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采购合同模板锦集九篇
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公司
乙方:——食府
经双方领导协商,签字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乙方的——专供商,供货期限x年x月x日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间甲方单独为乙方提供xx,乙方不再从其它渠道进货,如发现从其他渠道进货的问题。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单独与乙方配送货物,如甲方违反规定乙方追究甲方经济责任并承担乙方全部损失。
二、 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商品,应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可退货,由甲方承担商品损失。
三、 甲方按乙方约定的时间,数量送货,不得拖延。
四、 乙方每月x号给甲方结帐。乙方不得拖欠甲方货款。
五、 甲方提供乙方完善的售后服务,保证产品质量、送货时间。如甲方价格不合理,质量出现问题,服务违反乙方规定,乙方可以从其它渠道进货,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一切经济损失
六、 为保证双方的诚信合作,甲方需为乙方质押一定金额的保证 金,金额为——元。如因甲方的过失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直接可从甲方的保证金中扣除。
七、 以上双方如违反者,可到当地法院起诉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需方) 合同编号
乙方(供方) 签订地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材料名称、规格型号、产地、数量、单价、金额
1、上表中砂/石料单价包括:砂/石料的原材费、装车费、运费(含通行费)、原材自检费、矿产资源费和各项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2、在合同履行期间上表中砂/石料市场价格发生变化,合同签定的价格不可调整。
3、上表中的数量仅作为签订合同的预估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的验收单实际数量为准。
二、料场地点及供货期限
1、料场地点: 。
2、供货期限: 。
三、质量和数量的验收
(一)、质量验收:
1、质量指标:(以甲方试验室鉴定为准)
河砂: 规格要求 。
碎石: 规格 (连续级配),无风化、无杂质,无水锈,
压碎值< %;针片状总含量≤ %;含泥量≤ %
------注:(质量指标因工程项目不同,可根据相关规定,按需要自行调整)
2、材料必须符合甲方承建工程业主的文件要求及施工规范技术指标规定,按甲方提供的配合比进行加工生产。
3、乙方的砂/石料应提前送检合格,供料与检验样品一致,甲方随时抽样检验。
4、甲方指派专人对乙方供应进场的砂/碎石的质量、规格进行现场验收。
5、砂、石料的其它性能必须通过甲方二次检验,符合《公路工程路面原材料试验规程》,甲方、监理办、指挥部全部验收合格。
(二)、数量验收:
1、以甲方收料场地的地磅(辅助检尺、量方的方式)计量为准;
2、甲乙双方在甲方工地(拌合场)验方,共同监督确定砂/石料的密度值。
3、含水量超标时,应扣除超标的吨数。(界定含水量: 砂≤ %、 碎石< %)。
四、装车、运输
1、装车: 乙 方负责装车,费用包含在单价中。
2、运输:由 方负责组织自卸汽车运输。运输费由 方承担。
五、结算及付款
1、每供应 万立方米材料进行一次结算,乙方凭甲方验收人员签字的《材料验收单》定期与甲方核对,确认验收合格的供料数量,结算时乙方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如因乙方不按期办理对帐结算手续或未提供合格的税务发票,造成的付款延误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甲方每月按结算金额的 %通过乙方开户银行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材料款,余款转入下月,滚动操作,待乙方结束供料后 月内付清。
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
1、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报送砂/碎石供应计划,注明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到货时间及地点。
2、负责安排人员及时到现场做好验收工作。
(二)、乙方: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日期及收料时段供料。
2、乙方应保证材料日供应量在 立方米以上,满足甲方生产需求。
3、乙方送料车辆必须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挥,将材料卸至甲方指定位置,并将料卸净,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视具体情节扣方。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条款
1、合同一经签订,乙方不得转包,否则按违约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如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调整材料供应计划,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
3、乙方不得在供应中采取欺诈手段,如发现类似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以总合同价款的 5 %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抽样检验不合格时,甲方不支付材料费用。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进场、清场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能按甲方计划的材料规格、质量、数量、供货时间、指定地点进行材料供应,影响甲方工程进度、质量及连带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者,甲方可认定乙方不具备供应能力,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
6、如因不可抗力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通知乙方停止供料且结清材料款后失效。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 ,乙方 份。
甲方(需方)(公章) 乙方(供方)(公章)
年月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协议月 日签订的《xxx中的所有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 年合同/协议》(下称“原协议”)中的定义相同 。
鉴于:
甲方和乙方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xxx合同/协议》,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xxx合同/协议》中未尽事项特订立以下补充协议。合同内容补充部分其它事项说明本协议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xxx合同/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xxx合同/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协议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4
特许者: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经济性质: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____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_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_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日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帐户。
3.6甲方帐户所在地为: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个),并按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方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方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____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5
买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卖方: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及账号: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买方购卖方生产的“冠通”牌电线、电缆产品,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买方购买见附表:电缆正差1米,按实际米数结算。
第二条 产品的交(提)货时间、地点:
1、产品的交(提)货时间为:
2、产品的交(提)货地点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接方式:
1、 产品的运输方式为卖方送货(本市),运费由卖方承担。
2、 产品的收(提)货人为 该收(提)货人在卖方送货单上盖章或签字,视为买方收(提)货。
3、 合同订立后,买方如果要求变更交(提)货地点或收(提)货人时,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二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四条 提前或逾期交(提)货的处理
1、实际交(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不超过二日的,视为双方守约,合同继续履行,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2、双方逾期交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卖方逾期交货,卖方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执行。
3、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二天时,视为买方逾期收(提)货,买方逾期收(提)货部分货款的千分之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4、买方逾期收(提)货时间超过三个月时,视为买方拒绝收(提)货,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自行处理货物,所收货款不予退还。
第五条 产品货款的结算方式:
1、本合同订立三日内,买方向卖方预付30% 作为定金卖方组织生产,货到现场付清全款。
2、收(提)货时,买方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卖方组织卸货。
3、预付款在最后一批交(提)货的货款中冲抵货款。
4、货款支付方式为 ,买方使用其他单位或个人的支票、银行卡等支付方式代为支付货款的,应提供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授权,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预付款收到后合同生效,合同内产品价格为固定价,合同签订后不随市场变动,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逾期付款的处理
1、 买方收(提)到产品时而尚未付款的,视为买方逾期付款。
2、 逾期付款违约金应于最后一次交(提)货前,与货款一并付清。
3、 在买方付清产品货款前,产品的所有权归卖方所有,买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以任何形式哄抢、扣押、留滞、折抵或损害卖方产品、运输车辆;否则,卖方除有权按本合同第四条第4款拒绝收(提)货情形处理外,并追究买方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产品的质量标准及质量异议的提出
1、 产品的质量除双方另有约定外,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2、 买方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不和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7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否则,视为卖方所交产品的质量符合合同的规定。
3、 买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不符合规定的合同号、型号、规格、收货日期、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保留相关证据,并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处理意见。
4、 卖方在接到买方有效书面异议后,应在收到书面异议的当日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5、 对买方提出的质量异议,经卖方确认确属卖方质量责任时,双方同意采用无偿退货、修理或更换方法处理;应买方储存、保管、使用、保养不善等原因,造成的产品质量责任,由买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产品的包装及回收
电缆轮具,归卖方所有,如有丢失,按厂价赔偿。
第九条 凡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而发生的一切争执,均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均为正本,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盖章、卖方依本合同收到预付款后生效。
卖方: 买方:
代表: 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账号: 账号:
本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6
1.合同介绍
1.1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
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买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乙方(卖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电 话: 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后,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及货款
1.1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且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 报价清单或(产品名称、图片、规格、配置、颜色、数量、单价等详见附件 3 )所列的产品(下简称“货物”)。如甲方在实际购买过程中有变更的,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甲乙双方按实际交易数量付款。
1.2 货物的附属物品(包括但不限于说明书、配件、工具)为: 产品质量合格证、保修卡、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该等物品的价款已包含在第1.1条所列货款中,甲方无需另行支付。
1.3 第1.1条附件 3 所列货款,均为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营业地址(同合同首部所示之甲方注册地址)内的指定地点的包干单价,即:已包括了货物及附属物品成本费、人工费、包装费、安装费、运输费、装卸费、验收费、保险费、质保期义务包干费、价格市场波动风险包干费、政府税费、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支出的其它费用及乙方合理利润等。除此价款外,甲方无须为实现本合同项下权益再向乙方或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费用或款项,乙方亦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市场价格上涨、错误报价、显失公平)要求甲方另行付费。
第二条 质量标准
2.1 货物外观及内在质量应符合以下质量标准:与华南城 报价清单(附件 3)中要求的品牌、型号、材质及规格、配置一致。乙方应在签约时提供货物的产品质量保证书以明确货物的品牌、规格、型号、原材料的标准。双方未约定具体质量标准的,或虽约定质量标准但该标准内容不全面的,则未约定的项目自动适用此类型货物的甲方所在地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最新且最严格的标准为准)。
2.2 双方确定凭样品交货的,乙方提交的样品经甲方确认后,由双方共同封存并交由甲方保管。样品未进行质量检验的,样品外观要求是甲方验收依据之一,货物的其它质量要求仍应符合第2.1条所述质量标准。样品已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结果是货物质量标准。
2.3 随货物提交的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出厂证明、试验报告、检测报告、保修卡,将构成货物的质量标准内容,但该等资料的质量要求低于第2.1条及第2.2条标准的除外。
2.4 乙方保证所有货物安装完成后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测试,包括但不限于甲醛测试。
第三条 包装、运输、交付及验收
3.1 乙方应按法律规定及行业惯例为货物提供适宜货物运输的包装方式,货物采用密
封性形式,包装上应注明防潮、防湿、防震、防锈、耐粗暴搬运。
3.2安装及初验:
3.2.1乙方应在年 月日前完成 清单的货物安装工作,并于 年月 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验收申请,甲方根据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初验;
3.2.2运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运输时间、运输路线、运输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确定,但乙方应确保该运输是安全、合理及谨慎的。
3.3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根据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及外包装信息、技术标准文件,对货物进行初步检查和验收,但必须开箱验货的除外。如果甲方发现货物数量、外包装或品质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或存在瑕疵的,甲方有权拒收全部或部分货物、要求乙方限期补足未交付的货物、拒付未收货部分的货款,且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责任。
3.4 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无误并办理相关交付的书面手续后,方视为“货物交付给甲方”。货物交付给甲方前的全部费用及毁损、灭失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3.5 以上甲方的验收均属初验,甲方不对货物内在品质进行专业检验,故甲方的初步验收并不视为甲方已无异议地接受了乙方的瑕疵货物,也不免除乙方对货物应负的质量责任及其它义务。甲方收货后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的,或因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侵权问题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仍视为乙方未交付货物,乙方仍应承担交货义务及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立即赔偿甲方或第三方受到的全部损失。
第四条 付款方式
4.1本合同执行综合单价包干,以经甲方确认的华南城 报价清单中的单价(详附件 3)按实结算,总价(含税)暂定为:人民币 整(小写:¥ 元)。甲方按以下方式支付本合同货款:
4.1.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2 在乙方货到指定地点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整(¥ 元整);
4.1.3 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个工作日之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即人民币: _ 元整(¥ 元整);
4.1.4 留结算总价5%做为质保金,待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质保期满后的15个工作日内,扣除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其他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费用后(如有),余额(如有)支付给乙方。
4.2 在乙方严格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且没有任何违约行为的前提下,甲方凭乙方提交的合法有效发票,以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履行上述各阶段付款义务。乙方迟延提交发票或提交的发票有瑕庇的,甲方可以迟延付款,暂不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在付款前,有权自行抵扣乙方应付的违约金、赔偿金、退款及其它费用,但此项抵扣不视为乙方可以减少开具发票金额,乙方仍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
4.3 甲方可将货款付至乙方的以下银行账户(该账户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由乙方负责): 户名: ; 账号:;开户银行:; 乙方变更收款银行账户的,应在变更之前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甲方无法付款或
迟延付款的责任。
第五条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5.1 双方约定,货物的质保期为 年。自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如果保修书注明的质保期长于 年的,以保修书为为准。
5.2 在质保期内,货物如发生任何故障、损坏、变质、无法使用或其它影响使用的情形的,均应由乙方负责处理,即:乙方应在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到甲方处并负责对货物进行包工包料包费用的维修,直至货物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一次维修后货物仍出现问题的,乙方应对有问题货物予以再次维修、更换、退货或折价处理(具体方式由甲方确定)。乙方应承担因维修、更换、退货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质量检验费用)和甲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3乙方负责售后服务的联系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六条 乙方保证
6.1 乙方保证其对货物拥有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货物不存在任何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乙方可自主地将货物出售给甲方或任何第三方。
6.2 乙方保证货物未侵犯甲方及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及其它合法权益。如果甲方使用货物而构成侵权的,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6.3 乙方保证货物为本合同所约定的生产厂家( )生产的全新的、未曾使用的、质量合格的原装货物。如果乙方交付“假、冒、伪、劣、次或已使用过”的货物的,视为乙方恶意欺诈,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价款的双倍给予甲方赔偿。
第七条 安装、调试
7.1 货物如需安装、调试的,则由乙 方负责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7.2 乙方负责货物安装、调试的,安装、调试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安装、调试造成任何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
7.3乙方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物业,如在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损坏、灭失的,均由乙方负责修缮。乙方拒不维修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维修费用为乙方承担。
7.4乙方应负责清运货物安装、调试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垃圾,应根据甲方规定予以处理,且不得对甲方办公区域造成任何污染,由此所产生的垃圾清理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 保险
乙方应为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乙方人员购买足额保险,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无须另行支付。如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工伤或意外事故等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货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5 天或以上仍未交付全部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
本合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约通知后5日内,按未交货部分的货款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退还已收的未交货部分的货款。乙方逾期交货造成甲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索赔),乙方还应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予以全额赔偿。
9.2 除本合同或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将向对方承担人民币3万元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而受到的全部损失。
9.3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每违反一次,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人民币。
9.4乙方应保证本合同项下所有货物能通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否则,乙方应将未通过测试的货物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更换同时确保更换的货物能通过相关测试,且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未通过测试的货物总量30%的违约金,由此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暂定总价3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所导致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十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并适用中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法律)。
第十一条 通知可采用电话、传真或信件方式,且均应以中文表述。双方的通知地址及联系人以本合同写明的为准,通知送达本合同写明地址时即视为“已通知对方”。一方变更通知地址及联系人的,应在变更之日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变更。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连同附件共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 甲方现提请乙方再次认真阅读及核对本合同的黑体字部分。乙方在再次认真阅读和听取甲方相应说明后,乙方均已充分理解和完全接受,乙方在此基础上签署本合同。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8
买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购买乙方货物相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合同标
合同标的的名称、商标、品牌、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为便于本合同的表述,本合同文中所述的“产品”、“货物”、“货”均指甲方向乙方采购的合同标的物。
第二条 合同标的质量
2.1 交付货物的质量应符合产品制造厂商有关技术手册、产品说明书的标准,并且不低于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
2.2 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货物是产品原生产厂商制造的,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甲方在采购时提出的工作需求。
2.3 如因乙方提供的货物硬件或软件有缺陷,或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错误,或因乙方在现场的技术人员操作指导有错误而使货物不能达到购销合同规定的指标和技术性能,乙方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和损坏的产品硬件或软件,使货物运行指标和技术性能达到本合同规定,由此发生的退货、换货、运输等全部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4 乙方保证一次开箱合格率大于 98%。
2.5 乙方提供货物采用厂商出厂包装,并且符合该货物的包装运输要求,能防潮、防震,确保运输安全,在甲方验收前不得拆封,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 )。甲乙双方变更供货品种、规格及数量时,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均可作为双方结算合同总价款的依据。
第四条 送货时间、方式、地点
4.1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时间:
第一种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附件一约定的全部产品。
第二种 本同签订后,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向乙方发出书面发货通知,乙方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送达产品
4.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运货方式:
□第一种 甲方在乙方处自提货物,并承担相关费用;
□第二种 乙方代办运输,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保险费等)均由甲方承担;
□第三种 乙方送货上门并承担全部运输费。
4.3 送货地址: ;交货联系人: ,电话: 。若甲方改变送货地、联系人,应及时通知乙方。
4.4 乙方在送货时应同时提供货物所有随附单证和资料。
第五条 付款时间及方式
5.1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若甲方增加产品需求量,则在乙方确认后,支付增加货物的价款。
□第二种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 %,即人民币 元(¥ );货物余款在乙方全部供货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 日内付清。
5.2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付款方式:
第一种 现金支付。
第二种 银行转账。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 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3 乙方在收到甲方全额支付的首笔货款后,向甲方出具合同价款全额增值税票据;并于每次收款前向甲方出具该次收取款项的财务收据。对未付款项,则双方挂账记录予以确认。
第六条 交货及验收
6.1 乙方将附件列明的产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按质按量交付到约定地点。
6.2 甲方应当妥善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12小时内按照货物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加盖甲方或者其项目部印章及验收人员签字的收货凭证;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12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6.3甲方对于已经验收的产品发现存在内在质量问题,应当在质量保证期内提出,无质量保证期的在收货后12个月内提出。
6.4 甲方对质量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当在收到异议后的10日内予以书面答复。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2日内给与更换,并承担相关费用。
6.5 数量和质量均符合合同约定,方为验收合格。全部货物经验收合格后,货物的风险转移到甲方,此前货物灭失、损坏等风险由乙方承担。
6.6如产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甲方应妥善保管并立即通知乙方,因此发生的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甲方验收不符合要求时,视为乙方未交货,乙方如约交付符合要求的货物之日确定为乙方实际交货日。因乙方换货退货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乙方逾期交货时,每逾期一日,应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货15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的款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7.2 验收不合格:如乙方提供的货物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的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出具的书面通知后 3 日内解决,同时按照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未在该期限内解决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提供产品存在的缺陷不因甲方验收合格而免除责任。
7.3甲方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应付款项的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八条 权利保证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存在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包括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若发生侵权事件,则由乙方负责处理,乙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并按合同总价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售后服务
自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____个月的质保期(若产品说明书的质保期长于本合同约定时,则以本合同的约定期限为准),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本合同产品原厂家标准的售后服务。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 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协商寻找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第十一条 保密条款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合同终止后三年内,若事先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认可,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双方签订本合同的事实、本合同内容以及在双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得到的对方的各种信息。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全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交西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13.1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协议”、单方“承诺”等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任何一方向对方提出的函电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对方下述地址派员递送或挂号、航空邮寄、电报、传真、特快专递或电传发送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收。
13.3 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13.5本协议的不同条款和分条款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13.6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卖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