所有电梯主要部件须为本型号原设计的固定配臵,其中部分关键
部件为进口件(详见附件七),如乙方因产品升级换代等原因需要更改配臵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且更改后的配臵应比原配臵更优,有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3、合同价款
3.1 电梯产品的`供货清单见附件一,本合同总金额(即供货合同价款)为RMB 。此金额已包括:本合同规定所有电梯产品(包括临时电梯)及其所有零部件、相关配件、专用工具、随机备品备件等的价款,技术服务费、技术资料和软件(含知识产权)费(含使用费)、进口报批手续费、包装费、运杂费、装卸费、检测检验费、保管费、保险费、关税、税费等各种费用、税费、规费、利润等,电梯供货至甲方中山嘉路华花园工地现场(以下简称工地现场)所需的的全部费用,与本合同产品相连接的其它设施、设备、装臵的接口和连接所需的费用;亦已含保修费(含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费),以及办理法规、规章及有关部门规定的安装、使用电梯的所有许可、批准手续的费用,保证甲方取得全部电梯的验收证和使用证的费用。
3.2 除甲方要求增减合同范围相应调整合同价款外,本合同价款按固定总价包干,不因其他任何原因而调整。
4、到货及保管
4.1 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提供预埋孔、件的图纸及电梯设计图纸给甲方审核确认,乙方按合同附件三《中山嘉路华花园电梯供货及安装进度计划表》约定的时间内将全部电梯产品运到工地现场,乙方负责运输和报关手续,承担关税(如为进口产品)、运费、保险费、其他税费等相关的所有费用。并由乙方负责按双方另行签订的安装合同约定完成电梯安装及调试。
4.2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与甲方、总承包人(即******有限公司,下同)协调确定电梯的到货及安装时间。每次发货前5个日历天,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总承包人发货日期及拟发运电梯的数量及规格,经各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发货,并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到达工地后的停放和保管事宜,按总承包人的要求操作,如场地有限的,乙方应经甲方及总承包人同意后安排货物分批到达。乙方
未提前通知而影响货物进场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以协助乙方与总承包人协商货物存放场地有关事宜。
4.3 甲方亦有权视中山嘉路华花园工程的整体安排,要求分批或延期发货,或调整每次发货的电梯规格、数量,乙方应予配合,合同总价款不增加。甲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延期交货的,工期顺延。但延期交货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生产进度。
4.4 保管的费用及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对进场货物进行妥善的包装、围蔽、保护等。除产品质量不合要求外,非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所有已进场货物不能运出工地。
4.5 货物送达工地后,甲方要求开箱检查的,乙方应予以配合,但甲方的检查仅是对货物外观或数量的初步查验,不减轻乙方按期交货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如发现货物本身或其部件缺漏、损坏等,乙方应及时补齐,造成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6 若因甲方中途更改电梯规格,交货期将视具体情况而顺延。但以下部分更改若甲方提前2个月通知乙方,则交货期不变:
1)厅门、门套、轿厢壁板、按钮等装修材料变化(采用进口材料除外);
2)不锈钢蚀刻图案的变化;
5、包装:
须用坚固的新木箱/纸箱包装,如为进口产品,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检验检疫标准及相关规定。须适合长途运输、能有效防湿、防潮、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由于包装不良所发生的损失或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锈损,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或损失。
6、唛头:
乙方应在每件包装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标刷件号、尺码、毛重、净重、“此端向上”、“小心轻放”、“切勿受潮”等字样,并刷有下列唛头:中山市嘉路华花园有限公司。
7、付款条件:
7.1 合同签署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银行按附件四格式出具的金额为合同总价款30%的不可撤销银行履约保函后14天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0%付给乙方。
7.2 每批电梯(到货电梯的规格及数量由甲方双方依4.2条确定)的曳引机及控制柜运到甲方工地现场,经甲方初步检验数量及外观无异常(仅为初步查验,不视作交付。交付按合同第7.3条款规定),且该批电梯开始安装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50%。
7.3 每批电梯由乙方安装、调试、测试、检验完毕,乙方向有政府部门规定的电梯检测检验机构申请检验报告书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并取得工程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电梯使用登记证等所有相关使用电梯的许可后,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有权依据工程进度和工程要求确定验收时间,经甲方按合同要求验收合格后,且乙方将该批电梯及其本合同第10条所述技术文件及竣工资料于交付给甲方后14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乙方该批电梯货款金额的15%。
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使用前,乙方负责电梯的看管、维护和保养。电梯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到交付甲方使用时间不超过12个月,在此期间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使用未交付使用的电梯。
7.4 合同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两年,电梯的保修期分别从电梯依第7.3条款交付甲方之日起算。保修期起计满一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该期间相应保修责任,甲方于2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2%支付给乙方;保修期起计满两年且电梯设备及其工程无发现任何质量问题,且乙方已完成相应保修责任及无违约行为,甲方于保修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价款的3%支付给乙方。
7.5 以上各期付款,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帐方式支付,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将下列单据提交给甲方,甲方方予支付货款:
(1) 付款申请书及与付款金额一致且甲方税务部门认可的普通销售发票壹份。
(2) 已达到付款条件的证明文件,其中:
依7.2条付款应提交装箱单壹份,注明毛、净重、尺码和所装货物每
采购安装合同14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电梯设备采购合同
买受人: (以下简称甲方) 出售人: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有关电梯制造、安装、维修保养等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为
电梯名称、型号和价款(本合同文本内出现的所有货币金额,如未加另行指明,
设备规格、型号等技术数据详见本合同【附件1】:电梯技术规格表。
第三条 工期
电梯设备到施工现场日期为年月最多不超过三批。)
第四条 质量标准:合格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全部合同款的5%作为定金,要求的设备到场日期60天前支付合同款15%的排产金,并将付款凭证盖章传真或寄送至乙方的法人委托人,并
注明付款单位名称、合同编号;同时乙方开出同等金额有效期为6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设备经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的部门验收合格后保函自行失效。
2、发货前5天支付合同款70%作为提货款,同时乙方开出同等金额有效期为6个月的银行履约保函给甲方,设备经当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后保函自行失效。
3、电梯货到工地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全部尾款,同时乙方提供合同总价5%质保金保函,保质期满,结清甲方代付维修款后保函失效。
4、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每批电梯设备款前,乙方应给甲方提供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5、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要求乙方分批制造和发运,但最多不得超过三批。除定金外,甲方根据每一批次实际数量和金额向乙方支付电梯设备款。
6、如果收款方名称与乙方名称不一致,甲方有权决定不支付合同款。由此而引起的任何延误或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六条 交付与验收 1、交付的时间和地点: (1)预定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2、验收
(1)甲方在乙方交付前,负责提供合适的电梯设备存放场地。
(2)甲方、乙方、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等根据发运资料对运抵的所有设备包装完整性及装箱数量进行清点,各方签字确认后即表示交货验收完成。但此验收并不能免除任何乙方对交货产品存在设计、制造、使用性能方面缺陷和不合格的责任、违约责任及对甲方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安装过程中,乙方负责编写开箱记录,发现有缺失、损坏的主机和零备件,由乙方负责及时补齐,保证安装进度。
(3)乙方送货时,须提供质量保证书和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资料,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4)货物采购及工程安装验收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应设备的质量保证责任。 第七条 合同设备运输
1、乙方负责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运输至指定地点,全部设备的运输费、运输保险费、装卸费、二次搬运及货物保管费等费用已计入合同总价内。
2、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国家或专业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若由于包装不妥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对可能引起的路桥加固、损毁后修复、人员伤亡等承担一切责任。运输车辆改装时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在送货过程中因公安、交警、城管等执法部门规定白天不准行车或晚上城市主干道不准行车而带来的不便由乙方自行协调,乙方不能要求追加任何费用,更不能据此延误工期。
5、乙方在设备装卸、运输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而遭受的行政处罚或造成任何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处理并负法律责任,乙方承担货物在交付给甲方前发生的一切毁损、灭失的风险。
第八条 产品质量保证
1、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指的全部电梯制造商为:
电梯生产厂家根据GB/T21739-20xx《家用电梯制造与安装规范》进行制造与安装。 2、乙方承诺提供的电梯产品是全新的、未曾使用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要求的,经质检合格,允许销售使用的产品。乙方对其所提供的电梯及其安装后的设备质量承担全部责任。买卖双方在签署本合同同时对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进行盖章确认,买方应保证提供的技术文件中记载的数据与安装现场实际尺寸、数据一致。
3、根据国务院令(20xx)第373号文件规定,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必须由电梯制造单位或者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的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单位进行。电梯制造单位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第九条 技术文件和要求
1、每台电梯应具备整套随机技术文件并经妥善包装随电梯设备一同发运,若有任何文件遗失,乙方须在15天内将这些资料免费邮寄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电梯土建总体布置图 (2)电气安装图
(3)电气设备及系统原理图 (4)电气设备及系统安装线路图 (5)安装调试手册 (6)说明书及操作手册 (7)维修手册
(8)制造、安装标准和技术规范
(9)零部件清单和易损件清单;提供特殊件及配套件的清单、技术参数及生产名录 (10)产品合格证和生产许可证 (11)制造商的资质证明
(12)安装委托书和安装单位的资质证明
2、交货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设备装箱清单 (2)质检合格证明 (3)检测报告 (4)中文标注 (5)安装中文说明书 (6)使用维修保养中文说明书 3、电梯技术规格表见【附件1】。 第十条 保修义务
1、本合同为二年的质量保证期,保证期内免费维修保养。
2、电梯保证期自本合同约定的电梯经验收合格、获得验收合格备案证书及准用证书,移交给甲方投入运行之日起24个月(起始日按照电梯移交批次计算)。在电梯保证期内,乙方将对由于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之外的原因引起的任何损坏部件,负责免费维修、更换。经乙方免费维修、更换以后还是不能符合质量标准以及安全运行需要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相关经济损失。
3、乙方有责任承担在电梯使用区域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对电梯进行定期维护和即时修理,维护保养每月不少于2次。
4、保证期内,乙方应在甲方发出报修通知后 60 分钟内安排专业维修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处理使用障碍。(维修人员: 联系电话:)24小时提供服务,节假日不休。在保证期内,若乙方未能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完成对产品的维修工作,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该产品进行维修,并由乙方负责支付因此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并加倍赔偿甲方的损失。甲方有权直接从尚未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上述费用和损失赔偿费而不需要乙方确认,若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5、电梯保证期满5年内,乙方保证仍对所供电梯持续提供维修必需的备品、备件,甲方按乙方合同中所提供的易损件零部件、控制系统和主要元器件清单及详细分项报
采购安装合同15
甲方(买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的招标结果和招标文件(招标编号:__________)的要求,经双方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1.合同设备
乙方向甲方供应_______________设备等,负责安装调试。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 ,即RMB¥__________________元,该合同总金额是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设备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设备的厂试测验报告。
5.合同设备的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设备的包装
设备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设备的交货
5.2.1 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签订15天内。
5.2.2 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5.3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
5.3.1 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5.3.2 乙方安装时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他设备、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设备的验收
5.4.1 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与下进行。
5.4.2 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设备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4.3 如果合同设备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的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设备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5.5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合同设备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合同附件的要求。
6.2 合同设备保质保用期按生产厂家标准,但不得少于一年(用户单位签字验收之日起)。保质保用期内非人为原因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到现场维修。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起设备故障损坏;
(2)擅自改装设备;
(3)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3 因设备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设备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设备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4 乙方为甲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设备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和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设备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的协商安排。
7.付款方式
7.1 本合同款项以人民币转帐方式支付,凭以下付款资料:
(1)采购合同;
(2)验收表(加盖甲方公章);
(3)调试意见(加盖甲方公章);
(4)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复印件,加盖甲方公章。
付款方在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_________元。
8.技术服务
8.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8.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9.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他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0.索赔
10.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_____天内,乙方未作出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此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违约与处罚
11.1 甲方应依合同规定时间内,向乙方支付货款,每拖延一天可向甲方加收合同金额的_____‰违约金。
11.2 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_____%的违约金。
11.5 乙方未能交付货物,则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_____%的违约金。
12.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
13.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由合同签订所在地仲裁机构或合同签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或诉讼任选一种)。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其他
14.1 本合同正本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察局一份,采购中心一份,招标人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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