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

时间:2021-05-25 18:48:47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品】采购合同汇编6篇

  在当今不断发展的世界,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签订合同能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采购合同6篇,欢迎大家分享。

【精品】采购合同汇编6篇

采购合同 篇1

  甲方(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石材供料达成如下协议:

  一、关于合同标的物

  甲方因位于**的**建设工程需要,向乙方购买石材(石材的名称、数量、规格、单价和暂定总价等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一《石材供料清单》)。

  二、关于质量要求

  本合同所涉石材质量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定:

  1、国家标准。

  2、行业标准。

  3、企业标准。双方约定根据 企业标准确定本合同石材质量标准。

  4、封样标准。如采用本质量标准,须根据石材质量鉴定需要,将相应石材进行封样,甲、乙双方各持同质同量的石材封样样品一份。

  5、特别约定标准。甲、乙对石材质量特别约定如下:

  三、关于石材色差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石材系天然产品,故在本合同约定范围内的石材若存在合理范围内的色差,甲方对此予以谅解。乙方应尽可能减少所供石材的色差,并将色差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如果石材色差超过合理范围,甲方有权要求调换。但是,如果各批次供应的石材色差可使用于建筑物不同立面或处所而不致影响建筑物整体视觉效果的,则甲方对此予以谅解。

  四、关于石材加工

  本合同所涉石材乙方有义务按标的物约定的规格要求进行一般加工制作。如甲方对特定石材需要进行异形加工,需向乙方提供异形加工图样并附具体加工要求的书面说明。乙方可自行加工,也可委托第三方进行加工。异形加工的加工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关于供货期限

  本合同的供货期采用以下第( )方式确认定:

  1、自本合同签订后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

  2、自甲方书面通知之次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供货应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3、按甲方通知在 个工作日内分批供货。自甲方通知该批次供货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完成该批次石材的供货。但是,甲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应当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如甲方未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供货,则该通知期限届满之日视为乙方应当开始全部石材供货之起始日。甲方通知乙方开始供货应当提前 个工作日,作为乙方备货的合理期限。

  4、特别约定期限。甲、乙双方特别约定供货期限为:

  六、关于交货方式与交货地点

  本合同交货方式和交货点采用下列第( )方式:

  1、乙方送货至甲方指定的位于 工地或材料仓库。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在乙方营业地或乙方指定的位于 材料仓库自提。 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

  3、乙方代办托运。运输费用和装卸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为甲方办妥托运手续后,视为货物已交付。

  七、关于石材验收

  1、甲方指定 、 为验收人。但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和签订本合同的代理人视为当然的验收人。甲方的办公电话和上述人员的通讯电话分别是 、 、 、 .

  2、按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即乙方送货方式交货的,甲方须在乙方将石材运至交货地点并通知甲方验收人后的6个小时内受领货物,并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2)项即甲方自提方式交货的,甲方应在装车前完成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按本合同第六条第(3)项交货的,第一承运人对货物数量和表面质量的验收视为甲方的验收。

  3、甲方不能及时验收的,乙方有权进行提存。有关提存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应在数量和表面质量进行验收后的十日内完成实质性验收。如有质量异议,应当在实质性验收期限届满前以书面方式向乙方提出并向乙方附送质量问题的初步证据。否则,视为实质性验收符合合同约定。

  5、甲方将石材使用于建筑物,视为甲方已完成对石材的实质性验收。

  八、关于合同价款与支付方式

  1、合同价款。本合同暂定价为人民币_______元,其中石材价款为人民币____ 元,加工费为人民币_____元。供货结束后,按实结算。

  2、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后_ ____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____%作为预付款,即计人民币______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至合同总价款的 %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 %,即应另再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供货结束后,双方进行按实结算。结算后的 日内,余款一次性付清。

  九、关于货款结算

  供货结束后,乙方应将结算单及供货清单复印件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收到结算单后十日内进行审

采购合同 篇2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 等电缆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附后

  第二条 供货时间 年月日到货。

  第三条 质量要求

  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并且符合标准及规范要求。

  GB/T 12666.1-20xx单根电线电缆燃烧试验方法

  GB/T 2951.12-20xx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

  GB/T 3048-20xx 电线线缆电性能实验方法 GB/T 7594-1987电线电缆橡皮绝缘和橡皮护套

  GB 50168-20xx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17-20xx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T 12706.1-20xx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 GB 50411—20xx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GB 50303-20xx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四条 运输、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承担。

  2、交货地点:

  3、货物交与甲方之前,由乙方妥善保管。在进行验收时,如发现缺少、损坏等,甲方有权拒收,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达到收货要求的,甲方应及时对货物进行签收。

  第五条 支付及结算方式 1

  现金支付 银行转账

  2、结算方式:按每月甲方公司审核完毕后的乙方当月提供材料及完成附加服务的实际量支付货款或费用。待甲方办理好审计后,累计资金支付至最终结算价的 。留 作为材料质保金(质保期一年),质保期满后七日内一次性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时,甲方可以拒收、退货,乙方应负责包退、包换。由于上述原因延误交货时间,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万分之三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2、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绘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电缆材料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电缆质量问题引起的一

  (二)甲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货无误的前提下,如甲方中途退货或使用其它同类产品,甲方应赔偿本合同总金额 5% 给乙方作为违约金。

  2、对已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货物,如发生非乙方原因的甲方拒绝接货或退货,甲方应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及罚金。

  3、甲方如未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延期付款总额的三计算付给乙方,作为延期罚金。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后方能变更。

  2、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颜色、包装等时,应提前乙方协商解决。

  3、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同意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供需双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终止。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甲 方:(盖章)乙 方: (盖章)

  负 责 人: 负 责 人: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日 期:

采购合同 篇3

  需方:

  供方:

  因需方建设需要采购供方下列产品,经双方代表协商,双方本作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相关事项订立合同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

  数量

  单价(元)

  备注

  一、交货地点: ,需方应提供能满足供方运输车辆通行的简便道路,道路基层必须平整密实,以确保供方运输车辆顺利通行。

  二、交货日期及联系电话:需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供方,需方联系人

  电话: 供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将甲方所需产品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遇人力不可抗拒的特殊情况供方应提前告知需方。

  三、交接方式:供方供应的产品数量质量,以需方接收人在供方出具的票据单上签字确认为准。需方接收人: 需方接收人所签署的票据同样具有法律效果。

  四、货款结算:

  如在合同约定时间内需方不能付清供方的货款,供方有权单方解除此合同,供方不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另需方除付清供方所供货款外再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支付所欠供方货款的利息。

  五、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可请求所在地仲裁部门裁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单位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供货结束结清货款后自行失效。

  七、其它约定事宜:

  需方单位盖章: 供方单位盖章:

  需方代表签字: 供方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 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

  2、在乙方订货后,甲方在乙方规定时间到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 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具体见报价单)如有调整(调升),甲方须提前一周向乙方声明。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的地点

  乙方:

  1、乙方应配合把甲方所有的产品摆在吧台上作为展示,原则不少 瓶。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按照双方协商的结算方式在合同期内结算货款。

  4、乙方购进的产品如果销售不畅,由甲方业务员协助销售。

  二、配送及合作方式:

  1、配送甲方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乙方应及时以甲方开出的出库单为凭据对账;

  2、供货价格;

  供货产品

  规格

  供货单件价

  要求零售价瓶

  备注

  3、配送以挂量返利模式:月销售1*6献礼 件或月销售1*6五年

  件,进行每瓶返利献礼 元或五年 元,保证不出货不低价;

  三、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协议期满壹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须提前壹周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四、违约责任

  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应提前联系,双方协商解决。

  五、甲乙双方互利

  1、甲方给乙方免费提供: ,以上赠品随首批进货同时到达。

  2、乙方有产品需求须提前24小时之内与甲方业务联系,以免影响正常使用,否则出现其它后果,甲方概不负责。

  六、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备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 法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合同 篇4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兹需方向供方订购以下产品,为保护供需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二、质量技术标准:质量按双方封样为准,且符合国家纺织部颁发的一等品标准。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包装要求:门幅、克重、成分严格按照乙方要求的足米匹装。

  五、如乙方对产品有质量疑问,到货后30天内不开剪的情况下通知甲方,甲方应对所供货物负责。如有质量问题,甲方应在7日内解决,如坯布质量不能达到乙方要求,所有损失甲方须全额赔偿。

  六、甲方须按期交货,如有延期,则从交货期到期日次日起开始计算延期天数,按每日总货款的1﹪乘总延期天数计算补偿乙方。如超期致使乙方不再需要该批货物,则乙方有权退回全部订货,同时甲方应全额负担由此而给乙方带来的损失。

  七、甲乙双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和确非企业本身造成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和鉴证机关查实证明,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八、违约责任及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签订地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九、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另行订立附件。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传真件有效)。

  甲方(供方)签名盖章乙方(需方)签名盖章

采购合同 篇5

  合同编号:_________

  政府采购计划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采购代理机构:xxx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xxx政府采购中心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____________________

  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为_______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xxx政府采购_________号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投标承诺;

  (6)服务承诺;

  (7)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如招标文件对交货时间未明确规定,则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期间)前将货物交付甲方。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_______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文件对检验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若为电脑则由乙方提供至少3年的整机保修和系统维护;若为其他货物则按生产厂家的标准执行,但不得少于1年(请分别列出:______);保修期自甲方在货物质量验收单上签字之日起计算,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为:工作期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8:00)为______时;非工作期间为______小时。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履约保证金

  1.卖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机构提交履约保证金_________元。

  2.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单后的_____天。

  3.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4.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有效期满后______天内退还乙方。

  第十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如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甲方在签署验收单后的15个工作日内付款。

  3.如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系财政拨款资金,在乙方向xxx政府采购中心提交下列文件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由南京市财政局拨付款项

  (1)经甲方盖章确认的发票复印件;

  (2)经甲方签署的验收单。

  (3)合同副本。

  4.以上2、3款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应符合如下约定:

  上述第2或第3款均仅支付至合同总价的___%,余款_______%作为质量保证金于货物或系统运行满一年后的________个工作日内付清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__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条的规定向甲方交付履约保证金的,应按应交付履约保证金的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的支付不影响乙方应承担的其他违约责任。

  8.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份,____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________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市政府采购中心为甲方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甲方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供应商):(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代理机构:xxx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采购合同 篇6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付给的价。

  (3)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

  (4)报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5)买方系指_________(招标单位名称)。

  (6)卖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

  2.技术规范

  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以及所附的技术规范响应表(如果有的话)相一致。

  3.专利权

  卖方应保护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难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略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卖方承担。

  4.2 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唛头

  5.1 卖方应在第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以下标记:

  a.收货人:_________;

  b.合同号:_________;

  c.唛头:_________;

  d.收货人代号:_________;

  e.目的地:_________;

  f.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_________;

  g.毛重/净重_________;

  h.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_________。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点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勿倒置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装运条件

  6.1 如是外国货物:

  6.1.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同号、货名、数量、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货单一式六份,包括合同号、货名、规格、数量、总体积、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的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6.1.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和交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6.1.3 卖方应在租订的运输工具抵达前7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把运输工具名称、装货日期、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总重量和总体积通知买方。

  6.1.4 装单日期应为实际交货日期。

  6.2 如是国内货物:

  6.2.1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前30天以电报或电传形式将合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包装箱号、总毛量、总体积和备妥贷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将详细交货清单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量、总体积(立米)和每个包装箱的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和备妥待交日期以及对货物在输和仓储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通知买方。

  6.2.2 卖方负责安排运输,运输费由卖方承担。

  6.2.3 运输部门出具运单的日期应视为货物交货日期。

  6.3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卖方应对超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负责。

  7.装运通知

  7.1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24小时之内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以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如因卖方延误将上述内容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应由卖方负担。

  8.保险

  8.1 出厂价合同,货物装运后由买方办理保险。目的地交货价的合同,由买方以人民币办理按照发票金额的110%的“一切险”的保险。

  9.支付

  9.1 支付应使用人民币。

  9.2 卖方应按照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交货。交货后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据,买方按合同规定审核无误后按下列方式和比例付款:

  9.2.1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由卖方银行为买方出具的合同总价_________%的不可撤销的保函。

  b.形式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合同总价。

  c.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9.2.2 提交下列单据后,支付每批交贷金额的_________%,以便逐步交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运输部门出具的运单正本一式三份,副本两份;

  b.商业发票一式五份,其金额为所交合同货物的相应金额;

  c.详细的装箱单一式五份;

  d.制造商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五份;

  e.本合同第7条要求的装运通知电传一份。

  卖方应在每批货物装运完毕48小时内将上述单据除e以外航寄给买方。

  9.2.3 合同中全部货物被买方验收之后,提交下列单据可支付合同总价的_________%;

  a.商业发票一式五份;

  b.双方签订的合同货物验收证书一式五份;

  c.以买方为抬头开始_________的即期汇票一份。

  10.技术资料

  10.1 合同生效后60天之内,卖方应将每台设备和仪器的中文技术资料一套,如样本、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寄给买方。

  10.2 另外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每批货物发运。

  11.质量保证

  11.1 卖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是用一流的工艺和最佳材料制造而成,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并保证其货物业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验收后的十二个月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费用由卖方负担。

  11.2 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保证期内所发生的索赔。

  11.3 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三十天内应免费维修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11.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二十天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

  12.检验

  12.1 在发货前,制造商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等进行准确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该证书将作为提交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要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详细要求应在质量证书中加以说明。

  12.2 货物运抵现场后,买方应向当地的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或数量或两者都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在货物运抵现场后90天内,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2.3 如果货物的质量和规格与合同不符,或在第11条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买方应报请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检查,并有权凭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3.索赔

  13.1 根据当地商检局或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商检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除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之外。

  13.2 根据合同第11条和第12条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买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且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买卖双方定同意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规格要求新零件、部件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卖方应承担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第11条规定,对更换条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3.3 如果在买方发出的索赔通知后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提出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本合同第13.2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款或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14.迟交贷

  14.1 卖方应按照要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14.2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没受履约保证金,加收罚款和/或终止合同。

  14.3 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对情况进行分析,可通过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5.违约罚款

  15.1 除合同第16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课以罚款,款金应从贷款中扣除,罚金应按每周迟交货物或未提供服务交货价的0.5%计收。但罚金的最高限额为迟交货物或提供服务合同价的5%。一周7天计算。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买方应考虑终止合同。

  16.不可抗力

  16.1 如果双方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的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影响合同履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6.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以电报或电传通知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14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延续120天以上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7.税费

  17.1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买方负担。

  17.2 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7.3 在中国以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卖方负担。

  18.履约保证金

  18.1 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通过中国的任何一家银行,或买方可接受的外国银行,向买方提供相当于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到货物保证期满为止。

  18.2 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保函应按招标文件所附的格式提供,与此有关的费用由卖方负担。

  18.3 如卖方未能履行其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

  19.仲裁

  19.1 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从协商开始60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寻求可能解决办法。如果提交有关省、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委仍得不到解决,则应采取仲裁。

  19.2 仲裁应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其仲裁程序和暂行规则进行仲裁。

  19.3 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9.4 仲裁费用除工商行政管理局另有裁决外由应败诉方负担。

  19.5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20.违约终止合同

  20.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不受损害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的书面通知书。

  a.如果卖方未能按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在上述任一情况下,卖方收到买方发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或经买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20.2 买方根据上述第20.1条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类似未交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部分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末终止部分。

  21.破产终止台同

  21.1 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买方可在任何时候都以书面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2.2 如投标中没有明确分包合同,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本合同中所授给的全部分包合同,但原投标中或后来发出的通知均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23.适用法律

  23.1 本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及其他

  24.1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即开始生效。

  24.2 本合同一式两份,以中文书就,双方各执一份。

  24.3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双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该协议将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卖方(公章):_________ 买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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