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的保证合同范文汇总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常见的合同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合同10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合同 篇1
甲方(债权人):
乙方(债务人):
丙方(保证人):
为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丙方自愿为甲方与乙方之间形成的相关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内容如下: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甲方与丙方之间就乙方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丙方在此最高额度内对乙方履行债务向甲方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乙方在甲方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被保证的主债权是指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间因甲方与乙方之间的《销售合同》而形成的一系列债权,其最高额度为人民币______元整(¥______)。
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甲方与乙方根据《销售合同》所签订的一系列合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欠条、对帐函等)为本合同的主合同。
第三条 保证方式
风险提示:
保证责任方式分为连带清偿责任和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时,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担保责任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而一般保证只有在债务人不能履行(与不履行有区别)债务时,才承担保证责任。因此当事人应根据担保目的的不同来确定保证方式,降低风险。
丙方提供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只要《销售合同》及其他主合同(以下统称“主合同”)项下单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乙方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甲方即有权直接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当乙方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方均有权直接要丙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期间
风险提示:
现很多担保公司对于担保期间的设定并不重视,有的保证合同不设定保证期间,有的设定早于主债务合同履行期限届满的期间,这种设定都是被视为未约定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因此,在未约定保证期间的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实现期间就会大大缩短,极易因一时疏忽而使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1、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2、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甲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止。
第五条 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为实现债权而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六条 丙方声明与保证
1、丙方是依法成立的法人,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丙方自愿为主合同乙方提供担保,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意思表示是真实的。
3、丙方提供的与主合同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除已向甲方书面披露的情形以外,丙方没有任何可能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其他任何重大负(包括或有负债)、重大违约行为、重大诉讼、重大仲裁事项或其他影响其资产的重大事宜未甲方披露。
第七条 保证人的权利与义务
风险提示:
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通常情况下是为了促使合同各方当事人信守约定、严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举措,但是,对债权人而言,它又是变通、确保债务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对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超出法律规定利息部分实现的重要手段和杠杆。违约责任即可以强化债权人的权利。但约定不当的,也可能使债权人受偿范围受限。
1、丙方应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能够证明其合法身份的法律文件。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变更法定代表人、住所、名称、电话、传真,应于变更后一周内书面通知甲方。
3、丙方应定期或随时应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真实反映其综合财务状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丙方发生转股、改组、合并、分立、股份制改造、合资、合作、联营、承包、租赁、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重大资产转让等,应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甲方。
5、丙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或涉及重大经济纠纷应在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八条 保证权利的实现:
1、乙方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不履行债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2、债务履行期内,如果甲方有确切证据证明乙方经营恶化或抽逃资金、转移资产逃避债务,或其他足以危及甲方债权的情况,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3、丙方有部分或全部失去代为清偿能力的可能时,甲方有权要求丙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第五条 本合同履行时,如发生争议,三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 本协议一式_____份,三方各执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附:
1、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保证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证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债权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为确保_________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_________愿意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债权人经审查,同意接受_________作为保证人,双方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证担保的范围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债务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_________.
2.合同双方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合同双方在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责任范围超过法定的保证责任范围的,对保证合同的效力没有影响,但超过法定保证责任范围的部分没有强制执行的效力。保证人自愿履行的,法律不禁止;保证人在自愿履行后又反悔的,不予支持。
第二条 保证担保方式
1.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
(1) 一般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
2.本合同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人对主合同中的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债务人没有按主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4.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
5.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
6.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第三条 保证责任
1.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2.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期间,主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主合同除_________以外的其他内容,应当事先取得本合同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5.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6.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7.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动主合同内容,但并未实际履行的,保证人仍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8.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9.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也可以要求其他担保人清偿其应当分担的份额。
10.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物的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或者担保物因不可抗力的原因灭失而没有代位物的,保证人仍应当按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承担保证责任。
11.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期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保证人发生机构变更、撤销或其他足以影响其保证能力的变故,保证人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债权人,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保证人在日之内落实为债权人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2.保证期间,保证人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3.本合同的主合同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5.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6.人民法院
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保证人可以参加破产财产分配,预先行使追偿权。
7.在本合同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如再向他人提供担保,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并须征得债权人的同意。
第五条 债权人权利义务
1.保证期间,债权人有权对保证人的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保证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资料,保证人应如实提供。
2.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债权人有权要求保证人提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主合同履行期间,债务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债权人债权落空,或者债务人有违约情形等。
3.在订立保证合同之前,债权人有权以债务人提供的保证人不具备清偿能力为由拒绝与其签订保证合同;但保证合同一经订立,保证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并不影响保证合同的有效性。
保证合同 篇3
编号:
甲方(保证人):山西商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委托保证人):
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及所附文件资料,同意为乙方向银行(以下称贷款人)以保证的方式提供借款担保。甲、乙双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主债权
甲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与贷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编号:)]中贷款人对乙方享有的债权,具体事项如下:
借款本金:。
利息:。
借款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借款用途为。
第二条保证范围
甲方愿就上述借款本息、贷款人的损失和费用,为乙方向贷款人提供保证。
超出甲方的保证范围的任何款项,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甲方的保证责任随乙方履行主合同还款义务,甲方代为偿还或贷款人因乙方违约收回贷款等情况相应减轻或解除。
第三条保证方式
甲方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一般保证/连带责任。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履行了保证义务代乙方清偿债务后,即取代债权人的地位,有权要求乙方归还甲方代偿的全部款项以及甲方的其他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通知费用、催告费用、律师费用、诉讼费用)等。
二、甲方依法享有乙方的抗辩权,乙方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甲方仍有权抗辩。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担保费率为:;
担保费为:。
上述担保费先按一年期限计收,待上述银行《借款合同》签订后,依据实际的借款期限核收,超收的部分担保费,退还乙方。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按下列约定向甲方支付担保项目评审费:
担保项目评审费为:。
本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应向甲方交存保证金,待甲方的保证责任完全解除后予以返还。
二、按照主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数额、方式等完全履行还款义务。
三、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立即向甲方完全履行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所约定合同义务。
四、借款用途须符合本合同的约定,不得挪作他用。
五、按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报送反映乙方的真实运营状况、债权债务、对外担保和汇票使用等经营情况的财务报表及其他文件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全面、无条件地接受和积极配合甲方定期或随机的、以任何形式地检查和监督,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下列事项发生或可能发生之前,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除下列第5项外,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1、借债、对外担保或实施可能影响甲方作为保证人的权益的其他行为;
2、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产权或股权发生重大变化的,包括但不限于兼并(合并)、分立、合营、合作、联营、重组、股份制改造、承包、委托经营、租赁、改制、歇(停)业、解散、被撤销、破产、股份的转让或质押;
3、变更名称、注册资本、住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范围等;
4、以出租、出售、出借、赠与、抵(质)押、转移、置换等方式处分其占到总资产的5%或净资产的10%的资产;
5、涉及重大诉讼案件、被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须于应诉通知书、诉讼保全裁定书送达乙方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可能出现强制执行措施前书面通知甲方)。
在乙方或反担保保证人有上述五种情形下,甲方有权参与清算或有关决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制定,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主合同(如改变贷款用途等);也不得擅自将主合同的债务转移给第三人。
八、与贷款人签订《借款合同》之日起三日内,向甲方提交《借款合同》正(副)本一份。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所约定的义务的,甲、乙双方特别约定:
乙方应按上述甲方已代偿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特别违约金。
二、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第五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所约定义务的,乙方应当每日按其应履行义务(应付款)的万分之七,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三、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清偿甲方作为保证人的主债权,或者由乙方向甲方提供其他甲方认可的担保。
四、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款约定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保证责任。
五、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款约定的,每延迟通知一日,应承担在保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六、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应按借款数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若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反担保
对于本合同项下的乙方所有义务和责任由乙方或第三人以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抵押等方式向甲方提供反担保,反担保合同由甲方与反担保方另行签订。反担保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反担保合同为准。
第八条义务和责任的连续性
本合同项下双方的义务与责任不因任何一方的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或其地位、财力状况改变或任何一方与其他单位签订任何协议等情形而免除;不因任何一方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法定代表人、承办人等情形而免除。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如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等情形时,由变更后的当事人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与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或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生效后,任何有关本合同的补充、修改、变更等均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的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解除:
1.乙方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2.乙方不能提供反担保或甲方认为其提供的反担保不充分;
3.非因可归责于甲方的事由而不能与贷款人订立《保证合同》;
4.在合理的期限内,乙方不能与贷款人订立《借款合同》。
本合同因上列情形之2、3、4解除的,甲方向乙方退还已收取的担保费,担保项目评审费不予退还。
第十二条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合同关于甲方的保证责任的任何约定均自甲方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时生效,并以《保证合同》为准。
第十四条本合同全部条款均经过了双方的充分协商,且任何一方在订立合同中,均有权对合同条款进行增删或者订立补充条款予以修改。
第十五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两份备查。
甲方:乙方:
住所(地址):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保证合同 篇4
出租人(以下称甲方):
承租人(以下称乙方):
担保人(以下称丙方):
一、房屋概况:
租赁房屋位于 (门市)。
二、租赁期限
本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租赁期满后如乙方续租的,须与甲方协商再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不续租,乙方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并于合同期限届满(解除)后三日内无条件搬出租赁房屋。
三、租金
本合同约定租金:年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小写:)。租金每个月支付一次,每次提前支付。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的同时支付首次租金及抵押金合计人民币(小写:)。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无违约,无欠费,甲方应返还抵押金。该抵押金不计息。
四、承租房屋用途: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有依本合同约定收取承租房屋租金、抵押金及相关费用的权利。
5.2 承租期间,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5.3 房屋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第八项约定的违约事由出现导致合同解除后,乙方应于3日内交还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逾期未交还,甲方有权强行收回。
5.4 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5.5 乙方支付租金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承租房屋。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乙方有在无违约的情况下,在合同约定权限内,独立使用该租赁房屋中所(约定)承租部分的权力。
6.2 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
6.3 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承租房屋水、电、气、采暖费等费用。
6.4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现有经营项目出兑,但新的承租人必须与甲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6.5 乙方不得利用该承租房屋从事约定以外的经营或进行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德的活动,如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6.6 乙方有义务安全使用水、电、煤气、暖气等设备、设施,如因乙方不安全使用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给邻居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
6.7 乙方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时,不得破坏房屋的现有结构,事先将装修方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在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后,附属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将装修进行毁损。
七、丙方的义务:
7.1丙方自愿作为承租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个人所有的全部财产,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之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对此丙方无任何疑异。
7.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民事及刑事责任的权利。
7.3丙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八、违约责任
8.1 甲乙丙三方如违反合同约定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无过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8.2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出现下列违约事由时,甲方有权终止该租赁合同,收回房屋,扣除租赁抵押金,并要求乙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且有权要求丙方承担保证责任。
8.2.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将所租房间全部或部分转租、出兑或变相由第三方使用的。
8.2.2 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8.2.3 乙方在承租房屋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危险品的
8.2.4 乙方拖欠租金及水费、电费、卫生费、采暖费等相关费用的。
8.2.5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单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结构的'。
8.2.6 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8.2.7 堆放杂物或放臵其他物品在公用通道或不属于自己承租范围内,影响他人通行或使用的。
8.3 违约金
8.3.1 乙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租金,每延迟一日,需向甲方支付按月租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延迟支付租金超过约定期限一个月,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收回租赁房屋。房屋及配套设施非自然折旧因素所致的毁损灭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3.2 在租赁期内,乙方出现违约事由时或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亦适用以上约定。
8.4 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同时向甲方追回预交租金,预交租金金额自解除租赁合同之日起至合同期满之日止计算,并要求甲方承担责任,赔偿损失。
九、房屋出现需修缮事由,甲方接到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修复或未完全修复,乙方可自行修复或完善,所需合理费用由甲方承担。
十、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丙三方发生争议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可做出修改或补充规定,修改或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当事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共同签字、盖章(按手印)时起生效。
甲方: 乙方:丙方: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该房屋的复数设施清单
1、家具:
2、电器:
3、其他:
水表: 电表: 天然气:
4、钥匙:
甲方确认: 乙方确认:
确认日期: 确认日期:
保证合同 篇5
贷款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担保法》有关规定,各方当事人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贷款方向借款方提供人民币贷款(大写):元。
二、贷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贷款利率:(月) ‰。
四、贷款方按上述规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否则按违约金额和天数付给借款人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与逾期贷款罚息相同。
五、借款人应按期还本付息,否则,应承担逾期还款的违约责任,向贷款人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法按违约金额日万分之 计算。
六、保证人自愿为借款人的上列借款提供保证,各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份额如下:上列保证人承担的保证责任包括保证金额本金及利息,罚息以及贷款人因催收(包括通过诉讼途径追索借款)借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七、各保证人对自己保证的借款份额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贷款到期后,如借款人不按期还款,保证人对自己保证的部分负有无条件还本付息的义务。
八、本合同各保证人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至各保证人保证的借款本息、罚息全部清偿时止。
九、到期后,借款人分期还款的,除保证人明示系自己催促还款的以外,按比例减少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份额。
十、借款人、保证人住所,经济状况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贷款人。
十一,借款人、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贷款人有权终止合同提前收回贷款:(一)住所发生重大变化或将发生重大变化。(二)家庭关系恶化。将丧失还款或保证能力。(三)患有严重疾病。将丧失还款或保证能力。(四)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五)丧失信用。保证人发生上列情形,借款人重新提供保证人的,可重新签订保证合同。
十二、本合同经各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 篇6
买受方(全称):_________
出卖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XX),买受方与出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购买出卖方_________家具合同附件。
一、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出卖方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XX)国家标准的要求,保障本合同所指家具中污染物释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达标情况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北京)中科国环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分中心对本合同所指家具板材内的污染物释放量进行检测(在购买前进行, 具体日期由签约双方约定)。
2.检测证书:由本合同第2款所确定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签约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3.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验收证书,不达标的,出卖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退换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造成损害的出卖方应当赔偿损失。
4.检测费用:如本合同家具污染含量不达标,检测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6.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18584-XX)
项目
限量值
甲醛释放量
mg /l
≤1.5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gb18580-XX)
产品名称
试验方法
限量值
使用范围
限量标志b
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刨花板、定向刨花板等
穿孔萃取法
≤9 mg/100g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30 mg/100g
必须饰面处理后
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细木工板等
干燥器法
≤1.5 mg / l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5.0 mg / l
必须饰面处理后可允许用于室内
e2
饰面人造板(包括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竹地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
气候箱法a
≤0.12 mg/m3
可直接用于室内
e1
干燥器法
≤1.5 mg / l
a:仲裁时采用气候箱法。
b:e1为可直接用于室内的人造板,e2为必须饰面处理后允许用于室内的人造板。
买受方(公章):_______出卖方(公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 篇7
汽车按揭贷款是指银行向申请购买本人名下汽车的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支付所购车辆车款的,还款方式为分期偿汽车按揭贷款还本息的贷款。汽车按揭贷款一般期限不超过5年。
个人汽车贷款担保合同范本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 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 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一、目的:
本质量协议旨在进一步提高甲方产品质量,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促使双方以优质产品服务于社会。供需双方本着精诚合作、共同发展、利益共享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特签定本协议。
二、质量要求:
1。甲方企业技术标准包括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及标识、包装、运输和储存等内容。甲方验收乙方产品时以上述标准及甲方抽样标准为依据,对质量标准有争议的,以封样样品和承认书为准。
2。有关订货产品的质量要求等,双方在乙方制造订货产品前或交货前,须对以下文件进行确认,质量要求、材料、工艺变更时,必须重新确认。
a。由甲方作成,正式交给乙方的图纸、承认书、样品等;
b。由乙方作成,甲方书面确认的图纸、承认书、样品等;
c。乙方向甲方交货的产品,必须符合甲方向乙方订货的最新采购标准或交货标准。
3。乙方应遵守与安全性能相关的已制定的法律法规及条例等规定。乙方从甲方正式接收的采购合同,如果判断不能遵守安全规定时,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协商。
三、质量保证
1。乙方应建立、确定品质保证体系,乙方对于产品的外观、构造、性能、安全性、可靠性等,要符合甲方的要求,保证向甲方提供有品质保证的产品;
2。为了确保甲方和客户的要求,乙方应确定产品的开发、设计、材料的供应、制造、检查、保管、处理、运输等全过程的品质保证机制,加以维持并保存必要的质量记录资料(生产记录、采购文件、检验记录、加工参数等);
四、环境保证及镭射保证要求
1。 甲方接收sgs、tuv、its三家测试机构所提供的证书或报告,其它第三方测试机构提供的证书或报告,乙方在提供材料前应提前与甲方沟通;
2。 乙方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必须符合欧盟最新的rohs、reach环保指令要求,产品中的危险物质许可标准如甲方有特殊要求,按甲方要求执行,如甲方无特殊要求,则按欧盟rohs、reach指令要求执行,对于豁免类所有涉及到豁免要求的物质全部遵循欧盟指令的最新法规要求;
3。 乙方从签订本协议书之日起,提供给甲方的所有产品都必须符合环保标准,并在供货的外箱包装及最小包装上均贴上甲方规定的环保标签,以便于识别;
4。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证书或报告,有效期为一年。乙方应提前对其产品进行环保测试和认证,以保证其符合要求;如超过有效期且乙方仍未提供最新环保证书或报告,但仍给甲方提供产品时,乙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沟通协商甲方库存品、在制品、成品及终端客户的产品处理方案,超过10个工作日仍未提供最新的环保证书或报告,甲方有权暂停乙方的供货资格;
5。 乙方所提供的第三方测试机构证书或报告,必须是通过对物料拆分到无法再拆分的单一材质的证书或报告,甲方不接收混合测试报告;
6。 乙方给甲方提供的证书或报告,所有内容与文字必须清晰、真实、有效,不得有虚假或涂改行为。如发现有虚假、涂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责任与费用、客户损失费用等),并对每份虚假或涂改报告处以50000元人民币罚款;
7。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更改甲方已承认的产品所使用的物料。因客观原因导致乙方材料发生变化时,乙方须重新送样到第三方测试机构进行测试,在通过测试并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供货;
8。 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随机抽样检验,若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特指rohs、reach两项)时,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对乙方处以XX0元罚款;
9。 在乙方提供的产品中,若甲方未在抽样中发现环保物质超标,但在甲方的客户端测试时发现不符环保标准时,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与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10。 镭射测试(en62471)在甲方要求下进行,甲方如无此要求,则可不必进行测试;
五、变更控制
1。乙方在变更生产地、原材料、制造方法、生产设备等或进行有可能影响交货品质变更时,乙方需要提前通知甲方,说明原因,并取得甲方认可后方可执行;
六、工厂审查
1。根据甲方与甲方客户之间的协议或甲方的需要,可以随时由甲方及甲方客户或甲方委托代理人对乙方的工厂进行审核,以及对产品进行验证;
2。乙方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甲方有权到乙方或乙方的供应商处进行审查或驻厂作业;
3。乙方产品出现严重品质问题,连续三个月被评为c级或c级以下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合格供方资格;
七、产品标识及追溯
1。乙方产品的最小包装件以及外箱上,应明确标识产品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日期、品质状态及rohs状态标识;
2。乙方应确定包装方式以及运输方式、放置方法、确保所有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的状态下方可交货;
八、来料检验
1。甲方对乙方的产品依照甲方《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以及《来料检验标准》实施来料检验。甲方依照gb/t2828—XX ii级一般水准抽样并进行判定,质量允收限 cri:0,maj:0。25,min:0。65;
2。乙方的产品在甲方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批次产品,原则上甲方将所有不合格批次产品退回给乙方。乙方对甲方的产品应进行全检,确认品质状态并进行标识区分后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再次出货;
九、不合格品处理
1。在甲方的整个生产过程、客户或市场中,因乙方产品的原因导致品质不合格时,甲方向乙方出具《来料品质异常处理单》,乙方方应根据甲方方的要求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通知之日起3天内报书面回复报告;
2。甲方在来料检验、生产过程中发现的属于乙方产品质量不良的产品,乙方有义务对不合格品一对一进行调换合格的产品,并及时按甲方要求进行处理。
3。乙方产品在甲方检验时发现不合格,由于甲方急用,乙方应立即换货或安排人员到甲方进行挑癣返工。如乙方无法安排人员到甲方进行处理,所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费用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挑选人数×时间,甲方实施挑选前将发送《来料品质异常处理单》给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进行处理,甲方将执行挑癣返工,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4。因乙方的品质或交期,造成甲方停产或影响甲方交货期,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停工待料费用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停线人数×时间,其它费用按实际损失计算。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5。因乙方的品质问题导致甲方产品被客户退货或返工,甲方因此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 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6。因乙方的品质问题导致甲方产品被维修、返工,不良比例大于5‰,甲方维修、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计算方法:rmb30元/人。小时×返工人数×返工时间+材料损失费用。甲方将相关费用明细计算完毕后书面通知乙方,如乙方在2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回复,甲方将视为默认,相应费用将从乙方货款中扣除。
7。因乙方的品质问题产品在甲方生产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虽未导致停工、返工,但不良比例大于1%,乙方除承担第6条的所有费用外,甲方还可以对乙方进行扣罚,扣罚金额为乙方有质量问题批次产品总价值的20%。
8。因乙方的品质问题产品在甲方的客户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客户端批量退货且经返工仍不能排除的性能患产品,甲方将退回乙方该批次的所有产品,乙方将承担所有返工及运输费用,同时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该批次总价值50%处罚。因质量隐患造成甲方客户终止合作的,甲方将对乙方进行该质量隐患批次产品总价值100%的处罚,并视情节对乙方其它货款进行处理。
9。甲方委外加工,由于乙方生产工艺、储存、运输不当等问题导致甲方产品损坏、遗失或发生其它质量、数量问题所产生的费用,甲方将按产品采购成本价向乙方提出赔偿。
10。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甲方产生经济损失后,甲方将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反馈,列明详细情况、产生费用等,向乙方书面提出赔偿要求,乙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确认回传,超期将视为默认,甲方将按书面赔偿要求在乙方方货款中执行扣款。
十、本协议双方自愿签署,如需要变更,需双方共同协商。一经签署,立即生效,协议不因甲乙双方公司改组、签约人员离职、公司变迁或公司产地不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违反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十一、其它未尽事项,双方协商解决。
十二、有效期限: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年,到期后未续签,则顺延2年。
保证合同 篇9
合同编号: BZ
保 证 合 同
出借人:
保证人:
特别提示
本合同系签字各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协商订立,所有合同条款均是签约各方意思真实意思表示。为维护担保人的合法权益,出借人特别提请担保人对本合同的全部条款、特别是黑体部分内容予以充分注意。
保证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各方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1]出借人: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2]保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保证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
电话:
为确保甲方合法债权的实现,乙方自愿为甲方与借款人就本合同
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 乙方的陈述和保证
5.1 已全部阅知所担保的主合同及本合同,对主合同及本合同的
条款均已充分理解,并业已了解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与责任,不存在误解。乙方自愿为上述借款人提供担保,所提供担保的意思表示真实。
5.2 依法具备担保人的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
和能力。倘若本合同乙方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合同时业已获得所有必需的授权获批准,签订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5.3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
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4 在最近一年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违规违纪行为,
现任高级管理入员无任何重大不良记录。
5.5 提供给甲方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5.6 有执行本合同的一切授权、能力、技术、资源。
5.7 确认本合同自签署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5.8 保证能够及时完整地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还款义务。
6. 保证人承诺
保证合同 篇10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
乙方:
地址:邮编:
电话: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年字第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币种)资金本金(大写)
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条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个营业日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条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担保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为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担保总额的%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二、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担保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三、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四、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它条款,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五、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人:
年月日乙方:
代表人
年月日丙方:
代表人:
年月日
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
“当事人商定的其它事项”中约定。
三、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地势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它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它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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