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1-03-06 23:02:27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采购合同集锦六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采购合同集锦六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和要求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一;电脑设备配置单)共计台,单价为:元; 总金额为: 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在机箱锁具没有打开、设备没有人为外力损坏的情况下发生的一切设备故障,乙方将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4、人为损坏和其它非自然原因造成的电脑不能正常使用的,乙方不予免费质保,但可以提供相关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其服务费用收费标准见本协议附件。

  5、软件故障不属于乙方维修范围,但乙方可以根据甲方提供的软件母盘,对需要软件维修的电脑进行无偿服务,交通费由甲方提供。

  三、货款结算

  1、合同签署后,甲方首先向乙方交定金万元整;

  2、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甲方将货款万元整一次性交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将电脑交付给甲方。剩余的5%货款,将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电脑验收6个月后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乙方保证按照配置单向甲方供货

  如出现定制的配件型号无货或数量不齐时,则应及时向甲方说明协商调整,如因乙方单方面问题而出现有品种、数量、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由乙方负责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乙方确保本协议中的安装、维修工作的及时到位,并根据双方约定的安装维修工作单进行工作。如果因为乙方的原因给甲方带来损失,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六、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附则

  1、本合同的附件,作为合同正式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执行日期:自双方签字盖章日起。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日期:

  电话: 电话:

  手机: 手机:

  地址: 地址: 周记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采购概况

  采购内容:xxxxxxxxxxxxxx

  仪器内容:监控系统布线、设备安装及调试

  二、仪器总价:

  合同金额:人民币叁拾贰万整(¥320xx0.00元)。

  本工程在学校仪器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采用总价包干的形式,一次包干;超出学校招标文件、投标书范围内的项目若学校需要增加,由双方协商定价。

  三、产品质量及安装调试要求:

  1、乙方须按标准要求向甲方提供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正品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以次充好,如发现有非正品则乙方以一赔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改方案。并提供各设备有关品质证明书,合格证,说明书,相关软件等资料。

  2、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应保证产品内外包装完好无损,若不能达到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合格产品直至解除合同。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3、在签订合同后,乙方按照甲方要求负责设备安装、调试,要求做到布局合理,布线规范,便于使用及维护,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四、技术标准及质量保证

  (1)乙方所供设备均以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技术资料为技术标准。

  (2)乙方保证本项目所供产品均为合同中指定的产品,且包装为原包装。产品进场时提供供货证明,经甲方验收后进行施工。

  五、交货期限:

  合同签定后20日内交货(20xx年8月20日交货,20xx年9月20日以前乙方按设计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并能投入正常使用。)

  六、售后服务:

  1、乙方所提供合同内设备,从验收之日起,所有产品及零配件质保期按投标书规定办理。在质保期内,若有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或维修。质保期满后,设备维修时,乙方按成本费计算。更换的产品必须是新的,且质保期限从当时算起。

  2、凡由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故障,乙方在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故障,若在24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则应由乙方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

  3、在验收合格后的三年内,如乙方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4小时内没有响应或24小时内没有排除故障且没有提供不低于原设备标准的备用产品保证学校的正常行课,则每出现上述情况一次扣除乙方合同总金额的0.1%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直到扣完,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每次售后服务,均要求有甲乙双方签字的书面记录)。

  4、乙方向甲方免费培训1-2名设备操作管理人员,要求达到能正确使用与维护本合同的设施、设备。

  七、竣工验收及付款方式:

  项目施工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通知甲方组织验收,并提供相应完整的验收资料。乙方自书面通知之日起,10天内由于甲方拖延不验收视为工程验收合格。

  八、其他约定事项

  九、违约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按时、按质(即合同要求的设备的规格、型号)、按量完成供货与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甲方使用。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违约超过1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在乙方履行合同后,甲方保证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如有违约,每违约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0.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十、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条款执行。

  十一、合同执行中,若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提交仲裁委员会解决,直至提交法院审理。

  十二、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方执二份(存档一份,财务一份),乙方执一份,电教站备案一份。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之日生效。货款两清后,合同效力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1.术语定义

  本政府采购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政府采购合同”系指供需双方签署的、政府采购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供需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政府采购合同的所有文件。

  (2)“政府采购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供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后需方应支付给供方的价格。

  (3)“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指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清单(同报价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及其附表,下同)中所规定的硬件、软件、安装材料、备件及专用器具、文件资料等内容。

  (4)“服务”指根据政府采购合同规定供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运输、保险、安装、测试、调试、培训、维修、提供技术指导和支持、保修期外的维护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需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取得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单位。

  (6)“供方”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中所述提供设备和服务的中标人。

  (7)“检验”指需方的最终用户收货后,按照本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进行的检测与查验。

  (8)“检验合格证书”检验完成后由需方的最终用户和供方双方签署的检验合格确认书。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指需方根据检验合格证书和供方共同签署的最终验收确认书。

  (10)“技术资料”指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所应具备的产品使用说明书和/或使用指南、操作手册、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电路图、产品演示等文件及音像资料。

  (11)“保修期”指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供方以自担费用方式保证政府采购合同货物正常运行的时期。

  (12)“第三人”是指本政府采购合同双方以外的任何中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13)“法律、法规”是指由中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14)“采购文件”指集中采购机构发布的采购文件。

  (15)“报价文件”指供方按照集中采购机构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和递交,并最终被评标委员会接受的报价文件。

  2.技术指标

  2.1交付设备的技术指标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报价文件中的技术指标响应表相一致。

  2.2 除技术指标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该使用公制。

  3.交货

  供方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4.付款

  4.1供方交货的同时应提交下列文件:销售发票,制造厂商出具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等。

  4.2付款方式、程序:由“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

  5.验收

  5.1供方提交的货物由需方负责验收。

  5.2需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的规定接收货物,在接收时对货物的品种、规格、性能、质量、数量、外观以及配件等进行验收。需方对货物的规格技术指标如有异议,应从验收结束之日起10(十)日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方式提出。验收通过后,需方向供方收取本政府采购合同第4.1款所列明的销售发票等文件并与供方共同在《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上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作为验收合格、同意付款的依据。

  5.3货物保修期自《政府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签署之日起计算。

  6.知识产权及有关规定

  6.1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本政府采购合同项下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如果发生此类问题,供方应负责交涉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2供方应保证所供货物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3供方保证,供方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提供的货物及相关的软件和技术资料,供方均已得到有关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的合法授权,如发生涉及到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争议,供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及经济责任。

  7.包装要求

  7.1除政府采购合同另有规定外,供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交货地点。因包装出现问题导致货物毁损的,由供方向需方直接承担责任。

  7.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书。

  8.伴随服务

  8.1供方应提供所交付货物的全套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服务指南等。

  8.2供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启动和试运行;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付货物提供运行监督、维修、保养等,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4)在制造厂家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维护等对需方人员进行培训。

  8.3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含在合同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

  9.质量保证期

  9.1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的规定为准。

  9.2如果采购文件没有特别要求,以供方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的制造厂商的有关文件为准。如果上述文件规定有不一致之处,以对需方有利的为准。

  10.质量保证

  10.1供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是原制造厂商制造的、经过合法销售渠道取得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供方应保证其所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交付后不少于本合同第9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供方应对其交付的货物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0.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规格型号、配置、技术性能、原产地及制造厂商以及其他质量技术指标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本保证下的索赔。

  10.3如果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后,在本政府采购合同第9条约定的响应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供方负担,并且需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供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1.技术服务和保修责任

  11.1供方对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以“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的规定为准。

  11.2投标单位应按如下内容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设备经过1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初验。在试运行期间,由于设备质量等造成某些指标达不到要求,供应商须更换或进行修复,试运行期重新计算。

  (2)初验后,设备经过6个月试运行期,所有性能指标达到技术规范书的要求时,可进行终验。在全部达到要求时,双方签署最终验收文件。

  (3)保修期,从最终验收完成之后的3年为保修期,期间供应商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在保修期内,如果系统、设备等发生故障,供应商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修理、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

  (4)保修期内,中标人提供电话、电子邮件、Web、现场服务等方式的7*24小时的技术支持,对用户的现场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

  (5)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对出现故障无法修复的设备或无法正常运行的系统,提供替代设备以保证系统的正常工作。

  (6)保修期内,中标人应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微码升级、定期设备维护等。

  (7)供方必须为维修和技术支持所未能解决的问题和故障提供正式的免费升级方案和升级服务。在质保期内,供方有责任解决所提供的投标货物和软件系统的任何问题;在质保期满后,当需要时,供方仍须对因投标货物本身的固有缺陷和瑕疵承担责任。

  (8)在保修期结束后,产品寿命期内供方必须继续提供对产品备件、故障处理、软件升级等的服务,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或中断对产品的售后服务,应说明服务的响应时间、取费标准。

  (9)中标人不能满足以上要求,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

  12.违约责任

  12.1如果供方未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交付政府采购合同货物和提供服务;或供方在收到需方要求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的通知后10日内或在

  供方签署货损证明后10日内没有补足或更换货物、或交货仍不符合要求;或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任何其他义务时,需方有权向供方发出违约通知书,供方应按照需方选择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1)在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货物、提供服务并承担由此给需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在需方规定的时间内,用符合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零件、部件和货物并修补缺陷部分以达到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要求,供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风险。此时,相关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也应相应延长;

  (3)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经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赔偿需方所遭受的损失;

  (4) 供方同意退货,并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需方所退货物的全部价款退还给需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需方为保护货物所支出的其他必要费用;

  (5)需方有权部分或全部解除政府采购合同并要求供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此时需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关费用由供方承担。

  12.2如果供方在收到需方的违约通知书后10日内未作答复也没有按照需方选择的方式承担违约责任,则需方有权从尚未支付的政府采购合同价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赔偿要求。

  12.3延期交货的违约责任

  (1)供方未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需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逾期交付货物价款总值的1%计算,向需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政府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供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供方交货的责任。

  (2)如供方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后10天内仍未能交货,则视为供方不能交货,需方有权解除政府采购合同,供方除退还已收取的货款外,还应向需方偿付全部货款10%的违约金。

  12.4以上各项交付的违约金并不影响违约方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各项义务。

  13.不可抗力

  13.1如果供方和需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政府采购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的责任。因供方或需方先延误或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而后遇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13.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13.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争端的解决

  14.1需方和供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政府采购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政府采购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10 天内仍不能解决,

  可向有关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部门提请调解。

  14.2如果调解不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可向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3因政府采购合同部分履行引发诉讼的,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违约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5.1在需方因供方违约而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起作用的情况下,需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供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政府采购合同。

  15.1.1如果供方未能在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限期或需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和服务;

  15.1.2如果供方未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15.2 如果需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政府采购合同,需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供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供方应继续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3如果需方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6.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合同变更终止的规定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指供需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7.政府采购合同转让和分包

  除采购文件规定,并经需方和集中采购机构事先书面同意外,供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政府采购合同义务。

  18.适用法律:本政府采购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19.政府采购合同生效

  19.1本政府采购合同在需方、供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生效。

  19.2本政府采购合同一式5份,需方、供方、询价采购机构、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财政部门国库管理机构各执一份。

  20.政府采购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政府采购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0.1采购文件及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2中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

  20.3中标通知书;

  20.4政府采购合同的其他附件。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服装制作业务签订以下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名称、价格、数量。

  品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二条,交货地点及时间。

  1地点:

  2时间:自本合同签订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20日内。

  3 预付款:预付款20万元,其余款项于量体完后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加工形式。

  1 乙方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服装款式及面料样品,经双方确认后,再进行批量生产。

  2 采取乙方包工包料并提供全部辅料的方式。

  3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依据订货清单进行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签字手续。

  第四条,甲方责任。

  1甲方通过服装款式及面料后,在合同生效及执行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改。

  2 甲方定好量体时间,保证人员齐全。

  3 按此合同付款日期,按时付款。

  第五条,乙方责任。

  1 乙方须保证产品质量,如有制作问题,乙方须负责修改。

  2 按此合同交货日期,按时交货。如未按时交货,甲方将扣除乙方千分之二/每日的货款作为违约金。

  第六条,本合同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到全部货款结清之日为止。

  第七条,此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一方在有效期内欲终止合同,需赔偿对方百分之三十的货款作为违约金。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业务代表:

  乙方单位盖章: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签订日期: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 代销供货商编号_____________ 部门编号____________

  代销供货商资料: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以下称乙方)委托,代理销售乙方提供的商品,双方就商品代销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代销商品

  二、质量要求

  三、供货方式

  代销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产地、计量单位、单价等内容详见附件三的《代销商品清单》。具体的数量、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由甲方以订单方式通知乙方,订单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紧急情况下甲方以口头方式订货的,双方应在交货后一个工作日内办妥书面订货手续。

  1、乙方应尽力维护甲方的品牌形象,提供最好质量的商品给甲方。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者质量不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订单要求的商品。

  2、乙方对其向甲方供应的商品提供完全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保证所供应商品完全符合中国的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交的证明、批准文书、许可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及任何其他中国法律法规(包括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所要求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3、乙方保证所有运输或交付给甲方的商品都不会侵犯任何专利、商标、贸易名称、版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并承担一切由于上述侵权行为所引发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包括仲裁费、诉讼费、律师代理费)。

  4、 对有质量问题或滞销的商品,乙方应负责更换、退货,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乙方均应负责赔偿。

  5、 乙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商品,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退换,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包括预期可得利益)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1、 乙方的供货方式为: □定期定量供货(即每_____天供货___次,数量为_______________)或□由甲方根据需要另行下订单确定。

  2、乙方应当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用、保险费及装卸费,具体送货的时间、地点、数量等由甲方在订单中确定。

  3、甲方利用自己的物流体系就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交付和配送而为乙方提供物流配送服务,乙方按结算货款的3%向甲方交纳物流配送费。

  4、甲方期望以常规性订货的方式从乙方获得连续性供货,若乙方缺货或不

  能保证供货时,甲方有权从应付给乙方的货款中扣除由于乙方不能供货而导致甲方不能实现的利润金额。

  四、商品包装

  五、验收条款

  六、价格条款

  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商品均须保证包装的安全和卫生,并以有效的运送方式安全运抵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且保持货物品质良好。所有货物的外包装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对商品包装标识、产地、用途文字以及通行的标签、提醒号等的规定,否则甲方可以拒收或要求及时更换。商品在销售过程中若包装损坏影响销售的,乙方应予更换。因包装不合格而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甲方有权依照商品的特性提出特殊包装的请求,乙方应当遵照执行。

  乙方应对交付给甲方的商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为方便甲方验收,乙方应

  为甲方提供与该商品有关的检验资料,包括说明书、合格证、许可证、技术资料 以及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验证资料。

  甲方的验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式进行,并应

  在_____日内验收完毕。在验收中若对货物的型号规格、品种、等级、牌号商标、 花色、条形码等有异议,应在收到货物后15日内 向乙方书面提出;对潜在性的、 仅凭外观或简单检验难以发现或判断的缺陷,其异议期限为一年。

  前款规定的异议期限,并不意味着若甲方在此期间未提出异议,即放弃了因

  乙方商品不合质量要求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索赔权;若因商品质量问题而给甲方 或消费者造成损害,经鉴定确属乙方所供商品不合格造成,甲方或其消费者有权 就其所受损失要求乙方赔偿。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其价格应包含包装费、押运费、保险费及税金(包括关税、增值税及其他税金),以及其他送货到订单上指定地点的费用。

  2、乙方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向甲方供货。合同价为供货价的,不得高于乙方向任何其他第三方供货的最低价;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不得高于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否则甲方有权将合同价格调整至乙方向其他客户供货的最低价或其他商场同类商品的最低零售价。甲方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3、在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要求调整价格,并经甲方同意的,按下列标准结算:(1)、合同价为供货价,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该数据以甲方销售系统的电脑库存数据为准,下同)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乙方调高

  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则仍按原价格结算。(2)、合同价为零售价的,乙方调低价格的,甲方未售出商品的存货按调低后的价格结算,但甲方应收代销提成费用仍按调价前的金额计收;乙方调高价格的,则按调高后的价格结算。

  七、对帐与付款

  1、乙方送货时需附加盖公章的送货单交甲方门店或仓库确认签收及盖章。 2、乙方按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在甲方的结算期内与甲方对帐,核对无误后, 乙方可开具正式发票。

  3、付货款之金额将按照合同约定扣除有关款项。

  八、发票

  乙方结算货款时应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详见附件三《代销商品清单》),否则甲方有权获得相当于结算货款(包括增值税税额)的补偿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补偿;并对不付款或迟延付款不承担责任。

  九、结算方式及期限

  1、合同价为供货价的,乙方按实销商品货款结算。

  2、按合同价结算;合同价为零售价的,按合同价的____%结算。

  3、乙方在每月甲方的结算期内在甲方的结算中心查询或打印上月销售额结算上月货款。

  4、乙方每月必须在甲方规定结算期内结算货款,否则顺延至下月该期间结算。

  5、甲方有权就其依合同规定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抵消乙方积欠甲方的一切费用,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在乙方向甲方开出的发票上直接减扣任何费用。

  十、促销计划协调服务

  1、为促进销售,乙方要求甲方提供堆台、立柱、排面促销、促销区域、货架集中陈列、灯箱、海报等服务的,甲方可根据商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供;一旦提供,乙方同意按净代销金额的一定比例或固定数额(具体服务项目、比例或金额见附件一《代销商品确认书》和附件二《促销服务补充约定》,本条以下同)向甲方支付促销费。

  2、不采用分别单列促销服务费的形式,双方同意按下列方法就所有促销活动支付一笔总仓储费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乙方必须参加甲方统一组织的促销活动,乙方参加此类促销活动的具体方式、费用、折扣率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 退货

  1、 乙方可以接受未售出商品的退货;

  2、 如不接受上述商品的退货,乙方同意可按_____________的百分之___ (小写___%)的比例向甲方提供补偿;

  3、 除上述规定的退货或补偿之外,商店随时有权对(1)不符合甲方与乙 方约定的质量及数量的商品,(2)违反(或可能违反)中国产品质量、技术及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或(3)侵害(或可能侵害)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进行退货,且其风险、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任何商品在三个月内未售出的,属严重滞销商品,甲方可无条件要求乙方退货。

  5、退(换)货的具体办法:

  A、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起三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并做相应处理,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及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乙方应承担报废清理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可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B、不易腐烂、变味、变质的食品、日杂商品或文化用品,且该批商品售 价总额在人民币五十元以内的,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起五日内办理退(换)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甲方有权视情况及时削价处理或予以报废。乙方应承担报废清理的相关费用,该费用可以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C、其它商品,乙方应自甲方发出退(换)货通知起七日内办理退(换)

  货手续。逾期不退(换)货,在封闭柜销售的商品,每天按商品金额的__收取 管理费;在超市销售的商品,每天按每平方米__元收取场地占用费;存放在 仓库的商品,每天按每平方米__元计收压仓费。逾期二十天未撤走的,甲方 有权削价处理该商品,所得货款充抵本款所述费用,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 方追偿。

  十二、售后服务

  商品的售后服务由乙方负责,甲方代为提供如保修等售后服务的,由此产

采购合同 篇6

  供方(甲方):

  联系方式:

  地址:

  需方(乙方):

  联系方式:

  地址:

  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共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供需双方应当共同信守,并严格执行。

  一、供货清单及合同总金额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总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交货时间、地点和方式

  1、交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个工作日内。

  2、供方免费送货至需方指定地点(运费、到达站港、保价金额及其他一切运杂费用均由供方承担)。

  3、交货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产品的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产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产品的包装有特殊要求的,供方应当按照要求包装。产品的包装物供方不回收。

  三、验收标准

  1、供方应当按照需方所要求的标准与规定提供产品;需方没有要求的,则以产品生产厂家提供的技术指标为准。

  2、供方将货物送达需方指定交货地点______个工作日内,需方组织三方(供方、采购方、使用方)到场进行软件验收,供方应积极配合,填写《计算机软件验收单》,软件正式使用______个工作日后,视为软件验收合格。

  四、付款方式及比例

  1、付款方式: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需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收到供方提供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后向供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____%的货款,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元 )。

  3、软件验收合格后_______个月内无质量及服务问题,需方在_______个工作日内结清剩余合同总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

  五、知识产权责任

  1、供方保证需方所购软件是正版和具有合法版权来源,供方为本软件版权所有者合法授权的代理商,供方有责任出示一切相关的证明材料给需方。供方保证本合同标的软件产品的出卖不侵犯第三人版权,如因为版权及相关事宜导致第三人追究或索赔,由供方负全部责任并对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

  2、需方有权使用所购买软件,其数据库之版权归需方。

  3、需方保证使用本软件的方式只限于本单位,需方不得擅自转让或销售。

  六、质保期

  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_______个月,此期间如发生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免费尽快更换,并赔偿相应损失,同时,质保期延长为重新使用后_______个月。

  七、售后服务

  1、供方在工作时间内随时为需方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免费提供所买产品的服务与技术支持维护,通常软件系统故障,提供实时响应解决。

  2、如遇软件升级,供方提供从合同签订开始_______年内免费升级支持。

  3、自安装试用之日起_______天内,如遇需方要求的不影响软件产品界面统一性、通用性而作的必要的更改,供方免费提供修改支持。

  4、供方对系统提供终身技术支持。

  5、由供方对需方操作人员进行软件操作培训。

  八、违约金及违约责任

  供方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交货义务,每延迟_______个自然日,应按照未交货金额的_______%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并且需方有权根据供方延期交货的天数相应顺延付款时间。供需双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凡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其他事项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供方执_______份,需方执_______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双方单位盖章后生效,签字盖章后的传真件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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