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8-29 11:44:21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采购合同集锦七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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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中标人)

  甲方xxx货物类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政府采购编号:xxx,项目编号:xxx),乙方已经中标,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条款,经过友好协商就该项目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 合同项目清单

  备注:各项器材必须符合整体配套使用要求。

  2. 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x万x仟元整,即rmb¥:xxxxxxxx元,合同总价包括货物及配套货物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工具、图纸等的提供)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本合同总价为固定不变价,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

  3. 合同组成

  技术规格、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谈判文件、报价文件、中标通知书、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解释的顺序除特别说明外,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4. 技术要求

  4.1. 乙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必须符合合同附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标准及国家有

  关环保要求;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相关国家或行业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

  4.3. 进口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原产地证明、报关手续、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口渠道证明;国产货物必须具备有效的出厂合格证。

  5. 合同货物交货及验收

  5.1. 交货期

  5.1.1.交货期:

  5.1.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涉及到货物尺码、颜色等问题请提前与甲方联系并确认;交货验收时乙方必须有技术人员到场进行培训,否则出现货物缺少或丢失接收单位不承担责任。

  交货联系人: 电话

  测试验收

  5.2.1.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工具后5个工作日内由甲乙双方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一式5份。

  5.2.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5.2.3.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发生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2.4乙方交货时应将所供货物经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货物鉴定证书、使用许可证、用户手册、产品合格证、保修手册、有关图纸、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具体内容见本合同6.3.5条)、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不能完整交付器材及本款规定的资料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必须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2.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人员的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以及有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3. 甲方有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5.4. 验收争议:甲乙双方在验收是否合格有争议时,由采购人邀请其他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下称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合格并且达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采购人负担;如果第三方检测机构认定为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实物样品的标准,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负担,并且以后所有第三方检测的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承担因质量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承担一切后果,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6.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货物是通过合法渠道进货、全新且未使用过的,所有权没有任何问题的(即不存在资产抵押或其他可能影响货物所有权的事宜),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要符合本合同及合同第3条所包括的资料的要求。

  6.2. 以书面形式提供货物原厂家承诺的质量保证。

  乙方提供全部设备(含内部辅助设备或配件)不少于一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自甲乙双方代表在货物交付后的验收合格报告书上签字之日起计算(如果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提供的质保期超过本款要求,按乙方投标承诺或生产制造厂家的质保期执行)。

  质保期内非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货物质量、安装问题及由此引起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赔偿或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派员在24小时内到现场维修。质保期后,由乙方提供两年的免费保修服务。保修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乙方只收取材料费。

  如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1)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方法使用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2)甲方擅自改装货物;

  (3)各种人为因素或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损坏。

  6.3. 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在质保期与保修期内,乙方必须提供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保证在接到甲方故障报告电话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在紧急情况下,故障货物在8小时无法维修时,24小时内提供不低于货物规格、型号、档次、价格的备用货物给用户,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6.3.1.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全部货物进行维修和维护,不再向甲方收取费用,但人为因素、自然因素(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货物厂家因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需要成批召回维修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助办理有关手续,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3.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3.3.保修期内,乙方应负责货物运行的稳定性。

  6.3.4.乙方应于验收后向使用方提供项目各项详细验收报告、技术文档的归纳、整理、提交,并提供完整的硬件技术资料。

  6.3.5.技术文件:包括验收报告、技术文档、完整的软、硬件技术资料(含纸介质和光电介质),进口货物必须提供中文操作使用说明书。

  6.4.乙方应建立质量跟踪档案,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向甲方进行现场(或电话)回访,以保证货物的正常高效使用,并以售后服务情况记录及甲方使用单位的反馈意见作为质量保证金退还凭证。

  6.5.依据法律规定或直观观察等日常生活经验能够直接确认的事实,可以直接作为判断是否有质量问题的依据,无需鉴定;确需鉴定的,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出具的书面鉴定意见为准。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并且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6.6.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操作及维护培训,主要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原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按甲乙双方协商安排。

  7. 付款方式

  本合同的每笔款项由财政部门国库集中支付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支付的时间和金额如下:货物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交付、验收合格后,乙方凭以下资料:

  (1)中标通知书

  (2)合同

  (3)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

  (4)验收调试合格报告书(加盖验收单位公章)

  在7个工作日内由甲方依据上述资料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xx%; 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期满一年时支付余下xx%质保金。

  8. 保密条款

  8.1. 未事先得到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涉及货物的任何保密资料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以外的其他方或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不得对保密信息进行拷贝或抄写。

  8.2.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秘密(包括业务信息在内),同样负有保密责任。

  8.3. 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保密期限:永久(除非甲方将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9. 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9.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

  不可抗力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2天内将无法克服的技术因素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如不可抗力无法消除,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且均不互相索赔。

  9.3. 进口货物由于出口国限制出口导致不能供货、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本采购项目不能继续实施,不属于不可抗力范围。

  10. 索赔

  10.1.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将根据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检测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或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

  (1)甲方拒收货物,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赔偿甲方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被更换零件、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2. 货物验收不合格,甲方按照10.1条款履行权利后,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10.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乙方未作答复,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价款中扣除索赔的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1. 违约责任

  11.1. 甲方逾期付款,每拖延一天按拖欠金额的3‰支付违约金给乙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2. 乙方逾期交货,每拖延一天按合同总价的3‰支付违约金给甲方,最高罚款金额不超过合同货物总价的5%。

  11.3. 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4.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的违约金。

  11.5.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能交货,除了按11.2条款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赔偿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须在接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10天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如果上述赔偿金额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

  11.6. 由于财政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乙方延期交货的理由。

  12. 合同解除和终止

  12.1.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行为的,另一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

  12.2. 本合同履行完毕,自然终止。

  13. 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双方同意交由邵阳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4. 其他

  14.1. 本合同一式 份,均为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XX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期为准。

  14.2.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义务。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14.3. 合同附件包括:附件1;附件2 技术文件(包括图纸、手册等)。

  14.4. 货物的技术规格、性能指标、培训计划及售后服务方案等以招投标文件为依据。本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2

  买方: (以下称甲方) 签订地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柴油买卖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名称及价格约定:

  1、货物名称为O#柴油,合同签定基准价为 元/吨。如遇原材料波动,产品价格需要调整时,乙方需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话通知甲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以双方签字确认方可执行新价格。

  2、若任何一方不接受调价要求,双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在协商过程中乙方产品仍按原价执行。

  第二条 价格:参照同期市场价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价格在市场价基础上优惠 元/吨。

  第三条 交货地点及方式、运输方式:甲方购油时需由专人到乙方油库全程监督装油,在甲方无人在场情况下乙方不得自行装油,装油后由承运司机、甲方监督人及乙方三方确认数量且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乙方负责包运到甲方油罐卸油,数量以乙方送货单为依据,甲方验收过磅为准,允许双方磅差在3‰以内,以外部分以甲方验收数量为准。

  第四条 验收标准及方法:乙方提供的O#柴油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且能够满足甲方车辆的使用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进行退货处理,如乙方出现掺假行为,甲方有权对乙方罚款5万元。

  第五条 结算方式:转账支票或电汇,甲方货物验收后在3日内将货款打到乙方指定帐户。乙方每月15日与甲方进行对账,核对加油的总金额数和剩余款数,核对无误后双方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对账完成后乙方在7日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 收款人公司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乙方装油发货时必须按甲方要求三方当场签字确认数量,乙方不得与甲方人员相互勾结虚报加油数量,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返还全部货款。

  2、 乙方应本着长期合作的态度与甲方合作,要确保供货的长期稳定性,在O#柴油紧张时要保证甲方的供应,让甲方的车辆、生产正常运行。

  3、 若甲方发现乙方提供的柴油存在质量问题,经验证属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本合同经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生效,双方约定签订本合同的传真件与原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第八条 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年月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年月日

  一、药品品名、规格、数量、单价(含税)、金额及交货时间等情况如下: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二、药品质量及包装、运输

  1、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2、每一单位药品均应附相应的产品合格证及药检报告书;

  3、购入进口药品,供方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及进口药品检验报告,港澳台地区生产的药品均应提供医药产品注册证等合法手续。

  三、交货及验货

  (一)交货:

  1、交货方式:自提;

  2、合同履行地:供方所在地;

  3、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需方自行决定运输方式并自理运费。

  (二)验货:

  1、对药品数量、包装及产品合格证、药检报告书、药品注册书等事项有异议的,需方应在收悉药品之日起三日内提出,否则视为供货符合本合同规定;

  2、对药品质量有异议的,应在知悉或应当知悉药品存在质量问题之日起个月内并在药品保质期内提出,否则视为药品质量合格。

  四、结算

  1、付款方式为:需方以转账方式将货款支付至供方银行帐号:;

  2、付款时间为:需方应在供方交货之日起10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3、需方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金额每日千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五、违约责任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的,应向守约方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六、争端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争端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在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事项

  八、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委托的业务代表签署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苏宁):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明确权责、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订购 用于促销礼品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期限

  自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二、采购物品明细

  乙方承诺所提供价格为市场供货最低价,如在市场上发现相同物品更低价位时,则要按低价格结算。

  甲乙双方约定在目前市场原材料价格无波动或者上涨5%(含5%)的情况下,按照乙方的报价执行,如原材料上涨超过5%,乙方须提供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有效证明,双方协商定价:如原材料价格下跌,乙方须相应降价。

  三、品质保证

  乙方向甲方出售的产品质量合格,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向甲方提供已过产品保质期、假冒伪劣、串规串档的产品,并应履行相应的产品三包规定;如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者第三人损失的,乙方应当对所有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一切责任。

  四、订货及送货方式

  1、甲方以传真件方式向乙方下加盖苏宁行政专用章的订货确认单,订货确认单上须注明货物的数量、规格及送货时间、地点、联系人等事项;乙方在收到订货通知单后须及时组织准备货源,保证按时供货。对于甲方紧急需要的货物,而乙方备货不足时,乙方应当优先组织准备,以保证按时供货给甲方;

  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以甲方传真件规定时间为准,乙方不得随意变更交货地点及交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地点免费送货,若不能按时送货即视为违约,甲方可另行采购。乙方除应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甲方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及其造成的损失。

  五、结算方式

  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并检验合格后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根据每月实际使用数量(剩余货物

  退回乙方)及时通知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在收到乙方发票并确认无误后 个工作日内以 方式结清所有款项。

  六、退换货条款

  甲方在收货的过程中,仅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及包装要求进行初步检验,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传真要求供货,或在正常使用货物过程中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要求无偿退货,所有退换费用(包括退货运费及二次发货运费)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如甲方促销活动原因,导致乙方的促销品未实际发放使用完,甲方有权无条件退货,甲方有权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货款;货款如已结算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价退货退款。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均应当恪守本合同各条规定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总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一切损失。

  2、由于乙方产品质量问题造成顾客投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仟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被媒体曝光或被国家有关部门或消费者协会处理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叁万元,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

  八、争议解决

  双方出现分歧或有合同未尽事宜时,双方应尽力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诉至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九、生效事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其他事项

  以下空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地址:地址: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日期: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负责组织农户种植萝卜_________亩,所产萝卜加工成条、丝后交售给甲方。

  二、甲方负责有偿提供萝卜种子每亩_________克,价格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由乙方分期付萝卜种款给甲方。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在15日内付给甲方每亩_________元的种子款,余下的_________元种子款在回收产品时扣回。

  三、甲方保证籽种发芽率达85%以上,达不到85%由甲方补给籽种,籽种发芽率以室内实验为标准。

  四、因市场所需规格变化,甲方应及时提出新的收购规格,即条丝的比例,但价格不变。

  五、萝卜条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

  (一)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在35公分以上,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二)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泥土、无黑点,长度30-35公分,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三)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长度25-30公分,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四)四级规格要求为:干、无泡心、颜色偏黄、无霉变、无穿衣、无杂质、无泥土,长度25公分以下,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六、萝卜丝收购等级、规格、价格如下:分三个等级,干品含水不超过15%.

  一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二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微黄,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三级规格要求为:干、色白、嫩、无泡心、无杂质、无淋雨、无穿衣、无泥土、无黑点颜色偏黄,价格_________元/千克。

  七、甲方负责全部收购乙方产品。

  八、甲方协助乙方萝卜的种植、加工技术培训、指导。

  九、加工收购时限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按时收购,过时乙方自负。收购结束,乙方须付清甲方全部籽种款,每推迟一天按总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甲方负责按合同价格收购,不得压级压价,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十一、乙方负责发动宣传、协调、技术指导及收回全部籽种款。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十二、结算方式:籽种款按所签的合同面积计算。

  十三、出现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双方共同承担责任。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议定,补充议定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机关保存一份。

  十六、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履行完毕自行失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施工需要向乙方采购建筑用外墙涂料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行业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产品技术要求:

  1、使用部位:

  2、涂料品种:北京摩天涂料有限公司生产的正品“摩天”牌“庆典”系列涂料

  3、涂料等级及单价:22486驼色(弹性) 225桶(25KG/桶) 元/桶 19318白色(弹性) 193桶(25KG/桶) 元/桶 2210深灰色(弹性) 22桶(25KG/桶) 元/桶 底漆 220桶(20KG/桶) 元/桶

  注:底漆每公斤粉刷10平米一遍成活;面漆每公斤粉刷4平米两遍成活;涂料颜色由甲方确定,颜色深浅可按甲方要求调整。 其中白色面漆及底漆有剩余可无条件退货,驼色及深灰色面漆乙方不予退货。

  4、使用数量:涂料共约 桶(最终结算以甲方实际用量为准)

  四、合同价格:约 元;大写:以上价格为含税送到价。

  五、送货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10%为预付款,甲方在外墙涂料施工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生产,甲方在收到货物当日付清全款。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及甲方规定的涂料送至施工现场,运费由乙方承担。

  六、计价标准:以本合同第三条第三款涂料等级及单价中甲、乙双方确认的价目表为计价依据,该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七、甲方对乙方产品有异议,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应一日内赶到施工现场,对产品进行技术处理,以达到甲方施工需求为准。

  八、甲方为乙方提供现场便利,提供满足乙方卸货作业的场地。

  九、货到现场后,甲方、监理、乙方共同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并签字收货。乙方产品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厂家资质证明、产品检测报告等全部相关该产品的质量证明文件。乙方保证所供外墙涂料20xx年不褪色、掉色。

  十、甲方在外墙粉刷前5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生产。乙方需按甲方通知的需求时间及时向甲方提供合同约定的产品。

  十一、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保定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项目名称: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采购 甲 方:XXX公司 乙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签定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 合同签定时间:年月 日

  委 托 方:XXX公司(以下简称为甲方)

  受 托 方:X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的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名称

  XXX公司ups不间断电源续保项目采购

  二、ups不间断电源续保内容、数量、金额

  1、续保详细内容

  2、续保项目金额、数量

  注:以上价格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三、质量保证及维保服务要求:

  1、乙方在中标成交后签订合同时须向甲方提供UPS系统续保1年证明原件、维保承诺书。

  2、UPS系统所有硬件免费维护。

  3、7*24 小时电话技术支持。

  4、7*24 小时现场维修服务(报价已包含全部人工、差旅和备件费用)。

  5、免费提供维保年度内一次定期的5x8预防性巡检服务。

  6、乙方提供的设备、部件及维保服务必须是经合法途径取得的,以上条款涉及的维保服务均为原厂服务。

  7、乙方负责免费将甲方apc不间断电源系统(包括:ups机柜及ups电源柜内所有设备)恢复至正常状态(如有损坏的设备、部件需更换为原厂正规备件)。

  四、付款方式

  乙方按招标文件及合同的规定,完成该项目,系统正常运行十日后,由双方技术人员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二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项目全款。

  五、违约责任

  1、交货规定:除不可抗拒因素外,乙方交货期为签订中标合同日(含)二十日内;维保期最迟应于签订中标合同日后一天即开始计算。以上期限每逾期1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00元。

  2、质量保证:乙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要求供货,如有不符,甲方可以无条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物品属假冒伪劣或非正规渠道的原厂产品,除无条件退货外,由乙方负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3.维保服务:乙方未按规定响应维保服务的,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赔偿。

  4、乙方如不能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六、在执行合同期限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及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七、供需双方应严格遵守招标和投标文件及本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

  八、招标、投标过程中,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供需双方必须全面遵守,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河北省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十、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产生的争议,双方均可向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合同一经双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即为生效。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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