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采购合同

时间:2024-09-04 16:29:16 采购合同 我要投稿

(精选)药品采购合同15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建立,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药品采购合同,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精选)药品采购合同15篇

药品采购合同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的药品: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药品供应价格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如遇药品价格政策性下调时,应给予相应下调。如乙方供应给甲方附件外药品,供应价格也应为市场的最低售价。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及退换货等费用。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xx个月。

  5、交货时间及地点

  ①、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xx小时内

  ②、乙方交货地点:运输及卸车至甲方指定地点:

  ③、合同执行地:甲方所在地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xx日内验收

  7、付款方式:

  ①甲方以电汇方式支付乙方货款,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货款xx日内发货,同时出据合法税票并做到货票同行。

  ②货款在2万元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未能按时交货,每拖延一天,须向甲方支付计划金额的5‰的违约金。

  ③、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④、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不允许有任何采购人员回扣的行为发生,否则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并处以壹万元的罚款。

  9、争议的解决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可向青岛中级人民法院起诉。

  10、其他

  本合同共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药品采购合同2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产地规格单位供货价格出厂价格零售价格数量金额交货时间人民币(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合同第十-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

  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②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⑥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

  法定代表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鉴证意见:

  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药品采购合同3

  合同号no:

  甲方:安徽逸境餐饮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此采购合同。

  一、 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 乙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酒店。

  2. 乙方按甲方所需原材料产品品种、规格、数量按照甲方要求准时送达甲方至甲方指定位置。

  二、甲方所需求的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金额:见合同附件。 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后定价,每半个月进行询价后

  与乙方定一次价,定价的方案由双方签字确认,作为支付下一次货款的依据。其中因外界因素(如:天气),需要临时调价的提前填写《调价通知单》,否则按合同中双方所默认价格内容支付货款。合同中附件中定价的品种种类价格,以到岸价为准。

  三、送货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酒店正常运营之后,每天晚上由采购部与供应商确认第

  二天要送的菜品,供应商应在要求的基础上按时、按质、按量送至厨房部,经厨房部验收质量合格,财务部稽核会计验收数量到位。

  四、送货质量:

  乙方送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确保其质量,如发现一批货中掺有假货、非甲方

  确认的残次品等质量问题,即扣除涉及金额的三倍作为违约金,并立即取消合作。其中:为了保证原材料质量,必须定期提供由省级以上资质出具的检验报告。五、付款方式: 账期为15天,乙方凭经甲方厨房部、财务部稽核确认签字后的.单据,于每月10日和25日(遇节假日顺延)结算货款,货款结算以甲方稽核会计稽核的数量为准,乙方当次结算的货款必须送交税务机关认可的正式发票,否则甲方不予以支付货款。乙方以最近一次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作为日后进行调货,确保质量的依据。

  签订合同时,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资质及证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

  六、运费:乙方负责全程运费。

  七、乙方违约责任:

  1. 正式营业后,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送货的,每超过规定时间的十分钟后还未到达酒店,应向甲方偿付不能送货部分货款的价值二倍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费用。如有提前通知甲方,告知其送货延时原因,甲方将以口头警告的形式告知乙方,警告三次以上,通知乙方进行面谈。

  2.因乙方提供甲方的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客户投诉,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对其有形损失(费用、索赔)及无形损失(公司信誉)进行核算后,以书面通知乙方,经乙方对质量问题确认后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如乙方对质量问题有异议,可提交合同签订所在地相关部门进行质量鉴定。

  八、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如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须事先与乙方联系,说明原因及解决方案,获得乙方同意后,可延期支付款项。如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付款期支付乙方货款且没有获得乙方同意,甲方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逾期付款金额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九、供货原则;

  供应商与甲方任何部门、人员有私自商业贿赂行为,一经核实,立即扣除供应商全部剩余帐期内全部货款,同时解除合同。

  十、保密条款:

  1.在未取得双方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不得将本协议内容向第三方公开或泄露。

  2.乙方从甲方得到的采购信息,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者转让、公开、泄露或被使用。

  十一、合同解除:

  乙方有以下任何事项时,甲方不需要任何通知,可马上解除本合同:

  1.违反本合同条款约定的行为或事实时;

  2.在供应期间内,不能满足甲方数量及品质要求无能力供应时;

  3.被政府机关停止或取消营业资格给予处分时。

  因违反合同条款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十二、合同纠纷解决:

  甲、乙双方之间产生有关本合同的一切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双方当事人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三、合同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 户 行: 开 户 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邮 编: 邮 编:

药品采购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医疗机构)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销商)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规定;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配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药品目录》,以网上(或网下)采购的形式采购《药品目录》中的药品(见附表),甲方通过药品网上交易系统(网下品种以电邮方式)向乙方发送订单通知,乙方据此供货;双方确认后的订单为本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乙方须按订单为甲方供应药品,不得更改、不得缺少。如有特殊情况应与甲方协商解决。

  第三条: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

  第四条:乙方所供应药品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相关标准,药品包装、质量及价格须与入围品种的挂网信息一致,不得更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药检报告书等相关文件。并将药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相关人员验收签字。

  第五条供货期限: 乙方自甲方订单发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货,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急救药品乙方应在二小时内送到。

  第六条供货价格与货款结算:

  (一)供货价格:按平台所公布的采购价格执行,网下药品不得高于国家或省物价部门规定的价格。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协议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按更新后的价格执行,包括尚未售出的药品。

  (二)货款结算:甲方在收到配送药品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90日进行货款结算。

  第七条药品验收及异议:

  甲方对不符合质量、有效期、包装和订单数量要求的药品,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对不符合要求的药品及时进行更换,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应用。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自身原因造成产品失效或质量下降的,后果自负。

  第八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通过平台以外途径购买替代挂网入围药品,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协议规定拒绝收货或违约付款的,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一)乙方确认甲方发出的订单通知后拒绝供货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乙方所供药品因药品质量不符合有关规定而造成后果的,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条:协议当事人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协议的责任。(“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协议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协议某一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协议双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另行要求外,协议双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的协议。

  第十一条:协议的变更及解除

  甲乙方采购品种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协议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相关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该品种订立的协议,如需变更为其他厂家或品种,须经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项,经双方共同协商,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正式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条:因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当事人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将争议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在协议期内发生的有关网上交易的各项事宜,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六条:本协议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5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伙人不履行自己对合伙企业承担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后果多通过经济方面的责任来体现。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这就要求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 所谓违约责任,是指合伙人不履行自己对合伙企业承担的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这种后果多通过经济方面的责任来体现。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这就要求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协议,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合伙协议如何规定违约责任这没有现成的定式,主要由各合伙人根据合伙情况协商确定,一般来说,确定合伙人的违责任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在出资或协议增资方面。要看合伙人是否按时、足额地依协议履行出资义务,企业经营中决定增加出资的,合伙人是否严格按决定执行,然后据此规定对未履行这种义务者如何处理,如果由此造成企业或其他合伙人损失的,是否需要赔偿以及如何进行赔偿等。

  二、在企业事务执行方面。要看当事人是否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是否越权执行企业事务,发生不履行职责或越权执行事务如何处理,由此造成的后果如何处理,造成企业的损失是否以及如何由当事人承担。

  三、在合伙人的操行方面。要规定合伙人如从事同企业的竞争业务,擅自与企业进行交易,单独或与他人串通损害企业利益的如何处理。对此类问题法律规定有处理办法,合伙协议应确定要否对这类行为作出更为严厉的规定(企业内部可以从重处罚,但不能罚过其责,由此损害该合伙人的合法利益)

  至于对违约行为的处理规定,主要是要求违约者承担或部分承担由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停止或部分停止委托其执行事务的权力,以至对其予以除名等。

药品采购合同6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方自愿采购乙方提供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的药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上海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办法》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概况

  1.数量:甲方确保在使用丙方的产品。具体数量以实际甲方所需为准。

  2.价格:

  ①乙方以中标价格提供丙方生产的产品给甲方使用。

  ②如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内遇政府价格调整的,重新协商并签订补充条款。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甲方有理由认为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在其他中标的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

  3.药品使用地点为:

  三、有效期限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必须与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一般为年以上,最少不得少于6个月

  四、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医院,否则其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2.每一个包装箱必须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3.特殊要求:甲方有理由认为包装有不合格影响药品使用的,乙方有义务及时给予调换。

  五、配送

  1.乙方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的实际需要为准。甲方应提前三天告知乙方所需货物的种类和数量。

  2.乙方配送时必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乙方负责将药品送至甲方指定的药库。

  六、履行期限

  本合同履行期限为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七、关于折扣问题

  丙方承诺给予甲方中标价的%作为返利,用于甲方的人才建设、学科培养。具体数额为甲方使用数量_%.该笔费用采用每半年结算一次的方式进行。

  八、质量保证服务

  丙方对其提供的产品提供售后保证服务,任何因药品质量原因引起的医疗纠纷诉讼和赔偿问题,由丙方全面负责处理,乙方负有连带责任,甲方可以协助处理。如遇第三方提出丙方产品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的,甲方对此不负责任。丙方负责处理相关一切事宜。

  九、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履约,甲方可收随时解除本协议,并不与返还已经收取的人才、学科建设基金。

  2.甲方未在收到药品后三个月内支付货款的,乙方有权停止继续供货。

  十、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效力

  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与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招投标文件的规定为准。

  十二、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通过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限均不能超出招标周期。

  3.如果因自然灾害或政府特殊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该协议无法履行的,三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本协议。

  4.特殊约定事项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日期:日期:

  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日期:

药品采购合同7

  甲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资源、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第一条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1、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采购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___种,签约金额为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含增值税,税率:_____%。

  2、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调整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及时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按中标供货价格同比例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

  第三条药品有效期

  1、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2、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_____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第四条包装标准

  1、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均应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一份详细装箱数量单和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次检验记录或合格证(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和口岸药检所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并加盖经营企业公章)。如为拼装箱件,箱内应按前述要求附有各种药品数量单和药品质量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配送企业公章。

  2、特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配送服务

  配送由乙方负责。乙方按合同要求对甲方提供服务,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乙方收到甲方的书面供货通知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上的采购计划为准。原则上在乙方收到供货通知后______小时内送达,属急救及加急供货的'应在______小时内送达。乙方负责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并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第六条验收

  乙方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当日,双方现场进行数量和外观验收。

  第七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必须按合同约定采购中标的药品品种;除本条第4项规定外,甲方不得采购其他非中标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甲方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按实际入库的药品数量及时结算货款;并在货物验收入库后___日内结清货款。

  3、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于当日对药品进行验收入库,对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数量、质量要求的部分,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4、甲方有证据证明乙方交付的药品不符合质量标准(以省、省辖市药监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或延期交货等不按合同约定交货时,可以书面通知乙方终止该药品的供货。

  5、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药品品种、数量、质量要求和期限,配送中标药品。

  6、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中标药品时,不存在该药品专利权、_____权或保护期等知识产权方面的争议,如产生争议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

  7、乙方应对验收时发现的破损、有效期少于_____个月或不符合特殊约定期限的药品及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8、乙方供应药品在医院使用过程中,因受举报、抽检等检查出现质量问题,属生产经营企业责任的,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八条违约责任

  1、乙方提供的药品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期限等要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损失。

  2、乙方不履行本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配送药品或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每延误____日,违约金为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迟交药品货款的_____%;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甲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乙方还应当履行应尽义务。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另行赔偿损失。

  3、甲方未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每迟延支付____日,违约金为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直至甲方支付应付货款为止,但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未支付货款金额的_____%;当甲方未支付货款金额达到本合同约定金额的_____%时,乙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年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本合同履行期满____日前,一方当事人就续约一事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合同履行期满终止。双方均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自动续约至下一轮招标采购合同生效之日止。

  第十条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选择_________地人民法院。

  第十一条需要双方明确的其他事项

  1、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认识已达成完全的一致。

  2、甲乙双方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而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提交给对方的合同、文件、资料、数据等,或其他使用对方处于有利竞争地位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披露给任何第三方或不当使用,但经对方书面同意或按法律规定除外。

  3、合同一方通信地址的变更,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一方按本合同规定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或其它信函,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并经专人、速递或传真按本合同中注明的注册地址向对方发出。

  送达时间以下列规定为准:

  (1)专人交付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2)速递在发送后第三天被视为送达;

  (3)传真方式以顺利发出当天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4、本合同所述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

  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_____,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5、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方____份,乙方____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____份,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成立。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协议不得违背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实质性内容。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同时,由甲方在____日内将补充协议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各_____份备案。谈判过程中形成的资料、意向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一律以合同为准。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8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我国《民法典》、《药品管理法》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第一条标的

  药品名称:

  产地:

  规格:

  单位:

  供货价格:

  出厂价格:

  零售价格:

  数量:

  质量:投标人所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满足相关质量规定和要求。

  金额:

  人民币(大写):

  交货时间:

  第二条投标人需要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和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以及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可销售相关文件和手续,如质量标准、价格单等。对于首次供货,必须提交上述文件。

  第三条投标人首次供应的药品必须附带由省或市药检所出具的真实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还必须附有相应的合格证。对于进口药品,除了供货单位的质量检验报告书,还需要提供进口药品的注册证。如果因为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任何损失,全部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

  第四条投标人如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3个月;如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对于有有效期的药品,在距离失效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的药品数量在10件以下的应属于一个批号,50件以下的应不超过两个批号,而50件以上的应不超过四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之间不得相隔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另有特殊要求,投标人应按照规定的包装标准对所有提供的药品进行包装。必须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药品在运输过程中遭到损坏或变质,并确保药品安全完好地送达指定地点。

  (2)每个包装箱都必须包含一份详细的装箱清单和质量检验报告。包装、标记以及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必须符合合同中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后续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单位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具体的质量检验要求通知投标单位。在投标单位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下,质量检验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并且检验将在投标单位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采购方在收到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收,并确认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如果发现药品不符合合同要求,采购方有权拒绝接受。供应商应立即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以确保采购方的临床用药不受影响。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他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签订合同后,招标方接收到最后一批配送药品的'同时,按照约定的结算时间应当全额支付给投标方。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招标方和投标方可以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的优惠比率。而这一优惠比率一经确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可更改。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人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交已经交易药品的发票和相关单据,以及能够证明其已履行合同中其他要求义务的文件。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在以下情况下,招标人可以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前提是招标人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有效的投标文件;

  2、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违反了法律法规或不道德行为准则;

  3、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事实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

  4、招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前发现投标文件中存在明显的错误或疏漏,且该错误或疏漏将对合同履行产生重大影响;

  5、投标人无法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合同要求的工作或交付产品,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决方案;

  6、投标人无法提供有关资质、信誉或财务状况的证明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招标人在决定终止合同前应先与投标人进行沟通和协商,并充分考虑其他解决方案。招标人也应确保自己行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1)投标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或经过招标人同意后延长的时间提供全部或部分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招标方在终止合同后,可以根据规定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或入围的药品,并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超出原合同的药品费用。招标方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履行合同中未终止部分的内容。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无法履行合同或无还清能力,招标人可随时书面通知投标人终止合同,而无需向投标人提供任何补偿。该终止合同不会削弱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即将采取的任何行动或採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承包方遇到妨碍按时提供物品或服务的情况,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通知中应详细陈述延迟的事实、预计的延迟时间和原因。发包方在收到通知后,有责任迅速核实情况,并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若需要延期,则双方应经过协商一致并重新签署经修改的合同来确认延期事宜。

  ②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本条第(4)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但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办法。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逾期交付药品价款的___%,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满一周部分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___%,达到最高限额后,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无条件采购中标产品。只要投标方没有违约行为,招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代中标产品采购其他品牌的药品。

  ②招标方需负责完成中标药品合同的采购工作。如果在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不能完成全部合同采购量,必须将剩余采购量延至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全部合同采购量完成为止。

  ③招标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指定具体的结算银行,并及时进行价款结算。在这个过程中,招标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预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账。

  ⑤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①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合同的履行延误或无法履行,当事人不应负责赔偿误期损失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指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恶劣火灾、严重洪水、强烈台风、毁灭性地震以及其他双方商定的情况。

  ③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后,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快通过书面形式向签约方通知该事件的情况和原因。受影响的一方应尽力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解决方案来完成不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其他事项。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应进行友好协商并共同寻求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双方可以选择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若协商和调解未能解决争议,则争议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解决(需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__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①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②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③双方同意将采购方式转为网上交易,并认可医药电子商务平台上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1)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方在报价中需收取相关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说明。

  ⑥合同修改:除非经双方书面协议并纳入本合同的一部分,否则禁止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第十二条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在进行药品采购时,作为招标人必须按照采购合同中的规定进行操作,并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不得增设任何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方授权的代理人持招标方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方的名义与投标方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壹式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份,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招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投标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鉴证机关(章):

  鉴证意见:

  经办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9

  甲 方(销售方): 地 址: 电 话: 乙 方(供货方): 地 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 产品名称及价格构成

  甲方向乙方采购的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和合同总价详见附件《供货明细表》。

  二、 产品交付

  1、供货时间:乙方应在甲方发出供货通知后 天内按照甲方要求将所需保健产品运至指定地点。

  2、供货方式:乙方负责产品全部运输费用,运输过程中的风险有乙方承担。

  三、产品质量及责任

  1、产品质量标准:乙方须保证向甲方交付的保健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的相应标准,乙方所供产品外包装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

  2、若因保健产品质量原因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乙方需提供其所供保健产品全套合法的加盖公章的入市证件复印件。

  四、付款方式

  甲方在乙方按时保质将甲方所需产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且经甲方验收后 个工作日内,将货款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户名: 账号: 开户行: )

  五、货物检验和交接:

  1、拆包时,甲乙双方须派代表在现场清点检验,签署并记录在案。若检验产品包装或者质量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甲方可以拒收产品并要求乙方三日内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

  2、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应无条件退换:(1)没有按规定的药物比例配置;(2)已变质;(3)已破损;(4)超过有效期的;(5)擅自添加其他成份。对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因保健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弥补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因产品质量向他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

  七、合同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

  2、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达对方之日解除。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或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本合同附件作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共同遵守,不得反悔。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供货明细表》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药品采购合同10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药品采购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合同标的

  见附表《莱西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药品需求目录》。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供货价格和购销方式

  (一)供货价格:按乙方投标的药品价格执行(见附表),该价格包含成本、运输、包装、伴随服务、税费及其他一切附加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性调价,乙方需提前已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不得以药品涨价为由而不给甲方供货。

  (二)购销方式:甲方通过药品采购计划表或电话报单的形式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办理验货入库手续,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四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6个月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五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乙方须按甲方采购药品订单向甲方供应药品,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药品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有关专利权、商标权或保护期等方面的权利的要求。如果甲方或第三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即时封存该药品并由甲方或第三方在封条上当场签字确认后,由乙方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该药品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检验费用,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七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湖南机床厂职工医院药库

  第八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9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合同期间,若乙方由于药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报并提供省级以上药监部门证明,双方可以解除就相应药品的购销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一致对合同标的适当调整。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任何一方违反合同规定,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注册地址:

  法人代表(签名):

  签章日期:年月日

药品采购合同1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甲方向乙方购买药品。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1、乙方必须依法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及到甲方上级有关药品市场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并将上述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法人委托书原件加盖供方红印章,提供给甲方存档备查。

  2、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国家基本药品目录内的药品:

  3、乙方向甲方供应药品的品种数量以甲方每月或每周提供的书面通知为准,乙方负责将药品配送至村卫生室。

  4、质量标准:

  ①因药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②乙方必须及时保证甲方所需药品的供应,药品的批号、有效期不得低于12个月。

  5、乙方交货时间:接甲方书面计划通知24小时内

  6、验收

  ①、甲方根据药品专业法规及标准查验时,药品外包装及药物外观不合格,拒收入库。

  ②、甲方根据购药计划查验时,发现药品的数量、品牌和规格不一致,无有效期或近有效期及过期的药品时,应当办理退货手续。

  ③、甲方根据临床实际需要,在药品有效期内,对在乙方购进的.药品可办理退货或换货。

  ④、甲方应在收到乙方药品后6小时内验收

  7、付款方式:

  在甲方验收药品合格后,乙方凭有效发票与乡村医生结算药款。

  8、违约责任

  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②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

  ③乙方在与甲方合作期间,甲方不能从其他渠道进购药品,配送不齐的除外。

  9、其他

  本合同共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平口中心卫生院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 20_年 4 月 1 日至 20_年12 月 31 日。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12

  合同编号:________

  签定地点:____

  签定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人:____

  投标人:____

  为了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药品流通秩序的有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特制定本合同。

  药品名称____

  产地____

  规格____

  单位____

  供货价格____

  出厂价格____

  零售价格____

  数量____

  金额____

  交货时间____

  人民币____(大写)

  第一条投标人应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制定的质量标准,并遵守与药品质量相关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需要提供有效的经营证件,以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和价格单等真实相关文件和手续,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在首次供货时,必须提交上述文件。

  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出具的药品检测报告书作为首批所供药品的证明,并且每一批产品都必须附上该产品的合格证。对于进口药品,投标人应当附上供货单位的质量检验报告书以及进口药品的注册证。如果由于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失,投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另有特殊规定,投标人应对提供的所有药品进行适当包装,采取标准的保护措施,以确保药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或变质,保证药品安全无损地送达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需求方确认需要对药品进行质量检验,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具体要求。若投标方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检验结果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由投标方承担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检验将在投标方交付药品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当招标人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若发现有药品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这些药品。在此情况下,投标人应立即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以免影响到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如果招标人发现药品质量存在问题,并获得了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作为证据,招标人有权在其他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对于这一决定,招标人必须在7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方接收到合同约定的最后一批药品配送后,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时间,招标方应及时支付全部款项。在合同签订前,招标方和投标方可以就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的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改。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方提交已交易药品的发票、相关单证以及其他合同规定的履行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合同(试行)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①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入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经招标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②根据以上规定,招标方在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后,有权购买评标时的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对于购买替代药品所额外产生的费用,投标方应负责。招标方也有权要求投标方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被终止的部分。

  ③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发生破产或无法偿付能力,招标人有权在任何时间书面通知投标人终止合同,并无需向其提供任何补偿。该终止合同不会影响或削弱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措施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①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承包方遇到影响按时交付药品和提供相应服务的情况,他应该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和招标代理机构。通知中应包含拖延的.事实、可能的延误时间和原因。招标方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通知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由招标方来决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是否要求支付违约金或终止合同。若需要延期,双方应通过修改合同并重新签署的方式来达成共识。

  ②若投标人无合理原因而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处罚措施:需支付逾期赔偿费用和/或有可能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①除非另有约定,否则如果投标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付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会影响本合同下的其他救济措施。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逾期交付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计算为7天,不满7天的算作一周。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②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①招标方应按照本合同中列明的条件采购中标种类,不得以任何理由使用其他品牌药品替代。投标方在无违约情况下,招标方不得变更采购计划。

  ②招标人需在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数量。若无法按时完成合同采购量,应顺延至下一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至全部完成。

  ③招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指定结算银行并按时完成价款结算。严禁以任何方式干预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活动。

  ④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⑤如果招标人违背上述合同义务,将面临以下后果:需支付法定滞纳金,并可能导致合同的终止。

  (4)不可抗力;

  ①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②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③一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受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签约方,详细描述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受影响方应尽力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来完成其他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事项。当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双方应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积极进行协商和谈判,以达成一致解决方案。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选择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如果调解仍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一)提交争议至专业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处理。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定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是指在网上签订的药品批量购买合同,它作为最终的药品购销合同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其他义务:

  ①双方达成一致,对于所有列入成交目录的药品,同意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交易,而不采用其他方式。

  ②招标和投标双方均应对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严格保密。

  ③双方参与招投标的各方一致同意在网上进行交易,且一致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所提供的交易数据具有法律效力。

  ④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⑤伴随服务:

  a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b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c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d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e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f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2)如果投标人对可能提供的附加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书中详细列明相关费用和条款。

  ⑥合同修改:除非经双方书面一致同意并正式修改成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否则本合同的条款不得进行任何变更或修改。

  第十二条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招标人和投标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并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作为招标人,根据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药品采购,并且按约定时间准时付款,不得添加其他额外条件。

  第十四条此合同可由招标方的代理人根据招标方的授权,以招标方身份与投标方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____

  招标人:____(章)

  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开户银行:____

  帐号:____

  邮编: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标代理机构____

  招标代理机构:____(章)

  住所: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委托代理人:____

  电话:____

  传真:____

药品采购合同13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招标人:

  投标人:

  为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药品流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局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合同。

  │药品│产地│规格│单位│供货│出厂│零售│数量│金额│交货│

  │名称││││价格│价格│价格│││时间│

  第一条投标人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投标人必须提供经营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经营许可证、质量标准、价格单等招标人所需的真实允许销售的相关文件和手续,首批供货时上述文件必须提供。

  第三条投标人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真实的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如因药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3个月,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供药品不得超过生产日期6个月;有有效期的药品距失效期的时间不得少于其规定有效期的三分之一。投标人提供药品10件以下为1个批号,50件以下应不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应不超过4个批号,各批号的出厂日期相隔不得超过1个月。

  第五条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包装标准

  (1)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包括招标人后来提出的特殊要求。

  第六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1)如果招标人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投标人。如果投标人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或者通过检验证明药品存在质量问题,则进行药品质量检验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检验在投标人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2)招标人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投标人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招标人的临床用药。

  (3)招标人如果发现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有当地药检部门的检验报告),有权在其它入围药品中选择替代药品。上述决定必须在7日内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及地点

  (1)自招标人收到合同项下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按规定结算时间招标人应付清全部价款。招标人和投标人可根据不同的结算条件协商确定中标药品价格优惠比率。该优惠比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变更。

  (2)招标人按月与投标入结算到期价款。

  (3)招标人按照药品购销合同规定的方式,同投标人结算价款。

  (4)投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证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5)结算时间为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配送的药品售出3个月结算相应价款。

  第八条本合同解除条件

  1.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招标人在采取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招标人可向投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投标人来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招标人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投标人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3)招标人认定投标人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严重违法行为。

  招标人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评标时其他中标品种或入围品种,并在7日内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报卫生行政部门。投标人应对购买替代药品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招标人有权要求投标人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如招标人未按中标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投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同。

  2.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投标人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招标人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投标人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招标人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投标人履约延误:

  (1)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投标人遇到妨碍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招标人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2)如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受到以下制裁,加收误期赔偿费和/或终止合同。

  2.误期赔偿:

  (1)除本合同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况外。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招标人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

  每延误一周的违约金为迟交药品价款的5%,直到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一周按7日计算,不足7日的按一周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10%,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招标人可以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3.招标人履约义务

  (1)招标人必须无条件采购本合同项下的中标品种。投标人无违约行为,招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中标品种。

  (2)招标人应完成中标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如在本合同规定的采购周期内合同采购量未能完成,则应顺延到下一个采购周期继续采购,直到合同采购量全部完成。

  (3)招标人须按照合同规定指定结算银行及时结算价款。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结算银行的正常结算行为。

  (4)招标人必须要求投标人按实际成交价格如实开据发票,并如实记帐。

  (5)如招标人不履行上述合同义务,将受到以下制裁:支付法定滞纳金和/或终止合同。

  4.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1.采购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

  2.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发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其他义务:

  (1)招投标双方同意,凡在成交目录中的药品,按公布的中标价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fc)进行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2)招投标双方都严格为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

  (3)招投标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吉林省海虹药通医药电子商务平台(jlmec)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4)配送,配送由投标人或投标人委托的药品批发企业及分配送商负责。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以招标人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24小时。配送时应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招标人通过吉林省海虹药通电子商务平台(jlmzc)、根据用药计划向投标人的配送商发送批次采购计划,投标人据此配送。投标人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

  (5)伴随服务:

  投标人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a)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b)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c)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d)在招标人指定地点为所供药品的临床应用进行现场讲解或培训;

  (e)其他投标人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投标人对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6)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招标人、投标人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招标人(医疗机构)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可由招标人代理人持招标人的委托代理协议,以招标人的名义与投标人签订。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使用中必须附有中标通知书,否则无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

  │招标人:(章):│招标代理机构:(章):│招标人:(章):│

  │住所:│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邮编:│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

  │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

  │年月日│

药品采购合同14

  甲方(医疗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药品生产或配送企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卫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签署本合同。

  合同标的

  见附表《挂网采购药品明细表》。

  第二条购销方式

  甲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出订单,乙方确认订单并配送。甲方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三条质量要求

  (一)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二)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等相关文件。

  (三)乙方所供药品须提供同批号的药检报告书、随货同行及发票;进口药品应附上质量检验报告书。

  (四)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有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甲方送货,否则甲方可拒绝收货或要求乙方退货。

  第四条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乙方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五条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二)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挂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有效期,掌握药品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六条交货时间、地点

  (一)乙方配送药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订单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__________(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七条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进行结算。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__________(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八条合同解除条件及处理方式

  (一)违约终止合同

  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二)乙方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三)解除合同后的处理方式

  1.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挂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如甲方未按集中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文件规定接受处理。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非挂网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网品种。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挂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如甲方存在上述行为,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5%的违约金,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下列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不低于1年。

  二、双方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确认的订单为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挂网药品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挂网采购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挂网价格通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得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严格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相关信息保密。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采购形式,并认可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__________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在网上药品采购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的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四条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五条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六条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数据库保存电子文档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15

  甲方: 乙方:

  邮编: 邮编:

  地址: 地址:

  开户行: 开户行:

  账号: 账号:

  法人: 法人:

  合同有效期(起): 合同签订日期(止):

  为了依法保护医疗机构(甲方)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乙方)的合法利益,规范购销双方行为,遏制医药购销领域的不正之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四川省药品集中上网采购有关规定,双方在完整阅读和充分理解《四川省上网药品阳光采购合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经双方自愿协商,制定合同如下,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购销方式

  甲方医疗机构网上发出订单,乙方(药品经营配送企业)网上确认订单,并进行配送,甲方医疗机构收到乙方配送药品后在网上进行确认,并按规定时间付款。

  第二条 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的质量标准和有关要求。

  第三条 乙方必须提供其合法的有效证件及所供药品的生产批件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质量标准、价格单等相关文件,首次签订合同时须附上述文件为附件。

  第四条 乙方首批所供药品须提供省或(市)药检所检测的检测报告书,每批产品须附该产品合格证;进口药品应附上供货单位质量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

  第五条 乙方向甲方配送药品时必须根据药品的效期来送货。以药品到货之日起计算,药品的使用效期必须在半年以上(特殊药品除外),并且必须保证药品质量合格才可向医疗机构送货,否则医疗机构可拒绝收货或要求药品生产企业或配送企业退货。

  第六条 药品包装标准

  一、除非对包装另有规定,乙方提供的全部药品应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以防止药品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确保药品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二、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如非整件则须附有加盖鲜章的质量检验报告书或合格证书的复印件。包装、标记和包装箱内外的单据应符合合同的要求。

  第七条 检验标准、方法、时间、地点和期限

  一、如果甲方确认需要进行药品质量检验,应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乙方。乙方收到要求药品质量检验书面通知时,应当同意进行药品质量检验。检验在乙方交货的最终目的地进行。

  二、甲方在接收药品时,应对药品进行验货确认,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药品,不得影响甲方的临床用药。

  三、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存在争议时,应送甲方所在地药检部门检验。如送检药品存在质量问题,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据此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购销合同的履行;如送检药品无质量问题,合同继续履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各负担50%。在药品送检期间,甲方临床用药暂由其他同类上网品规药品替代。

  四、乙方配送的药品如在临床使用过程中多次(三次及三次以上)出现不良反应时,甲方应及时通报乙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中止该品规药品采购合同的继续履行,退回剩余药品,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为保证药品质量,避免造成药品的浪费,甲方对已购进的药品应妥善储存和管理。如因乙方药品质量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如因甲方库存条件不符合药品正常储存,造成的药品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甲方应加强对药品效期的管理。甲方应定期清查药品库房及各个药房药品的效期,掌握药品效期情况,及时对医院药品进行退、换货。甲方应合理采购,合理使用药品,由于甲方管理不善造成的近效期药品,不得向乙方退货。

  第八条 交货时间、地点

  一、药品配送由乙方或乙方委托的药品配送商负责。甲方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根据用药计划向乙方发送批次采购计划,乙方据此配送。乙方每次配送的时间和数量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发送的批次采购计划执行。急救药品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原则上的配送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

  二、交货地点: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九条 结算方式、时间

  一、结算时间。自甲方收到合同批次采购计划的最后一批配送药品后,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付款时间严格按双方合同约定的`执行。

  二、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对已交易药品的发票和有关单据,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已经履行的证明。

  三、结算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条 合同解除条件

  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发生下列情况,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

  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药品。

  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3、乙方在本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

  网上药品采购合同样本

  (二)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后,可以购买其它上网品规的药品。乙方应对甲方购买替代药品时所超出的乙方供应价款部分的费用负责,并在甲乙双方结算时予以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三)如甲方未按阳光采购合同的规定按时结算价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法定滞纳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直至终止本合同。

  (四)因企业破产终止合同。如果乙方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者,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交货,将承担加收向甲方支付误期赔偿费(以 元计)或被终止合同,并按省药招办有关文件规定进行接受处理等。

  (二)误期赔偿

  1、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配送药品并提供伴随服务,甲方应从价款中扣除违约金而不影响本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办法。误期赔偿的违约金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办法计算,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是合同总价的5%,一旦达到违约金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2、乙方在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应尽的交货义务。

  二、甲方有下列行为者时应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按采购合同项目约定,采购其它品牌的药品替代已确定的乙方的上网品种,应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无故不完成上网药品合同采购量的采购。

  (三)如甲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将承担以下责任:甲方向乙方支付法定滞纳金但最高不超过药品价款的5%的违约金并按《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不可抗力违约的约定

  (一)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是指那些受影响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故意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商定的事件。

  (二)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影响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签约方。受影响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双方可通过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三)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乙方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按时配送药品和提供伴随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由甲方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违约金或终止合同。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重新签署。

  第十二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则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提交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 其它约定事项

  一、合同周期:每个合同周期不得少于6个月。

  二、批次采购合同:网上签订的批次采购合同是最终药品购销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三、如果国家有关部门调整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原则上就低不就高,但因此造成药品积压,甲方有权退回积压药品或修改合同,由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四、其他义务

  (一)凡在上网目录中的药品,甲乙双方须按公布的上网价格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不以其他方式进行交易。

  (二)甲乙双方都严格为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相关信息进行保密,负有保密义务。

  (三)甲乙双方均认可网上交易这一采购形式,并认可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的交易数据对双方具有法律效力。

  (四)伴随服务 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一项或全部服务: 1、药品的现场搬运或入库; 2、提供药品开箱或分装的用具; 3、对开箱时发现的破损、近失效期药品或其他不合格包装药品及时更换; 4、其他乙方应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 如果乙方对以上可能发生的伴随服务需要收取费用,应在报价时予以注明。

  (五)合同修改,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款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第十四条 甲方、乙方在药品上网采购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反商业贿赂法律法规等规定。自觉服从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甲方按采购合同的规定采购药品,按约定时间付款,不得另设附加条件。

  第十六条 在法律规定的时效期间,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应有书面放弃声明。

  第十七条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 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双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电子文档合同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省药招监督管理中心数据库保存电子文档合同。

  甲乙双方就如下药品的采购订立本合同,详细内容如下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药品采购合同】相关文章:

药品采购合同04-29

药品采购招标合同02-15

招标采购药品合同02-16

(优选)药品采购合同06-10

药品采购合同【优秀】06-16

药品采购合同通用11-13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药品购销合同01-13

关于正规药品采购合同09-29

药品采购合同书05-21

药品采购合同(15篇)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