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0-06-30 00:01:59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关于采购合同汇总9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9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采购合同汇总9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一、概况

  1、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用于甲方建设的工程项目PP—R管材、管件等材料)。

  2、供货地点:

  3、供货时间:按照甲方要求

  二、合同价款(详见附表)

  1、以上单价为货到现场价格,及交货前乙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不包含运输、卸车)。

  2、本合同PP—R管材、管件单价,厂家、质量详见材料采购清单。

  三、材料款支付

  付款采用按月按实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供货,乙方将货物按实按量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经现场初步检验数量及型号与甲方供货书面通知单或合同相符合后,至当月底按实结算。

  2、到场不合格的材料,乙方应无条件进行退换,(如进非国标材料进场,造成工地停工待料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付款方式:银行汇票或银行转账。

  四、质量、技术标准

  1、材料质量须达到现有国家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

  2、所供物资须为:

  (1)PP—R材料:(国标)

  3、乙方应保证所供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材料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4、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或行业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技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所供材料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所供材料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提出索赔。

  5、本材料质保期为五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

  五、合同期限

  甲方所购材料在生产、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事故,乙方应将事故原因尽快通知甲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尽快传真或邮寄甲方,尽最大努力及争取一切措施力争尽快履行合同。

  六、交付、检验和验收

  1、所供材料的交付:

  (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约定的地点交付材料;

  (2)乙方应当按照约定或者交易习惯向甲方交付所供材料单证以外的有关单证和资料;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供材料的所有相关技术资料。

  2、检验和验收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三份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加盖鲜章)及生产厂家的整套资质加盖鲜章,合格证及检验证明作为甲方验收的依据,但不能作为有关所供材料的质量、规格、数量或性能的最终检验结果;

  (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同时比较乙方出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证明,验收完成后出具一份货物验收单,该单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每批次产品都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或者保存样品待检测。如双方对验收结果有分歧,则以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质量监督局的检验结果为准,检验费用由有过失的一方支付(若工程所在地技术质量监督局没有设立相关的检测项目,则向工程所在地的上一级城市技术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

  3、对所供材料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材料过程中,应当于双方约定的检验期间内将乙方所供材料的数量或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甲方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在48小时内通知乙方;

  (2)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2个工作日内(双方在合同特殊条款另行规定的除外)负责处理问题,乙方必须3天内更换该批不合格的材料。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七、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a、在合同生效后,甲方要求退货的(乙方提供的货物不合格的除外),应向乙方偿付退货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b、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乙方交付的合格所供材料,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违约的责任

  因相应所购材料安装工程与小区业主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所以对供货期限、违约等均须作出特别安排。在此基础上,双方约定乙方的违约责任如下:

  a、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七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承担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额外损失(包括货物差价、运输费用、建设承包方的窝工损失、设备闲置及其他赔偿要求);

  b、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在发货前与甲方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发货并应按照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每天千分之三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c、乙方提前交货的,必须经甲方同意,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付款;

  d、甲方凭乙方出具的合格证及检验证明收货后,有权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和对质量担保书的信任立即将相应材料应用于施工。但在质量保证期限内,已使用的材料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则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一种方法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另行采购相应物资、安装、拆除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并应赔偿甲方的其他损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赔偿相当于被证明不符合合同规定批次所供材料(PP—R管材、管件)价款的300%的赔偿金。

  (3)不可抗力

  a、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政治原因、禁止性法律规定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可延长,延长的期限应不超过7日,延长期内甲方有权另行购买,乙方必须承担甲方包括施工费用在内的所有损失。由于乙方违约或疏忽不属于不可抗力,应按违约责任条款予以处理;

  b、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乙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以尽快的方式通知甲方,如果不可抗力的时间超过7日,甲方有权终止履行合同。

  八、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应及时进行调解。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供货并结算完毕后自动作废。

  十、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之规定解释。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甲方相关管理制度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煤炭外购等有关事宜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煤质标准: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不低于5300千卡/.千克,收到基全硫不高于1%,干燥无灰基挥发份不低于26%。

  二、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三、数量及交货地点:

  数量:不低于5000吨,以甲方到厂实收数量为准。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四、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xx年07月31日,为期一个月。

  五、计价与结算方式

  计价方式:按受到基低位发热量计价,当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在5300千卡/千克,每吨元,上下浮动为每100大卡/千克13元,收到基低发热量在5000千卡/千克以下时,原则上不予结算。本合同约定价格包含煤炭采购、运输、保险、管理、安全、利润、风险等一切费用。

  结算方式:本月合同费用当日结算。合同费用结算与支付,实行“两票制”,按煤炭价款和煤炭运输费用(按上述发热量等级为310元/吨)额度,分别开具煤炭购销发票和煤炭运输发票。煤炭购销发票由乙方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费用由甲方承担。当乙方未完成合同约定供煤量时,扣除双方协定违约金。

  六、双方约定

  1、乙方应按照甲方的日调运计划,积极组织协调煤炭调运,确保甲方生产用煤需求。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入厂煤验收管理规定》(附后)和相关管理制度,甲方负责煤炭检查、验收、计量与化验。

  3、甲、乙双方共同对采制样过程进行监督,采制样方式由甲方负责照顾相应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及甲方的有关管理规定执行,备查煤样双方共同封存,由甲方和乙方分别留存。

  4、乙方对采购煤炭质量负责,到厂煤质热值以甲方化验为准,乙方自主向物资采购部门询问煤质化验结果,自煤炭运输到甲方验收后三日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甲方化验结果。

  5、当对甲方化验结果有异议时,在上述约定时间内书面向甲方提出复验申请,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复验时间,共同将备查样送往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超过150大卡/千克时,以中平能化集团质检中心化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当化验结果与甲方化验结果误差未超过150大卡/千克时,以甲方验化验结果为准,化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负责与运输单位的协调,做好运输车辆的组织、调运、路途监管、运输安全和管理工作,确保煤炭按合同约定足量调运。

  7、运煤车辆进厂后,甲方按规定组织验收,不得无故扣押乙方运煤车辆,不得故意刁难运输车辆人员,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验收。

  8、运输途中因交通肇事、超限或其他原因所引起的一切纠纷、责任和费用一律由乙方负责、承担。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车辆进入甲方厂区后,未遵守和执行甲方有关各项管理制度、办法和规定,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处理、处罚。

  2、乙方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规违纪或故意刁难乙方人员等影响煤炭质量、验收的不良现象,乙方有权向甲方举报。举报电话

  3、乙方应确保合同约定煤炭指标,当收到基全硫当月加权平均超过1%时,原则上不予结算;当干燥无灰基挥发份当月加权平均低于26%时,每低l%扣3元/吨,低于18%时,原则上不予结算。

  八、安全管理

  1、乙方要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安全管理上做到思想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安全运输。

  2、乙方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则和要求,切实全面抓好车辆运输安全管理工作,不得发生车辆、人身等各类各种安全事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损失和纠纷,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运输工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等规定受到的处理、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合同终止

  1、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非常情况下,应经双方协商同意。

  2、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合同自行终止。

  十、争议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至双方履行完合同项目下所有责任、权利和义务后,本合同自行终止。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3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平等、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订购产品具体灯具参数及要求见附件。

  第二条 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技术性能必须符合甲方技术要求及效果图要求(见附件)。

  2、要求使用的材料必须符合甲方的要求,若乙方有更换物料或扣减物料的现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全部已付货款退回,并由乙方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

  第三条 货物交付和验收

  1、 交付时间:乙方应于签订合同后15日内将星光灯运至甲方指定地点。

  2、 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甲方对货物验收,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验收日起3日内按甲方要求退货或更换合格货物。因更换货物而迟延交付的,乙方应承担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承担违约责任等)。

  3、 甲方按照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要求及效果图进行产品验收。

  4、 如双方对货物质量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专业机构检验,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应作为双方必须遵循的依据,由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应于交付货物时向甲方提交以下资料:

  (1) 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

  (2) 使用说明;

  (3) 保修证明和维修手册;

  (4) 产品检测报告

  (5) 发票;

  第四条 货款的支付

  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30%,即元;全部货到3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额的.65%,即元;安装亮灯后一个月付清余下的5%,即

  第五条 货物包装

  乙方须采用确保货物安全的包装方式进行包装,并承担包装和运输费用,因包装导致货物受损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1年,自甲方验收确认后起算,在质量保证期内,货物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的,乙方均应免费进行退换货,如甲方同意维修的,乙方给予免费维修。

  2、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在只收取材料费的前提下继续为甲方提供维修服务。

  3、 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进行维修服务。否则,甲方可自行组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 如因乙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遭受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水灾、火灾、地震等自然灾害以及双方确认的不可抗力事故,受影响一方应当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以传真或特快专递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出具相关政府部门的有效证明,可允许合同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由此发生的损失各自承担。

  第八条 合同变更及解除

  1、 任何一方如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书面协议。

  2、 乙方累计迟延交付货物3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书面通知之日起自动解除。合同解除后,乙方仍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当全面、适当地履行本合同,因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2、 乙方未按照已经确认的产品内容发货,应当负责更换或补足;造成交货延迟的,每延迟一日,按延迟交付货物价款的 3%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迟 3 日以上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 乙方保证其所提供产品价格是向其他客户提供的同质同类产品中最低的,如在甲方订单发出之日起一年内发现其产品价格高于乙方向其他客户提供产品价格的,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差价。

  2、 如乙方提供的产品系假冒伪劣产品的,除免费退换之外,乙方应按照假冒伪劣产品价款二倍进行赔偿,如其赔偿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附 件

  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

采购合同 篇4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第一条 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价款:

  第二条 产品质量:符合供方产品技术条件,设备出水水质符合GB5749—20xx《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项目标准。

  第三条 此合同所供的产品为XXXXXXXXXXX有限公司生产的“XXXXX”牌产品。交货地点: 货车能行驶到的地方;运费由供方自理。卸车及产品就位由需方自理。本合同产品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转移,但需方未履行支付货款义务的,本合同产品设备属于供方所有。

  第四条 交货时间:收到定金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

  第五条 产品验收:设备基座建设需按照安装图纸尺寸要求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后7天内,由供、需方应当场验收,出水水质需经县级以上相关检验部门检验合格。

  第六条 设备质保期为一年,质保期内供方对其设备实行“三包”服务。质保期满后,提供终身维护维修服务。

  第七条 付款方式:需方应按照本合同供方的开户银行和帐号,以转帐方式向供方支付货款,否则与本合同货款无关。

  第八条 付款方法:

  1、合同签订后即付合同总额的40%(¥ )人民币元整,即( )

  2、货到工地即付合同总额的80%(¥ )人民币元整, 即( )

  3、安装调试即付合同总额的95%(¥ )人民币元整, 即( )

  4、质保期满三个工作日内即付合同总额的5%(¥ )人民币元整, 即( )

  第九条 合同变更:如需方变更交货日期或标的物,需书面通知供方,经供方书面同意后交货期相应顺延。否则,供方按该合同供货。

  第十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争议处理:合同履行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平等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或具有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需方交付定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和供方各执一份。

  第十三条 以上设备规格需方已确认无误,若有更改一切费用由需方承担。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5

  签订日期:20xx年2月19日

  甲方(购方):石家庄德言商贸有限公司

  乙方(销方):好味特(大连)食品有限公司

  为了促进农副产品生产的发展,沟通城乡流通渠道,为城镇人民和对外贸易提供丰富的农副产品,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交售日期、数量及价格

  1.乙方必须在20xx年5月以前(或6月上旬内),向甲方交售大豆30万斤。

  2.甲方应按照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国家允许议价的,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议定),向乙方计付货款。

  3.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如需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达成协议后按协议执行。

  第二条 品种、等级、质量及包装

  1.大豆的品种、等级和质量,按国家标准执行;

  2.大豆的包装,由甲、乙双方协商包装办法

  第三条 交(提)货方式

  1.交(提)货方式:代运,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选择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向运输部门提报运输计划,办理

  托运手续。交货日期以发运时运输部门的戳记为准。

  第四条 货款结算办法

  乙方交售的大豆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在15天之内,通过银行转帐(或按银行的规定以现金)向乙方支付货款。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乙方并应比照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超过规定期限不能交货的,应偿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

  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20%的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5%~25%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第七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对方通报理由,经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可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可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达成协议。未达成协议以前,原合同仍然有效。当事人一方接到另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后,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做出答复,当事人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期限答复,逾期不做答复的,即视为默认。

  第九条 其他约定

  违约金或赔偿金,应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日期内或由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于20xx年2月20日签订,有效期至20xx年6月20日。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采购合同 篇6

  销 售 合 同

  出卖人(甲方): —————————————

  买受人(乙方): ——————————————

  甲乙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期限:本批合同执行结束。

  第二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向甲方订购规格、型号的产品,甲方

  在本公司经销的权限内,尽量按照乙方的实际需要提供。

  第三条 甲方销售产品的价格。

  第四条 在本合同期限内销售货物的货款结算办法:款到发货。

  第五条 质量要求。产品生产厂家承诺达到的质量标准,甲方确保所供产品为正规

  产品。

  第六条 包装标准。产品生产厂家的包装。

  第七条 送货方式、交货时间及交货地点。以速递方式,10天内送到乙方指定的交货地

  点。

  第八条 货物验收及质保期。乙方在货物送到经检验后验收,乙方或乙方委托代理人在

  送货单上签字盖章即表明已经验收完毕。质保期为1年。

  第九条 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双方同意以乙方是否将签字盖章后的送货单交给甲方为货

  物所有权转移的界限。乙方将签字盖章后的送货单交给甲方前,无论货物存放何处,均为甲方所有。

  第十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的,原告方可以依法向原告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一份。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传真:———————— 传真:——————

  签订时间: 20xx-.12-.03签订时间:20xx-.12-.03

采购合同 篇7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其它法令,法规,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乙方须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产品名称、原厂编号、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交提货时间及数量等,如下图:所采购配件具体情况

  第二条:产品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甲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5. 乙方应当在自己的产品上标注商品标识便于识别,标识样式、内容及产品编号按甲方的要求为准。

  6.乙方对原装、原封、原标记完好无异状的产品质量负责三包,三包期限为

  第三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以甲方月度订货传真或单据要求为准 ,本协议所指交货期限指乙方在甲方仓库交货的时间,逾期交货或提前交货要事先经甲方同意,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和违约造成的损失,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负责产品的运托手续,按甲方指定交货点的有关托运手续办理,乙方办妥托运手续视为产品已交付;如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产品毁损、短缺问题,由运输公司或承运方负责赔偿,甲方对此概不负责,但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有关索赔事宜。

  第五条:乙方收到货品后,按外观是否完整或是否短缺验收,若有异议在收货时立即提出,以便及时向运输公司索赔。

  第六条:甲方应凭运单、随货同行单、产品合格证及合同验收。甲方收货后如有异议,必须在收货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并附产品检验报告,否则即视为收货无误;若产品检测出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产品的价格在本协议期内,如遇交易产品市场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幅度超过%时,双方协商适当调整价格。

  第八条:甲方应在每月的10号前向乙方书面提供下一个月订货计划单,以便甲方组织生产。甲方临时追加订货计划,交货日期由甲、乙双方临时协商再定。

  第九条: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

  第十一条:甲、乙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解决不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签订的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以上协议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协议期限自签订之日一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税号: 税号:

  本协议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甲方:

  乙方:

  今甲方向乙方采购一批电脑,为友好合作,特定如下合同。

  一、采购产品名称、价格。

  甲方向乙方定购的电脑配置(详见附件:电脑配置单)。共计:壹佰贰拾台;单价为:贰千玖百元;总金额为:叁拾肆万捌千元。

  二、产品的验收、售后服务及质保

  1、乙方按照双方约定的配置供货,甲方按照配置单收货。

  2、验收合格标准:所有产品部件均为合同附件之约定的部件。

  3、乙方对所提供的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按照相应配件厂商质保标准提供免费维修、免费更换等无偿服务。

  三、货款结算。

  乙方将电脑备齐后,运送并安装到指定地点,由甲方清点验收,验收完毕后将电脑交付给甲方。甲方需在一个月内将货款付给乙方。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和乙方应充分协商,制定本合同约定的机器配置。在配置确定后,若有任何调整意向,应及时乙方说明。如果乙方已经定货或者预付定金,则由甲方承担损失。

  2、甲方有对电脑设备的采购建议和调整的权利,并有对乙方的工作的监督权。

  3、甲方有按时交付货款的义务,如甲方因未及时交付货款导致的商品交付延期或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采购合同 篇8

  编号: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所购苗木品种

  乙方供应的计价苗木品种主要有:,其余不计价品种作示范样本,仅供甲方购苗参考。

  二、苗木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数量、价格

  1、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苗木基本树形以乙方或甲方拍照片为准。

  2、 乙方以为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合同总金额即人民币

  四、供货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对于树形优美,其单价高于同规则苗木的特选苗木,需备注说明并附照片作为合同附件。若提供的苗木不符合以下苗木质量、操作技术及组织管理要求,甲方将作无条件退货处理,由此增加的运费费用乙方承担,且乙方须赔偿甲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1、 苗木质量要求:

  (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4)、苗木无折断、枯枝现象,没有5CM以上的锯枝。

  2、土球质量要求:

  (1)、要求带土的品种,其土球规格原则上符合“球径约等于胸径的7~9倍”要求(土球球径以250cm为上限),具体品种的土球规格详见外购苗木清单内注明;

  (2)、上球必须去掉浮土层,少伤主根,保证足够的土球厚度,厚度为土球直径的1/2,土球包扎紧实牢固,包装方法及材料必须科学、实用;

  (3)、沟边苗木或有其它阻碍物,土球带不完整或主根需斩断的苗木应避免挖取;

  (4)、挖掘形式必须与包装形式规格相一致,包扎必须扎紧,包扎必须扎紧,土球不能松散,土球底部以45°角收底挖球形,遇大根必须据断,严禁根裂。

  3、吊装要求:

  (1)、树木挖掘修剪后,必须当天装车;

  (2)、吊装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不使土球及树干受损伤,严禁土球与树干之间松动。

  4、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5、时间限制:所以品种的苗木栽起挖后的小时内必须送达约定目的地。

  五、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 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第二条第二款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 乙方负责办好检疫证及有关手续,并负责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 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4) 乙方必须在天内完成全部操作,即从合同签订生效日至所有苗木供应完毕为期天。

  (5) 乙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

  (6) 附件:

  ①乙方送货时必须提供送货单(一式三联),并提供正规的苗木发票。

  ②苗木长途运费由甲方支付,运货方需提供正规的运输发票。

  ③每份合同均应附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 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六、付款方式

  1、本合同苗木款的支付共分为二个阶段。

  2、苗木款支付表:

  付款阶段

  合同进度形象及付款日期

  支付金额

  备注

  第1阶段

  合同签订生效

  第2阶段

  货到验收后

  注:支付以上款项时,乙方提供乙方开出的、以甲方为抬头的正式发票,若乙方不能提供发票或提供发票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乙方可不退定金,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乙方违约,甲方可拒收苗木、拒付货款,并有权利要求乙方双被返还定金。

  2、 乙方未能依本合同约定按期、按量提供苗木或苗木质量不能通过甲方现场代表认可的(即双从认可)甲方可在购苗现场拒收或货到目的地后拒绝苗木及拒付尾款,同时甲方还有权利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3、 乙方所起货苗木的包扎必须紧实,土球不能松散;枝叶修剪适当,保证货到目的地损坏率不能超过5%,否则以违约论处,甲方有权拒收。

  4、 甲方在乙方如质、如量、如期装车后,如不能按合同支付定金,乙方可拒绝发车。货到目的地验收结算后,如甲方不能如期付款,乙方将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八、结算方式、日期

  1、按双方签定的合同单价(合同签订后,在履约的过程中不因市场变化而调价)和实际供货的数量(双方签字确定)进行结算。

  2、结算由北京京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昌平新城滨河森林公园园林二标段项目部执行,乙方需极力配合结算工作,结算结果并发至财务部审核确定。

  3、结算日期为供货完成、质量合格后天内完成,超出日期则由财务部门进行核算,如核算结果出现数量减少情况:一律以财务部核算为准,损失由乙方承担。

  4、结算会签流程:甲乙双方确定苗木供应量(原稿双方必须签字)→项目部总审核→乙方签字确定。

  九、本合同壹试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后生效,至供货完毕、结清全部购货价款时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签字代表(签名)

  签字代表(签名)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

  签约地点: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9

  1.合同介绍

  1.1甲方(采购方)

  甲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2乙方(供应商)

  乙方名称:

  通信地址:

  联系人:

  电话、传真:

  E-Mail:

  1.3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术语、关键词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采购物品说明

  3.1采购物品及说明

  3.2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20%,即人民币(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15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40%,即人民币(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交货与交货方式

  5.1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乙方应在交货前7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续,在货物到达后四十八小时内提运完毕。

  5.3甲方对乙方交付的物品,均应妥善接收并按设备储存的环境条件规定保管。对于因乙方误发、多发或少发的物品,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查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5.4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安装、调试与验收

  6.1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6.3当所有的采购物品都通过甲方的验收后,双方责任人签字认可,采购物品正式交付给甲方。之后,甲方将验收款(见合同条款4.3)支付给乙方。

  7.品质保证与维护

  7.1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采购物品”是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

  7.2乙方承诺质量保证期:采购物品通过验收之日起,系统软硬件保修六个月。本保证不包含由于甲方不当的操作或修理造成的后果。

  7.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甲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甲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乙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

  7.4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收到甲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乙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

  8.违约与赔偿

  8.1甲方违约处理:

  (1)如甲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准时支付款项时,应从最迟付款日的次日起,每日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付款部分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2)如因甲方原因致使设备安装顺延,乙方技术人员由此滞留在安装地点的一切费用,均由甲方负责。

  8.2乙方违约处理:

  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准时交货,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设备部分货款的总值的百分之五为限度。

  9.保密

  9.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

  9.2除为了维护操作相关设备而需接触乙方有关技术资料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甲方有关人员外,甲方同意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乙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乙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乙方遭受损失,甲方应负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

  9.3甲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年(由双方商定)。

  10.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是指本合同生效后,发生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事件,如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

  10.2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将有关证明文件送交对方。

  10.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甲乙双方应协商以寻找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法,并尽一切努力减轻不可抗力产生的后果。

  10.4如不可抗力事件持续三十天时,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本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的问题。

  11.合同生效与终止

  11.1本合同双方授权代表签字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生效日期。如双方签字日期不一致时,以最后签字方的签字日期为合同的生效日期。

  11.2本合同的“采购物品”最终保证期限届满日期,即为本合同的终止日期。但保密条款、争议解决和双方未了的债权和债务不受合同期满的影响,并且守约方有权提出索赔。

  12.争议解决

  12.1本合同及其修订本的有效性、履行和与本合同及其修订本效力有关的所有事宜,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甲乙双方因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首先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该协商应在三十天内解决。

  12.3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合同的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本地仲裁委员会,并按该委员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决定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12.4争议进行仲裁期间,除争议事项外,甲乙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本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和行使权利。

  13.合同确认

  本合同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份,自合同各方授权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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