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品质保证协议

时间:2022-12-29 19:07:15 保证合同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汇编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协议,协议能够成为双方当事人的合法依据。一般协议是怎么起草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品质保证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汇编15篇)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第一条、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第二条、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必须具有药品批准文号或进口药品注册证号;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管理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量管理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有温度要求的药品运输乙方应采取相应的保温或冷藏措施保证运输途中温度符合要求。

  4、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包装上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5、乙方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6、乙方所提供的药品在有效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甲乙双方的义务

  (一)甲方义务

  1、甲方提供加盖经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以证明本身的法定资格。

  2、到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为具有《药品经营(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及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法定企业,并应提供加盖经章的"一证一照"复印件给乙方。

  2、乙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乙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乙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

  5、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风险告知:

  第四条、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第六条、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第七条、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第八条、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xx元—2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第九条、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十条、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第十三条、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甲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乙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乙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但由于因甲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甲方承担损失。

  第十四条、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2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管理。

  第二条 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食用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 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 不能提交食用农产品应当具有购货凭证或者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原产地证明文件,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食用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食用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管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 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 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 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食用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 乙方经销食用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食用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明或检测报告、购货凭证,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 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公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 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公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3

  甲方:

  乙方: 市 医药有限公司

  为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及有关药政法规,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经协商一致,签订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加盖企业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的、有明确规定授权范围和有效期的委托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并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业务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是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的合格药品;药品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符合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

  3.甲方提供的药品是专利商品的,应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专利证书和最近一次缴款凭证。

  4.甲方提供药品的发运期质量责任,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有关要求控制,在药品有效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5.甲方在供货时,药品距生产日期不超过其有效期三分之一,进口药品和特殊情况另行约定。供应的药品在50件以下的,不能超过2个批号,50件以上的不能超过3个批号,不足1件的1个批号。特殊情况另行约定。

  6.甲方接到乙方请求质量查询函(电)后,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超过期限,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药品因适销不对可以退回甲方,乙方因批号陈旧不能销售时,甲方须换回原批号并提供相等数量的新批号药品。

  8.甲方提供的生物制品属于《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中所规定的品种须同时提供加盖甲方公章的该批生物制品《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9.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中如有涉嫌冒充专利的,乙方有权对涉嫌冒充专利的商品采取撤柜、暂扣等措施。

  10.如因甲方所提供的商品而引起专利侵权纠纷发生的法律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单位,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证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中发现短缺、破损、差错、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及进口药品无加盖甲方公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者《医药产品注册证》和同批号的《进口药品药检验报告书》或者《进口药品通关单》的,应在收到药品(以货到日期为准)后一定日期内(本市为3个工作日,市外为7个工作日)通知甲方处理。

  3.乙方在营业或使用甲方提供的药品中产生疑问,应及时与甲方联系,双方有分歧者,以主管部门出具的药品质量检验报告为准。乙方在接到药检报告后的10日内通知甲方,并将报告书送达甲方处理。逾期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经营或使用甲方提供药品中若发生质量问题,应提供详细、确定的质量信息,并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

  5.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12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6.乙方承诺,遵照国家《医药商品购销合同管理及调运责任划分办法》的原则要求,对超过甲方负责期外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对防冻、防热品种的季节控制,按国家规定执行。

  7.乙方承诺,对非质量问题退货,未经甲方确认的无理由退货所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8.乙方发现储存药品即将到期,在该药品到期前六个月内必须事先通知甲方。

  三、双方共同责任及约定条款

  1.甲乙双方共同协作,搞好市场调研、开发和质量管理工作。

  2.甲方双方互相维护对方的利益,如一方发生违约,另一方保留申诉或追究民事赔偿的权利。

  3.其他约定条款

  四、本协议有效期至 年月日,自双方同意、签字、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

  甲方: 乙方: 市 医药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年月 日 年月 日

  12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4

  供货单位(甲方):

  购货单位(乙方):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管理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医疗器械的管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守法的原则签订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1、甲乙双方需提供合法的设备、耗材、生产(经营)的证照复印件,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质量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

  3、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包装应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运输要求;

  4、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复印件、产品说明书、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生产许可证、备案表、报关单等)、医疗器械注册证;

  5、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设备、耗材必须保证质量。如因质量造成的质量责任由甲方负完全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6、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以书面、电传、等形式签订的经济合同有效;

  7、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都需加盖鲜章;

  8、本协议有效期: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供货单位(公章):购货单位(公章):

  签订人:签订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7、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8、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9、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0、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6

  甲方(医疗机构):

  乙方(供应商):

  加强质量管理,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的医疗器械,是甲,乙双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根椐《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规定,双方签定本协议书。

  一、乙方向甲方所提供医疗器械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二、医疗器械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三、甲方首次购入的医疗器械,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有效的证照和授权手续,以供甲方备案使用。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卫生材料应按批次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或其它证明合格的证件,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和达州市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备案书。

  五、乙方货到后,甲方根据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如包装破损、产品质量问题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六、甲方应具备贮存、保管医疗器械的场所、人员及条件,因甲方保管、养护、使用不当而导致医疗器械质量发生问题的,由甲方负责。

  七、乙方所供产品在有效期内正常使用情况下,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医疗纠纷、事故以及经药检部门抽检不合格,其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八、如双方对医疗器械质量产生争议,以法定检验部门的检验结果为准。

  九、因乙方夸大产品的功能与疗效,造成甲方与患者产生纠纷并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十、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随合同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7

  甲方(供方):

  乙方(需方):

  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遵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以及相关法规的有关规定,保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质量责任,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遵守国家药政法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资格证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原印章。甲方业务人员出具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严格按委托书限定的范围开展活动。

  2、甲方提供的药品要符合质量标准及有关质量要求,药品包装、说明书和标签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储运必须符合药品属性要求。整件产品应附合格证。供货的品种必须提供同批号的检验报告单并加盖企业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3、甲方提供进口药品时,同时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和该批次产品的《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物制品批签发目录中的品种必须有该批《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应字迹清晰并盖有供货单位质量管理专用章原印章。

  4、甲方应提供与业务有关的原印章印模、出库清单样本、开户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并加盖公章,以便乙方核实。

  5、甲方的药品出库时,应当附加盖企业药品出库专用章原印章的随货同行单,随货同行单应当包括供货单位、生产厂商、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数量、收货单位、收货地址、发货日期等内容。

  6、甲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要求承担所供药品的质量责任,有效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因乙方储存不当造成的除外)。

  7、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开具发票。

  二、乙方责任

  1、乙方作为依法经营药品的企业或使用药品的医疗机构,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单位资格证书。若乙方采购特殊管理药品,其经办人员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采购授权委托书。

  2、乙方收到甲方发运的药品,若在验收过程中发现破损、包装污染、外观质量问题,应在收到药品后7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若是特殊管理药品,向甲方提供收到货物证明。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的药品提供符合法规规定的药品储存条件,储存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双方共同责任

  1、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自己的责任,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另一方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究违约方的民事赔偿责任。

  2、条款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约定。

  3、本协议已由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对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文的含义均已明确。

  4、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即告生效,有效期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8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化妆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保障消费者使用到安全、有效的产品,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1、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加盖其公章的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还应提供卫生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等企业的合法资质复印件和提供开票资料。

  2、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和加盖其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3、化妆品应具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甲方向乙方提供保健食品时,应同时提供该品种合格的检验报告书,乙方向甲方采购首次经营品种时,甲方提供该品种的批件。质量标准复印件及其它有关材料,并附与首次到货保健食品同批号的出厂检验报告书。

  4、化妆品的包装,标识,标签,说明书等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货物储运要求。

  5、甲方到货后,乙方依据甲方提供的标准进行验收,对有问题的品种,双方应积极配合,及时妥善解决。

  6、确因甲方产品质量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确因乙方原因导致保健食品质量发生问题的,有乙方负责。如果双方对产品质量发生争议,以双方约定或共同协商的法定药检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出具检验报告结果为准。

  本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如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悖,则以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准。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仅限于签定购货合同时使用。

  甲方:

  乙方:

  甲方签于约代表:

  乙方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时间:年月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9

  为了明确供应商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原材料及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满足本公司需求,保障本公司生产顺利进行,经供、需双方商定达成以下协议。

  1. 质量责任:

  1.1 供方应承担的责任:

  1.1.1供方应对自己原材料进行严格的进货检验,对供应商的材料质量进行跟踪考核,建立质量档案。

  1.1.2 供方应建立完善生产工序的控制管理,必须制定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关键工序建立质控点,所有质控点供方要有专人负责,每一个质控点有专门的措施和标准,措施和标准能得到有效的实施。

  1.1.3 供方应使生产完全受控,若有失控,应及时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的纠正预防措施。

  1.1.4 供方提供的原材料应完全符合需方采购订单中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及相应的国际、国家、部委颁发的有关质量标准(包括隐含的质量需求),超出国际、国家质量要求的,以需方要求为准。

  1.1.5供方提供的环保材料应不含有对地球环境和人体存在显着影响的物质,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rohs指令、eup指令等,针对每种材料签订环保质量保证书,并每年提供权威机构一次有效期不超过一年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如sgs)。

  1.1.6 供方需保障原材料从出厂至需方收料之前的的包装、运输质量。

  1.1.7 供方原材料在需方生产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生产线停线或已生产好的产品返工、返修。

  1.1.8 因供方原材料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出厂后发生批次性质量事故(客户索赔、退货等)。

  1.1.9 供方原材料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用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

  2. 供方交货需遵守以下规定:

  2.1 所有供方每批交货时均须有出货检验报告,其检验内容必须是能保障其材料在需方使用中的性能、功能、装配、使用性、外观等符合要求,交货后有任何因材料发生的品质问题均由供方负责。

  2.2 新产品或供方改模、修模必须要送样合格才能批量生产。

  2.3 对于塑料原料、化学有机溶剂等需要提供化学成份分析表,及安全使用说明。

  2.4 供方产品必须要有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需方的料号等。

  2.5 供方经需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需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需方确认,经需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以上2.1-2.5规定供方违反任何一条,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最低人民币500元/次。

  3. 赔偿的具体要求协商确认如下:

  3.1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发生品质异常,供方不能处理而委托需方全检、加工,所需的返工等全部费用由供方承担(包括工时费、场地费、管理费、误船费、水电费等),全检的不合格品全部退回供方,并由供方及时补足相应数量。

  工时费=处理工时×30元/(人.小时)

  水电费、场地费每次80元,管理费每次100元。

  3.2 供方原材料同种产品入厂后连续三次以上(含三次)在需方发生问题,需方品保部有权对供方进行经济处罚人民币至少300元/次,处罚直到问题改善为止。

  3.3 供方原材料(压铸件)无法与别的组件通配,只能与部分模号配合,若要让步使用,需方品保部有权处罚供方人民币至少1000元。

  3.4 供方原材料入厂后,在生产线发生品质异常造成需方停线返工、返修时,供方需对需方的返工、返修、停线所造成的损失(含所有材料损失费用)进行赔偿。

  赔偿费用=停线时间(小时)×300/小时+返工工时×30元/(人.小时)+材料损失费

  3.5 供方的原材料因质量问题造成需方产品在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或在客户中出现危及人身、财产安全、丧失使用价值造成被客户索赔,所有索赔费用由供方负责

  3.6 对退回供方的产品,若供方在下次送货时混入,经需方发现,每次处罚人民币1000元;若同一批次产品混有别的产品,按情节轻重,每次处罚人民币200-XX元不等。

  3.7 供方因交货延误造成需方停线,应按每小时500元赔偿我司停线损失。

  3.8 需方向供方发出的品质异常单,供方需在3天内有效回复,每超过1天时间按每天50元处罚,直到收到回复为止。

  4. 本协议内所赔偿处罚的金额原则上在相应货款中扣除,特殊情况按月在供方货款中扣除。

  5. 对本协议有内容变更或增加事项时,可在双方协议下进行。

  6. 生效时间为双方签认本协议后送货时开始生效。

  7. 争议处理:供方对需方的处理有异议时,应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需方提出,逾期视为认可需方的处理意见。异议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提交需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

  8. 如供方违反以上任何一点,违约金为15万元。

  本协议为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各存一份,传真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地址: 供方地址:

  需方公司名称: 供方公司名称: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日 期: 日 期: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0

  甲方:XXX

  乙方:XXX

  为保证所经营药品的质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和《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协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如下:

  一、甲、乙双方均为合法企业,并互相提供《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的法人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存档。

  二、质量条款

  1、乙方提供的药品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整件包装的药品应附产品合格证;药品包装和标识应符合《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管理规定》和货物运输的要求;

  2、进口药品(进口中药材)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进口药材批件》)、《进口药品检验报告单》(或加盖有“已抽样”字样的《进口药品通关单》)复印件;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要求实行生物批签发的药品还应提供加盖有乙方公章或质管机构原印章的《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复印件;

  3、乙方提供的中药材、中药饮片质量应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包括 省中药炮制规范)。发运中药材应有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产地、日期、调出单位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中药饮片的标签应注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企业、批号、生产日期等,并附有质量合格标识;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需提供其批准文号批件,其包装必须注明中药饮片的批准文号。

  4、乙方所提供的中药饮片其包装材料应选用与药品性质相适应及符合药品质量要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

  5、乙方所提供的药品若出现质量问题,则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给甲方的购销凭证上注明乙方公司的全称,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购销凭证上的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产品批号及数量等内容应与来货实物相一致并加盖公章,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四、乙方提供的药品距生产日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进口药品有效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只有一年的,不得超过4个月),同一品规药品的批号,5件以内不能超过1个,20件以内不能超过2个。

  五、首营品种应附有加盖厂家质量检验机构原印章的出厂检验报告单。

  六、药品在运输途中的破损、污染和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的非人为的破损,产品无批号、无有效期或产品在有效期内发生变质等异常情况,乙方应无条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退货费用、顾客投诉的赔偿费用、交通费用及手续费用等。

  七、因经营过程中发现假、劣药品,使甲方遭顾客投诉、被行政部门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一切直接经济损失,并按每个品种20xx元—20000元进行赔偿(具体视情节、损失轻重)。

  八、乙方供应的药品发生不良反应而使甲方遭顾客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等给甲方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九、乙方提供给甲方有商品条形码的药品应能提供《中国商品条码系统成员证书》。因条码冒用或盗用等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十、甲方验收时发现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破损、污染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甲方按GSP要求及药品储藏要求储存药品。

  十二、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未尽事宜,通过协商解决。

  十三、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从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月XX日。

  甲方(签章)

  代表人:XXX

  乙方(签章)

  代表人:XXX

  20xx年X月XX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1

  甲方:(供货单位)

  乙方:(购货单位):

  (一)甲方义务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产品质量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口药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签订本药品质量保证协议。

  1.甲方首次与乙方发生业务关系时应提供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有效期内企业《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销售人员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购销员上岗证复印件。甲方的证照如过效期或发生变更应于当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到乙方,并在7天内向乙方提供新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所供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法律、法规的规定。

  3.甲方应提供所销药品每个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甲方供应乙方的药品属于乙方首次经营的品种时,甲方应提供该品种加盖本企业原印章的生产批件、新药证书、质量标准、包装说明书备案资料及药品检验报告书、GSP认证证书复印件等

  5.甲方所供药品整件包装应具有合格证,并附带有加盖本企业质管原印章的检验报告书

  6.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检验报告书》及《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并加盖甲方质管机构原印章。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如为经营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采购人员提货人员身份证明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等;购货企业如为医疗机构其应提供加盖本单位原印章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2.到货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规定期限付款。

  (三)协议说明

  1.甲方提供的商品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有权拒收,并暂时代管,甲方应积极处理善后工作。在药品有效期内:甲方对其所销药品质量负责,如果质量不合格,甲方应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甲方供应的药品如有被国家各级药监部门通报为不合格品,甲方有责任对该品进行回收(含乙方已销售到客户的部分),并承担乙方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乙方应建立符合GSP要求的药品储存仓库,配备符合要求的质量管理人员,但如因乙方储藏不当而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损失。乙方收到甲方所供应的药品时,如发现有短少、污染、破损等现象,应立即拒收并通知甲方。

  3..如甲乙双方对药品质量产生争议,以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为准。但认为省、市药品检验所的检验报告结果具有瑕疵时,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委托上一级药品检验机构出具新的检验报告,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4.本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违约,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5.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一份。本协议适用于电话购货、合同购

  6.本协议有效期 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2

  甲方: (订货方)

  乙方: (供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为保障甲方委托乙方代加工产品绿瘦(纤丽宝牌)玉人胶囊的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防止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甲、乙双方造 成损失,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承诺书:

  第一条:

  乙方应为具有合法资质的保健品生产企业, 并向甲方提供 《保健品生产许可证》 、 《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及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条:产品质量要求

  1.乙方在原料采集过程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每批次原料应出具质量检 验合格手续。 2.产品在生产过程中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要求操作。乙方 在向甲方分批供货时应出具质量合格检验报告。 3.甲方在产品销售过程中,若有关政府部门抽检产品质量出现不合格情况,由此造成 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产品包装质量要求

  1.胶囊包装应符合国家保健食品包装质量要求。

  2.外包装盒材质必须严格按照既定供货质量标准,不得以次充好。

  3.印刷要求:乙方必须保证印刷字体、图案清晰,不得私自更改甲方产品外包装,如需更改需经甲方同意并有书面材料。

  4.乙方必须保证产品外包装美观,收缩膜表面及边缘光滑无褶皱,封口处整齐、无裂 缝和突起,如出现以上问题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返工,由此导致甲方合格产品库存 不足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四条:产品验收

  1.乙方交付前,应按国家保健品质量要求规定对每批次产品进行检验,并开具合格证 明;甲方在收到产品后对产品进行验收和确认。甲方享有向乙方提出其他质量异议的权利,乙方应承担退换及赔偿责任。

  2.甲方对产品外包装及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有权向乙方提出退换货要求,由此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售后服务

  在产品保质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小时内做出响应,并予以文件名称:产品加工合同 文件编号:bjXX0723 解决。甲方在销售过程中出现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损害时, 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每批次产品保质期为自生产日期起 24个月内)

  第六条:协议变更

  本协议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私自变更、修 改协议,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私自变更、修改协议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 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经双方友好协商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 延期、部分履行,并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本协议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法解决, 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有效期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执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明确质量责任,保证药品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甲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甲方销售的药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批准文号和生产批号;(国家规定的例外)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一般应发出三个月内的药品,并附合格证,首次经营品种必须附出厂检验报告单;

  5.同一品种每次发货的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_____件以内不能超过_____个批号;

  6.中药材要标明产地。

  (三)甲方如提供进口药品时,必须每次将该批号口岸药检所的检验报告单、进口药品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甲方质量管理机构红印章给乙方,复印件应清晰可辨。

  (四)甲方对提供的药品承担全部责任,如果药品质量不合格,应承担检验费、没收罚款及处理等一切费用。

  二、乙方义务

  (一)乙方也应向甲方提供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单位公章(红印)。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适用于书面购货合同和不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货合同。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四)本协议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4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

  甲方(农产品批发市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批发商、经营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和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治理。

  第二条甲方实行销售准入制度,乙方进场交易应当向甲方进行登记,办理销售准入证,并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

  农产品质量保证金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___日内交纳。农产品保证金达不到约定金额的,乙方应当在______________日内补足差额。

  甲、乙一方或双方不再经营,甲方应当在30日内退还乙方名下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余额。

  第三条乙方对每批进入市场交易的农产品应当具有原产地证实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质量检测报告,经甲方核对无误的,可直接进场交易。

  第四条不能提交农产品原产地证实文件及合法机构出具的合法的质量检测报告、乙方坚持要在甲方市场内交易的,甲方有权指定合法检测机构对乙方的农产品取样检测,样品由乙方无偿提供,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予以配合。

  (一)若抽检合格的,准予进场交易;

  (二)若抽检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异常,甲方有权制止乙方出售与转移,并先行封存;

  (三)若复检后,确认乙方销售农产品有害物残留超标,由甲方监督乙方自行将其销毁,所有销毁费用由乙方自己负责;

  (四)乙方销售的农产品检测出有害物残留超标,发现首次,甲方将予以警告并公示(在场内电子显示屏上显示);发现第二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休业整顿,一月内连续发现三次,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场内经营资格并责成退市,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若对市场检测报告及处理有异议,可以向甲方上级治理部门投诉。

  第五条乙方有义务对被检出有毒有害物的农产品进行追根溯源,及时与产地通报检测结果,必要时应立即停止经销该产地的货源。

  第六条在政府有关部门例行检测中,一个月内连续两次被查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甲方有权对每一超标品种罚款叁仟元。

  第七条例行抽检的费用及罚款从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中支付,农产品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条乙方经销农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取消乙方在甲方市场内经营资格,并予以退场处理:

  (一)农产品不具有原产地证实或检测报告,乙方不让检测的;

  (二)不交纳农产品质量保证金的或连续______________日未交纳保证金差额的。

  第九条国家农产品有害物检测标准修订后,甲方有权修改或增补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宣布或通知乙方。

  第十条甲方有权将乙方经营信息记入档案并对外宣布。

  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被记录的信息。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15

  本协议为《供应商协议》的附件之一,适用于正常采购到货产品及索赔到货产品的质量要求,与主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

  买、卖双方基于真诚合作,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则进行合作,在双方合作过程中,为了保障质量保证,消费信赖,顾客满意质优品牌的长远利益,对该协议的以下条款达成一致:

  一、产品质量要求

  1、产品外观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瑕疵和主要缺点。

  严重瑕疵---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使消费者有受伤或不安全。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瑕疵,但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 尖利边点--可触及金属边缘,包括边和槽,不应含有危险的毛边或斜薄边(或将其做成折边,卷边或形成曲边,或用永久保护件或涂层予以保护);外露螺栓或螺纹可触及的末端不可有外部的锐利边缘或毛刺。

  ①如因功能性必不可少而存在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时,则应设警示说明,且不应存在于其他非功能性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端。

  ②特殊制品如纺织品、食品和化妆品类有限制的金属危险尖利体存在。

  (2)表面污脏、划伤或擦花、凹坑、皱折、变色或掉色严重、氧化生锈、涂层脱落或失去光泽等、配件松动或脱落、破裂或额外孔洞气泡、变形翘曲、发霉(含潮湿)或胀包、臭味、携带毛发昆虫遗留物或其他不明杂质沉淀物;液体容器遗漏流出;电源导线外漏、硬化等。

  (3)规格尺寸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在公差允许范围内。

  (4)材质須与协议要求或者双方谈判时确认的封存样品一致,并以交货前提交相应的材料证明为准。

  (5)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6)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2、功能及安全

  不能存在正常销售(或推广试用)中影响消费者购买的严重不良和主要缺点,或者消费者购买后在一定的承诺使用时期内发生的严重功能不良和主要缺点。

  严重不良---又称危险缺点,此缺点将能引起使用者有受伤或不安全,或者不能执行或达成产品应有主要功能的缺点。

  主要缺点---没有严重不良,产品不能达到所期望目的,或显著的降低其实用性质而引起消费者不满意导致被退货。

  包括但不限于:

  (1)餐厨具类的易腐蚀、漏水、组件松脱、硬度不够、不耐寒热、使用寿命太短、毒性重金属铅、镉、铬、镍等含量超标;不耐腐蚀;文具用品书写类的书写性能差、不耐冲击、不耐水耐晒、不耐寒热等及毒性元素含量超标;食品、化妆品类经测定细菌、毒性元素(铅、镉、砷、汞等)和添加剂含量超标、保质期已过、易过敏等不良反应;电子类的不能正常运行、漏电及不防水、不耐热耐燃等;家纺类的易掉褪色、不耐酸耐汗及摩擦、毒性元素(细菌、甲醛、可分解芳香胺染料等)超标等;

  (2)以上部分缺陷的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包括公认的国际检验公证机构)检验规范为准;

  (3)未述明之缺陷以将来公司销售时发现的问题为准(缺陷等级划分标准参考国家或行业质检机构检验规范)。

  3、包装及标签、使用安全说明

  (1)提供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必须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GB5296 消费品使用说明标签管理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

  若由于产品的特殊性而不能依照国家质检局要求标准来执行标签中执行标准XXXX的,可以参考以下中国质量法规条例部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 第六条中的要求:企业生产的产品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当制定企业标准(例如:塑料杯、铁锅、刷子、打孔机等。)

  企业的产品标准必须报当地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有关表示该主管部门必须是当地的,并且它的级别要达到市级以上。

  ● 第十三条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2)包装必须安全、牢固,以便货物能够在到达公司指定地点(如卖场货仓验收区或者双方约定的提货处),验收时完好无损,保证商品的正常市场流通。否则若发现有关影响卖场销售的不良缺陷,公司会拒绝接受货物并将行使向供应商索赔(赔偿或按时补救)一切可能引起的销售等损失的权利。

  不良缺陷包括但不限于:

  ①内盒或外箱各边缘结合处,有明显破损,裂缝;

  ②产品包装已经损坏以致影响正常陈列与销售,如条码不能扫瞄、挂孔尺寸歪斜、包装或产品外观损毁变形、潮湿发霉、液体泄漏或包装物破裂、标签脱落/错误、说明书遗漏等;

  ③产品脱离零售包装及个别包装;

  ④组合包装产品的包装已经破坏影响展示销售;

  ⑤包装内数量缺失或者存在货不对板的现象;

  ⑥如上述外观部分及功能安全部分所述的严重和主要不良缺陷描述。

  (3)可拆分使用的组合包装的产品,应对整体包装进行相应封闭包装处理。

  (4)标签或者说明书上面印制的相关内容必须正确真实,便于在正常销售流通中不会因此引起质检等相关国家检查部门的打假质疑或者消费者的投诉争议等。

  4、有效期(保质期)要求

  对于经营的产品中有保质期或者有效期部分的,供应商须遵守并执行,国内产品到达公司仓库时剩余保质期应大于全部保质期的2/3,进口产品应大于1/2。

  二、验收和文件审核

  前提:所有货品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进入公司卖场进行销售。公司对供应商货品不合格的统计范围包括,公司入库检验、生产阶段、消费者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品。

  此检验步骤,并不会给公司的权利带来限制,也不会减轻或消除供应商根据合同条款及相关协议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本着相互信任,品质优良的合作原则,公司不会指定一些专门的检验标准来要求供应商,只是要求所有合作的供应商必须具备或达到一定的品质保证水平,即具有健全的品质保证系统,专门的产品检验、测试或认证队伍,能够提供与产品相关的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包括符合或接近国标、行业标准所要求的检测报告、认证证明等品质文件)。同时,供应商须接受公司质量部门在收货时对发现的品质问题提出一些合理质疑及索取相关资质品质文件的要求,还有生产阶段对工厂进行的不定期现场审核和产品检查。

  1、货物检验

  公司没有指定特别的检验标准,只是根据产品的不同特点而参照国际通用MIL-STD-105E 抽样标准(或者GB2828的抽样检验标准)执行收货检验。供应商授权专人处理不良品事宜,以方便联络,提高处理效率。

  (1)MIL-STD-105E 抽样标准内容:一般正常检验(外观/包装)水准: Level II ; 特别检验(功能/组装)水准: S-2;AQL水准CRI:0;MAJ:1.0~2.5;MIN:2.5~4.0。

  (2)公司在收到供应商货物后在三个工作日执行抽箱检验和货物数量清点作业,若发现货物损坏等品质不良或货物数量短缺等情况的,会拒收(或暂时保管)整批货物并在24个小时内通知供应商共同协商、处理。

  2、文件审核

  为确保向公司持续提供批量优质产品的能力,并且保证进入公司卖场的所有商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商品准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确认样品或其他形式确认时向公司提交该产品的相关品质方面有效资质文件做质量评估。这些文件应明确该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等,公司会保证文件保管的隐私及安全性;

  (1)供应商在样品确认阶段,需提交给公司相关有效的产品品质文件或参考性证明资料做质量评估,如产品作业流程、品质控制方法或出厂品质标准、所用的检验和试验设备、质量报告记录,以及相关的行业资格证书。如CCC,QS,CEC,CB等。

  (2)供应商须保证向公司提供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真实、合法。并在采购合同确认后能够及时提供与采购合同相同的资质文件和产品品质文件资料,并有责任在后续补货过程中及时更新已经过期、变更的资料,其中包括但不限于:

  相关加盖供应商有效公章的主体资格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代码)、授权书、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相关许可证(按许可证管理的)复印件;相关认证证书(强制性如CCC、CB、QS、CIQ等)或其他有特别管理要求的文件复印件;相关符合国标或行业标准的产品安全性检验、测试报告、材料证明等复印件,特殊产品如化妆品、保健品类需提供当地质监部门(卫生防疫、质量检测)的报告;进口产品应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应的文件证明(如CIQ报告、进口报关单等)和中文标识、说明书。

  (3)若供应商提交的相关品质文件不全或者无法提供,公司则有权对产品进行不合格判定处置。

  (4)公司会在产品销售期内妥善保管审核过的品质文件、证书和报告,但对于文件的合法、真实性无法进行正确判断,除非在卖场发生品质不良投诉或国家质检部门查核发现的异常时,会对此进行法律途径的重新认定,供应商须承担对此产生的风险责任。

  三、质量问题及解决和违约责任

  1、质量问题及解决

  供应商应对所交付的产品质量和相关品质文件的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1)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公司或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公司应立即将异常情况通知供应商,供应商授权专人必须在24小时内予以回复。若供应商没有及时答复及处理,视为供应商同意公司的处理方式,造成的成本及工时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从供货款中扣除。

  (2)因供应商责任造成产品需退货的,在接到公司退货通知的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人将货物取回(或者用其他方式退回),进行退换货、补货作业,并承担退换货而支付的一切费用。若供应商因产品量小货物距离远等原因而要求公司代为办理托运或快递时,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

  (3)对于有重大质量隐患和重大不良反应的产品,供应商必须按照法规的要求,及时召回,并给予妥善处理。

  (4)供应商需对产生的不良质量问题的形成原因、纠正预防措施、措施实施时间等内容,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对于退货批次,供应商还需向公司提供退货批次的处理方式和相关质量记录。

  2、违约责任

  (1)公司在对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进行验收时发现不良问题,可向供应商提出交涉补救措施要求,供应商需在24小时内给出处理方案;若产生无法补救满足商品正常时间上架而产生公司一定费用损失的,公司会向供应商提出索赔要求,索赔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检验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索赔金额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供应商交货的产品因质量缺陷需返工或报废的,由供应商负责返工或更换;如需公司返工(如包装错误等可以返工的),则供应商愿意按实际发生的不良品数付给公司返工工时费,返工工时费的数额按当地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3)供应商交货的产品检验不合格,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解决处理方案,否则公司有权做出处置。

  (4)若公司在销售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所供产品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全力配合公司进行应急处理。若处理动作迟缓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则按2倍货款金额退赔给公司,公司亦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5)若供应商产品同一质量问题重复发生,经公司调查,认定供应商没有采取措施来预防问题的发生或有意将不良品混入供应货物中,供应商应按该批货款2倍赔偿公司。该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应按公司实际损失金额赔偿。

  (6)因供应商交货的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公司的消费者对产品索赔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交货价、运输费、给消费者的赔偿金、公司的名誉损失)。

  (7)供应商的产品在商场销售期内,若国家相关质检机构检查发现因供方责任而引起的品质不良、数量不足或其他隐蔽性问题时,供应商负责人必须在24个小时内予以回复。在查明属供应商责任时,供应商需补换不良品或补送不足数量,或赔偿公司损失费用。同时,由此而造成的行政处罚后果损失则由供应商承担;因质量问题造成公司商场在新闻媒体曝光或有关行政部门通报处罚的,公司可要求供应商承担一切相应的责任和一切经济损失(包括罚款,名誉损失费)。

  (8)公司根据供应商产品的质量状况,依照产品特性、技术标准、相关法律法规文件不定期地对进货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具有国家法定检测资格的机构)检测。抽样地点在公司仓库或卖场上架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如抽查结果不合格,则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9)公司发现供应商将退回供应商的不合格品(或其他同类不合格品)混入合格品中再次供货的,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并向公司支付该批次货物价值的2倍的违约金,公司有权中止采购协议。

  四、售后质量保证

  依照国家三包法产品若在销售期间或者售后一定时间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会委托公司对顾客做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售后质量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

  1、免费更换:在发现/收到质量问题产品后,若经鉴定属于产品本身质量问题的,公司负责免费更换。

  2、免费保修: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顾客方面原因导致产品不可用(安装问题)或运输原因造成的,供应商自行安排人员进行产品维修并承担配件更换连带费用。

  3、退换货:若质量问题的产生是由产品本身的设计或者制造原因造成的,或者产品保质期内性状发生一些变化的,供应商无偿在指定周期内安排退换货处理。

  本协议自买、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买、卖双方各持一份。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买、卖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协议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质量品质保证协议(汇编15篇)】相关文章:

药品质量保证合同04-23

产品质量的保证书07-06

产品质量保证书汇编15篇12-28

产品质量保证书(汇编15篇)12-24

关于产品质量的保证书11-18

产品质量保证书10-22

产品质量承诺保证书07-01

有关产品质量保证书11-24

产品质量的保证书15篇11-22

公司产品质量保证书05-10