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采购合同3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采购合同 篇1
供方: 合同编号: 需方: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供需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就供方向需方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设备的名称及合同价款
1、产品的名称及规格型号,详见合同附件。
2、合同总价款:元,大写:。
二、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三、出卖人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正常使用条件下,质保期为2年。 四、交(提)货地点和费用负担:
费用由出卖方负担,运输中出现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负责。 四、验收:
买方在验收及使用过程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的,有权在妥善保管的同时于发现问题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卖方提出书面质量异议。如经检验异议属实,则甲方可以退货,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付款及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合同签订后,甲方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出卖人将货送到买受人指定现场后办理完出入库手续,买受人支付出卖人总价款的50,安装验收合格后,买受方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待保修期(两年)满后买受方支付出卖人。 六、本合同解除的条件:货、款两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中标总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7日,则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延误工期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乙方除应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甲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时间:
时间: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乙方:西安XX公司地址:地址:____市高新路火炬大厦506室电话:电话:XXX—887XXXX9406联系人: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置相关物品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买卖标的
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乙方同意向甲方出售下列所述物品(以下简称货物):
采购品目、型号、数量及价格
合同总价(人民币):xxx 大写:人民币xxx
第二条货物运输及交货
1、交货日期:货物于合同签定后七个工作日内交货,如甲方在七个工作日内不能接受交货的,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交货时间。
2、交货方法:由乙方负责将货物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应根据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交货地点。
4、上述运输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安装及验收
1、由乙方负责安装货物,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货物安装,并且应当在7天内完成货物的安装调试工作。
2、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场地等条件,乙方在安装前应对甲方提供的场地等环境进行检测,认为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乙方工作人员在安装过程中应对严守甲方工作场所的工作纪律及相关规定。
第四条货物保修
1、乙方承诺按照下列第
(2)项约定为货物提供维护、维修服务:
(1)本合同附件无的约定;
(2)乙方承诺为甲方提供下列服务:
A、自本合同项下货物验收合格之日(对于还需要进行调试运行的,应自实际运行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之日),乙方负责对所售产品质保________年,终身售后维护,返厂维修。质保期后更换零部件乙方提供有偿服务,只收取维修成本费。
B、因甲方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则不在维护范围之内,相关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者电压损坏,则不在维护范围之内。
第五条货款的支付
1、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本合同项下的一切价款、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及支付。
2、支付时,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将款项转入乙方指定的账户。乙方所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以本合同中所注明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前2天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通知应加盖乙方公章。
开户名称:西安XX公司开户行:XXX支行账号:3700024609200437760
3、支付方式:
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一次性支付总合同金额50%作为合同预付款。乙方为甲方将产品安装完成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的剩余50%货款。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因货物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短缺的,乙方应当在____日内更换或补足货物,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2、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交货迟延,应按迟延交货所涉金额的2‰每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但总额不超过本合同价款的10%;延期交货超过30天的,甲方可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货款,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应相应赔偿。
第七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款项乘以逾期天数乘以2‰计算。
2、甲方订货后,无故取消订单或不接受货物的,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和罢工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合同一方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履行期限可相应顺延,对于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补充、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
1、因本合同而发生的一切争议,合同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合同方有权按照下列第
(1)项规定解决:
(1)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3
约定违约金是指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或比例。
一、法定违约金
合同对违约金作了原则性规定,且有关条例规定了违约金比例,适用法定违约金。在此情况下,由于合同的内容、违约的性质、程度的不同,确定违约金的方法与数额也有所不同。
第一,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以按照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例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又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第二,有关法规只规定了违约金一定比例范围。这需要通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或合同仲裁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1%至5%。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二、约定违约金
由于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法律无明文规定,因此在实践处理中也不一致。有的认为约定违约金的数额不能超过法定违约金,超过的就是无效,但实际中也常常遇到约定违约金过高的问题。究竟应如何确定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
约定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违约部分的货款或酬金的总额,这里既包括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违约金,也包括延期履行合同的各种违约金。从法律上讲,《民法通则》第122条第2项规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反合同时,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该法条对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未作限制,允许当事人用约定违约金来弥补某些法定违约金过低的缺陷。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通用产品的法定违约金的比例只是违约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
这就使一些不法商人有可乘之机,如供货方在因市场行情变化使自己产品变为紧俏时,可能径行违反合同不供货,即使按最高数额支付违约金,仍大有利可图。这显然不处利于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稳定,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法律规定当事人通过协商,在法定违约金之上议定约定违约金是完全必要的。通过较高的约定违约金可以起到预防违约的积极作用。
但这样的约定也不是无限制的,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及司法实践中的惯例,将约定违约金的数额限制在违约部分的货款总额或酬金总额之下较为适宜。但如果有关条例对违约金数额有特别规定的,应按特别规定办。如《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第19条第1项规定,违约金数额由双方商订,同等对待,一般最高不应超过违约金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
对此,约定违约金的最高比例也应为违约部分运量应计运费的10%。值得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对违约金最高数额的限制,不同于违约方对另一方的实际损失所做的赔偿。《民法通则》第122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如一份购销合同的货款总值为5万元,违约金为1万元。如果由于供方未履行合同,使需方受到了6万元的经济损失。对此,违约的供方除支付1万元的违约金外,还应赔偿5万元的经济损失。在司法实践中,对具体合同的违约金条款进行认定时,应首先看其是否符合订立经济合同的一般原则性规定。即要看其是否有显失公平、是否有胁迫或欺诈等情况的存在。如果属于《合同法》中关于无效经济合同规定的,则应认定该违约金条款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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