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1-06-13 16:25:45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推荐】采购合同集合8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大家知道正规的合同书怎么写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采购合同8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采购合同集合8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自愿,合作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下列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产品品种、数量、价格

  甲方提供鸭料销售给乙方;小、中料各__包(每包__市斤),每包人民币__元整(¥__元)、大料__包(每包__市斤),每包人民币__元整(¥__元),二项__包,合计人民币__整(¥__元)。

  二、甲方交货时间为__年__月起,分三个月内交完。每月__日前交货。交货地点位于__。运费由甲方负责。乙方收货时应验收货物,并在收货单上签字交甲方。

  三、付款方式、金额分二期付款,第一期付款于第一月交货后,付货款总额__%,第二付款于最后一个月交货完毕后付__%。

  四、产品质量按国家规定执行,若产品不合格,乙方有权退回,若有争议,应按检测部门的结论执行。

  五、若甲方不能交货,按15%付违约金,延期交货支付__%的违约金,乙方不依法或不按合同要求而终止合同,乙方应按总额15%支付违约金。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 西安市东二环金花新都会1201、1202、1203办公室 项目装修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灯具 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产品内容

  注:产品单价固定,数量为暂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现场收料人员签收的票据作为结算依据。

  第二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

  2、货到现场支付总货款的70%;即人民币

  第三条.质量标准

  本合同所订产品必须为符合本合同的全新设备,乙方须按技术要求提供产品,保证所提供产品不受损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及验收

  1、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运抵卸货地点,否则,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2、甲方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备货,乙方按甲方要求时间将货物及时送达至

  3、产品的包装、供货、运输、卸车等工作及费用由乙方负责,运输途中的毁损、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随意在现场卸货;

  5、经现场取样验收合格并填写验收单后视为甲方接收;

  6、货到现场三日内如有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运输费用及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担。

  第五条:甲方责任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2、甲方负责提供符合成品保护要求的现场堆放场地,负责货物到现场后的卸货码放保管工作。如因甲方原因,未提供货物的安全堆放场地造成的货物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六条:乙方责任

  1、在本合同约定的供货完成前,乙方单方解除合同或中止供货,视为乙方违约,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10 %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2、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将货物运送到现场,如不能按时交货或者交货数量不足,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承担因此产生的直接损失。

  3、如发现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由乙方负责包退、包换,并承担该批不合格产品的退货费用。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10%___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第七条:产品保修、维修约定

  1.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灯具(不含光源)保修期两年;节能灯为1年;

  2.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凡乙方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负责保修并承担经济责任,

  3.乙方应保证保修的及时性,在收到甲方的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具体时间如下:

  1)出现故障,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乙方在接到通知后8小时候赶到现场并于2小时内完成一般故障的维修;

  2)其他情况下,乙方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并于赶到现场之日起2日内完成通知所涉及之保修项目,否则,视为认可甲方处理;

  3)当乙方未按1)、2)条规定时间到场或完成检修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派他方处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保修工作人员应遵循甲方或甲方委托人(物业管理公司)的规章制度,若在户内则应接受业主的监督,并做到现场文明施工,举止文明,工完场清。

  第八条:合同的解除及变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 15 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合同生效后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无故解除合同;如因设计变更原因确需解除或变更合同时,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7天内给予答复,预期未答复则视为同意;

  3、乙方履行合同不符合要求并拒绝更正,或乙方迟延履行合同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甲方迟延付款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5、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提出方承担。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致使完全不能履行合同的,本合同终止,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但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

  2、合同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指不可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乱、空中飞行物体追落,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其他自然灾害。

  第十条: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争议处理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可以和解或要求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城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如不能在同一天签字或盖章,以后签字或盖章一方的签字或盖章日为合同生效日;

  3、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盖章) 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

采购合同 篇3

  ×××购销总合同

  总合同号: 字第 号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 %(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 月 日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报挂号: 电报挂号:

  电话: 电话:

采购合同 篇4

  合同编号: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定乙方为甲方所需 的供货单位,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同意按下述条款签署本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述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1)、投标人须知

  2)、合同条款和有关补充资料

  3)、中标通知书

  4)、规格及技术参数

  5)、招标文件

  6)、经甲方同意的投标文件和投标补充文件

  (注:合同文本均以甲方的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为基础,双方谈判后形成最终文本)。

  2.. 供货品种、数量及单价

  本合同附件。

  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相应规格的货物在投标截止日前2天网站公布的市场价格为基准确定的价格,并作为合同签订生效后当月供货结算单价,合同签订后第2个月及以后每月供货的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第3条款进行调整量计算。

  3、合同单价调整

  钢材: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A∣<%,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水泥:合同签订的当月内不调价。自第2个月起,每批供应单价以合同供货单价(A)为基准,与交货前最近一次中国价格信息网公布的乙方所在地的相应价格(B)相比,对上涨(下跌)部分进行调整。若价格涨跌幅度∣B-A∣<元/吨,则单价不作调整;若涨跌幅度∣B-A∣≥元 燃油:根据国家发改委下发的燃油调价文件确定的价格,调整燃油供应价格。

  4. 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

  4.1合同价款

  本合同范围内所供货物的总价款为元。

  4.2合同价款结算与支付方式

  4.2.1织发货。货物应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达至本合同指定交货地点,并经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验收合格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余款%货款作为货物的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前提下,甲方于质量保证期满后日内一次性向乙方付清。(可按实际供货情况确定是否留取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 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的 %, 剩余%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 款与下月应结算支付的货款一同向乙方支付。对每月合同价差调整部分, 双方每半年进行核对、统计,此半年内总体上涨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向 乙方一次性办理结算,总体下跌部分甲方在核对当月乙方应结货款中一 次性扣除。

  本合同无预付款,乙方在每月 日前向甲方提交当月验收货物发票、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送货单或过磅单、结算汇总表等单据后结算该月 的货款,经甲方审核无误后于下月日前向乙方结算当月货款的%, 当月货款的 %作为质量保证金,若乙方所供货物无质量问题甲方将此款 与下月应结算货款的 %一同向乙方支付。

  约定付款期限适当延期 ~ 天付款,乙方表示接受。

  4.4

  4.5乙方在办理结算前必须向甲方提交货物的税务发票,提交的票据必须是全额的、严格符合国家税票管理的要求。

  5. 合同货物的交货时间

  5.1乙方提供供货计划后的日内)送达合同约定交货地点。

  6. 合同货物交货地点

  6.1本合同范围内货物的交货地点为乙方负责货物在送达交货地点之前的装车、加固、运输,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中。

  7. 货物验收

  7.1货物由乙方指定委托人和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共同在交货现场检验,并办理验收交接手续。

  7.2货物数量验收 钢材、水泥、粉煤灰、砂石料、外加剂等: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燃油:若甲方在乙方指定加油站加注燃油,以加油机上显示数量为准,双方在加油卡上签字确认;若由乙方油罐车将燃油送达甲方指定油库,则在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并与乙方送货单上数量进行比较,偏差<%的按乙方送货单数量进行结算,偏差≥%的按甲方过磅单数量进行结算,双方人员在需结算的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其它材料:视情况按计数、丈量、检尺等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双方人员在相关单据上签字确认作为结算凭证。 若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按材料理论量计算的,则按材料的理论值进行验收(如钢筋、钢模板的理论重量等)。

  7.3货物质量验收 钢筋、水泥、砂石料、外加剂等材料的内在质量检验,由甲方或由甲方委托国家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按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进行抽检,并出示检验报告。材料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材料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对于抽检交付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质量问题造成事故,经过国家法定检验机构检验,确属货物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法律责任。 甲方对货物的验收不免除乙方对所供货物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一切责任。

  7.4随货资料验收 随货资料包括货物发票、送货清单、过磅单、产品使用说明书、材质证明、产品合格证等一套(如有),随货资料必须完整、真实,如无相关(应有)随货资料甲方将不予验收。

采购合同 篇5

  一、核实轴承型号

  购买前,您需要了解进口轴承的一些关键性能,以方便您准确无误的找到您所需要的产品。请您参考以下几个基本问题,以提高您的询价效率:

  1.即将报出的进口轴承型号是否完整?

  进口轴承型号包括轴承代号、前缀和后缀,不同的字母代表完全不同的设计和价格(型号字母的含义请看下面的型号举例)。

  2.用什么材质的保持架?

  如铜、钢、玻璃纤维等。

  3.是否带有防尘盖或密封圈?

  如铁质防尘盖,塑胶密封件,冲压钢防尘盖,丁青橡胶密封圈等。

  4.是否有精度要求?

  普通精度等级(P0级),一般精度等级(P6级),中等精度等级(P5级),高精度等级(P4级、P2级)等。

  一般而言,精度每提高一个等级,价格将提高一倍到数倍不等,如P4级价格一般为P5级的2-3倍。而且国内代理商也会因精度高、价格贵而降低库存,从而增大用户的购买难度,延误生产。因此,用户在购买前一定要核实对产品的性能需求,不要盲目追求高精度等级。

  5.如果换下来的轴承上的型号字母被磨灭,看不清型号怎么办?

  您可以用数显游标卡尺,尽量准确的量出轴承的孔径、外径和宽度等关键尺寸,并核实您的轴承类型和使用场合,点越的工程师将在尽短的时间内为您找到合适的产品。

  6.轴承是英制的,尺寸量不准怎么办?

  英制轴承尺寸一般以1/8英寸为基准单位,一英寸为25.4mm,1/8英寸为

  3.175mm,您在量尺寸时,尽量取3.175的整数倍,即可得到较为准确的尺寸。

  二、产品咨询

  无论您是否能确定所需求产品的型号,您都可以致电点越销售部: TEL:0519-82095666

  我们将竭诚为您解决技术、产品和价格上的疑问!

  在此之前,除了通过电话咨询销售部了解产品外,您还可以通过本站的'轴承型号查询系统查询进口轴承型号的详细参数,无需安装就可以查询近12万条进口轴承型号及其详细图纸、尺寸和性能参数,辅助您的咨询!

  三、传真报价

  确定好您所需求的产品型号、尺寸和品牌后,请您将以下准确资料提供给点越销售人员,我们将传真为您报价:

  1.贵单位的全称;

  2.您的姓名;

  3.您的传真号码;

  4.您的手机号码(方便快递送货)。

  任何一次报价都是点越对贵公司的郑重承诺,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如不能得到上述信息,禁止向轴承经销商进行口头报价,并尽量避免向轴承用户进行草率的口头报价,请您配合!

  四、确认采购

  1.合同生效

  您的订单将由为您提供咨询服务的销售工程师全程跟踪处理,他将为您提供一份明确高效的销售合同,贵公司轴承采购方面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2.产品调配

  销售工程师收到您回传的合同后,启动系统调配程序,现货产品进入发货区,进行发货前检查。

  3.银行汇款

  合同金额汇入点越银行账户后,请您将汇款底单传真至点越公司与您联系的销售人员。

  五、发货

  1.财务人员核实汇款金额后,通知发货区发货。普通发货将在1-3天或1-7天内送达。

  2.受快递公司服务所限,周六、周日及法定假日当日的订单不发货,期间订单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发货。

  3.对于紧急产品,下发紧急发货令。发货人员选择如下方式中最便捷可行的一种,为您送货:

  1)顺丰快递,申通快递,圆通快递,韵达快递,天天快递,德邦物流,佳吉物流等(顺丰当天件早十点截单);

  2)随当天客车托运;

  3)特殊紧急客户,我司将派专车为您送达。

  注:我公司规定货款不满500元人九币或有特殊发货方式要求的,由需方自己承担运费!

  六、验收

  白天请保持您的手机畅通,方便快递公司联系您送货。收到货物后,请检查:

  1.外包装是否破损,是否有雨淋、浸水现象,货物是否损坏;

  2.拆开外包装后,请查看送货单、退换货处理单及产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

  3.核对送货单上的产品型号和产品数量;

  4.产品原厂包装是否破损,是否有被人更换的痕迹;

  5.轴承产品质量,是否存在碰伤、划痕、锈迹或其他影响产品使用方的问题; 如有上述情况中任何一项出现问题,请拍照并及时与销售人员联系。

  七、安装使用

  请按照产品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核实产品公差范围、预紧、过盈、隔垫、润滑等安装条件,按标准流程安装。

  进口轴承产品一般都有较高的精度,属于精密级机械零部件,安装时请一定要注意使用正确的冷、热安装方法,避免强力敲打。

  如发现产品安装问题,请及时与我司技术人员联系。

  八、货运延期或丢失处理

  1.在规定到货日期内如您尚未收到货物,请及时与接口销售人员联系。

  2.除非特别说明,自发货日期7个工作日内尚未收到货物,请及时与接口销售人员联系。

  3.确认货物丢失后,我们将启动货物丢失处理程序,并尽快为您重新安排发货,减少对贵公司生产的影响。

  九、退换货处理

  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产品损坏、型号数量不符或其他严重影响产品使用的问题,请在收到货物7天内申请退换。

  请在拍下照片的同时,尽可能保持包装及原配件的完整,并且填好退换货依据——退换货处理单,已开出税票的,连同增值税发票一同原封退回,否则无法受理退换货处理。

  十、轴承型号举例说明

  SK

  F轴承NUP 207 ECP/W64 *:

  NUP——代表外圈双挡边,内圈单挡边并带平挡圈的设计;

  207——型号207是该轴承在单列圆柱滚子轴承这一系列中的代号,具体代表内径、外径和厚度为35mm*72mm*17mm这一单列圆柱滚子轴承;

  EC——代表SKF的加强型设计,能承受更高的载荷;

  P——代表玻璃纤维尼龙6.6模注保持架;

  W64表明这是一个注有固态油的轴承。

  *——星号*是SKF的探索者轴承系列产品代号。

  FAG轴承7006-B-2RS-TVP(原型号7006B.2RS.TVP):

  7006——型号7006代表这是一个内径、外径和厚度为30mm*50mm*13的角接触球轴承;

  B——代表该轴承的接触角为40度接触角;

  2RS——代表两面合成橡胶接触式密封;

  TVP——代表钢球引导的玻璃纤维增强聚酰胺窗式实体保持架

采购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一、产品名称及价格: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按双方会签的图纸和技术

  协议执行。

  三、付款期限:

  以乙方发票在甲方财务挂账之日起 天付清货款。 停止业务合作后 ,个月内付余款的80%,其余在 个月内付清。

  四、相关约定:

  1.乙方交货地点为甲方仓库。

  2.乙方延误到货期,按甲方和主机厂签定的合同相应条款执行。

  3甲方的采购数量及到货期,以主机厂给甲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依据,甲方提前7天以传真件加盖章的形式给乙方下达采购订单,乙方对订单的数量及到货期进行确认回复,确认回复后乙方应保证100%按订单到货期及数量将合同货物交至甲方交货地点。

  4.乙方产品实行三包服务,对于是质量问题所产生的产品及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5.乙方的产品质量保证期执行甲方和主机厂签定的合同或协议的相应条款。

  五、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如发生纠纷双方及时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由双方所在地法院裁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采购合同 篇7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一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订立本合同。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交货日期:采购单下达______日内。

  三、付款方式:______付款。

  四、交货方式:

  1、乙方在指定时间内将货物直接发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址: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2、增值税发票:

  乙方需在发运货物的同时将该货物项下的增值税发票寄送至甲方指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增值税发票要求乙方的抬头等内容必须与合同完全一致,发票金额与甲方订单金额完全一致;如乙方无法向甲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或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是无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货物的全部价值额和任何法律规定的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五、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CE强制认证标准,产品来源正当合法,亦不侵犯第三方权利。

  六、售后及服务:

  1、商品的售后服务均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甲方承担与甲方客户之间返修品的收取和发货。乙方承担在质保期内的产品更换及维修。

  2、产品一旦出现自身的质量问题以及产品本身存在缺陷或假货、水货等问题导致甲方顾客投诉或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按通知要求向甲方承担责任。

  3、甲方从乙方采购的产品如果有包装破损的情况,乙方负责免费给甲方换货,已停产的产品无法换货的,乙方负责退货或更换其他畅销型号的产品。

  4、乙方货物在交付甲方并经验收(验收以甲方入库单据为准)前,一切风险及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产品售后服务为:保换期为______天,保修期为______年。产品在保换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给甲方更换新品,产品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应免费给维修或更换良品,时间不得超过______周。(售后时间以客户收到产品开始计算)。(按厂商标准及国家三包规定提供售后服务)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非正品、行货或来源非正当、侵犯第三方利益时,应向甲方支付最低但不限于人民币______万整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所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因产品问题造成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追偿。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消除此事的一切影响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乙方延迟送货,每延迟一天,应承担该批订货价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延迟送货超过______个工作日,甲方有权取消此项订货,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价款的同时,承担合同总款的______%作为违约金。

  八、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______内提交政府有关部门证明;双方就不可抗力造成的后果进行协商,根据其影响程度,免除或部分免除相应责任。

  九、管辖:

  甲乙双方在合同的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须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需同时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留甲方备案。

  乙方应将其具体负责履行本合同的包括财务在内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签字原件(乙方盖章以示确认)。如有变更,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在甲方收到乙方通知之前已经与之发生业务关系的,该行为乙方仍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一、本合同正本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8

  合同编号:

  供方: 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供货方) 需方: (采购方)

  供、需双方就上述货物供应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

  一、质量

  质量:供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并完全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定的质量和性能要求。 二、权利保证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不受第三方关于侵犯其所有权、专利、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的指控。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及培训

  供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按供货周期送货至需方,并负责安装调试成功。供方应在安装调试时为需方提供现场培训,保证需方能熟练掌握仪器操作。运送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负责。供方在交付时向需方提供货物的使用说明、操作手册、维修说明、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四、验收

  货物到达,并由供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后,由需方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软件安装和运行状况及其他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需方有权拒绝接受并向供方提出索赔。

  如货物的质量、规格在保证期内被证明存在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需方有权凭有关证明文件向供方提出索赔。

  货物的技术性能验收按验收大纲的要求执行。 五、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货物到货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货款(合同总额的100%)。 六、售后服务

  (一) 质保期一年; (二) 免费提供专业培训;

  (三) 长期提供维护检修等技术服务;

  (四) 设备出现故障1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 (五) 质保期后仪器维修配件的供应价格不高于市场报价。 七、违约责任

  需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对供方造成损失的,供方有权追索。供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同规定标准的,需方有权拒收,对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追索。

  供方不能交付货物的,对需方造成损失的部分,需方有权追索。

  供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需方造成损失的,需方有权追索。 八、

  争议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以协商解决为主,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六份,供方、需方、见证方各执二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供方、需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十一、 双方商务协商所达成一致意见的会议纪要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需方:(签章)闸北区环境监测站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 办 人: 电话: 电传: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供方:(签章)上海科德环保测试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南丹路1号123室 法定代表人: 毛宝根 经 办 人 : 李明 电话: 24011888 电传: 24011880 邮编:

  开户银行: 帐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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