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保证书(15篇)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保证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保证书有具体的格式要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写保证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程质量保证书1
一、质量验收
本工程已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了竣工验收条件具备、验收合格,并在昆明市呈贡县建设局档案室进行备案.
二、保修期限
在保修期内,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土建工程及水、暖、电等设施发生质量问题按表1规定的范围和期限进行保修,并承担所需费用。(自行拆、移、改、增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内).
保修项目保修期限
1、屋面渗水漏水:三年
2、厨房、厕浴间渗水漏水:一年
3、水泥地面空鼓、裂缝、起砂:一年
4、内墙抹灰起皮、空鼓、瓷砖脱落、外墙粉刷自动脱落:一年
5、门窗、壁厨开关不良、缝隙过大或过小:一年
6、卫生间、厨房地面积水:一年
7、各种通水管道、截门漏水、通气孔或烟道不通:六个月
8、电气箱、盘和线路设备给排水管道设备工程质量:六个月
9、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
10、国家对住宅工程另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
三、保修处理
我们自收到客户保修要求后,本着"急用户之所急"的`态度,对影响使用的项目随报随修,其它项目在5日内与用户商定时间保证按期完成。对紧急问题可组织抢修。
对因气候等因素无法在10日内彻底保修者,先进行保证生活条件的措施性处理,一旦具备条件,立即组织处理,并向客户说明解释清楚。
四、保修起始日期
自入住通知单通知入住日期开始计算。
五、保修范围内的问题
对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损害,对购房者拆、改、修和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质量问题不在保修范围内。
六、其它
对超过规定期限或超出保修范围者,在力所能及条件下,可进行维修服务,按规定收取成本费和较优惠的人工费。
联系电话:
联系人:
办公地点:
甲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2
发包人: (甲方) 承包人: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就位于 的甲方住房的大理石装簧(外墙面及屋檐)事宜。
第一条 工程质量承包范围和内容
1、质量保证期限:经甲乙双方约定,大理石的质量保证期限为20年。
2、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外墙和屋檐的大理石墙面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第二条 质量保证条款明细:
1. 保证大理石墙面能达到合理使用年限;
2. 保证大理石墙面接缝平整,整体墙面纹理通顺;
3. 保证大理石墙面不开裂、空鼓、脱落;
4. 保证安装大理石墙面牢固、无倾歪,杜绝缺楞掉角和裂缝等现象。
5. 其他项目保证条约:
第三条 质量保修责任
1.如未达到上述要求,乙方应当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天内派人负责维修或重建;
2.发生紧急抢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现场抢修。
3.除不可抗力以外造成的大理石墙面脱落、裂缝、空鼓、倾斜等情况,乙方负全部责任。(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灾害以及自然灾害。)
第四条 保修费用
因建筑安装质量出现问题而造成的修建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其它注意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证书,由甲乙双方在竣工前共同签署,自签订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乙方身份证)
工程质量保证书3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⒈、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X年;
⒊、装修工程为X年;
⒋、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X年;
⒌、供热与供冷系统为X个采暖期、供冷期;
⒍、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X年;
⒎、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XXXX。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⒈、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⒉、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⒊、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⒋、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工程质量保证书4
为加强我市住宅区市政公用环卫工程建设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程序合法、质量合格,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特订立住宅区市政公用工程质量保证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内容:
4、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二、工程计划周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工程质量标准:
四、建设方的责任:
(一)工程按照建设程序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对曾经发生过严重质量事故的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不予发包。
(二)在设计、施工、监理合同付款条款中应明示工程质量目标要求,对不符合质量目标的,追究责任人违约责任。
(三)按发包合同约定的日期支付合同价款及相关费用,确保工程正常进行,按期竣工。
(四)协调和督促有关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做好各专业工程开工前准备工作,以确保工期,实现工程质量合格。
(五)负责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中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审查部审查,未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部门审查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招投标,不得将未通过审图机构审查的施工图发送给有关施工单位进行施工。
(六)在领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接受市政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市政公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条件为:
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出具完整的技术档案、施工管理资料和完整的竣工图资料;
3、出具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4、出具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建设单位同意验收意见;
5、现场应具备质量合格验收条件,且需整改的项目内容已整改完毕。
(八)执行《无锡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章第十六条:“各类建设工程施工可能损坏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当在开工前与市政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保护和赔偿协议。”的要求。
(九)当方发生违反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时,方愿意接受市政质量监督站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理意见。
五、本书一式三份,:方(建设单位)、监督方(无锡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各存一份;无锡市市政公用事业局公用处备案一份。
甲方:
建设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5
xx项目部:
为确保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依照国家、建设部、陇南市有关法规、政策,我项目部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管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程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伤害事故。
具体保证如下:
(一)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确保生产、工程安全和因工程施工而危及周边建筑物、各种管线、道路交通等公众环境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教育培训,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三)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确定主管安全的责任人,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取得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
(四)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对列入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五)严格控制安全设施所需材料、设备及劳保用品的质量,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施工现场的车辆、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安全防护用具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必须具有符合安全要求的保护设施并按期进行保养、检修。不得使用存在安全隐患或国家规定该报废和淘汰的车辆、设备、机具、设施。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须按规定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做到定期检查并记录检查内容。
(六)对分包单位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并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七)在施工过程中,采取合理的施工方案,遵守施工工序、工艺要求,严格控制地表沉降,落实对周边建(构)筑物、地下管线、道路设施及周围绿化等公众环境的.保护措施。如遇有不明情况,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解决方案。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八)在施工中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在施工现场的各个危险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九)结合所承担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包括自然灾害在内的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突发事件立即组织进行紧急处置避免事态扩大,并立即上报关部门。
(十)建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设置明显标志。
施工单位:xx
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6
发包人(全称): 广安实验学校
承包人(全称): 首吉市金厦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协商一致,对广安实验幼儿园工程施工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给排水管道、装修工程等乙方所施工的工程。
二、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 五 年;
3、装修工程为 贰 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贰 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 / 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 贰 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无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为工程结算价的5%,保修期满扣除维修费用退还承包人(无息)。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7
为确保给水改造工程施工质量,施工方郑重承诺,将依照施工合同对本次施工范围内的质量承担责任.承诺基本内容如下:
1.施工单位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经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2.施工单位建立质量责任制,对施工项目的施工质量负责,要求项目负责人做好施工现场记录,记录工程的各部分施工是由那个人或那几个人负责施工,一旦该部分出现施工质量问题,将对该部分工程负相关责任,项目负责人有连带责任.
3.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4.按照工程设计要求及各项施工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各种材料及配件.设备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使用.
5.严格按照<>里的条例施工,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6.工程中使用的设备若出现质量问题,从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免费保修.超过一年后,我公司只收取维修的成本费用.非产品问题(人为损坏、使用不当或不可抗拒之力)造成的设备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内.
施工单位:深圳市xx-xx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5月24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8
为进一步贯彻《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精神,加强本市准用、备案管理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以下简称建材)的监督管理,强化建材各方主体的质量责任,杜绝建材生产、采购、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行为,决定对建材质量保证书(即质量证明书或出厂检验报告,以下统称为质保书)及施工现场建材台帐实行规范化管理。现对实行准用、备案、生产许可或按规定要求复验的建材有关规定如下。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按建材品种,建立《建设工程材料采购验收检验使用综合台帐》(以下简称综合台帐,格式见附表)、《建设工程材料监理监督台帐》(以下简称监督台帐,格式见附表)。
二、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设计、标准、购置合同规定等要求对进场建材按批验收,符合要求的建材方可办理验收入库手续。监理单位应 按有关规定进行监督验收。验收要求如下:
1、 对产品的标志(标识)、外观质量状况等实物特征进行验收;
2、 对生产厂家(或材料供应商)所提供的准用证防伪复印件、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许可证复印件、质量保证书、送货单等质量证明资料逐件进行审核;
3、 对实际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品种规格是否与质量证明资料一致进行验收。
三、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对建材进行复验,监理单位应按规定见证取样,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后应及时送检,并将检测结果(合格或不合格)记录在相应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建材所使用的部位应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中作相应的记录。建材复验结果不合格的,应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置,处理情况须在综合台帐和监督台帐的备注栏中记录备查。
四、施工现场存贮堆放的建材应标明“合格”、“不合格”、“在检”、“待检”等产品质量状态,并注明建材生产企业名称、品种规格、进场日期及数量等。并按建材性能要求进行存贮和保管。
五、监理单位应当将工程项目所需的建材质量和使用情况纳入监理范围,并对建材的使用方案进行审验核准,对施工单位使用的建材质量和进场产品的质量检测加强动态监督。监理单位应对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其质量证明资料进行严格审核,符合要求方可签字(盖章),同意其使用,并在监督台帐中作好相应的记录。如发现施工单位有使用未经监理单位签字(盖章)认可建材行为的,监理单位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工程暂停令》,制止这一行为。如施工单位不按此执行,监理单位应向市、区建材质量监督机构反映。
六、建材生产单位在提供建材时,应出具与建材质量相一致的质保书,对出厂(场)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质保书必须连号、按顺序使用。质保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提供给用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质检部门检验专用章。
七、建设工程材料质保书必须明示以下内容,并由检验人员、签发人签字。
1、质保书编号。
2、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用户单位名称。
3、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必须与准用证或备案证明产品名称一致)、执行标准及编号(执行企业标准的必须与企业在本市建材业主管部门登记的'产品标准一致)。
4、商标、规格、等级、数量、批号、生产日期(检验日期)、出厂日期。
5、质量指标(详见附表)。产品出厂(场)检验指标必须包含检验项目、标准指标值、实测值等内容。
6、准用证编号或备案证明编号。防伪复印件编号(补填)。
八、建材销售单位应向买受人提供质保书的原件,对其销售的建材质量负责。不得提供空白质保书,另行补报的质保书应按规定时间补报,所提供的建材应与所出具的质保书一致。若为复印件则应注明购买时间、供应数量、买受人名称并加盖销售单位公章。销售单位应对复印情况进行登记。
九、为保证现场建材抽样的真实性,水泥制品生产单位、商品混凝土生产单位、商品砂浆生产单位采购的建材进场时,代表建材生产单位的人员应到场参与取样,由采、供双方共同取样后及时封存,样品数量应能满足检测的需要,封存样的封条应注明样品生产企业名称、样品编号、样品品种、规格、生产日期、批号及代表数量、封存日期,双方经办人签名或盖章。封存样品的封条应完整无损。
十、对于未按上述规定执行的责任单位,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材料管理条例》、沪建建[20xx]8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材质量监督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的规定,予以处理。
工程质量保证书9
住宅工程移交手续
工程名称: 监理单位:
建设开发单位: 竣工日期:
建筑面积(㎡): 保修单位:
设计单位: 物业管理单位:
施工单位: 结构形式:
保修范围 保修期限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 按设计文件规定 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使用寿命年限
3、厨房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水 1年池、水箱漏水;
4、有地漏排水的地面及阳台倒坡积水; 1年
5、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 1年
6、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及面 1年砖松动;
7、门窗翘袭、五金件损坏; 1年
8、管道堵塞; 2个月
9、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问题; 2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10、卫生洁具损坏; 1年
11、灯具、电器开关问题; 6个月
12、房屋白蚁预防。 15年不受伤害
说 明 事 项
1、在保修期限内属于保修范围内的'工程质量问题,请拨打开发单位报修电话:
3、若确认建筑工程项目的结构、水电等设施因地震、洪水、台风、寒潮、冰冻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质量问题,建设开发单位不负责保修,但可接受委托,提供维修服务。
4、本单位承诺向房屋购买人发放标准版《住宅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书》,当发放给购买人的《保证书》与本《保证书》有不一致时,以本《保证书》为准。
5、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起计算。
开发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施工企业:
(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报修受理人: 报修电话:
工程质量保证书10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 、特作如下保证:
一、 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产品标准复印件。
三 、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四、 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 、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 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六 、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 ,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 ,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xxx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质量保证书11
本公司对贵单位建设的外墙真石漆工程作出如下保证:
1、保质期保证
本公司提供高品质产品和高标准施工及服务,能确保本工程真石漆的质、色保持期达年以上。施工工期在贵方规定合理天数内完成(除人类不可抗拒天气因素外),配合土建一起完成工作量。质量确保优良,争创“”。
2、质量保证:
(1)原材料控制
所有原材料都按分供方实行定点供应,每批进厂原材料都严格检验。
(2)生产控制
采用真石漆专用生产设备严格控制生产工艺进行批量生产,并保证产品质量及时供货。
(3)色差控制
因真石漆采用天然砂进行配色,为确保每批次间尽量少的色差,本公司采用国内最大容量的真石漆专用生产设备,每次可生产5—6吨,以确保每个立面的颜色一致性。
(4)质量保证
本公司生产的外墙真石漆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时,经双方共同协商确认,(必要时可参考留存封样,共同确定委托第三方法定认证机构进行确认后)由本公司负责承担用户的经济损失(产品合格证及出厂检验报告随供料提供)。
3、施工质量保证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装饰工程验收规范》及其它有关国家标准实行全面质量监控。
严格工序质量把关,掌握底漆、真石漆、面漆喷涂时间间隔,干燥程度及单位面积的`喷涂量,严格按外墙真石漆的耗漆量喷涂,可从此工段结束时的面积大小,用漆量多少来推算进行监控。
喷涂质量要求,同一涂层色调一致,不得漏涂、透底、厚薄色泽均匀,不得沾污,接缝处不应出现明显喷涂接痕,纹理真实、套色喷涂分布均匀。
施工过程中,密切与业主及施工队伍加强联系,派技术人员进行施工队监督及辅导,及时反馈各方面施工要求及信息,确保施工保质按期地完成。
甲方和监理公司须派专人,不定期,不定地点对下面的施工队进行过程监控。
严密组织,规范管理,确保涂装工程达到优良工程要求。
4、工程维保保证
由于本公司产品固有的特性,在涂料成膜后具有很强的适应力,一般情况下不易出现问题,但用户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及自然灾害会给涂膜带来一定的破坏。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一年内平均每二个月派员上门免费检查一次,以后每隔半年派人员上门免费检查一次,一年内公司负责免费保修,以确保本公司产品在用户心中完美的形象。
保证人:xx
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2
1、保证提供的是原厂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检测标准。
2、未使用过的全新货物,附有正规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必要时提供完整的质量检测报告。
3、保证货物是原包装且包装完好。是否同意经用户单位现场监督,当场拆封、检测产品。
4、自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天内出现非人为因素的故障,是否同意退货或换货。
5、执行“三包”的产品名称、范围及“三包”具体承诺:xx_天包退;xxxx天包换; xxxx年包修。
质保期限为:xxxx_天。xx_天内,因货物本身质量问题,免费维修;超过质保期收取维修费、材料费。
6、因产品质量问题,给客户造成了损失,如何解决。
7、其他优惠条件、售后服务措施或需要说明的事项。
其他:
是否免费送货、现场安装调试。
是否免费提供货物的使用、操作培训。
是否免费上门服务。免费上门服务的具体期限为xxxxxxxxxx;xx次/年。
签名:
时间:20xx年xx月xx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3
由我单位负责监理的靖宇县康达林业生态开发有限公司年产 100 吨人参粉片产品加工项目(办公楼)工程任命韩成军为总监理工 程师,全面负责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主持项目监理部的工作。依据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吉林省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和国家工程 建设的'法律、法规,严格履行监理单位的质量安全责任和义务, 对工 程质量负责监理责任,并保证做到:
1、 严格履行总监理工程师的责任和义务, 全面负责项目监理部工作,尽职尽责,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2、 贯彻执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标准的要求做到严格监理, 保证工程质量。
3、 认真组织编写监理规划, 组织召开工地例会, 审查分包单位资质,执行见证取样和旁站监理制度。
4、 督促施工单位消除质量通病, 加强对易引发质量通病工序的监督检查指导。
5、 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管, 参与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并确认: 参加重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签字;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 验收,提供相关监理资料,提出监理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6、廉洁自律,不请吃、不收礼,公平公正,保持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7、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检查。 对建设、 施工单位
违反国家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应当 制止。制止无效时,应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报告。
8、
9、 上述承诺严格履行,诚实、守信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因监理工作失误发生工程质量问题, 愿意承担相应责任, 接受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
监理单位: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 (签字)
工程质量保证书14
发包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经协商一致,我们保证做到:
一、确保下列人员到位,并各自承担本项目施工中的`相关安全责任。
1、施工队施工现场负责人: 联系电话:
2、施工班组长: 联系电话:
二、 施工队的现场负责人对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施工负责,确保确保工程质量,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质量施工措施,消除质量事故隐患。
三、施工现场质量由施工队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
五、对质量生产监督机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施工活动的质量监督检查,我们施工队要予以配合支持。
六、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们将严格执行《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保证合格。
七、我们在进行内外墙抹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质量事故,如是我们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全部由我们自己承担。
八、本保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项目部存档,一份留施工施工队。
保证人:
身份证号:
电话:
年 月 日
工程质量保证书15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签署_____公司安防监控系统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 免费保修期限:
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运行正常后进入工程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时间为贰年。
二、 保修范围:
承包人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项目,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缺陷问题和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均属承包人免费保修范围。
由于承包人工程质量问题或材料设备质量缺陷问题造成发包人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由承包人无条件承担。
保修期内,承包人负责对其提供、安装的全部工程项目进行维护、维修和保养,不再收取额外费用。
三、 技术支持:
(1)承包人提出切实可行的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方案(详见《投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服务承诺),要切实执行并不再追加费用。
(2)承包人承诺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对每个使用单位提供至少3人次的现场技术培训。
(3)工程完工后,承包人提供完整的用于硬件维护和软件开发的系统资料(文字资料和图纸、软件等)。工程现场预验收前,提供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现场最终验收前,提供完整的竣工图纸和相关资料。
(4)所外购的设备、软件,随机文件、资料应提供完整详细不得遗失,并填写资料移交清单。
四、 售后服务
(1)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出的维修要求做出反应,及时修复或提供替代品。
(2)承包人在免费保修期内的维修、维护内容包括已安装的全部产品、软硬件、技术、模块、部件等。
(3)系统出现故障影响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承包人承诺在发包人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如现场能完成维修的项目,说明原因并提交完成方案及时间,由发包人确认。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5)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承包人和发包人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所维修项目应保证在1个月内不再出现类似问题。
(6)违反以上规定,视为承包人同意由发包人处理,发包人委派他方处理结果由发包人和维修方签字认可后即生效(发包人将处理情况知会承包人),从承包人保修款中扣除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另计取维修费用20%的管理费)。
(7)承包人承诺,无论以上质量缺陷属承包人、发包人责任,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均遵守上述时间性要求不问理由地进行维修,并在维修过程中与发包人共同取证,以判断责任原因,不属承包人责任的`,由发包人负责协调责任方向承包人支付材料及人工费用。
(8)维修工作完成后,承包人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维修过程中给发包人造成其他损失,则承包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9)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发包人有权另行聘请施工单位进行维修,由此引起的一切
费用(另计取20%的管理费)和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a:接到发包方返修通知(口头或书面)后拒不到现场处理问题; b:超过规定的到场时间后4小时仍未赶到现场;
c: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未完成有关工程返修任务,且不主动向发包人报告的; d:对同一位置或同一设备经过二次返修仍未彻底解决问题的;
(10)在工程保修期内,承包人必须委派一名全权代表专职处理本工程的维修工作;如发包人认为该代表不能胜任工作,承包人在接通知后2日内予以更换。 承包人保修负责人(默认人为项目经理): a)通讯地址: b)电话/手机: c)传真:
以上内容若有变动需及时书面知会发包人,否则无法联系时,视为承包人已收到发包人传达之信息。
五、 其他:
(1)承包人同意在免费保修期满后至工程有效寿命年限内,继续提供适当维修服务,并按最优惠价收取费用。
(2)本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承包人签署,在工程有效寿命内一直生效。 保修人(盖章):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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