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金合同锦集7篇
随着时间的推移,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证金合同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金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为保证甲方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就交纳投标保证金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如下条款,以供双方遵守:
一、乙方自愿报名参加甲方组织的位于重庆市酉阳县街甲方拟招标酒店的招投标活动,乙方向甲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现金万元(大写:万元)。
二、乙方如在竞标中中标,甲方应向其签发中标确认书,甲方在七日内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资金利息。
三、乙方如在竞标中未中标,甲方在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并支付利息,利息的计算方法如下:
1、如甲方在七日内全额退还保证金,应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总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2、如甲方未在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甲方应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总额为基数,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给乙方,利随本清。
四、乙方如在竞标中中标后,甲方无正当理由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甲方应全额退还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本金,并且甲方还得向乙方支付乙方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总额的50%,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如果甲方组织的招投标活动,在乙方交纳保证金后六个月仍未结束,甲方应在六个月期满的次日,将乙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额退还给乙方,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
如果甲方六个月期满后,没有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甲方应以乙方缴纳的保证金总额为基数,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给乙方,利随本清。
六、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单位公章:
甲方参加人员:
乙方:
联系电话:
保证金合同 篇2
甲方(采购代理机构):广州政府采购中心
乙方(供应商):
为方便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简化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手续,提高采购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预存保证金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预存保证金金额,收取,退还
1。乙方自愿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壹万元,作为参加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诚意保证。
2。乙方通过转帐方式向甲方交纳预存保证金。甲方收到乙方预存保证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据并发放一张"预存保证金卡"。
3。办理退还预存保证金手续时,乙方应书面向甲方提出并退回"预存保证金卡"。甲方在确认乙方手续齐全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以转帐方式退还预存保证金。预存保证金所孳生的利息全部上缴广州市财政。
第二条 预存保证金的使用和管理
1。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预存保证金卡"作为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无须另行交纳投标保证金;双方同意预存款不因乙方参加的具体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保证金数额的多少而增减。
2。 个别特殊或采购金额较大的项目,甲方有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不接受预存保证金卡",乙方应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另行交纳保证金。项目结束后,甲方依法退回该项目保证金。
3。 乙方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约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时,甲方依法扣减预存保证金,并上缴广州市财政。乙方应当在参加下一个政府采购项目之前及时补足,否则,乙方的"预存保证金卡"失效。
4。 "预存保证金卡" 仅供乙方参与甲方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使用,乙方不得转借,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用途。
5。 甲方必须将预存保证金存放在财政部门批准开设的"保证金专用账户",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或由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广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四条 协议生效和期限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收到预存保证金之日起生效。XX年2月18日前已发采购公告的项目,由于未在采购文件中注明相关内容,不适用本协议。
2。在本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都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乙方可随时书面提出,要求甲方退还预存保证金,终止协议。甲方提出终止协议,必须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退款当日本协议即自行解除。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要求终止协议并退还预存保证金,本协议长期有效。
3。在本协议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或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变更,双方可协商修改,补充相关条款。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保证金合同 篇3
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加盟北京加一度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代理事宜,在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立协议方
授权方(下称甲方):
法人代表:*方网站:
地址:
电话:
被授权方(下称乙方):
法人代表:
地址:
电话:
第二条授权及经营约定
1.[经营期限]: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自20xx年 10 月1 日至永久(除不抗力情况外)起建立合作关系。
2.[保证金]: 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支付诚信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小写)__________,以后不须再交纳。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结束,甲乙双方并未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在十天内将该款无息退还给乙方。
3.[授权]: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三条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产品经营权限与服务)。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例,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网上交易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用户网上交易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甲方承诺提供乙方稳定的服装货源,并且尽力拓展产品的种类与提高服务的质量。
第四条附则
1.此合同一经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均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
2.合同的延续性:合同期满后,乙方在无违反合同的基础上,享有优先续签权。
3.本合同的乙方地址,联系方式,如有变动,乙方应立即书面告知甲方,否则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以上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在合同期间双方应平等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6.合同条款的解释权归属。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
年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4
【问】公司签订一份租赁合同,并附有保证金条款,可对方只给了一张盖了章的白条,这样是否妥当?如不妥应该取得何种凭据?
【解答】因为保证金不属于经营收入,在会计上是暂时作为其他应收(付)款核算。从原理上说,收取保证金不能开具正式发票,所以只要取得书面凭据就可以作为入账的原始凭证。但由于收付双方都需要进行会计处理,且为了保证双方所持有的凭证一致,一般采用制式收款收据并以复印纸套写,双方各执一份以便存查和入账,这样也便于在发生争议时作为证据使用。虽然究其本质,在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方面,收款收据的作用与签字盖章齐全的白条性质、作用类似,但由于白条尤其是没有套写的白条随意性大,没有复件可以比对以及供对方记账,发生争议时难以获取印证证据,较难规范管理。故在问题所述情况下,使用制式的收款收据(这里不是指财政部门监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专用收据)更为规范和简便,也较符合财务管理要求。
实践中,不少地方都明文规定此类收付需使用统一规制的收款收据,禁止使用白条。如浙江省税务机关曾发文规定:“凡我省境内所有企业发生非经营性款项收付时,包括企业内部收付款往来及企业与企业之间非经营性业务往来款项,均须使用统一的收款收据……严禁使用白条或社会上自印的收款收据。”这主要出于税收征管方面的考虑。综合而言,笔者建议在问题所述情况下使用符合规制的收款收据。
另据了解,有些地方税务机关出于征管考虑,要求租赁业务中出租方收取保证金时,要开具正式发票并纳税,待退还保证金时可以开红字发票冲减收入。建议就此问题咨询当地主管税务部门。
保证金合同 篇5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住所地: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市×××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市××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 当日向乙方交付××××万元人民币的保证 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 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年,期间 ,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年 月
保证金合同 篇6
一、案情简介:
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
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法律风险
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
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
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
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
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具体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
第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
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发展更是不利。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需要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约束比较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
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在实践中,企业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此外,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也早就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同公安部门和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企业还要注意防止被认定为变相收取押金、保证金的行为。比如,试用期内扣发工资,待转正后再补发的行为,就很容易被认定为以扣发工资的形式变相收取保证金。
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签订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企业将得不偿失。《劳动合同法》第84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两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可见,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绝不可以收取押金、扣押证件,否则不但会面临行政罚款、赔偿劳动者损失等法律风险,还将严重损害企业形象和社会声誉。
无效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签订一份明确完整、合法合理的劳动合同对于劳动者和企业来说都很重要。如果劳动合同不合法合理,其导致的风险就是劳动合同的效力风险,即劳动合同无效或者可以被撤销。因此,劳动合同签订中的风险防范首先要防范其效力风险。
无效劳动合同的原因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责任、排除劳动者的权利的;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其他情形。具体来说,导致劳动合同无效的原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主体不适格。企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审查员工是否有相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比如,一般情况下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必须年满16岁;从事繁重体力劳动或有毒有害工种的,必须年满18岁;招用从事爆破性和煤矿井下瓦斯检验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岁。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员工不具备相应的签约资格,就会导致劳动合同的无效。
保证金合同 篇7
甲方: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
乙方: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地:xx市xxx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xx市xx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xxxx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xxxx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xxxx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
甲方: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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