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2-06-25 16:29:36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采购合同合集10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它也是实现专业化合作的纽带。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采购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精选采购合同合集10篇

采购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订购本合同产品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产品名称、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二、交货地点:

  三、验收标准:由当地特种设备检验院按国家标准检测。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免回收。

  五、随机备品、配件、工具数量及供应办法:按发货清单。

  六、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签订后,预付总合同额的30%,货到甲方指定厂区内付总合同额的20%,安装完毕由当地特检院检验合格,取报告书后付总合同额的45%,余5%质保金,壹年质保期满一周内付清;支付方法:承兑汇票或电汇(买方不承担贴现费用)

  七、违约责任:按合同法。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枣庄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双方签字盖章后,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后本合同生效,产品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有乙方承担。合同附件《起重机技术条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甲方负责提供验收所用的配重物。

  十一、 甲方负责提供场地电源。

  十二、 行车跨度按甲方提供数据为准。

  十三、 此合同传真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十四、 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甲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乙方(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合同附件:

  起重机技术要求

  需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供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北京力健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供方)乙方:(需方)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公司购置健身器材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商品购销合同,并商定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一、产品明细及价格:__________

  二、付款方式:

  合同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全额货款80%定金(金额:101600元,大写:壹拾万零壹仟陆佰元整),甲方收到该款项后备货,并按照约定的时间送货到乙方所指定的地点,甲方负责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双方验收合格当日,乙方向甲方支付20%余款(金额:25400元,大写:贰万伍仟肆佰元整)。

  甲方账户信息: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

  支行账号:__________

  三、送货日期及地址:

  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后60个工作日内,将乙方所购产品送货至指定地点,甲方承担运费。

  乙方送货地址: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产品的质量和安全,产品质量标准按照国家通用质量标准。如果开箱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甲方给予免费更换,更换新产品的往返运费由甲方承担。

  2、甲方负责售后服务,乙方所购产品保修期为整机壹年,大件商品为上门保修,在产品保修期内出现的非人为因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全部由甲方负责。

  3、乙方负责及时付清甲方款项,如果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须及时与甲方沟通,配合甲方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五、合同终止:

  如因甲方原因延迟供货超过30天乙方可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应责任的权利。如乙方不按时结清甲方产品款项,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同时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如果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或声誉等损失或损害,违约方须按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对方补偿。

  七、争议解决: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到甲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条款双方将严格遵守,以上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委派代表共同协商解决,如有删补之条款,与本合同意义同等,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__________

  (加盖公章或合同章)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乙方:

  地址:

  开 户 行:

  帐号:

  税号:

  法定代表人:

  1、甲乙双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有权签订及执行本协议。

  2、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提供国内采购执行服务,协助乙方在中国境内向甲方指定供应商采购货物事宜。

  3、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方式

  1、1乙方根据甲方的委托实施国内采购执行行为,即: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向甲方指定的供应商垫付货款采购协议产品,然后将协议产品交给甲方予以销售。

  二、采购事项

  2、1甲方必须于乙方履行采购的3个工作日前将已加盖甲方公章(或公章授权其它章)的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和《付款委托书》,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乙方。

  2、2 乙方收到供应商详细说明及资质、《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付款委托书》后对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并在2个工作日内回复甲方,甲方收到乙方同意接受委托的书面回复后1个工作日内,甲方以方式向乙方支付采购总金额的 %作为为订货保证金。该订货保证金用于冲抵最后一批货款。如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要约,乙方不返还该订货保证金。

  2、3 乙方收到甲方的订货保证金后,以乙方的名义与甲方指定的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以的方式支付100%的货款给甲方指定的供应商。

  2、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按时(不超过乙方向供应商付清全款后7个自然日)发货,因供应商交货迟延导致乙方受损的,由甲方全额补偿乙方损失。

  2、5甲方委托乙方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乙方对货物的质量、价格、交期、数量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物流

  3、1乙方不负责任何运输,且无论是甲方指定的供应商送货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还是甲方到供应商处自提,在此期间产生的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等所有与运输有关的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除垫付货款外,不承担任何费用和风险。

  四、费用及结算

  4、1代理费:乙方以其向甲方提供的国内采购执行服务收取代理费,代理费标准为《委托采购货物确认单》金额的 %。

  4、2资金占用费: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支付采购货款日起计算,直至乙方收回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日截止计算乙方资金占用时间,乙方按照每单采购货物总货款的 %/每 天收取(不足天按天计算)。

  4、3自乙方向甲方供应商付款日起 天内,无论甲方供应商供货与否,或甲方提货与否,甲方均须向乙方支付乙方垫付的全额采购货款、代理费、资金占用费及其他费用。如甲方逾期提货和支付应付款项,甲方须按应付款项的 %/日支付违约金给乙方;超期10日,甲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直接作为违约金,乙方有权没收该违约金,并有权中止服务和下单的操作,且有权处理在库货物,甲方不得就处理价格提出异议,处理所得价款优先用于支付处理费用和应付乙方之全额款项,不足部分,甲方须在收到乙方书面要求后 个自然日内支付给乙方。

  4、4甲方应保证供应商收到乙方支付的货款后 个自然日内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接受甲方的下一单委托。

  五、担保

  5、1本协议签署时,甲方应约束并要求其境内的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为其完全履行本协议及其附件义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并配合签署相应的担保文件。

  六、不可抗力

  6、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或其他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协议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的情况以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通知其他方,并在事故发生后五天内以挂号信件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其他方。

  6、2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延迟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立即将有关情况通知另一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受损失方自行承担。

  6、3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协议全部或者部分责任或义务的,应当免除其全部或者部分责任和义务,但均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并应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

  6、4双方同意如因政策法律变更或其他合理情形导致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时,比照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七、争议的解决

  7、1甲乙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认真履行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双方同意,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八、保证条款

  8、1甲方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承诺对本协议及其附件项下甲方的义务责任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详细内容见附件《不可撤销的无限连带责任担保函》。

  九、其它

  9、1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加盖有效印章及签字后生效。任何一方如欲终止本协议,应至少提前 个自然日书面通知对方。

  9、2本协议若因任何原因被解除或终止,甲乙双方应于解除或终止前/后 个自然日内清理账款、财物。

  9、3本协议涉及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综合费率、保证金率、违约金率等)如有变更,双方以书面形式确认;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要求,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供货范围及价格

  供货范围:

  单价:______元,总价_______元。

  二、货品质量要求及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1、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环保标准以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

  2、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是全新的机器(含零部件、配件、随机工具等)。

  3、乙方对所供设备提供一年的免费保修。在保修期内,如货品非因甲方的人为原因而出现的质量或故障问题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的所有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不能调换,均按违反售后服务承诺处理。

  三、交货及验收

  1、交付使用时间:

  2、乙方应将所供货品的产品使用说明书、有关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3、交货地点:

  4、货物的验收:设备现场安装过程,如发生与供货合同条款不符的设备,用户提出异议,供货商应无条件更换。

  四、付款方式

  1、甲方需支付乙方设备订金款项的50%合计

  2、经验收合格后一个星期内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全部项目款的50%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甲方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的5%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设备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逾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设备,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5‰的滞纳金,累计滞纳金额不超过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逾期交货超过2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5、、乙方如没有按合同规定履行售后服务承诺,甲方可另行由第三方单位进行修复,其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如卖方到货安装调试验收达到本合同附录规定的要求,买方无故退货或到期不收货,则无权请求退还已付机器预付款

  六、售后服务

  1、所有设备均由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

  2、所有设备均由乙方提供终身保修服务。从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内,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如发生非人为故障,乙方免费上门维修或免费更换性能指标不低于原规格型号的新部件。

  3、乙方接到报修通知后,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现场维护,并在48小时内解决问题,如乙方不能及时到现场解决问题,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维修,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或其他不可抗力的事件使合同执行受阻,则合同执行由双方协商后相应延长。受阻方应随时采取所有合理步骤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所导致合同执行的任何延迟。

  八、合同的终止和中止

  在发生合同终止情况时,任何一方均有责任将已执行中的合同部分执行完毕。

  九、其他约定条款:

  十、本合同书一式____份,均为正本,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采购合同 篇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供需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签定本协议。

  第一条商品类型;品牌或商标;附报价单明细。特别约定:

  1、供方按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的商品类型品牌供货。

  2、需方按供方所供商品的品种统一编排给予货号。

  3、所有产品不得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不合理危险。

  4、供方所供商品包括:免费提供样品、附带品、赠品。

  第二条 商品价格

  1、 供方向需方提供报价单商品价格由双方协商一致,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司印章确认后,即有效,并作为结算货款的依据之一。

  2、 如供方所供商品有价格变动,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并提供新的报价单,,经协商一致,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确认。自双方新的有效报价单之日起,需方下订单商品按新的报价单结算货款;如涨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仍按原价结算;如降价,需方部分库存商品按新价格结算,该部分商品库存补差由双方书面确认。

  3、 凡给需方的价格,应公平合理,不得高于在本协议适用区域内同类超市的供货价格。价格应包括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税金,以及送货到指定地点的费用。

  第三条 付款

  1、 付款期:付款方式:最后一批货款的支付以需方商品全部售完或退货完毕为前提,并已办理完清退手续后结算。

  2、 在签约时,一次性给需方履约保证金本协议届满后保证金由需方如数退还供方,如供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需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将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金。

  3、 如双方对供货量及供价存在对帐差异,则以双方共同书面确认数量为准。

  第四条 退换货

  1、 需方发现商品质量不符合其运用的产品执行标准或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情况的,供方无条件退货。

  2、 供方商品首次进店即出现滞销,需方有权解除协议,未销库存按退货处理。

  3、 临近保质期或滞销商品,供方应无条件退换货。需方通知供方退换货,供方应在7天内书面确认;若未及时处理的,需方将自行处理,损失由供方负责!

  第五条 商品验收

  1、 供方所供商品尚存保质期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2/3(促销商品不少于1/2)

  2、 实际供货品种数量按需方实际收货记录为准。

  3、 上述验货,如产品质量责任由供方承担完全责任。

  第六条 特价及其他推广促销活动

  1、为促进销售,供方同意在协议期内支持需方特价促销活动,每次特价降价幅度不得低于%,并提供相应的其他支持。

  2、促销活动中,试吃、赠送、展示的商品由供方免费提供或从货款中扣除。

  第七条 其他

  协议附件:

  1、报价单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5、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

  6、代理、经销许可证明或商标证明

  第八条 协议变更、解除

  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2、 因其它原因一方需要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天通知对方,双方债权债务关系清理完毕后,协议解除。

  第九条 违约责任及产品质量责任

  1、 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处理。

  2、 因质量等问题给第三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责任和损失由供方承担;给需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影响需方的信誉及商誉,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根据问题的严重性对供方处以1000—3000元的罚款。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补充: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自愿、协商的原则,就草花采购内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采购草花苗木,单价每盆 元,共 盆,合同总造价: ( 元)。

  二、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后应当按照甲方要求组织苗木,不得无故拖延。

  三、本合同所采购的苗木应当在日之前由

  乙方运送到合同的指定地,运费由 负责。

  四、在乙方将苗木运送到约定地点后,经甲方验收合格,视为乙方履行了交付义务。

  五、关于苗木的检查、验收的方式及质量要求由甲方确定,各草花苗木供应单位及个人对自己所调运的苗木数量务必核准、如实报量,数量应与我单位工作人员验收数量相同,质量符合甲方要求。

  六、付款方式苗木进场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开票到财务室结算支付苗木款。

  七、如果乙方超过本合同的约定的日期交货,甲方有权拒收,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金额的3%。(不可抗拒力除外)

  八、因乙方延迟交付或者交付的数量与本合同不符,致使甲方不得不另行购买苗木,因此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合同所定的苗木数量、规格、价格、到货时间等任何一方不得变更。如确需变更,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才能变更。

  十、乙方应该按照本合同对相关苗木内容的营养钵等其他要求进行保护,如果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而且,乙方还应当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本合同总造价的3%,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款项,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如因不可抗力影响本合同履行的,违约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三、本合同供货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日止。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分,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时 间: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7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锅炉采购安装工程

  2. 工程地点:

  3. 工程描述及内容:

  1) 甲方采购乙方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两台(详见后附报价清单),并由乙方负责安装。

  2) 锅炉采购安装包含除尘器、引风机、循环泵、脱硫塔等附属设备及甲方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改造,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并清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3) 锅炉与水泵用管道全部采用国标有缝焊接钢管,示范园锅炉(含20xx年春节前安装锅炉)进出

  水管均接至集分水器上口,除锈后刷防锈漆两遍银粉漆一遍;

  4) 锅炉集分水器安装包含阀门温度计等附件安装;

  5) 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安装不包含挖沟回填,包含管道补偿器、固定支墩安装及水压试验等;

  6) 配电柜电缆等电气设备材料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规范要求;

  7) 乙方提供锅炉相关的技术资料及技术服务;

  8) 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应是全新的,并且是安全的、经济的、成熟可靠的。

  9)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满足锅炉监造、安装、调试、试验、检验、培训、运行和维修所需的技术资料。技术资料为每套锅炉及附属设备2套,并分别列出上述技术资料的清单。

  10) 如果技术资料经甲方或甲方代表检查后发现有缺少、丢失或损坏,且非甲方原因,乙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天内(对急用者应在1天内)免费向现场补充提供缺少、丢失或损坏的部分。

  11) 锅炉制造、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现行建筑安装规范、图集及相关技术规程标准。

  12) 其它详见图纸及投标报价清单。

  4. 采购安装范围:

  两套全新4TCWZG2.8MW常压卧式燃煤锅炉(含脱硫塔、除尘器、循环泵、引风机等附属设备)、示范园供热埋地保温管道及基地锅炉房三台立式锅炉全新除尘脱硫系统(脱硫塔、除尘器及引风机等)的采购与安装,原有一台4t卧式锅炉及附属设备、三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拆除等,若有增减项,需现场及时办理工程签证,并经甲方工程部及审计部门确认。

  二、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1. 工程总造价为:¥739000元,大写:柒拾叁万玖仟元整,其中锅炉(含附属设备)每台5万元,两台共计50万元,3台2.5t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每套系统3万元共计9万元,室外埋地聚氨酯保温管道14万9千元,具体价格详见后附招标工程量报价清单。

  2.

  3. 本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设备(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还包括合同设备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临时设施费、水电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并开始安装付款3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40%,一个采暖季(20xx年供暖开始至20xx年供暖结束)后,工程资料验收合格并经甲方审计部门审计完成后付20%,质量保证保金10%,壹年后无质量问题,给乙方付清。第一次付款,乙方必须提供全额发票。

  三、工期

  1. 合同总工期:共 30天;

  2. 施工日期:自20xx年9月6日至10月6日;

  3. 如遇下列情况,工期应顺延:

  1) 甲方不能按期满足开工条件的;

  2) 甲方提供的技术参数不精确,影响工程进度的;

  3)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和数额拨付进度款的;

  4) 不可抗力而影响工程进度的。

  四、制造安装质量要求

  1. 按《锅炉房设计规范GB50041-20xx》、《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7]74号》、《生活锅炉热效率及热工试验方法GB/T 10820-20xx》、《锅壳锅炉本体制造技术条件JB/T 1619-20xx》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图集、规程及合同与图纸要求进行制造、安装与验收。

  2. 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造成的任何质量问题,乙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监造与检验

  1. 监造

  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锅炉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应符合相关锅炉制造规范的规定。

  2) 甲方将安排相关人员为监造代表进行设备监造。

  3) 监造代表在监造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本规定的标准时,有权提出意见并不予以签字,乙方须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交货质量。无论监造代表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乙方均有义务主动及时地向其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监造单位不知道的情况下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2. 工厂检验与现场开箱检验

  1) 由乙方供应的锅炉及附属设备(包括外购),在制造过程中都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和试验,所有检验、试验必须有正式的记录文件。以上工作完成之后,并经监造代表确认,合格者才能出厂发运。所有这些正式的记录文件及合格证作为技术资料的一部分交给甲方存档。此外,乙方还应在随机文件中提供合格证和质量证明文件。

  2) 货物到达交货地点,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甲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经双方代表确认属乙方责任后,由乙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甲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情况。

  3) 在进行的任何检验时,如发现设备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规范时,应当由乙方负责,双方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修理、更换或索赔的依据;如果乙方委托甲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安装、调试、试运和验收

  1. 锅炉及附属设备安装由乙方根据技术资料、检验标准、图纸、相关锅炉安装规范图集及说明书进行安装、调试、运行和维修。

  2. 安装完毕后的验收按照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图集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

  3. 锅炉及附属设备进场后,必须经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或监理机构对设备和材料品牌、外观质量、样式、规格型号、质量保证资料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严禁使用不合格产品。

  4. 对于施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及现场监理的要求进行返工或更换,不得将不合格品(包括设备和材料质量及施工质量)使用于本工程中。

  5. 乙方完成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后,须按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并达到验收标准后,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工程验收要求,由甲方按照20xx年6月23日下发《工程竣工验收程序通知》组织验收,提出验收结论并办理验收手续及工程交接手续。验收依据为合同、图纸中的技术质量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

  6. 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须于尽快向甲方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和竣工资料。届时,乙方若未按时移交给甲方的,视为未按期完工,乙方将承担本合同约定的逾期完工的全部违约责任。

  7. 工程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必须及时提供工程决算资料,由甲方按照20xx年7月23日下发《工程决算程序通知》进入工程决算程序,经审计部门审计合格,进入合同约定付款程序。

  七、双方的责任

  1、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指定现场 担任锅炉监造及安装工程的甲方现场管理专员,负责现场施工的协调管理,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和合同履行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联系电话为: 。

  2) 按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并负责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的交底。

  3) 负责与监理机构对本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包括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中间过程验收、设计变更的签证及其它必须的签证。

  4) 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只提供水源、电源)。

  5) 如有工程变动,甲方应按相关标准,及时办理现场签证(或补充协议)。

  2、乙方的责任:

  1) 乙方在施工现场成立项目管理部,项目经理由 担任,联系电话为:。

  2) 乙方自行解决施工设施搭建及食宿问题,并承担全部费用。

  3) 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遵守现场项目部安全和文明施工方面的规章、管理制度及处罚条例,接受并服从甲方的检查和整改意见。

  4) 服从甲方的统一指挥和协调,接受甲方项目部和监理机构对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5) 本工程全部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负责相关设备、材料的搬运、堆码、保管以及工程交付甲方前的成品保护工作。

  6) 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现场的清理工作,做到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负责对甲方已建设施的保护,如在工程过程中对已建设施损坏照价赔偿。

  7) 乙方要严格按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对甲方、第三人人身、财产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8) 负责质保期内的免费维护和保养工作。

  9) 严格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加工、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并接受现场监理工程师、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监督检查。

  10) 已完工的.工程,在竣工验收前由乙方负责保管看护,并清理干净施工场地及竣工现场。

  11) 施工所用水电均由乙方自己安装,甲方只提供水源、电源,乙方临时水电必须符合甲方的相关规定,并安装水表电表,及时向甲方缴纳水电费。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管好自己的人、财、物等。按照国家劳动保险制度为施工人员缴纳保险。

  13) 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必须完全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的管理,对其提出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并不得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

  14) 施工现场处罚制度:对于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提出的质量问题不及时进行整改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施工人员对甲方现场管理专员有侮辱、谩骂、歧视等恶劣行为的,每次罚款500元;甲方现场管理专员对施工单位质量问题不及时责令整改,第一次发现每次每项对现场管理专员罚款50元,对施工单位加倍处罚100元以上,第二次发现再加倍,第三次发现,立即开除现场管理专员,并停发其本月工资,施工单位停止施工,情节严重清除出场,并停止支付施工单位任何工程款项,自动终止合同。

  八、违约责任

  1. 甲方责任:

  1) 工程开工后,因由甲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工程款支付。

  2. 乙方责任:

  1) 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相关工程质量规范标准的,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因产品及工程施工措施不到位造成的质量事故,完全由乙方负责。

  3) 合同执行中应认真履行双方约定的条款保证施工工期(因甲方原因及设计变更应顺延工期除外)。

  4) 偷用水电者,每发现一次将处以500元罚款,并缴纳实际所用水电费用。

  5) 按合同工期准时交工,每拖延一天罚款3000元,如中途放弃施工,则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工程款,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6)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为达到要挟甲方提前支付进度款等目的,故意拖延工期或终止施工,乙方除需承担由此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外,还须无条件解除合同并退出施工现场,同时无条件放弃合同解除时所有工程款的追溯权;届时,甲方有权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其它单位继续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施工。

  7) 若乙方存在制作粗糙、使用劣质材料、小于合同约定规格的材料或废旧材料等问题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退货或索赔要求,乙方在接到甲方相关要求后十天内退货并向甲方返还该部分货物的货款,乙方须同时向甲方支付20xx元/次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该违约金为定额违约金,双方不得在以后的诉讼中提出增加和减少的要求。

  8) 质保期内,若乙方无故不按合同约定进行维护保养,甲方以合同总额为计算依据,每天按0.1%的标准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可自行委托本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保,所需费用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违约和赔偿责任将由乙方承担。

  9) 若乙方办公地址或电话发生变更,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造成维修通知无法送达乙方的,将按乙方无故不履行维保职责进行惩处,乙方须承担本条所约定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合同外的第三方进行维修,相关费用将从乙方质保金中双倍扣除,不足部分由甲方向乙方追加。

  10) 若乙方不服从甲方文明施工及安全管理或安全措施不符合要求,甲方可对乙方处100元~500元/次的违约金。

  九、质保责任

  1. 质保期壹年内,乙方须保证24小时服务,接到甲方通知后3小时内到场维修,乙方在进行维修时造成业主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

  2. 乙方必须确保在一个采暖季内,新锅炉及附属设备与原有三台立式锅炉除尘脱硫系统的正常运行,且除尘脱硫效果良好,否则,将根据情节扣除乙方相应质保金。

  十、争议处理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疏勒县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一、 其它

  1. 本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均须加盖有效印章方具法律效力,仅有经办人签字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2. 甲方项目部或监理机构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随机抽查,若随机抽查中有一次发现乙方实际使用的材料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材料要求时,甲方即按本合同相关约定对乙方进行处罚,该罚款将直接在乙方的工程总款中扣除。

  3. 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劳动力不够、机械设备数量不足、材料不足、资金短缺或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甲方有权采取劳动力支援、管理人员支援等补救措施来保证本工程的完工日期,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将在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4.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和补充条文,均需双方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6. 本合同所有附件,均属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 本合同一式 四 份,甲方执 三 份,乙方执一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 号: 帐 号:

采购合同 篇8

  燃煤采购合同范本 出卖人:签订地点:买受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一、收货人名称、到站、品种规格、质量、交(提)货时间、数量(吨)收货人名称 到站 专用线 品种规格 质量 交提货时间数量发热量

  4800-5000千卡/千克 挥发分>38% 灰分<30% 粘结特点≤3 粒数<40mm 末煤<20%

  二、 交(提)货方式: 1、 由出卖人代买受人办理铁路运输,货场装卸及公路运输。 2、 Xxxxxx公司

  三、 质量和数量验收办法: 由双方同在货站取样以买受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煤质检验部门的化验报告单为准,如发热量低于4800千卡/千克,按低于卡数折扣,低于4700千卡/千克,买家拒收,数量以买受人汽车衡称重为准(每批次化验一次)由出卖方运至买受方煤场验收。

  四、 煤炭单价及执行期 1、煤炭发至收货方煤场,单价元/吨。 2、执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五、结算方式及结算期限: 1、如未出现质量、数量问题、出卖人提供煤炭增值税发票后,年月日前一次性结清所有煤款。 2、结算以煤炭增值税发票、铁路货票(含道口费用专用票据),货场费用,短途运费,合计为准。 3、结算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前

  六、违约责任: 1、由于质量达不到标准,买受人有权拒收。

采购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经协商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向乙方订货总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二条 产品名称、规格、质量(技术指标)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验收方法

  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

  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__。

  2、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

  3、交货日期:______________。

  4、运输费: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经济责任

  1、乙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不符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同意利用者,按质论价。不能利用的,乙方应负责保修、保退、保换。由于上述原因致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__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____%的罚金付给甲方。

  (4)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

  2、甲方应负的经济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偿付变更部分货款(或包装价值)总值_________%的罚金。

  (2)甲方如中途退货,应事先与乙方协商,乙方同意退货的,应由甲方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_________%的罚金。乙方不同意退货的,甲方仍按合同规定收货。

  (3)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原材料或包装物时,除乙方得将交货日期顺延外,每顺延一日,甲方应付给乙方顺延交货产品总值万分之_____的罚金。如甲方始终不能提出应提交的上述资料等,应视同中途退货处理。

  (4)属甲方自提的材料,如甲方未按规定日期提货,每延期一天,应偿付乙方以延期提货部分货款总额万分之_____的罚金。

  (5)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万分之_____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6)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第八条 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物价部门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物价主管部门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万分之____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____%的补偿金。

  第十条 如因生产资料、生产设备、生产工艺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乙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花色、规格、质量、包装时,应提前_____天与甲方协商。

  第十一条 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二条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如一方对仲裁不服,可于接到仲裁书后____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五条 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共一式______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正本_____份、副本_____份,并报双方主管部门各____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10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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