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合同

时间:2024-10-30 11:22:42 保证合同 我要投稿

保证合同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你所见过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证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证合同15篇

保证合同1

  20xx年1月肖某向佟某借款10,000元,签订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由佟某为肖某提供10,000元现金;肖某应于20xx年8月之前还本付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计算,且佟某应为此提供担保。后肖某的姐姐肖某某自愿为佟某提供保证担保,并与佟某签订了保证合同。其中双方特别约定:肖某若允许佟某延期还本付息,可以不经佟某某的同意。至20xx年7月底,肖某预计不能按期还本付息,而要求佟某允许宽延几日,随后佟某与肖某达成协议,规定肖某在20xx年1月底之前还本付息。至20xx年1月31日肖某仍不能还本付息。佟某即依合同要求肖某的姐姐肖某某承担保证责任。但肖某某以佟某允许肖某延期还本付息未经其书面同意而拒绝承担。佟某遂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抚顺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肖某某承担保证责任。案经审理仲裁庭做出如下裁决:1、由肖某某承担保证责任,在其向佟某偿还肖某所借款项的本息后,依法取得向肖某追偿的权利;2、本案仲裁费由肖某某承担。

  评析:

  一、依据《民法通则》第108条规定,“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应当与债权人订立书面保证合同,确定保证人对主债务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虽未单独订立书面保证合同,但在主合同中写明保证人的`保证范围和保证期限,并由保证人签名盖章的,视为书面保证合同成立。公民间的口头保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也视为保证合同成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另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保证合同成立的认定中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就保证问题依法达成书面协议的,保证合同成立”。本案中肖某与佟某之间的借款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为有效,予以确认。肖某某自愿为肖某借款提供担保,并与佟某签订了表示其真实意思的书面保证合同。由于主合同(借款合同)有效,故从合同(保证合同)亦为有效,双方均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合同。

  二、由于主合同的变更改变了佟某和肖某之间的权利义务的内容,因此这必然会对从属于主合同的保证合同产生影响,这主要表现在对保证人的保证责任的影响。根据《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本案应适用本条款的后半段,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主债权人和主债务人就主合同的一切变更,无需经保证人的同意;或就主合同履行期限的变更,无需经保证人的同意,则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能免除。本案中佟某允许肖某延期还款,视为对合同的变更,但因保证合同中特别约定:佟某若允许肖某延期还本付息,可以不经肖某某的同意。所以虽然主合同双方当事人未取得肖某某的书面同意,肖某某仍应履行其保证义务。假设保证合同对此未作约定,或虽有约定但约定不明确,肖某某可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2

  保证合同

  债权人(甲方):XX有限公司

  保证人(乙方):________

  债务人(丙方):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丙方之间存在_________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存在债务关系或责任;

  2、乙方愿意为前述业务关系已经或可能产生的全部债务或责任向甲方提供担保,在甲方与丙方后续的业务中无需乙方另行确定担保。

  各方为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 保证范围:

  甲方基于前述业务关系已经及继续产生的债权及全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失赔偿、解决争议的费用、律师费、调查费等。

  第二条 保证形式及期限:

  1、保证人对上述合同的债务人的义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债务人不按主合同履行相应的义务,由此而造成的债权人的损失,债权人有权直接向保证人追偿。

  2、主债权转让的,乙方担保责任自动随之转让。

  3、乙方的`担保期限直至甲方的全部权益最终实现为止。

  第三条 保证效力:

  担保责任的效力或内容不因主合同或主债务的效力、内容或变更、变化而受到任何影响,主债务或主合同的任何变更、变化也无须通知乙方。

  第四条 放弃抗辩:

  乙方承诺不对自身担保责任提出任何抗辩或异议,不因存在实物担保等任何理由而行使减免自身责任的抗辩权,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承担全部责任而无须先行对实物行使权利。

  第五条 保证责任承担

  甲方的权利部分或者全部受到了损害,或者未得到及时的实现,或者丙方没有及时全部或部分履行义务时,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而不受主债务履行期限限制。

  第六条 本合同生效后,

  保证人有权对债务人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债务人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 保证人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或代为赔偿债权人的损失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第八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九条 争议解决

  因为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条 其他:

  1、本合同经签署即对签署方生效。

  2、关于本协议的通知,甲方均可按照合同载明地址或法定地址向乙方、债务人寄送,或在河南省公开发行的媒体上公告,并均在发出后3日即视为业已有效送达。

  3、未经加盖甲方公章任何人员的行为或表示均对甲方无约束力。

  4、本协议各条款均基于双方真实意识表示,不存在任何可撤消或变更情形,任何一方也不得申请调整自身责任。

  5、各方身份证、营业执照、房地产权属证书复印件作为协议附件。

  6、各方在甲方签约代表面前签署本协议,以保证签署真实性。

  7、如果乙方为法人,则应提交该法人单位同意担保的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

  8、本协议签署于郑州市金水区。

  9、未尽事宜另行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保证人(签章):

  债权人(签章):

  债务人(签章):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3

  发包人: (下称甲方)

  承包人: (下称乙方)

  保证人: (下称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乙方承包经营甲方的xx洗x中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座落于 的xx洗x中心承包给乙方经营。乙方对甲方所有的xx休闲中心的现状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经营甲方的上述休闲中心,并保证合法经营。

  二、经营方式

  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主经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根据法律规定或本协议书约定,提前解除或终止协议书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缴纳方式

  乙方承包洗x中心经营的承包金为________元/年,采取先缴纳后使用原则;乙方应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缴纳承包金:

  ________;

  ________;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有权按协议约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于本协议签字之日将xx洗x中心经营所需的.各种证照交给乙方。

  3、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及时将xx洗x中心移交给乙方使用。

  4、甲方对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管理的设施、设备等资产享有法定所有权,并享有监督权。

  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按约定及时足额缴纳承包金。

  2、乙方应当在工商管理部门和甲方的授权范围开展各项经营活动。

  3、乙方经营期间的水电费用、证照的年检相关费用及其他有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产设施、设备享有使用权并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满自然损坏的设施,应由乙方及时上报甲方审定后报废,乙方不得擅自处理。

  5、乙方在经营中不得违反国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则后果与经济责任自负。

  6、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财产对外提供担保,不得擅自处置甲方财产。

  7、乙方不得在经营过程中将xx洗x中心转让给第三方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乙方不得以洗x中心名义对外进行担保或从事与经营范围无关的经营活动。

  9、乙方对于洗x中心消防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对于因消防设施不达标而引起的灾难由乙方自行负责。

  10、乙方应在本协议书解除或终止之日将有效证照全部移交给甲方。

  七、担保或保证金

  丙方自愿为乙方在本协议框架类的全部义务向甲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丙方提供担保的期间为二年。

  乙方向甲方缴纳保证金________元,乙方违约的,保证金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张退还。乙方无违约行为的,甲方应在协议解除或终止后及时退还保证金。

  八、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本协议书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的,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或终止本协议书的履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______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

  九、 其它

  1、协议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对外发包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经营权。

  2、协议期满或解除后,原有设备及设施归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设备设施归乙方所有,甲方可折价取得该部分设备设施。

  3、协议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条款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效力。

  十、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十一、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担保人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担保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4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应尽的在合理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那么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有哪些呢?其概念及法律依据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了解保证安全义务的内容。

  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及法理依据

  根据《解释》第6条第1款,安全保障义务是指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尽的在合理范围内的使他人免受人身、财产损害的义务。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免遭侵害的义务。旅店、车站、商店、餐馆、茶馆、邮电部门的经营场所,体育馆、动物园、公园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厅等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都属于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经营场所的所有人、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基础是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由诚实信用原则派生而来的,它来源于德国法院法官从判例中发展起来的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或者一般安全注意义务的理论。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原先指维持交通安全而言。其后扩张于其他社会交往活动,以强调在社会生活上应负防范危害的义务,具体指“在自己与有责任的领域内,从事或持续特定危险的,负有义务情况采取必要的、具期待可能性的防范措施,保护第三人免于危险”的义务。

  张教授认为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的法理依据为:第一,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的原则;第二,危险控制理论;第三,从经济学角度来看,由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更加具有经济性;第四,从社会学角度看,根据现代公司法社会责任理论,经营者是强势群体,应尽到安全保障这一社会义务;第五,从世界立法思潮来看,让经营者承担安全保障义务是符合世界立法思想潮流的,笔者对此持赞同意见。

  知识延伸:

  经营者对于可能出现的危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配备数量足够的、合格的安全保障人员。国务院1999年3月17日发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娱乐场所应当根据其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保安人员,而且保安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合格,实行持证上岗。同样,银行、证券公司也应当在其交易场所设置保安人员;游泳场馆应当在池边设置救生人员,且配备的救生员经过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根据劳动部的规定,对电梯操作人员要进行培训、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经营者必须安排消防值班人员、防火巡查员,而且消防值班人员、防火巡查员不得脱岗等等。

保证合同5

  安全保障义务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进入服务场所的人之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那么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责任类型有哪些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经营者保证安全义务的责任类型:

  1、直接责任。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至此,《解释》确立了经营者的直接责任。

  例如,饭店服务人员没有擦干净地板,留有污渍,顾客踩在上面滑倒,造成伤害;某商场在通道上安装的玻璃门未设置警示标志,一般人很难发现这是一扇门,顾客通过时撞在门上,造成伤害,饭店和商场经营者都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此种责任类型的特征为造成损害的直接原因不是由于直接加害人的行为,而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没有尽到注意义务,是因为这种未尽注意义务的行为而直接产生的损害,这时候的责任,就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人的直接责任。按照《法国民法典》对侵权责任形态的界定,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侵权责任,就是直接责任,以区别对他人的行为所致损害负责或者对自己管领下的物件所致损害负责的替代责任。

  经营者对自己的经营活动或者社会活动所致损害负责,原则上是为自己的行为所致损害负责,因此应当是直接责任。经营者承担直接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1)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引起正当信赖,例如信赖其环境设施的正常利用符合安全性要求。

  (2)损害发生于经营者的危险控制范围。

  (3)对发生损害的潜在危险经营者能够合理予以控制。

  (4)损害结果的发生没有第三者责任的介入。

  2、补充责任。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解释》明确了经营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补充赔偿责任。例如第三人在旅店将住店的旅客杀害,抢劫犯在银行营业场所抢劫顾客的钱财或伤害顾客的身体,顾客到餐厅用餐、与他人发生争执而遭到毒打,顾客在商场购物时被偷、被打等,是此类案件常见的表现形式。其含义是:首先,受害人在旅馆、饭店、银行等从事特殊经营活动的场地受到人身或者财产损害后,应当由加害人承担民事责任。例如,受到其妻子伤害的丈夫,直接加害人就是其妻,应当由其妻承担责任。

  要准确理解补充赔偿责任的涵义,要抓住以下两个要领:一是顺位的补充,即首先应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直接责任人没有赔偿能力或者不能确定谁是直接责任人时,才由未尽安全保障义务的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二是实体的补充,即补足差额。但必须注意的是,经营者只能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经营者的`补充赔偿责任的总额,不是以直接侵权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而是根据其自己行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的总额为限。

  经营者承担补充责任的构成要件为:

  (1)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是损害事实发生的直接根本原因。

  (2)经营者对侵权的发生未尽合理限度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侵权成立的条件,但非原因。

  (3)第三人侵权与经营者的不作为行为发生竞合。符合上述条件,经营者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经营者在承担了补充责任之后,获得对加害人或者其他赔偿义务人的追偿权,这是一种单向的追偿权,即实际承担责任的经营者可以向终局责任人、直接侵权的第三人追偿。这一责任设计完全符合侵权的原因力理论分析。所谓“原因力”是指在构成损害结果的共同原因中,每一个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和扩大所发挥的作用力,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起主要作用的原因为主要原因,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起次要作用的原因为次要原因,其中主要原因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具有较大的原因力,而次要原因对于损害事实之出现具有较小的原因力。分析原因力的作用主要是用以确定加害人是否承担民事责任和承担多大的民事责任。由于这种类型是第三人的侵权行为介入导致损害的发生,从原因力分析,第三人的侵权行为才是损害事实发生的直接根本原因,而经营者的不作为并非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只是加大了损害发生的可能性,或者说如果经营者勤勉积极地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则极有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因此,经营者违背此义务只是侵权成立的条件,而非原因。

保证合同6

  合同编号:年字第号

  保证人(甲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账号:________

  贷款人(乙方):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为确保年字第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保证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接受甲方的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的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担保的主债权为乙方依据__年__字号__借款合同向__发放的贷款,本金金额为__(币别)__佰__拾__万__仟元整,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甲方对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偿清其债务,乙方有权直接要求甲方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催收到(逾)期贷款通知书》之日起__个工作日内履行清偿义务。

  第三条保证担保的范围: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__(币别)__佰__拾__万__仟元整及利息、借款人应支付的违约金(包括罚息)和赔偿金及实现贷款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律师费等)。

  第四条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两年。

  第五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保证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无效或可撤销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六条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除展期或增加本金金额之外,无须事先取得本合同甲方的同意,保证人在变更后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条保证期间,甲方发生机构变更/撤消或其他足以影响保证能力的变故,甲方应提前__天书面通知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在__日之内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

  第八条保证期间,乙方有权对甲方的资金状况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收入证明或财务报表等资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九条保证期间,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

  第十条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前承担保证责任,甲方同意提前承担保证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约定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2、借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乙方贷款债权落空,或者借款人有《借款合同》约定的违约情形的。

  第十一条甲方不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被保证的借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__%的违约金,因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的实际经济损失。对上述违约金、赔偿金以及甲方未承担保证责任的贷款本金、利息和其他费用,乙方有权直接用甲方存款账户中的资金予以抵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条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违反本合同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受权代理人)(或受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7

  债权人:_________(简称甲方)

  连带保证人:_______(简称乙方)

  兹为将来债务保证经双方同意订立本契约如下:

  第一条乙方对主债务人______________与甲方间已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订契约,主债务人向甲方以本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为限度透支借款,乙方自愿应甲方的要求与主债务人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二条乙方应担保主债务人将来所负首开最高限额的票据上债务的清偿,及其利息迟延违约金实行担保物权费用。以及因债务不履行而行的`全部损害赔偿。

  第三条甲方如未经乙方的同意,纵对主债务人为超过第一条所约定、限度的、透支借贷时,乙方就超过额仍应负责任。

  第四条甲方经同意主债务人将债权担保物件之一部分先行解而抛弃抵押(质押)权,或调换其一部分或全部时,乙方的连带保证责任并不因此而变更,仍应负责不得借口以担保物权中途变更而主张免除其责任。

  第五条主债务人如不含有约履行债务时,不拘担保物件的多寡,乙方经甲方通知后,应即将主债务人所负的债务全部代为清偿,并愿意抛弃先诉抗辩权。

  第六条乙方的保证债务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

  第七条乙方不依约履行责任时,其诉讼法院管辖悉听甲方指定,乙方决无异议。

  前项诉讼费用乙方应我连带赔偿决不推诿。

  第八条乙方同意甲方得将对主债务人所有债权之一部分或全部,以及其担保物权一并转让与他人。

  本契约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为凭。

  债权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连带保证人(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8

  借款人没有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分期还款时,银行起诉借款人、汽车经销商和保险公司要求借款人还款、汽车经销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险公司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的情况较多,银行能否将借款人、汽车经销商、保险人一同起诉,对此不同法院作出了不同理解,有的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有的法院认为不能合并审理,认为应当先由银行起诉借款人和汽车经销商,让借款人还款,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在执行不能时,由银行再行起诉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讨论稿第三十九条规定:权利人依据其与债务人(投保人)之间的合同起诉投保人的,不得将保险人列为第三人或者共同被告;保险事故发生后,权利人依据保证保险关系起诉保险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投保人(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笔者认为:此条规定显然不妥。

  (一)因为保证保险合同虽然具有独立性。

  其一,主要是讲合同独立存在,保险人承担责任的独立性,但因保证保险合同的标的是借款合同的还款义务,保证保险合同的权利义务是与借款合同权利义务紧密相连的,保证保险合同是不能脱离借款合同独立存在的。故将借款合同、保证合同、保证保险合同合并审理是可行的,那种先将借款及保证合同审理,并执行不能时,再审理保证保险合同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法院利用自己的审判权将保险公司的责任变成了一种类似于一般保证的责任,且比一般保证责任更轻的责任。

  其二,那种将借款合同与保证保险合同截然分开审理的做法,增加了当事人的诉累,显然也是不可取的。担保法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若说保证保险为保证性质,因保证保险对保险人的承担责任约定不明,那么就应按连带保证承担责任,既然保险人要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债权人起诉债务人时,当然可以一同起诉保证人、保险人,也可以单独起诉借款人、保证人、保险人了。所以将保证合同、保证保险合同必然分开审理,显然是没有依据的,是法院没有依据地将保险公司责任滞后的职权主义的体现,这种职权主义违背了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侵害了债权人的利益,且给当事人造成不必要的诉累。

  (二)银行、保险公司、经销商三方尚有三方合作协议,将三方合作协议作为其合并审理的依据,并无不当。

  (三)把保证保险合同定为基础借款合同和保险合同关系(讨论稿第三十八条),而截然分开审理的方法是不可取的,显然没有脱出保证法和票据法解释的窠臼,是一种法律上的模仿,这样只能增加当事人的诉累,使债权人一次审理可以解决的问题变成了两次审理和执行的问题。

  (四)最高法院20xx年8月29日作出的(1999)经终字第428号判决书中已予以了认定,认为合并审理并无不当。虽然我国不是判例法国家,但最高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还是具有指导意义的。因此第三十九条应修订为:权利人依据其与债务人(投保人)、保证人之间的合同起诉投保人、保证人的应当准许;保险事故发生后,权利人依据保证保险关系而起诉保险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将投保人(债务人)列为第三人。权利人依据其与债务人的合同及保证合同、保证保险合同起诉债务人、保证人、保险人的人民法院亦应当准许。也就是说,债权人单独起诉债务人、保证人、保险人或将债务人、保证人、保险人作为其共同被告一并起诉的,人民法院均应准许。

  保证与担保是怎样的关系

  1、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务人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的,保证人仅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即保证人承担的是补充担保责任。

  2、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债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的,如各自承担的担保责任范围已由合同明确约定,则债权人可以请求保证人或者物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债权人无权要求保证人或物的担保人在合同对其确定的责任范围之外承担责任。

  3、当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第三人提供的物的担保时,如果当事人被保证担保的范围或者物的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保证人与物的担任人之间承担的是连带担保责任。

  4、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时,如果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则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这一规定则仅适用于物的担保是由债务提供的情形。在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时,因物的担保与人的担保处于同等地位,债权人有权选择行使物的担保或保证。如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两者均有承担担保责任的义务。此时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对保证人没有影响。

  担保保证的先诉抗辩权,如何处理?

  保证,指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向债权人所做的一种担保。是典型的人保、典型的约定担保。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常有关于担保保证的先诉抗辩权的问题,如何处理?

  一、保证方式

  (一)一般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三)约定不明的担保。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先诉抗辩权

  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区别--先诉抗辩权

  先诉抗辩权亦称检索抗辩权,是指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用于清偿债务前,一般保证人对债权人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并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其理解如下:

  一是保证人被诉时,保证人可委托债权人为受任人向主债务人起诉,如债权人未能从主债务人获得全部清偿时,即可基于委任关系向保证人追偿其余额和蒙受的损失。这样,保证人仅于主债务人无力清偿时始对债权人承担责任。

  二是当事人约定保证人仅在主债务人不为清偿或不为全部清偿时始对债权人负履行之责,因此其保证债务为附条件的债务,债权人必须先向主债务人诉追,并在强制执行而无效果后,始能向保证人求偿。

  三是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债权人应先起诉主债务人,但保证人须抛弃因“证讼”而消灭诉权的利益,在起诉无效果时再对保证人起诉。起初,该约定虽与“证讼”的效力相违背,但因其内容公平合理,大法官便默认其有效。到后来当事人虽没有这项特约,只要没有相反的证明,亦推定其有此项特约。到优帝废除“证讼”更改债的效力的规定后,这种约定或推定的约定便更为合法了。上述三项措施,其实质是赋予保证人享有“顺序利益”或“后诉利益”,即债权人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起诉,在主债务人不能清偿时,才可以向保证人起诉,否则保证人有权拒绝,这便是保证人的先诉抗辩权。根据这一改革,保证人的债务不再完全等同于主债务人的债务了,从而使保证“真正取得了它现有的附加行为的特点”。

保证合同9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地 址:

  丙 方:

  地 址:

  鉴于:

  1、甲方向__________银行(请将具体银行名称写清楚)(以下简称贷款银行)申请购车贷款购买货车从事经营,并委托乙方为其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乙方同意为甲方汽车贷款提供保证担保服务。

  2、甲方以其购买的该车辆为乙方提供质押反担保。

  3、甲方购车后将车挂靠于丙方经营(即甲方为实际车主,丙方为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

  现三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保证担保及相关事宜,在遵循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第一条 甲方于 年 月 日在 处购买 汽车一辆。

  车辆型号: 车 牌 号:

  发动机号:

  甲方向贷款银行申请个人汽车贷款,请求乙方为其提供保证担保,该车系由甲方家庭财产购买并挂靠于丙方且抵押给贷款银行。

  第二条 乙方依据甲方的申请为甲方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 》提供保证担保。

  第三条 经双方协商,甲方应当于 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贷款担保金额的10%作为担保服务费;甲方不得以提前归还贷款本息及其他任何理由要求乙方退还担保服务费。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提供真实资料及资信情况,经乙方调查核实并确认真实有效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为其按揭购车向贷款银行提供保证担保。

  2、甲方提前还清银行借款本息时,有权要求乙方积极配合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甲方应当于该车在公安局办理登记后在贷款银行顺位后为乙方办理抵押担保登记,于此情形丙方承担协助义务。

  二、甲方的义务

  1、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的资信资料。

  2、甲方应按照与贷款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中约定条款,全面按期履行其还本付息等义务;如未按期还款付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甲方和丙方应交出车辆,并且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在乙方提供担保期间,如乙方调查核实发现甲方有提供虚假资料骗取银行贷款和乙方担保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并放弃抗辩权,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善意使用车辆并尽到善良管理人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和丙方将车辆交付乙方由其处置。

  6、甲方在贷款担保期间内,应委托乙方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交强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和机动车财产保险,如甲方未按本条规定履行,则视为甲方放弃继续履行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凡因机动车辆发生保险索赔事项,甲方均应委托乙方办理索赔。

  7、车辆在还款期内使用时出现质量问题和产品存在缺陷时,应由甲方向汽车经销商及生产厂商进行索赔及处理,甲方不得以此作为拖欠银行按揭月供款的理由。

  8、甲方在分期付款期内,应严格遵守车辆使用性质和维修保养的规定,未经乙方同意,不得自行拆卸、更改车辆结构、车身颜色等。否则,其后果均由甲方自己承担,并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9、因该车被损毁、灭失或者征用的,甲方应当将相应的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用于提前偿还银行贷款或者将其提存。

  10、甲方应对其汽车贷款负有完全的.偿还义务,此义务不因抵押物的灭失而消失;如抵押物灭失,甲方应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汽车贷款。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拥有对甲方提供的相关资信证明、相关个人资料和资信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或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律师 进行资信调查的权利。

  2、在资信调查结束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具体资信情况,有权选择担保或不予担保。

  3、在有效担保期限内,乙方对甲方的资信情况有知情权,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乙方担保,乙方有权终止担保合同,无条件追回甲方所购车辆,并进行处置后归还银行贷款余额,不足部分继续向甲方追索,并追究甲方违约责任。

  4、甲方未按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的约定归还月供款的,甲方承诺无条件将车辆交由乙方处置并放弃抗辩权。乙方有权依据银行的授权,代为行使抵押权人的权利,对车辆进行处置,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5、甲方在贷款期间,应在乙方指定的保险公司购买机动车辆续期保险,并由乙方为甲方办理保险索赔的相关事项。

  6、因甲方违反与银行签订的《个人购车借款合同》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乙方向银行承担保证但保责任的,乙方有权在向银行承担责任前或者后向甲方追偿;此时,甲方应当以本人及其家庭共有财产全额偿还。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甲方的申请下,根据甲方的资信情况为甲方提供担保。

  2、乙方在资信调查过程中,依法对甲方相关个人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

  第六条 丙方作为汽车挂靠第三方,对乙方作出如下承诺:

  1、丙方应做好该车辆的管理工作,做好GPS监控工作。

  2、当乙方要求处置车辆时,丙方应交出该车,并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置该车。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乙、丙三方均应全面遵守和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一方违反本合同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相应守约方支付违约金:按乙方向银行提供担保总额的10%计算。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按实际损失支付。

  二、守约方除违约金外,还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因其违约所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以及为实现权利而产生的其他费用。

  三、甲方违约,造成乙方需变卖或拍卖其车辆,车辆的变卖、拍卖款应首先支付银行贷款本息以及催收费、诉讼费(或仲裁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对不足部分,甲方仍应承担清偿责任,乙方对甲方具有追索权。

  第八条 因双方争议而发生的诉讼,由彭州市人民法 院管辖。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三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签字按手模)

  甲方配偶(签字按手模)

  身份证号: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10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据甲、乙双方工程 承包合同 ,经双方友好协商,对工程施工质量作以下规定,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1、乙方进入施工现场,甲方负责对所有人员进行工程概况、图纸设计要求、施工规范标准、工程质量目标等技术指标进行交底,使其对工程进度、质量情况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

  2、甲方负责提供合同范围内的机具设备及合格原材料、半成品。

  3、乙方自开工之日起,严格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精心组织.精心施工,各分项工程的合格率达到100%,最终实现与甲方的质量目标承诺。

  4、甲方检查中发现乙方使用了不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施工工序上出现严重的质量通病,在有关人员核准区段、标高及详细部位后,由项目质监员向乙方发出“质量整改 通知 单”,乙方在接到“质量整改通知单”后,必须及时组织有关施工人员对整改部位按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作出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质监员复查。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组织好有关人员做好施工 日记 和其它的有关施工记录,及时填报各种相关资料表格。

  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分包的'各项施工任务,甲方按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奖励;乙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出现重大质量事故,对国家和企业造成一定的或重大的经济损失和产生不良的社会后果,甲方根据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7、本合同一式两份,项目部、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办理合同手续后生效。

  甲 方: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 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11

  合同编号:75817

  买受方(全称):_________

  出卖方(全称):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买受方与出卖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作为购买出卖方_________家具合同附件。

  一、家具购买环保质量保证合同内容和范围

  1.达标要求:出卖方按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国家标准的要求,保障本合同所指家具中污染物释放量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参见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中第1、2款)。

  达标情况检测机构:双方共同认可具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北京)中科国环环境技术研究中心广州分中心对本合同所指家具板材内的污染物释放量进行检测(在购买前进行,具体日期由签约双方约定)。

  2.检测证书:由本合同第2款所确定之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作为验收结果证明文件,签约双方认可其合法性和证据力,如无充分理由不得提出再次检测的`要求。

  3.责任承担:依据本合同指定的验收证书,不达标的,出卖方必须在_________天之内退换或治理达标,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其他损失,造成损害的出卖方应当赔偿损失。

  4.检测费用:如本合同家具污染含量不达标,检测费用由出卖方承担。

  5.双方约定的其他有关事项:_________。

  6.本附件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主要依据条款说明:

  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

  2.《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

  买受方(公章):_________ 出卖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证合同12

  甲方:xx

  乙方:xx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李四向甲方张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职工)私人借款达成一致协议如下:

  (1)借款总额为: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原借款时间为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3)借款到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到一致,将借款时间延期________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

  (4)利率按同期银行利息计算(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计算)。

  (5)乙方以项目,面积为㎡,作为借款担保抵押,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若乙方不能如数(本金利息)归还,则项目归甲方张X所有。乙方无条件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

  (6)此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7)甲乙双方各自定立一个旁征人见证相关事宜,以作今后某一方违约的见证担保。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现住址: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月____日

保证合同13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人(以下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甲方的请求,丙方愿意为甲、乙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提供担保。乙方经审查,同意丙方作为甲方还款的保证人。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丙方保证金额为甲方根据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向乙方借用的_____(币种)资金本金(大写)__________整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

  第二条丙方对上条所列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甲方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偿

  付借款本息和相应费用,乙方有权直接向丙方追偿。丙方保证在接到乙方书面索款

  通知后_____个营业日内清偿上述款项。

  第三条丙方的保证责任不因甲方上级单位的任何指令、甲方地位及财力状况的改变、甲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或文件及本保证合同所担保的主合同的.无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四条丙方机构若发生变更、撤销,丙方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乙方和甲方,本保证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由甲方和丙方落实为乙方所接受的新的保证人承担。

  第五条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和乙方如需要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应征得丙方同意,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六条本合同生效后,丙方有权以甲方的资金和财产情况进行监督,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其财务报表等材料,甲方应如实提供。

  第七条本合同的保证金额随甲方偿还或丙方代为清偿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本金、利息、费用的数额而相应扣减。

  第八条丙方代甲方清偿借款本息、费用后,有权向甲方追偿。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乙、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需变更本合同条款时,应经三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未按期代为清偿到期债务的,乙方有权委托丙方开户金融机构从丙方存款帐户中直接扣收,并可视情况按保证总额的________%向丙方收取违约金。

  2.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应由变更后的机构按保证总额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违约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所受损失的,还应赔偿乙方直接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乙方有权停止发放新贷款,并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4.甲方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约定,未经丙方同意擅自延长主合同项下借款期限或者变更主合同其他条款的,丙方可以自行解除担保义务。

  5.本条所列违约金的支付方式,甲、乙双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三方协商或通过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可以向合同签订地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由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注:如合同当事人为非法人单位,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保证合同使用说明

  一、适用范围:本合同是借款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应借款人的要求,为借款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担保时与借款人和贷款人共同签订的担保合同。

  二、合同中如有两个以上(包括两个)保证人提供担保时,则多个保证人同时作为丙方参与签订保证合同。各个保证人之间的保证责任,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当事人商定的其他事项"中约定。

  三、第二条、第四条日期前的空格,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具体期限。

  四、第十条违约金的比例及支付方式均由各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

  五、合同当事人认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事项,而本合同条款未涉及的,由各方协商一致后在第十二条中填写。

  六、第十三条是对合同签字人的生效日期的约定。合同必须由甲、乙、丙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生效,其他任何人的签字和除单位公章之外的任何章都无效。如果合同当事人不具备法人资格,则由其主要负责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甲方:公章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日期:________

  签订合同地点:_____省(市)_____市_____县(区)

保证合同14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

  乙方:xx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就甲方以有限合伙人方式参与乙方为投资“xx”项目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支付保证金事宜,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保证金协议条款如下:

  1. 甲方交付的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万元(小写),以乙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出具的款项到达乙方账户的数额为准。乙方在收到款项后,需在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收据。

  户 名: xx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

  甲方向乙方足额缴纳保证金后,乙方需配合甲方至上述开户行办理甲方代理人陆秀军个人的预留印鉴,以确保本协议项下保证金用于甲方同意的目的。

  2.保证方式为履约保证金,目的为明确甲方参与该项目之诚意并锁定相应的投资份额。

  3.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乙双方签署xx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止。

  (1)甲乙双方如约签署xx私有化专项基金合伙协议,则本协议项下保证金可以部分抵缴甲方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xx私有化专项基金项目的出资额。

  (2)因发生不可抗力等客观因素,致使乙方未能参与xx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的,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全部保证金至甲方账户。

  4.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时,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保证其签字或盖章符合法律、法规或章程等规定或授权。

  7.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方执份,乙方执份。

  甲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年 月 日

保证合同15

  出借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全称):

  1、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

  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承诺共同遵守。

  借贷条款

  第一条借款

  (一)借款金额:______________(人民币大写)。

  (二)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出借人以现金方式支付元,其余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借款汇入借款人账户:

  户名: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

  (四)借款利率:本合同执行固定借款利率,为月利率________‰。借款期限内不变。

  (五)借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偿还及利息支付

  (一)借款人按本合同规定到期一次性偿还全部本金。

  (二)借款人按月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月日。

  (三)借款人提前归还借款的,按实际借款天数计收利息。

  (四)借款逾期不还的部分,按每天计收违约金,直到全部本息还清为止。

  第三条担保条款

  (一)本借款由_____________用____________作为该笔借款的抵押担保物,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物不转移,仍由借款人使用。到期不能归还出借人的借款,出借人有权处理抵(质)押品。借款人到期如数归还借款的,抵押权终止。

  (二)本借款由_____________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担保,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保证后,有向借款人追偿的权利,借款人有义务对保证人进行偿还。

  (三)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以及出借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四)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物的担保(含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和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五)保证期间为合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

  第四条权利义务

  (一)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等情况。借款人应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出借人为规避风险,可提前收回借款本金及利息,但须提前一个星期通知借款人。

  (二)借款人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出借人有权提前收回借款。

  (三)借款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

  (四)借款人有义务接受出借人的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人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五)借款人自愿用所有财产(动产和不动产)作借款担保。出借人有权对借款人上述资产采取保全措施。

  第五条借款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失踪或者被宣告失踪,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出借人由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偿还。

  第六条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的约定

  (一)出借人可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自由转让给第三人,只需通知借款人即可。借款人不得提出异议。

  (二)如出借人将本合同项下的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保证人承诺对转让的债权仍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三)借款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必须经出借人书面同意。

  第七条在借款人发生财产不足以清偿多个债权人的债务的情况下,承诺以其全部财产(包括应收款项)优先偿还本合同所欠出借人的借款本息。

  第八条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必须提供真实的信息资料、印鉴章,如因所提供借款信息资料和印鉴章不真实,导致出借人该笔出借款损失的,借款人和保证人/抵押人认可出借人以经济诈骗的方式来追偿。

  第九条如借款人违反合同约定不履行还款义务,提起诉讼的,出借人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调查费、差旅费等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全部由借款人承担。

  其他条款

  第十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做约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借贷条款部分或全部无效/被撤销或被解除,不影响保证条款的效力,担保人应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各方签章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及所涉债务完全清偿时终止。

  第十四条声明条款

  1、借款人、保证人有权清楚的知悉贷款的各项条款。

  2、借款人、保证人已经全面阅读、准确理解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应借款人、保证人要求,出借人已经就本合同做了相应的条款说明。借款人、保证人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相应的法律后果都已经全部知晓并充分了解,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证/抵押人(签章):______________保证/抵押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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