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1-03-14 19:05:46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采购合同集合7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7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关于采购合同集合7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以下简称方):

  乙(水泥厂):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水泥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数量、计量单位、单价、金额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价金总额(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

  二、质量标准:水泥标号执行国家规定标准。由乙方按批向甲方交送水泥出厂质量通知单。甲方凭单验质。

  三、袋重合格率达到国家规范。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甲方组织运输工具到乙方仓库提货,运费、上、下车费等均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款人出据的证明发货。若遇便车,甲方可以代运,其代运费用概由甲方负担。乙方垫付的款项,随同水泥价款一并结算。

  五、甲乙双方必须按如下期限提(供)货

  年 月 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 月 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 月 日前提(供)x吨。其中:x吨。

  年 月 日前提x吨。其中:x吨。

  甲方逾期提(收)货的,乙方有权处理该货,并不免甲方责任。

  六、付款办法和期限:

  1、甲方在 年 月 日前付定金 元;

  2、采取先汇款后结算方式:甲方按购水泥总金额分期先汇款。

  年 月 日前电汇xx元;

  年 月 日前电汇xx元;

  年 月 日前电汇xx元;

  年 月 日前电汇xx元。

  3、采取托收承付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第八条第一、二、三、五、六、七、八项规定执行。乙方每月 日- 日凭实发水泥开具销售发票向甲方开户银行办理托收。

  七、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除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提货的,每天偿付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四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管费用。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6条第5、6项规定的责任。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2、所交水泥质量、规格不符合同规定。除自费负责处理外,还要赔偿实际经济损失。

  3、承担《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七、八、九项规定的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 份。经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购买方):

  乙方(销售方):

  甲方因造林需要,拟购买一批苗木,经过对乙方场综合考察,甲方决定向乙方定购部分苗木,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苗木规格、数量、价格。具体用苗数量以甲方实际造林用苗为准。

  二、苗木规格:1-2年生的营养袋壮苗,苗木规格按上表。

  三、交苗时间: 20xx年3月至8月。

  四、付款方式:自合同签订之日甲方付乙方总苗款定金30%,苗木全面完成出圃后,在10个工作日内甲方一次性付清购苗款给乙方,乙方需要提供合格二证一签手续。

  五、起苗方式: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起苗,苗木运输由甲方自行负责,乙方接通知起苗后,按时起好苗木,并负责苗木装车,甲方应派员验收。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向乙方购置一批窗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具体条示如下:

  1、工程概况及内容:

  (1)承包方法:包工包料。乙方免费提供窗帘运输、安装、调试、测量服务。

  (2)工期:自双方签约后 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

  (3)安装地址:

  (4)产品名称:

  2、保修期:本合同所指项目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一年,24小时内响应服务,如因甲方人为损坏情况下,甲方需自行购买其损坏配件。

  3、造价:

  4、付款方式:

  (1)甲方在乙方安装完成完毕后2日内验收,验收完毕后,乙方开普通发票给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结清货款。

  (2)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即付给乙方工程款总价的95%

  (3)乙方剩余工程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内付清。

  5、违约责任:

  (1)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终止手续。

  (2)乙方工期延误不得超过2天(含2天)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每延误一天向甲方支付本合同价的1%的赔偿。

  6、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协议商解决不成时,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7、其他具体规定

  (1)执行合同期间,甲方派人随乙方负责开、关门、乙方有关人员除执行本合同需要外,不得损坏原有装修的物件。

  (2)执行合同时间为乙方正常工作日甲方给乙方提供良好的安装环境,协作乙方开展相关工作。

  8、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窗帘采购合同【2】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甲方开展新办公室工作需要,经领导批准,同意在新办公室定制安装阳光面料、韩国柔纱帘窗帘,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项目名称:办公室外围安装阳光面料,内围安装韩国柔纱帘面料、窗帘

  二、项目内容:办公室为(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党支部副书记、财务总监、设计部、质安部、工程部、人力资源部、行政部、经营部、会议室、财务室)

  三、质量:按贵公司选择的样品进行加工安装、按贵公司选择的面料要求达到标准。

  四、工期:20xx年12月6日-20xx年12月23日完工。

  五、验收:完工后,经贵公司验收。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完工后经贵公司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窗帘采购合同【3】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窗帘购销事宜达成共识,签订本合同。

  名 称 数 量 单 价 总 计

  共计金额:

  一、 付款方式:

  乙方安装完毕,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需提供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清。

  二、 乙方责任:

  窗帘的类型、规格、颜色、材质、按甲方要求的样板进行生产,安装.于_______ 年__月__日前安装完毕。

  三、 甲方责任:

  1、 甲方须准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2、 甲方订购后中途不得更改,如甲方中途更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甲方增加等值经费与乙方。

  3、 乙方于约定时间安装完毕, 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未提出异议或逾期验收,均视为验收合格。

  四、 违约责任:

  1、 乙方若因自身原因而延误交付安装,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 甲方未按时支付货款,每超过一天,须按合同总额2%日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五、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乙方提供窗帘部分半年免费保修,配件部分提供一年免费保修(人为损坏除外)

  六、 补充条款:

  1. 窗帘高度实际:2.75米,超过2.75米的高度接高度接多少算多少。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 乙 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日 期: 日 期:

  公对公转帐帐户和帐号:

  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帐号:

采购合同 篇4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信原则就苗木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 甲方向乙方采购苗木,具体的苗木规格等见本合同附表所列的内容。合同总造价:

  2.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当按照本合同附表所列的详细内容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3. 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 在月日之前由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4. 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5. 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具体为:

  ( )各苗木供应单位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我公司工作人员验收数量与所报数量超过2%,公司将以所超相应百分点扣量;(2)各苗木供应单位在苗木验收过程中,应实事求是,正确对待,不得以任何形式拉拢、贿赂公司验苗人员,

  一经发现上述问题,公司将开除验苗人员并没收所调苗。

  6. 付款方式

  苗木进场项目部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工程部结算支付苗木款的 ,在剩余部分款项经工程部上报,分批支付。

  7.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8.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有乙方承担。

  9. 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同意后才能变更。

  0. 乙方在交货是必须提供: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乙方不能提供,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合同总造价的30%,如特殊原因,待石材供应完毕后,补办相关手续,没有办理者结账是扣除工程总造价的3%。

  . 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树型、土坨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是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 如因乙方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可抗拒力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且不能避免的客观情况。)

  4. 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月 年 月 日止。

  5. 本合同外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

  6. 如果在履行本合同当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提交鄂尔多斯市人民法院裁决。

  7.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8.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时 间: 时 间:

采购合同 篇5

  购货方(甲方):______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购买本合同规定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特签订本委托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本合同约定或者甲方另行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委托乙方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二条 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甲方可以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随时委托乙方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

  第三条 处理委托业务的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代为购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时,应当明确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交付期限、质量标准等基本要求,并以书面或其他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甲方的委托后,应当及时为甲方寻找货源,并告知甲方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是否能够得到及时供应以及包括单价在内的具体交易条件供甲方决定是否购买时参考;甲方决定购买的,应当及时告知乙方。如需预付款的,甲方则按照乙方提供的交易条件向乙方支付预付款。待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预付款后,应当对该预付款预甲方确认。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不得为甲方代买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以自身的名义按照甲方承诺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钢材、水泥、模板材料购买合同。但是,乙方应当指令供货方开具以甲方为抬头的增值税发票并将该合同的复印件交付甲方。

  第四条 报酬

  乙方无偿接受甲方的委托处理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内容。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当明确其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具体条件,及时按照乙方与供货方的合同支付所需货款;因甲方的过失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乙方的义务

  乙方应当按照经甲方同意的条件与供货方签订合同,及时支付所需货款购买甲方所需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乙方应当尽最大的注意保护甲方的利益。因乙方的重大过失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供货方违反其与乙方签订的合同的,应当及时追究供货方的违约责任。

  第七条 委托期限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本合同之日起至甲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告知乙方终止本合同之时止。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随时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乙方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已经向乙方支付其委托购买的钢材、水泥、模板等材料的货款的,乙方应及时将该货款返还给甲方。

  第九条 损害赔偿

  因双方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条 本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自本合同被任何一方解除或者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时自行终止。

  第十一条 纠纷的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甲乙双方之间产生纠纷的,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经友好协商仍无法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就纠纷内容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本合同一式二份,由当事人各持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物料采购合同书 本约由甲方与乙方于公元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合约生效日」)订定

  甲方:苏州和阳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乙方:

  鉴于乙方从事于产品之制造、装配或销售,甲方欲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且乙方愿依本约条款供应或承制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双方同意并履行条款如后:

  1 产品之提供及承制

  1.1 甲方得依本约之规定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该订购或定作产品的数量、规格、价格、交期、及(或)

  其他要求、将载明于本约附件或订单上。

  1.2 乙方应依本约之规定、甲方之订单及甲方之技术数据或甲方认可之技术数据供应或承制产品。

  1.3 乙方应于甲方认可测试期间提供甲方技术协助。为使产品通过该认可测试,乙方应随时依甲方通

  知补正产品并同时修正其技术数据。

  1.4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提供甲方所认可之安全认证单位之认证合格书面证明。

  1.5 甲方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连续订购或定作产品时,得视市场需求状况提供乙方需求预估,惟该需

  求预估仅供乙方生产排配之参考,对于甲方并无任何法律拘束力。

  2 产品之供应方式

  2.1 甲方以向乙方发出订单之方式,向乙方订购或定作产品。

  2.2 乙方应将甲方所购买之产品送至但订单另有指定者,从其指定。

  2.3 订单,并应依甲方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规定交付产品。

  2.4 订单之变更

  2.4.1 甲方得在受领产品前不负担任何费用之情形下通知乙方延期交货、增加或减少数量、取消或

  解除订单。惟于取消或解除订单之情形,甲方应于___日前通知乙方。

  2.4.2 甲方如违反前项所定期间者,乙方得请求甲方偿还该取消或解除订单所产生的直接原料成

  本,但该订单之取消或解除系因甲方客户取消或解除订单所致者不在此限。乙方依本项规定

  请求时,应证明其于客观上无法于相当期限内处分(理)该受影响的材料或产品且亦无法以其

  他措施处分(理)该产品者。

  2.5 乙方应依订单所载交付日期及数量交付产品,如有迟延之虞时,应即通知甲方。如于应交付期限

  仅有部分产品得交付,除甲方通知另行安排交付者外,乙方应于甲方同意后仅交付该部分产品,

  惟乙方就未交付之部分仍应承担迟延责任。

  2.6 产品价格列于订单上,且于本约存续期间内继续有效。如于本约存续期间内双方协议变更价格或

  乙方调低价格时,则该新价格亦适用于变更日前已订购或定作而尚未由甲方受领之产品。

  2.7 乙方同意产品之所有权及风险负担于产品由甲方受领时或双方结转程序完成后归属甲方。

  2.8 甲方对于乙方于应交付日期前所交付之产品得选择收受、退货、拒绝受领或延迟(期)付款。

  3 价格及付款

  3.1 乙方保证其所供应或承制产品的价格未高于其他客户所要求的最低价格。该价格并已包括产品之

  运费、包装费、保险费、营业税、乙方人员差旅费、食宿费等。

  3.2 以乙方完全履行本约之规定为条件,甲方于受领产品及收到请款单、发票后,应以票据或其他付

  款方式支付货款,该付款期限以甲方所定之付款条件(如附件一)为准。

  3.3 乙方应依甲方之厂商请款办法向甲方请款。如乙方有提前付款折扣办法者,甲方得利用之。

  3.4 乙方应按甲方验收合格的产品总额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载明订单号以便甲方核对。发

  票及载明验收合格的订单为甲方付款的依据。

  3.5 如乙方对甲方负有任何金钱债务或有任何争议时,甲方得暂不给付应付乙方之货款,或径自应付

  予乙方之货款中扣除,亦得从乙方对甲方之债权中抵销。

  4 运送及交付

  4.1 乙方应自行承担其为履行本约所生之相关运输费用。

  4.2 如乙方迟延交付产品时,乙方除应按日依迟延交付产品总价的百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外,并应赔偿

  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避免生产中断所支出之各项费用,或因生产中断而造成甲方出货迟延致甲方客户因此所要求的赔偿或罚款,及其他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增加之费用。甲方有权自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费用、赔偿、罚款或损害赔偿金。

  4.3 4.2条之权利外,乙方并应向甲方支付该订单货款总额百分之十

  五之惩罚性违约金,并得终止该订单或本约。

  4.4 乙方应以其费用依商业惯例、甲方规格、政府法令及其他可适用标准保存、包装、处理及捆包产

  品,使其免受任何损害。如有未达标准之包装致产品一部或全部灭失或毁损,由乙方负损害赔偿责任。

  4.5 乙方于交付产品时,应提供甲方订单号码、产品名称、甲方料号、交付数量、净毛重量、生产日

  期、原产地国家及品检资料供等明细。每一产品之料号应以甲方之料号为准。

  4.6 如乙方未依上述第4.5条提供相关数据,或其所提供之数据有误造成甲方关务作业上之困难时,

  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之损害及所增加之费用。若乙方因此交货迟延,应适用上述第4.2或4.3条之相关规定。若造成海关没收产品时,乙方应以自己之费用另行提供产品予甲方。

  5 质量及保证

  5.1 乙方对于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应保证符合双方所签立质量保证协议书(附件二)或通常业界所要

  求之质量规范。乙方经甲方通知应即提供甲方其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之检测文件及技术数据。

  5.2 甲方得于正常营业时间内至乙方营业

  场所及(或)工厂检查产品及其制造过程。甲方得于运送前检查

  产品,并得于任何时间进入乙方营业场所及(或)工厂查验及取回甲方财产。甲方得基于与本约有关之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使乙方及产品符合甲方质量规范,行使本项之检查权。本项有关甲方之检查权亦适用于甲方之客户。为俾甲方或甲方客户实施检查权,乙方应提供甲方所合理要求之设备与服务。依本项检查之产品仍须在甲方或甲方客户场所进行检验。

  5.3 乙方就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为如下保证:

  (a) 由乙方所制造、加工或装配;或乙方有权代理或销售。

  (b) 完全符合与本约有关之设计标准、规格书(包括一般规格书与质量规范)、图式、样品及其他与本

  约有关的技术资料或乙方所为之陈述。

  (c) 完全符合订单或附件之要求,且均为新品。

  (d) 不具有任何设计、材质、制程或技术上之瑕疵。

  5.4 本条所有质量及保证不因甲方检验、受领产品或付款而失其效力。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自甲

  方验收合格起十年为保固期。但乙方产品之保固期较长者,则依乙方之保固期.

  5.5 经甲方收受之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于甲方生产在线或甲方制成成品出售予他人后,发现有

  不符规定或影响甲方生产或成品质量者,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产品之价格及因此所受之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6 不符规定之产品

  6.1 如产品有瑕疵或不符本约、附件、送货通知单或订单之规定(总称为「不符规定之产品」),甲方除

  享有法律上及本约所述之权利外,并得依其判断,选择下列措施:

  (a) 以乙方之费用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予以替换或重工;或

  (b) 自行或使人修复不符规定之产品,并由乙方补偿甲方因修复所支出之费用。

  6.2 如甲方选择前项(a)款,乙方应于甲方退回不符规定之产品后日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

  品。第12.1规定之补救期间不适用于本条规定之期限。

  6.3 乙方未于前项期间内交付替换产品或返还重工产品时,甲方得拒绝收受,并由乙方退还甲方所给

  付之所有货款、费用及成本,且乙方不得主张抵销。甲方并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与方法另行订购或生产相同或类似产品并请求乙方偿还其因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支出之额外成本及费用。

  6.4 乙方应于甲方要求时就不符规定之产品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改善措施报告」。

  7 产品之退还

  7.1 甲方退还于乙方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不符规定之产品,将附上「退货单」或「退款单」。除需合

  理时间确认及运送外,甲方原则上自完成验收日起______月内向乙方提出「退货单」或「退款单」。

  7.2 所有由甲方退还予乙方之不符规定之产品、超出订购或定作数量或应交付日期前运送之产品,及

  所有由乙方运交甲方之替换或重工产品,应由乙方负担所有费用、成本、运费及风险。

  8 制程或设计变更

  8.1 乙方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所有制程变更、设计变更、工厂配置变更、影响产品性能之程序步

  骤中断、机械结构或其接合、环境适应性或化学性质或产品寿命信赖(总称为“变更”)均不得变更或置入于产品内。如需变更时,乙方应通知甲方任何变更计划或拟案,并提供甲方要求之可供评估样品及其他适当信息;乙方之通知最迟应于预定变更日前______天或双方协议之日送达甲方。

  8.2 无论甲方是否同意变更前述计划或拟案,任何订单所载产品应交付日期,乙方均应遵期履行交付。

  8.3 甲方得随时于乙方运送产品前变更乙方依甲方提供图式(样)、设计或规格而供应或承制之产品,且

  该变更于通知乙方时即生效。如该变更合理且直接影响产品之价格或交期时,则乙方应于甲方通知日起十五日内以书面方式请求调整价格或交期并经甲方书面同意。

  8.4 如双方就前项价格调整已尽善意之努力而未达成协议,甲方得终止本约,且该终止效力得溯及于

  所有已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9 甲方财产

  9.1 所有由甲方提供予乙方或甲方付费用订购或定作之有体物及(或)无体财产,或依甲方设计或规格而

  产生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物料、技术数据、机器设备或仪器(总称为”甲方财产”),乙方应为下列措施:

  (a) 保持为动产,且不得与任何动产或不动产混合或添附。

  (b) 接受甲方任何时间之检查;甲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得随时进入乙方场所取回。

  (c) 仅得使用于供应甲方所订购或定作之产品

  (d) 乙方不得为任何形式之变更。

  9.2 甲方财产于返还甲方前,乙方应承担所有风险负担;于甲方请求或本约终止时,乙方应即以其费

  用将甲方所有财产无偿返还甲方。乙方放弃任何扣押或留置甲方财产之法律上或契约上之权利。

  10 知识产权

  10.1 乙方就其出售予甲方之产品,应保护甲方及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及客户不受任何第三人主

  张权利,并应自行承担因下列情事所引起之自已或前述人等之所有赔偿、损失、诉讼费、律师费或其他任何种类或性质之损害或费用。:

  (a) 任何与产品或制造产品过程有关的知识产权及(或)机密资料之侵害。

  (b) 乙方违反第10.5条或第10.6条之规定。

  10.2 如发生前项情事之一时,乙方应即以其费用提供信息与协助,以俾甲方防卫、抗辩或采取相应措

  施。

  10.3 除前两项规定外,如甲方或其继受人、受让人、承包商或客户仍要求使用该产品时,乙方应以其

  费用尽最大努力取得继续使用该侵害产品之权利,否则乙方应以其费用依甲方之选择采取下列措施:

  (a) 以非侵害产品替代侵害产品,或修改侵害产品成为非侵害产品。

  (b) 如不能替代或修改侵害产品,乙方应全额偿还甲方为侵害产品所支出之所有成本、费用,且不得

  主张任何扣除或抵销。

  10.4 如侵害产品系完全依甲方之设计所承制者,乙方不负前三项义务。

  10.5 乙方就甲方所拒绝、退还或非甲方订购或定作之所有产品,应除去该产品或包装上甲方之公司名

  称、商标、标章、料号、符号等标示或文字。

  10.6 乙方出售予甲方产品之任何相关流程(包含但不限于乙方与甲方间或乙方与其供货商间于联络、设

  计、制造、测试、会计、文书作业)及产品内所附之软件,均不得使用未经合法授权者。

  11 保密义务

  11.1 乙方了解甲方向其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系为特殊而有价值的资产,且专供乙方使用于与本约有

  关之事务范围内,乙方应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保管该机密资料,未经甲方事前书面同意,不得将该机密露或交付予任何个人、法人、机关或非法人团体。乙方违反者,应支付甲方人民币壹佰万元之惩罚性违约金。

  11.2 甲方提供或揭露机密数据予乙方不应被解释为对乙方就甲方之知识产权为任何之授权、让与、或

  出租,且甲方对于所提供或揭露之机密数据不为任何保证。

  11.3 机密资料保密义务不受本约解除或终止之影响。

  12 违约

  12.1 乙方若违反本约、附件、订单之任何规定而未采取下列措施时,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或取消任何

  订单之全部或一部,并(或)以乙方未履行下列措拖期限届至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之总交易金额百分之三计算,由乙方对甲方支付惩罚性违约金。

  (a) 于甲方通知后

  (b) 于甲方指定期限内完全履行该补救措施。

  12.2 乙方发生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事之一时,无前项规定之适用,甲方得径行终止本约及取消订单: (a) 乙方处于破产或破产法和解之程序。

  (b) 无论乙方同意与否,为债权人之利益选任管理人或接收人。

  (c) 经甲方要求后,乙方对将来之履行不能提供相当之保证或担保。

  (d) 持续的或再次的未能准时依第6条替换或重工产品。

  (e) 其他违反法律之规定者。

  12.3 如甲方依12.1或12.2规定终止本约及(或)取消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时,甲方得依其认为适当之条件

  与方法向任何第三人订购或自行生产相同或类似之产品。乙方应于甲方请求后十天内偿还甲方因另订购或生产该相同或类似产品所生之所有额外成本、费用。

  12.4 任何第三人因乙方所供应或承制之产品受有直接或间接之损害,而向甲方请求损害赔偿时,乙方

  应负最终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偿还甲方所垫付或支付之款项,并应依甲方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处理及履行。

  12.5 因不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致乙方迟延或不能履行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甲方对于

  该迟延或不能履行得依其判断选择:

  (a) 终止本约或任何尚未运送产品之订单;或

  (b) 于迟延或不能履行期间中止本约或与本约有关的订单之全部或一部。惟甲方于迟延或不能履行原

  因停止时,得继续本约。

  12.6 任一方因不可抗力事故或事件致迟延或不能履行其义务时,不负违约责任。惟双方应尽其最大努

  力协调处理之。

  13 不当竞争之禁止

  13.1 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利用与甲方交易或使用甲方财产,机密数据,或知识产权之机会,从事任何

  产品之制造、销售、出租、承包、出借、居间、媒介予他人,或其他任何与甲方营业竞争或妨碍甲方与其客户间之交易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报价、与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交易、接触或向甲方客户或甲方竞争者揭露产品系乙方所代工或提供者。

  13.2 如乙方违反前项规定者,乙方、其负责人及为乙方签署本约之代表人应连带支付自甲方认定乙方

  违反之日起回溯三个月与甲方交易总金额计算之惩罚性违约金予甲方。但此违约金不影响或限制甲方依本约或法律规定得行使之权利或救济措施。

  14 通知

  14.1 除本约另有规定外,任何依本约之通知得以电话、传真、邮件、快递、电子邮件或信差等方式为

  之,并自送达日起生效。

  14.2 任何关于运送或发票之通知应送至甲方发出订单之部门。

  14.3 任何对甲方或乙方之通知,以本约所载地址为准。若地址有变更者,应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 15 期间与终止

  15.1 本约有效期限自合约生效日起一年。如任一方未于期限届满前九十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他方不再续

  约,本约自动延长一年,嗣后亦同。

  15.2 本约之终止或解除不影响本约依其性质应继续存续之条款及效力。

  16 其他条款

  16.1 本约之成立、生效、解释及履行,悉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之法律为准据法。本约双方及连带保证人

  就任何因本约、订单或送货通知单之条款或违约所生之争议,应先协商解决之。如无法协商解决,双方同意以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16.2 本约之适用溯及于生效日前双方为达本约之目的所交易之产品。

  16.3 甲方之未要求乙方履行本约所述之义务,不得解释为其日后亦放弃该权利,或抛弃其依本约所生

  之其他权利。

  16.4 乙方不得将本约或依本约所生权利义务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甲方得将本约或

  依本约所生权利之全部或一部让与或授权予任何第三人。

  16.5 本约有效期间内经双方同意而与本约之履行有关的书面资料均为本约之附件,并为本约内容之一

  部。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采购人)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乙方:(供应商)日照陋室电脑科技有限公司

  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

  电脑150台

  会议室电视1台

  室内立式空调10台

  室内挂式空调2台

  打印机65台

  液晶电视8台

  第二条合同总价款

  1、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914400元(大写):玖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

  2、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关于采购办公室的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质量保证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第五条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日照德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联系人:孝文堂,电话:。

  2、交货时间:则乙方应当在20xx年9月3日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3、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3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是否齐全。

  第六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货款支付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供的货物验收单、使用单位盖章的发票复印件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若被查出所供货物或其部件是假冒伪劣产品的,乙方除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视情节轻重由采购办公室扣缴贰仟元以下的履约保证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第十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肆份。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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